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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狠夫當子女面砍殺前妻18刀逃死!上訴喊「判太重」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24年11月,彰化縣二林鎮發生一起駭人的殺人案。一名李姓男子因向蔡姓前妻討要65萬元不成,竟在子女面前持刀狂砍前妻18刀,導致蔡女傷重身亡。一審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判處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刑度過重,甚至認為是前妻先出軌才導致他犯下此案,不過台中高分院今(21)日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適當,駁回李男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蔡女結婚前曾與他人育有一名成年女兒,而李男與蔡女於2014年結婚,婚後2人育有一子,同住在蔡女名下房屋,但因李男無業、情緒不穩定,平時還有賭博習慣,欠下不少賭債,都由蔡女幫忙償還,且李男常在酗酒後多次家暴蔡女,蔡女不堪長期遭受暴力對待,於2020年與李男離婚,並申請保護令搬離住處,但蔡女因需要照顧母親,仍會多次返回住處。根據檢警調查,2024年11月,蔡女帶26歲女兒及9歲兒子回家看望母親時,醉酒的李男因不滿蔡女讓新男友接送,且向蔡女索討65萬元不成,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隨後李男情緒失控持刀恐嚇,26歲女兒見情況不對,先帶著9歲弟弟離開現場。不料,傍晚女兒返家時,李男情緒再度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蔡女脖子,隨後又改拿菜刀追砍。蔡女見狀為了保護兒女,上前阻擋李男並大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最終蔡女遭李男揮砍18刀,傷勢過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殘忍行兇過程,蔡女的兒女全程目睹,年幼的兒子事後更表示,希望父親能被判處死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一審時認定,李男行兇過程中曾更換刀具持續攻擊被害人,顯示殺人犯意十分強烈。雖然李男表示「若再來一次不會再犯」,但法官認為,其說法只是擔心受到重刑,並未展現真正悔意;此外,他犯後未向家屬賠償,也未顧及子女身心創傷,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進入二審後,李男主張量刑過重,甚至在法庭上指稱是前妻出軌在先,試圖將自己的犯案原因推給前妻。對此,審判長當庭指出,兩人當時婚姻關係早已結束,加上李男長期家暴、案發前後毫無悔意,因此認定沒有減刑理由。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何志揚表示,李男在二審期間仍關心自己積欠的60多萬元債務,對被害人生命及家屬傷痛毫無反省,雖然家屬原本希望法院能判處死刑,但考量無期徒刑依法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申請假釋,短期內確保李男可與社會隔離,也能讓家屬及子女暫時不必再擔心遭到報復,因此最終接受判決結果。台中高分院審酌全案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屬妥當,因此駁回李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壞肚子急找草叢?彰化男撞傷人落跑辯「屎在滾」 法官不買單判6月
彰化一名練姓男子去年騎機車與另名騎士發生碰撞,造成雙方受傷,卻未停留協助救援或報警,直接離開現場。事後他辯稱,當時因突然腹瀉、「屎在滾」,急著到附近草叢大便,還因踩到排泄物跑去公廁洗腳,才錯過返回事故現場的時機;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不採信其理由,依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去年八月,練男騎乘機車行經彰化市一處路口時,與另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對方四肢多處擦挫傷,練男自己也有腳部扭傷及擦傷。然而事故發生後,他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也沒有確認對方傷勢、通知警方或協助送醫,而是直接騎車離去,因此遭警方依法送辦。偵查期間,練男供稱自己並非刻意逃逸,而是因突然腹瀉,「屎在滾」才趕緊跑到附近草叢解決生理需求,期間還不慎踩到糞便,只好再前往公廁清洗雙腳,等到返回事故地點時,人車都已離開;不過檢方比對監視器畫面及現場事證後,認為其說詞與客觀情況不符,且事故後確實未履行法律規定的停留、救助及通報義務,因此依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等罪嫌提起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練男在明知事故已造成對方受傷的情況下,仍逕自離開現場,置被害人安危於不顧,已構成肇事逃逸。法官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完成調解並賠償損失,被害人也撤回過失傷害告訴,另考量其從事市場搬運工作、家庭及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依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毒駕送瓦斯、撞警察竟無保請回!匿名律師力挺「佛系法官」:不應妖魔化
彰化縣近期在短短1週內接連發生「毒駕累犯運送瓦斯」,以及「毒駕通緝犯駕車輾斷所長腿部」的事件,沒想到彰化地院陳姓法官事後皆裁定2案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甚至被戲稱為「佛系法官」。對此,1名曾任檢察官、現為資深律師的法律人士也出面為陳姓法官辯護,認為外界對其批評甚至妖魔化的作法並不公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2起毒駕案件發生在5月底、6月初,首先是39歲江姓男子5月30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車上載滿瓦斯桶,途中失控撞上停放路旁的轎車,更險些衝撞正在活動中的陣頭人員,所幸未造成瓦斯爆炸等更嚴重後果。另一件案件則發生在6月4日,28歲施姓男子涉嫌毒駕,在倒車過程中衝撞執勤警員,造成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車輪輾過而當場重傷,雙腿被輾斷,另一名員警趙秉逸也因遭碎裂玻璃波及而受傷。案件發生後,檢方分別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由於2案恰巧都由值班的陳姓法官審理,最終均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不需繳納任何保釋金即可離開法院。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警界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不少人質疑法院對毒駕行為過於寬容,尤其在其中一起案件已造成員警重傷的情況下,無保請回的決定更令外界難以接受。隨後,檢方不服原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送交台中高分院審查。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發回更裁。經重新審理後,2名涉嫌毒駕的男子最終都被法院裁定羈押,這也讓外界對最初的無保請回決定產生更多質疑。面對外界一面倒的批評,1名不願具名的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特地現身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公開替陳姓法官說話。該律師表示,自己過去與陳法官共事及相處約10年,對其辦案風格相當了解。他指出,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律見解與辦案方式上本來就可能存在差異,但陳法官始終是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行使職權,並展現獨立審判精神。律師進一步表示,自從自己轉任律師後,仍有不少機會與陳法官接觸,根據他的觀察,陳法官是1位極其認真且負責任的司法官。在作出裁定或判決之前,往往會進行深入調查,對於函詢資料、證據內容以及案件中的各種細節都會仔細釐清,不會草率作出決定,更不是那種為了盡快結案而倉促下判的人。該律師還分享過去在法庭上的一段經歷。他表示,自己曾經在1起案件開庭時,當著現場6、7名律師以及6、7名被告的面,直接對被告們表示:「你們今天能遇到這位法官真的是有修功德。」他認為,陳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十分嚴謹,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對被告不利,被告也應該能夠心服口服地接受。對於外界將陳法官貼上「佛系法官」的標籤,這名律師認為此舉相當不恰當。他強調,司法制度本身就設有抗告、上訴等救濟機制,如果檢察官或當事人對裁定結果有所疑慮,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而非直接對承審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法律制度之所以設計多重審級與救濟程序,正是為了透過制度來修正不同法律見解可能產生的爭議,因此社會大眾在關注案件發展的同時,也應理性看待個別法官的裁判決定,避免將所有責任簡化為對單一司法官的批判。
毒駕撞警無保請回!「佛心法官」再掀爭議 高分院撤銷發回、彰院明重開羈押庭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訪通緝犯時,遭28歲施姓男子毒駕衝撞,雙腳遭車輪輾壓骨折送醫。彰化地院原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譁然;經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有再審酌空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預定明(12)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據了解,施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查獲時其毒品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然案發過程中,施男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陳國銘雙腳遭輾壓受傷,案情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及造成員警受傷,卷內資料亦顯示其駕車過程確有輾壓員警右腳情形,且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綜合相關事證後,原審認定羈押原因不足的理由,仍有進一步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裁定施男無保請回的法官陳德池,日前也曾在另一件引發爭議的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江姓駕駛無保請回,當時即遭外界質疑過於寬鬆,更被部分網友戲稱為「佛心法官」。而該起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後,同樣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已於本月9日改裁准江男預防性羈押;如今施男案再度出現相同情況,也讓外界關注後續羈押結果。法界人士分析,案件遭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後,實務上通常會重新分案處理,避免由原承審法官再次審理,以維護程序公正與社會觀感,降低外界質疑空間。彰化地院表示,已於昨日收到高分院發回卷宗,並完成重新分案程序,目前由承辦法官排定開庭,預計明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決定施男是否羈押禁見。
獨/彰化「佛心法官」輕縱毒駕遭抨擊 前檢座直呼:遲早的事!
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被認為是「佛心法官」,他連續裁定「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毒駕通緝犯倒車輾斷所長」兩案都將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曾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今天在臉書PO文,指陳德池這位「佛心法官」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已轉任律師的陳宗元認為,他印象中還在彰檢時,時不時就要上臉書罵這位「佛心法官」一次.....,關於強制處分聲請的問題由來以久,面對強制處分聲請時,不同法官心證程度差異實在太大,遠非一般刑事判決可比,很難有可預測性,所以導致心證很嚴格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少了,心證較寬鬆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很多,檢警在請票,還要看值班表挑選黃道吉日。陳宗元感嘆,如果是搜索票、監聽票等沒有抗告的制度,所以駁了就駁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換個法官、補點東西再來一次。而羈押雖然可以抗告,但二審發回後由不同法官審核,原法官一樣不痛不癢,繼續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的要求,你也一點辦法都沒有。我也不是要說法官就應該多核准,我只是覺得,兩端的差異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大。當然,這些兩端的法官只是少數,只是這些少數進入到強制處分庭,再少數影響也非常的大,畢竟強制處分庭人少。對此,彰化地院解釋,關於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案件,都是由原已排定的值班法官處理。而承辦法官於受理案件後,均是於審閱檢察官主張的聲押罪名、理由及提出的證據,開庭訊問被告、聽取辯護人意見後,綜合全部證據為裁定。不過近來兩大爭議案件中的「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昨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陳德池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結業的他,長期在彰化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專長為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毒駕撞斷所長雙腿竟無保請回!彰化地院急發聲:不代表縱容毒駕
關鍵字:毒駕 所長 彰化地院 無保請回撰文:林慶祥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列管人口時,遭28歲施姓男子倒車衝撞並輾壓雙腿重傷骨折,法院卻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面對外界質疑,彰化地方法院昨天發布聲明,強調個案裁定係法官依卷證及法律規定獨立審酌結果,並不代表法院縱容毒駕,也不應被解讀為與檢方立場對立。本月四日下午,彰化縣警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趙姓員警前往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列管毒品人口施姓男子,對方駕車逃逸,鑽進一處死巷,警方一路尾隨追查;詎料,施男見前方無路可走,竟突然倒車衝撞,將陳國銘撞倒後再輾壓雙腿,造成其嚴重骨折送醫治療。案件移送法院後,法官認為現階段卷內證據尚不足以直接認定施男具有故意衝撞員警的犯意,加上施男過去曾主動向檢方報到,難認具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認為裁定不當,已依法提出抗告;對於外界關注,陳國銘則低調表示尊重司法決定。針對外界質疑,彰化地院7日發布聲明指出,法院一向高度重視毒駕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也肯定檢警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努力。院方表示,近期針對彰化地檢署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法院已裁准超過10件,足見對檢警打擊毒駕行動的支持。地院進一步說明,個案中的強制處分裁定,均由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卷內證據以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審酌犯罪嫌疑程度、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後所作成。單一案件的裁定結果,不能代表全體法官對毒駕案件的法律見解,也不應被解讀為法院對毒駕行為採取寬容態度。彰化地院最後強調,對於社會各界的關切與意見均予以重視,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審判經驗交流及行政支援等機制,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兼顧司法公信力與人民權益保障。
「前科累累男」載一車瓦斯桶毒駕竟無保請回 員警崩潰:台灣成犯罪天堂
彰化縣5月30日發生毒駕案,39歲江姓男子載著一貨車瓦斯桶,行經員林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依毒駕等罪嫌將其移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嚴重打擊警方士氣,更讓基層直呼台灣成為「犯罪天堂」。據了解,江男有毒品、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而他在瓦斯行擔任送貨員,5月30日上午載著滿車的瓦斯桶行經萬年路一段,卻衝撞路邊轎車,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處理。而警方發現江男神情恍惚,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其車內查獲喪屍煙彈,訊後依毒駕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則認定江嚴重危及交通道路安全與公共安全,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之高度風險,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在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沒有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則將提出抗告。法院裁定也嚴重打擊警方士氣,不滿第一線人員冒險抓的犯嫌,竟被法院直接放走,員警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犯嫌離開,認為法官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在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男傳訊曖昧對象「老公洗好了」遭妻提告求償百萬 法官判無罪:可能只是網路虛擬互動
彰化一名人妻小美(化名),發現結婚30餘年的丈夫阿明(化名)疑似外遇,長期透過通訊軟體與女子小花(化名)互動,更出現「老公洗好了!等妳呦」、「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等對話,讓她憤而對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現代人透過網路交流時,常捏造人格、互取暱稱,甚至謊稱生理性別,未必反應真實情感,因此判小美敗訴。判決書指出,小美與丈夫阿明結婚30多年,共育3名子女,但她在2024年間,開始察覺丈夫時常與他人通話,並於丈夫的LINE對話紀錄中,發現他與女子小花頻繁聊天,內容包括「你去洗澡休息一下啊」、「老公洗好了!等妳呦」、「吃藥頭暈了!老公先睡了晚安愛妳呦」,讓小美認為2人關係逾越一般男女往來分際。由於阿明多年前也曾外遇過,還向小美保證絕不再犯,告訴她「我是想好好的挽回妳對我的信任」、「對妳造成傷害是我不對」,小美當時為了家庭和諧,決定原諒阿明,沒想到才過幾年,阿明又再度外遇,讓小美傷心欲絕,遂對阿明與小花提告求償100萬元。對此,小花表示,她與阿明是經由網路認識,但並未見過面,也無任何超過男女交往分際關係,僅有簡單問候,而她也曾告誡阿明注意用辭,但對方要如何自稱是他的自由,自己並無回應阿明,強調沒有任何逾越男女交往之情事。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法官審酌,依照LINE對話紀錄來看,阿明傳訊「老公洗好了」、「等妳喔」等語後,小花並未使用任何親暱用語,僅於半小時後回應「到家了」、「怎麼那麼晚才要睡覺」,加上現今通訊軟體及網路交友平台數量繁多,使用者常互取綽號、暱稱,或談論虛構情節、捏造網路人格,甚至藉由裝扮謊稱生理性別來互動,對話往來尺度難免過於寬鬆或帶有遊戲意味,未必反應真實情感。小美雖再補充對話紀錄,主張2人確實見過面且已發生性行為,但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法官認為,依對話紀錄來看,無法證明2人足以動搖婚姻關係,且難以排除被告2人間僅止於以LINE對話虛擬互動、互取暱稱、談論日常生活或虛構生活瑣事之關係,因此認定不構成侵害配偶權,駁回小美之請求,訴訟費用由小美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百果山驚悚命案!年輕男陳屍路邊「雙眼挖空」臉皮被削爛 警逮5人
彰化縣員林百果山昨天(21日)發生駭人命案,一名年輕男子被發現倒臥胡水路旁產業道路,雙眼被挖空、臉部幾乎被削爛,死狀相當慘烈。檢警獲報後展開追查,陸續逮捕5名嫌疑人,經漏夜偵訊認定張、吳2人涉案情節重大,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22日)稍早裁准張嫌羈押,吳嫌仍在開庭中。據了解,民眾昨天下午行經胡水路旁一處產業道路,發現一名男子倒臥路邊,上前查看後赫見對方明顯死亡,不僅雙眼被挖空,臉上也有多處刀傷,臉皮幾乎被削掉,死狀十分駭人,嚇得連忙報案。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昨晚陸續逮捕張、吳等5名嫌疑人,初步懷疑案發原因和毒品交易糾紛有關,詢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經漏夜偵訊,檢察官認定張、吳2人涉案情節重大,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方法院稍早裁准張嫌羈押,吳嫌則仍在開庭中。檢方表示,目前已完成初步相驗,將進一步安排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與案情細節,至於其他共犯涉案程度仍有待調查。
肛門塞毒、吞115顆海洛因球 兩泰女「人體運毒」闖小港機場遭重判
高雄小港機場2025年9月查獲人體運毒案,2名泰國籍女子以肛門塞入及口服吞食方式,夾帶 115 顆海洛因毒球入境台灣,毒品總價值超過800萬元,並在入境時被查獲,檢方偵結後將2人依運毒罪嫌起訴,一審分別被判刑16年、15年6月。檢警調查,38歲的RERKKRATOKE與30歲的AMORNKUL分別透過社群平台及友人介紹,結識綽號「爸爸」等運毒集團成員,對方開出「每夾帶一顆毒球獲取 800 元泰銖(約台幣 804 元)」的代價誘惑兩人,並承諾招待價值約2萬6000元泰銖的來台機票及旅宿費用,2人於是答應運毒。去年9月,RERKKRATOKE在泰國曼谷的飯店將大顆海洛因球塞入肛門,又吞下60顆小顆海洛因球,AMORNKUL則是在肛門內塞入4大顆海洛因球,並吞下50顆小顆海洛因球,但在進入國門時遭查獲。海巡署早在2025年8月便掌握情資,得知台泰跨國集團計畫利用人體運毒,隨即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掌握兩女航班,在她們入境將其攔下,並在醫院照射 X 光,確認腹部與私密處塞滿異物。在海巡人員嚴密監視下,兩人服用瀉藥耗時 10 多小時,才將 115 顆、純質淨重 442.72 公克的海洛因毒球全數排出。一審法官認為,這批海洛因毒球市值高達800多萬元,被告兩人僅為報酬及旅宿招待,便鋌而走險運輸一級毒品,對台灣社會安全威脅巨大,考量兩人到案後坦承犯行,且毒品尚未流入市面即被查獲,但其運輸行為已觸犯法律底線。彰化地院最終判處兩女 16 年與 15 年 6 月重刑,並下令服刑期滿後驅逐出境。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化鄉代疑持槍恐妻!試管19次求子遭痛打 他辯:玩具槍
彰化縣社頭鄉民代表驚傳持槍對妻頭!社群平台上近日流傳一段影片,一名女子在個人頁面上上傳多段影片,影片內容中顯示,彰化縣社頭翁姓鄉民代表不但對著妻子痛毆,甚至直接拿出一把槍對著妻子痛罵,「你這種垃圾」、「真的不怕死」等語,最後悻悻然的將槍枝塞進褲子後方離去。對此,警方也證實此事,強調該影片為2021年所發生,目前獲報後已積極偵辦,全案朝向恐嚇與傷害罪嫌偵辦;另針對家暴部分,也將全力協助家屬申請保護令。女子在臉書上貼出多段影片指出,自己為翁姓社頭鄉民代表的第三任妻子,49歲歷經19次試管嬰兒後,打了1000多支針,最終成功生下一對可愛的雙胞胎。但根據女子貼出的影片卻顯示,婚後夫妻關係瞬間陷入冰點,不僅多次爆發口角衝突,女子更直接控訴鄉代與婆婆多次對其拳腳相向,雙方因此對簿公堂。影片中,鄉代甚至直接拿出一把槍枝對著女子斥罵,女子也高聲回嗆,「你開啊」,鄉代怒嗆,「你這個垃圾」、「真的不怕死」後,隨即訕訕將槍枝插回口袋後離去。根據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婆婆主張遭女子以手臂勾住拉倒在地,導致鼻子挫傷與左側上臂撕裂傷等傷勢,對媳婦求償50萬元;女子則反嗆,自己才是遭鄉代與婆婆長期毆打的被害人。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夫妻雙方結婚後長期不睦,判處女子應賠償婆婆2萬200元;另,女子也遭婆婆等怒告傷害與妨害自由,分別被判處拘役25日與40日,均得易科罰金,其中傷害罪嫌部分已執行完畢。對此,警方回應表示,相關影片發生日期為2021年間,當時已針對提告事項依規定處理,此次再接獲報案,針對鄉代疑似持槍事件,已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惟對方表示該把槍枝為玩具槍,後續也將近一步調查釐清。而針對女子涉嫌遭家暴一事,目前也已受理傷害與恐嚇等罪,至於保護令部分也會配合家屬需求積極偵辦。而記者也實際致電該鄉代詢問,截至截稿前均未獲得回應。
最夯童星淪階下囚!顏正國犯大案「險遭處死刑」出獄浪子回頭 生日前3天病逝
男星顏正國昔日以童星身分出道,演出的《好小子》系列電影紅遍全台灣,原本再3天就要過生日,不料今天(7日)傳出病逝,享年50歲。顏正國自4歲起因緣際會從演員訓練班進入電影圈,演出名導侯孝賢早期許多電影,並靠著《好小子》成為家喻戶曉的童星,然而卻誤入歧途,還曾犯下擄人勒贖案,一度被求處死刑。據了解,顏正國自4歲起因緣際會從演員訓練班進入電影圈,演出侯孝賢早期許多電影,頗受好評,與知名藝人張小燕、陶大偉、鳳飛飛等都有過合作演出。不久後,顏正國參與張美君、朱延平執導的《好小子》系列電影,與同系主要演員左孝虎、陳崇榮一起成為當時臺灣家喻戶曉的童星。國中時期的顏正國因演藝工作導致正規教育課程落後,加上太出名,因此遭到學長排斥與言語霸凌,曾數度休學,復學後為了替朋友出頭,把人打到重傷,被送進觀護所,之後更染上毒癮,1996年到1998年間犯下毒品、槍砲、竊盜等前科,數度進出監所。他曾自述,「我台灣監所關了12所,每個地區我都『參觀』過。」2001年7月間,顏正國夥同友人游正明等人,綁架彰化縣大村鄉的毒販施金都,並勒贖200萬元。案發後,警方根據共犯及人質的供詞,證實顏正國參與整起綁架案;他本人則否認涉案,並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案。由於當時台灣存在《懲治盜匪條例》,因此顏正國一度遭彰化地檢署求處死刑。隔年《懲治盜匪條例》被廢除,檢察官更改起訴法條,顏正國逃過一劫。最後,彰化地院判處顏正國有期徒刑15年,並移送台中監獄服刑。2012年3月,因為獄中表現良好,他三度向法務部申請假釋獲准,同月12日下午假釋出獄,開始從事書法教學與公益活動,並於2018年執導電影《角頭2:王者再起》,票房高達1.27億元。
砍頭、刺胸「兄長慘死」 70歲男求輕判理由「吹電扇難耐」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形容自己在看守所的生活,「睡在馬桶旁、燈光昏暗、惡臭難耐」,凸顯羈押環境的艱困。彰化去(2024)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斧頭弒兄慘案,凶手70歲高男一審被判13年6月,他不服上訴,稱「雖能忍受日曬,但無法忍受獄中電風扇吹襲』,盼爭取減刑,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其上訴,並裁定自9月18日起續押兩個月。此案發生於去年2月7日,70歲的高姓男子與胞兄長期因祖產分配及居住空間紛爭積怨,他先持斧頭猛砍頭部14下,再改拿折疊刀往胸口猛刺4刀,造成哥哥顱骨粉碎、肺臟穿刺,連假牙都被震落,現場血跡四濺。醫師搶救不治,法官形容被害人「頭皮幾無完膚,甚至深可見骨」,痛苦難以想像。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依殺人罪判13年6月徒刑,高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14日駁回。高男二審上訴時聲稱,自己雖能忍受日曬,但「無法忍受獄中電風扇吹襲」,若服滿刑期將近88歲,身體恐撐不下去,恐將命喪牢中。他並指控,案發前因兄長言語霸凌妻小,導致家人搬離,自己獨自奔波兩處住所,案發地點實為工藝教室,非外界所稱長期獨居。他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認為長期收押僅徒增國家成本,無助教化,也剝奪其修復親情的機會。但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高男持斧頭連砍胞兄14次、刀刺胸4刀,手段兇殘,且行兇後逃逸、未救助,未見真切悔意,原審量刑已屬中低度,無失衡之虞,遂駁回上訴。高男案發後即數度延押迄今,日前高男透過律師申請交保,唯台中高分院仍裁定持續延押2月。
知名遺體修復師淪毒蟲!虐殺女友遭判重刑 「76行者」陳修將再因染毒加判4個月
曾任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總召集人的殯葬業者陳修將,2021年因懷疑22歲小女友胡姓女子出軌,在汽車旅館將其虐打致遭判刑10年10月定讞。陳修將一度棄保潛逃遭逮,現已入獄服刑。然而,他近日又因累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遭彰化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而這已是他近年來第3度因毒品案件遭到判刑。陳修將過去因擔任知名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總召集人,參與多起重大事故遺體修復工作而獲得社會讚譽。然而他因懷疑22歲胡姓女友出軌,在2021年10月在彰化縣埔心鄉某汽車旅館內對其施暴,導致胡女全身多處瘀傷、腦出血身亡。案經最高法院,在2024年4月駁回上訴,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10月定讞。但陳修將棄保潛逃,直到今年5月才遭逮入獄。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修將曾因犯「公共危險罪」等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期間又因涉「一粒眠」偽藥轉讓案件,遭判處3個月徒刑。又於2022年9月30日因施用毒品完成觀察勒戒,203年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判處3個月徒刑。之後,陳修將於2024年5月20日晚間,在台南市安南區前住處以玻璃球燒烤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1次。警方於當年5月22日持檢察官強制採驗尿液許可書對其採尿送驗,結果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事證明確,遭判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後備軍人注意!他住家遭法拍 遷出戶口「少做1事」竟遭判刑6月
一名黃姓男子原設籍彰化,後因房屋遭法拍遷出戶籍,然而其身為後備軍人,對於戶籍遷出遷入或住址變更有申報義務,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彰化縣後備指揮部所發之教召令無法送達交付本人,而未報到2次。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起訴指出,黃男原設籍於彰化縣,民國96年3月間因房地被法院拍賣,而遷出處所,其明知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規定,後備軍人對於戶籍遷出遷入或住址變更有申報義務,竟意圖避免召集處理,而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彰化縣後備指揮部所發,指定其應於105年7月21日、107年7月25日,前往雲林大埔營區「陸軍砲兵部隊測考中心後備砲兵營」報到之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交付本人而未報到2次。彰化地院審酌,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受教育召集,依軍事需要,於舉行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兵役法第37條第3款定有明文;復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7條第1款規定,後備軍人負有戶籍遷出遷入或住址變更申報之義務。簡易庭認為,被告既曾服役,退伍後成為後備軍人,對上開規定自不得諉稱不知,勘認其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冒牌牙醫撐28年 彰化國中畢齒模師遭違法行醫獲刑8月
彰化縣一名莊姓男子僅有國中學歷及齒模師資歷,卻非法開設牙醫診所營業28年,為患者製作假牙、進行磨牙等醫療行為。彰化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法院判決書指出,莊男自1992年起在田中鎮開設牙醫診所,對外自稱牙醫師,為患者提供裝設假牙、牙套、磨修牙齒、咬模與試模等專業醫療服務,直至2020年因身體狀況不佳才停業。檢方調查發現,莊男曾為蕭姓男子製作2顆假牙,收費1萬6千元,另為陳姓女子製作1顆假牙,收費8千元,合計違法所得2萬4千元。患者因假牙安裝後出現問題而向當局舉發,始揭發此案。調查結果顯示,莊男根本未取得醫師資格,僅是受過齒模訓練的技術人員。他因收費低廉、每顆假牙僅收約8千元,廣受附近居民口耳相傳,診所生意一度興隆。莊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未具醫師資格卻執業逾20年,嚴重破壞醫療制度,對患者健康造成潛在風險。審酌其坦白認罪態度及家庭狀況,依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0萬元。違法所得2萬4千元亦遭法院宣告沒收。
冒牌牙醫開業28年!國中齒模師幫患者裝假牙 下場曝光
彰化一名莊姓男子只有國中學歷,卻自稱牙醫在田中鎮掛牌開業長達28年,不僅幫患者裝假牙、磨牙、試模等,做一顆假牙還要收8000元,直到5年前身體出狀況才歇業。不過近日有患者檢舉莊男根本沒牙醫資格,法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判莊男8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30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2萬4千元。根據判決書指出,莊男於1992年在彰化田中鎮掛牌行醫,明明沒有牙醫師資格,卻幫患者做假牙、裝牙套、磨牙、修牙、咬模、試模等專業醫療行為。一名蕭姓患者指控,他曾裝了2顆假牙被收取1萬6千元,另一名女患者也花了8千元。直到去年,蕭男牙齒出現問題,於是向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報警。經檢警調查,莊男沒有任何牙醫師執照,只是齒模師,卻擅自從事醫療行為長達28年,直到5年前才因身體狀況不佳停業,而莊男也對犯行坦承不諱。彰化地院審理後,依《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莊男8月徒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2萬4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