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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 軍人酒駕累犯加重刑度、最重「無期徒刑」

立法院。(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23日)舉辦聯席會議,初審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役軍人若為酒駕累犯,且致人於死,最重將處無期徒刑,駕駛公務或軍用車則加重刑度;而若以廣播電視、網路等散布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訊息,也會加重刑度。

初審通過第54條條文,現役軍人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處分確定,於5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導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條文另增訂,若酒駕者駕駛的是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而在防堵假消息方面,今天初審通過條文為,意圖散布於眾,捏造或傳述關於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進行捏造或傳述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