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
」 違規 警方 交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高雄
五股街頭淪賽車場!飆車族燒胎逆向囂張挑釁 警逮飆車團驚見毒駕
新北市五股區街頭2025年10月發生集體飆車案,以26歲楊姓男子為首的4人以通訊軟體相約,到五股區新五路一帶「試車」,不僅囂張逆向,還「燒胎」製造煙霧,新北市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近日逮捕楊男等4人,並搜出毒品,發現楊男疑似毒駕上路,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楊姓主嫌平時與3位20多歲李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 LINE 群組串聯相約,於2025年10月30日凌晨,該集團相約前往五股區新五路一帶「試車」。楊男等人騎乘改裝機車在馬路上瘋狂競速,不僅完全無視交通法規公然逆向,更有人當眾表演「燒胎」特技。現場引擎轟鳴聲震天響,並冒出大量白色濃煙,嚴重影響道路安全與居民安寧,行徑極為囂張。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獲報後,與蘆洲分局及三重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紓萍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嚴密過濾監視器畫面,掌握犯嫌身分與動態,認定時機成熟後,於6日前往台北市士林區、新北市蘆洲及三重區等多處執行同步搜索與拘提。警方行動中順利緝捕楊嫌等4人到案,並當場查扣2輛專供競速用的改裝機車,並查獲三級毒品 K 他命等證物,警方對楊嫌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其涉嫌毒駕犯罪行為另分案偵辦,全案詢後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移請新北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其他改裝車行及人員涉案情形。新北市警察局呼籲,對於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之飆車行為,將持續以專案方式跨單位合作掃蕩,嚴正執法、決不寬貸,全力維護本市道路交通秩序,守護市民用路安全。
開車載毛小孩出門辦事 1舉動挨罰2000元!一票飼主喊:現在才知道
現代社會飼養寵物的家庭逐年增加,不少飼主習慣開車載毛小孩外出,但相關交通法規卻常被忽略,甚至有人因此挨罰。最近有民眾在網上分享朋友經驗,對方臨時帶愛犬外出辦事,因認為時間不長,便打開車窗讓狗狗探頭看風景,未料遭人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罰單,才驚覺車載寵物早有明確規範。昨(15)日晚間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表示,他的一名朋友日前開車載狗,卻收到一張罰單。原PO敘述,朋友因臨時要外出辦事情,順便帶著狗狗;路途中原PO朋友想說時間不長,打開車窗給狗狗看外面風景,結果竟遭到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的罰單。原PO聽聞友人遭遇後相當訝異,因為他平時也常開車帶狗狗出門,這起事件讓他意識到不能再掉以輕心,必須替毛小孩做好防護措施,避免影響行車安全或觸法。對此,原PO向網友請教實用作法,詢問除了安全裝置外,是否還有其他容易忽略的風險。貼文一出,底下掀起熱烈討論,不少飼主分享自身經驗,像是寵物應使用專用安全座椅或繫上安全帶,行車途中避免在車內自由走動,以免分散駕駛注意力。另外有網友直言,事故往往發生在瞬間,防護措施絕不能省;也有人表示,過去曾因寵物跑到前座影響駕駛而被開單,後來改用汽車專用座椅後,安全性大幅提升。不過同時也有一票飼主驚呼「現在才知道」,未來會更加注意。事實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寵物將頭伸出車外,可能涉及第29條第1款「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寬度」,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若寵物在車內活動影響行車安全,則可能觸犯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相關規定提醒飼主,開車載毛孩不僅是愛的表現,更需兼顧安全與法規,才能安心上路。
陳為民批國恥!全台測速照相1809支「裝最多前3縣市出爐」
藝人陳為民批台灣測速照相密度高是國恥引起熱議,更有地方議員批恐影響國旅,會趕跑遊客。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全台共有1809處測速照相,新北市最多,其次依序為台中巿、屏東縣,但取締汽車超速最多的則是台北市。警政署表示,將優先會同相關單位改善交通工程,並研擬測速照相「具體設置標準」,訂成效指標,汰除不合理執法地點,避免造成社會不良觀感。據統計,全台測速照相共有1809處,設置前三多縣市為新北市251處、台中市214處及屏東縣138處。另統計今年1至10月,取締汽車超速前三高的縣市為台北市30萬620件、桃園市23萬9973件、台中市21萬9515件。路口科技執法部分,以路口不停讓行人及闖紅燈為取締重點,善用科技執法設備,以精進執法成效,據統計科技執法設備取締闖紅燈等重大違規成效,112年5月至12月共46萬5719件,113年1月至12月計84萬3999件,今年1月至10月計144萬8869件,總計275萬8587件。現行規定固定式測速照相設置原則,設置地點應經警察機關規畫,或透過直轄市、縣市道安會報或交通主管機關決議;設置地點應定期於機關網站公布,如有異動隨時更新;設備外箱至基座間之支柱表面以黑黃相間線條漆劃,提升辨識度;各單位應依取締件數及肇事率定期檢討(固定式每半年、月)評估成效。針對近日測速照相引發話題,內政部警政署研擬精進作為,將要求各警察機關,除持續分析轄內易肇事地點及路段外,並應優先會同交通主管機關就道路標誌、標線、號誌等交通工程面向採取改善措施,以交通工程改善作為降低交通事故之首要手段,倘經評估交通工程手段仍無法有效降低事故風險時,方設置測速照相等科技執法設備,以強化交通安全管理。警政署也將研擬測速照相設備設置及調整標準,就「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所涉測速照相事項,增訂設備的設置與調整標準,研擬「更具體設置條件」,並訂定成效評估指標,調整及汰除不合理之執法點位,避免造成社會不良觀感。警政署提到,測速執法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並促使民眾養成遵守交通法規習慣,以維護行車安全及交通秩序,並非以取締用路人為主要目的,故測速照相執法設備之設置地點不得位於隱蔽處,並應設有明確警告標誌,使用路人得以預先知悉並採取適當減速行為,避免因急煞致生事故,始符合測速照相執法設置的目的與精神。
無牌車占道路違規暴增!女子辯稱「私有地」仍敗訴 最高可罰3萬6000元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數據顯示,2025年1月至10月間,未懸掛號牌的汽、機車停占道路的違規總件數已達429件,較前一年同期增加了77件,顯示儘管有重罰新制,違規情事仍持續發生。為有效減少無牌照車輛長期占用公共道路空間,並遏止任意棄置行為,交通部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新制將違規罰鍰從原本的1萬800元,大幅提高至3萬6000元,且已於2025年9月30日起正式上路施行。在重罰新制上路後,日前一名江姓女子將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汽車,停放在自家社區附近的道路上,隨即遭到警方開單舉發。江女不服罰則,辯稱該處屬於私有土地道路,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然而,經法院審理後,最終裁定江女敗訴。法院判決理由明確指出:「該道路係為開放且為供不特定第三人通行,為道交條例第3條第1款所定『道路』無訛。」此判例確立了法律認定「道路」的界線,即土地所有權雖屬私人,但只要是對公眾開放並供不特定人車輛通行的區域,即視為道路,須遵守相關交通法規。裁決處處長李忠台特別提醒民眾,無論是已辦理停駛或繳銷車牌的車輛,因為已經沒有有效的車牌可供懸掛,只能停放在私人場所,不可占用公共道路或公有停車格。若車輛需報廢,也應尋求合法環保業者進行回收處理,不可任意棄置在路邊。李忠台強調,一旦車輛被查獲在道路上違規停放,除了會被補徵稅費外,還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舉發,最高可處以3萬6000元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國道驚見男子「高速開門跳車」 原因爆光竟是債務情感糾紛
高雄國道中山高楠梓路段28日發生離奇跳車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從自小客車後座突然跳車,跌落中間車道,險遭後方車輛輾過,所幸後方車輛緊急閃避,王男自行爬起離開現場。警方主動追查後發現,王男因債務糾紛,不願陪同前女友前往嘉義找現任女友處理債務,才做出驚險舉動,警方持續傳喚4人到案說明釐清。網友28日在社群平台上傳的行車紀錄器影片顯示,一輛白色轎車行駛於國道1號北向353.7公里處時,左後車門突然打開,王男跌落車道滾動數圈後自行爬起,穿越國道離開。原車輛嚴重搖晃,但未停車或回頭尋找王男。警方29日主動展開調查,據初步了解,王男因將前女友繼承的房產設定抵押貸款花用,面臨拍賣危機。前女友要求王男從中部前往高雄處理債務,但不信任其償還能力,堅持開車載王男北上找現任女友簽署連帶保證。前女友和2名男子陪同王男,要求王男和他的現任女友一起面對債務,雙方在車上協調失敗,王男疑不願波及現任女友,於行經楠梓路段時,竟突然開門跳車,幸後方車輛及時閃避,才未釀成悲劇。王男跳車後未報案,自行前往義大醫院就醫。警方除依交通法規開罰3000至1萬8000元外,將傳喚車上4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後依法處理。
機車變「回收車」!高雄騎士掛「5大袋」違規上路 恐挨罰600元
高雄市楠梓區近日傳出一起違規事件,有民眾在社群平台上傳的影片顯示,一名機車騎士行經德民路與藍昌路口時,車前後竟掛載至少5大袋疑似資源回收物,嚴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楠梓警分局已表示將依法舉發該名騎士。警方指出,影片中該名機車騎士的車前後掛載大量袋裝物品,明顯超出安全標準。楠梓警分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機車附載物品的高度不得超過騎士肩膀,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車尾伸出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50公分。警方強調,該騎士的行為已明顯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楠梓警分局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法舉發。楠梓警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法規,切勿為了方便而增加行車危險,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維護民眾行車安全。
勞動部外送員專法草案出爐 時薪不得低於245元
我國外送員已逾15萬人次曾登錄上線,但外送員就報酬保障、停權申訴、契約關係、保險等仍時常與外送平台爭論不休,立法院日前因而排審多個版本的外送員專法,勞動部21日預告外送員專法,提及外送員接平台提供訂單至完成期間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時薪245元),且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運費,違反可處平台最重10萬元罰鍰。停權保障部分,草案提及,外送員僅有在外送期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交通法規、食品安全衛生法規或外送服務契約,且情節重大,外送平台業者才能終止外送服務契約。而保險保障,草案則指出,外送平台應為外送員提供團體傷害保險、責任保險,且若外送員要透過職業工會或透過特別加保職災保險,還可以向外送平台申請保費,外送平台不得拒絕。至於消費者及店家保障,草案則指出,交通部應擬為消費者及平台關係擬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濟部則應對平台及店家擬定契約範本。若是未有保險就讓外送員執行外送作業或是颱風天讓外送員出勤,地方政府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給付工資若未達薪資保障,則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
貨車司機拒檢台64狂飆逃逸 蘆洲警祭15張罰單金額曝光
新北市蘆洲區20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的拒檢逃逸事件,一輛小貨車在路中央無故暫停,員警正欲上前盤查時,駕駛竟加速逃逸,沿途闖紅燈、逆向行駛瘋狂違規,並一路狂奔上臺 64 線快速道路。蘆洲警方事後檢視沿途違規影像,共計對該車逕行舉發 15 件違規,總計將面臨新台幣 10 萬 7400 元罰鍰。蘆洲分局表示,事件發生在今日凌晨 2 時許,三民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蘆洲區長榮路與光明路口發現一台小貨車無故停等在路中央。員警上前查看狀況時,駕駛卻拒絕攔查,突然加速逃逸。警方隨即通報攔截圍捕。該貨車在逃逸過程中,無視交通法規,不斷闖紅燈、逆向等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隨後加速駛往臺 64 線快速道路。警方在事後追查,依據該車沿途違規影像,共開出 15 張罰單。此外,警方已鎖定車主,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其危險駕駛的行為,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砂石車違規頻傳!屏東里港警分局加強取締 2個月狂抓360件
屏東縣里港警分局加強取締違規砂石車,9月至今共取締360件,其中有70件是因應民眾陳情,將取締時段調整在於清晨4時至8時所查獲,希望維護民眾安寧及晨起運動民眾安全。里港警分局指出,10月以來陸續接獲民眾反映,部分砂石車駕駛人為了規避警方的執法取締,心存僥倖,常於深夜至清晨時段行駛,出現超速、超載、行駛禁行路段等違規情事,嚴重影響沿線居民的作息安寧,也對晨起運動民眾的交通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里港警分局為此特別調整勤務時段,在清晨4時至8時統合警力至少8名,執行定點攔查、機動巡邏及測速照相勤務,迄今累積取締超速、不依標誌標線行駛等違規70件。里港警分局加強取締違規砂石車,2個月取締360件,其中70件是因應晨運民眾反映,調整取締時段所查獲。(圖/警方提供)里港警分局針對轄區熱時、熱區,以定點攔查搭配「活動地磅」、「移動測照」等科技設備,強力稽查取締違規砂石車,經統計9月至今,共計取締包括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含禁行路段)、超速等砂石車違規360件。里港分局長邱逸樵表示,自9月起強力執法以來,因砂石車而受傷交通事故至今發生9件,較去年同期13件減少4件,已有初步成效,也呼籲所有砂石車業者及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法規,勿為了貪圖一時之便而危及用路人安全及沿線居民的生活品質,警方將持續根據執行成效及民意反映,滾動式調整勤務地點與時段,以維護轄區交通順暢與安全。里港警分局加強取締違規砂石車,2個月取締360件,其中70件是因應晨運民眾反映,調整取締時段所查獲。(圖/警方提供)
竹田少年未滿18偷開車 閃避不及撞上電線桿
屏東縣竹田鄉8日清晨驚傳一起交通意外,1名還差1個月才滿18歲的李姓少年,清晨駕駛黑色自小客車行經平安路段時,疑為閃避其他車輛不慎自撞路旁電線桿,猛烈撞擊造成車頭嚴重毀損,所幸無人員受傷,僅造成財物損失。根據潮州警分局指出,事故發生於清晨6時52分許,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除協助交通疏導外,也進行安全防護及事故排除,從監視器畫面可見,該輛黑色轎車行駛途中疑似突然偏移車道,接著猛烈撞上路旁電線桿,撞擊聲響驚動附近住戶。經警方現場檢測,李姓少年並無酒駕情事,但查出他尚未取得駕照,屬無照駕駛行為,警方依法製單舉發,事故車輛則由拖吊車移離現場,幸運的是,電線桿並未斷裂,現場交通隨後恢復正常。警方指出,年輕人駕駛經驗不足,加上清晨能見度低,若未保持安全距離或過度閃避其他車輛,極易發生意外,潮州警分局呼籲,民眾應遵守交通法規,未滿18歲切勿無照上路,家長更應加強教育與關心,避免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越南移工酒駕撞車後肇逃 台南警民合作草叢逮人
台南市安南區8日凌晨發生一起酒駕肇事逃逸案,31 歲的越南籍裴姓失聯移工深夜駕車失控,將民宅前的腳踏車撞毀後,因心虛而加速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展開追緝,最後在一名熱心男大生的關鍵協助下,成功在草叢中將嫌犯逮捕。經酒測,裴嫌的酒精濃度高達 1.11 毫克。全案詢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公共危險罪》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事發於凌晨0時41分,台南市警三分局和順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安南區安和路四段有民宅前的腳踏車被車輛撞毀,但肇事車輛已逃離現場,腳踏車也被卡著帶走。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肇事車輛沿安和路往北逃竄,隨即展開追捕。員警一路追至安定區沙崙一帶時,發現一名在路旁揮手示意的男大生。學生指出路邊有一輛轎車殘骸仍卡著腳踏車,而駕駛則倉皇逃進附近巷內草叢中。警方隨即在學生的指引下合力搜尋,最終將試圖躲藏的裴男查獲歸案。警方初步研判,裴男因酒駕失控釀禍,害怕失聯移工身份曝光,才會棄車逃逸。第三分局特別對這位熱心學生的機警協助表達感謝,讚揚其義舉讓警方能即時逮獲逃逸嫌犯,避免造成更進一步的公共危險。警方也再次鄭重呼籲,所有用路人都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切勿酒後駕車,共同維護社會治安與行車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叫車平台「取消費」惹議!沒搭仍要付40元 消基會教4招自保
Uber在2013年進入台灣市場後,Line Taxi、yoxi等叫車平台也陸續上線,消基會就指出,各平台設置的「取消費」制度,已引發不少消費爭議,消費者有時根本沒搭到車,還要被收取40元費用,因此消基會也提醒民眾,若不幸遇上爭議,有4種方式能自保。消基會表示,近期有消費者反映,搭乘Uber時司機未依指定地點停靠,僅停在對向車道或鄰近巷口,但由於平台採用衛星定位,難免出現誤差,系統仍會顯示「司機已抵達」,讓乘客只能在原地苦等,若等待超過5分鐘後司機取消訂單,乘客就會被收取「取消費」。消基會提到,還有消費者抱怨,司機有時還未抵達精確的上車地點,距離仍有20公尺,APP就已顯示「司機已抵達」並開始計算等候時間,讓乘客措手不及;更有案例顯示,司機原本告知需8分鐘才能抵達,卻提前4分鐘出現,並立即開始倒數等候時間,讓乘客難以及時反應並準確上車。消基會也整理了3大叫車平台的「取消費」規則:1、Uber:乘客在預約行程後超過3分鐘取消,或司機抵達並等待超過5分鐘取消,乘客需支付取消費40元。2、yoxi(2025年1月1日起):即時行程若乘客取消或超過3分鐘未上車,需支付40元;預約行程取消則收取80元。yoxi官網上有明確告知:依照交通法規,司機停等3分鐘將可能被檢舉開罰,故將等候時間設定為3分鐘。3、Line Taxi:乘客在司機抵達後取消,或司機等候3分鐘未見乘客上車,皆收取40元。若為機場專車,取消費更可能高達300元。消基會指出,從規則設計來看,業者普遍採取「短時間等待+固定費用」的模式,若乘客遲到就必須付費,但若司機遲到或臨時取消,平台多半僅提供「重新派車」,卻無相對應補償措施,這並不公平。消基會說,目前取消費的設計涉及多項法律爭議,包括《消保法》資訊揭露不足與顯失公平、《民法》權利義務的失衡、《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收費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消費者叫計程車時,若司機超過預定時間5分鐘才抵達,卻未見計程車司機賠償消費者40元的遲到費用,如果消費者因等太久取消再叫另一台,消費者等待的損失在Line Taxi、yoxi及Uber的平台規範中亦無相對應的保障,此舉顯然有違公平原則,因此其「遲延取消費用」之規定應屬無效。對此,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面對爭議情境時,可以採取以下4種方式保護自身權益:1、保留證據:截圖叫車紀錄、通話內容、扣款通知等,以利申訴。2、善用客服與申訴管道:若認為收費不合理,應向平台申訴,必要時向地方政府消保官或消基會反映。3、選擇資訊透明業者:多比較不同平台的收費規則,選擇資訊揭露清楚、制度較合理的服務。4、即時溝通:如遇司機遲到或定位誤差,應立即透過App內的「打電話」或「傳訊息」與司機確認,以此保留證據,降低爭議。
酒後騎YouBike闖紅燈 男嗆警「你是法律嗎」反吃罰單
新北市蘆洲區31日凌晨驚傳一起誇張事件,1名41歲的王姓男子酒後騎乘公共自行車YouBike返家,卻在行經仁愛街與民族路口時,無視紅燈號誌直接右轉,結果當場被巡邏警員攔下,令人傻眼的是,王男不僅坦承喝酒,還理直氣壯認為「騎腳踏車不算違法」,甚至當街嗆聲員警:「你是法律嗎?」現場一度火藥味十足。據了解,事件發生在凌晨0時許,蘆洲警分局三民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YouBike搖搖晃晃,且紅燈時直接右轉,立刻上前攔查,員警禮貌性告知:「先生,麻煩靠邊停,你闖紅燈了!」沒想到王男面露不滿,隨即反問:「我騎腳踏車你也要開我罰單?」甚至語帶挑釁大嗆:「你是法律嗎?」員警則嚴肅回應:「我不是法律,但法律規定騎腳踏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隨後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66毫克,遠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及第74條,分別針對酒後騎車及闖紅燈,開出兩張罰單,金額各為300元至1200元,並當場禁止王男繼續騎車,避免發生意外。蘆洲警分局提醒,許多民眾誤以為「騎腳踏車喝酒」不會被處罰,但事實上公共自行車屬於慢車,仍需遵守交通法規,警方呼籲,飲酒上路不論駕駛機車、汽車或自行車,都是違法行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女子智齒手術後冰敷被誤認持手機駕駛 擬上訴推翻約1.56萬台幣罰單
荷蘭斯海爾托亨博斯(’s-Hertogenbosch)一名女子弗洛切(Floortje)近日收到一張高達439歐元(約新台幣1萬5600元)的交通罰單,被指控在高速公路駕駛時持有「電子行動裝置」。然而,她手中握的並非手機,而是智齒拔除手術後用來冰敷臉頰的冰敷袋。根據荷蘭媒體《Omroep Brabant》報導,弗洛切表示,當她打開紫色信封看到罰單時非常震驚,因為自己平時幾乎不會在車上打電話,也沒有習慣邊駕駛邊使用手機。回想事發經過時,她才突然意識到,事發前一天才剛拔掉智齒,當天駕車時正用冰敷袋貼著臉部消腫止痛。為了釐清事實,弗洛切向警方申請調閱交通監控拍攝的取締影像,結果證實了她的猜測。照片中可以看到,冰敷袋的體積明顯大於一般手機,且她的手機清楚地固定在車內支架上。她認為,雖然當時與她並排行駛的警車駕駛員應該能分辨出物品的差異,但設置在路邊的自動監控攝影機卻將冰敷袋誤判為手機。弗洛切將照片分享給朋友與男友,大家對這段插曲哭笑不得。她笑稱:「我和男友昨晚還為此笑了很久。」雖然這張罰單金額不低,但她對上訴結果充滿信心,「我覺得我會贏的」。荷蘭交通法規規定,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不得持有或使用任何電子行動裝置,即使暫時拿在手上也可能被認定違規並開罰。弗洛切的案例也引發社群對自動化取締系統精準度的討論,有人認為應增加人工複核機制,以避免類似誤判。荷蘭女子弗洛切(Floortje)因術後冰敷袋被誤認為手機,遭開1.56萬台幣罰單,決定提起上訴。(圖/取自X)
高雄吊車闖紅燈險撞機車 女騎士急低頭驚險避險畫面曝光
高雄市鳳山區油管路與中崙路口,近日1輛大型吊車疑似違規闖紅燈,差點與正在綠燈直行的機車發生嚴重碰撞,當時該輛吊車正準備通過路口,吊臂意外伸出,機車女騎士反應敏捷,瞬間低頭閃避,成功避免頭部被吊臂撞擊,驚險瞬間被路人拍攝下來,讓不少網友看了都直呼驚心動魄。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違規闖紅燈,依法可處以新台幣1800元至5400元罰鍰,吊車駕駛此行為已經明顯違反交通法規,警方將進一步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案情,並通知吊車駕駛到案接受處理;此外,警方也指出,依照《道路交通規則》第83條第2項規定,動力機械車輛必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並取得臨時通行證後,才能合法上路,這點吊車駕駛也可能涉及違規。該影片經「社會事新聞影音」社群公開後,迅速引起網友熱議,許多人認為吊車駕駛不僅危險駕駛,更嚴重威脅路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尤其是機車騎士的生命安全堪憂,也有網友讚賞女騎士反應迅速,才得以避免一場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交通事故。警方強調,交通安全無小事,呼籲所有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號誌,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意外頻傳!專家籲:發放「預備駕照」才能上路
隨公共自行車普及,六都學生5年來騎自行車上下學發生交通事故件數與受傷人數逐年增加,教育部雖頒布模組課程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卻由各縣市自由發揮、也無考核機制。台灣交通安全協會會長陳宏益認為,課程要制定一致內容,較好檢視教學成果,也應讓學生接受騎乘自行車基本用路訓練,由學校或警務單位發放「預備駕照」才可上路。以北市為例,國小生騎自行車上學人數比例從2021年0.59%到2024年增至1.49%,教育局也依據教育部頒布「交通安全5階段課程模組」,對國小高年級、國中生分別設計「安全騎乘自行車」及「防範自行車事故傷害及交通法規」課程,並依教育部輔導訪視指標檢核,定期至各校審視實施概況。桃園市教育局則自2009年率全國之先,國中生騎單車上學要先通過駕照考試,除須上6小時安全教育課程還得筆試、實地測驗,過關才能上路。高雄市教育局也從2020年起推動各校自行車安全駕駛訓練班計畫,引導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年課程,另補助學校自主規畫研習課程,設計教學活動、改善通學環境,運用教育部課程模組教材培育交安幼苗及師資。但據統計,六都7歲至18歲學生於上午7時至9時、下午3時至5時上下學時段,騎自行車交通事故件數和受傷人數逐年增加。今年2月北市即有12歲學童騎自行車上學時,在民生東路紅燈違規穿越行人穿越道遭撞致左腳擦挫傷。北市民權國小學務主任張玉欣直言,學校雖已安排課程,但難以評斷學生的道路危險感知能力,不建議學生把自行車當通學工具;該校家長會長江怡德也不贊成學童騎自行車,即使高年級學童騎乘YouBike也因身高不足,增加危險性。北市福安國中校長教務主任許尤美則指出,大部分交安課程都只能利用社團課,盼教育局提供經費豐富課程內容,增加教學深度。陳宏益說,學童若未養成正確思考模式、使用習慣,長大騎機車或開車恐成為交安破口,這是中央、地方要面對的國安問題。應制定一致內容的課程,較好檢視教學成果,再由學校或警務單位發放「預備駕照」(臨時道路使用證),通過基本用路訓練的學童才可上路。他強調,學會「騎」自行車只是技巧,所有學童都須懂得在瞬息萬變的環境中保護自己,這是不分年齡的必修學分。
暑假警方加強取締「闖紅燈、酒駕、超速」 最高罰3萬6還要扣牌半年
為提升暑期交通安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今(15)日起至8月31日止,啟動暑期交通安全專案,針對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並在事故熱點增設科技執法設備。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否則將面臨高額罰鍰,嚴重者更恐吊銷駕照或車牌,甚至終身不得再考領。根據統計,6至8月為暑期交通事故高峰期。桃園市警局指出,專案期間將運用科技執法與機動巡邏相結合,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監控與取締,尤其針對闖紅燈、酒駕與超速三大類違規行為嚴格執法。桃園市警局說明,自2023年6月起,酒駕與時速超過40公里以上的超速行為皆列為重大違規。酒駕行為將依情節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2萬元不等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車輛移置保管;機車駕駛則面臨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若酒駕時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造成他人受傷者,吊扣駕照年限提高至2至4年;若導致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若10年內有兩次酒駕前科,汽機車將分別處以12萬元與9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再加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公開違規者姓名與照片。在超速方面,重大違規標準由原本的超過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超速40至60公里者,將處以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超速超過80公里,最高罰鍰達3萬6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逾期不繳回者將註銷車牌。警方也強調,若違規地點間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超過6分鐘或跨越路口,將可連續舉發,加強取締強度。針對闖紅燈違規,行人違規將處500元罰鍰;機車駕駛處1800元至2700元,小型車為2700元至4000元,大型車則處以3600元至4500元罰鍰。另針對紅燈右轉行為,汽機車駕駛將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等。
酒駕罰不怕?澎湖男欠121萬罰鍰 唯一透天厝遭拍賣還債
澎湖縣1名54歲陳姓男子,多次無照駕駛、酒駕等違規行為,遭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澎湖監理站裁罰超過121萬元的罰鍰,但他卻不肯乖乖繳錢,被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遭查封他名下唯一間馬公市透天房產拍賣,成功以301萬元拍出。54歲陳男有多次無照駕駛、酒駕等違規行為,他每次被抓仍依然故我,這幾年累積罰單已超過121萬元,但卻遲遲不繳納。案件移送至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後,執行官清查陳男名下財產,查到他名下一間位於馬公市的透天厝,便查封該間透天厝變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月於3日舉行「123聯合拍賣會」,此次所拍賣不動產中,該透天厝共吸引4組人馬競標,以溢出底價一成多的301萬8000元賣出,陳男所欠繳的罰鍰可全數繳清,但他也勢必要另尋住處。高雄分署呼籲,對於各種類型的交通違規罰鍰案件,不論金額大小,均將持續深化執行,尤其對於惡意漠視交通法規之違規慣犯,高雄分署列為重點執行,以杜絕違規人蓄意拖欠罰鍰及漠視其他用路人權益的心態。◎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自行車事故傷增4倍 林月琴籲修正交通法規
立法委員林月琴與「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代表蔡奕輝、台北單車通勤客Tauno今(29)日共同舉行記者會,在6月3號世界自行車日前,針對國內自行車族的騎行困境,呼籲交通部、教育部及國土署應全面檢視與修訂自行車政策,以提出一套全面性的自行車政策,將空間重新分配給自行車使用者,並加強運具騎乘教育,鼓勵自行車文化的發展。此外,也應該盡速檢討、修正過時且不合理的交通法規,實施具體措施減少城市對汽車的依賴,建立一套完整連結、安全、實用的自行車網絡。林月琴說,端午假期過後,就是世界自行車日,紀念這天的目的是為了提倡簡便、可靠又環保永續的交通方式,然而,在台灣,全國自行車使用率急遽下降,從 2009 年的 5.6% 降至 2022 年的 3.3%(含電動二輪車),台北市的自行車通勤市占率仍從 2004 年的 2.7% 下降至 2024 年的 2.4%。這種下滑趨勢與政府所宣稱的「推廣自行車作為健康且可持續的交通方式」目標完全矛盾。林月琴指出,交通事故數據顯示,近五年7-17歲兒少,騎乘自行車涉入事故的傷亡人數,從2020年的3,946人,成長至2024年的5,644人,增幅約四成。在整體使用率下降的情況下,傷亡人數卻逆勢成長,顯見整體社會環境對於自行車族群的友善程度逐年下滑,特別是通學區周遭往往不存在可以合理使用的自行車道,學童沒有安全的步行及自行車通學路線,被迫依賴家長車輛接送,如此不僅延遲兒少獨自參與交通的行為,更讓這些兒少缺乏實際使用運具的基本知能與經驗,影響未來長大成人後的交通安全觀念。蔡奕輝表示,若只是單方面鼓勵民眾多騎自行車,卻沒有同步檢討與改善整體的道路基礎建設,包括釋出安全空間、嚴格取締違規、提升用路人安全意識,自行車騎士反而更容易暴露在風險當中。因此,自行車政策必須與交通體系改革一併推動,才能真正減少事故發生。Tauno指出,作為每天在台北街頭騎車通勤的人,他親身體會到台灣交通政策中的矛盾。一方面,政府理應推廣自行車作為健康與永續的交通方式,但實際上卻幾乎只把 YouBike 當作解決方案;而現行的基礎設施與交通法規卻傳達出完全相反的訊息:騎自行車並不受到歡迎。與會者共同呼籲交通部、教育部及國土署,必須停止只將自行車視為觀光或休閒工具,應正視其作為日常通勤運具的潛力,並強化自行車騎乘教育與文化,建議應將自行車安全主題,納入駕訓教育及國民教育之中;修正過時且不合理的交通法規,利如提高機動車輛超車的側向安全距離,廢除在交叉路口下車牽行等不切實際的規定;建議可以公共自行車站點間的路線以及交叉路口作為優先改善對象,採用物理隔離措施,提高自行車道的區隔性,並應逐步修訂寬度標準以符合國際安全指引。
基隆轎車酒駕翻覆撞油罐車 驚險清晨車禍震撼北濱公路
基隆市安樂區台2線北濱公路,28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輛轎車疑因酒駕不慎自撞護欄後翻覆,隨後波及鄰近車道行駛的大型油罐車,幸好轎車駕駛僅輕微擦挫傷,無生命危險,事故現場經警方管制後已恢復通行。事故發生於清晨5時左右,基隆警察局第四分局大武崙派出所接獲通報後迅速派員前往處理,現場調查發現,35歲的劉姓男子駕駛轎車在過彎時失控,先撞上右側護欄導致車輛翻覆,再擦撞內側車道由58歲何男駕駛的大型油罐車。事故導致轎車車頭嚴重毀損,左前輪甚至被撞飛,但駕駛本人僅受輕微擦傷,無生命危險,警方隨後對劉男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高達0.34mg/L,已超出法定標準,依規定將劉男移送地檢署偵辦,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基隆警方強調,酒駕不僅危及自身生命,也嚴重威脅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呼籲駕駛朋友務必提高警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安全的行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