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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自摔抽血被測出酒駕 法院認「生化酵素檢驗法」不能當證據撤銷裁罰

李姓男子不服自摔被疑酒駕遭裁罰,向法院提告獲勝訴。(圖/報系資料照)

李姓男子不服自摔被疑酒駕遭裁罰,向法院提告獲勝訴。(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去年1月騎機車突然摔車昏倒在地,警方將他送醫並抽血檢驗,酒測值達0.17毫克。李男雖然向警方大聲喊冤,強調他沒有喝酒,但仍被吊扣駕照及裁罰1萬5000元。李男不服,一狀告到法院,提行政訴訟希望獲得清白;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醫院採用的「生化酵素檢驗法」不能當作證據,撤銷此裁罰。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19歲)去年1月騎機車趕上班,結果在台中市沙鹿區三民路自摔,因昏厥躺在地上被緊急送醫,被醫院抽血檢查,警方發現李男抽血酒精值為0.035毫克%、換算成吐氣值為0.17毫克,裁罰1萬5000元並吊扣駕照12個月。

可是李男對警方的裁罰表示不服,他堅持自己根本沒有喝酒,是熬夜才摔車。出現酒精反應,是因受傷才導致血液中乳酸含量增高。對警方裁決不符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台中地院調查,法醫研究所及醫院等專家指出,一般醫院採用的生化酵素分析只是初步篩檢實驗、不能作為證據判定,還要有頂空氣相層析分析法才能確認當事人是否體內有酒精濃度反應。法官因而撤銷裁罰,等同還了李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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