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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女助理不願還硬上 豆導鈕承澤上訴仍被判4年

豆導鈕承澤性侵女助理案,台灣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判決仍判鈕4年刑期。(圖/報系資料照)

豆導鈕承澤性侵女助理案,台灣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判決仍判鈕4年刑期。(圖/報系資料照)

轟動一時的「豆導」鈕承澤被控性侵劇組女助理案,鈕承澤不服台北地方法院今年4月間依強制性交判刑4年而向台灣高等法院上訴,台灣高等法院經過半年調查審理,今天上午仍將他判刑4年。全案還可上訴。

這起案件當時轟動社會,經過檢警調查,檢方起訴指出,鈕承澤執導電影「跑馬」期間與女助理認識,2018年11月23日找劇組到家中聚會,後來獨自留下女助理,將女助理強壓沙發上,指侵得逞。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查知,女助理在聚餐當天並不是主動去鈕承澤家,表現也與平常沒有不同;鈕要與女助理發生關係時,女助理緊閉雙唇、撇頭迴避,依照鈕的社會經歷,不可能不知道對方不願意,卻仍硬上得逞。

合議庭並指,鈕承澤犯行造成女助理終身無法抹滅的陰影,審理期間卻狡辯「酒醉斷片」、「戀愛的開始」,甚至以知名導演的社會地位,利用媒體散布「認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歡她,我會繼續保護她的」等內容,形塑雙方存有男女情愫,傷害女助理身心。

鈕承澤更藉由和解書記載內容,試圖營造女助理案發時並未傳達拒絕之意,以及深夜獨自留下,就是期待與他發生關係等語,暗指女助理主動獻身,欠缺性別平權意識,難認有悔悟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