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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在美非法製造擁有槍彈 今遭起訴最重恐面臨7年徒刑

孫安佐在美國非法持有槍枝零件,今遭檢警提起公訴。(圖/翻攝自孫安佐IG)

孫安佐在美國非法持有槍枝零件,今遭檢警提起公訴。(圖/翻攝自孫安佐IG)

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於2018年3月間在美國賓州因持有槍械及大量子彈,遭控恐怖威脅等罪,被關押8個多月,同年12月10日遭美強制遣返出境,終生不得入境美國。

隔天晚間8點抵達桃園國際機場下飛機後,立即遭刑事局幹員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帶往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經近2年偵查後,以我國法院具有審判權,孫安佐非法製造「格洛克(Glock)19」手槍,未經美國法院裁判,今依製造手槍未遂罪提起公訴,最重恐面臨7年有期徒刑。

起訴指出,2018年1月,剛滿18歲的孫安佐在美國境內透過網路購買9mm口徑的格洛克手槍滑套、覆進簧、槍管以及其他廠牌的手槍零件,因同年3月26日遭同學檢舉,他要在5月1日持槍朝學校射擊,故警方在他的寄宿家庭內查獲手槍零件以及1607發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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