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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赴花蓮旅遊起色心 路邊遛鳥熊抱正妹

港男到花蓮旅遊,清晨睡不著竟上街遛鳥,還企圖性侵女子遭逮。(圖/翻攝Google地圖)

港男到花蓮旅遊,清晨睡不著竟上街遛鳥,還企圖性侵女子遭逮。(圖/翻攝Google地圖)

香港一名Y姓男子去年底赴台旅遊,清晨因突然「性起」,竟脫褲在花蓮市區街上遛鳥閒晃,見1位正妹路過還動邪念,尾隨對方企圖性侵,正妹奮力抵抗時還遭Y男狂毆,所幸傷痕累累的她仍逃離並報警,Y男也遭逮捕送辦。花蓮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對港男判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Y男於去年12月15日以旅遊名義入境後,18日清晨近5時離開下榻旅館,雖上身衣著整齊,但下半身卻光溜溜完全沒穿,還戴口罩遮掩面目,在大街上遛鳥。

他走到火車站前的國聯四路、國聯二路交叉口時,見到1名落單正妹,竟起了淫念,不僅一路尾隨對方,還在「凍未條」下從背後熊抱、壓倒女子,動手想剝下對方褲子性侵。

女子奮力抵抗時,Y男不僅沒停手,還對她飽以老拳狂毆,所幸全身傷痕累累的正妹最後仍找到機會脫逃,跑到附近派出所報案,警方也火速調閱監視器、並將其逮捕送辦,由檢方依法起訴。

花蓮地院日前審理時,認定Y男確實觸法,但因他已賠償正妹25萬元,對方也撤回傷害告訴,表示願意原諒,最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另也依《強制罪》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得緩刑5年並可上訴,服刑完畢將依法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