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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激戰小三 4歲女目擊「阿姨跟爸爸動來動去、摸ㄋㄟㄋㄟ」妻崩潰提告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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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爸爸!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在2018年間,遭指控當著4歲多快滿5歲的女兒面前,與妻子以外的女子有「在床上動來動去」、「摸ㄋㄟㄋㄟ」等行為,導致年幼女兒出現創傷焦慮情緒,須接受心理治療。人妻氣得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判決出爐,這名婚後出軌又害女兒心理受創的人夫,要賠妻女7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林妻控訴,2018年1月13日至15日,林男趁她工作繁忙之際,藉口要帶女兒前往台南參加親友喜宴為理由,結束後將驅車帶女兒到高雄義大遊樂世界遊玩,並在高雄住宿一晚,之後再前往墾丁遊玩等。當時她沒想太多,但事後卻發現,林男早已跟小三事前約好了,相約在婚宴結束後,帶著女兒與該小三,一起出去玩。

人妻指出,這趟旅行中,丈夫竟不顧年幼的女兒就在旁邊,竟當著孩子的面前,跟小三一起洗澡、兩人卿卿我我。新北地方法院在審酌女童說詞,發現女童曾證稱,「我和爸爸、阿姨一起去墾丁玩,一起住3天,有看到爸爸和阿姨在床上動來動去」;女童在接受心理治療時,也曾提到,「看見爸爸和阿姨摸來摸去,有摸ㄋㄟㄋㄟ」,讓人妻整個大崩潰,決定對丈夫提告求償。

但人夫辯稱,妻子婚後迷信鬼神,甚至還與他人通姦,又阻止他帶女兒去探望男方家人,這個情況到了2018年間完全沒改善,最後當年9月,雙方達成和解離婚。至於與小三發生婚外情的部分,林男聲稱,雖然妻子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已獲不起訴處分。

由於經過心理諮商師認定,這名眼看爸爸帶小三出遊的女童,已出現有偏離一般同年齡孩童發展的行為或症狀,的確出現分離焦慮、創傷焦慮等情緒。因此法官最後採信女童的說詞,判人夫要賠償女兒已支出的心理諮商費用、就醫交通費等共計精神撫慰金42萬6千餘元;另外,林男必須賠償正宮配偶權、親權受侵害部分共33萬7千餘元,總計一場婚外情,須賠償母女總額76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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