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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全盲按摩師割頸殺女友 全案大逆轉!殺人變無罪

台中1名男按摩師今年4月間為錢與女友發生爭持,持刀割傷對方頸部,法院審理後認為他因全盲誤傷對方,還幫忙止血改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1名男按摩師今年4月間為錢與女友發生爭持,持刀割傷對方頸部,法院審理後認為他因全盲誤傷對方,還幫忙止血改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1名蘇姓全盲按摩師(38歲),今年4月間不滿蔡姓同居女友(40歲)盜領款項,加上其他事情引發爭執,蘇男憤而持刀割傷女友頸部,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將他起訴;經地院審理後,認為蘇男案發當下為全盲狀態,且誤傷後要幫蔡女止血,主觀上並無殺人故意,加上蔡女已經撤告,因此全案判決公訴不受理。

據了解,蘇男在住處開設按摩店,女友則幫忙處理店裡的行政事務,蘇男長期借錢給女友,今年4月20日傍晚,又因5萬元2人發生激烈爭執,蘇男憤而持美工刀將女友強壓地上後刺向頸部。

當時隔壁鄰居聽到爭吵聲前往查看,發現蘇男以手勒住女友頸部,蔡女則以微弱聲音不斷喊著「救我,救我」,鄰居嚇得立即報警。檢察官因此認定蘇男著手實施殺人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蘇男辯稱不知道美工刀片露出來的長度,他表示當時自己情緒激動,轉身手上的刀就揮到蔡女,也不知道傷到哪,踩到地上的血才一起滑倒,後來用右手找到女友傷口處,趕緊壓住止血。

合議庭審酌,認為蘇男與蔡女同居7年,情同家人,無殺害蔡女動機,且蘇男為全盲狀態,因情緒激動揮刀劃傷蔡女,並非刻意瞄準其頸部下手,僅涉《傷害罪》,加上蔡女已經撤告,因此全案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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