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放獸鋏捕鼠卻夾死貓 不識字老農遭函送法辦

7旬老佃農因鼠害在田邊放置捕獸夾,反而害流浪貓慘死。(圖/家畜所提供/中國時報張亦惠嘉縣傳真)

7旬老佃農因鼠害在田邊放置捕獸夾,反而害流浪貓慘死。(圖/家畜所提供/中國時報張亦惠嘉縣傳真)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10月底接獲通報,將一隻被捕獸鋏夾到的貓救援回所,最後仍回天乏術,家畜所追查該田地號,發現是一名不識字的老農因遭受鼠害致收成減少,放捕獸鋏捕鼠卻夾到貓。家畜所雖同情老農,但仍函送法辦。

不識字 不懂法令

嘉縣家畜所業務範圍廣,流浪動物精準捕捉、救援也包含在內,所長林珮如說,10月底一名保全經過新港某稻田時,發現一隻被捕獸鋏夾到的貓,緊急通報救援,家畜所人員到場時,該貓的前肢已發黑、潰爛,不久後死亡,令人不捨,當時就決定要抓到放捕獸鋏的人。

經過與各單位合作、比對地號等,家畜所循線找到放置捕獸鋏的農夫。

林珮如說,該名7旬老農向地主租地種植水稻,因鼠害收成減少才放置捕獸鋏。該老農不識字、對相關法令也不了解,家畜所怕收入不高的老農聽到最低會被開罰1萬5000元可能想不開,便請新港鄉長林茂盛關心老農。

捕獸鋏 依法禁用

據了解,該名老農接到通知後,獨自騎車前往家畜所說明,林珮如覺得老農看起來相當正直,因租地耕種,1年只賺幾萬元,聽到最低可能被罰1萬5000元即愁容滿面,因擔心老農想不開,家畜所拜託新港鄉長林茂盛開導,並強調家畜所會盡力幫忙,請老農不必太擔心。

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使用、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法者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林珮如說,以往函送都有替天行道之感,這次卻相當不捨老農的遭遇,未來老農若有任何需要協助的地方都會幫忙,也會與鄉鎮結合更積極宣傳禁用捕獸鋏。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