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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千娜翻唱李茂山名曲被告侵權 作詞人看到「這個」主動撤告
李千娜翻唱台語名曲「只有孤單陪伴我」遭作詞人提告侵權。(圖/CTWANT資料照)
台語歌手李茂山1988年由光美唱片發行的暢銷曲「只有孤單陪伴我」,去年由李千娜翻唱並收錄在滾石唱片發行的專輯「千娜舞台秀-彼段過去經過阮兜口」,作詞人黃建銘對李千娜及唱片公司提告侵權,主張他並未授權給光美唱片或第三方,不過滾石唱片找出30幾年前的合約,確認當年有取得授權,黃建銘得知誤會一場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不起訴。
光美唱片的登記名稱為光美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以發行本土唱片為主,2019年滾石唱片併購前已有50多年歷史,旗下知名藝人包括洪榮宏、李茂山、蔡幸娟、姜育恆;這次引發爭議的歌曲「只有孤單陪伴我」收錄在李茂山1988年專輯「惜別的晚暝」,作曲人張明、作詞人黃建銘。
黃建銘控訴李千娜及製作發行「千娜舞台秀-彼段過去經過阮兜口」專輯的滾石及環球兩家公司未經他同意,就翻唱「只有孤單陪伴我」,除了錄製專輯,還上架音樂串流平台,嚴重侵害他的著作權,李千娜涉犯擅自重製及公開傳輸罪嫌,兩家唱片公司應以違反著作權法科以罰金。
滾石唱片表示,併購光美公司時已取得歌曲授權,並提供30多年前原始簽約文件,佐證黃建銘有授權;黃建銘也看了陳年合約,想起自己確實將歌詞版權授權光美公司,因此主動撤告。
全案屬告訴乃論,檢察官不起訴李千娜及兩家唱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