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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違規紀錄、降低罰款!交警6年「受賄逾4千萬」...下場曝光

(示意圖/翻攝微博)

(示意圖/翻攝微博)

長沙一名交警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取委託人賄賂,任意修改電子違章記錄,擅自免分、免罰,甚至降低罰款金額, 6年內涉案金額高達1千多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千多萬),今年9月被嶽麓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綜合陸媒報導,曾任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科信大隊系統管理員的姚克鋒,於2011年至2017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對委託人的電子違章記錄擅自免分、免罰,或修改記錄,收受好處費高達1千多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千多萬)。由於姚克鋒是市交警支隊的技術骨幹,對平臺的各項許可權和操作流程瞭若指掌,因此利用技術手段隱藏了違紀違法痕跡,長期利用系統漏洞,夥同「中間人」進行不正當交易。

(圖/翻攝鐵血視頻)
(圖/翻攝鐵血視頻)

目前長沙市交警支隊已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帳號管理,規定同一許可權辦事人員各掌握一部分登錄密碼,並不斷優化辦事平臺。平臺若發現工作帳號存在時段、地點登錄異常或記錄重複時,會自動報警。而姚克鋒也於今年9月被嶽麓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