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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鍋水噴到奶瓶!廚房「準妯娌大戰」開打 小叔勸架傻眼:只想吃泡麵

黃女在煮泡麵時和男友大嫂爆發衝突。(示意圖/Pixabay)

黃女在煮泡麵時和男友大嫂爆發衝突。(示意圖/Pixabay)

彰化一名黃姓女子去年在廚房煮泡麵,過程中不慎把洗鍋子的水濺到奶瓶,引發同住的男友大嫂不滿,2人隨即在廚房爆發衝突,甚至大打出手,導致大嫂在推擠中受傷,雙方也因此對簿公堂。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黃女當時出手推擠、拉扯大嫂,造成對方多處受傷,加上雙方未達成和解,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黃女平時與男友一家人同住,今年3月15日,她在廚房煮泡麵期間,男友胞兄的曾姓妻子恰好到水槽清洗奶瓶;曾女見對方洗鍋具時不慎把污水沖到奶瓶,認為對方害她必須重洗,當場氣得破口大罵,接著拿起放置奶嘴的網子丟向黃女,雙方隨即在廚房爆發肢體衝突,導致曾女受有擦傷、腦震盪等傷勢。

黃女坦承,自己當時的確和曾女發生拉扯,但沒有毆打對方的後腦,因此腦震盪部分和她無關;許姓男友也證稱,當天自己請女友煮泡麵,後來聽到廚房有爭吵聲,走到門口就看到大嫂拿東西丟黃女,女友則用手推曾女反擊,2人很快拉扯在一起,直到他大聲喝斥才放手,沒看到女友有毆打對方後腦勺的舉動。

彰化地院審酌,當時曾女先在水槽清洗奶瓶,被告理應尊重對方,然其卻急於清洗煮完泡麵之鍋具,進而導致衝突發生,又不思以理性及平和態度溝通、解決紛爭,反而徒手推擠、拉扯曾女,縱然無法證明原告腦震盪是她造成,雙手抓傷也是事實,考量雙方在和解金額未達成共識,判處黃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