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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燈越線遇警查看更慌張  原來車上有槍

板橋警方攔查違規車輛起獲槍枝。(圖/中國時報王揚傑翻攝)

板橋警方攔查違規車輛起獲槍枝。(圖/中國時報王揚傑翻攝)

本月17日下午,新北市板橋警分局巡邏員警在經板橋府中路、西門街口見1輛自小客車停等紅燈時越線,上前勸導時,見45歲黃姓駕駛與女乘客眼神閃爍,直覺有異,遂要求黃男靠邊受檢,果然從車內起獲1把改造手槍及1支模擬長槍,偵訊後,全案依槍砲彈刀管制條例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槍砲條例新法剛上路,警方全面查禁改造槍支來源,重點從「源頭管理」到「加重刑罰」,統計警方所查獲的改造手槍中,有6成即來自操作槍,所以修法將操作槍列為模擬槍納管,法律公告實施後,目前持有操作槍的民眾可在6個月內向警方報備,取得執照或自願繳銷,未來持有、販賣都會遭到行政裁罰。這次修法也將改造槍支的刑度,加重至與制式槍支相同,都為最低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以遏止改造槍支泛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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