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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門檻高到難跨越 劉書彬拋「第二共和憲法」:不是另立新國家

劉書彬 修憲 第二共和憲法 18歲公民權 修憲委員會
劉書彬在修憲委員會公聽會拋出「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構想,主張面對高修憲門檻,應開始討論整體憲政改革的可能性。(圖/劉耿豪攝)

劉書彬在修憲委員會公聽會拋出「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構想,主張面對高修憲門檻,應開始討論整體憲政改革的可能性。(圖/劉耿豪攝)

立法院第11屆修憲委員會今(7)日舉行第四場公聽會,聚焦現行修憲門檻及未來憲政改革方向。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在會中拋出「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構想,認為當修憲門檻高到幾乎難以跨越,就應思考是否繼續透過增修條文局部調整,或進一步啟動整體憲政改革。她強調,討論第二共和憲法並非否定中華民國,也不是另立新的國家。

依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修憲案須經立法院四分之一立委提議、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再由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提出,之後還必須交由公民複決,取得全體選舉人總額過半數同意才能通過。民進黨籍修憲委員會召委鍾佳濱今日因此邀集專家、學者舉行公聽會,討論現行制度所面臨的問題。

劉書彬表示,台灣目前的憲政發展已面臨一項必須正視的問題,當既有修憲制度幾乎難以產生實際改革結果,就有必要重新檢討,究竟應持續以修改增修條文的方式處理個別問題,還是已經到了全面思考憲政架構的階段。

她並以2022年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為例指出,當時修憲案在立法院獲得109票支持,進入公民複決後,同意票約564萬票,也高於約501萬張不同意票,但由於未達全體選舉人總額半數的門檻,最終仍無法通過。

劉書彬認為,18歲公民權在朝野之間已有相當程度的共識,最終仍無法跨過修憲門檻,若未來要進一步處理中央政府體制、五權憲法,以及行政、立法關係等更具爭議性的制度改革,難度只會更高。因此,她主張應開始討論台灣是否需要從「局部修憲」轉向整體憲政改革。

談到可能的制度轉型方式,劉書彬引用法國經驗表示,法國在1958年面對第四共和的政治及制度困境時,由國會通過相關憲法性法律,授權政府提出新憲法,再交由人民公投,通過後於同年10月4日公布新憲法,正式進入第五共和。

劉書彬強調,她所提出的「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並不是要否定中華民國,也不是另外建立一個新的國家,而是希望討論在中華民國延續的基礎上,能否透過民主、和平且具充分正當性的程序,重新建構更符合台灣當代需求的憲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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