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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淚訴軍校生被家暴 後座車震老公火大抓姦

一名蘇姓男子就讀空軍航空技術學院與林姓人妻在台南一間加油站內車震。(圖/pixabay)

一名蘇姓男子就讀空軍航空技術學院與林姓人妻在台南一間加油站內車震。(圖/pixabay)

一名蘇姓男子就讀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因林姓女子向她淚訴被家暴,為安慰林女,2人越走越近,竟在台南一間加油站內車震,2人裸著下半身被林女老公逮個正著,蘇男為脫罪稱只是各自自慰,並沒有觸碰對方,台南地院一審法官最後考量社會、經濟條件,判處蘇男應賠償陳男28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8年6月30日上午,蘇男與林女開著一輛小客車停在台南一間加油站內,2人忍不住慾火,在後座直接上陣,進行到一半時,林女的老公竟出現在車窗外,火大的盯著他們。

蘇男在庭上解釋,林女3個月前至他家向他哭訴被丈夫家暴4次,且其中2次還發生在她懷孕期間,蘇男當下打電話給軍校老師,雖然老師建議林女趕緊返家,但因蘇男於心不忍,將林女留下過夜並告知老師。隔日林女到校後,全班都知道她遭受家暴,但因驗傷必須通知校方才能找社會局,所以決定作罷。之後蘇男就和林女越走越近,2人於2018年6月30日在台南某加油站車震,當場被林女老公逮個正著,蘇男在庭上辯稱,兩人只是各自脫下褲子自慰,並沒有碰到對方。

林女老公認為孤男寡女在車後座下半身全裸,根本違背常理,且蘇男是就讀空軍學院的現役軍人,「理應公正不阿、維護榮譽,以為民眾之表率,竟不思自持其身,恣意侵害原告之配偶權」因身心遭受衝擊,向蘇男求償100萬元。

法官認為蘇男辯詞只是在陳述事發背景,並無法免除侵權行為的事實和責任,在考量蘇男經濟條件處於劣勢後,僅判賠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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