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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太子面前「捅後門」 簡訊曝姦情「脫褲從後面O」

陳姓男子被妻子發現有婚外情,更與小三在三太子神像面前忘情「走後門」。(圖/報系資料照)

陳姓男子被妻子發現有婚外情,更與小三在三太子神像面前忘情「走後門」。(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樹林區一名陳姓男子,與郭姓妻子結髮18年 夫妻相處融洽,不料在2018年底,郭女意外發現丈夫與吳姓女子竟有婚外情,更發現陳男手機中竟與吳女有「我們兩在一起,全樹林都知」、「上演活春宮給土城三太子看,是誰先脫褲子給人從後面幹」等訊息,讓郭女憤而提告,並向吳女求償,今新北地院,判吳女須賠償郭女15萬元。

據判決書,陳男與郭女結婚已經18年,兩人相處融洽,郭女有一次在幫陳男處理與吳女刑事訴訟官司時,卻意外發現兩人竟有一腿,更發現陳男通訊軟體中的鹹濕訊息。

判決書中所述,吳女與陳男發生超過20次性行為,吳女還傳訊息給陳男「當時你跟我在一起,是真的愛我嗎?」、「你我在一起,全樹林都知道」;陳男則傳給吳女「105年11月5日星期六晚上10點,1男1女在自助餐內上演活春宮給三太子看,去問三太子,是誰勾引誰?是誰先脫下褲子讓人從後面幹。」

郭女看到這些簡訊憤而提告,並對吳女求償150萬元精神撫慰金;雖吳女在法庭中,辯稱陳男欺騙她已經離婚,今新北地院認為吳女與陳男的姦情,已經造成郭女精神上極大的痛苦,應賠償郭女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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