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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涉收賄案 李恆隆羈押1個月…1千萬交保

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涉貪案,上月4日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聲押禁見獲准,北院今裁准李以1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資料照)

檢調偵辦立委集體涉貪案,上月4日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聲押禁見獲准,北院今裁准李以1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資料照)

立委集體涉貪案,台北地院裁准羈押太平洋流通前負責人李恆隆、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7人。不過,北院今裁定李以1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對外發言與本案相關內容,或與案件關係人不當接觸。

檢調調查,李恆隆為爭奪SOGO經營權,由曾任蘇震清助理、「是知管理顧問」的郭克銘充當白手套,賄賂蘇、陳超明、廖國棟以及蘇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辦公、廖的辦公室主任丁富華,要求協助推動修法,並向政府機關施壓。

台北地檢署上月對李恆隆、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郭克銘、余學洋、丁富華8人聲押禁見,最後僅徐永明1人以80萬元交保,其餘7人均遭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其中,李恆隆在羈押庭中採「哀兵策略」,稱他年近70,因換腎身體狀況不好,每天需服用多顆抗排斥藥物,否則會影響健康;李並辯稱與蘇震清是借貸關係,否認行賄,願意以千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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