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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汽修工揹18支煙火總統府前撒潑  辯:要慶祝總統就職

汽車修理工人鄒木樹昨(19)日騎車揹著18支煙火疑似要鬧場,遭警方及時逮補,事後他辯稱自己是要慶祝總統就職才要放煙火。(圖/報系資料照)

汽車修理工人鄒木樹昨(19)日騎車揹著18支煙火疑似要鬧場,遭警方及時逮補,事後他辯稱自己是要慶祝總統就職才要放煙火。(圖/報系資料照)

多次在博愛特區放炮抗議、自稱對司法不滿的男子鄒木樹,520總統就職前夕就已多次向許多單位嗆聲:「520當天要幹大的。」他昨(19)日騎車身揹18支煙火到總統府路口,疑似想在就職典禮前再次搞破壞,警方當晚就在懷寧街口逮到鄒男,訊後將鄒男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北檢,鄒木樹面對龐大媒體陣仗,拉下口罩表示不知道總統府前不能放煙火,他放煙火是要慶祝總統就職,絕不可能去搗亂。

警方調查,鄒木樹(70歲)早在總統就職典禮多日前,已打過多次電話給各政府機關,表示「520要幹一票大的」,因鄒男已有多次強闖博愛特區經驗,讓維安人員不敢大意。昨(19)日晚間9時許,警方在寶慶街、懷寧街口上前攔查鄒男,在他包包內發現18支未點燃的煙火。

他向警方辯稱,自己是要慶祝總統就職典禮,才想放煙火慶祝,不知道總統府周邊不能施放煙火,訊後警方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北檢偵訊,他在走進地檢署前,還將口罩拉下表示:「我不是去搗亂的。」

事實上,在2011年5月間,鄒男就曾在前總統馬英九於新北市,出席就業博覽會時,將煙火改裝為可投擲式爆裂物帶至現場,卻在看到現場維安人員密布、自覺成功率不高,才將帶來的煙火丟在垃圾桶內離開,檢方事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鄒男起訴,而法院審理後,認為鄒男對煙火的改造,只能增加煙火點燃的能性、並未提高殺傷力,也不算違禁品,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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