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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 法院 判決 賠償 中國
邊充電邊滑手機睡著!電池熱失控 她全身燒傷十指全毀
大陸廣東東莞一名女子睡前躺在床上,一邊替手機充電、一邊滑手機,沒想到途中睡著後,手機電池突然發生熱失控起火,導致房間瞬間陷入火海。雖然火勢燃燒面積僅約1平方公尺,但她全身多處嚴重燒燙傷,雙手十根手指幾乎全毀,歷經多次治療仍留下多重傷殘。法院近日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女子本身應負40%責任,手機銷售商則須賠償63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2萬元)。鑑定結果指出,涉案手機鋰電池發生熱失控,是引發這場火災的直接原因。(圖/翻攝自廣州日報)綜合《廣州日報》等陸媒報導,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這起產品侵權糾紛判決。事故發生於2024年2月4日清晨,東莞市長安鎮一間出租套房突然起火,雖然燃燒範圍不大,卻因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屋內陳姓女子嚴重燒傷。調查指出,陳女使用的智慧型手機是在2021年透過電商平台購買。事發當晚,她躺在床上替手機充電,同時滑短影音,不知不覺睡著,沒想到充電中的手機電池突然熱失控起火,猛烈火勢瞬間引燃床鋪及周邊可燃物。她被劇痛驚醒後,忍痛逃離火場,但身體已遭受難以挽回的傷害。司法鑑定顯示,涉案手機鋰電池留有典型熱失控痕跡,確認電池故障是火災直接原因,並排除外部電路或其他環境因素造成起火。另份傷勢鑑定則指出,陳女雙手、軀幹及四肢燒傷構成兩處六級傷殘,臉部燒傷則達九級傷殘,全身留下多處嚴重燒燙傷,十根手指沒有一根保持完整,後續仍需接受多次重建手術與長期復健。據了解,她光是第一階段治療費用就超過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3萬元),後續醫療及復健支出仍相當龐大。由於協商賠償破裂,陳女將手機銷售商、房東及二房東一併告上法院,求償醫療費、後續治療費、復健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及殘障賠償等,共計118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67萬元)。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女總損失約105.7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7萬元),並依各方過失比例分配責任。法院指出,陳女明知手機正在充電,仍躺在床上持續使用並睡著,未盡安全注意義務,因此須自行承擔40%責任;至於手機銷售商因販售有缺陷產品,須負擔60%賠償責任,合計賠償63.4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4萬元)。若銷售商無法履行賠償,二房東則須就未清償部分,在10%範圍內負補充清償責任。手機銷售商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應追加手機製造商參與訴訟,並質疑手機真偽、電池起火原因及出租屋電路是否存在問題,要求重新進行司法鑑定。不過,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程序合法,且事故原因早已由專業鑑定機構確認,手機電池熱失控就是火災主因。加上銷售商無法提出完整進貨、銷售紀錄,也無法證明手機遭消費者自行更換電池,因此駁回重新鑑定聲請,最終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承審法官也提醒,依《民法典》規定,若產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消費者可向生產商或銷售商請求賠償,銷售商賠償後,仍可依法向生產商追償。法院同時呼籲民眾,手機及行動電源應避免邊充電邊使用,更不要放在床上、棉被等易燃物旁充電或整夜充電,以降低電池熱失控引發火災的風險;業者也應嚴格把關產品來源及品質,出租人則須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吃剩鍋底竟回收再賣!陸火鍋店「口水油」流向餐桌 無良5人下場出爐
大陸四川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1起食安案件。1家火鍋店涉嫌長期回收顧客食用過的火鍋鍋底,也就是俗稱的「口水油」,經過濾、提煉及熬製後,混入新油重新製成鍋底販售,涉案金額逾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8萬元)。法院依法判處5名被告6個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2.5萬元(約新台幣248萬元)。根據案情,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間,王姓火鍋店負責人指示劉姓店長及周姓、李姓廚房員工等人,將顧客食用後剩餘的鍋底回收,再經過濾殘渣、提煉、熬煮等程序,與新油混合後重新製作火鍋鍋底販售。期間,劉某還安排徐某在周某休假時接手處理「口水油」作業。經調查,店家1年內販售相關鍋底金額達25萬6605.13元人民幣。案件審理期間,成都高新區檢察院認為,被告等人明知回收火鍋廢油再加工販售違反食品安全法規,仍持續長達1年從事相關行為,不僅危及不特定消費者健康,也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5名被告將具有毒害風險的非食品原料摻入食品中重新販售,涉案金額龐大、持續時間長,已符合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節嚴重」要件,因此依法判刑,並責令涉案餐飲店向公益訴訟起訴人支付相應賠償金。承審法官指出,所謂「口水油」是顧客食用後回收的火鍋廢油,即使經過過濾、提煉及熬煮,也無法改變其已遭污染的本質,在法律上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長期食用可能增加食物中毒及致癌等健康風險,對消費者危害甚鉅。法院表示,未來將持續以「零容忍」態度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透過司法判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同時提醒食品業者必須依法經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切勿為追求利益而罔顧消費者健康,否則終將面臨法律嚴厲制裁。
公司欠薪要求員工收「自家茶葉」抵270萬 法院一句話打臉老闆
公司拖欠薪水,竟想拿茶葉抵債!近日大陸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勞資爭議案,一名高階主管遭長期欠薪達60萬元(約新台幣270萬元),雇主事後拒絕支付現金,企圖以自家茶葉折價抵償。法院最終認定,薪資必須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勞資雙方「以物抵薪」的約定無效,判決資方須全額給付現金定讞。據陸媒《法治日報》報導,回顧全案,深圳南山一名王姓男子於2021年受聘至主營茶葉產銷的A公司擔任總經理,雙方約定月薪為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然而自2022年起,公司每月僅發放4萬元(約新台幣18萬元),累計拖欠達60萬元(約新台幣270萬元)。同年11月,公司因資金短缺縮減營運,雙方合意解除勞動契約並簽署《薪資清償協議》,約定資方於一年半內清償,或按茶葉零售價兩至三折來抵充欠款。一年半期限屆滿後,王男出面追討欠款,資方卻以協議金額「顯失公平」為由要求打折,並堅持用茶葉抵償,拒付現金。王男隨即申請勞資仲裁,獲裁定資方須全額支付欠薪。公司對此仲裁結果不服,進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免除該筆工資的給付義務。法院審理後指出,本案爭點在於協議金額與以物抵薪條款的合法性。法官認為,清償協議具備公司章與負責人簽名,屬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資方事後反悔並不成立。此外,依據勞動法規明文規定,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嚴禁以實物等非貨幣形式替代。因此,以茶葉抵薪的條款因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判決資方敗訴。法官也特別提醒,雇主以物抵薪的作法,本質上是將營運成本及滯銷庫存轉嫁給員工,變相剝奪勞工對報酬的自由支配權,且實物價值易被高估,導致勞工權益嚴重受損。勞工若遇雇主強行以物品、禮券或代金券等變相抵扣薪水,應妥善保存勞動契約、薪資轉帳紀錄與對話紀錄等證據,及時向勞動局申訴或申請勞資仲裁,以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男「明知是假酒還買整箱」反告賣家求償 法院認定動機不單純!判決出爐
大陸部分電商平台上能看到賣場主打「買到假貨退一賠十」,這類文案同時也衍生許多買賣糾紛。河北一名劉姓男子在明知河南一名賣家販售的飛天茅台酒是「高仿」,仍執意花費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購買一箱共6瓶假酒;事後劉男竟告上法院,要求賣家賠錢。近日法院做出裁決,認定劉男屬於「知假買假」的牟利行為,因此僅酌情以2瓶貨款為基數支持十倍賠償,一審判決賣家須退還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貨款並賠償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糾紛源於家住河北的劉男與河南的宋姓賣家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結識,劉男最初詢問真酒價格為每瓶1700元(約新台弊7600元),嫌貴後便主動詢問是否有「性價比高一點的」;賣家隨即坦承「有高仿酒,6瓶6000元(約新台弊27000元),口感復刻95%以上」。雙方於2024年4月達成交易,貨物由貴州仁懷市發往河北。劉男收到酒後,卻傳訊息向賣家質問「酒喝著口感不對」、「這是假酒啊?」,藉此對賣家提告。法院審理期間,劉男的言詞漏洞百出,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劉男在庭上對於假酒的用途前後交代不一,先是聲稱要宴請客戶,隨後又改口是要請領導喝;他更主張自己喝了一、兩瓶後身體出現不適、睡了大半天,卻無法提出任何就醫或身體受損的相應證明。種種矛盾的陳述,加上劉男明知是假酒卻整箱購買的舉動,讓法院高度懷疑其動機不單純。法官審酌後指出,雙方在網路溝通時,賣家已明確告知該批飛天茅台為高仿品,且售價遠低於真品行情,劉男顯然是在「明知假酒」的情況下進行購買。法院強調,劉男的行為並非基於生活消費所需的普通消費者,其藉此索賠牟利的目的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懲罰性賠償應限制在「合理生活消費範圍」之內。臨潁縣人民法院最終於6月10日做出一審判決,法官認為,雖然賣家「知假賣假」確實不合規定,必須退還全額貨款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但針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法院決定縮減基數,酌定僅以2瓶貨款(約新台幣8900元)計算十倍賠償金額,因此判決賣家須賠償劉男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並駁回劉男的其他訴訟請求。◎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46歲男吃喜酒後猝逝 家屬怒告新人勸酒害死他!索賠170萬
小酌怡情,飲酒過量後果不堪設想!大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近日發生一名46歲趙姓男子參加好友婚宴後,疑飲酒過量返家後猝死。死者家屬認為主辦婚宴的新人曾兩度敬酒,此舉形同「強行勸酒」,憤而向新人提告並索賠人民幣38萬餘元(約新台幣170萬元)。不過,當地法院二審宣判,認定新人並無強迫飲酒行為且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駁回死者家屬上訴。根據陸媒《現代快報》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2024年1月10日,主辦喜宴的王姓與丁姓新人邀請包含趙男在內的親友齊聚飯店慶祝,席間新人曾先後兩次前往趙男所在的包廂向全體賓客集體敬酒,首次敬酒時趙男舉杯飲用白酒,第二次敬酒時則未飲用,且現場其餘賓客皆無出現強行勸酒的言行。婚宴於當日下午5時許結束後,新人還特別貼心地安排車輛,將趙男及其兒子一同安全送回住所。不料,當晚7時15分左右,趙男的兒子發現父親突然全身抽搐,隨即撥打急救電話並報案。雖然轄區派出所員警第一時間協助將其送往醫院搶救,但趙男仍不幸於當晚7時57分宣告不治,院方診斷死因為心因性猝死。而死者家屬隨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堅稱兩位新人是為了感謝趙男居中撮合兩人復婚,才會刻意安排敬酒,儘管形式上是包廂群體舉杯,但本質上屬於對趙男的勸酒,必須為此負起賠償責任。對此,一審法院審理後指出,新人是以設宴人身分向整個包廂的賓客集體敬酒,並非針對趙男個人進行單獨或強迫性的勸酒,且當時在場人員皆未察覺趙男身體有任何不適。此外,主辦方在宴席結束後已派人將趙男安全送返家中並交由家屬照料,充分盡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據當地的死亡醫學證明與司法鑑定意見,並無直接證據能證實趙男的死因與該場宴會或飲酒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駁回死者家屬的所有訴訟請求。死者家屬因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二審判決結果。二審法官支持原審見解,認為新人的一般社交敬酒行為並未逾越合理範疇,且事後處置合乎常理,死者家屬的主張缺乏法律與事實依據,最終裁定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定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34樓憑空消失?買預售屋苦等交房 他被告知「大樓只蓋到32層」傻眼
中國大陸陝西省西安市一名沈姓男子13年前購買預售屋,沒想到苦等多年後竟被告知,自己購買的樓層根本不存在。更離譜的是,在申請退款、仲裁勝訴及法院強制執行後,至今仍未拿回全部款項,事件近日再度引發關注。《華商報》報導,沈先生2013年在親友介紹下,購買位於西安市三橋街道賀家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加貝花園」的一戶住宅。根據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他購買的是12棟B單元34樓3401室,建築面積約88平方公尺,總價23.5萬餘元人民幣,並依約支付11.77萬元首付款。合同約定,開發商應於2015年5月前交屋。然而,建案工程進度一再延宕,直到2017年開發商才通知交屋,卻同時告知12號樓僅興建至32層,原本出售的33樓與34樓根本不存在。沈先生回憶,當時銷售人員曾提出退款或改購32樓房屋兩種方案,但因後續協調未果,最終只能申請退費。他指出,當時西安房價已明顯上漲,自己原本有意改購32樓房屋,未料數月後再度聯繫時,對方卻表示房源已售出。無奈之下只得申請退款,但開發商長期以資金困難為由拖延,多年來僅於2020年及2022年分別退還2萬元及5萬元人民幣,至今仍有大筆款項未返還。為追討欠款,沈先生於2022年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返還剩餘首付款、利息及違約金,總計逾12萬元人民幣。同年6月,在仲裁庭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開發商承諾於當月28日前支付7萬4785元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須額外支付違約金4萬7056元。不過,該調解結果最終未獲履行。沈先生隨後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調查發現,被執行公司名下無銀行存款、房產、車輛或有價證券等可供執行財產,因此依法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並凍結帳戶,但由於未查獲可供執行資產,最終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對此,曾代表公司參與仲裁的李姓代理人表示,公司目前經營困難,正準備出售一塊尚未開發的土地籌措資金,希望屆時能解決相關債務問題。他透露,當年12號樓原規劃興建34層,但施工至32層後因規劃及手續問題遭要求停建,受影響的購屋者不只沈先生一人。更令人疑惑的是,現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先生受訪時卻稱,「加貝花園」實際並非由該公司開發,而是其他業者借用公司資質進行開發,自己對當年的情況並不清楚。由於購房合同上蓋有該公司公章及前任法定代表人印章,相關說法也讓外界對建案開發主體產生更多疑問。截至目前,沈先生追討房款已超過10年,儘管歷經仲裁與法院程序,仍未能拿回全部款項。事件後續如何發展,以及相關責任究竟由誰承擔,仍有待當地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
越南宣布特赦近萬名囚犯 包含63位外國籍人士
越南國家主席5月30日在首都河內舉行的記者會上宣布,當局已批准對9,950名符合資格的在監服刑人員實施特赦,並將於6月1日正式生效,適用對象為已改過自新並完全符合特赦法律條件的服刑人員。綜合外媒報導,該活動由越南主席府辦公室、公安部、外交部以及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組織。在記者會上,公安部副部長、上將黎文線強調,整個篩選過程公開、透明、客觀、準確,並嚴格遵守既定程序。所有建議特赦的案件在提交總統審議和決定前,均獲得特赦諮詢委員會成員的高度認可。越南主席府辦公室副主任艮廷才則表示,此次特赦是1項具有重大政治、法律與人道意義的重要事件,也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生動體現。他指出,過去的特赦計畫已取得積極成果,大多數受惠者成功重建生活、遵守法律並成為具有生產力的公民。這些成果顯示了監獄改造與再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同時也增強了社會對越南法律體系人道價值的信心。艮廷才補充,2026年特赦具有特殊意義,因為國家正開始落實越南共產黨14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並為快速且永續發展奠定基礎。該計畫同時傳達一個訊息:只要真誠努力改正錯誤的人,都將獲得重新開始的機會。黎文線也指出,在獲得特赦的9,950名服刑人員中,有133人涉及由「中央防治腐敗、浪費與消極現象指導委員會」監管的案件。此外,整個特赦名單中亦包含63名外國籍人士,其中男性56人,女性7人,國籍各不相同。
少林寺前住持釋永信涉貪13億當庭認罪 被判24年放棄上訴
中國河南少林寺的前住持釋永信(本名劉應成),去(2025)年7月遭爆涉嫌挪用資金、侵占寺產,以及收賄、行賄,涉案總金額高達人民幣2.8億元(約新台幣13億元)。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今(29)日一審宣判,認定被告犯下多項罪,數罪並罰,重判有期徒刑24年,及罰金人民幣350萬元(約新台幣1620萬元)。據悉,被告當庭表示認罪,並明確表達服從判決、放棄上訴。根據《央視新聞》報導,法院判決指出,現年60歲的劉應成自1990年代起便在少林寺擔任要職,在其漫長的掌權生涯中,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斂財。調查發現,劉應成在2003年至2025年間,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侵佔內部資產高達人民幣1.31億餘元(約新台幣5.9億元);同時在2012年至2022年間,私自挪用公款人民幣1.51億餘元(約新台幣6.8億元)歸個人使用,且超過3個月未還。除了侵佔與挪用寺廟資產外,法官審理時還發現劉應成涉及嚴重的賄賂弊案;自2006年起,他利用職權為特定業者在少林寺相關營建工程及周邊商業經營中開後門,藉此非法收受高達人民幣1163萬餘元(約新台幣5230萬元)的回扣與賄賂。不僅如此,為了替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他更在1995年至2022年的20多年間,陸續向當地政府公務人員行賄,總計送出人民幣567萬餘元(約新台幣2550萬元)的財物。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嚴厲譴責,被告劉應成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涉案金額極其巨大,且犯罪行為持續時間橫跨數十年,不僅對宗教界與社會風氣造成惡劣影響,危害後果更是深遠,依法必須予以嚴懲。不過,法官也審酌劉應成在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且在審判過程中展現悔意,因此依據其犯罪事實與社會危害程度,判處24年有期徒刑,併罰人民幣350萬元(約新台幣1620萬元)。事實上,法院在25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當時檢方出示了大量的帳目與人證,劉應成及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進行了質證與充分辯論,劉應成當時已當庭認罪悔過,更在庭上強調會服從判決、不上訴。
諧音設局!「50一棵」切片後「50一克」 翁拒買天價鹿茸遭一腳踹翻
大陸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檢察院近日通報一起專門鎖定老年人的「假鹿茸」強迫交易案。犯罪集團以廉價馬鹿茸冒充高價梅花鹿鹿茸,透過話術誤導、暴力威脅等方式,逼迫老人高價購買。警方調查發現,該集團橫跨全中國14個省市,共有100多名老人受害,涉案金額超過90萬元人民幣。央視報導,案件發生於南京浦口區一處早市。當天清晨6時許,一名男子在市場兜售鹿茸,宣稱具有「強腰壯腎」等功效。被害人周大爺聽聞後動心,對方稱「50塊錢一棵」,他誤以為整根鹿茸只要50元,便決定購買。沒想到,攤販隨即將他帶往偏僻處切片,待切到一半時,卻突然拿出價目表,改口稱是「50元一克」。周大爺表示,當下察覺不對勁想拒買,卻遭對方威脅毆打,甚至被一腳踹倒在地。依照「50元一克」計算,一根鹿茸價格竟高達6000多元。由於擔心遭到報復,不少老人最後只能被迫返家拿錢,甚至直接被帶往銀行提款。警方調查後發現,嫌犯販售的所謂「高級鹿茸」,其實並非昂貴的梅花鹿鹿茸,而是成本極低的馬鹿茸。檢方指出,犯罪集團對外聲稱販售梅花鹿鹿茸,售價每克30至150元不等,但實際上進貨價格僅每克約1元。大陸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檢察院近日通報一起專門鎖定老年人的「假鹿茸」強迫交易案。(圖/翻攝自央視)辦案檢察官安媛媛表示,嫌犯利用「一棵50元」與「一克50元」的諧音陷阱混淆視聽,再搭配假顧客在旁助攻,故意吹捧鹿茸功效,誘導老人誤以為便宜划算。等到商品切片後,再突然改口計價,讓老人進退兩難。警方指出,犯罪集團通常3至4人一組行動,由核心成員擔任攤主負責叫賣與切貨,年長成員則假扮顧客幫忙砍價、營造搶購氣氛,新進成員則負責望風,一旦發現警方或城管巡查便立即通風報信。辦案人員進一步追查後發現,南京落網的5名嫌犯背後,還隱藏一個遍布14省市、共28人的大型犯罪集團。警方後續陸續在海南、河北、吉林等地逮捕其餘23名成員。檢方指出,部分嫌犯本身就有犯罪前科,也有人是透過同鄉介紹或勞務市場招募加入,只因「聽說很好賺」便投入其中。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主嫌欒某等人利用暴力與威脅方式,強迫老年人高價購買假鹿茸,已構成強迫交易罪。主嫌欒某遭判處有期徒刑5年8個月,併科罰金19萬元人民幣,其餘27名被告則分別被判處4年至拘役5個月不等刑期,並處不同金額罰款。
砸4百萬當「榜一大哥」!熱戀女主播3年只聽過聲音 癡情男崩潰提告
大陸湖北省武漢市一名單身男子沉迷交友平台的女主播,3年間豪砸近400萬元人民幣打賞、轉帳示愛,甚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未料對方不僅始終拒絕見面,最後還突然失聯。男子事後發現,女主播根本不是「單身美女」,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女主播利用單身人設與曖昧互動誘導高額打賞,違反公序良俗,判決須返還109萬餘元,二審維持原判。《陜西都市快報》報導,劉先生是一名單身男子,2020年下載一款交友APP後,偶然進入女主播「寶兒」的語音直播間。平台宣傳寶兒為「單身美女」,雖然劉先生從未見過對方長相,但很快被她的聲音吸引,雙方之後互加微信,長期透過語音與文字聊天。隨著互動越來越頻繁,劉先生逐漸對寶兒產生感情,開始以「老婆」、「寶寶」等親密稱呼相待;女方也回應稱他為「老公」。劉先生曾多次表明,希望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寶兒始終態度曖昧。她一方面表示「現在不想結婚」,另一方面又稱「可以做情侶間所有事情」,甚至在男方提出分手時挽留,表示「捨不得分開,可以見面」,卻始終沒有真正赴約。在雙方曖昧拉扯期間,寶兒多次暗示劉先生替直播間衝人氣、刷禮物,甚至向他借錢。2020年至2023年間,劉先生累計在平台充值超過390萬元人民幣,長期穩坐直播間「榜一大哥」。此外,他還私下多次轉帳「520」、「1314」等具有愛情寓意的金額,累積超過7萬元人民幣。直到2023年,劉先生開始懷疑寶兒的真實身分,未料才剛提出質疑,就遭對方全面封鎖。他之後輾轉得知,寶兒其實並非單身,疑似早已有家庭。劉先生回想,寶兒曾將某名男子介紹為「親哥哥」,如今懷疑對方其實是其伴侶,才導致她始終拒絕見面。認為自己遭到欺騙的劉先生,隨後將女主播與平台公司一併告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要求返還全部充值與轉帳款項。然而直到庭審結束,劉先生始終未見過寶兒本人,對方也未出庭。庭審中,寶兒的代理人辯稱,雙方只是普通朋友,「老公、老婆」只是親密稱呼,並未承諾以結婚為目的交往,因此不構成欺詐,劉先生的打賞屬正常網路消費。平台公司則表示,已履行監管義務,主播私下情感糾紛與平台無關。法院審理後認為,平台已依規提供直播服務並建立監管機制,無須承擔退款責任;但寶兒刻意隱瞞非單身事實,利用曖昧互動與「單身人設」誘導高額打賞,行為有違公序良俗,因此相關打賞行為部分無效。不過,法院也指出,劉先生作為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直播平台屬虛擬消費,仍過度投入情感,自身亦有疏失,因此須自行承擔部分損失。至於雙方私下轉帳,由於多為「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義的金額,且雙方曾互有回贈,法院認定屬戀愛期間互贈行為,不予撤銷。最終,法院綜合平台分潤比例、實際收益及雙方過錯程度後,判決寶兒返還劉先生109萬餘元,其餘求償則遭駁回。
昔日10分鐘賣500萬桶!自嗨鍋申請破產 爆紅神話殞落
曾風靡一時、號稱讓半個大陸演藝圈都為其代言的網紅即食品牌「自嗨鍋」,今年2月傳出站在破產邊緣,日前因不堪龐大負債,由所屬公司「杭州金羚羊」正式向法院聲請破產。據最新裁定顯示,該公司目前被執行金額已超過人民幣1.4億元(約新台幣6.3億元),法院要求所有債權人必須於明(7)日前完成債權申報。綜合陸媒報導,早在2024年杭州金羚羊被爆出拖欠分眾傳媒1125萬元的廣告款,遭強制執行;而去(2025)年11月,杭州金羚羊法定代表人蔡紅亮多次被列入高消費限制名單。有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及蔡紅亮名下累計已有12條歷史限制消費令。今年2月杭州金羚羊已傳出站在破產邊緣,在3月6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金羚羊破產清算申請,被執行金額已超過人民幣1.4億元(約新台幣6.3億元),破產清算裁定確定,債權人必須在5月7日前完成債權申報。據悉,「自嗨鍋」由知名零食品牌「百草味」創辦人蔡紅亮於2018年推出,憑藉著強大的行銷攻勢,找來許多藝人代言,曾創下在短短10分鐘內銷售500萬桶的驚人紀錄,並在3年內完成5輪融資,吸引無數投資者目光。然而,亮眼數據背後隱藏著嚴重的經營結構失衡,該品牌行銷費用曾佔總支出的4成以上,研發投入卻微乎其微,不足1.3%,這種「重行銷、輕研發」的模式為日後的崩盤埋下伏筆。除了經營模式畸形,產品定位與現實生活場景的脫節也是致命傷。自嗨鍋最初主打「戶外旅遊」與「應急餐飲」,但卻面臨實務上的重重阻礙。有資深登山客指出,加熱包因安全疑慮被禁止帶上高鐵與飛機,且戶外水源取得不易,加上餐盒體積龐大、餐後垃圾難以處理,讓許多戶外玩家寧可選擇壓縮餅乾或堅果,而非自嗨鍋。在消費者端的反饋更揭示了品牌難以維持的高昂成本,自嗨鍋單價高,但內容物分量與CP值卻遭到質疑,不少上班族反映,雖然初期因新鮮感嘗試,但「幾片薄肉」的體驗顯然不敵外送平台的多樣化選擇。有數據顯示,自嗨鍋的復購率長期低於15%,與傳統泡麵約65%的穩定回購率相比,差距懸殊,顯示其產品缺乏長期的市場競爭力。目前杭州與廣州等多地的便利商店已難找到自嗨鍋,外送平台也陸續下架相關產品。雖然淘寶旗艦店目前仍維持運作,但隨著公司宣告破產,不確定還會營業多久時間。
開輔助駕駛跑高速化妝、吃飯 女司機辯「心裡在開車」:它開得比我好
大陸浙江省溫州市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近日接獲民眾檢舉,指一名女性駕駛人在社交平台發布多段行車影片,畫面中她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卻雙手離開方向盤,甚至出現進食、隨音樂擺動雙手及化妝等行為,引發安全疑慮。面對警方詢問,當事人竟辯稱「作為女司機,我覺得它開得比我好」等語,令人傻眼。央視報導,交警接獲檢舉後循線追查,發現該駕駛人在其社交帳號中多次上傳類似影片,顯示她長時間在車輛行進中未專注駕駛,對道路交通安全構成嚴重隱患。經進一步比對,高速交警迅速鎖定違法車輛及林姓女駕駛人身分,並通知其到案接受調查與處理。女子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開啟輔助駕駛功能,卻雙手離開方向盤,甚至出現進食、隨音樂擺動雙手及化妝等行為。(圖/翻攝自央視)面對警方詢問,林某辯稱「作為女司機,我覺得它開得比我好」,甚至說即使自己分心處理其他事情,「心裡還會想著我在開車的」等語,讓交警相當傻眼。警方表示,林女的行為已違反交通安全規定,最終依法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200元(約新台幣926元),並記違規扣點3分。報導指出,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先前曾發布指導性案例,明確指出車載輔助駕駛系統僅為輔助工具,無法取代駕駛人主體責任,即使啟用相關功能,駕駛人仍須全程掌控車輛並確保行車安全,不得有任何分心或危險操作行為。
撿到手機「隨手丟草叢」慘了 法院判賠2.7萬:妥善保管失物屬法定義務
中國大陸河南省鄭州市近日發生一起拾得遺失物糾紛案件,引發社會關注。當地一名女子撿到他人遺失手機後,因無法解鎖竟將手機隨手丟棄,最終導致物品無法尋回。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判決該女子需賠償失主經濟損失人民幣6000元(約新台幣2.7萬元),並強調拾得遺失物後妥善保管屬於法定義務,而非僅是道德選擇。據了解,失主小傑(化名)為一名高三體育生。去年7月,其母親花費人民幣7700餘元(約新台幣3.5萬元)為其購置手機,用於日常聯絡及訓練安排。今年3月,小傑在夜間騎車時不慎遺失手機,隨即撥打電話卻發現已關機,情急之下報警求助。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很快鎖定撿拾手機的元姓女子。根據派出所記錄,元女起初承認撿到手機,但表示因手機設有密碼無法開啟,便將其丟入路邊草叢。由於該處屬監控死角,警方多次搜尋仍未能找回手機。手機遺失不僅造成小傑財產損失,也影響其備考安排,包含訓練計畫與體測預約資訊無法取得,甚至導致考試延期,承受不小壓力。事後,小傑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包括手機價值及相關損失共計人民幣9000元(約新台幣4.1萬元)。庭審過程中,元女改口稱當時手機發燙、電池疑似膨脹,擔心發生危險才丟棄,但未能提出相關證據,且說法與警方紀錄不符,未被法院採信。法院審理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負返還及妥善保管義務,不得任意丟棄或毀損。考量手機已無法尋回,法院依電子產品折舊原則,認定其當時價值約6000元,並駁回小傑主張的間接損失,最終判決元某賠償6000元。承審法官表示,本案凸顯部分民眾對法律義務認知不足。拾得他人物品後,應主動聯繫失主或交由警方處理,而非自行處置。法院也藉此提醒社會大眾,「拾金不昧」不僅是傳統美德,更是法律明文規範的責任。
父留500萬遺產兒拿錄音遺囑想霸佔 6姊妹怒告!法院判決曝
有些家庭在分遺產時,最慘可能鬧上法院!大陸福建漳平市發生一起遺產繼承糾紛,一名老翁與妻子育有6女1子,他生前留下一段錄音,聲稱要將遺產約10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0萬元)贈與孫女,氣得6姊妹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認為,該錄音遺囑無效,遺產須按法定繼承順位分配給7名子女,全案定讞。根據陸媒《陝視新聞》報導,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判決文件顯示,一名老翁與妻子婚後育有6女1子,夫妻倆晚年把自建房屋出售,獲得房款約人民幣109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兩人相繼過世後,6名姊妹主張將父母遺產均分給7名手足,但老翁兒子卻拿出一段錄音檔,堅稱父親生前指定把錢交給孫女繼承,拒絕與姊妹平分,因此姊妹們決定交給法院判定。經法院調查發現,該段錄音內容並未能清楚展現老翁具有明確的「立遺囑」意思,且錄音現場並無2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法官指出,據當地《民法典》規定,錄音錄像遺囑必須具備嚴格的法定形式,否則無法產生法律效力。由於該錄音證據程序不合法,法院判定該錄音不具備遺囑效力,該筆賣房款應被列為老翁夫妻共同遺產,回歸法定繼承程序。在分配比例上,法院展現了對弱勢與照顧者的關照。判決結果顯示,患有小兒麻痺症的其中一名女兒獲分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以保障其未來生活;獨子獲分23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而在父母生前承擔主要照顧責任的一名女兒獲分16萬元(約新台幣73.7萬元);其餘四名女兒則各獲得10萬元(約新台幣46萬元)。法院強調,遺產分配除考量血緣外,亦應審酌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程度與身體健康狀況。儘管老翁兒子事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並申請再審,但均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醉男找代駕回家疑遭丟半路 隔日被發現死在車內!家屬崩潰
喝酒不開車,有越來越多人會找代駕,但大陸不久前發生一起因代駕糾紛的憾事,河南一名龐姓男子在聚會大量飲酒後預約代駕,對方卻只把他送到半路,將龐男留在車內;豈料,隔日凌晨龐男被發現死在車內,家屬難以接受,怒告2名代駕人員索賠。經當地法院審理後,認定死者雖應負主要責任,但代駕人員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最終判處2人共計須賠償約人民幣5.7萬元(約新台幣25.7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河南方城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案件,2025年10月12日晚間龐男在聚會上飲用大量白酒,透過平台預約代駕回家。接單的崔姓代駕員帶著「徒弟」王男一同前往,並指派王男負責駕駛;當晚8時40分許,車輛抵達龐男居住地的村口,王男將不省人事的龐男留在車內,並於9時20分搭乘前來接應的崔男車輛離去繼續接單,留龐男獨自在村口。直到次日凌晨0時許,崔男與王男返回現場查看,才驚覺龐男在車內明顯失去生命跡象。龐男家屬對於代駕的行為害死他感到難以接受,認為代駕員明知客戶處於極度醉酒狀態,卻未將其平安送入家中,丟包半路,發現他失去生命跡象也未採取任何救助措施,明顯存在過失,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他們須共同賠償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經法官審理指出,王男與龐男之間已形成事實上的代駕服務合約關係,依據行業習慣,代駕應安全將客戶與車輛送達約定地點。然而,王男在執行服務時未盡到「附隨保障義務」,未妥善安置處於危險狀態的醉酒客戶,導致死亡結果發生,應負一定責任;而崔男身為接單人與指派者,視為共同代駕人,亦難辭其咎。法院最終認定,龐男作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飲酒過量導致自身陷入風險,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經核算家屬損失總額約人民幣95.8萬元(約新台幣431萬元)後,裁定由王男承擔4%責任、崔男承擔2%責任,分別判賠人民幣3.8萬元(約新台幣17.1萬元)及1.9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結婚登記當日才知「女友患精神分裂」 女方家人拒還27萬聘金
大陸海南一起婚約糾紛案近日宣判,引發關注。據案情指出,原告楊某與被告吳某曼經人介紹相識並發展為戀愛關係,雙方及家人於2025年4月19日協商結婚事宜,楊某當場支付彩禮人民幣5.8萬元(約新台幣27萬元),並簽訂婚約書,約定於同年5月16日辦理結婚登記。然而,到了約定登記當天,楊某卻被告知吳某曼患有精神分裂症,需由監護人陪同並同意方可辦理婚姻登記。楊某認為,對方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已影響婚姻決定,遂提出解除婚約並要求返還彩禮。事後雙方就退款問題進行協商,但吳某曼家人表示,彩禮款項已用於購買金飾及電動車,拒絕全額返還,最終楊某訴至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基於婚姻目的給付的彩禮,在法律性質上屬於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本案中,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未依習俗舉行婚禮,且已達成解除婚約的合意,因此彩禮所附條件已經成就,依法應予返還。此外,被告吳某曼未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最終,萬寧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吳某卿、吳某曼及紀某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向原告楊某返還彩禮人民幣5.8萬元。該案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婚約誠信及彩禮糾紛處理的討論。
清明祭祖才發現母墳消失!兄妹崩潰報警 真相竟是鄰「整座搬走」
清明節有許多民眾動身掃墓,大陸廣州卻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對曾姓兄妹前往祭拜已故母親才發現墳不見了;曾氏兄妹報警後,才知道母親的墳墓遭一名張姓男子(化名)在修繕自家祖墳時,擅自遷移他們母親的墳墓。對此,曾氏兄妹憤而告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須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計人民幣2.8萬元(約新台幣12.6萬元),全案現已定讞。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一起案件,有一對曾姓兄妹於某年清明掃墓時,赫然發現母親的墳墓消失無蹤。報警後並由村委會到現場勘查後確認,原址已被鄰居張姓男子親人的墓地侵占,而他們母親的遺骨則被對方擅自移至他處。曾家多次要求將墓地恢復原狀,卻遭張男拒絕,曾氏兄妹只好轉向法院求償,要求張男支付墳墓損壞、重新安置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面對控訴,張男辯稱其在修繕自家祖墳時,發現鄰近有一座墓穴,有詢問村民卻無人知曉歸屬,才決定自行將該墓遷移至附近,並聲稱已妥善安置骨灰罈且修築磚牆圍護。然而,法院認為張男未經合法程序便擅動他人先人墳墓,行為已構成侵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必須賠償曾氏兄妹經濟損失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人民幣8000元(約新台幣3.6萬元)。法官指出,墳墓在法律上並非普通的「物」,它承載著後輩對先人的緬懷與人格寄託。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家屬對先人遺骨受損而產生的精神痛苦,法律應給予救濟與保障。法官藉此提醒大眾,墓地具備特殊的人格利益與精神價值,任何擅自遷移、破壞或侵占的行為,即便聲稱「不知情」或「無惡意」,仍需承擔法律責任。
妻試管前4次未果第5次成功! 他卻外面生子同年當爸兩次判重婚
感情與生育壓力交織,最終仍觸及法律紅線。在海南海口,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因對方歷經多次試管嬰兒療程仍未懷孕,期間卻與婚外女子發展關係並另組家庭,甚至在妻子第5次試管成功懷孕的同一年,與情人及妻子各自生下一名子女,形成雙重家庭。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構成重婚罪。根據《南海網》《南國都市報》與《紅星新聞》報導,李姓男子於2003年與顏姓女子結婚。婚後因妻子遲遲未能懷孕,兩人多次前往醫院接受試管嬰兒治療,但前4次均未成功。2011年,李男結識女子李某某,雙方逐漸發展為戀人關係並發生性行為。2012年初,李某某懷孕;幾乎同一時間,顏女在第5次試管療程後成功受孕。面對雙方同時懷孕的情況,李男向妻子坦承婚外關係,並表示希望與李某某共同生活,夫妻關係因此出現重大裂痕。同年10月,李某某產下一子;同年12月,顏女產下一女。李某某生產後,李男搬至其住處長期居住,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僅偶爾返回原配住處探望女兒,實質上同時維持兩個家庭。直到2024年9月,李男與顏女辦理離婚。雙方在協議離婚期間,顏女向公安機關報案,指控李男重婚。警方傳喚後,李男到案並如實供述相關行為。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李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生育子女,已違反一夫一妻制度,構成重婚罪,且犯罪事實明確、證據充分。不過,法院考量李男具自首情節,且到案後坦承犯行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與從寬處理。最終依其犯罪性質與社會危害程度,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法院指出,根據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定婚姻制度採一夫一妻制,《刑法》亦規定重婚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官提醒,婚姻不僅是情感關係,更是受法律保障的制度安排,當事人應恪守忠誠義務。任何破壞婚姻家庭關係的行為,均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中國「兩會」定調今年GDP目標4.5%至5%!推動經濟再平衡
中國「兩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今(5日)將2026年的經濟成長目標設定在4.5%至5%之間,略為下調去年成功實現的5%增速,以抑制工業產能過剩並推動經濟再平衡。中國同時公布第15個「5年規劃」,並如外界普遍預期,承諾加碼投資創新、高科技產業與科學研究,並提出將使家庭消費占經濟產出的比重「顯著」提高。綜合外媒報導,中國今公佈了「十五五」規劃(2026至2030年)的主要目標,旨在將GDP增長保持在「合理範圍內」,並為2035年人均收入比2020年翻倍的目標奠定基礎,使中國躋身中等已開發國家行列。據悉,2020年,中國人均GDP約為10,504美元。該藍圖同時維持研發支出每年7%的成長目標,確保創新動能與上個周期同樣強勁。為因應社會和環境挑戰,該計劃亦引入了7項關注民生的指標,包括就業、醫療保健以及對兒童和老年人的支持。該計畫還要求將單位GDP的碳排放強度降低17%,以推動綠色轉型。這些承諾顯示,北京方面擔憂疲弱的內需使這個全球第2大經濟體過度依賴出口作為成長動力;然而,在與華盛頓及其盟友競爭日益升溫之際,北京也無意放棄升級龐大工業體系的努力,因為這套體系為其在供應鏈上抗衡美國及其盟友,提供了槓桿優勢。經濟學家指出,較低的成長目標可為北京推行改革提供更大彈性,例如削減工業產能過剩;但他們也提醒,這一轉變並不意味著中國將放棄以生產為導向的成長模式。德國及歐洲最大專門研究中國的智庫「墨卡托中國研究所」(Mercator Institute for China Studies,MERICS)分析師形容,對消費者的承諾「流於空洞」,認為在大國競爭加劇的背景下,領導層相信對關鍵產業提供廣泛支持更符合國家利益。MERICS分析師在全國人大會議前發布的1份報告中寫道:「在岌岌可危的平衡之下,中國的經濟政策將持續系統性地偏向企業而非家庭。北京將以緩慢步調推動社會福利擴張,同時透過慷慨補貼與稅收優惠來推動產業成長與升級。」在刺激政策方面,中國計畫將預算赤字設定為國內生產毛額(GDP)的4.0%,與去年相近。中央政府的專項債發行額度維持在1.3兆元人民幣,地方政府則維持在4.4兆元人民幣。中國承諾每人每月最低養老金提高20元人民幣,並將對農村無業人口的基本醫療保險補貼提高24元人民幣。官方亦表示,將增加教育支出、補貼托育服務,並改革公立醫院體系。澳洲最大的銀行及多元化金融服務集團之一「麥格理集團」(Macquarie Group)首席中國經濟學家胡偉俊(Larry Hu)預期,財政政策工具將根據未來數月經濟表現彈性調整,「若出口持續強勁,官方可能容忍國內消費疲弱;反之,若出口走弱,他們將加大國內刺激力度,以捍衛GDP目標。」中國前央行顧問劉世錦今年1月則在1場金融論壇上警告,中國去年創紀錄的1.2兆美元貿易順差,不僅反映製造業競爭力提升,也凸顯國內消費疲弱。他補充,中國必須從長期依賴投資與出口的模式,轉向以創新與消費為主要驅動力的發展模式。劉世錦分析,儘管製造業仍可進一步升級,但這並不意味著其在經濟中的比重不應下降,「中國當前消費不足與一系列制度性與結構性因素密切相關,短期內完全解決這些問題並不現實。然而,若對此置之不理,也絕非選項。」去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1項關鍵裁決亦為改革難度提供了警示,該裁定直指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屬違法行為。理論上,此舉將透過福利體系,促成資金由企業向勞工的長期轉移。然而,在內需疲弱、關稅壓力、高負債以及由產能過剩引發的價格戰等多重壓力下,許多企業對該裁決的回應方式多以減少自身負擔為主,部分甚至透過降低薪資來對沖成本。裁決執行成效的參差不齊,也使許多經濟學家對中國推動經濟再平衡的決心感到悲觀,法國外貿銀行(Natixis)亞太區首席經濟學家加西亞埃雷羅(Alicia Garcia-Herrero)指出:「這凸顯了北京在結構性改革中面臨的核心張力。」
男子與親戚打牌「5個月輸780萬」 警一查他衰遭設局
春節期間與家人、親友同聚,不少人會上牌桌「小賭怡情」,但卻有家庭發生詐騙案。大陸湖南一名唐姓男子被周姓親戚設局一起打牌,5個月內慘輸掉約人民幣175.12萬元(約新台幣780萬元)。唐男氣得向周男提告,當地法院認定周男等人已構成詐欺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併科罰金。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親戚間的詐欺案件,判決指出,一名唐姓男子在領取徵收補償款後,遭周姓親戚設局引誘參與「鬥牛」賭局,短短5個月內被對方以合謀作弊手段騙走高達175.1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80萬元)。判決指出,主嫌周男聯合同夥設下圈套,在牌局中透過洗牌、標記等手法暗中控制輸贏,還找人以偷看牌、換牌等出千方式配合。周男一群人為了讓唐男深陷其中,還招募多名「氣氛組」成員在旁敲邊鼓,藉由切牌、抬高押注等方式刺激唐男加大賭資,使其防不勝防。經調查發現,周男在5個月內策畫5場賭局,從唐男身上騙走約人民幣175.12萬元(約新台幣78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周男等人並非單純賭博,而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使用欺詐手段人為控制賭局結果,導致被害人財物重大損失,其行為與一般博弈性質不同,已觸犯詐欺罪,故依法嚴懲。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2年不等,並科處罰金。針對此案,法官特別提醒,民眾春節期間與親友相聚雖常有牌桌娛樂,但務必警惕異常的高額牌局,尤其應避免參與背景陌生或組成可疑的賭桌,且涉及金錢往來時應保持理性。法庭強調,不法分子常利用「熟人關係」放下戒心,民眾應保護好自身財產安全,切勿因為一時興起而落入傾家蕩產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