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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員警查車手竟私吞35萬元 中壢警分局主動移送起訴

中壢偵查隊發生偵查佐私吞贓款,中壢警分局除懲處相關人員外,也加強管控贓證物入庫程序。(圖/中國時報呂筱蟬攝)

中壢偵查隊發生偵查佐私吞贓款,中壢警分局除懲處相關人員外,也加強管控贓證物入庫程序。(圖/中國時報呂筱蟬攝)

中壢警分局陳姓偵查佐,去年兩度私吞查獲的車手詐騙金,共侵占35萬元,中壢警方今年4月清查比對帳冊才發現異狀,主動送辦,桃檢肅貪組檢察官葉益發6日偵查終結,依貪汙罪起訴,考量陳坦承不諱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陳嫌竟能神不知鬼不覺把查獲贓款占為己有,把直屬小隊長、偵查隊長甚至贓物庫管理人當「塑膠」,情節宛如上世紀香港貪警電影。檢方調查,去年9月陳姓偵查佐所屬小隊查獲李姓詐騙車手提領現金,扣得37萬5000元等贓證物,由陳負責保管,陳見有機可趁,9月23日到桃園地檢署辦理扣押物繳入贓物庫作業時,竟只繳回22萬5000元,侵吞15萬元。

去年12月陳與所屬小隊又查獲徐姓詐騙集團車手,當場扣得現金47萬元,陳趁12月9日辦理扣押物品入庫時,再度侵占其中的20萬元,只繳回27萬元。諷刺的是,34歲的陳姓偵查佐在派出所服務期間,還曾獲績優警察表揚。

中壢警分局偵查隊今年4月底內部稽核,清查比對扣押物品清冊後,發覺金額有異,主動將陳移送法辦,陳見東窗事發,坦承私吞,並自動繳回35萬元,目前已辭職,桃檢偵結依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

中壢警分局表示,事件發生後,已對偵查隊相關人員做行政懲處,加強贓證物相關入庫程序,偵查隊也添購專屬的現金保管箱,由專人負責核對與入庫,嚴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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