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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海龍快艇」採購爆弊案 2軍官合謀廠商A上億

國軍的「海龍快艇」爆出採購弊案,涉貪軍官遭起訴。(圖/翻攝《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國軍的「海龍快艇」爆出採購弊案,涉貪軍官遭起訴。(圖/翻攝《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國防部以7億7千餘萬元預算,打算採購20艘「海龍高性能快艇」的標案爆舞弊,經手的賴、蔡2名軍官和造船公司黃姓負責人勾結,浮報1億多元,後來仍被陸軍航特部發現。該案歷軍檢、高檢署審理後發回桃檢,今終依貪汙罪嫌將2軍官、1廠商起訴。

檢方指出,賴姓軍官(55歲)為陸軍司令部「軍情處情參官」,蔡姓軍官(55歲)則為軍備局商情處理處採購官。2008年間,國防部為增加國軍兩棲作戰能力,提出7億餘元的快艇採購案,打算先購買1艘「原型艇」,俟驗收過關後再依其規格採購剩餘19艘。

身為「龍德造船公司」的負責人黃男(71歲)聞訊也參與投標,首標流標後,第二標時黃男想吃下該標案,和賴姓軍官達成「默契」後,以遠低於每艘底價2千3百萬元的1972萬元得標。但「羊毛出在羊身上」,黃得標後除在規格上動手腳,如人員、武器載重等依規應為3千公斤,但他卻將其下降至1312公斤外,實際驗收提報價單時,再浮報至2696萬元,但賴姓軍官全讓其過關。

蔡姓軍官則是接手該案後,再次配合廠商黃男仍將每艘快艇報價為2680萬元,以總價5億3千多萬元定案。但整個舞弊流程,最後仍被陸軍軍方發現,全案因而曝光並送辦。

檢方調查後認定,賴、蔡2位軍官在該軍購案中勾結廠商黃男,先由賴配合黃驗收,還依廠商要求浮報底價,再由蔡姓軍官提出不實報表,3人涉共同浮報價格達1億1073萬元,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3人,另外蔡姓軍官也涉偽造文書,多起訴1條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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