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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機師因敬酒遭開除 提告後法院判華航敗訴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華航黃姓副機師在2016年4月時與美國飛行訓練教練餐敘,敬教練一杯雞尾酒表示感謝,也因此華航以違反訓練協議為由將他開除,黃姓副機師不滿決定提告,經過法院多次審理後,判決華航應從2016年5月開始至復職日,按月給付36,000元薪資給黃姓副機師。

黃姓副機師表示,他在2014年10月時跟華航簽下訓練協議,由華航出資送他到國外接受飛行訓練,在考核通過後於2016年4月18日簽下契約,擔任試用副機師月薪36,000元,不過卻遭到通知終止聘僱契約,黃姓副機師認為,此舉違反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因此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而遭到華航終止聘僱原因是在美國與飛行教練餐敘時,敬對方的一杯「雞尾酒」,華航認為這杯雞尾酒違反訓練協議當中「禁止飲酒」規定,因此決定終止聘僱,此外華航還指出,他曾在2015年12月聖誕假期時於宿舍飲酒、喧嘩,且通過訓練考驗到副機師生效日為止都是試用期間,因此認為終止僱傭關係並無權力濫用之情形。

不過數次審判時法院都認為,黃姓副機師在敬酒當下,已經取得結業證書,所以不算是訓練期間,因此確認黃姓副機師與華航之僱傭關係確實存在,判華航應從2016年5月開始至復職日,按月給付應有薪資給黃姓副機師。

華航因不服判決提起再審,但遭到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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