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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典霖涉賄選案遭聲押 藍質疑偵辦依據、莊瑞雄:讓證據與司法程序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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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日回應謝典霖涉賄選案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各界不宜預先判斷有罪或無罪,若對偵查程序有疑義,可循司法程序釐清。(圖/方萬民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日回應謝典霖涉賄選案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各界不宜預先判斷有罪或無罪,若對偵查程序有疑義,可循司法程序釐清。(圖/方萬民攝)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在議會舉辦餐敘,遭檢舉疑為其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輔選。檢調16日持搜索票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訊後認為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且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17)日質疑檢方啟動偵辦的依據;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表示,若對偵查程序有疑義,可循司法程序釐清,各方都應回到相同法律標準。

針對謝典霖及其父母等人遭聲押,陳以信指出,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先前曾公開提出質疑,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因此檢方應對外說明啟動調查的依據,釐清究竟是掌握具體事證,或是接獲相關檢舉後展開偵辦。

陳以信表示,國民黨尊重司法程序,但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仍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他強調,查賄不應區分政黨,檢調辦案也應採取一致標準並維持政治中立。

對此,莊瑞雄表示,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民進黨團尊重司法,不會預先對個案作出有罪或無罪判斷。至於國民黨對檢方啟動偵辦依據提出質疑,他認為,在不影響偵查的前提下,檢方可就依法能公開的程序適度說明。

莊瑞雄指出,政治人物提出檢舉或質疑,與檢察機關是否掌握足以啟動偵辦的事證,是不同層次的問題,不宜單純依事件發生的時間先後,就推論司法受到政治力量介入。

莊瑞雄強調,若對偵查程序有所疑義,可以透過既有司法程序釐清,不論涉及哪一個政黨或政治人物,都應適用相同法律標準,「讓證據與司法程序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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