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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妹夜店狂飲斷片遭撿屍 睡醒「內褲不見」廚師男GG

台中1名廚師到夜店狂歡,撿屍喝醉女子帶到摩鐵性侵得逞,但因為忘記幫對方穿內褲露餡,該廚師遭判刑1年10月。(圖/Pixabay)

台中1名廚師到夜店狂歡,撿屍喝醉女子帶到摩鐵性侵得逞,但因為忘記幫對方穿內褲露餡,該廚師遭判刑1年10月。(圖/Pixabay)

台中市1名蔡姓廚師去年10月間和朋友到夜店喝酒狂歡,期間見包廂內1女子「小可」(化名)醉倒,竟趁機撿屍,性侵得逞,隔天早上小可醒來,發現自己沒穿內褲,加上她跟蔡男共睡一床,蔡男的下半身是赤裸的,才想起自己遭蔡男性侵,氣的報警提告。地院法官認為,蔡男並沒有用暴力手段傷害小可,也坦承所有犯行,因此判蔡男1年10個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17日小可在包廂內飲用了威士忌、調酒等酒類後,開始覺得頭昏眼花站不穩,於是蔡男凌晨2時53分協同其他2名友人,一起搭車到摩鐵休息,2友人凌晨3時許先行離去,剩下蔡男與小可單獨共處一室,他竟將女方褲子脫下性侵得逞,之後又偷偷將小可褲子穿回去。

不過,小可睡醒後見到蔡男躺在旁邊呼呼大睡,去上廁所時,赫然發現自己雖然有穿褲子但沒穿內褲,離開摩鐵返家後,小可細細回想才終於撿回斷片的記憶,想起自己被蔡男性侵,立即報警。

法官指出,蔡男為逞一己私慾,利用小可酒醉無意識狀態強行性交,造成對方身心傷害,但考量到他未用暴力手段傷害小可,坦承所有犯行,已與對方達成調解等,此外,也兼衡到蔡男剛高職畢業,擔任廚師,月薪3.5萬,最後決定輕判1年10月,緩刑3年,但必須賠償小可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