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
」 房仲 內政部 實價登錄 房屋詐騙 租屋
制服房仲怎麼信3/不動產詐騙半年民眾財損上億 專家傳授防詐法呼籲同業自律
根據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今年7月詐騙案件受理件數高達1.6萬件,財損金額共85.4億元。從投資、交友詐騙也逐漸轉向不動產詐騙,騙光現金後再進一步騙房產,使得受害金額動輒百萬起跳,影響的不再只是個人,而是一個家庭。針對新北市中和張先生向CTWANT記者投訴,詐騙人以知名房仲名義,先是鎖定寬限期即將到期的受害人,以要幫受害人負債整合為由拜訪、擾人,最後幫忙賣屋,然後扣除房貸後獲利的717萬元,聲稱要扣佣金和手續費,結算後再退回,要求受害人將整筆金額匯到指定帳戶,全程以「不配合就賠違約金」,要脅受害人照做。刑事局預防科偵查員黃泰詠表示,以電話聯繫謊稱可以協助整合債務,誘使有需求者約見詳談細節,以及刻意營造專業形象,再要求簽立各式文件後失聯,導致被害人求助無門,為常見犯罪手法及話術。呼籲民眾見到貸款廣告聲稱「超低利率」、「超高額度」、「絕對過件」等特徵來吸引急需資金的人申辦,請提高警覺。詐騙手法五花八門不斷在進化,不變的是慣用製造急迫感,讓民眾沒時間思考就做出決定,停、慢、想,不跟著起舞,是最有效破解詐騙的方式。(圖/翻攝自網路)新北市地政局局長汪禮國也提醒,遭詐騙被害人經常是「當局者迷」,因此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時可設定申請人及信任親友的電話或電子郵件,有了「旁觀者清」的親友關懷提醒,以多一層把關阻詐機制;此外,也鼓勵屋主申請將二類謄本的住址隱匿、指定公文書送達處所,減少個資外洩的風險,避免詐騙集團趁虛而入。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陳錦麟則表示,以張先生的案例,前期若能找雙地政士或律師幫忙把關流程或合約,或許就可在交易前過濾掉不肖分子;若交易後發現有異常,也可以向房仲總公司和代書反映,請他們介入協助處理,亦可向地方政府地政局投訴地政士以及房仲加盟店,建議碰到類似詐欺情形,可向房仲、房仲總公司、地政士等相關人寄存證信函,並向派出所報案。他也傳授「防詐天龍八部(八招)」給民眾,以減少詐騙機率。1.不只買賣,借貸也能找雙地政士把關;2.公私協力,設定地籍異動即時通,加強私人設定關懷提問;3.履約保證或價金信託,不做現金交易;4.任何契約都可找律師或公證人公證,交易成本雖提高,但也是買一份保險;5.請金融機構協助留意資金交付後的流向;6.請家裡的親友參與交易過程,能多一份提醒,也能避免親友事後才知道,於事無補;7.地政士承辦私人設定及預告登記案件注意事項查檢表;8.印鑑證明要註記「用途」,戶政可協助再次確認是否為本人的意思。房仲全聯會理事長王瑞祺表示,房仲僅能撮合買賣,若介入債務整合已超出業務範圍,近來房屋詐騙猖獗,提醒同業自律,除自保也能保護他人。(圖/報系資料庫)房仲全聯會理事長王瑞祺也表示,房仲僅能居間撮合買賣、收取合理佣金,此案房仲介入債務整合已超出業務範圍,成交後要求全額匯回違反佣金常態,以違約威脅屬恐嚇,另外,房屋又在短期內再轉售,疑似炒作,明顯非房仲正常執業行為,是否假借品牌仲介實際為非合法業者,建議由法院就個案事實認定處理,也呼籲同業應自律,並對房屋詐騙提高危機意識,共同守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此外,《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第二項、第四項也規定,因經紀人員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之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者,該經紀業應與經紀人員負連帶賠償責任,受害人可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求代為賠償損失。
制服房仲怎麼信1/透過知名房仲售屋竟遭詐?700萬獲利房仲當佣金「被消失」
不動產詐騙手法五花八門,近期CTWANT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利得717萬元,竟被話術詐走,其中1戶房子又在短短8個月內被轉手,張先生懷疑從售屋開始就是場騙局。遭詐物件就位在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巷弄中約41年屋齡的2間老公寓,出巷口即是秀山國小、秀山公園,周邊環境單純、機能無虞。不過張先生腳步沉重,帶著記者來到他攢下積蓄,買進持有10多年的2間房子,其中1間他還住過多年,如今房子被轉售就算了,連房價增值也沒賺到,這些年的持有全都成了一場空。張先生所指控的知名房仲,便是加盟「住商不動產富寓雙城加盟店」的富寓房屋公司,事發後更名為「住商不動產台北華山加盟店」。遭張先生指控詐欺的是當時去年4月在住商官網還可查詢到掛名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以及擔任高級經紀人員的劉昌傑,且事後做筆錄才從員警口中得知3人前科累累,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案件。事件就發生在2024年4月初,張先生回憶,起初對方一直到同樣住在自立路巷弄的父親家敲門尋人,提及他銀行貸款的事,並留下電話,因多次打擾,讓年邁父母親很是緊張,擔心是不是在外面出什麼事,讓他相當困擾,迫使張先生回電詢問何事。被投訴的是加盟住商不動產的「富寓雙城加盟店」,去年8月富寓房屋公司登記地址搬至長安東路,目前店名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圖/截至google map)張先生表示,在接洽之前,對方已掌握他的財務狀況,了解他在銀行有2戶房屋貸款即將過寬限期,因此以「債務整合」名義,建議他見面詳談。張先生當下認為,多聽沒有損失,因此答應於4月16日約在住商不動產富寓雙城加盟店碰面,了解所謂的「債務整合」,是一個「買賣附買回」的合約。這也是張先生首次見到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2024年的4月25日,對方以找到買家為由,把張先生約去代書事務所,不過所提的「買賣附買回」的合約條件,張先生認為根本沒有誘因可言。張先生的2間老公寓寬限期利息加總將近5萬元,寬限期後每月要負擔本利約在9萬元上下;不過對方提出的「買賣附買回」合約,張先生賣出後2間房子每月要支付9萬元租金,2年後買回總價要再加400萬元,張先生因此拒絕。張先生表示,之後對方又再提一般的買賣合約,並以住商房仲專業角度跟他做分析,告訴他已經幫他和買家談到不錯價格,而且他們也不收取其他而外費用,2戶40多年老屋共3100萬元,只要他願意,一次可以付清2間房子的貸款,以此遊說他賣房。張先生回想懷疑對方一開始所提買賣附買回合約,以不合理的條件,再讓他去選擇一個相對合理的買賣合約,根本就是一個設計好的陷阱。(圖/黃耀徵攝)張先生表示,當天進門就已經有疑似黑衣人在現場,他詢問後,對方只說來處理事情,所以他沒多想,不過就在他拒絕、起身想以借廁所名義離開時,會議室外的黑衣人卻緊跟著他。許皓青等人最後以「已找好金主買家」「不簽會需要支付違約金」為由催促他趕快簽名。由於當時張先生持有的2間老屋,1間出租、1間空置,只要價格在合理範圍,要出售並非不行,況且張先生心想,對方買家、代書及一切手續都備齊,那就簽吧!當天下午,2間房子以總價3100萬元,賣給了2個不同買家。不過合約簽完過戶後,銀行扣除房貸還有約747萬元的餘額,7月10日匯到張先生戶頭,許皓青以餘額內含佣金和代書費為由,要他整筆匯到富寓房屋老闆、另一名謝某的戶頭,等結算完再將餘款退回,不過因張先生反應土增稅已經由他支付,因此最後匯出約717萬元。張先生補充說,這位謝某曾跟著許皓青一起介紹買賣附買回合約。另經查公司登記,謝某為加盟住商的富寓房屋的店東之一。張先生表示,7月10日,劉昌傑在3點半後帶著他去銀行匯款,當下銀行主管還跟許皓青、謝某通電話,同時劉昌傑甚至都將匯款帳戶幫他填好,並以「如果不匯錢,就一定違約,要賠償違約金!」催促他趕緊簽名,沒有房屋買賣經驗的他,以為住商和該銀行2家大公司都講好了應該沒問題,再加上銀行等著關門,便簽名同意匯出。張先生表示,直到今年一直有黑衣人到他父母親家門前按電鈴找人、騷擾等行為。(圖/投訴人提供)「自從該筆款項匯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了!」張先生說,7月11日,他帶著代書提供的明細再去住商找許皓青等3人對帳,黃琝翔已帶著4、5個黑衣人在住商門口,對方便一口咬定這是他們的佣金跟手續費,黃琝翔同時叫囂「有意見就走著瞧」。張先生補充說,其中1戶房子在短短8個月內又被以相同交易價格轉賣,而他家門口也不時出現黑衣人徘徊,讓張先生和家人心生恐懼、不慎其擾,最後甚至妻離子散。不過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制服房仲怎麼信2/黑道詐欺犯變身知名房仲店長 受害屋主嚇到「妻離子散」
「我只是賣房子,居然讓我人生掉入最大絕望困境!」CTWANT近期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總價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獲利約717萬元被對方以話術詐走。經查,3人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多項社會案件,張先生表示,事發後曾聯繫住商,住商卻稱「沒有這些人」,憤怒痛斥,「品牌房仲還有可信度?」「去年開始陸續有不良份子來我家附近叫囂,一直騷擾我家人,前妻就是被他們這樣騷擾到受不了而離婚,也因為擔心恐嚇威脅行為把兒子也帶走了。」張先生說,事發後曾致電住商總公司,對方告知沒有這些人,加盟店更名繼續營業,行騙的房仲仍刊登售屋訊息,他憤而挺身投訴。事件起於去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勸誘下售屋,又將售屋利得717萬元以話術要求轉出戶頭。9月他向律師、警察求助,經警察告知,才發現3人都有前科背景,驚覺這一切就是詐騙,並非什麼交易糾紛。許皓青於2020年曾登上媒體版面,與擔任兆豐銀行前新店分行女行員石蕙瑄,遭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自2015年至2017年聯手代書以人頭交易炒房20餘筆、詐貸兆豐銀行2.9億元,並於2024年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2024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官網查得許皓青擔任店長,遭詐騙後才發現,許曾夥同地政士、銀行員等人進行銀行詐貸。(圖/截自中天新聞)黃琝翔則在2022年遭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同年7月,檢警「靖城專案」中掃蕩電信詐欺集團,又被警方發現,黃為首的詐團,假借投資飆股名義行騙,累計總詐騙金額近3000萬元。另一名劉昌傑,過去也有詐欺前科,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3年7月核准假釋;儘管3人多有前科,因偵查中仍可自由行動。此外,張先生還發現,最後陪他辦理過戶手續的地政士,也是之前許皓青兆豐詐貸案中,協助偽造虛增買賣金額的周姓地政士。張先生強調,對方3人從拜訪、碰面都是遞住商名片、穿著住商制服,還曾約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洽談。2024年4月時,張先生也上住商網站查詢,確實有該幾名房仲的資料,許皓青、黃琝翔擔任店長,劉昌傑則是高級經紀人員,不過等到9月發現被詐騙後,3人資料也從住商網站上消失,原本3人任職的房仲店名,也從富寓雙城加盟店更改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張先生無奈對記者說,他在不動產買賣交易並非有很多經驗,過程中對於房仲所指示的作業流程根本無法判斷是否有問題,「當初覺得住商這麼大的品牌,應該不會有這種制度上的疏失或漏洞,結果沒想到竟然會碰上房屋詐騙。」張先生提供與前妻的對話紀錄,雙方在去年底辦離婚後,前妻因擔心小孩安全,已帶小孩搬離住處。(圖/投訴人提供)而更讓他傻眼的是,事發後他打電話至住商總公司反應,得到的回應僅僅是「我們沒有這些人」,幸好當初他查詢官網時,有把這幾個人的照片截下,還能證明當初確實有這3人的資料。由於目前2間房子已出售,其中一間又在許皓青的經手下,以相同交易價格轉手第3人,張先生已不期待房子能回到他手上,「不過至少717萬元售屋獲利應該要返回,住商也應負起責任給我一個說法,為什麼有前科的人,能用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在住商體系中任職,而且還是擔任店長,繼續詐騙、賣房子?」如今網路搜尋,還可見許皓青以住商仲介的名義刊登出售訊息。由於該案2間房、總價3100萬元的交易,卻支付700餘萬元,相較於通常不動產仲介佣金,是支付近10倍的仲介費。去年11月,張先生已委託律師向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等3人向地檢署提告加重詐欺罪。記者問及去年7月發現遭詐,為何今年8月才投訴媒體?張先生無奈表示,他自從碰上房仲詐騙後,又碰上「假律師」再被詐騙了一次,到了10月後才更換律師,11月提出刑事告訴狀,接著因為家人被騷擾,歷經妻子離婚、帶小孩搬家,一直處於驚慌失措中。今年看了許多房產詐騙新聞,才覺得他可能不是個案,希望為自己伸張正義,也能提醒他人。張先生先是碰到房屋詐騙,又碰上假律師,假律師要他不要報警以免打草驚蛇。圖為他向全國律師聯合會檢舉假律師的回函。(圖/投訴人提供)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房仲快刪文!專家示警「7月大狩獵季」 最高恐罰30萬
房仲檢舉之亂還沒結束!近期社群平台上出現一波「房仲之亂」,出現大量檢舉刪文潮,據悉,因為房仲遭到大量檢舉成交物件未下架,有「廣告不實」的嫌疑。房地產專家何世昌提醒,7月是大狩獵季,「已成交的物件通通要下架,若屆期仍未移除,主管機關就要開鍘了。」「房仲之亂」起因爲三重蘆洲房仲惡性競爭,某品牌房仲被地政局通知,網路上PO的賣房廣告,已經賣出沒有刪除,涉及廣告不實被檢舉。若地政局查證屬實,一則廣告就可能被罰6到30萬元,讓房仲卯起來刪文、發免責聲明,引發「房仲之亂」。何世昌29日在臉書上表示,內政部地政司開會決議,已經賣掉的房子不能再刊登廣告,必須將原委託銷售的物件廣告移除,「釣魚廣告依然是違法的,已成交的物件通通要下架,別再拔獅子的鬃毛發無用的免責聲明了。」不過,內政部考量到仲介業者刊登的物件資訊甚多,把查處時間放寬到今年6月30日;在6月底前,仲介業者必須把所有已成交、解除或終止委託銷售契約,但仍刊登在網路上的物件廣告移除。若屆期仍未移除,主管機關就要開鍘。何世昌呼籲仲介們快去刪文,「把舊文全都刪得乾乾淨淨,不然會被罰到脫褲!7月一到,便是大狩獵季。」何世昌坦言自己也很討厭萬年釣魚物件,這次要為內政部點讚。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刊登廣告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如委託銷售期間屆滿,依內政部「研商不動產經紀業廣告逾委託銷售期間下架事宜」會議決議,經紀業者須於6月30日前下架廣告,若逾期未移除者,將面臨6萬至30萬元罰鍰。
租屋全面實登!內政部揭4大影響 專家怒:騙外行
內政部長劉世芳昨(24)日報告租賃市場專案,提及100%透明化可能造成4大影響,引來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砲轟「騙外行」,質疑房屋交易市場就能全面實登,並逐一反駁其謬論,甚至強調不申報與登錄不實有法可管,前者最高罰15萬元,不改可再罰最高100萬元,而後者甚至涉及《刑法》,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內政部長劉世芳昨日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租賃住宅市場透明化之現況及展望」專案報告,表示做不到100%租賃市場透明化,若全面實價登錄,可能造成「租賃契約短期化」、「實際租金查核困難」、「資訊失真風險」與「市場衝擊」等4大影響。「內政部在騙外行!」吉家網董事長暨房仲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對此砲轟,交易市場全面實登就能,租賃市場全面實登為何不能?衆所皆知房市交易市場實價登錄自2012至今已實施12年,不但詳細門牌全都揭露,對於面積、價格、車位、公設、特殊交易等細項都有詳細記載,對促進交易速度與健全交易制度有極大貢獻。但在立法當初也是經過業者、屋主強烈反對,李同榮指出,當初反對者的理由不外乎刻意隱瞞、登記不實、影響交易意願與供給等,這些理由剛好與內政部提出租賃全面實登的4大困難不謀而合,不同的是內政部不針對租賃全面實登的好處著想,卻搖身變成站在業者、屋主、投資客、房東的立場去反對,「有困難就不做,那我們要政府為我們做什麼?」對於「造成租賃契約短期化」,因房東擔心租金資訊公開導致未來租金談判受限,可能會傾向縮短租賃期限,使租客面臨租約不穩定的風險。李同榮直接嗆道「這是哪門子邏輯?」租約穩定是房東房客共同期盼,租金透明就會影響房東漲價心理,不會是政策造成,也不會是全面實登造成,房租能不能轉嫁是市場供需問題,縮短租約並不見得對房東有利,房客每年都換,光空置期就損失1成以上的租金收入,誰會想縮短租約?內政部長指出租賃市場全面透明化恐造成租賃契約短期化問題。(圖/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第二點的「租金查核困難」,在於目前部分租賃交易以現金支付,或因房東未依法申報租金收入,導致租金資訊可能與實際狀況有所落差,影響數據的準確性。李同榮也質疑,「那交易市場實登不就要廢了?」還明白指出,不申報與登錄不實是有法可管的。依照《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未依限申報登錄資訊、申報登錄價格或交易面積資訊不實,得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第三點「資訊失真風險」,若房東與租客私下協議,登錄不實租金,可能造成租金資訊失真,影響市場參考價值。李同榮也點出同樣有上述的法可管,此外,若蓄意登錄不實的房東與房客,還會涉及 《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罪」、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甚至第339-4條「加重詐欺罪」等,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的有法可管,還會擔心市場資訊會有失真風險?」最後是「市場衝擊」,若實價登錄導致房東擔心租金收入被稅務機關追查,可能不願對外公開交易,甚至減少房屋出租供給,進而影響市場運作。李同榮也反駁道,「房東會因實登而怕被稅務機關追查,就會冒被重罰而不實登?甚至不出租跟自己收入過不去?那交易市場不就一堆人因怕實登而不賣房子?」他認為真正問題出在供需,怕供需失衡就應廣建社宅擴大供給,才是治本之道。李同榮認為解決租屋問題應廣建社宅擴大供給。(圖/李同榮提供)李同榮最後嚴正指出,建議主管機關應勤做功課多聽建言,就算有困難也應設法排除,否則租賃市場資訊不透明導致租賃黑市橫行,對多房房東減免囤房稅等於間接鼓勵囤房,租賃政策之敗壞也到極點。當今之計,除全力廣建社宅提高供給外,李同榮更建議,應立即修法推動租賃全面實價登錄,藉資訊透明化配合執行力,徹底剷除租賃黑市,健全租賃市場,才是全台100多萬名租客之福。 水岸景觀失靈? 「這河畔豪宅」轉手賠售近千萬 1500萬想住蛋黃區! 雙北「這幾區」有機會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2023亞洲最具影響力人物 孫慶餘:為別人的生活帶來一份安定的力量
國際雜誌《Tatler》日前公布「2023年亞洲最具影響力人物Asia’s Most Influential」名單,永慶房產集團創辦人暨董事長孫慶餘,身為台灣房仲產業改革的推手,促進台灣房市資訊透明,和全亞洲600位最具創新力的革新者、產業巨擘及思想領袖共同入榜,AI教父黃仁勳、星宇航空張國煒、香港首富李嘉誠、歌手周杰倫等人皆榜上有名,孫慶餘則是亞洲唯一入選的房仲業者。「2023年亞洲最具影響力人物」共有來自11個不同領域的改革者,評選指標包含人物影響力擴及的範圍、相關成就的即時性、在專業領域中的年資、及將世界帶往美好方向的領導能力,榜單呈現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台灣和泰國共600位卓越領袖。不可或缺的產業推手 引領市場轉型升級投身房仲業將近40年,孫慶餘可說是打造台灣房仲業的先驅,30年前的台灣,市場上充斥著傳統仲介賺取差價等作法,造成許多買賣糾紛與消費者的不安,讓孫慶餘下定決心帶領產業走向正途,為消費者打造一個公平、安全的房產交易平台。孫慶餘深知企業要走的長遠,好的產業環境絕對是基石,因此他引進美日等先進國家房仲發展經驗,於1985年率先推動「新式仲介」,主張不賺取差價,只收取固定費率服務費,期待將產業帶向透明化經營。為落實新式仲介的理念,1988年,孫慶餘創立永慶房屋,隔年,他主動建議政府立法規範房仲經營,推動仲介法制化,歷經十多年的奔走,「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制度」終於在1999年立法通過施行,台灣房仲業自此改頭換面,消費者權益獲得具體的保障。為回應消費者對公平交易環境的期待,永慶房屋在2007年率先於網路公開成交行情,並主動提供成交資訊給政府,促成「實價登錄1.0」政策上路,持續引領產業前進;2014年,孫慶餘成為台灣第一位獲得中華民國地政貢獻獎的房仲業者。永慶房產集團創辦人孫慶餘致力推動台灣房仲產業的改革與提升,獲Tatler雜誌評為「2023亞洲最具影響力人物」(圖/永慶房產集團提供)跳脫舊思維 用創新改寫房產交易體驗下一步,孫慶餘要推升房仲產業至「誠實仲介」時代。2019年便身先士卒將「成交行情資訊揭露至門牌」,並擴及集團下所有品牌,將房價資訊透明呈現給消費者,擺脫資訊不對等。之後也不斷推出各種誠實服務,包括:兩大誠實房價保證、真房價保證、買賣屋全保障等,明確地展現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決心。孫慶餘認為,「企業經營除了創造營收,更要承擔責任,讓客戶獲得安心與安全的服務,不僅能讓自己心安理得,更為別人的生活帶來一份安定的力量。」孫慶餘勇於創新的精神,從創業之初便可看出端倪。他不但改變了台灣傳統房仲的營運模式,更一步步帶領產業進步、與世界接軌。除了以「先誠實再成交」為服務最高原則,贏得消費者信賴與認同,更利用創新科技翻轉房仲服務模式,提升房產交易體驗與效率。身為科技仲介的先驅,孫慶餘從後天看明天,當同業還在用圖紙介紹物件,永慶早已衝上雲端。從2002年起教育消費者「買房子先上網看房子」,並首創「影音宅速配」網路影音看房服務,成功縮短買賣屋決策過程,為產業的服務規格立下新的標準。近年MR、5G、AI技術的發展,永慶投入大量資源,持續發掘新科技應用在房地產服務的可能性,助經紀人工作更有效率,也提升消費者購售屋體驗。以誠實立足30餘年、實踐永續經營孫慶餘所打造的不只是誠實房仲集團,而是深度服務在地的生活房仲。永慶房產集團1,650家店,今年已協助在地社區鄰里舉辦超過3.2萬場活動,從社區服務中發展永續精神。長期倡議「誠實」價值的孫慶餘,藉由贊助時報金犢獎、舉辦誠實徵文比賽等方式,讓年輕學生們以創意或文字表達對誠實的體會,培養思考能力與正確價值觀,貢獻企業力量推動教育發展,促進社會良善循環。數十年來,孫慶餘一直以消費者需求為先,不斷重新定義房仲產業的服務模式,為台灣房仲產業帶來積極正面的影響,「房仲是人的產業,人才與信賴才是創造勝利的關鍵。我們不把追求利潤擺在第一優先,而是以消費者權益、永續經營為最高原則。所以我們在消費者保障、科技工具、創新,及人才培育等永續經營的投資將不會停歇、也沒有上限。」
先付押金再看房?網路租屋當心遇詐 「這行字」是關鍵
高雄陳小姐日前上FB的租屋社團尋找滿意的房子,不料卻遇上租屋詐騙,對方要求陳女先付押金就能優先看房,讓陳女立刻封鎖對方。但似乎不只陳女受騙,現在租屋網房東都會在第一句加上「看房不需先付押金,需先付為詐騙」等呼籲。高市府行政暨國際處主任消保官殷茂乾表示,雖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案件通報及投訴,但若民眾遇到不肖人士利用網路租屋詐騙手法,可通報警方或高市府消保官。民眾發現,有些詐騙手法是表示先付押金或訂金才能看房,因此許多真正的房東會打上「本房屋不需先付押金就能看房」,並表示需先付押金的是詐騙。因為此詐騙手法已遭拆穿,詐騙集團竟變換另種方式進行租屋詐騙。民眾陳小姐表示,自己近期需要找租屋處,但對方僅留下LINE聯絡方式,加LINE詢問後對方表示此間房屋許多人要求看房,若先付押金便能排第一個看房,陳小姐再回去看對方帳號,發現此帳號疑似為假帳號,便封鎖對方,差一步就掉入詐騙陷阱。高市府行政暨國際處主任消保官殷茂乾說,目前尚未接獲相關案件通報及投訴,但若民眾遇到不肖人士利用網路租屋手法執行詐騙行為,可以向警方或高市府消保官通報、陳情,相關單位將會受理案件,盡全力協助民眾。而高雄市地政局表示,租賃住宅服務業及不動產經紀業之營業行為受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管理,若民眾租屋係透過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及不動產經紀業,建議可至「內政部不動產服務業資訊系統」查詢是否為合法登記業者,如遇有業者不法行為,可向地政局舉發,並依相關規定辦理,以確保自身權益。
新竹中人詐騙4500萬罰80萬 偵辦牛步遭質疑「官官相護」?
CTWANT於7月揭露新竹史上最大預售案中人詐騙,翁姓、黃姓中人被控吸金超過4500多萬元,近20名受害人組自救會向消保官陳情。新竹縣政府地政處30日公告「重罰」80萬元,並移送地檢署偵辦。不過此金額對比政府高調上路的《平均地權條例》,炒房最高罰5000萬元有極大落差。新竹起家的房產專家陸敬民長期關注自救會動態,他透露,偵辦進度牛步已讓受害人有「官官相護、石沈大海」的悲觀心態。讀者提供照片,指中人在停車場向他帶來的客人收中人費後,即進入接待中心買房,可優先挑到較好戶別和拿到早鳥價。(圖/讀者提供)新竹中人詐騙案,縣府地政處稽查相關業者正式立案6件,其中4件依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加重裁罰,每件各20萬元計80萬元罰鍰,偽刻印章冒名涉嫌詐欺部分,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新聞一出,不只受害人不滿,就連網友都炸鍋,「才80萬,符合比例原則?幫幫忙」「好重哦~~賺了這麼多才罰80萬,政府是鼓勵大家去做詐騙就對了?」「房仲的法令真鬆…炒房的幫手..」「不痛+不癢 罰錢後 照炒!」「抓小放大!大家都知道新竹建案的建商長期與所謂的投資客或中人勾結,如今這些人卻安然無恙。」流行於新竹地區的預售屋「中人炒房收費」歪風,2020年先是興起中人舉辦「非官方的建案說明會」,公然在說明會場內向消費者收取每筆(戶)現金15~20萬元不等的「中人費」,也就是購買房子的「門票、入場費」的意思。直到炒房歪風越演越烈,政府不得不啟動打炒房,才轉入地下化。然而卻變本加厲、收費金額越來越誇張,「入場費」一下子漲到20~30萬元,不久更狂飆到50萬元。長期關注新竹房市的陸敬民就指出,新竹地區「中人炒房收費」歪風可以稱為全台預售屋市場「劣幣驅逐良幣」的代名詞,對房市負面影響既深且廣,甚至這些中人還食髓知味,在過去一年多以來,將髒手從新竹地區伸進了台南市的永康、東區(仁德)和善化。不但是造成新竹房價三級跳的最大兇手,同時也是造成包括竹科人在內的廣義園區從業人士,投資三觀丕變,形成「萬般皆下品、唯有炒房高」冒險躁進的投機心態。根據自救會持續統計,光是已現身的受害者便超過20名,而且絕大多數都是竹科工程師,累計詐騙總金額已來到8000萬元,單一筆最高詐騙金額竟多達約1200萬元。距離踢爆「中人詐騙案」已過2個多月。陸敬民透露,這段時間自救會透過各種管道,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檢舉、向地方熱心民意代表陳情、還有向地方警局跟檢調單位提告,而事情的發展,不如預期。「受害人感到案情偵辦進度牛步,他們從一開始相信政府會出來主持公道,紛紛踴躍提供相關事證,現在卻感到徬徨無助、求助無門,甚至升起了一股『官官相護、石沈大海』的悲觀心態。」陸敬民說,從中央內政部地政司到地方消保官和地政處,對此重大犯罪行為以及背後的組織犯罪,僅做了一些不痛不癢的形式上宣示,和金額低得可笑的行政裁罰,不僅受害人傻眼,犯罪嫌疑人更據此威脅恐嚇要提告曾經協助自救會的地方民代。陸敬民提出質疑,犯罪嫌疑人的態度行為何以囂張至此?是否整個「中人詐騙案」背後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阻撓辦案?是不是今後從事犯罪,只要全現金交易、沒有金流匯款證據,就是犯罪能夠全身而退的保證?他痛批,「中人詐騙案」就像一面照妖鏡,照出了中央政府官員的輕忽怠惰、地方官員的顢頇怕事,更照出了檢調單位對案情似乎不熟並且動力不足的官場現形記!
新竹預售屋詐騙吸金4500萬 縣府重罰「中人」80萬
新竹縣20多位購屋民眾向縣府申訴,稱翁姓、黃姓非法中人詐騙,金額高達4500萬元,縣府地政處稽查相關業者正式立案6件,調查有4件發生在《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實施之前,行為人不具經紀人資格從事仲介行為,事證明確且違規情節嚴重,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加重裁罰每件各20萬元計80萬元罰鍰,偽刻印章冒名涉嫌詐欺部分,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地政處長古瓊漢指出,翁、黃2位行為人另有2件涉嫌炒作房市,干擾交易秩序,違反《平均地權條例》,該處就構成要件及適法性部分,繼續調查中,最高將處以100萬到5000萬元罰鍰,並按不動產交易戶數處罰。被害民眾組成自救會7月透過議員林禹佑向縣府申訴,指翁、黃2名男子去年中看準消費者急於購屋心態,虛設「徐哲浩」為出賣人,向其表示徐簽約已付訂金300萬,徐想獲利300萬,另酌收仲介費40萬合計640萬,匯至黃男指定戶頭。由於房屋標的動輒數千萬元,民眾認撿到便宜才被騙。建設公司建案多規定須在完工後才能轉讓,翁黃2人為取信被害民眾,偽刻建設公司同意轉讓的簽章,由另一同夥李姓營業員出面,交付具名「徐哲浩」已收款的偽造收據。購屋民眾各別拿到的「徐則浩」收據,簽名字型完全不一樣,加上遲未交付讓渡書,後在LINE群組發現有他受害人也有同樣情形,始驚覺可能被騙,向黃男要求退款,但沒有下文。目前已知被害消費者有20多人,被騙金額從30萬到1050萬不等,合計被騙金額高達4500多萬元。古瓊漢指出,《平均地權條例新制》7月1日上路後,過去預售屋紅單或買賣契約轉售行為已屬違法,同時明定禁止交易炒作行為,民眾可提具體事證檢舉不法行為,經查獲屬實,可依裁罰收繳金額30%核發檢舉獎金。
民團與跨黨派立委共同呼籲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列優先去案
「巢運」組織邀請今(13)日邀請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吳玉琴、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時力立委邱顯智及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舉行記者會,會中指出,內政部去年12月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祭出五大打炒房措施,行政院也於今年4月通過相關修正草案,但是,立法院第五會期過去,該草案還是未排入立法院審查,期許本會期將《平均地權條例》列為優先法案,並於開議後盡速審議並通過,以抑制房市投機炒作熱潮,維護居住正義。張其祿表示,根據統計,房價上漲速度遠勝薪水,以百萬年薪族為例,據聯徵中心最新資料顯示,年薪80到100萬元與100到120萬元的購屋人,今年第2季平均購屋總價分別為1114萬元、1216萬元,與10年前相較,足足多出了250萬元,且買的面積還小了約4坪。10年前百萬年薪購屋人房價與所得比約為8-9倍,10年後則增加到11-12倍,房價與所得比的差距倍數肯定更到了令人「望屋興嘆」的程度,叫年輕人如何買房?更遑論敢成家生子。邱顯智表示,時代力量也將在新會期,提出部分條文修正版本,其中包括:首先,預售屋及新建成屋除解約需要申報,變更契約內容也要申報,尤其是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面積及價金變更等有影響市場交易公平性的項目;其次,除了買受人不得將預售屋紅單或新建成屋契約轉讓與第三人,應限制其他人協助買受人將權利轉讓與第三人,以防堵漏洞;解除或變更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書須申報登錄,納入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供民眾閱覽。邱顯智指出,時代力量的草案版本也會修正第四條,將地價評議委員會專業化,不再強制要求納入地方民意代表為評議委員;同時,為求資訊公開透明,會議紀錄也應該公開上網,供民眾閱覽。張其祿呼籲,執政黨具人數優勢,應主動將《平均地權條例》列入本會期優先法案,來回應社會對居住正義的殷切期待;而非再上演「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提出的法案,卻被民進黨的立院黨團阻擋」戲碼。
批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選前買票 民眾黨團籲精進租屋實價登錄
針對行政院日前推出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民眾黨團今(8)日舉行記者會指出,300億租金補貼,讓受惠戶數增至50萬戶,然而許多符合補貼申請資格的租屋族沒有申請補貼,主因就是房東不允許,租金補貼政策只是蔡政府短期買票的政策嗎啡,呼籲政府加速興辦社會住宅、精進租屋實價登錄,並持續把關300億租金補貼的成效。立委張其祿表示,目前台灣房市面臨三大困境,首先是「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無法健全,執政黨否決能提高持有成本的「實價課稅」與「囤房稅」,全台房價也自2017至2021年5年內飆漲32.8%;其次是社會住宅進度嚴重落後,社宅佔比僅2%,遠低於韓國8.9%、香港30.4%及新加坡80%;第三個是《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擴大了都市更新及貧富居住落差。張其祿指出,300億租金補貼放寬申請資格,讓受惠戶數增至50萬戶,外界對該專案樂觀其成,但仍然要提醒政府只要「租屋黑市」問題一天不解決,租屋族就難以真正受惠,例如許多符合補貼申請資格的租屋族沒有申請補貼,最為關鍵和主要的原因就是「房東不允許」。政府除了應推動租屋實價登錄精進,打破租屋黑市,對於租屋糾紛,應準用《消費者保護法》申訴、調解程序。賴香伶直指,目前除了包租代管,只有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24-1條規範不動產經紀業者,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政府粗估台灣約有87萬租屋量,但社宅包租代管登錄33234戶、租賃實價登錄只有39869戶,總共只有7.2萬戶登錄,這樣嚴重的租屋黑市,不只讓政府根本無法掌握當前租屋市場價格現況,對租屋族也嚴重缺乏保障。賴香伶認為,政府投入300億希望照顧租屋族,但相關配套和政策細緻度應該更完善。日前的台中興中街大火和高雄的城中城大火歷歷在目,為了避免這些事件再度發生,內政部應該和財政部配合,不僅完備租屋登錄措施,掌握當前租屋市場價格,並推動安心租屋認證範疇,不讓潛在的危險區域成為城市死角,讓租屋安全帶動城市安全。立委蔡壁如表示,台灣住宅政策有三個階段,首先1975年公布「國民住宅條例」、2010年「合宜住宅」到2011年的「社會住宅」,雖然現在已經進到第三階段的社會住宅,但第二階段的合宜住宅卻已經出現問題,有心人士抱著「抽樂透」的心態,過了政府規定的5年禁售期,就開始轉賣炒作,導致房市炒作更惡化。蔡壁如直指,三階段住宅政策推了幾十年,民眾房貸、租金負擔更重,300億租金補貼,就算真的能補貼50萬戶,也只是蔡政府短期買票的政策嗎啡,她認為囤房稅要「囤房重稅、出租減稅」,租屋市場透明化,才能讓300億租金補貼真正有效。民眾黨團呼籲,政府應持續追蹤300億租金補貼的成效,避免成為大選前夕的「放煙火式」政績之外,更應加速興辦社宅,精進租屋實價登錄,並透過稅制、稅基及「囤房稅」,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杜絕炒作,幫助民眾解決「買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困境。
原物料、工資飆漲+打房 不動產業喊痛⋯中小型建商恐掀倒閉潮
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將至,政府打房一波波,不動產業喊痛!台北巿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表示,國際原物料飆漲、基本工資調升,再加上多重打房措施,中小型建商已經撐不下去,預期8、9月會有一批倒閉潮,將波及購屋民眾與國內景氣,衍生社會問題。繼中央銀行對房市祭出選擇性信用管制後,內政部研擬《平均地權條例》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對預售屋限制換約轉售、管制私法人購屋、禁止炒作行為、規定解約須申報登錄等措施,最快明天提報行政院院會審議。不動產業者抨擊,上述修正草案有許多不合理之處,將令產業雪上加霜。「從業30多年來,今年是不動產業最艱困的一年!」陳勝宏說,政府一連串打房下來,不動產業已經非常慘,在去年、前年有簽訂合建更新案的中小型建商,毛利率不會超過3成,但現在物價、工資整體漲幅就在3成以上,經營陷入困境。陳勝宏表示,央行已緊縮土地建築融資,為防範建商囤地,規定建商取得土地後18個月內必須開工,但近來國際原物料暴漲,資金有限的中小型建商,不是資金不夠,就是買不到建材,只能將土地、建案丟出來,盤給大型建商,甚至關門倒閉,預期至8、9月會倒很多建商。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直言,內政部在上述修正草案中禁止預售屋換約,這已違反《憲法》。陳勝宏認為,政府要抑制炒房,應該先調查是誰在炒房,再就這根源處理,違法的人用法律制裁,而不是限制預售屋買賣合約移轉。陳勝宏進一步指出,如果法律規定不准換約,一旦有換約需要,就只能解約、繳納違約金,此舉將造成人民財產損失,依《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內政部的修法已經違憲。楊玉全表示,預售屋都要經過數年的興建、交屋期,這段期間消費者換約有各種原因,如出現經濟變故、健康因素、離職、遷徙、因選擇性信用管制出現融資缺口等,不能一刀切式的認定「換約就等於是炒房」。另修正案規範公司、基金會等私法人購買房屋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必須向政府申請,即使獲准買房,又限制5年內不得轉讓。楊玉全說,縱觀全世界民主國家,沒有禁止私法人購買住宅,政府要防止炒作,應該用重稅手段。去年7月修法「房地合一稅2.0」已針對5年內法人買賣成屋、預售屋,採45%~35%的實價重稅,若仍嫌稅負不重,可以進行檢討,但不應全面禁止,殺雞取卵。楊玉全質疑,私法人交易案一年約7、8000件,以目前中央政府人力,1件申請案大概要花3至5個月,甚至1年才能審查完成。陳勝宏指出,買賣是自由巿場行為,政府審核時間拖這麼久,會影響人民權益。巿場人士無奈地表示,建商推預售案,面臨不准換約、私法人要申請許可;若採「先建後售」又有囤房稅問題;若「邊建邊售」,以目前物價一日三巿,無法估算成本,也有一定難度,希望政府不要添亂,讓業者無所適從。
行政院擬修法打炒房 最重罰5000萬
為遏止房價遭不當炒作,行政院擬再祭出打炒房相關修法,針對炒作行政罰擬從原本最高500萬元,大幅提高到5000萬元。內政部長徐國勇昨在立法院證實,行政院正在進行《平均地權條例》的相關審核,本周四有望進入行政院會,通過後就送立法院審議。全國商總主席賴正鎰表示,之前政府想用刑責打炒房太過嚴苛,樂見政府考量更周延取消刑責部分,但他認為不需重罰到5000萬元,這樣做只會讓外界誤解房地產是罪大惡極的暴利行業。行政院會最快周四拍板《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並重罰炒作房價,如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當炒作行為,違者最重可罰5000萬元。徐國勇昨赴內政委員會受訪時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遏阻預售屋相關的空單轉讓,這些可能構成「不是真正需要房屋的人、而是在炒作的行為,我們在阻止炒作」,其實嚇阻力量都夠,因為還有《公平交易法》及其他相關的刑責問題,現在還在整合。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中)與立委陳以信(左)、吳怡玎(右)表示,國民黨團本會期將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法,提高非自住住宅稅率上限。(圖/中國時報季志翔攝)國民黨立院黨團昨也針對高房價、租屋問題舉行記者會。為紓解房價飆升帶動租金大漲,進而造成少子女化問題,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認為應推動「囤房稅」,給年輕人居住正義。黨團副書記長吳怡玎則認為,就算實價登錄早納入租屋,但還是有租屋黑市問題存在,應完善租屋實價登錄制度,維護租屋族權益。國民黨團提出《房屋條例》第5條修法草案,也就是囤房稅修法,提高非自住住宅稅率上限,由3.6%提高到5%;持有4戶以上房屋者,稅率最低不得少於5%。修法的效益在於杜絕炒房、保障自住權益,實現租稅公平。同時,為了解建商對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屋買賣契約備查新制,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遵循狀況,行政院消保處會同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針對全國50家建案預售屋進行查核,其中22建案不符規定,不合格率44%。內政部地政司指出,「預售屋備查新制」去年7月1日上路,業者未經備查便擅自銷售,可依《平均地權條例》裁罰6萬至30萬元。
新一波打房炒作罰5000萬元 賴正鎰:讓外界誤解房產業暴利
針對政府近期將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的法令修正草案,並刪除炒作刑責,大幅提高罰金到5000萬元的作法,全國商總主席賴正鎰今天表示,樂見政府考量更周延而取消刑責部分,但不須重罰到5000萬元,這樣只會讓外界誤解房地產是罪大惡極的暴利行業,倘若一定要修法,頂多罰個30或50萬元就足以有嚇阻效果。賴正鎰說,業界都舉雙手支持政府穩定房價,但消費者物價指數已連續7個月超過警戒值,現又正值俄烏戰爭期間,全球石油與黃金鎳銅等金屬大漲,建築成本更重,民眾感受通膨壓力愈來愈大,政府最優先做的應該是平穩油價、物價等原物料,而不是急著修法限制人民財產買賣自由,他呼籲政府要把施政重心回歸振興經濟、穩定能源和物價,而不是急打房。為遏阻房價遭投資客不當炒作,政府重拳修法打炒房,除了擬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之外,爭議最大的還有加重炒作房價行政罰則,經查如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當炒作哄抬房價行為者,原本修正草案是處罰金100~500萬元,為達嚇阻效果,政策再轉,一口氣提高10倍至5,000萬元,引起各界嘩然。賴正鎰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且會讓外界誤解房地產是暴利行業,產生不良印象,尤其原物料大漲,建築開發商已經是年獲利率僅剩3%的代工業,「政府不能老是拿建築業與房地產開刀,要課重稅,還要罰重金。」賴正鎰說。賴正鎰表示,此次重罰禁止炒房並限制換約,已經是「用法令牴觸憲法」,有違法令位階。政府要控制房價,應該有上百種方法與手段,漲價歸公,包括從土地買賣課資本利得稅等手段,他認為最好方法就是回歸市場機制,而不是限制人民房屋買賣自由。去年7月新上路的房地合一2.0,限制預售紅單轉單,為了防範利用換約轉售,政府又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除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目前預售屋從開工到交屋動輒3、4年,有的人可能臨時改變心意或工作地點考慮轉售,跟炒房投資客是完全不同的。這在民主國家是很不可思議的作法。」賴正鎰表示,投資客已大舉縮手,政府真的沒必要把心思繼續放在打房這個議題,供需決定價格,人為的打壓只會造成市場扭曲。
打炒房對策1/排隊案投客曝退訂關鍵 接下來關注「這些物件」
2021年房價漲勢不輸給股市,房價愈「打」愈高,讓政府灰頭土臉,日前有30多人漏夜排隊要搶買預售屋,更是打臉政府。9日起,央行、金管會、內政部再度連環出擊,祭出多項政策重打炒房;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CTWANT記者調查,雖有投資客怕被斷頭「急跳車」,但更多是戰略急轉彎,「買小不買大」、「等待斷頭戶」與「轉向中古屋市場」危機入市。政府打炒房的這把新怒火,來自原定8日開賣的台南預售新案「東都綠學」,7日晚間就有30多位民眾在寒風中徹夜排隊,8日一早更是百人擠爆接待中心,驚動台南市地政局派員前往稽查,但民眾照常選戶下訂。儘管地政局稽查後表示「尚無違反紅單轉讓規定」,但9日傍晚,內政部火速祭出5大打炒房措施,包含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及嚴懲炒作、獎勵舉報等,16日央行宣布第四波信用管制4大措施,隨後,金管會也跟進,啟動不動產授信業務專案金檢,當中又以「預售屋禁止換約」最猛。CTWANT記者採訪到「東都綠學」的投資客S先生,「(央行)信用管制限縮,只要用親人名義貸款就沒差,預售屋不能換約轉賣比較致命,從預售到交屋要4年後才能脫手,投報率變低,風險也更高。」「我當天和朋友共7人下訂,在內政部禁止換約後,已有3、4人去退訂,包括我自己。」S先生承認被打到。TWANT記者採訪到當初排隊下訂「東都綠學」的投資客S先生,在內政部擬禁止換約後他已前往退訂。(圖/讀者提供)「東都綠學」早鳥價就很貴,每坪開價32萬元起,比旁邊坐落於東區門牌的新建案成交價每坪27萬元還要高,但S先生評估仍有賺頭。他分析,「過去不綁約(可換約轉售)的預售案,拿到正式契約就轉賣,預估6個月內每間可賺50萬元;若是綁約一年、總價1000萬元的房子,投入成本(自備款)約60~100萬元,一年後轉賣可賺100萬元以上。」如今禁止換約,就必須撐到3~4年交屋才能賣,投入成本會倍增到約200萬元。」「有朋友手上持有多戶,甚至快10間,現在很緊張,若每間要付3成自備款,第3間以上又只能貸款4成,他就要破產了!」退訂後,S先生手上還持有2戶,壓力不算大,「沒退訂的人,口袋可能比較深,或手頭沒其他間;去退訂的,可能手上還有其他案子,或改去放其他的小建案,會比較快蓋好(獲利)。」原來,S先生退訂「東都綠學」的原因,並不是怕被斷頭,而是「投資策略急轉彎」,「既然要付出的自備款差不多,那就挑選完工期較短的案子,可以趕快回收。」他改採「買小不買大」,投資小型建案,等2年蓋好就能自由買賣,投資效益更好。事實上,只要沒有違法,房地產就是他理財的一部分。另個投資策略則是等待「斷頭戶」或考慮不綁約的「中古屋」。「就算讓斷頭客賺個10萬、20萬,但接手的投資客卻可以買到1年前價格。」S先生觀察,現在市場氛圍依舊是買的人想撿便宜,賣的人也不想虧本,他認為,賣方應會撐到法案上路前一個月才會急,到時才願意「平轉」(未賺價差的權利移轉)。過去在六都房市中最不起眼的台南,因台積電18廠落腳而鹹魚大翻生,去年還被業者戲稱,「一個南科,救整個台南房市!」如今卻過熱到驚動政府頻打房。(圖/宋岱融攝)據永慶房產集團統計,新竹、台南、高雄年度累計漲幅皆逾2成,若是能接手到「平轉」的斷頭戶,能買得比目前市場行情便宜約2成。對於投資客改買工程期短的小建案及接手斷頭戶的策略,台灣不動產投資協會副理事長謝昆峯認為,房地合一2.0自持有日起5年內進行交易都有重稅,投資利益被大量減縮,再加上政府政策趨嚴、價格高漲,都不利於投資,風險越來越高,目前看起來,如果不是自住需求或長期持有規劃,不是很好時機與氛圍,投資是否有利可圖需謹慎評估。
央行公布第四波緊縮信用管制 投資客退場、自住客磨刀霍霍
政府接連出招打炒房,今(16)日央行公布第四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如市場預期降低貸款成數,延續上次調控基調,央行此次出手依舊以緊縮資金為主,搭配相關部會行政手段,特別是當買盤從預售轉往成屋後,價量出現修正會更有空間。這次主要修訂的重點有四大項:一、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及第3戶(含)以上購屋貸款之最高成數一律降為4成。二、購地貸款最高成數降為5成,保留1成動工款,並要求借款人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三、餘屋貸款最高成數降為4成。四、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最高成數降為4成。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央行再度出手,從資金水位去抑制過熱的交易,主要針對短期投資客而來,其實有助於穩定市場,降低風險,對於真正自住買方影響不大。不過政府頻頻出招,示警意味濃厚,保守型的建商,可能會放慢購地和開發腳步,觀望後續政策變化,而短期投資客也會擔心財務壓力增加,釋出部分使用強度不夠的資產,近期置產族確實可能會形成觀望氛圍,不過對自住和首購族而言,反而因選擇性增加,有積極進場的空間。至於利率,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指出,央行修改重點變動幅度不大,對於國人最關心的利率問題尚不造成影響,外界關心的房貸何時升息應會在明年美國升息後,要特別留意的是升息幅度反應在房貸利息部分比以往為多。黃舒衛分析,雖然這次持續緊縮措施未超出市場預期,但重點是上周內政部提出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針對預售屋換約的修法構想。因為單有低成數的信用管制,卻不管理換約套利,尤其現在工程時間動輒3、5年,操作時間很長,根本搔不到癢處,效果非常有限,甚至已出現邊際效益遞減。然而如果嚴格限制預售屋不能轉售,投資客只能乖乖拿出6成自備款等交屋,否則就等著違約、斷頭,這絕對是市場的殺手鐧。黃舒衛認為,雖然央行第四波信用管制項目與之前差異不大,但有美國聯準會縮減購債規模、升息以及疫情的不確定性,國內更有內政部、財政部、地方政府的各類房市降溫措施,以及超額供給的疑慮,預期2022年會出現另一波獲利了結、預售屋換約潮。
社區大總管1/總幹事好威 買賣、租賃一手抓 房仲售屋「潛規則」曝光
房產市況大好,張太太想賣屋卻遇上傳聞中的「社區暗黑手段」,氣得向CTWANT投訴,「我委託仲介陸續帶了4~5組客戶,可能總幹事眼紅,汙衊說仲介太吵,影響住戶安寧,硬是把我委託的仲介封殺。」她氣急敗壞地說,「社區總幹事(經理)利用職權,在社區私做仲介。」張太太的房子位在北市中山區,是一座知名小坪數豪宅社區,所有權人大多是置產投資,房屋多出租或空置。記者實際詢問第一線房仲皆坦言,「想進入社區買賣房屋,除了要先被清潔費扒一層皮(通常酌收100~2000元不等,依管委會規定),往往還要買飲料和物管打好關係、成交紅包早已是不用多言的『潛規則』。」「總幹事就像是社區大總管,利用職務本身對住戶的了解,一手把持社區買賣與租賃服務,主動告知住戶能幫忙託售並議佣金,並且阻擋外來的仲介帶看房子。已經有其他住戶提醒我,總幹事會假借很多藉口把買家攔截,想要自己交易。」張太太投訴,也反映了其他住戶的心聲。民眾投訴,自家總幹事就像社區大總管,仲介想帶看都要看他臉色,還會把買家攔截,想要自己交易賺佣金。(圖/報系資料庫)(示意圖)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有些管理員,會主動要求抽成。如果不答應,他們就會刁難;如果答應,他們還會幫忙銷售、說好話。」由於每個社區規定不同,例如健身房要不要額外付費、機車格是否免費、垃圾是否要用專用垃圾袋等,房仲多不知,「因此唯有打理好(與總幹事或物管人員)關係,他們才會熱心幫腔解惑,否則擺臭臉或講壞話,讓買方有不好印象,都會影響成交意願。」另一位仲介也分享親身經歷,「有次找不到屋主,管理員說『我可以幫忙聯繫,但若成,要給紅包』,結果真的成交,我給了2萬元紅包,卻被嫌少,管理員認為這樁交易上看6000萬,房仲至少賺100萬元,但管理員只是打了通電話啊!」當初又沒說好紅包價,最後兩方都不滿意。「主動要求紅包的,有時是管理員,有時是總幹事,以前比較嚴重,現在10個裡有3個會要求潛規則合作,另外7個比較不敢。」一位資深仲介告訴記者,「這種情況最常發生在缺乏制度、在社區工作時間比住戶還久的萬年管理員身上,甚至交易住戶個資,現在物管多半有監控、受訓及規約,若有秘書、管理員、總幹事等多人一起共事,就比較不會發生。」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曾碰到房仲帶看繳清潔費,錢卻落入總幹事口袋,投訴管委會卻包庇總幹事,因而來諮詢的案件,通常會請屋主至各縣市府主管機關,如北市建管處、新北工務局等發函柔性勸導,嚴重者可開罰。(圖/住宅消保會提供)台灣房屋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指出,過去曾有案例有管理員或總幹事協助住戶帶看甚至仲介房屋成交,不過由於沒有不動產經紀人執照,所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32條,被處10~30萬以下罰緩,最重會被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張旭嵐表示,社區管理員或總幹事是管理社區秩序的重要角色,多數也都循規蹈矩,不少深耕經營特定社區的房仲,為釋出善意多請喝飲料,實務上也偶有聽聞要索取中人費,已算遊走在法律邊緣。另一位房仲資深經理也提醒,若要包紅包也不宜多包,否則會讓管理員把仲介買賣變成主業,對社區住戶、房仲及當事人來說都不是好事。除了總幹事兼差當地下仲介,張太太還投訴,有鄰居反映待租待售、無人居住的房子,偶有被入侵的跡象,由於櫃台有放磁釦、鑰匙,懷疑是物管人員私闖民宅躲起來休息。為何管委會不請物管公司撤換相關人員?張太太無奈搖搖頭表示,「有社區委員包庇、袒護,要求物管公司不能換,就等下一屆改選。」看似一樁總幹事行為走鐘的投訴,後面牽扯管委會的派系角力。
打房神秘第4招2/新竹案前紅單再炒一波 掮客喊70萬「入場費」低調處理
就在央行9月23日三度出手打房前,CTWANT記者收到讀者爆料,去年炒紅單鬧得沸沸揚揚的新竹,市場熱度不但沒降溫還急遽升溫,掮客持續操作「案前紅單」銷售,搶手物件喊出70萬「入場費」。透過讀者提供的群組截圖,掮客要出售的案子是「xx建設新莊街新案(頂埔一路新案)」,「戶別位於10樓,具有景觀,『目前低調處理』,線頭60萬出貨,另一13樓頂樓戶要70萬!」掮客也在群組中說明,「60(萬)是門票費=案前紅單,(只收)現金不報稅不開單。」CTWANT去年11月即揭露新竹案前紅單操作,當時收取的服務費約20萬,經歷央行二度打炒房,如今翻3倍。一名業者表示,「一般行情在10~20萬,很少有30萬以上,能喊到60萬應該是屬一線建商、地點好、有景觀且穩獲利的『Apple case』。」營造成本、房價大漲,市場以聽聞有前幾年賣的太便宜的建商,盡想出奧步逼客戶違約,再把房子以現價出售。(圖/黃耀徵攝)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表示,「這是新竹特有的房市文化。」新竹房市近一年半呈現供不應求現象,造成終端消費者對「買不到房子」的恐懼,因此甘願多付錢搶「進場門票」。陸敬民舉例解釋,「投資客帶著60萬入場費及給案場的訂金,和仲介約好在接待中心前;60萬給仲介後,掮客再帶著投資客進入案場下訂,最後仲介和掮客依約分入場費。」另也有一說,大多都沒有仲介角色,很多掮客就是建設公司裡的員工,保留員工親友戶給員工,讓員工可以牽線,也算是給員工的一種福利。圈內人士透露,「掮客在第一波早鳥優惠時就帶投資客進場下訂,賺取『入場費』。投資客簽約後再加200~300萬換約價,裡頭包含入場費等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往往換約都是創新高價。」「新竹市場沒有在看CP值評估案子的,因為現在不買,也找不到更便宜的了!」根據內政部9月16日聯合19個縣市政府稽查全台56個預售屋建案,稽查結果僅1個建案使用紅單違反規定,不過內政部地政司表示,該案為有不利於消費者的約定事項。由於內政部稽查重點,在於不實廣告、執照有沒有備查、現場銷售行為有沒有損害利益、轉賣過程中有沒有合法報稅…等等,掮客經由熟識建商或代銷,在潛銷時優先帶客人先選戶,只要無人檢舉,內政部也難以稽查和約束。去年10月中的一個午夜,為了搶一席購屋資格,竹北「椰林花現」板凳排隊大軍上了各報頭條,荒腔走板的房地產交易新聞陸續浮出檯面,央行開始出手打炒房,如今即將屆滿一年。(圖/翻攝自米築株式會社臉書)對此,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具有經紀業資格才能從事居間仲介行為,如果沒有經紀業資格可依條例處罰10~30萬元;若是經紀業者從事居間仲介,也必須和賣方簽訂委託銷售契約,沒簽訂契約可罰6~30萬元。如有違反規定,希望民眾可以主動提供違法事證向縣市政府檢舉。儘管地方消保官認真稽查,但業者也會研發新的規避方式,包括以「入場費」取代「服務費、仲介費」,案子尚未公開也未正式簽單不算是紅單轉售,且掮客沒有執照絕對不會開說明會或有介紹的動作,以規避「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有業者無奈表示,其實前兩波打房力道已整肅市場,從建商到代銷幾乎沒人敢作亂,市況好也只是惦惦的賺,「沒辦法還是有老鼠屎。」
預售屋稽查公布缺失名單 這些知名建商榜上有名
內政部繼去年底發動2波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後,於今年3月26日再次於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展開第3波聯合稽查,內政部將去年及今年稽查案名和建商名公開,包括興富發、皇普、達麗、愛山林、華友聯、宏普等上市櫃知名建商皆曾進入「缺失榜」。內政部針對業者常見的違規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查核,並公開聯合稽查結果,第3波聯合稽查買賣契約不符合規定有16案、代銷業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有2案、廣告看板未註明代銷業名稱有3案、要求先繳納預約金始提供契約審閱有1案、銷售時未揭露預售屋買賣契約書資訊有1案、樣品屋或銷售中心未取得建築許可或核准使用有13案。內政部指出,本次稽查發現業者違規比率最高的是買賣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定,常見缺失包括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停車位未列明高度及面積、各項面積誤差找補未明確記載等情形。內政部提醒,依現行規定,業者有限期改正的機會,但在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業者使用的契約如不符規定,將按戶(棟)直接處罰最高30萬元。因此,業者在研擬契約時應注意要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內政部說,本次稽查發現仍有部分業者於購屋預約單約定有權保留不出售或不簽訂買賣契約之情形,如註明「本戶售價須經業者同意,如業者不同意,預約單失效,無息退還訂購金。」等類似文字。對此,內政部強調,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業者使用的購屋預約單如有上述不利消費者的約定,可重罰最高100萬元。此外,新制也規定預約單禁止轉售第三人,違者亦可重罰,民眾於購買預約單時應審慎評估,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內政部表示,代銷業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廣告內容未註明代銷業名稱,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最高裁罰30萬元。未來委託代銷契約書如未申報備查,依實價登錄新制規定,也可直接裁罰最高15萬元。內政部提醒業者,應善盡法定業務責任,以避免觸法受罰。內政部最後強調,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預售屋交易行為有更嚴謹的規範,對於違規行為也加重其罰責,呼籲不動產業者應守法自律,勿違規炒作;民眾也勿投機購買預約單期待轉售圖利,否則觸法受罰將得不償失。民眾如有購屋居住需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銀行貸款額度及自身財務負擔能力,注意消費風險,切勿受廣告或現場熱銷誤導,簽約時,應詳閱契約內容並善用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避免消費後爭議。 表1: 109年度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缺失事項處理情形彙整表,●-表已改正、△-表查處中、★-表已裁罰、空白-未發現缺失。 表2: 110年度第1次預售屋銷售建案聯合稽查缺失事項彙整表,✕-表不合格、△-表待釐清或查處中、空白-未發現缺失。
緊盯房市329檔期 內政部再度稽查26預售案
擔憂房市熱過頭,329檔期前夕,內政部26日再次於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展開聯合稽查,針對業者常見的違規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查核及要求迅即改正。內政部表示,將密切觀察329檔期銷售情形,如有蓄意哄抬或重大違規情形,將迅予查處杜絕不法。內政部26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財政部各國稅局及地方政府,同步在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等9個縣市進行預售屋聯合稽查,此次稽查發現有25個建案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銷售,其中部分業者仍有約定可保留不予出售或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情形。內政部強調,實價登錄2.0新制預計將在7月施行,業者使用的紅單如仍有上述不利消費者的約定,可逕予重罰最高100萬元,建議不動產業者應儘速修正,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另新制也已規定禁止紅單轉售,提醒民眾在購買紅單時應特別審慎,以免日後觸法受罰。此次稽查另發現計有16個建案所使用的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包括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價總價5%、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等。對此,內政部補充表示,在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契約如不符規定將直接按戶(棟)逕予處罰最高30萬元後再限期改正,不再先限期改正後再處罰,提醒業者在研擬契約時要切實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另有5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看板未註明其名稱,或於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時並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也將由地方政府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裁罰。內政部表示,去年2波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已有違規3案經地方政府裁處143萬餘元;另就近期遠雄建設公司「明日讚」建案營造搶熱銷,影響交易秩序情形,並已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中,再次呼籲不動產業者應守法自律,勿蓄意不當炒作,以身試法。內政部也提醒民眾,預售屋交易期間長,易受市場因素影響,購買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銀行貸款額度及自身財務負擔能力,切勿受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誤導,簽約時,應詳閱契約內容並善用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避免消費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