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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男友是消防猛男!女高中生「趁阿母不在家」偷爬床 結局大逆轉

(示意圖/pakutaso)

(示意圖/pakutaso)

台中一名消防員阿朋(化名)與女友以及對方的17歲女兒小美(化名)同居,沒想到2人竟發生親密行為。小美控訴,阿朋強行對她性交;阿朋則拿出對話紀錄打臉,沒有強迫小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朋行為雖不可取,但難認強制性交犯行,因此判阿朋無罪。

判決書指出,小美控訴,母親常常在南部工作,偶爾才會回家,沒想到叔叔阿朋竟於2019年12月16日凌晨,趁她在聊天時沒有防備,強行親吻、擁抱以及指侵,原本還想強制性交,但被她的腳夾住,雙方僵持一陣子後,對方才作罷。

阿朋則辯稱,當晚一起喝完酒後,原本躺床準備就寢,小美突衝進房間,沒有穿內衣、外褲跨坐在他的腿上哭訴「媽媽騙我」,緊接著又親吻他的嘴;之後2人順其自然發生性行為前戲,不過到一半小美突夾住他的腿說「不要」,就沒有再繼續了。阿朋強調,全程無強迫,屬你情我願。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朋是消防員,力氣應該比少女大很多,如果有違反少女意願行為,那應該會造成少女受傷,但小美的驗傷報告並無外傷;另外,小美事後曾傳訊詢問「是否吃避孕藥」,對話也都未見有何遭性侵後之逃離、迴避、恐懼、受辱、責難、怨懟等激烈情緒,反而平靜如常。

法官指出,惟因本案中被害人之指證既多有瑕疵,而公訴人所指其他各證又不能證明被告確有強制性交犯行,自無從作為本案之佐證,判阿朋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