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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智能障礙女友下海!「接客30次賺6萬」他自己爽花 弟見親姊裸照氣炸

高雄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讓女友下海賺錢。(示意圖/pixabay)

高雄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讓女友下海賺錢。(示意圖/pixabay)

高雄男子阿文(化名)和女子小莉(化名)為男女朋友,不料他因缺錢花用,竟要求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女友下海接客30次,並將6萬元收入全數占為己有。事後,小莉胞弟無意間在阿文的手機裡發現姊姊裸照,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近日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阿文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文去年7至9月間因缺錢花用,竟基於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而媒介以營利之犯意,在網路聊天室上刊登廣告訊息,以每次1600元至3500元之不等代價,讓女友前往汽車旅館或飯店,和不特定之男客進行全套性交易共30次,總計獲取不法所得6萬元,且全數收益均歸男方所有。

由於小莉患有身心障礙,加上她深愛男友,完全不知自己被當成搖錢樹,直到胞弟在阿文手機發現姊姊的裸照,全案才曝光。針對上述犯行,阿文於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

高雄地院審酌,被告與小莉原為男女朋友關係,且女方為中度智能障礙患者,豈料他不思細心照料患有身心障礙的女友,反而利用被害人感情,媒介對方從事性交易,且所得均供自身花用,惡性尤屬重大,惟考量阿文坦承犯行,目前僅擔任臨時工等一切情狀,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1年徒刑,未扣案之犯罪所得6萬元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