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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直播主分手後恐嚇要分錢 孫男被判有罪

孫男分手後向被害女直播主要錢未遂而傳簡訊恐嚇,被北院判刑4月。(圖/資料照)

孫男分手後向被害女直播主要錢未遂而傳簡訊恐嚇,被北院判刑4月。(圖/資料照)

17直播平台蔡姓女直播主被前男友孫姓男友恐嚇,指曾金援讓她在直播主排行榜上名次衝前,但蔡女所獲得的獎金卻未按比例分配給他,因此要公布兩人交往照片讓她成為真正的「網紅」,台北地院審理時,孫坦承一切,法官今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孫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孫姓男子曾與蔡女交往,但於2017年11月分手,孫認為交往期間與蔡女協議參加直播平台的活動,約定由孫出錢贈禮投點給蔡女,讓她獲取較佳名次,而蔡女獲得的獎金及分潤金,則應分配給他。

由於孫與蔡女逐漸疏離,而孫在分手後屢向蔡女索討款項不成,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加害生命、名譽的訊息給蔡女,造成蔡女害怕提告。

判決指出,孫2017年11月16日傳簡訊給蔡女:「你把該給我的還我,我收到後立馬刪除我們在一起過的紀錄(錄影給你看)…你玩我夠多了,把誠意拿出來,不然就一起死」、「我只告訴你,你不還錢,我們一起死就好…我們會變大紅人…一句話:還錢,沒事,不還,網紅」。

11月17日,僅隔一天,孫又傳訊:「你不是很喜歡曝光率第一名,我幫你了那麼多次,這次我讓你一次紅!」、「…你不讓我好過,你也不會好過,自己看著辦」、「沒肯答應星期一還錢到我帳戶,那抱歉我今晚公開我們曾經關係,讓大家知道一下,他們一定會很愛看我們情侶一起出遊的照片,…我相信你會網紅一輩子,我自然沒關係,因為我一定拼命跟你一起出名」。

判決指出,孫僅因向友人借款購入點數向蔡女投點贈禮,而蔡女拒絕分配獎金、分潤金,且認為蔡女有意疏離即恐嚇蔡女,行為不足取,姑念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經濟狀況為高收入,依法判決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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