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人事、會計主任職等門檻放寬!70班降至50班 明年元旦上路、110校適用
考試院院會通過國中人事室及會計室主任職務列等調整案,將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的適用門檻由70班降至50班,預計明年1月1日實施,全國將有110所國中符合標準。(圖/翻攝Google Map)
因應國中行政業務日益繁重,考試院今(29)日院會通過國民中學人事室及會計室主任職務列等調整案,將適用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的學校班級數門檻,從原本70班以上調降至50班以上,預計2027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調整後符合標準的國中將達110所,考試院期盼藉此反映學校實際行政負擔,並改善相關主管職務的人才延攬及留任條件。
考試院表示,現行國中人事室及會計室主任的職務列等,主要依據學校規模及行政業務負擔訂定,以班級數作為區分職責程度的標準。
依照原有規定,未滿70班的國中,人事室及會計室主任職務列等上限為薦任第七職等;達70班以上的學校,則可列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不過,隨著校園行政工作逐漸多元,學校在人事管理、會計作業及相關行政事務方面的負擔也持續增加,原本以70班作為職等區分的標準,已難以完全反映部分中大型國中的實際工作情況。
考試院指出,中大型國中人事及會計單位主管所服務的人數,以及日常行政業務量,並不亞於地方政府二級機關的相關主管人員。
考量地方政府二級機關一條鞭單位主管的職務列等,已自今年2月1日起調整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考試院認為,有必要重新檢視國中相同職務的列等標準,以維持不同機關間的制度衡平。
因此,考試院決定將國中人事室及會計室主任適用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的班級數門檻,由70班以上放寬至50班以上,讓更多具有一定規模的國中符合相關標準。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的教育部114學年度統計資料,全國共有724所國中,其中班級數達70班以上者只有22所,占全國國中約3.04%。
此次標準調整後,符合50班以上條件的國中將達110所,占全國國中約15.19%,適用範圍較現行制度明顯增加。
考試院表示,此次調整除了考量國中校務運作及管理工作的實際需求,也希望使學校與地方行政機關相關主管職務的列等更加合理。
考試院認為,適度提高相關職務的列等適用範圍,有助於學校吸引及留住具備專業能力的人事與會計人才,並回應教育現場行政業務持續增加的情況。
這項調整預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未來班級數達50班以上的國中,人事室及會計室主任職務即可適用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的列等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