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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鮮重複加熱容易傷肝腎 營養師:放8小時就是隔夜菜

營養師指出,烹調完畢的海鮮,如果存放太久容易產生蛋白質降解物,此時食用的話將會傷害肝腎功能。(示意圖/pixabay)

營養師指出,烹調完畢的海鮮,如果存放太久容易產生蛋白質降解物,此時食用的話將會傷害肝腎功能。(示意圖/pixabay)

許多民眾都有將吃不完的飯菜放入冰箱保存,隔餐或隔天再食用的節省習慣,但近日就有營養師表示,只要存放超過8小時的菜餚就算隔夜菜,並且還指稱說,海鮮類的菜餚如果重複加熱的話,容易產生蛋白質降解物,食用後容易損傷肝腎功能。

根據《良醫健康網》報導指出,營養專家張靜芬,隔夜菜並非是指隔夜,而是只要菜餚存放超過8小時,就屬於隔夜菜的定義。而民眾習慣將菜餚放入冰箱保存,張靜芬表示,菜餚只要存放冰箱越久,營養素也會逐步流失,而且會因為水分流失的關係,讓菜餚的口感變鹹,她建議民眾,即便要透過冰箱來保存菜餚,建議也是要在6小時內重新加熱食用完畢。

而關於重新加熱這事情,張靜芬也解釋,魚、蝦、蟹等海鮮肉品,在隔夜之後容易產生蛋白質降解物,食用之後會損傷人體的肝腎功能,建議民眾如果存放超過8小時的話,就不要再加熱食用。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指出,林口長庚腎臟科主任顏宗海受訪時表示,攝氏7至60度這段溫度間,適合大部分微生物的生長。因此,維持在攝氏4度的冰箱,可以避免細菌孳生,是個存放菜餚的好地方。但他也強調,剩菜頂多放1天,食用前要用70度徹底加熱。他也不推薦將剩菜反覆加熱,因為會破壞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