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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高鐵特區隨機性侵女童 遭逮痛哭被批「鱷魚的眼淚」

一名惡狼騎機車對2名小學生隨機性侵得程,示意圖。(圖/翻攝shutterstock)

一名惡狼騎機車對2名小學生隨機性侵得程,示意圖。(圖/翻攝shutterstock)

新埔鎮男子黃中琦 (38歲),今年7月騎車前往竹北市公園,發現2名年約11歲的女童準備前往公園玩耍,竟心生歹念,以手指性侵2人,造成女童下體嚴重裂傷大出血。警方將人逮捕時發現黃嫌為了逃避追緝,刻意修剪指甲、關閉手機躲避追緝,收押時他卻下跪痛哭,讓檢方怒批簡直就是「鱷魚的眼淚」,認定黃嫌心思縝密犯後毫無悔意,全案依攜帶兇器竊盜罪、2件性侵幼女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重判。

檢警調查,今年5月間,黃嫌將偷來的車牌,放在自己機車車廂內,疑似伺機犯案使用,7月26日晚間7時許,黃嫌刻意關閉手機,將機車掛上偷來的車牌,騎車從新埔鎮義民路住處出發,開始尋找作案對象。

當黃嫌騎車行經竹北市高鐵特區時,見2名11歲女童小芬、小娟(化名)正要前往公園玩耍,且身旁無大人陪伴,竟當場以雙手環抱身體,並以手摀住嘴巴,強脫小芬的短褲,以右手指侵小芬,造成小芬下體裂傷。小娟見狀後,試圖阻止黃嫌繼續侵犯小芬,黃嫌遂將小娟推倒在地後兇狠指侵,同樣造成小娟下體裂傷。

黃嫌犯後騎乘機車逃逸,為避免遭到查緝,刻意將偷來的車牌以塑膠袋包裝後,棄置褒忠橋下,再若無其事地返回住處。檢警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黃嫌涉有重嫌,簽發拘票在其住所扣得其案發當時所穿衣褲、安全帽與機車。黃嫌僅坦承偷車牌並換掛車牌及以手指摸2名女童下體,堅稱未性侵。

檢警在女童身上驗出黃嫌的DNA,認定黃男涉案,且發現黃男刻意修剪指甲、案發前刻意關機,視為預謀犯案。全案依攜帶兇器竊盜罪、2件性侵幼女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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