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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送長者健保補助大禮 政院憂年輕人埋單點3大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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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估算,長者健保補助所需經費至民國138年恐增至628.6億元,憂加重世代負擔。(示意圖/趙世勳攝)

行政院估算,長者健保補助所需經費至民國138年恐增至628.6億元,憂加重世代負擔。(示意圖/趙世勳攝)

立法院昨(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將全額補助65歲以上、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所得稅率未達20%長者的健保費。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修法涉及健保互助精神、財政負擔及憲政程序等3大問題,依行政院推估,今年所需經費約399.65億元,至民國138年恐攀升至628.6億元,不僅可能加重年輕世代負擔,也恐排擠其他社福資源。

李慧芝表示,照顧長者是政府一貫的施政目標,但福利政策仍須符合「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施政」及「合法合憲」三項原則。她認為,此次修法首先偏離健保自助互助、量能付費的精神,未能落實資源公平分配。

李慧芝指出,政府目前已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定弱勢族群提供健保費補助,今年編列12.2億元,全額補助超過14萬名70歲以上中低收入長者;至於65歲至69歲的中低收入長者,則由地方政府依財政能力提供補助,讓有限資源優先照顧真正有需要的民眾。

其次,李慧芝擔憂新增支出恐加重財政負擔,造成世代不公平。她表示,依行政院推估,若全額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今年所需經費約399.65億元,至民國138年將增至628.6億元。無論未來透過調高保費或增加稅收支應,都可能讓年輕世代承擔更多負擔,甚至排擠長照、社福及其他公共服務預算。

至於第三項問題,李慧芝指出,立法應遵守憲政分際,確保程序合法合憲。依《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相關精神,立法院若提出涉及大幅增加政府支出的法律案,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並說明財源規劃。

李慧芝也強調,政府並非不重視長者福利。行政院15日院會報告,今年長照3.0預算已超過1100億元,涵蓋獨居老人關懷、社區照顧、醫療與長照整合等面向,並持續調增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推動弱勢長者健保費補助、假牙補助及免費健康檢查等措施。

此外,政府也投入超過500億元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並透過長照3.0強化全齡、全病程的失智照護服務,朝「失智友善臺灣888」願景邁進。

李慧芝強調,這些政策都需要穩定且充足的財源,照顧長者不應以犧牲年輕世代及其他弱勢族群的權益為代價,福利政策必須兼顧世代公平、財政紀律及資源合理配置,才能長久照顧全民。行政院將在收到法案後邀集專家學者研議,並依法採取適當的因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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