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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願意反擊?」68歲燒烤店老闆遭打死 葉男首發聲:生命受威脅才出手
台中北屯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燒烤店老闆李炯松持刀下車理論,與葉姓男子爆發肢體衝突,李男遭打倒重傷,搶救5天後仍於11日不治;面對輿論質疑,沉默多日的葉男昨首度回應,強調當時是生命受到威脅才反擊,也不願再多談,以免造成死者家屬二度傷害。6日上午9時28分許,李男與葉男(35歲)疑因超車、逼車問題一路發生爭執,雙方行經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附近時,衝突升高。李男下車後持摺疊刀拍打葉男車窗並拉扯,雙方爆發激烈衝突,過程中葉男手臂遭刀劃傷,隨後反擊將李男撲倒並持續毆打。李男倒地後傷勢嚴重,現場一度意識不清,並出現耳部出血、口吐血沫等情況,警消趕抵後緊急將兩人送醫。葉男手臂有明顯刀傷,縫合20多針;李男經急救後一度暫無生命危險,但住院治療期間病情惡化,最終於11日宣告不治,讓原本的傷害案件轉為死亡案件。案發後雙方原本互控傷害,葉男先前以5萬元交保,如今李男死亡,檢警將進一步釐清死因及傷勢與葉男反擊行為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李男家屬則指控,是葉男先惡意逼車,父親才會下車理論,認為葉男出手過重,目前已透過律師提出告訴,追究殺人罪嫌。據了解,葉男為台中北屯在地人,過去沒有相關前科。面對事件引發的輿論,他昨透過媒體首度表達立場,直言:「如果生命不受到威脅,誰願意做出反擊?」不過他也表示,即使認為自己有理由,持續對外發言仍可能造成死者家屬更多傷害,因此後續不願再針對案情多做說明,全案仍由檢警調查釐清。
台中行車糾紛竟成命案!反擊「推倒68歲持刀翁」致死 葉男首發聲
台中市北屯區6日一場行車糾紛最終竟成命案,一名68歲李姓男子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衝突,李男持摺疊刀攻擊葉男,隨後遭到反擊打倒在地,李男緊急送醫,歷經5天治療仍宣告不治,其家屬控告對方逼車、殺人,怒提刑事告訴,對此,葉男昨(12)日首發聲,表示是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才反擊。回顧整起案件,事發在本月6日上午9時28分,地點是台中市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李男與葉男因行車問題發生糾紛,雙方隨即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李男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隨後下車反擊,將李男撲倒在地,李男後腦直接撞擊地面,倒地後雙手抱在胸前,耳朵滲血、眼神失焦,還有口吐血沫情形,送醫後昏迷搶救,日前宣告不治,檢方已完成相驗。死者家屬呼籲案件仍待檢警釐清完整經過,盼外界不要只憑片段影片或未經查證資訊下定論,對相關不實言論也要求停止散布和下架,目前已對葉男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盼司法還給死者公道。根據《三立新聞》報導,葉男受訪時對案發過程不方便多透露,只說:「如果生命不受到威脅,誰願意做出反擊?」並表示就算自己是對的,依照目前輿論也會對死者家屬造成傷害,後續一切交由司法程序處理。
烤肉店老闆遭推倒5天後亡!倒地「竟傳打鼾聲」 高大成解析致命徵兆
台中市北屯區6日發生行車糾紛,68歲李姓知名烤肉店老闆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葉男徒手反擊將對方推倒,李男頭部撞擊地面後昏迷送醫,經過5天搶救,最終於11日不治。事發影像中,李男倒地後一度出現「雙手抱胸內收」的僵直狀態,並傳出類似打鼾的聲音。知名法醫高大成分析,相關反應可能是神經外科所稱的「去皮質僵直」,而鼾聲也是顱內出血的典型表徵。根據現場側錄影像,李男遭推倒、頭部撞擊地面後,身體隨即出現僵直及不協調動作,眼神狀態也出現異常。高大成受訪分析,這些現象代表當時神經控制能力可能已經受到嚴重影響,符合神經外科所稱的「去皮質反射、僵直」。除了肢體異常反應外,李男倒地後發出的「打鼾聲」同樣受到關注。高大成指出,這是顱內出血相當典型的表徵,研判李男可能因破裂型顱內出血進一步引發腦水腫。高大成解釋,腦部對氧氣需求極高,當頭部受到撞擊並發生出血時,可能立即造成腦部缺氧及神經痙攣,因此身體僵直等症狀可能在撞擊後迅速出現。從李男當時的反應來看,頭部撞擊地面的瞬間,腦部可能就已受到嚴重損害。至於李男為何在送醫搶救5天後才不治,高大成推測,李男後腦撞擊地面後,可能出現「對側性出血」,進而造成前額葉出血,因此仍能維持生命現象數日。他表示,如果是其他部位發生大量顱內出血,通常可能在1至2天內致命。回顧整起案件,事發於6日上午9時28分,地點位於台中市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68歲李男與35歲葉男因行車問題發生糾紛,過程中李男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隨後下車反擊,將李男撲倒在地。李男倒地後當場陷入昏迷,隨即被送往醫院搶救,起初暫無生命危險,雙方並互相提出傷害告訴。然而李男住院期間病況發生變化,在經過5天治療後,11日清晨病情急遽惡化,最終宣告不治,也讓案件性質出現重大轉變。為進一步釐清李男確切死亡原因,檢察官已率同法醫完成遺體解剖,並針對器官組織進行常規採樣及切片,後續將送往法醫研究所進一步鑑定。檢方表示,目前確切死因仍須等待解剖鑑定報告出爐後才能正式認定,之後才能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至於與李男發生衝突的葉男,目前仍維持先前依傷害罪以5萬元交保的處分,全案後續將朝傷害致死罪嫌方向持續偵辦。
持刀追車爆衝突!68歲翁遭打重傷5天亡 家屬告殺人、網紅反問:人家被砍還不能反擊?
台中市北屯區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李炯松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反擊將火爆阿伯打倒,導致對方頭部重創昏迷,搶救5天後於11日不治,死者家屬指控葉男先逼車、揮拳,已提告殺人等罪;但行車記錄器曝光後,網紅Cheap質疑李男一路追車、持刀挑釁,認為葉男面對持刀挑釁,反擊並無不當。本月6日上午,李炯松(68歲)與葉男(35歲)在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一帶疑因超車發生糾紛,雙方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阿伯李炯松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手部受傷,葉男則徒手反擊將李男打倒,導致李男頭部重創、送醫後病情惡化,昨天宣告不治。死者家屬控訴葉男逼車、打人在先,見李倒地無反抗能力,又朝他頭部重擊2拳,將對葉提告殺人等罪嫌。至於為何會揮刀砍人?李炯松兒子解釋,父親平時從事割紙箱、束帶等工作,車內本來就會放置折疊刀,當天持刀是為了防身,並非預謀攻擊,是葉男先揮拳打中父親頭部,他才持刀揮舞反擊。行車記錄器畫面曝光後,網紅Cheap指出,從影片來看,雙方一開始都有超車行為,李男先跨越雙黃線超車,葉男則在下一個轉彎處超車;畫面顯示,之所以會爆發衝突,係因阿伯先下車「理論」,葉男趁綠燈開車離去,其實那時候已經有機會各自離開、讓衝突落幕,但李炯松卻驅車繼續追趕。Cheap強調,這只是一起很尋常的行車糾紛,過程中其實有多次可以「取消戰鬥」的機會,但李炯松沒有停下,反而持續追車、找對方理論,讓衝突一路升級,最後釀成悲劇;他也質疑阿伯家屬所稱「帶刀防身」的說法,認為如果真的是為了防身,應該遠離衝突,而非持刀下車找人理論,甚至持刀拍打對方車窗。Cheap更指出,從影片來看,葉男衝上前擒抱時,李男手上仍握著刀,且持刀的手又再次舉起,對遭到攻擊的一方而言,根本無從判斷對方是否會再次砍像自己。他強調,先亮刀的一方遭到徒手反擊後才主張對手「出手太重」,在情理上恐怕難以說服外界。此外,阿伯的「黑歷史」也被翻出,網友發現,李炯松早在1999年就曾因行車糾紛涉暴力案件。判決顯示,當年李男因追撞前車引發衝突,曾持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之後又騎機車折返,誤認旁觀司機是敵人,持鐵鋸揮砍,造成對方頭皮8公分撕裂傷及臉部、鼻尖受傷,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另有妨害自由前科,遭判刑2個月。對於網路言論,李男家屬則反擊表示,這些未經查證、偏頗及不公言論,已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呼籲外界在真相釐清前理性看待案件;已委任律師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葉男打死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仍須由檢警蒐證、調查完整影像及相關證據後,交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認定。
行車糾紛持刀砍人反遭重拳打倒 台中68歲翁住院5天不治 家屬告殺人
台中北屯6日發生行車糾紛,68歲李姓男子疑因超車問題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葉男反擊將李男撞倒並揮拳毆打,李男當場昏迷、口耳滲血,送醫後因嚴重腦傷住院5天,昨天上宣告午不治;家屬已委請律師提告殺人等罪,台中地檢署將安排解剖確認死因。事發於6日上午9時許,李男與葉男行經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附近,疑因超車問題爆發行車糾紛。後方的李男突然下車,走到葉男駕駛座旁拍打車身、隔窗叫囂,甚至試圖拉開車門並揮拳攻擊車內的葉男;雙方衝突升高後,李男持摺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右前臂遭劃傷,留下明顯刀痕,葉男疑遭激怒,隨即開門下車,朝李男衝去將他撞倒,接著揮拳攻擊。目擊影片中,李男倒臥路中央、意識不清,雙眼失焦,臉部明顯腫脹,耳朵及嘴角滲血,甚至吐出血沫;葉男則在一旁情緒激動怒吼:「拿刀?去你XX的!」李男當時被送醫,據了解到院時昏迷指數僅3分,立即插管急救,檢查發現頭部有硬腦膜上出血,傷勢相當嚴重,隨即送進手術房搶救。原先傳出暫無生命危險,沒想到住院第5天病情急轉直下,今晨仍宣告不治。網路流傳的現場畫面也引發討論。有資深神經外科醫師觀看影片後研判,李男遭重拳攻擊後出現雙眼凸出、耳口出血,以及雙臂內收、手指屈曲等現象,疑似出現嚴重腦傷時的神經學反應,當時昏迷指數可能僅約4分。醫師形容,李男遭受的頭部撞擊及拳擊傷勢,猶如「拳擊場損傷」,不排除顱底骨折甚至傷及腦幹,且嚴重腦傷有時可能就是關鍵部位遭到一、兩次重擊所造成。案發後雙方原本互控傷害,但如今李男死亡,案情也從傷害案件升高。李男家屬發表聲明指出,近日網路充斥未經查證、偏頗甚至不公平的言論,已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希望外界在真相釐清前能理性看待案件;家屬已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將透過律師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台中地檢署表示,李男已死亡,後續將安排相驗、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及傷勢與死亡間的因果關係,並進一步調查雙方衝突經過、攻擊行為及責任歸屬。
台中阿北拿刀砍人反被打趴亡! 律師揭正當防衛關鍵:反擊時危險還在不在
台中市一名68歲李姓男子,於6日上午駕車行經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時,疑似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李男不僅叫囂,還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對方手臂受傷後,反遭葉男徒手打倒在地,而李男在送醫治療5天後傷勢惡化身亡,死者家屬則委任律師提告。對此,律師劉韋廷說明,其實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於臉書粉專表示,如果有人拿刀朝自己走過來,能不能打對方?其實是可以的,但真正麻煩的是「可以打到什麼時候」,有些人會疑問「不是說對方有拿刀嗎?那打人的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答案是有可能,但絕對不是「對方拿刀,我就可以一路打到底」。劉韋廷說明,根據《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權利而做出的防衛行為,原則上不罰,所以要是對方真的持刀攻擊你,為了阻止對方傷害自己,而將對方推倒、揮拳,甚至在極端情況下造成對方嚴重傷害,都不代表一定犯罪。劉韋廷提到,法院曾經判過一個案例,有人拿槍抵住對方頭部後開了一槍,槍枝卡彈後準備再射,被攻擊的人拿魚刀反刺持槍者2刀,最後持槍者死亡,法院仍認為是正當防衛,判拿魚刀者無罪,這是因為當時拿魚刀者面對的是「可能馬上被殺死」的危險,而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指出,若對方刀還拿在手上,並準備繼續攻擊,此時將對方打倒,是為了停止侵害,這可能是正當防衛,但如果對方已經倒地,或是刀掉了、失去攻擊能力,自己卻還繼續追打、踹頭、猛擊,法律上的性質就可能從「我怕被你殺,所以阻止你」,變成「你剛剛敢拿刀嚇我,我要打回來」,前者為防衛,後者可能是報復,「只差幾秒鐘,刑事責任可能完全不同。」劉韋廷表示,如果最後鑑定確認被害人的死亡,屬於遭毆打所造成,而行為人主觀上只有傷害故意,沒有殺人的故意,就可能進一步面對「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至於是否可能涉及殺人罪、防衛過當,甚至成立正當防衛而不罰,都要重新還原當時的攻擊過程、出拳次數,以及倒地後是否繼續攻擊、刀械是否存在等,以及致命傷如何形成。劉韋廷認為,行車糾紛最可怕的,並不是誰輸誰贏,而是原本可能只是按喇叭、搶車道,最後卻變成「一個人進太平間,一個人可能走進法院」,建議民眾在路上遇到挑釁,能不下車就不要下車,將車門鎖好,行車紀錄器留著,趕緊報警處理。
持刀砍人反遭打趴!台中阿北5天後亡 起底27年前也曾揮鐵鋸
台中市68歲李姓男子6日上午行經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時,疑似因行車問題與35歲葉姓男子爆發口角,雙方衝突迅速升級。李男不僅上前叫囂,過程中更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對方手臂受傷,葉男隨即徒手反擊,將李男打倒在地。李男送醫住院5天後傷勢惡化,11日凌晨宣告不治,讓原本的傷害案件瞬間變得更加複雜。事發現場影片曝光後引發討論。從畫面可見,李男一度走到葉男車輛旁叫囂,疑似試圖將人在車內的葉男拉出,過程中還有揮拳等動作。葉男下車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李男隨後遭擊中頭部倒地,耳朵滲血、眼神失焦,嘴部還吐出血沫,之後逐漸失去意識。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立即將李男送醫治療,當時一度沒有立即生命危險,未料住院5天後情況急轉直下,最終仍因傷重不治。隨著李男死亡,他過去涉及行車糾紛的案件也再度受到關注。根據台中地方法院1999年判決,李男27年前就曾因行車糾紛與人爆發衝突。當時他駕車行經健行路、學士路一帶,因追撞前車與他人發生爭執,後續又與數名計程車司機起衝突,期間甚至拿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更令人意外的是,李男當年離開現場後仍未罷休,又騎機車折返,看到一名在旁觀看的計程車司機後,誤以為對方就是稍早與他起爭執的人,竟持鐵鋸朝對方揮砍。被害人因此右上肢及軀幹多處挫傷,頭皮留下長達8公分裂傷,臉部也有2.5公分裂傷,鼻尖甚至出現軟組織缺損。李男當時否認持鐵鋸攻擊,但法院綜合被害人說法、證人證詞及傷勢資料,最終認定犯行明確,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相隔27年,李男再度捲入行車糾紛,這次從持折疊刀傷人、遭對方徒手反擊,到住院5天後死亡,案件後續法律責任也成為焦點。警方已報請檢方相驗,將進一步確認李男確切死因,以及遭毆傷勢與死亡結果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李男家屬也已委託律師提告,案件後續不排除朝傷害致死等方向偵辦。不過,由於現場衝突涉及李男先持刀攻擊,葉男的反擊究竟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抑或已超出排除眼前侵害所必要的程度,仍不能僅憑片段影片直接定論。檢警後續將比對完整監視器與現場影像、雙方攻擊先後順序、使用武器情形、傷勢鑑定及相關證人說法,釐清葉男是否需要為李男死亡負起刑事責任。
毒駕撞車竟落跑!車內驚見K他命與毒咖啡包 警追神秘駕駛下落
台中市大雅區28日凌晨發生一起疑似毒駕肇事案件,一名男子駕駛銀色轎車行經中清路四段時,疑因不明原因追撞前方車輛,導致車輛失控後,再撞上停放路旁的一輛紅色轎車,造成兩輛車受損,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然而,最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竟在事故發生後直接棄車逃逸,留下事故現場與滿腹疑點。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除了進行交通事故處理,也在肇事車輛駕駛座左側置物空間內發現疑似K他命及毒咖啡包,經初步檢測後,K他命呈現陽性反應,警方立即將相關證物依法查扣,並朝公共危險、毒品及肇事逃逸等方向展開調查。警方隨後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但車主表示,該輛銀色轎車早已轉售他人,只是尚未完成過戶,因此自己並非實際使用人。此外,警方調查發現,事故發生當時的駕駛人也不是車主本人,而是疑似向現任使用人借車後駕駛,導致整起案件的責任歸屬更加複雜。目前警方正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持續追查肇事男子的身分及逃逸去向,希望盡快將人查緝到案。近年來毒駕案件層出不窮,毒品不僅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速度及精神狀態,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更不要將車輛借給身分不明或疑似有吸毒習慣的人,以免衍生法律責任。警方強調,將持續追查肇事駕駛,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炎炎夏日停等紅燈有救了!台中試辦67路口減秒專案 最多少等25秒
台灣夏季高溫炎熱,白天氣溫常飆到36度以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規劃在67處路口試辦「交通號誌紅燈減秒專案」,自7月20日至8月28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將4條主要幹道路口號誌週期從原先的180秒縮短至150秒,以減少用路人停等紅燈時受陽光曝曬的時間。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指出,為減少機車騎士及行人停等紅燈時的曝曬時間,台中市政府自7月20日起至8月28日止,於暑假期間離峰時段試辦「交通號誌紅燈減秒專案」,將4條主要幹道路口號誌週期由原本180秒縮短至150秒,實施路段涵蓋中清路、崇德路、文心路及進化北路等4條主要幹道,共67處路口。試辦期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預估各路口平均可減少15至25秒紅燈秒數,縮短用路人停等時間,提升夏季通行舒適度。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台中市已設置6663座交通號誌,數量居全台之冠,此次夏日紅燈減秒專案,運用交控中心即時監測車流,依據現場交通狀況進行遠端調整,結合交通工程專業運算、即時交通預測及大量數據分析,動態分配最適當的綠燈秒數,用路人行經路口時,仍應依現場號誌燈號指示停讓或通行。葉局長提到,台中市主要幹道以台中火車站為中心向外延伸,為有效疏導幹道車流,各主要路口通常需配置較長的綠燈時間,形成180秒的長週期號誌,盤點各路段號誌週期、車流量及道路寬度後,試辦「交通號誌紅燈減秒專案」,路段包含中清路(英才路至經貿五路段)、崇德路(梅亭街至崇德十二路段)、文心路(興安路至華美西街路段)、進化北路/忠明路(柳陽東街至民權路段),預估各路口平均可減少15至25秒紅燈等候時間。台中市政府試辦「交通號誌紅燈減秒專案」。(圖/台中市政府)葉昭甫說,實施期間將持續蒐集交通流量及民眾使用回饋,作為後續是否擴大推動的重要參考,交通局也將善用路口行人倒數計時顯示器,輪播「秒數不夠,下次再過」、「注意轉彎車」、「快步過路口」、「遵守號誌,不闖紅燈」等訊息,提醒用路人遵守號誌、留意周遭車流。
台74線驚傳警匪追逐!白色賓士遭「猛撞車尾」逼停 驚險畫面曝光
台中台74線西屯往中清路方向今天(23日)晚間6時30分左右疑似發生警匪追逐。根據行經該路段駕駛人的行車紀錄器畫面,1輛白色賓士轎車先從內側車道切到中線,另輛黑色休旅車緊跟在旁,接著賓士往右邊變線,休旅車隨即加速衝撞其左後方,試圖將其逼停,畫面十分驚險。另名駕駛拍下的影片中,賓士車已被逼停在外側車道,車頭呈180度反轉,車後方站著1名疑似便衣刑警的黑衣男子,他一手舉著槍,另一手似乎拿著證件,看似正在警戒,防止後方車輛撞上;而賓士車駕駛則已被數人壓制在路邊。畫面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原本在一蘭那邊追逐 還撞一次」、「我太準時下班了沒看到」、「台中警察最忙了」、「這才是我熟悉的台中」、「台中就是這麼的熱鬧」、「辛苦警察了」。針對這起事件,台中市刑大表示,嫌犯已經落網,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全案目前仍在偵查階段,相關案情無法透露。
26歲兒過年遲遲未返家團圓!家人再見已成死屍 母崩潰同意解剖
台中市1名陳姓男子平時獨自居住在北區中清路的套,因為過年期間都未回家和家人團聚,因此母親於昨日(2月19日)上午11時許上前找人,沒想到在開門以後卻發現兒子已經倒地不起。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發現陳男已經明顯死亡,檢察官相驗後認定須解剖才能了解確切死因,而母親也點頭了。26歲的陳男平時獨自居住在台中市北區中清路某棟出租套房的4樓房間,由於過年期間陳男都沒有現身與家人團聚,因此母親和家人昨日上午11時許前往陳男的租屋處一探究竟,沒想到開門時卻已經發現其倒地不起。家人見狀旋即報警,救護人員趕抵現場以後,確認陳男已經明顯死亡,警方勘查也發現屋內沒有打鬥痕跡,死者身旁亦無藥物,身上更無明顯外傷,而家人對於死因也並不瞭解。今日檢方初步相驗以後,仍無法了解確切死因,預計將於下周解剖,對此母親也同意,並表示想知道兒子究竟為何而死。
26歲兒過年遲遲未返家團圓! 母上門找人驚見已成死屍
台中市1名陳姓男子平時獨自居住在北區中清路的套,因為過年期間都未回家和家人團聚,因此母親於昨日(2月19日)上午11時許上前找人,沒想到在開門以後卻發現兒子已經倒地不起。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發現陳男已經明顯死亡,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因。26歲的陳男平時獨自居住在台中市北區中清路某棟出租套房的4樓房間,由於過年期間陳男都沒有現身與家人團聚,因此母親和家人昨日上午11時許前往陳男的租屋處一探究竟,沒想到開門時卻已經發現其倒地不起。家人見狀旋即報警,救護人員趕抵現場以後,確認陳男已經明顯死亡,警方勘查也發現屋內沒有打鬥痕跡,死者身旁亦無藥物,身上更無明顯外傷,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因,而家人對於死因也並不瞭解。
台中商辦高樓外牆遭噴塗鴉 警方循線追查「雪糕刺客」
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一棟16層樓高的商辦大樓,近日外牆高處驚見大片黑白塗鴉,並署名「雪糕刺客」,塗鴉位置自頂樓向下延伸約5至6個樓層,且周邊幾乎無可立足之處,引發外界熱議。大樓管委會發現後已報警提告,警方循線鎖定一名23歲謝姓男子涉有重嫌。台中市警二分局12月10日接獲報案,林姓大樓主委指,塗鴉位於建築外牆高處,嚴重影響外觀與市容,因此決定提告毀損。據了解,該棟大樓其中一側外牆無窗戶、無陽台,距離氣窗與冷氣室外機仍有一段距離,幾乎沒有站立或踩踏作畫的可能,而另一側雖鄰近窗戶,但身體延伸角度受限,同樣難以完成如此大面積塗鴉,因此警方研判塗鴉者極可能是從頂樓以垂降方式進行創作。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調閱周邊監視器後發現,案發時間為11月18日清晨5時許。進一步比對塗鴉署名「雪糕刺客」,發現社群平台Instagram上有同名帳號,帳號自稱為「插畫師、街頭塗鴉藝術家,來自地下塗鴉團隊UKA」,並曾在限時動態中張貼該棟大樓塗鴉畫面,警方因此初步鎖定謝姓男子涉案。警方多次致電謝男未果,目前已依法寄發書面通知,通知其到案說明,以釐清實際犯案情形。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呼籲,未經同意在建築物、公共設施或他人財物上噴漆塗鴉,不僅須負擔高額清除與修復費用,更觸犯《刑法》毀損罪面臨刑事責任。
台中犁記餅店女員工左手捲入攪拌機「3指重創」 勞工局:最高開罰30萬
台中知名百年老店「犁記餅店」驚傳職災意外!昨(8)日上午9時一名30歲女員工在製餅作業時,手部不慎遭攪拌機捲入,導致左手3根手指疑似被輾碎,送醫治療。對此,台中市勞工局表示,該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處罰鍰3萬元到30萬元。據悉,這起事故發生在台中北區中清路一段的「犁記餅店」,8日上午9時許,一名女員工在製餅作業時,左手不慎捲入攪拌機,造成食指、中指及無名指被機器夾住,傷勢嚴重。消防人員獲報後抵達現場,拆除部分機台協助女子脫困,並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搶救。事後,犁記餅店內部調查指出,該名女員工在使用攪拌機時,未依員工教育訓練中的規範操作,原本應以推擠棒輔助,但她卻直接伸手操作,才釀成悲劇。台中市勞工局派員到場檢查後認定,犁記餅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雇主對於機械、設備及其相關配件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未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依法將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勞工局表示,將同時啟動「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協助受傷女員工處理後續事宜,並將此案列為防災宣導案例。
9個月狂開3.8萬張!市政、環中路口奪台中罰單王 駕駛人:開車像踩錢坑
台中市2025年前三季(1至9月)「科技執法罰單王」出爐,西屯區市政路與環中路口在短短9個月內狂開3萬7945張罰單,奪下榜首,平均每天開出約140張,讓不少駕駛人直呼「在台中開車像踩錢坑」。與去年全年罰單最多的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8145件)相比,開單數暴增為原來4.7倍,差距驚人。台中市目前設有68處科技執法路口,依今年1至9月統計,前三名路口開單數皆破萬。第一名為西屯區市政路與環中路口、3萬7945件,第二名是北區中清路與五權路口、1萬1956件,第三名為神岡區中山路與大富路口(西往東)1萬1194件。去年度的「罰單王」環中東路與太原路,今年罰單降至6299件,退居第四。市警局交通大隊分析,市政路與環中路口的違規案件中,多達97%、共3萬6804件屬於「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中市警六分局分局長周俊銘指出,該路口違規集中兩種樣態:一是環中路往南方向,駕駛自台74線下匝道後誤入左轉專用車道,見左轉綠燈亮起卻直行切入環中路快車道;二為環中路往北方向,駕駛從快車道直接右轉市政路,導致違規頻繁。周俊銘強調,該路口是高肇事熱點,科技執法是為了預防事故與矯正錯誤駕駛觀念,他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標誌、標線與號誌指示,保障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警方也將針對常見誤判行為加強宣導。市議員陳淑華直言,科技執法應該是守護安全、非創造收入,應全面檢討執法與工程規畫,不能把人民當成提款機。市議員林祈烽呼籲,交通局與警察局應重新檢視該路口,加強車道預告標誌及增設相關輔助牌面引導,落實宣導而不是一味開罰,才能真正改善交通安全。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強調,交通工程設計應從「用路人辨識與反應」角度檢討,他建議在匝道入口增加提前提醒,並在科技執法啟用前,確保車道標誌標線完整清楚,避免對駕駛不公平。台中市交通局則回應,相關標誌與標線均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辦理,會持續針對道路條件、車流特性進行通盤檢討與改善。
台中道路施工警示不足 19歲騎士夜間撞上三角錐受傷倒地
19歲騎士深夜騎機車經中清路與育德路口,誤撞施工區未設爆閃燈警示的三角錐,人車倒地,機車車頭與左側毀損。(圖/民眾提供)台中市近年道路施工頻繁,部分工區警示不足,成為夜間騎士的潛在殺手。繼今年3月有年輕騎士凌晨返家,因豐原大道施工路段警示不明、撞上道路停放機具致重傷身亡後,29日深夜北區中清路再度發生騎士誤撞未設爆閃燈三角錐事故,所幸這回僅輕傷,未釀悲劇。中市警二分局指出,事故發生於晚間11時許,地點位於北區中清路與育德路口。19歲朱姓男子騎機車沿北屯路直行,疑因夜間視線不佳,未注意前方施工區域,誤撞未設爆閃燈警示的三角錐,導致人車倒地,機車車頭與左側毀損,朱男腳部挫傷送醫,並無大礙。警方現場酒測,確認朱男未飲酒。警方已調閱監視器釐清肇事原因,並通報主管機關立即改善施工警示不足情形。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3條,夜間道路施工須設置警告燈具;若未依規設置,將依第82條第1項第6款,處以1200至2400元罰鍰。中市警二分局長鍾承志提醒,夜間行車視線受限,駕駛人務必減速慢行、提高警覺,遇見不明障礙應立即減速避讓,以策安全。同時呼籲施工單位落實法規,設置明顯警示燈具與標誌,確保用路人安全,避免憾事重演。
統一發票5-6月「千萬獎」還有4張未領 中獎地點一次看
小心財神爺溜走!財政部清查今年5至6月期統一發票兌獎情況時,發現仍有多張百萬元以上大獎未有人領取,其中還包括4張千萬特別獎。最小的一張中獎發票僅花20元在新北市永和區7-ELEVEN購買飲料就中獎。財政部提醒民眾,應盡速兌獎,以免錯過大筆獎金。114年5至6月期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中獎號碼為「47406327」,特獎200萬元中獎號碼為「05579058」。排除不符合兌獎規定的發票後,特別獎及特獎可兌領的中獎發票分別為17張及20張。財政部賦稅署指出,截至目前,114年5至6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1,000萬元)、特獎(2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分別尚有4張、3張、4張未領,兌領期限至今年11月5日,中獎民眾務必在期限內完成兌領。1000萬元特別獎(4張)新北市永和區7-ELEVEN(福和路121號1、2樓),飲品,共20元台中市北屯區順發3C量販(北屯路145號1-2樓),物品,共150元台中市北區振宇五金(中清路1段790號),物品,共58元台南市後壁區全家Family Mart(新厝72號),飲品,共45元200萬元特獎(3張)台北市萬華區美觀園(峨眉街47號1-3樓),食品,共750元新北市新店區7-ELEVEN(北新路3段205-1號),食品,共75元台南市南區101文具天堂(金華路2段209、211、213號),物品,共30元雲端發票專屬獎100萬元(4張)新竹市東區全聯福利中心(藝術路7、9號),食品,共639元桃園市蘆竹區7-ELEVEN(濱海路1段40號、42號1樓),飲品,共15元新北市五股區Uber Eats(五權五路27號3樓),外送費,共18元及17元兩張財政部提醒,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未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免繳印花稅;若已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則APP僅能兌領五獎、六獎及部分雲端專屬獎。使用載具的民眾若同時對中統一發票號碼及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則僅能領取其中一個獎項。財政部提醒民眾把握領獎期限,千萬大獎、百萬獎金,錯過就真的擦身而過。
台中酒駕轎車猛撞機車 6旬婦當場命喪清晨車禍
台中市大雅區中清路三段新竹物流前,9日凌晨4時30分許,發生一起奪命交通事故,1輛黑色轎車與1輛機車不明原因猛烈碰撞,導致約60歲女性機車騎士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雖然警消人員到場後立刻施以心肺復甦術(CPR)並送醫急救,但婦人最終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檢測發現,肇事轎車駕駛酒測值超標,疑為酒駕釀禍。事故現場一片凌亂,機車坐墊與前車殼被撞得四分五裂,車廂內物品散落滿地;肇事轎車的右前車頭嚴重凹陷,水箱外漏,擋風玻璃碎裂成蜘蛛網狀,顯示撞擊力道相當驚人,目擊的貨車駕駛表示,當時他的車因故障停在路邊,忽然聽到一聲巨響,轉頭便看到女騎士倒地一動不動,而轎車駕駛則站在一旁神情慌張。台中市消防局指出,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救護與消防人員趕往現場,並在第一時間對傷者施以CPR,隨後將其送往醫院,但傷勢過重仍不幸身亡,警方隨即對轎車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酒駕致死罪嫌重大。目前,大雅分局已封鎖事故現場進行採證與調查,將釐清酒駕駕駛的確切行車路線與肇事原因;警方呼籲,飲酒後切勿駕駛,酒駕不僅觸法,更可能奪走無辜生命,任何僥倖心態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詐團租商辦假扮幣商還「放颱風假」 台中警突襲逮車手
台中警方破獲一宗虛擬貨幣詐騙案,詐騙集團租用商辦大樓偽裝成合法幣商,甚至在丹娜絲颱風來襲時放「颱風假」手法猶如正規公司。警方突襲時於現場逮捕2名車手,及時阻止3名被害人合計損失165萬元。台中市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7月初接獲報案,29歲張姓男子在LINE群組接觸虛擬貨幣投資訊息,遭詐騙135萬元。詐團聲稱只要再交99萬元即可領回高額獲利,張男驚覺被騙立即報警。警方配合張男前往位於北區中清路的辦公大樓佯裝交易,當場逮捕36歲李姓車手及22歲郭姓車手。搜索過程中,警方意外發現另一名40歲吳姓女子正在隔壁辦公室準備面交66萬元,她此前已被詐騙42萬元。此外,警方在詐團成員電腦桌面發現第3名被害人資料,緊急通知該人前來報案,確認同樣被騙42萬元。警方調查發現,該詐騙集團組織嚴密,內部分工明確,負責與被害人接洽安排會面,以及負責取錢的人員各有分工。詐團甚至依照《勞基法》安排「颱風假」,待遇堪比正職上班族。該詐團透過租用正規商辦空間、明確分工等方式營造合法感,大幅降低被害人戒心。警方將2名車手依詐欺等罪嫌送辦,檢方聲押獲准。警方提醒,根據洗錢防制法新規,自2023年11月起未合法登記的虛擬資產服務業者不得提供相關服務,民眾投資虛擬貨幣務必查證對方是否合法合規。
科技執法狠抓違規 台中北區4路口新設半年開罰逾3.5萬張
台中市政府於2024年12月在北區新增4處科技執法設備,分別為中清路與五權路口、雙十路與精武路口、崇德路與太原路口,以及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半年來已開出3萬5613張罰單。警方表示,科技執法有效降低交通事故,車禍率大幅減少。據統計,開罰單最高的是崇德路與太原路口,共開出1萬8057張罰單;其次為中清路與五權路口,達1萬7109張。主要違規行為包括跨越雙白線、直行車占用左轉車道,以及右轉未依規定行駛。在降低車禍成效方面,自去年12月科技執法設置後至今年6月,4處路口共發生47件交通事故,較去年同期125件大幅減少78件,事故率下降明顯。其中崇德路與太原路口成效最顯著,事故數從去年同期33件降至10件,減少達70%。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強調,科技執法設置地點均設有明顯警示標誌,執法目的不是為罰而罰,而是希望用路人養成守法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