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裁決
」 罰單 酒駕 車牌 新北市 罰鍰
無牌車占道路違規暴增!女子辯稱「私有地」仍敗訴 最高可罰3萬6000元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數據顯示,2025年1月至10月間,未懸掛號牌的汽、機車停占道路的違規總件數已達429件,較前一年同期增加了77件,顯示儘管有重罰新制,違規情事仍持續發生。為有效減少無牌照車輛長期占用公共道路空間,並遏止任意棄置行為,交通部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新制將違規罰鍰從原本的1萬800元,大幅提高至3萬6000元,且已於2025年9月30日起正式上路施行。在重罰新制上路後,日前一名江姓女子將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汽車,停放在自家社區附近的道路上,隨即遭到警方開單舉發。江女不服罰則,辯稱該處屬於私有土地道路,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然而,經法院審理後,最終裁定江女敗訴。法院判決理由明確指出:「該道路係為開放且為供不特定第三人通行,為道交條例第3條第1款所定『道路』無訛。」此判例確立了法律認定「道路」的界線,即土地所有權雖屬私人,但只要是對公眾開放並供不特定人車輛通行的區域,即視為道路,須遵守相關交通法規。裁決處處長李忠台特別提醒民眾,無論是已辦理停駛或繳銷車牌的車輛,因為已經沒有有效的車牌可供懸掛,只能停放在私人場所,不可占用公共道路或公有停車格。若車輛需報廢,也應尋求合法環保業者進行回收處理,不可任意棄置在路邊。李忠台強調,一旦車輛被查獲在道路上違規停放,除了會被補徵稅費外,還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舉發,最高可處以3萬6000元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酒駕車主也要連坐扣牌? 交通部將檢討法規條文
現規定駕駛若酒駕,無論是否是車主皆吊扣車牌2年,車主不知情也照罰。最高行政法院最新判決則指出,駕駛與車主同一人才適用扣牌規定,裁罰機關面臨是否扣牌難題。交通部發文至各機關,表示尊重法院統一見解,實務可依此原則辦理。交通部並表示,將會檢討《道交條例》,明確定義法條文字。據統計,去年酒駕違規4.8萬件,汽車違規占3成5、機車違規占6成5,總件數較前年減少1.1萬件。針對處罰明知駕駛酒駕「仍借車給人酒後駕駛」的車主去年罰300件,較前年減少27件。最高行政法院今年2月一項交通裁決判決指出,吳姓男子名下小客車被兒子開出門,員警攔查發現吳兒酒駕,扣牌24個月,吳男以非酒駕當事人提起訴訟。判決提到,《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未明確將汽機車所有人列為處罰對象,若要罰車主,僅能以第7項「汽機車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駕」處罰,因此,主管機關在對車主吊扣牌照時,應在「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為同一人」情況下,才適用扣牌處分。據了解,台北市、台中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等各地方,皆有相關爭議的申訴,並詢問交通部有此判決後,未來該如何處理?交通部7月下旬已函文給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內政部警政署及公路局,針對該判決,交通部表示尊重各處罰機關依法院統一見解來裁決。交通部指出,酒駕屬重大違規,以往無論車主是否知情皆有扣牌處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為駕駛與車主應為同一人才扣牌,交通部尊重各裁罰機關實務上依此原則處分,相關條文沒更動,但後續將針對判決結果,檢討法規條文,在文字上有更明確定義。(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員工酒駕害車牌遭吊扣2年!公司不服裁罰提行政訴訟 判決結果出爐
員工酒駕開公司車執勤,車牌卻被吊扣2年,導致公司營運受阻,這樣的處分合理嗎?台中一家環保公司因司機酒駕上國道,被交通裁決處吊扣車牌2年,公司不服提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判決撤銷處分,認定車主若非違規駕駛者,僅因擁有車輛而受罰,違反處罰法定原則。判決指出主管機關應針對實際違規人為對象,全案仍可上訴。事件發生在2024年2月5日,振德環保公司一輛掛牌曳引車,在國道3號南下176.6公里處行駛時,因駕駛人蔡姓男子酒駕遭國道警方攔查舉發。該車為公司所有,主要用於廢棄物載運,警方事後將違規資料移送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決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對該車作出吊扣牌照24個月的裁罰處分。振德公司不滿裁罰,強調公司制度嚴格,員工每日必須3次酒測,只要有酒精反應就不得開車,公司早已善盡督導與防範義務。且該車屬公司營業用車,合法報稅、繳納燃料與營業稅,卻被以「自用車」認定,不符實情也不符比例原則。法院判決指出,《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係針對實際酒駕、拒測或其他違規之「駕駛人」而設,目的在於強化駕駛人責任,遏止酒駕再犯;若駕駛人與車主非同一人,卻仍以該條文懲罰車主,有違「處罰法定原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也特別引用最高行政法院2024年統一法律見解,明確界定此類處分應限於駕駛人與車主為同一人時始可成立。因此本案中,振德公司既非實際酒駕人,亦無證據顯示其知情未阻,應不列為吊扣處分之對象。此外,裁決處亦主張車主可安裝酒精鎖以防員工酒駕,但行政法院法官認為,不能以「尚可再做更多監控」為由,推論公司未善盡管理義務,反而顯失比例原則,判決結果裁定撤銷吊扣牌照處分,全案仍可上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雨天開車燈挨罰1200元!苦主嘆申訴無效 交通局曝規定「很多駕駛違規」
有不少駕駛通常在天黑或開山路才會開啟大燈,但這個觀念其實不正確!近日新北市三峽一名男子收到1200元罰單,違規事實標註「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未開頭燈」,他才知道有下雨就必須開大燈。而新北市交通裁決處早宣導過,有多數駕駛人白天遇下雨常忽略開大燈,因此挨罰。日前新北市三峽一名男子在臉書社團「iBeta愛北大」發文指出,自己收到一張罰單,違規事實為「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未開頭燈」,罰款金額是1200元。原PO收到罰單才了解,平時白天遇到下雨使用日行燈是不符合法規,開啟大燈才算合法,即便白天視線良好,有下雨就必須開啟大燈。貼文一出,底下掀起熱烈討論,也釣出不少苦主分享經驗,「我以為只有(白天)進山區才要欸」、「最好的做法就是全天開大燈」、「我也遇過一次,讓我非常不爽,我有去申訴,一樣沒用,以後不管白天黑夜,一旦開上車,大燈我絕對打開」、「很多駕駛人的觀念停留在大燈是給自己照亮外面的,卻不知道它也能在不良天候時讓別人看到自己」。事實上,新北市交通局裁決處曾對此做宣導,多數駕駛人白天開車未習慣開車燈,遇到雨天容易忽略開啟大燈,但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汽車行駛時若遇降雨或天色昏暗,應開啟大燈,以提升辨識度與行車安全。若違反規定,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提醒駕駛人下雨天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車距與路況。
下雨天開車「少1動作」秒挨罰1200!一堆駕駛中招 交通局曝規定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如果遇雨或天色昏暗時,都應開大燈,否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3,600元。近日有駕駛收到罰單才知道自己違規,於是發文提醒「就算是大白天你自己覺得視線清清楚楚,也一定要記得開大頭燈唷」,引發網友熱議。原PO在臉書社團「iBeta 愛北大」發文,自己最近收到罰單,才知他在下雨天時未開啟大燈,因此挨罰1200元,「善意提醒一下大家,只要有雨滴,就算是大白天你自己覺得視線清清楚楚,也一定要記得開大頭燈唷!避免民眾眼睛視力不佳而導致看不清楚造成危險。BTW, 查了一下日行燈是不可以的」。貼文引發討論,不少駕駛留言「現在跟以前的社會不一樣了,以前的人會看狀況檢舉,現在的檢舉人真的很變態,而且法規也很爛,縱使當下只是小雨滴,又是中午時分視線清晰,只要氣象報告是下雨,不開燈就是會收罰單」、「很多駕駛人的觀念都停留在大燈是給自己照亮外面的,卻不知道它也能在不良天候時讓別人看到自己」。事實上,新北市有位陳姓民眾先前於白天時下著雨行車卻未開啟大燈,遭檢舉後收到紅單,因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下雨天容易造成駕駛人視線不佳,故法規規定遇雨即應開啟大燈,判決陳男敗訴。新北市交通裁決處,一般駕駛人白天沒有開大燈習慣,因此即便下雨仍未開大燈,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時,如果遇雨或天色昏暗時,都應開大燈,特別是遇到大雨視線不佳時,更須透過燈光來提升車輛辨識度及增加用路人注意,以提升行車安全。裁決處提醒駕駛人,如遇白天下雨須要開啟大燈,並隨時保持適當車距及注意路況,共同維護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3,600元。
被檢舉未打方向燈挨罰 騎士怒抗議遭法官駁回:僅閃一次
台北一名機車騎士去年8月間行經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某處巷口時,遭民眾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收到一張1200元罰單。騎士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當時確實有使用方向燈。然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其違規事實明確,最終駁回訴訟,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騎士當時聲稱,由於注意到旁邊一輛機車騎士疑似酒駕,行車不穩,遂決定超車。騎士聲稱因遭檢舉人駕駛的車輛逼車、又被前車阻擋,才緊急變換車道,並強調在此過程中有使用方向燈。不過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指出,從檢舉影片可見,騎士在變換車道前,方向燈僅閃爍一次,隨即跨越雙邊禁止變換車道線進入右側車道,整個變換過程中方向燈並未持續顯示,構成違規。法院審酌影像證據後,亦認為雖有突發情況,但仍未依規定全程使用方向燈,難以成立抗辯理由。法官最終裁定駁回訴訟,認定交通裁決機關處罰並無不當。
閃違停跨雙黃線!騎士慘吞900罰單喊冤 網聲援:是要飛過去嗎
該怎麼辦才好,新北市五股區6日清晨6時許,有1名騎士行經事發路段時,因礙於路旁兩側皆是違停汽車,導致車道寬不足,使他被迫跨越雙黃線才能經過,豈料卻被檢舉挨罰900元罰鍰,令當事人傻眼並發文喊冤,此事曝光後也引發大批網友熱議,警方對此則回應已函文交通裁決處,建請撤銷、免罰。據了解,騎士在爆料公社臉書社團發布1則貼文,畫面顯示1張交通違規的紅單,內容則提及,騎士6日清晨6時31分行經成洲五路與成泰路三段交叉口時,因現場兩側皆有違停汽車,所以騎士才從中間跨越雙黃線通過,結果卻遭人檢舉開罰900元罰鍰,氣的騎士直呼「怎麼不跨雙黃線經過這條路」。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紛紛替騎士打抱不平,並聲援「違停不能檢舉,反而去檢舉因為違停才違規的」、「這種罰單會過,也很擾民」、「整條違停一堆,然後再來開我們違規,是要叫人飛過去嗎」及「建請警察人員示範汽車如何通過此時的地段而不會被開罰單」。警方說明,新北蘆洲警分局對此回應,此案是民眾拍攝影像並上傳檢舉,且證實騎士有跨越雙黃線等違規情事,本單位這才依法製單舉發,不過後續接到反映,騎士是因閃避路邊違規停放的汽車才做出此舉,屬於不可抗力因素,警方為了避免爭議,已函文交通裁決處,建請撤銷、免罰。
台北市 2024註銷車牌數量 逾期未檢驗占最大宗
台北市交通局交通裁決所公布2024年註銷車牌數為3862面,其中最大宗為車輛逾期檢驗3141件、占81.3%,其次為嚴重超速、酒(毒)駕。交通裁決所提醒,上述3項裁決所都會掛號郵寄通知民眾限期到案執行,未到案車牌就會遭註銷,註銷期滿後需要重新領牌,仍要再繳交檢驗費、號牌費、行照費等,呼籲民眾留意規定。根據裁決所統計,2024年註銷的3862面車牌,前3大主要違規項目為逾期檢驗3141件、占81.3%;嚴重超速477件、占12.4%;酒(毒)駕88件、占2.3%。裁決所積案催收課長蕭潤君說,近年來「車輛逾期未檢驗」為由註銷車牌的狀況一直是大宗,不過嚴重超速未到案執行吊扣車牌致遭註銷車牌件數也持續增加。蕭潤君表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逾期檢驗6個月以上者將註銷牌照,嚴重超速、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者,車牌吊扣6個月,酒、毒駕車牌吊扣2年,經過處分吊扣汽車牌照;若不依期限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也會直接吊銷汽車牌照。蕭潤君提醒,若民眾名下的車輛車牌遭吊銷,裁決所都會以掛號郵寄裁決書通知,並限期民眾到案執行,若未到案,車牌仍會被註銷,註銷期滿後需重新領牌,需再另繳檢驗費、號牌費、行照費等,請民眾注意相關規定,收到舉發機關及裁決機關寄送的相關文書,請依期限到案,避免因為未及時處理而車牌遭註銷。
假車牌案例激增 新北警使用AI輔助巡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後,酒駕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導致民眾鋌而走險,偽造車牌案件數攀升。根據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7月已查獲52件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案,基層警員透露,假車牌製作精良、以假亂真,難以用肉眼辨別,路檢時徒增更多時間來查證,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情節嚴重將面臨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新北市交通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自去年起,新北市的超速違規案件數雖有明顯下降,但吊扣牌照的案件大幅增加,今年1月至6月,違規總吊扣件數達到1萬44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6%,導致許多車主為避免長時間無法上路,選擇購買偽造車牌作為替代品。購物網站中甚至出現「台灣車牌訂製」的內容。今年8月初,歐姓男子在新北市泰山區貴陽街巷口違規停車,被員警發現車牌與車輛登記資料不符,進一步盤查果然查獲大量毒品,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和愷他命等,假車牌成為犯罪工具之一。偽造車牌案件增加,交通部公路局日前聯合數位發展部、法務部、經濟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展開跨機關合作查緝偽造車牌行動。公路局強調,販售和使用偽造車牌不僅違反行政法規,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刑法第212條、216條的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此外,公路局也在研究受害者補救措施,未來將允許民眾持報案證明至監理機關免費更換車牌,以減輕偽造車牌帶來的困擾。公路局也已多次要求網路平台自律,下架相關商品,並將35起網路販售偽造車牌的案件移送警政署偵辦。公路局正研擬新增數道防偽機制,並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的黑名單重點檢查;警政署也將偽造車牌列為專案查緝目標,並利用AI科技輔助巡查,增加執法效率。
北市再公開27名酒駕、毒駕累犯正面照 他5次被逮、這3人挨罰36萬
酒駕肇事案件常常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傷,也是害人又害己的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26)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總計27人上榜,包括酒駕累犯5次1名、酒駕累犯4次1名,以及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其中有3人被處罰鍰36萬元(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裁決所指出,本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共有酒駕累犯2次15名,酒駕累犯3次4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累犯5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3名,酒駕累犯3次毒駕1次1名,合計27人,台北市累計已公布1331人次(1255名)。其中,名單裡罰鍰最高者為鄭凱木、賴大鵬及孫國哲3人,均因第2次酒駕拒測挨罰36萬元(酒駕拒測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而鄭凱木、賴大鵬因罰鍰未繳納已分別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及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台北市交通裁決所公布第57次酒(毒)駕累犯名單。(圖/裁決所提供)裁決所透露,本次公告名單中有15件已結案,餘12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208萬元;酒駕累犯移送金額累計達4177萬8246元。裁決所也提醒,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民眾請勿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此外,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北市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民怨炸鍋!違規記點嚴苛、檢舉氾濫 1個月收20張紅單超崩潰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今年6月底上路,1年累積12點需吊扣駕照2個月,已引發民怨及職業駕駛反彈;台中市交通裁決所統計至12月5日,台中市滿12點者已達203件;新北市7月至11月的每月平均檢舉交通違規案,比上半年增加4.8萬件。民代痛批,新制真的太嚴苛,應該要有彈性。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上路後,民怨沸騰,不少民眾PO網抱怨檢舉達人猖獗,中市1名店家抱怨停在店門口卸貨就被人連續舉發,1個月收到20多張紅單,憂心駕照被扣,等於2個月不用工作。台中市議員曾朝榮說,有民眾反應,過去10多年都將車子停在住家騎樓,近來卻屢遭檢舉,1個禮拜就收3張罰單,若不影響行人或交通安全的臨時停車等,應以勸導優先。台中區監理站指出,交通違規記點新制規定,1年記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駕照。台中市交通局表示,統計至12月5日,記滿12點共有203人。台中區監理站指出,1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得向各監理所(站)申請自費600元參加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講習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但1年內以1次為限。目前申請自費講習有163人,已完成145人。新北市今年1月至6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共受理83萬1640件,平均每月13萬8606件;7月至11月,共受理93萬7006件,平均每月18萬7401件,比上半年每月平均數增加4萬8795件。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表示,最近接到許多民眾抱怨,主要是新制將嚴重超速從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修改為40公里,除罰鍰、記3點外,還要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及參加講習,直接影響營業駕駛人生計。張錦豪說,處罰可以,但應合理,現在普遍車輛性能都很好,駕駛人一不小心就超速40公里,屬於嚴重超速,直接扣牌真的過於嚴苛,應該更有彈性。台中市今年1到10月交通裁罰金額破27億元,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因過度鼓勵檢舉浮現負效應,中央11月行文各縣市,有意開放檢舉違規案可先勸導再開罰,待中央定調統一執行標準後,台中會配合實施。
交通記點新制上路 台中吊扣牌照暴增25倍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6月30日上路,車主若非駕駛人而被逕行舉發,需辦理「違規歸責」。台中市議員張玉嬿8日指出,新制上路3個多月,中市的歸責件數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3倍;被記車輛違規吊扣牌照也比去年同期暴增25倍,要求市府簡化流程、加強宣導。台中市交通裁決處表示,會加強宣導。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議員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指出,車主非駕駛人遭逕行舉發時,為求自保應辦理「違規歸責」,中市3個多月來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出3倍,不少民眾反映,網路申請要上傳車主身分證、被歸責駕駛人駕照、紅單、採證相片正本彩色掃描檔,流程繁瑣,對長者十分不便,不少民眾乾脆抽空臨櫃辦理。張玉嬿指出,新制規定如果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及未辦理歸責,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年若違規3次,將吊扣牌照2個月。由於宣導不足、民眾不清楚,新制實施3個多月就有362件被吊牌,比去年14件暴增了25倍,甚至比違規記點吊扣駕照的155件還多。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要求市府簡化申請歸責流程,建議結合台中通APP,透過內建個人身分識別讓民眾可以直接申辦,或透過未來的MaaS做好配套,也要加強吊扣牌照新制的宣導。交通裁決處長黃士哲說,歸責流程是中央規定,但議員建議的結合台中通APP應可行,會再跟相關局處討論。違規記點舊制是當場攔查才記點,逕行舉發不記,新制改為逕行舉發也會被記點,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2萬1130件被記點,記滿12點吊照共有155件,逕行舉發比例占4成;至於車輛違規部分,被記3次就會吊照2個月,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62件吊扣牌照。黃士哲表示,新制上路初期被記點、車輛違規件數較多,未來會持續加強宣導,盼民眾遵守相關規定,讓件數逐漸減少。
讓道救護車竟收罰單!大羊騎士嗆「無腦科技執法」 警曝開單真相
讓道給救護車竟慘收罰單。台中一名停等紅燈的黃牌「大羊」騎士日前因救護車駛近,而從左轉道移向右側直行道,待救護車離開再回原道,卻因此收到科技執法的紅單,氣得怒轟「無腦政策」。警方則回應若收到車主影片,最快1個月就會銷單。車主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直呼:「科技執法?不要擾民好嗎!」表示自己原本在左轉道排隊等轉彎,後因救護車從後靠近切到右側直行道,與看到有車輛無動於衷而前去提醒,等救護車經過才切回原車道。怎知幾天後收到「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罰單。車主不解,影片應有錄到救護車畫面,政府也說有專人審核,為何自己仍收到罰單,質疑政府「因為請事假到監理所申訴,被扣的1日所得比600元罰單多,所以在賭民眾不會去申訴」。並指這件事讓他知道行車紀錄器很重要,除了防路上三寶,還要舉證自己沒違規。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回應,部分科技設備受限經費而功能不齊,該路口攝影機只會拍第1輛違規車,而當時救護車屬第2輛、不會被拍的違規車,加上為節省記憶體容量,該設備僅提供截取照片,更不巧的是,該案截取的照片沒救護車,因此才開單。警方也呼籲車主,盡快把其上傳至社群的影片,連同罰單傳給交通裁決所,如經審無誤,最快1個月撤單。台灣的交通長期被詬病只有執法(Enforcement),沒有與教育(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組建成完善「交通3E」,甚至出現權責分散混亂、執法不嚴或錯誤發生,導致用路人備受困擾,與發生不同車種間以及車輛與行人間的互相歧視。
就是不繳交通罰單!中市3年126萬件爆量 罰鍰總額34億元
為保障民眾行的安全,政府近來積極執行交通違規裁罰,但根據台中市交通局裁決處的統計,全市近3年未繳的罰單多達126萬多件,且今年截至6月未繳移送案件已逾28萬件,市議員張芬郁特別關心催繳情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調,將針對累計未繳件數達30件或金額10萬元以上的違規大戶優先執行。拿出交通局裁決處的統計數據,張芬郁說,台中市從2020年到今年3月,各式車輛違規遭開單告發件數累計有742萬多件、總金額約114億多元,但這段時間內遭告發的違規罰單有多達126萬多件至今未繳納、金額達34億8219萬元;催收罰鍰涉及執法公平性,呼籲違規民眾勿視若無睹。交通裁決處指出,民眾未繳納的罰單經催繳程序後,約半年至1年將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去年移送案達47萬多件、其中有43萬件為台中市內違規案件,共追回1億多元罰鍰。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坦言,近3年台中市因罰單未繳遭移送的案件確實逐年增加,以3年前來說,1年未繳罰單移送案件約30幾萬件,2021年開始提高至40多萬件,今年截至上半年移送案件已達28萬件;在裁罰金額部分,最高單筆有70多萬元的酒駕裁罰,另也有停車費未繳的300元罰單。台中分署強調,針對違規罰單未繳納者,分署將針對其名下財產、收入追討,追討時效最多可到10年,因移送案件量增加且裁罰類型態樣多,目前針對累計金額大的案件優先執行,另也依循程序對其他案件進行扣款及催繳。
呼籲安全開門!違規開關車門釀禍 連2年逾300件
新北市1名駕駛日前因下車開啟車門時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1輛機車閃避不及撞車倒地,遭後方聯結車輾斃,類似違規事件層出不窮,根據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從2021年起,類似違規案件連2年都逾300件以上,今年1月至5月底為止,就已經有146件,呼籲駕駛與乘客依照5個步驟安全開關車門,避免意外發生。裁決處指出,該死亡車禍肇事駕駛因不服「肇事致人死亡」違規,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但經法院檢視相關跡證後,認定原處分無違誤,判決汽車駕駛敗訴。據裁決處統計,新北市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違規案件,在2021年計有312件、2022年有336件,今年1至5月底為止,就已經有146件。裁決處呼籲駕駛與乘客依照5個步驟安全開關車門,包括看照後鏡、轉身向後看、確認安全無人車、反手開車門至適當縫隙及確認安全後盡速下車並關車門;另外,騎乘自行車或機車也要小心,應與路邊車輛保持約1公尺以上間隔,就可避免事故發生。
北市第20波酒駕名單公布! 酒測值最高1.11mg/l醉騎華江橋
講不聽!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23日公布第20次25名酒毒駕累犯名單,其中酒測值最高的甚至高達1.11mg/l,肇事的徐姓男子儘管酒測值高到離譜,竟居然還能騎乘機車行駛在華江橋上。北市交通裁決所指出,酒(毒)駕新規去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酒(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酒(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除以上罰鍰外,並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及吊銷駕駛執照3-5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吊扣牌照期間不得使用該車輛。北市第20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25名 (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詳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名單) ,累計217名。其中酒測值最高者竟高達1.11mg/l,相當離譜。酒駕累犯2次19名,計有周辰瑋(和平西路一段,酒測值0.73)、吳建璋(東園街,酒測值0.42)、吳俊宏(社正路,酒測值0.36)、張嘉仁(環河南路三段,酒測值0.26)、邱軍豪(東湖路,酒測值0.15)、張紹峰(民權西路,酒測值0.57)、陳國清(中南街,酒測值0.21)、林偉弘(尊賢街,酒測值0.53)、周承浤(中原街,酒測值0.47)、雲中韋(莒光路,酒測值0.57)、張孝武(康寧路三段,酒測值0.27)、郭俊源(承德路二段,酒測值0.38)、董坤叡(成功路四段,酒測值0.54)、張禾唯(安和路二段,酒測值0.17)、徐聖雄(華江橋機車道,酒測值1.11)、李劻軒(市民大道二段,酒測值0.26)、蘇宜駿(西園路二段,酒測值0.18)、梁朝鑫(西園路二段,酒測值0.23)、謝政宏(承德路二段與民生西路, 0.20)。 酒駕拒測2次1名,陳永承(大度路一段)。 毒駕累犯3次1名,洪浩翔(大湖山莊)。 酒駕累犯3次4名,計有沈暐翔(安康路,酒測值0.47)、葉志成(民權西路,酒測值0.44)、劉峰濬(萬大路,酒測值0.31)、歐尚進(鄭州路,酒測值0.51)。其中陳永承為本次公布名單中處罰鍰最高者,處罰新臺幣36萬元(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自111年3月31日新法施行起,已累計公布酒(毒)駕累犯名單20次,累計217名,其中男性占98%為大宗;年齡分布主要為30-59歲(82%)青壯年居多,又以40-49歲最多(33%);駕駛機車占56%。外縣市民眾遭警方取締近7成,攔停時段主要分布在上午時段94件(43%),下午時段51件(24%)次之,裁決所將提供累犯酒駕違規時段予警方供執法參考。裁決所指出,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同時也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駕車上路,請找代駕服務(市內電話0800-055-850;行動電話55850)、親友接送或搭乘大眾運輸,「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北市裁決所公布第20波酒駕累犯名單。(圖/北市裁決所提供)北市裁決所公布第20波酒駕累犯名單。(圖/北市裁決所提供)北市裁決所公布第20波酒駕累犯名單。(圖/北市裁決所提供)
啤酒喝整箱下場慘! 怪手司機痛喊不敢了
怪手司機王姓男子6年來多次酒駕和無照駕駛,共計被裁罰金額高達20萬元,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催繳無著,派人在農曆年前到他位於社子島的房子貼封條,王男看到後終於害怕了,為了不讓媽媽和家人擔心,本月13日湊足錢,一次繳清罰鍰,避免房子被法拍,直說再也不敢啤酒喝整箱了。家住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8段的50歲王姓男子,2017年起酒駕騎車和無照駕駛,先後各被裁罰9萬元、9萬元、2萬多元,但王男對罰單置之不理,經台北交通裁決所2020年起陸續移送士林分署執行,但他的銀行帳戶查無存款,無法執行,後來士林分署發現他在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八段社子島的房屋有6分之1持分,遂在今年1月10日到房屋現場張貼封條。王男得知後,怕媽媽和家人看到後會擔心,努力籌錢終於湊足款項,他先向姊姊借了4萬元,加上自己16萬元存款,2月13日緊急至士林分署繳清罰鍰。他表示:自己賺的都是辛苦錢,現在不敢出去跟朋友喝整箱啤酒了。士林分署即刻發函塗銷房屋查封,全案順利圓滿落幕。
17車「集體闖紅燈」被開罰 中和警:確認後撤罰單
民眾日前行經新北中和一處路口,見有17車被科技執法拍到闖紅燈,但這些車輛全是為了禮讓救護車,po文者酸難怪政府稅收超收4500億,許多網友也砲轟禮讓救護車,還要自己申訴真的有點不合理,轄區分局表示當時確實有救護車,將主動發文交通裁決處撤銷紅單。
神鬼閨密不只詐周渝民夫妻3447萬 連兒子、警察都成為她獵物之一
爆出騙走周渝民夫妻3447萬的喻虹淵「神鬼閨密」,如今傳出不只騙他們而以,甚至連自己的兒子都被她騙,還有過去曾一起站櫃的同事,以及警察都遭殃。喻虹淵高中同學騙她多年,總共3447萬都落入她口袋。(圖/翻攝自喻虹淵臉書)喻虹淵的高中同學兼多年閨密的馮瑤華,因擔任保險業務員,受到喻虹淵信任,因此多年來投保高額儲蓄險,都是匯到馮女的私人帳戶,但卻中飽私囊這些保險金,直到保險公司通知喻虹淵多年未繳,才揭開這起閨密詐騙案,喻虹淵也提告對方,金額高達3447萬元,目前仍在審理中,卻又爆出不只周渝民夫妻受騙。如今傳出馮女連兒子都騙,馮女於2021年8月因資金周轉,向兒子介紹朋友借錢,並由兒子擔任保人,沒想到馮女借了80萬,卻沒有依約定歸還,馮女事後還了12萬元,但兒子依舊無法諒解母親竟然連他都騙,因此控告母親涉犯詐欺取財,但最後法官認為直系血親之間的財產犯罪屬告訴乃論罪,檢察官考量馮女兒子最後撤告,因此將馮女處分不起訴。另外馮女也詐騙另一位在百貨公司站櫃時認識的櫃姐,以開設不孕症診所、投資股票為由,邀她加入並拿出180萬元給馮女投資,最後血本無歸因此提告馮女詐欺取財罪告訴。另外根據判決書指出,馮女甚至連警察都騙,她在2020年8月21日因併排停車被警方舉發,她因沒有駕照擔心受罰,因此在警方詢問資料時竟謊報妹妹身分,並在警方舉發單上偽造妹妹的簽名,直到妹妹收到交通裁決書才申訴,最後發現是姐姐偽造文書,法官最後考量她沒有前科,依偽造文書罪判她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北市公告第5波酒駕累犯 男「3度拒測」罰鍰飆108萬
國內3月31日實施酒駕新法,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將公布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晨公告第5波酒駕及拒測累犯,其中林姓男子因3度拒測,罰鍰高達54萬元,3次拒測的金額直飆108萬,是北市拒測累犯中罰鍰最高者。據酒駕新法規定,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今早裁決所公布第5波酒駕累犯名單,3人全是男性,其中邱男前次酒駕於2020年6月19日騎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大仁街遭攔停,隔年4月8日騎機車在西園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8;陳男去年8月24日騎機車在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遭攔停,今年4月4日騎機車在承德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5。除了上述兩男之外,另名林男則是3度拒絕酒測,首次於2019年8月3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鍰18萬,第2次於2020年6月9日在松智路酒駕拒測,罰鍰36萬,第3次於今年4月28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罰54萬。 交通裁決所課長吳素禎表示,酒駕拒測除吊銷駕照及參加道安講習外,第1次酒駕拒測罰鍰部分處18萬,再犯者依前次罰鍰加18萬,林男3次酒駕拒測累計罰鍰已達108萬,目前第1次罰鍰18萬及第2次罰鍰36萬業已繳納結清。吳素禎坦言,經瞭解,由於酒測值超過0.25將有公共危險罪的刑責,許多民眾寧可拒測、繳錢了事,也不願現場配合警方吹氣攔檢,但依法罰鍰將持續累加,若林男再因拒測被抓,可以直接開罰72萬,沒有上限,目前已吊銷其駕照並禁考,同時延長考照時間。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黃孝勳補充,由於酒駕累犯多半會有酒癮,近年來警方有和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合作,配合地檢署轉介個案協助輔導,成效不錯。不過屢有民眾拒測,市府卻只能靠加重罰則來處理,不免讓人憂心強制力不夠,交通局長陳學台也說,應設法制止拒測累犯,若有天出事會不得了,要求裁決所思考可行方式,並向中央建議修法。裁決所長蘇福智也允諾,會再思考調整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