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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巴黎劈腿 男子上網爆料遭加重誹謗罪起訴

男子爆料未婚妻在巴黎劈腿,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報系資料照)

男子爆料未婚妻在巴黎劈腿,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報系資料照)

自稱「魯蛇」的張姓男子,在臉書爆料公社等社群PO文,指自己的未婚妻在婚宴前2周在巴黎劈腿,與某小開過從甚密,還附上女方與小開的親密影片,又指女方從事特種行業、曾墮胎、介入別人家庭,女方提告後卻在今年4月輕生,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張男所述內容即使為真,也僅涉私德,不在言論自由保障範圍,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張男。

張姓男子是在臉書爆料公社、PTT論壇等以「輸慘了」為名,發出千字文,細述自己在大型教學醫院任職的未婚妻,去年9月2人婚宴日期前2周要到法國出差,他想跟隨被拒,因擔心安全所以私下尾隨,沒想到目擊未婚妻在巴黎街頭與某小開調情。

事情發生後,張男與女方分手,張男自稱家世無法與小開相比,也盼望未婚妻回頭,但又指未婚妻過去曾在特種行業上班、墮過胎、介入他人家庭,最後附上未婚妻和小開在巴黎街頭親密影片。

張男文章被網路轉傳,女方得知後控告張男涉嫌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等多項罪名。女方的現任老公也指控,張男不知從何處得到他的住址,把喜宴取消後剩下的喜餅、喜帖、婚紗照等東西都寄到他家,涉嫌違反《個資法》。

被張男爆料的未婚妻出庭時冷靜指控,不料,檢方仍在調查,女方卻在今年4月被家人發現輕生。

張男到案堅稱發文陳述都是事實,但是檢察官認為,法律明文規定與公共利益無關的私德,不在言論自由保障範圍內,且張男文中雖沒點出女方姓名,但別人可以從職業,以及影像,辨識出特定身分,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張男。

至於巴黎街頭的影片,因是在公共場合拍攝不涉妨害秘密,女方先生收到喜宴取消剩下的物品也無法證明發生損害,所以妨害祕密及違反個資法都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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