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審議
」 司法院 檢察官 法務部 院長 法官
獨/一、二審六法院院長異動! 鄭純惠、劉方慈擬掌智財法院、金門高分院
司法院將有重要人事異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接任,鄭純惠曾被提名為大法官惜未過關。金門高分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劉方慈出任,桃園地院院長擬由苗栗地院院長黃潔茹接掌,苗栗地院院長擬由連江地院院長游文科出任,南投地院院長擬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李進清接掌,連江地院院長擬由高等法院法官范明達出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6月2日開會討論。另外,最高法院法官林恆吉擬調派為最高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玉舜、蔡廣深、吳冠霆調派為最高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欣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洪慕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侯志融擬調派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至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陳駿璧及金門高分院院長邱志平調派為懲戒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庭長林翠華、吳淑惠、法官沈佳宜、紀文惠、陳蒨儀、吳麗英、黎惠萍、楊志雄、雷淑雯、王耀興、台中高分院法官柯志民、台南高分院法官李秋瑩、高雄高分院法官林家聖、智財法院法官蔡惠如等人皆擬調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桃園地院庭長黃莉雲擬派高等法院法官並調派為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家賢擬派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陳如玲、王怡雯、管靜怡、林怡秀、張永宏、何俏美、蔡孟珊擬派高等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慧貞、南投地院院長王邁揚擬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李君豪、陳文燦擬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藍雅清擬派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右三)曾被總統賴清德提名為大法官。(圖/本刊資料照、方萬民攝)
吳宗憲批檢察總長代理案 轟賴政府「行政干預司法」
藍白聯手否決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後,總統府於7日發函法務部,指派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引發政壇議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1)日批評,相關人事安排爭議重重,更直言「行政干預司法的時代根本沒有過去」,憂心台灣正走向「檢察總長只對一個人負責」的局面。吳宗憲今日透過臉書發文指出,總統賴清德去年於律師節曾表示,「行政干預司法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但如今卻出現由總統府指派代理檢察總長的情況,令人質疑司法獨立是否受到影響。他也提到,自己曾詢問法務部次長,對於法務部政務次長兼任中選會委員,以及檢察總長以代理方式處理的人事安排,府院高層是否曾徵詢法務部意見。吳宗憲表示,若法務部事前知情並同意,等同替權力介入司法開門;若未被詢問,則反映法務部在賴政府體制下,連對自家檢察官人事提出異議的空間都沒有,形同淪為配合高層決策的角色。針對代理檢察總長安排,吳宗憲提出三點質疑。首先,他認為,檢察總長依法享有4年任期保障,制度設計是為了抵抗政治壓力,但代理職位缺乏保障、可隨時更換,容易形成對權力更加依附的關係。他質疑,一位經國會否決後再以代理身分上任的人,是否有能力拒絕政治壓力。第二,吳宗憲批評法務部政務次長兼任中選會委員的安排。他指出,法務部肩負查辦賄選工作,中選會則是選務中立機關,兩者角色不同,如今讓同一名政務官同時涉入「查賄」與「選務」,恐使外界對選舉公平性產生疑慮。第三,吳宗憲也將矛頭指向檢察官升遷制度。他表示,基層檢察官長期質疑檢察官人事審議機制過度受高層影響,存在政治干預及人事酬庸疑慮。然而,法務部在立法院相關法制審查報告中,仍認為現行制度沒有客觀性與公正性問題,甚至認為引入外部學者與公正人士參與,可能影響檢察獨立。吳宗憲最後強調,真正可能影響司法獨立的,不應是外部監督力量,而是政治權力對司法系統的人事掌控。他批評,當前情勢顯示「行政干預司法」並未消失,反而有加深趨勢。
桃檢主任檢察官馬鴻驊調職過關 基隆檢察官林渝鈞改評定不良好
法務部今天下午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鴻驊調任檢察司辦事案,民選檢審委員當場詢問馬鴻驊未來業務情形,檢察司表示馬將處理國家安全及經濟安全法制等業務,且馬的辦公室也已隔間完畢,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也表示類似意見,最後馬鴻驊人事案未交付表決就過關。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鴻驊日前傳出遭法務部內定調檢察司辦事,將應國安會諮詢委員林志潔要求協助處理國安業務,不過法務部和國安會雙雙發新聞稿否認。另外,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涉嫌放款上千萬元高利貸,今年2月遭基隆地院裁定收押禁見。不過基隆地檢署去年竟將林渝鈞考績評定為良好,檢審會今天也討論此事,決議改評定為不良好。檢方去年底獲報,今年 1 月 26 日分案,基檢2月25日對林渝鈞、其前配偶蔣O株、前該署約聘人員李O瑩及相關人員住居所、辦公處所共 35 處進行搜索。基檢認定林涉犯重利、恐嚇與洗錢防制法等3罪,以林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並經法院裁准。蔣女、李女則涉犯重利罪,分別諭知20萬與6萬元交保,林渝鈞目前仍在押。
法務部9位民選檢審委員出爐! 檢察長提名等人事案由他們負責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民選委員日前由全國檢察官普選投票,須選出9位民選檢審委員,今天下午在台北司法大廈三樓大禮堂公布投票結果,高檢署檢察官劉仕國獲最高票,其次為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林彥鈞,第三名則由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桂芳和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郭書鳴併列。本屆檢審委員將於5月31日任滿,新任委員將於6月1日正式上任。法務部設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簡稱「檢審會」,負責審議檢察長人事案,以及高檢署以下的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任免、轉任、遷調、考核及獎懲事項。檢審會委員共有17人,由檢察官組成。分成官方指派跟檢察官票選。官方由法務部長指派4人,檢察總長是當然委員,並由他指派另外3人。也就是說,法務部長加上檢察總長方的人共8人。剩下9人,則由全體檢察官票選產生。制度上設計希望檢察官選出的委員人數,可以比官派的代表人數多,制衡官派的人事意見。民選檢審委員投票結果如下:高檢署檢察官劉仕國204票、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林彥鈞175票、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桂芳和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郭書鳴同為143票、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142票、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恆嘉130票、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晟哲126票、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富鈞109票、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柏文106票。
獨/國安會諮詢委員竟找檢察官當助理! 林志潔引發檢方反彈、檢審會將討論
檢方基層人力不足,竟傳出國家安全會議要求法務部抽調檢察官人力支援!據指出,法務部近日在內網徵選檢察司的調辦事檢察官,負責國家安全法制相關業務,報到時間十萬火急,4月底就須上任,許多檢察官看到徵選公告後十分詫異,不解為何法務部檢察司急著要人,不料黨政界傳出消息,竟是3月上任的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林志潔要求法務部提供檢察官幫她協助處理國安業務。據了解,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鴻驊已內定擔任此職務,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本周五開會討論此人事案,屆時是否能順利過關,備受法政界矚目。馬鴻驊是司法官訓練所第49期結業,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歷任高雄、苗栗、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他是113年行政院第10波安居緝毒專案有功人員,獲行政院長卓榮泰親自頒獎,經常受邀至校園、醫療機構及電台分享防詐騙、廉政及醫療暴力案例。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鴻驊榮獲113年行政院第10波安居緝毒專案有功人員,獲行政院長卓榮泰頒獎。(圖/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國安會諮詢委員依《國安會組織法》第9條規定,由總統特聘,諮詢委員為特任官,直接聽命於總統,薪水比照部長級,目前國安會諮詢委員包括:傅棟成、黃重諺、李育杰、劉得金、林志潔共五人。蔡英文總統時期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卸任後,也曾被聘為國安會諮詢委員。62年次的林志潔是台大法律系畢業,被外界歸類為民進黨團前總召柯建銘的人馬,她具有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陽明交大科法學院副院長,曾獲民進黨徵召競選新竹市立委失利,今年3月22日獲賴清德總統特聘為國安會諮詢委員。總統府新聞稿指出,林志潔在陽明交大任職期間,研究聚焦於國家安全法、出口管制、財經犯罪、經濟間諜及科技法等領域,亦曾擔任大陸委員會諮詢委員及行政院政務顧問,為國家政策研析提供專業意見。不過林志潔曾傳出在大陸上海交通大學掛研究員頭銜,曾獲賴清德總統提名大法官的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在臉書轉貼該文,痛批難道特定人就有不受查核或隨便查核的特權?劉靜怡還質疑國安會果然是最不安全的地方?林志潔當時回應表示,該經歷為姊妹校學術交流,無實質兼職或薪水,並強調是遭抹紅的認知戰。現在又傳出林志潔透國安會向法務部要人,希望找檢察官調國安會辦事並擔任她的助理,讓檢方論紛紛。有檢察官認為,基層人力已經不足,特別是現在詐騙案積案如山,急需更多檢察官投入,長官卻不顧打詐成效,公然「抽空」基層戰力,將案件轉嫁留在基層的檢察官,分擔這些調辦事人員原本應收的案件,導致留守者的平均案量上升,加劇過勞現象。還有檢察官認為,黨政高層口口聲聲打詐重要,卻成偵查戰力「空洞化」的元兇,這種光怪陸離的調辦事制度逐漸造成基層崩盤,因為調辦事通常抽調的是一審最精銳、最有經驗的資深檢察官(如 10 至 15 年資歷者)。這導致地檢署剩下的多是資淺檢察官,缺乏經驗傳承,且必須分擔外調人員留下的案件。不但讓基層檢察官有「勞逸不均」的剝削感,這些調「辦事」的檢察官,不必揹負一審每月上百件如山洪暴發般的詐欺案件,形同「升官發財往上走,血汗案件留基層」。
獨家/王梅英擬掌高等法院院長 張國忠擬接花蓮高分院院長
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預定明年2月退休,司法院擬派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接掌高等法院,至於花蓮高分院院長一職,擬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張國忠接任,士林地方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邱璿如接掌,新竹地方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朱瑞娟接任,上述人事案預定在12月16日的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可望順利過關。
快訊/高雄高分院長簡色嬌將退休 擬由新竹地院院長梁玉芬接任
高雄高分院院長簡色嬌即將退休,遺缺擬由新竹地院院長梁玉芬接任,此人事案已由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排入議程,預定下週二(11日)司法院人審會開會時討論相關人事議案,一般預料將順利過關。梁玉芬是司法官訓練所(現為司法官學院)第28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曾任最高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庭長及法官、台北地院法官,以辦理民事案件見長。
北檢檢察官被檢舉私訊女網友「Motel很好玩」 遭記警告處分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頲翰,遭檢舉私訊女網友「Motel很好玩」、「跟我去開房間」等「約砲」訊息。北檢日前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決議予李警告處分,另將李移送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懲處,檢審會決議核予警告之行政監督處分。據指出,李頲翰今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Coffee Meets Bagel」認識暱稱「Kristen」的女網友,對方聲稱為耶魯大學博士生,從事公衛相關期刊審稿工作,雙方隨後移至LINE聊天。期間李曾透露是已婚檢察官,因對方遲未提供身分證明,他一度懷疑對方是假帳號或詐團。不過李在4月26日、29日、30日,以LINE傳訊對方「Motel很好玩」、「那等下跟我去開房間」等訊息,之後法務部接獲匿名檢舉,指李上網「約砲」。6月19日法務部檢察司轉交匿名檢舉信給北檢處理,北檢20日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對李進行行政調查。不久,法務部檢察司再接獲匿名電子郵件檢舉,6月24日再發交北檢併案處理。北檢6月25日對李進行訪談,李提出其與LINE女網友對話紀錄供調查,辯稱是出於試探與打發之用,並非真的「約砲」或不當動機。北檢調查認為,李具檢察官身分,且已婚,其相關訊息內容客觀上足以使人認為具有性暗示成分,其言行已影響檢察官榮譽及尊嚴,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7月1日,北檢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認為李確有違失行為,應予行政監督處分,依照《法官法》規定,給予李警告之處分,並將李的懲處案移請法務部檢審會審議。李為司法官第49期結業,曾辦理追討拉法葉艦佣金案、台鐵普悠瑪事故、藝人澎恰恰遭恐嚇勒索案等知名案件,原本李在北檢遴選今年調升主任投票,獲得第四名高票,有望在今年8月調升主任,但此事曝光後,李放棄爭取遴選主任資格,仕途蒙上陰影。
從勞權到司法改革 民眾黨新會期拋多項民生優先法案一次看
立法院新會期上週五開議,隨著朝野三黨團陸續選出黨團幹部。在來臨的預算會期,除了將審視下年度的預算之外,民眾黨提出的優先法案中,聚焦了包括了勞工、司法改革、不在籍投票、人工生殖法修法、外送員權益專法等議題。司法改革方面,民眾黨表示,已提出修正《刑事訴訟法》中有關羈押事由與要件,限制羈押濫用、落實無罪推定原則,讓「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不再成為羈押理由。該黨並提出修正《法官法》,讓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納入外部學者,避免封閉運作,以落實憲法所保障基本人權,維護審判程序公正性。 另外,民眾黨指出,將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案,納入代理孕母制度,保障先天性子宮病變病友、單身女性、同志家庭及代孕女性與子女的權益;在勞工權益保障上,民黨團表示,將提《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明定政府應負勞保最終支付責任,讓撥補制度化、正常化,確保勞工退休保障針對外送員的權益保障,民眾黨指出,本會期將關注相關議題並提出外送員專法,規範平台業者建立申訴制度、明定報酬計算與給付方式,強制替外送員加保勞保及職災保險。至於不在籍投票,民眾黨則主張為國內移轉投票,範圍在台澎金馬 ,並未擴及到海外,包含軍人、警消、執法公務人員、選務人員、未褫奪公權的受刑人、學生、民眾,只要造冊後設立移轉投票地點就可執行。此外,針對空汙議題,民眾黨團強調,將提出《空污法》第30條修正草案,將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的許可證展延有效期間,從現行的「3至5年」縮短為「2至5年」;除了限縮延展時間也設下停損點,一旦許可證屆期,且主管機關審理超過2個月,電廠就必須停止操作,來避免無限期不合理的操作手法。民眾黨也強調,本會期將放眼將《營養午餐專法》內容修正,並把高中、幼兒園一併納入供餐對象外,同時要求每500名學生應配置1名營養師、100名學生應配置1名廚師,嚴格把關來提升供餐品質。
鍾文智案引爆審檢內戰 劍青檢改批法評會輕放高院審判長邱忠義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不滿承審股市炒手鍾文智強制處分庭的審判長邱忠義處分過輕,今(8月4日)發表聲明抗議,痛批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不公,且刻意包庇審判長邱忠義,請司法院依法行使職務監督權。劍青檢改指出,高院今(114)年3月爆發違法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釀成重大逃亡事件,合議庭違法裁定且甩鍋最高法院、檢察官及書記官,經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上周五(8月1日)傍晚,司法院突發新聞稿,最後結論竟刻意包庇邱審判長,完全不必懲戒,更對於邱審判長事發後散播假訊息甩鍋之惡劣行徑,全部不予處理,本會嚴詞譴責並聲明如下:一、上週五司法院之新聞稿,法官評鑑委員會明確認定,邱審判長和陳法官二人之裁定程序明顯違法,且均屬「情節重大」,事證明確,但最後「量刑時」竟又決議,陳法官應移送職務法庭且建議罰俸10個月,邱審判長則「尚無懲戒之必要」,兩者差距之大,宛如雲泥,令人驚愕。為何兩人都違法且均情節重大,卻只有陳法官一人要處罰,邱審判長就都不用?二、依司法院新聞稿內容記載,法評會考量「邱審判長歷年考評良好,應係偶發而非慣行」,「經此評鑑程序,當已記取教訓…,尚無懲戒之必要」,真是好寶寶不忍苛責。至於陳法官,則雖然「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但是「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直接加碼「慣行」給你一腳,兩人描述令人大開眼界。對邱審判長呵護至極,連《法官法》第21條最輕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都捨不得下,這顯然就是刻意迴護邱審判長,不想讓他留下一絲不良紀錄。三、本會要指出,鍾文智逃亡事件爆發後,邱忠義審判長不知悔改,玩弄法律文字,違反司法院對外發言相關規範,擅自向《知新聞》表示「各法院以『略式裁定』處理羈押及替代處分,並非罕見且行之有年,至於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檢察官也未提出鍾文智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的具體事證」等不實訊息,甩鍋給檢察官和書記官,引發全體法界嘩然,更遭台灣書記官工會發文砲轟譴責。四、當時,合議庭法官更透過媒體群組,大量轉發「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的假訊息,邱忠義審判長更在今(114)年3月29日接受《知新聞》採訪直接指出,「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帶風向卸責,如今皆已證實虛假。但法評會對這些惡劣行為也全都不處理,就算邱審判長已涉情節重大的違法裁定,最輕處分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也不給,本會對法評會的功能不彰、不公正、不公平,深感失望與痛心。祈請司法院本於司法自律,依據《法官法》第20條、第21條進行職務監督,甚至參酌同法第51條第2項逕送監察院辦理。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法官評鑑出爐 建議輕放邱忠義、陳勇松罰俸10月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陳勇松嚴重侵害當事人之權益,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兩法官違反職務上義務、辦案程序規定,以及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法官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第4條「法官執行職務時,不得有差別待遇行為」、第5條「法官應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及第15條第1項「法官就承辦之案件不得僅與一方當事人溝通」之規定,均屬情節重大。法評會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快訊/京華城案檢察官兩人升主任 林俊言、唐仲慶獲檢審會通過上榜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天上午開會,通過法務部長鄭銘謙提交人事案,台北地檢署承辦京華城案檢察官林俊言、唐仲慶兩人皆上榜,獲選為一審主任檢察官,至於未來此人事案是否會受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有待觀察。
法務部國兩司副司長內定吳協展接任 具涉外專長、曾獲法眼明察獎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副司長翁珮嫻申請轉任法官通過後,遺缺內定由高檢署輪調檢察官吳協展接任。吳協展是政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院)41期結業,歷任高雄及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曾兩度外派出國念書受訓,具有涉外專長。翁珮嫻則獲司法院擬派為士林地院法官。吳協展外文能力好且嫻熟涉外事務,2022年3月間受時任檢察總長江惠民和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碧玉青睞,想調派他到最高檢察署辦事、負責最高檢訴訟組的工作,不過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卡關,最後未能放行,可能與他兩度出國念書,以及新舊任檢察總長江惠民與邢泰釗的交接、還有時任法務部長蔡清祥的態度有關。吳協展曾偵辦空軍基地機電工程採購弊案、青少年受毒品殘害及集體性侵害案,保護未成年青少年,獲頒法務部法眼明察獎。2018年時任檢察總長江惠民率團赴美參加全美洲檢察長會議,當時吳協展為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獲法務部派往美國康乃爾大學擔任法問學者,由他擔任美國在地秘書,協助聯絡事宜,獲得長官好評。
京華城案郭建鈺擬派為台北地院法官 金門地院院長擬由陳信旗接任
司法院近日將有人事異動,擬派承辦京華城案、由北檢檢察官轉任法官的郭建鈺為彰化地院法官,郭再以新職調派為北院法官,至於同樣由檢察官轉任法官的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副司長翁珮嫻,則調派為士林地院法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將於7月22日審議這件人事案,預料將可順利過關。另外,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陳信旗擬派為金門地院院長,李明鴻擬派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庭長,楊承翰、林修平、王筑萱擬調升為台北地院庭長,王綽光、陳怡親、謝宜雯、黃志中擬調升為新北地院庭長,李冠宜、趙彥強擬調升為士林地院庭長,劉哲嘉、黃柏嘉、呂世文擬調派為桃園地院庭長,林秋宜擬調升為新竹地院庭長,吳俊螢、顏淑惠、楊欣怡、吳孟潔擬調升為台中地院庭長。柯伊伶、陳育良擬調升為南投地院庭長,陳美利擬調升為嘉義地院庭長,施介元、馮君傑、 蕭雅毓、 游育倫、 陳碧玉擬調升為臺南地院庭長,詹尚晃、鄭瑋擬調升為高雄地院庭長,張瑋珍擬調升為橋頭地院庭長,黃顗雯、李宗濡擬調派為屏東地院庭長,陳建欽擬調派為台東地院庭長,李可文、黃柏憲擬調派為花蓮地院庭長,曹庭毓擬調升為基隆地院庭長,吳金芳擬調升為金門地院庭長,司法院調辦事法官陳彥霖調派為北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
京華城案江貞諭等23人輪調二審 6位前、現任一審襄閱都上榜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11日)開會,通過部長鄭銘謙圈選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23人名單,包括承辦京華城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新北、台中、台南等三都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林宏昌、蔡宗聖,曾任一審襄閱的林仲斌、李允煉、曾靖雅,以及北檢偵辦京華城等洩密案的主任檢察官鄧巧羚,還有調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陳淑雲等人都上榜。不過具有偵辦智財、營業秘密等專才的劉怡君檢察官未能出線。23位輪調二審檢察官(三專生),名單如下:黃士元(36)北檢、許祥珍(36)北檢、陳淑雲(38)北檢、林黛利(39)北檢、林仲斌(40)嘉檢、曾靖雅(40)雄檢、林珮菁(41)北檢、李允煉(41)桃檢。郭文俐(41)南檢、江貞諭(42)北檢、楊仕正(42)中檢、謝雯璣(42)嘉檢、蔡宗聖(42)南檢。馬中人(43)北檢、張友寧(43)北檢、林宏昌(43)中檢、呂建興(43)雄檢、劉穎芳(43)雄檢、謝雨青(44)北檢、鄧巧羚(44)北檢、江祐丞(44)新北檢、吳曉婷(44)彰檢、詹益昌(45)中檢。
北檢林俊言、唐仲慶上榜了! 一審主任檢察官36人建議名單出爐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9位票選委員今(10日)傍晚公布一審主任檢察官36人建議名單,承辦京華城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唐仲慶、林俊言都在內。今年缺額共有24位,9位票選委員推薦1.5倍人選即36位至檢審會審議討論,再請部長鄭銘謙進行圈選,由於林俊言多次遭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未來是否能獲鄭銘謙青睞,外界都相當關注。9位票選委員推薦推薦36位名單如下:士林地檢署:林思吟(49);台北地檢署:唐仲慶(51)、朱家蓉(50)、鄭少珏(46)、黃惠欣(49)、林俊言(46)、劉韋宏(51);新北地檢署:陳錦宗(49)、黃筱文(50)、陳柏文(51)、黃佳彥(51);桃園地檢署:張家維(52)、陳書郁(53);新竹地檢署:葉子誠(52);台中地檢署:吳昇峰(49)、張富鈞(46)、謝怡如(47)、張時嘉(49)、何建寬(44)、張凱傑(47)。南投地檢署:黃慧倫(49);苗栗地檢署:楊岳都(52);彰化地檢署:陳鼎文(47)、王元郁(46);嘉義地檢署:江炳勳(52);台南地檢署:彭盛智(49)、林怡君(49)、胡晟榮(47)、徐書翰(53);高雄地檢署:李侑姿(47)、任亭(48)、吳韶芹(49)、許怡萍(45);橋頭地檢署:楊翊妘(54)、周韋志(52);屏東地檢署:賴帝安(53)。
七位前現任襄閱爭取調任二審檢察官 檢審會前會通過35人推薦名單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3日)召開會前會,通過推薦35位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將由部長鄭銘謙圈選其中23人。這次推薦名單可謂現任或曾任一審襄閱主任檢察官的豪華名單,總計有3位現任襄閱,包括:南檢的蔡宗聖、中檢的林宏昌、新北檢的江祐丞,4位前任襄閱:.楊婉莉、林仲斌、曾靖雅、李允煉。另外,北檢承辦京華城案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行政執行署調辦事的黃惠玲、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陳淑雲,及具有智財、營業秘密專才的劉怡君等檢察官也在推薦名單中,至於另位報名的檢察官劉玉書因已經部長鄭銘謙圈選為調二審辦事檢察官(即所謂二專生),切結放棄調升,因此其餘35位均獲檢審會推薦,全部名單如下(依機關、期別排序):1.黃惠玲(34)行政執行署、2.黃士元(36)北檢、3.許祥珍(36)北檢、4.楊婉莉(36)屏檢、5.陳孟黎(38)北檢、6.劉海倫(38)北檢、7.陳淑雲(38)北檢、8.高嘉惠(38)嘉檢、9.郭昭吟(39)北檢、10.林黛利(39)北檢、11.林仲斌(40)嘉檢、12.曾靖雅(40)雄檢、13.李奇哲(40)橋檢、14.王亞樵(40)基檢、15.林珮菁(41)北檢、16.黃紋綦(41)北檢、17.李允煉(41)桃檢。18.郭文俐(41)南檢、19.江貞諭(42)北檢、20.楊仕正(42)中檢、21.謝雯璣(42)嘉檢、22.蔡宗聖(42)南檢、23.馬中人(43)北檢、24.張友寧(43)北檢、25.王啟旭(43)士檢、26.林宏昌(43)中檢、27.呂建興(43)雄檢、28.劉穎芳(43)雄檢、29.謝雨青(44)北檢、30.鄧巧羚(44)北檢、31.江祐丞(44)新北檢、32.吳曉婷(44)彰檢、33.詹益昌(45)中檢、34.柯學航(47)中檢、35.劉怡君(50)竹檢。
北檢明星檢察官緋聞牽動升遷案 辦柯案林俊言是否升主任讓法務部長頭好痛
台北地檢署驚傳已婚的明星級男檢察官涉及緋聞,由於目前正值一審檢察官調升主任檢察官的作業前夕,相關黑函十分敏感,另外,該男檢察官位於北檢票選一審主任檢察官領先群,這件疑似緋聞案爆發後,該男檢察官勢必落馬,未來北檢能有幾位檢察官入圍主任檢察官,以及最後那些檢察官能獲法務部長鄭銘謙青睞並圈選為一審主任檢察官,備受各界關注。此外,這起北檢檢察官緋聞案也牽動政壇和司法界的敏感神經,主要是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多次強烈攻擊北檢票選主任檢察官第6名的檢察官林俊言,質疑林俊言偵辦柯文哲案不公,且問案態度不佳等問題,如果北檢這次爆發緋聞的男檢察官遭剔除入圍,林俊言入圍一審主任排序將可向前邁一大步,但如何避免遭民眾黨籍黃國昌質疑,正考驗鄭銘謙及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的智慧。據了解,去年全國一審有24位檢察官獲選為主任檢察官,北檢共有5位檢察官榮升主任檢察官,法務部目前規畫將有20位以上的一審檢察官可升主任檢察官,如果部長鄭銘謙循去年模式讓5位檢察官升主任檢察官,不但排名第6的林俊言有機會獲選,而且承辦柯案的檢察官就會有兩人榮升,因為另一位辦柯案的檢察官唐仲慶票選第一名,升主任檢察官的機會更大。反之,如果法務部只讓北檢4位檢察官升主任,林俊言恐將落選,雖可杜絕民眾黨和黃國昌的攻擊,但對於天下第一檢察署的北檢來說,平日事多任務重,只升4位檢察官當主任,將嚴重打擊北檢士氣,對於曾任北檢檢察長的鄭銘謙來說真是一大難題。
大法官風雲2/謝銘洋派司法院廳處長有爭議 吳祚丞已上任「逃過一劫」
中央選舉委員會將大罷免投票(7月26日),安排在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人事同意權(7月25日)的前一天,引發政壇和法界諸多揣測,不過有法界人士指出,這樣的投票安排,直接衝擊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和副秘書長王梅英對3位新任廳處長的人事安排,分別是內定的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碧惠、人事處長蔡如琪、司法院發言人兼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吳定亞,至於原本內定的司法行政廳長吳祚丞,因為已經上任,「逃過一劫」。蔡秋明(左一)、或蘇素娥(右一)如獲立院通過為司法院正、副院長,司法院的廳處長人事案恐將翻盤。(圖/報系資料照)長期觀察司法界人事案的人士指出,依慣例,代理的行政首長在新任首長上任前,原本不宜進行人事調整,但這次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礙於立法院何時通過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人事案遙遙無期,因此上任後陸續內定及指派不少法院院長及司法院內主管,原本無可厚非,也是讓司法院及所屬審判機關能順利運作的權宜作法。然而就在謝銘洋內定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碧惠、人事處長蔡如琪、司法院發言人兼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吳定亞後不久,立法院就決定7月25日進行司法院正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人事同意權投票,立刻讓謝銘洋陷入進退維谷的尷尬局面,原因是萬一立法院在7月25日投票通過蔡秋明或蘇素娥的司法院正副院長並任大法官人事案,在距離8月底司法人事大調動尚有一個月的情形下,是否適合由代理院長謝銘洋決定這幾位廳處長的人選,就有爭議。主要原因在於,司法院廳處長的人事案屬於司法院長的人事權,不須要經過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投票通過,因此謝銘洋的作法就有討論空間。不過贊成謝銘洋如期指派廳處長的意見則為,現在立院朝小野大,民進黨推動的大罷免引發朝野嚴重對立,謝銘洋雖然只是代理院長,不宜眼睜睜看著司法院內部運作停擺,仍應如期派任廳處長,如果立院投票通過新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再由新首長確認是否更換人選也不遲。至於由謝銘洋內定且獲司法院人審會通過的一、二審法院院長,一般則認為爭議較小,因為如果經過有外部委員在內的人審會審議且投票通過的人事案,就具有相當的民主性及正當性。
台南地院院長內定陳連發出任 彰化等五所一審院長都將異動
司法院內定台南等5所地方法院院長人事異動案出爐,研擬台南地院院長由金門地院院長陳連發調任、彰化地院院長擬由澎湖地院院長楊國精調任、花蓮地院院長擬由台東地院院長張宏節調任、台東地院院長擬由新北地院庭長黃若美擔任、澎湖地院院長擬由高雄高分院法官楊智守擔任,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副廳長擬由台北地院法官杜慧玲擔任。此外,宜蘭地院院長莊深淵研擬調派為台中高分院庭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洪慕芳擬調升為庭長,洪慕芳目前兼任北高行發言人,她的先生是新上任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吳祚丞。另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庭長蕭忠仁擬調派為北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庭長,蕭忠仁的二審庭長屆滿後,調派為一審庭長相當罕見,曾出書的知名法官張瑜鳳則擬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調派為北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庭長。上述人事案預定由6月24日召開的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