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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結帳未出手救援!超市店員遭控過失致死 獲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行經八德區時,因身體不適向某間超市店員求助,但並未獲得理會,後經送醫急救4天不治;陳男的哥哥控訴,店員當下沒有及時伸出援手,才會導致弟弟因延誤就醫喪命。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店員在法律上無救助的義務,難以用過失致死罪責相繩,偵結予以不起訴。

調查指出,陳男於去年7月11日上午8點多走進超市,並向24歲吳姓女店員求助,請她幫忙聯絡醫護人員。吳女解釋,陳男看起來似乎有喝酒,再加上當時自己正忙著幫客人結帳,因此並未繼續看著對方,而陳男提出請求後,見店員沒有搭理,隨後便逕自離開。陳男哥哥以此對吳女提告過失致死。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姑且不論吳女未出手救援的舉動是否妥適,但她與陳男並不相識,且陳男是因自身疾病導致死亡,與該超市無直接關聯,吳女在法律上沒有任何義務要救助陳男,也非對陳男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的人,難以認定吳女未出手協助的行為涉及過失致死,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