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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父手電筒照8歲女兒下體 違反人倫判2年2個月

少女小倩(化名)8歲起經常在熟睡時被父親撫摸大腿和下體,甚至拿手電筒照她的私密處,小倩因太過害怕只能隱忍裝睡,直到14歲時鼓起勇氣揭發父親惡行。(示意圖,達志影像)

少女小倩(化名)8歲起經常在熟睡時被父親撫摸大腿和下體,甚至拿手電筒照她的私密處,小倩因太過害怕只能隱忍裝睡,直到14歲時鼓起勇氣揭發父親惡行。(示意圖,達志影像)

少女小倩(化名)8歲起經常在熟睡時被父親撫摸大腿和下體,甚至拿手電筒照她的私密處,小倩因太過害怕只能隱忍裝睡,直到14歲時鼓起勇氣揭發父親惡行,狼父才坦承2度對女兒下手,被判刑1年8月,但新北市府安置小倩後,發現狼父惡行多達6次,憤而再次提告,新北地院今再判他2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狼父2012年起多次趁小倩熟睡時,掀開女兒棉被和衣褲,將狼爪伸入女兒褲管內撫摸、磨蹭,女兒雖有意識,但太過害怕不敢睜眼,只能繼續隱忍裝睡,狼父多次騷擾後愈發大膽,某次竟直接強脫女兒褲子,拿手電筒照射下體,還曾將手指伸進內褲碰觸肛門,猥褻次數多達6次。

新北地院痛批狼父違反人倫,多次對女兒性侵害,造成女兒身心傷害,今再依成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他2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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