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
」 立法院 普發現金 行政院 卓榮泰 民眾黨
醫提鞭刑「詐騙百萬打1下」前科犯再加倍 前綠委:新加坡治安是靠教育
新加坡國會上月(11月)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詐騙相關罪犯將面臨強制鞭刑等刑罰,最輕6下、最重24下,引發討論。國民黨立委3日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提問台灣能否參考其作法,但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認為需要從長計議。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提議「騙100萬就鞭1下」,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認為「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質詢時提出,台灣能否比照新加坡加重詐騙刑法實施鞭刑,同時適用於外國人,參考新加坡執行後的成效,是否達嚇阻作用,好讓詐騙犯罪率下降。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回應,鞭刑部分牽扯到酷刑公約、兩公約問題,必須要經過很長的研討。對此,蘇一峰發文表示,他贊成詐騙犯受鞭刑,建議可以用一個量化標準,例如每騙100萬元就鞭1下,沒有上限數字,「那些敢詐騙幾千萬上億的,好好送他們鞭子教育,錢追不回來用鞭打抵償!」蘇一峰提議,如果乖乖把錢繳回,就可以抵銷鞭刑,要是詐騙前科犯,則要多加1倍鞭刑,「那種太子集團搞台灣45億詐騙的,就好好打一頓,讓他們笑不出來!」 不過,鄭運鵬認為,如果認為鞭刑很恐怖,可以嚇阻性侵這類犯罪,那不如在有性侵能力前,1人先來1鞭,「每個人都知道好死,這樣應該是連性侵被害人都不會出現了,對吧?世界當然不是這樣運作的。」鄭運鵬說到,以人類的刑罰制度來看,古代雖有身體罰,治安也不會比較好,現代有身體罰的國家,也未必治安會更好,「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中東國家還有不少更多嚴峻的身體罰,治安也沒有比新加坡和台灣好。」 相關貼文曝光後,一派網友表示「鞭刑好!做錯事的人本來就該負責」、「台灣詐騙這麼盛行,原因之一就是處罰不痛不癢,這是一種鼓勵,得到太多、代價太少」、「新加坡如果只靠教育,那還要鞭刑幹什麼?」、「附帶條文:不得使用健保治療」、「大陸就是以騙的金額為依據判刑,就算沒有被害人也不會影響」、「只有受害者家屬有資格幫那些受害者說話」、「詐騙跟強盜財物者,要入獄服刑強制勞動直到還完被害者損失金額才能出獄」、「如果覺得鞭刑不好,請提出比鞭刑更好更嚴厲的刑罰,不要包庇詐騙犯」。另一派則指出,「鞭子這麼好用,以前在學校就沒有那些放牛班的混混會出現」、「覺得鞭刑很落伍,而且真的被鞭之後的傷,又要健保來負擔」、「有些人覺得就是沒有鞭刑才有人敢做」、「身體罰只會傷害無辜,不會讓社會更安全,重點在教育與制度,不是打人」、「冤獄失去的青春,金錢也無法救濟啊」。
全民資料庫2/獨立監管機關「個資會」將成軍 制度框架藏三大風險
憲法法庭於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中,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除規範健保資料蒐用規範,也要求補強《個資法》及相關法律缺乏的獨立監督機制。立院今(2025)年10月17日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修正案,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個資會),並要求各機關設置「個資保護長」,盼從結構上強化資料治理。不過,由於個資會僅為三級機關、個資保護長也由各政府機關自行指派,加上對公部門違法未設明確制裁機制,監管成效仍遭質疑。立法院在10月三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除賦予個資保護委員會執法權限外,也明定各機關須設置「個資保護長」,負責通報個資外洩等事故。(圖/報系資料照)政府此次修《個資法》,除了成立個資委員會,也規定公務機關全面設置「個人資料保護長」,並將其納入個資會的檢查範圍;另設置六年過渡期,讓無主管機關的業者優先納管,有主管機關者暫由原機關監理。修法雖被視為台灣個資保護制度邁向更實質的管理,但外界對其實際成效仍存疑慮。依《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個資會定位為中央三級獨立機關,委員可由各部會官員兼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個資會肩負監督其他機關的責任,卻是三級機關,恐出現權限與層級不對等、「下級監督上級」的問題。民團原建議提高首長職層級或補強職權,但均未納入修法;此外,若委員由部會官員兼任,可能形成利益衝突,易複製過去「多頭權責」、「缺乏統一窗口」的問題。至於主管機關或非公部門違法,周冠汝也指出落差,修法對私部門設有具體罰緩及強制性處罰,然轉向公部門違法,卻沒有相同的制裁制度,僅規定「可要求機關定期召開會議」,實際監督力道似乎有限。在個資法領域深耕多年的律師林鴻文則指出,政府機關在個資蒐集與使用上,最大的問題來自「法律定位不明確」。多數機關雖有「設置法」與「行為法」,但兩者在職權、目的與界線上並未被真正釐清,使得各機關的法定職務與資料使用範圍至今仍有模糊空間。專家指出,個資會能否發揮監管效果,關鍵在於政府授權程度及各部會的配合意願;若缺乏實質支持,再完善的制度也可能流於形式。(圖/黃耀徵攝)他提到,多數人常混淆「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兩個概念。資訊安全僅是避免資料外洩,而個資保護還包括蒐集的正當目的、比例原則,以及後續利用是否符合原先特定目的。儘管修法已通過,但相關細則、作業規範及配套仍未建立,使得各機關未來如何落實查核仍不明朗。過去政府對個資查核本就力度不足,如今即便設立新機關,若沒有充足的預算與人力,恐難以期待真正落實。對於外界質疑個資會層級不足,林鴻文坦言,雖然法律明文保障公務員執行監督不受不利益處分,但現實中「下屬糾正上司」仍不容易。若受監督機關不願配合,委員會即便擁有權限也難查出問題,形同「空有制度、難以落地」。他以會計師查帳為例,「若企業不提供資料,再高明的查核也無從著手。」不過,他認為,制度尚未正式上路,外界不宜過早斷言它一定無效。真正關鍵字在於政府高層是否願意賦予個資會充分權限、以及各部會是否願意配合。如果沒有足夠人力與預算的監督機關,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淪為「宣示性存在」,難以改善公部門長期的個資外洩與管理問題。
全民資料庫1/健保個資二次利用修法通過 「退出權」放寬侵害人權
全民健保上路施行多年累積龐大資料庫,長期供學術機構研究等用途使用,民眾既沒有同意權,也沒有「退出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認定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有違憲之虞,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三年期限已屆,《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12月2日三讀通過,版本雖納入「退出權」,卻增列限定要件,機關若以行使「法定職權」為名使用,即使民眾已要求退出,資料仍須被提供,形同挑戰大法官釋憲意旨。憲法法庭2022年做出判決,認定現行法律在個資保護監督機制、法律保留原則和民眾退出權方面存在問題,有部分違憲。(示意圖/黃耀徵攝)健保署蒐集健保資料未經民眾事先同意,引發民團不滿。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提起行政訴訟,雖於2017年敗訴定讞,但同年年底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022年8月,憲法法庭第13號判決認定健保署於辦理全民健保之目的外,將健保資料庫所蒐集之民眾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之二次利用行為部分違憲,應於三年內修正相關規範。如今三年期限已過,政院版「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日前經黨團協商,2日三讀通過。而版本內容經黨團協商後加入「限定條件」,形同放寬行政機關使用權,引發民團不滿。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協商後版本將分屬不同規範的第10條及第19條混為一談。第10條原設計為行政機關可依「法定職權」或「明確的其他法律」向健保署申請資料使用,但必須提出法律依據與安全規範。協商後卻刪除「其他法律」,僅留下法定職權,然而「法定職權」在實務上常被廣泛解釋,恐造成使用範圍過度擴張。另外,第19條賦予人民「退出權」,本應作為民眾控制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商後版本卻規定「只要行政機關以法定職權申請且通過,即便人民已申請退出,其資料仍須被提供」,等同退出權只適用於「研究機構等第三方」,不適用於「行政機關」,導致退出權切成兩級、淪為「形式存在」。身為健保資料訴訟案原告之一的滕西華直言,政府若要採退出制,法律至少要明確三點:何種情況不得退出、如何行使退出、若不退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現行法規只做到一半,且大量以「授權機關另訂」方式管理,明確性嚴重不足。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若以「授權機關另訂」限制民眾退出權,等同擴大主管機關使用範圍,剝奪民眾權利。(圖/報系資料照)「並且,協商後版本比原本更嚴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原版本至少列出限制,如國家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等,協商後改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權所需」即可,等同大幅放寬公務機關使用範圍,民眾在此情境下甚至退出無效。她舉例,近期爆發大量逃兵事件,未來若役政單位調不到資料,是否就能直接調健保資料庫查看役男病史?「在退出權受限的情況下,民眾將無力拒絕,風險極高。」
《公路法》三讀修正電動車要扛公路養護費 時力:依里程徵收更公平
時代力量今(3)日表示,立法院近期通過《公路法》修正案三讀,把每年交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雖然納入電動車更貼近了交通現況,卻還是沒處理徵收違反公平原則的問題,因為現行法令,相同汽缸排氣量「一年跑5公里和5萬公里燃料費竟然一樣」,時力認為這更是下一步該改革重點。細看近期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中,主要內容除了將汽燃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外,也預告未來電動車使用費將不再被豁免。此外,同場也要求客運業者強制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規範路面人孔蓋等設施應符合抗滑標準並明訂修復機制,還放寬通用計程車牌照發放限制,把長照計程車需求納入,另外也明訂公路種植行道樹、花木或設置景觀設施時,應以台灣原生種為優先,在在都希望交通環境更友善。時代力量對此指出,汽燃費本質是使用於公路養護與建設,因此電動車也有在路上跑,使用者當然也該扛養護費,過去低碳運具政策使然,電動車一度免徵這類養護費,如今電動車數量遽增,政府終於知道把電動車納入了養護費課徵範圍。時代力量主張「隨里程計費」讓公路養護費用更貼近使用者付費的平權觀念。(圖/CTWant攝影組)但時代力量也指出,問題可不只是改個名子,真正的核心是在於現行徵收方式已違反公平原則,因為政府目前依汽缸總排氣量計算養護費用,卻完全不看實際跑了多少里程,搞得「一年開五公里與五萬公里繳費相同」實在好荒謬,不公平之餘,也無助提升使用公共運輸誘因。時代力量以燃油車舉例,認為國際潮流是「隨油徵收」,早期一度這樣做,卻發現地下油品市場逃稅猖獗,政府只好改以汽缸大小來推估油耗,形成全球罕見又脫離現況的徵收方式。放眼全球,美國、英國、澳洲等國家均已開始推動「隨里程徵收」制度,期待透過科技手段蒐集實際駕駛里程,使徵收回歸公平與效率。時代力量呼籲,交通部不應再以技術或管理為由搪塞拖延改革,應儘速比照國際經驗,建立名實相符、兼具公平與交通管理效益的新制度。現行電動車款式多元、市場占比劇增,政府也開始要求電動車持有者一同負擔公路養護費用。圖為美國電動車巨頭Tesla旗下的純電皮卡Cybertruck。(圖/方萬民攝)
報告形式卡關!藍白堅持即問即答 府籲朝野合作共同強化國防
總統賴清德提出總額1兆2500億元的「國防特別預算」,規劃在未來8年逐步強化國防及軍事關聯產業,以因應日益升高的地緣政治風險。為爭取朝野支持,賴清德也表態願親赴立法院進行報告。然而藍白兩黨主張報告應採取「即問即答」的諮詢方式。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昨(2)日晚間回應表示,各黨應跨越意識形態,共同支持國防建設,並對在野黨提出違憲要求、導致預算排案受阻深表遺憾。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規定立法院得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然而憲法法庭作出解釋,指出立法院並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因此判定相關修法,已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權力分立原則。儘管憲法法庭已針對相關修法判定違憲,但朝野對於國情報告形式仍然存在分歧。今年11月,賴清德提出國防特別預算時,強調願在符憲前提下親赴立院報告,盼能以對話取得支持,強化台灣整體防衛韌性。國民黨主張賴清德的國防特別預算報告須以「一問一答」方式進行,成為朝野爭議焦點之一。(圖/CTWant攝影組)未料朝野再度因報告形式僵持。藍白黨團主張必須採用「一問一答」的質詢模式。對此,郭雅慧指出,《憲法法庭》已就職權行使法113年憲判字第9號裁定相關內容違憲,在野黨要求即問即答、並以此阻擋特別條例排案,已不符憲政秩序,府方對此表達遺憾。郭雅慧強調,國家安全不應成為意識形態鬥爭的戰場。當周邊國家皆不分朝野投入強化防衛之際,更希望立法院各政黨能跨越黨派、放下政治算計,以具體行動支持國防特別預算,共同守護民主台灣。 對於在野黨堅持「即問即答」並阻擋排案,總統府表示該要求已被憲法法庭認定違憲,對預算遭擱置深表遺憾。(圖/CTWant 攝影組)
柯文哲案法庭直播變錄播 張啓楷批司法倒退:25年前蘇建和案都直播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申請法庭直播變事後播放,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2)日怒批「司法院倒退嚕」,我國早在2000年蘇建和案就直播,現在司法院竟比25年前還不如、退步,到底在怕什麼?且嚴重扭曲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庭直播的立法精神和意旨,明年度司法院預算,民眾黨一定會嚴審。張啓楷說,柯文哲案本月11日起進行辯論程序,柯聲請辯論程序、宣判所為錄音、錄影直播;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後,今天駁回直播聲請案,不過,裁准相關程序「事後」可在司法院網站公開播送。張啓楷怒批,25年前的蘇建和案都已經公開直播了,當初還是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由司法院自行裁量的情況。但25年後的今天,直播有法源依據,卻越走越退後,直播變成錄播。張啓楷強調,全世界不只歐美,在東南亞很多國家、非洲南非等國,都有法庭直播,民進黨政府和司法院到底是在怕什麼?還是因為是柯文哲,就不能直播?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三讀通過 衛福部:落實健保資料治理法制化
衛福部今(2)日表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在朝野黨團、行政部門、專家學者及各界共同努力下,於今日在立法院完成三讀,保障個人資訊隱私權及健保資料合理使用,是落實我國健保資料治理法制化與提高民眾信任的新里程碑。衛福部指出,自111年8月12日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起,衛福部即著手推動「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立法工作,今日立法通過,使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及管理之規範,從「作業規則層次」提升至「法律位階」。衛福部表示,因應人口老化、慢性疾病人口攀升及醫療財政負擔等,健保資料應用,有助於提升醫療品質與可近性,改善健康不平等,增進公共衛生與社會福利,及推動醫療科技的進步。立法通過可確保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經依法定程序處理後之安全性與合理性,發揮健保資料應用價值,並完備對人民資訊隱私權及自主權益之保障。「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全文共計27條,重點如下:一、 健全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之利用及管理規範:定明提供及使用健保資料應遵行法定要件、正當程序、組織上及程序上之監督防護機制等事項。二、 健保資料停止特定目的外利用(退出權)機制:定明請求停止利用個人健保資料之主體、事由、程序及停止之效力,並自本條例施行起30日內暫停受理申請特定目的外利用健保資料,以完備充分告知及事先同意機制,保障資料當事人於本條例生效後一定期間得選擇其健保資料是否提供特定目的外利用,及例外不許停止利用之情形。三、 定明罰則:申請者及資料使用者如有違反本條例相關規定。衛福部再次感謝朝野立法委員、專家學者及各界之支持,透過本次立法,完善健保資料治理法制,強化個資保護、推動健保資料之合理利用,增進全民健康福祉。
基隆罷免案兩度未通過 鄭麗文:2026選戰要再開出紅盤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30)日出席基隆市國民黨黨慶活動,市長謝國樑、立委林沛祥及副主席李乾龍皆到場參與。她表示,基隆市民過去在兩次罷免案中,展現了高支持度,打敗民進黨的無理取鬧、仇恨對立。但民進黨在罷免後仍未調整路線,中央對地方政府多所掣肘,影響建設推動, 因此她期盼,在市府團隊的帶領下,2026地方選戰要再度贏下勝利。鄭麗文表示,基隆市府團隊近年在各區規劃免費親子共融空間,不僅讓基隆市民與孩子擁有安全、快樂的活動場所,也吸引許多外地家庭前來同樂,帶動家長與孩子走遍基隆,提升城市觀光效益。她表示,基隆過去面臨兩次罷免,市府與民代承受來自民進黨與罷免團體的攻擊,但最終都在市民的超高支持度下,以選票作出選擇。但是,民進黨在罷免之後並未調整路線,中央對地方政府的態度仍持續強硬,包括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卻遭行政部門杯葛,影響地方建設推動。她批評,中央無視國會多數與民主程序,使地方無法獲得應有的預算支持,也讓軍人待遇改革等政策受阻。鄭麗文呼籲,民進黨應正視基隆兩次罷免的投票結果,更希望市民繼續把基隆交給能做事的國民黨團隊。她強調,期待明年在謝國樑市長領導下,以及立委林沛祥和國民黨團隊的努力下,讓基隆再次開出紅盤、打出全壘打,讓市民再贏一次,「從台灣頭贏到台灣尾」。
強化民主參與與公正性 民進黨團提修法主張投票日前一日放假
立法院日前在藍白合作下三讀通過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恢復公投綁大選,使公投與選舉得以同日舉行。民進黨雖反對此項修法,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於協商時建議,投票日前一天也應放假。民進黨團因而提出《強化民主投票促進法草案》,主張投票日及其前一日均放假,以縮減不同年齡、身分、社經背景及身心障礙者在投票權行使上的落差,也可提升辨識錯假訊息能力,維護民主程序公正與可信度。民進黨團說明,憲法第十七條保障人民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但現行《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雖規範了選務程序,卻缺乏「促進投票權實踐」與「政府協助投票的具體義務」等制度設計,因此需要補強選務便利與公民參與機制。民進黨團指出,台灣現行以選民本人親自到投票所投票、開票透明公開等制度,是數十年民主累積而成的重要成果。本次草案維持此核心制度不變,但強化投票便利措施,保障弱勢群體與外地工作、就學人口的投票權益,同時建立防制外部干擾、確保中立性與澄清假訊息的制度,以提升民主參與品質與投票公信力。民眾返鄉至投票所投票,民進黨團盼透過投票日與前一天放假以提升民主參與品質。(圖/周志龍攝)民進黨團也引用各國經驗指出,以色列、南韓、新加坡等國皆以放假提高投票率。我國選務以戶籍人口為基礎,但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仍有落差,因此明定投票日與前一日放假,有助公民返鄉投票、取得充分資訊並參與公共討論,進而提升投票率與制度正當性。
新住民發展署上路倒數 張智倫:60萬新住民發展里程碑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24)日表示,全台新住民常住近60萬人,自己選區新北中和新住民朋友也非常多,但過去新住民事務分散在內政部移民署、戶政司,甚或衛福部、外交部,往往各行其是缺乏整體規劃,近期《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終於三讀通過,明確要求該設立專責機關來處理新住民事務,這將會是台灣新住民政策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21日三讀通過了《內政部組織法》第5及第7條修正案,第5條為增設「新住民發展署」,這為內政部下轄的機關提供法源,希望落實《新住民基本法》第4條所講,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立專責機構來統籌新住民事務,甩掉以往政策分散於各局處、缺乏整合的沉痾。此外,第7條修正案也明定,這次《內政部組織法》修正案連同新立《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都是自正式公布後3個月施行。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直指《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近期三讀後,仍必須盯何時上路與組織運行品質。(圖/CTWant攝影組)內政部官員介紹,未來新住民發展署將掌理新住民事務的政策、制度,另外法規的統籌規劃、研究、諮詢、協調及推動等業務也包含在內,林林總總共計11項大業務。他續指,未來也會編制簡任13職等署長1人和簡任12職等的副署長1人,而總統公布施行後,也會有3個月合理準備期辦理組織設立作業。 張智倫對此指出,這次修法真的是台灣新住民政策的重要里程碑,因為在台常住新住民人口已達60萬門檻,比不少縣市總人口還多,他們在台生計與家庭組成,真的亟需完整制度保障。新住民在台遇到麻煩事往往因語言等問題求助無門。圖為桃園新住民協會總幹事范金荷(左)替一名新住民姊妹處理產子後問題。(示意圖/黃耀徵攝)張智倫回顧,《新住民基本法》2024年7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時,核心內容就包含設立專責新住民事務的中央行政機關,如今終於邁出下一步,但《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在立法院三讀只是起點,接下來仍持續督促行政機關,新住民發展署預算項目趕快編、人事安排如何、廳舍在哪辦公,現在都該動起來,才能爭取及早掛牌運作,提供新住民朋友更完善的服務。
國外高階人才來台渠道加大! 經濟部再開放零售、生技業
國外高階人才來台渠道加大!經濟部修改經濟特殊專長規定,再開放「零售服務業」與「生技業」兩產業,凡相關領域工作經驗8年以上,都可以「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身分申請。等於零售業跨國高階主管、生技高級技術人員都能依法來台工作,受攬才法居留權益保障,新法明年1月上路。今年8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擴大專業人才適用範圍、放寬永久居留規定,目的吸引並留住國際人才。經濟部負責經濟領域人才認定,為此檢討產業認定。現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範圍,主要有高科技研發基地與營運總部、產業關鍵技術人才、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家簽證等。經濟部表示,這次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法規,增訂「零售服務業」,只要有跨國品牌管理、跨國高階營運管理、跨國高階品牌行銷企畫等8年以上經驗,就符合資格。另外訂外國生技特殊專長草案,列出生技產業月薪16萬元,或任專業或跨領域整合職務8年以上,或具生技產業博士以上學位等門檻。經濟部指出,零售業已有許多大品牌,過去就一直反映需要跨國經驗的數位、行銷、海外管理人才,這次配合新增生技人才,終於一併列入。如此等於零售服務業跨國高階主管、生技業領域高階技術人員,未來都可循此管道進入。除可居留5年,期滿續延,或申請就業金卡一次3年外,永久居留申請也只要居滿3年,比一般外國專業人才更寬鬆。同時享有家庭居留、稅務減免、健保勞保、退休金制度、配偶子女工作權益等多項優惠。
藍白修正《地制法》挨批「李四川條款」 李彥秀:藍綠縣市都受惠
立法院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縣市政府置副縣市長2人,直轄市政府一律置副市長3人,刪除人口限制規定。對此,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今(22)日表示,副首長席次調整有助提升地方治理效能,無論藍綠多個縣市都將受惠;她也強調,李四川是國民黨重要戰力,2026地方選戰「絕不會缺席」。李彥秀強調,李四川是國民黨重要戰力,2026地方選戰「絕不會缺席」。(圖/CTWANT攝影組)《地制法》修法中最受關注的是第55條,將原本「直轄市人口須超過250萬才能增設第3位副市長」改為「所有直轄市一律可設3位副市長」。由於台北市人口已降至245萬,依現行法若副市長李四川離職,並投入2026新北市長選戰,北市將無法補實第三位副市長,因此藍白此次推動修法,也引發外界質疑此舉為「李四川條款」。對此,李彥秀表示,現行制度下非直轄市僅能設置一位副縣長,實務上很難找到同時熟悉市政軟硬體的專業人才。此次修法後,直轄市可設三位副市長,非直轄市也能增為兩位副縣長,無論是台北、桃園、台南,或民進黨執政的屏東、嘉義、澎湖等縣市,都能因此補足人力,人民也能享有更完善的市政規劃與建設。她強調,李四川是國民黨的重要資產,無論是協助台北市長蔣萬安連任,或在2026替國民黨開疆闢土,都不會缺席。新北市是全台最大的票倉,藍綠都承受不能輸的壓力;國民黨在當地執政近20年,既有現任優勢,也背負執政包袱,因此將推出最強候選人,全力守住關鍵灘頭堡,力拚2026九合一勝選。
公投綁大選三讀通過 公告後3至6個月內要投票
立法院藍白推動恢復「公投綁大選」,並於今(21)日院會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根據三讀條文,未來公投案要在公告成立後三個月到六個月內舉行投票,若遇上全國性選舉,兩者應在同日進行投開票。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與大選脫鉤,明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2年舉行1次。立法院會今日處理包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以及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賴士葆、許宇甄等人所提的公民投票法第23條條文修正草案。草案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經表決,於在野黨人數優勢下,通過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所提的再修正動議。根據三讀條文,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另外,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
公托虐童1/托育老師勒脖掐臉只受薄懲 其父竟曾任社會局課長
近年來虐童案頻發,兩年前震驚全台的「剴剴案」更是引起人神共憤,立法院今年8月三讀通過將「虐殺幼兒罪」納入法典,提高虐童罰則。然而,有受害幼童媽媽向本刊控訴,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前(2023)年發生托育老師不當對待未滿2歲的兒童事件,社會局卻僅予「最輕懲處」,甚至未公開加害者姓名,疑似與這名托育老師的父親曾任社會局課長有關。受害童樂樂(化名)在10個月大時進入中和某公托中心,平日活潑乖巧,總是笑著牽起老師的手走進教室,對環境適應良好。不料,直到2023年8月第一個禮拜起,樂樂卻突然非常抗拒去學校,每天一聽到上學三個字就會崩潰哭喊「不要」,不肯讓媽媽拿書包,也死命不肯出門。母親K女士起初以為只是孩子一時鬧脾氣,後來才知道是公托裡來了一位讓小孩懼怕的老師。2023年8月24日,K女士接到來自公托主任的電話,告知她中午老師換尿布時發現樂樂的臉部紅腫、有血絲和大片瘀青,K女士連忙趕到公托,抵達後發現女兒臉上明顯有傷,直覺事態不單純,遂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畫面中,一位老師在午餐期間多次對樂樂及其他幼童動作粗暴,不但多次用力壓頭、拍打臉部,甚至在替樂樂擦拭臉部時,一手勒住脖子、另一手掐捏臉頰。樂樂多次因老師粗暴動作哭喊、掙扎導致臉部脹紅,直到其他老師上前安撫後情緒才稍見平復。K女士回憶,「我看著監視畫面,整個人都在發抖,小孩一直哭、老師甚至沒有一點安撫。」K女士當下要求公托報警、通報社會局,主任卻多次勸阻,稱「這樣會影響老師心情,反而不利孩子照顧」,她雖心中憤怒,憂心樂樂的托育環境,只能忍痛一年直到轉學後才報警提告。事發後兩天,樂樂出現嘔吐、嗜睡等症狀,K女士急忙送醫住院觀察。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臉部瘀傷與頭部鈍傷。後續情緒評估報告中更指出,樂樂具部分固著行為(指生活上有難以調整或僵化的行為),「疑受過往就學經驗之相關情緒影響」。幼童因遭受老師多次大力拍打、捏臉,更有勒脖狀況,導致右臉瘀青、紅腫,布滿血絲。(圖/投訴人提供)本案上報新北市社會局後,K女士等待了兩、三個月,卻遲遲未收到最終懲處結果。心急如焚之下,她主動致電社會局,卻得知懲處早已通知加害老師,最終僅被停職一年、處以罰款,且姓名未公開,為最低限度的行政處分。回想樂樂遭受的不當對待及留下的身心後遺症,K女士無法再忍,最終決定提起告訴。然而社會局懲處結果不僅未直接通知受害幼童家屬,也未公開加害老師姓名,令家屬擔憂,此類老師是否可能再次流入其他托育中心或教保相關職場,也引發家屬對判決公平性的質疑。而此次最低限度的懲處,疑似與加害老師林姓女子的家庭背景有關。受虐幼童母親控訴,社會局僅作出最輕懲處且未公布涉案老師姓名,孩子卻承受身心創傷,讓她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圖/方萬民攝)據瞭解,本案托育老師林姓女子年約35歲,父親曾任改制前的台北縣社會局課長,任內曾捲入勒索林口頂福陵園負責人徐仲祥新台幣2000萬元案,最終高院三審判他9年9月徒刑,至於涉偽造文書部分,則判刑8月確定,2罪合併應執行10年1月。其家庭背景是否間接導致此次懲處幅度偏低,引發外界對行政裁量是否公正的疑慮。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表示,社會局原先的裁處過輕,且令人遺憾的是,被害家長並未收到相關裁處文書,懲處通知僅發給被裁處人,家長僅被口頭告知,未享有正式的通知與申述時限。當事人家長因此無從得知、亦無法提出申訴或意見,這在行政程序上並不妥當,也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此外,此托育機構為新北市政府公辦公托,與私人托育機構相比,應承擔更高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家長之所以信賴公託機構,是基於政府的背書與保障;既然事件發生於公辦機構,社會局與相關單位必須進行全面檢討:包括保姆資格審查、任用監督、稽核機制與事故通報程序等,釐清管理責任、補強監督缺失,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新加坡通過打詐鞭刑 滿志剛盼台灣參考入法進行民調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9)日正式排案,將「新加坡鞭刑打詐」納入討論。對此,市議員吳志剛辦公室主任滿志剛表示,自己非常樂見,也支持鞭刑入法,因為台灣社會已經被詐騙犯拖到忍無可忍。滿志剛表示,新加坡近日三讀通過打詐鞭刑,並不是為了施暴,而是明白告訴全世界:用詐術、騙術犧牲別人一生的積蓄、毀掉人民的一生,就要付出一輩子的代價。滿志剛提到,台灣如今已經淪為國際眼中的「詐騙天堂、詐騙之島」,跨國詐騙集團洗走幾十億,名下跑車、名牌包、財產無數、享盡富貴,而被害人卻經常妻離子散、孤苦無依,甚至家破人亡;詐騙犯只要十萬、十五萬就能輕鬆交保,簡直是「CP值最高的犯罪」,完全就是社會的不公。滿志剛指出,今年光上半年,台灣的詐騙金額財損就已經高達 480 億,整整是新加坡的四倍。「你忍心看著孩子、父母、長輩、朋友辛苦存下的血汗錢,卻在一天內就被生吞活剝嗎?人民怎麼能不震怒。」滿志剛說,所以自己希望能夠儘速進行全面民調,測試社會對強力手段的支持度;只要社會支持,行政機關就應該回應人民期待,更不可以用「研議中、取得社會共識」等理由拖延。滿志剛強調,新加坡亂世用重典已經上路,台灣應該參考新加坡經驗,挽回社會對正義的最後期待。期盼未來的台灣社會,不能再讓詐騙犯笑著走出法院,不能再讓被害人默默吞下崩裂的人生。「保護受害者,我們人性的善良,也必須在必要時展露鋒芒。」
台灣骨髓移植先驅「陳耀昌病逝」享壽76歲 醫學界文壇齊悼
台灣血液腫瘤醫學領域的重要人物、前台大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陳耀昌,今(17)日傳出於台大醫院病逝,享壽76歲。據了解,陳教授因癌症復發離世,消息一出,引發醫界與文壇哀悼。台大法醫研究所所長翁德怡稍早在臉書發文悼念:「我最敬愛的陳耀昌教授過世了,感到萬分的不捨。」對於陳耀昌病逝一事,台大醫院回應表示,因涉及病人隱私,無法對外證實相關訊息,一切以家屬說法為主。陳耀昌醫師長年投入血液腫瘤與移植醫療服務,任職台大醫院血液腫瘤科逾三十年,1983年完成台灣首例骨髓移植,奠定我國骨髓移植醫療基礎。1990年代初期,他數度前往越南協助成立骨髓移植中心,對國際醫療貢獻亦深具影響力。他同時是台灣幹細胞研究的開拓者。2002年起擔任國家衛生研究院幹細胞研究中心首任主任,並於2014年創設台灣細胞醫療協會。法醫領域方面,他於2004年出任台大法醫學研究所創所所長,次年推動《法醫師法》三讀通過,對制度化法醫體系具重大貢獻。除醫學貢獻外,陳耀昌亦活躍於公共事務與司法改革。1996年至2003年間,他擔任民主進步黨不分區國大代表與行政院顧問,2006年參與倒扁運動後退出民進黨,曾短暫接任紅黨黨主席。2008年起長年擔任衛福部「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推動小組」召集人,關注弱勢族群權益。在文學領域,陳耀昌亦展現卓越成就。他致力書寫台灣歷史小說,2012年以《福爾摩沙三族記》入圍台灣文學獎,2016年出版《傀儡花》,作品後來被改編為公視影集《斯卡羅》,引起社會廣泛討論。隨後推出《獅頭花》、《苦楝花Bangas》與《島之曦》等作品,建立具台灣歷史視野的小說脈絡。陳耀昌生前曾於64歲時罹患攝護腺癌,當時經放射治療後康復,近日疑因病情復發,再度引起關注。如今他辭世,不僅醫界痛失一位關鍵推手,也令台灣文學界失去一位富有歷史視角的重要書寫者。
批在野《財劃法》修正讓總預算無法編列 卓榮泰:會全面迎戰
立法院上周三讀通過在野黨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7)日受訪表示,這禮拜行政院會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訂的行政院版本,會正式的討論,但是立法院卻在上週五以提前的方式,匆匆忙忙的就通過了新再修訂的《財劃法》,而且這個內容將造成更大的問題,將讓政府的總預算無法編列。他強調,對於立法院這樣的動作,在野黨團突然的這個動作,「行政院會全面的迎戰」。對於行政院版本的《財劃法》何時會提出,卓榮泰表示,非常遺憾跟訝異,上禮拜在立法院總質詢的備詢當中就說過,這禮拜行政院會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訂的行政院版本,會正式的討論,而且國發會、財政部、主計總處,已經在上個禮拜就發文邀請各地方政府的財主人員做最後的確認。卓榮泰指出,但是立法院卻在上週五以提前的方式,匆匆忙忙的就通過了新再修訂的《財劃法》,而且這個內容將造成更大的問題,這個問題會比過去公式計算錯誤的問題還大,將讓政府的總預算無法編列。卓榮泰說,這部分政院會在今天做最後再一次的認定內容,這個禮拜四行政院院會,還是會依照明天跟地方政府談過之後,會提出《財劃法》在行政院會討論正式的讓它通過,通過之後會送立法院來審議。卓榮泰強調,希望能夠有一個更均衡、更公平,城鄉差距更縮短,而且全民、國民共享的一個《財劃法》,這個才是因應之道;但是對於立法院這樣的動作,在野黨團突然的這個動作,「行政院會全面的迎戰」。
年總工時2030.4小時「世界第5多」 勞團:特休也要變革
據勞動部近日公布的「國際勞動統計」指出,我國2024年總工時達2030.4小時,僅較哥倫比亞、墨西哥、新加坡、哥斯大黎加低,高居主要各國中世界第五、亞洲第二,立法院雖然於今年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勞工新增3天國定假日,但勞團呼籲,不止增加國定假日,特別休假也要變革,雇主更要透過增加勞動條件解決缺工,才能降低工時。據統計,我國年總工時2013年達2124小時,後來因為一例一休修法、新冠肺炎等因素讓工時降到2021年的1999小時,隨後就不減反增至2024年的2030.4小時,製造業年總工時更達2125.2小時,其中又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工時達2258.4小時最高。政治大學勞工所名譽教授成之約表示,企業遇到景氣熱絡的時候會先要求既有勞工加班因應,再來才會考慮使用非典型就業、增聘人力因應,因此工時在某些程度上是反映勞動市場熱絡,我國近年年總工時高也反映實體經濟熱絡,但今年遇到美國關稅等,則可能會讓總工時降低。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今年新增3天國定假日,未來還會推動特別休假制度變革,如遞增速度增加、上限變高等。他也提及,雖然目前假變多了,但卻可能因為缺工等導致雇主仍要求勞工出勤,呼籲應朝改善勞動條件吸引更多勞工投入,透過增加勞參率,才能解決問題。他舉例,如有某公司輪班人員就採行「五班三輪」,較其他公司的「四班三輪」人力充沛外,員工也能獲得充分休息。記者就該議題向勞動部詢問意見,截至發稿前已逾一周,仍未獲回覆。
否決門外漢主委與爭議委員 劉書彬:卓榮泰該與立院三黨共商NCC委員名單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6)日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故意延宕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好不容易提名的主委與委員候選人中,主委候選人是媒體傳播「門外漢」,其餘委員都有放任假新聞的「黑歷史」,實在難讓人放心,民眾黨只好全數投票否決,為傳播品質把關。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名NCC新委員時該與立院三黨團好好談。(圖/CTWant攝影組)NCC委員人數短缺4名達1年之久,行政院7月底提出包含主委候選人在內的4人新名單,他們全數來自學術界。其中成功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暨研究所教授蔣榮先被提名為委員兼主委,另外具有國民黨籍的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程明修被提名為副主委,還有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暨研究所教授黃葳威、世新傳播管理系助理教授羅慧雯為委員,如果順利上任,任期會到2028年7月31日止。NCC前主委陳耀祥、前副主委翁柏宗、前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4人任期早在2024年7月31日就屆滿,行政院其實在屆滿前的2024年4月依法有提出新名單,那時指定翁柏宗連任並真除為主委、台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特聘教授陳炳宏為副主委,並提名羅慧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台事業管理處長詹懿廉為委員,結果立法院2024年7月三讀通過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把委員任期修成4年且僅能連任1次,搞得已連任一次的翁柏宗當時已經無法延任,行政院對此指定現任NCC委員陳崇樹代理主委後,2025年5月請立法院同意撤回4位原提名名單,立院便於6月24日同意撤回,政院並於7月底重新提交4人新名單,今天慘遭立法院全數否決。NCC現在只剩3名委員,面臨實質癱瘓僵局。(示意圖/黃耀徵攝)劉書彬對此強調,台灣民眾黨團在投票前秉持「專業、理性、透明」的原則,再次審視各提名人情況後,對於4位提名者實在放不下心,決議全數投下不同意票,最終4人也全數遭到否決,就是希望守住媒體監理的最後一道防線。劉書彬感嘆,台灣如今已是假訊息重災區,NCC本應是守門人,卻搞得成為橡皮圖章,人民實在難以安心,而NCC的功能本該為全民監督媒體,現在搞得為特定政黨服務,在野黨有責任把關。劉書彬呼籲,接下來卓榮泰應該向立法院三黨徵詢推薦人選,提出真正符合社會期待、具備專業與公信力的名單,而非繼續以政黨利益凌駕國家利益,早日化解NCC現在只有3位委員無法實質運作的癱瘓僵局!
老師過勞死、遭霸凌!琉球國中校長霸凌案成立 屏東縣政府回應了
本刊日前揭露東縣琉球國中代理教師阿邦,疑似因勇於為過勞猝死的同事莊老師出庭作證,而遭到校長蘇傳桔長期職場霸凌。對此,全國代課暨代理教師工會昨日呼籲縣府啟動不適任校長調查,而屏東縣教育處也回應表示,後續將依規定辦理行政處理程序。9月21日,本刊獨家揭露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任內不僅發生代理教師猝死案,甚至還有老師頻頻因為作證而遭到霸凌,蘇傳桔多次使用校長的行政權力,企圖對為猝死的莊姓教師作證的老師發動校事會議,不只希望將其趕出校園,甚至要把他貼上不適任教師的標籤。對此,屏東縣政府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經過數日的調查後,於近日正式認定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職場霸凌案成立,而代理教師工會也於昨日發聲明表示,此案是近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增訂條文後,全台首件「校長職場霸凌成立」的案例,並呼籲縣府啟動不適任校長調查程序。屏東縣政府教育處針對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霸凌案回應,副處長吳佩珊向記者表示,針對本縣琉球國中蘇傳桔校長涉及職場霸凌事件,經本府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審議成立,後續本府將依規定辦理行政處理程序。不過據了解,目前蘇傳桔對於霸凌案成立的結果不服,目前正在委請律師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