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 大陸 法院 判決 離婚 賠償
芝琳是你?吃完消夜「整桌人毒品檢測陽性」 真相曝光全嚇壞
中國湖南發生一起離譜的食安案件!一名李姓男子與親友在一家餐廳吃完燒烤、滷味消夜後,沒想到同行多人竟全部驗出「嗎啡陽性」,起初還以為是檢測出錯,然而,多次複檢後結果卻完全沒有改變。警方循線調查發現問題出在「飲食」,據了解,店家為讓餐點更加美味、增加營收,涉嫌在滷味及燒烤調味料中偷偷添加罌粟等毒物。根據新化縣人民檢察院公布的案件內容,2025年8月28日凌晨李男與親友前往張姓男子經營的餐廳用餐,一行人當天並未接觸或吸食毒品,除了李男過去曾有吸毒紀錄、目前已戒毒外,其餘同行者都沒有涉毒紀錄。李男餐後前往公家單位接受例行性毒品檢測時,沒想到不只自己被驗出嗎啡陽性,就連同行親友也全部中招,眾人原本懷疑是檢測試紙出包,但經過多次複檢,結果仍呈陽性。相關人員進一步追查眾人當天的共同接觸史後,將矛頭指向飲食方面,李男等人隨即報警。警方獲報後前往店內搜索,查扣食品原料、滷汁及燒烤調味粉等物品送驗,結果在滷汁和調味粉中均驗出嗎啡、罌粟鹼等禁止添加於食品的成分。調查指出張男坦承為提升餐點風味、增加營收,從2025年7月起便在滷味、燒烤製作過程中私自添加罌粟等違法添加物,直到8月28日遭查獲為止,相關食品累計銷售金額達人民幣2500元(約新台幣1萬2千元)。案發後張男向李男等人道歉並支付民事賠償,由於張男在營業期間還曾將相關食品販售給其他不特定的消費者,受影響的公共利益並未因個別和解獲得補償,因此檢方另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新化縣人民法院今年3月23日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要求他支付銷售金額10倍、共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2萬元)的公益懲罰性賠償金,並須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刊登道歉聲明。◎《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男抓包妻偷轉千萬共同財產 驗DNA更崩潰!養了22年子女非親生
大陸廣東一名萬姓男子結婚多年,與張姓妻子育有一對兒女,不久前發現妻子悄悄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金額甚至多達1400萬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最令萬男難過的是,私下透過DNA鑑定得知已成年的兒女都不是他親生的。對此,張女堅稱資金流向是為了生活與公司開銷,但針對兒女不是丈夫親生稱不便回應。據陸媒《封面新聞》報導,與家人在廣東深圳生活的萬姓男子指出,他與張姓妻子育有一名22歲的兒子及18歲的女兒,近年因發現異常,於去(2025)年兩度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DNA鑑定,結果均顯示雙方無血緣關係。另外,萬男檢視家庭財務紀錄,才知道妻子自2017年起透過頻繁提現與轉帳等方式,累積轉出逾1400萬元(約新台幣6300萬元),懷疑女方蓄意轉移共同財產。面對丈夫的嚴厲指控,張女澄清,相關銀行帳戶長期用於丈夫公司營運資金週轉與日常開銷,絕非私自轉移財產;張女也坦承先前曾出售一處房產,扣除貸款後剩餘的200萬元(約新台幣950萬元)目前確實由她保管,主因是考慮到個人生活保障才未交付給丈夫;至於子女的血緣爭議,張女士則稱「不便回應」。這起婚姻訴訟已進入法律程序,由於近年萬男的公司經營狀況不佳,目前公司總資產與房產合計不足千萬元,萬男無奈表示,他同意離婚並進行財產分割,但主張必須追溯並追回妻子先前隱匿的資產一併分配,同時要求妻子賠償多年的養育費用,並已計畫在庭審現場正式向法院提出親子鑑定申請。此案預計於9月29日在深圳市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屆時法院將針對財產流向與相關爭議進行審查與裁決。
用AI選母下葬「黃道吉日」!辦完喪事親戚出車禍 男子怒開告
人工智慧(AI)應用日益普及,但若過度依賴AI進行重大決定,恐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大陸浙江省嘉善縣近日發生一起令人罕見的法律訴訟,一名男子因母親過世,選擇透過AI軟體「豆包」來選取安葬的「黄道吉日」,不料喪事辦完後親戚遭遇嚴重車禍,家人將責任歸咎於下葬日期不吉利,該男子隨後怒將「豆包」開發公司告上法庭,甚至訴狀也是由該AI軟體協助編寫。根據《極目新聞》報導,老家位於江蘇沭陽的史姓男子,目前居住於浙江嘉善。今年4月17日,史男的母親因突發疾病不幸離世,家中五個兄弟姊妹隨即商討母親的後事處理方式。史男表示,當地傳統習俗通常是過世後第3天下葬,哥哥原先提議在4月20日下葬(即第4天),讓他覺得時間不對。由於平時非常依賴「豆包」這款AI軟體,認為它「什麼都懂」,史男便向「豆包」諮詢母親下葬的最佳日期,軟體隨即推薦了4月19日。史男認為解答非常有道理,便採納了該建議並著手安排。然而,在喪事各項細節準備就緒後,史男才意外發現4月19日在傳統曆法中並非真正的「黃道吉日」。但當時各項儀式與行程已定,難以再次變更。更糟的是,辦完喪事後不久,史男的親戚意外遭遇嚴重車禍受傷,家人因此紛紛埋怨下葬日期選擇不當,帶來了不祥之兆。面對家人的責怪與心中的不滿,史男向「豆包」軟體公司提出投訴,但在未獲得任何回應後,決定透過法律途徑維權。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史男後續甚至請「豆包」為他撰寫起訴狀,「豆包」不僅產出訴狀,還一步步指導他如何遞狀與進行訴訟。史男主張,軟體公司對此應承擔責任,其訴求為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相關損失。目前,該起案件已由嘉善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不過,對於史男的訴訟,法律專業人士普遍持保留態度。律師分析指出,這類維權訴訟難度極高,原告必須舉證證明AI軟體服務提供者存在明確的過錯行為,且該過錯與原告所遭受的實際損害之間具備直接的因果關係,僅僅證明AI提供了錯誤解答並不足以構成賠償要件。此外,「豆包」軟體的使用者協議中已明確聲明,系統生成之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本身任何專業建議;凡涉及重大影響之情事,使用者應諮詢專業人士,據此操作所產生之風險與責任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擔。此案也再次為公眾敲響警鐘,科技工具固然方便,但在面對傳統習俗或重大人生決定時,仍需保持理性與獨立思考。
無配偶子女、兄弟姊妹!獨居女死後爆「9親戚爭產大戰」 法院這樣判
沒有配偶、子女,連兄弟姊妹都沒有,留下的遺產該由誰繼承?中國大陸人民法院案例庫近日公布1起繼承糾紛案,被繼承人趙女過世後,因沒有法定繼承人,叔叔、姑姑、舅舅及姨媽等親屬均主張曾盡扶養、照顧義務,進而爭奪遺產。不過,法院最終判定,部分財產由親屬依比例繼承,房產則歸國家所有。判決指出,趙女於2022年6月1日去世,父母均早於她離世。趙女生前獨居北京市昌平區1處房屋,沒有配偶、子女及兄弟姊妹,留下的遺產包括房屋、銀行存款,以及2份人壽保險合同。趙女的5名叔叔、姑姑及4名舅舅、姨媽因遺產分配發生爭議,雙方均主張曾照顧趙女、盡到扶養義務,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要求繼承房屋並分割存款及保險利益;被告則主張相關財產應由雙方按照各自比例分配。法院調查發現,其中趙某和與被繼承人居住地較近,平時擔任計程車司機,曾多次開車載對方就醫,甚至在節日期間帶她出境旅遊,提供的幫助相對較多。其他親屬也曾協助就醫、節日探望及提供生活上的照顧。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9日判決,2份保險合同的權利義務由9名親屬共同繼承,其中趙某和取得20%,其餘8人各取得10%。銀行存款人民幣4222.92元中,趙某和繼承827.96元,其餘8人各分得424.37元;另有20.81元存款則由趙某和繼承。至於最具價值的房產,法院認定應歸國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管理。判決作出後,各方均未提起上訴,目前已正式生效。
2個月「流產8次」太離譜!她狂修圖領生育金 5次得手下場曝
只是滑到一段「流產也能領錢」的短影音,竟讓一次正常的生育保險申請,最後演變成連續造假詐領。大陸一名朱姓女子利用自己過去3次真實流產留下的就醫資料,以修圖軟體反覆竄改看診時間,短期內製造出8筆假的流產申請紀錄,其中5次成功騙得3萬多元人民幣,直到後續3次申請因資料太過相似、就醫情況不合常理才被攔下。案件曝光後,朱女不僅退還全部違法所得,也因詐欺罪遭法院判刑。朱女前5次造假均成功通過審核,累計騙取3萬多元人民幣生育保險基金。據《大河報》12日報導,朱女最初並非利用假資料領錢。她先前曾有過3次真實流產就醫紀錄,某次在短影音平台看到介紹「流產後可以線上申領生育保險基金」的影片後,便按照相關指引,以自己的真實醫療紀錄提出申請,依法取得應有的生育保險給付。沒想到正常申領的過程相當順利,卻讓朱女產生「來錢太方便」的想法。原本屬於自身權益的合法申請,自此開始變調,她決定利用手中既有的流產醫療資料,製造根本沒有發生過的新就醫紀錄繼續領錢。朱女的造假方式並不複雜。她拿出過去流產時留下的就醫紀錄拍照,再利用修圖軟體修改資料上的就診時間,讓舊紀錄看起來像是近期重新就醫,接著將修改完成的圖片上傳至生育保險申領平台。朱女後續又提出3次申請,因資料高度雷同、短期內就醫情況不合常理而遭識破。從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9日,朱女以這套方式接連偽造5次就診資料,而且5次全部成功通過審核,累計騙領生育保險基金3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2萬元。短時間內連續得手並沒有讓她收手。到了2026年1月23日起,朱女又故技重施,陸續製作假就醫資料再提出3次申請,這3筆申領金額合計約1.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如此密集的申領頻率很快引起審核單位注意。相關人員比對資料後發現,朱女短時間內多次申請生育保險基金,不僅提交的醫療文件高度雷同,內容呈現出的就醫情況也不符合常理,因此後續3筆申請全數遭到攔截,沒有再讓她拿到錢。也就是說,外界所稱的「2個月流產8次」,並非朱女真的在短時間內經歷8次流產,而是她將過去真實的醫療紀錄反覆修改日期,總計製造8次虛假申領紀錄,其中5次詐領成功,另外3次則在審核階段被識破。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單位察覺異常後報警處理,案件隨即遭到偵破。朱女到案後如實供述犯行,也將先前騙取的全部違法所得退繳。站上被告席後,朱女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坦言當時法律意識淡薄,只因一時糊塗才犯下錯誤,如今已經深刻意識到問題。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朱女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並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方式,多次騙取生育保險基金,且涉案金額達到「數額較大」程度,已構成詐欺罪。法院最終判處朱女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案件中的贓款則發還受害單位。承辦法官指出,這起案件的轉折就在於朱女的「僥倖心理」。她一開始拿自己的真實流產紀錄依法申領,本來是正常行使權益,卻因發現申領款項容易取得,逐漸從合法申請跨越到偽造資料騙取基金。法官也強調,生育保險基金並非網路平台發放的「紅包」,而是國家社會保險基金,也是保障勞工生育權益的重要資源。利用假資料從中取得款項,不能視為一般所謂的占便宜或「薅羊毛」,而是詐欺行為,必須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男子加油遭汽油噴濺「15分鐘後身體起火」慘變殘疾 業者沒提醒
加油注意!大陸上海一名陳姓男子去加油站加油,不料被汽油噴濺,工作人員目睹並未做任何提醒;但陳男離去後衣物上的汽油遭靜電引燃,導致他重度燒傷並終身殘疾。陳男向加油站提告,法院認定業者未盡安全管理責任,須承擔80%賠償責任,判業者賠償人民幣24.5萬元(約新台幣110萬元)。根據陸媒《新民晚報》報導,這起事故發生於上海市閔行區一處加油站,陳男在2025年3月前往加油,他回憶當時工作人員把油槍注入後突然離去,之後他見油槍跳停就自行操作,卻不慎遭汽油噴濺。隨後返回的工作人員既未阻止,也沒提醒有危險的可能,陳男便駕車離開。豈料,當陳男行駛約15分鐘後,下肢突然冒出大火。即便陳男被緊急送醫救治,他的下半身燒傷面積達32%,已處重度燒傷,歷經多次植皮手術並住院188天,這場意外最終仍導致他成為終身殘疾。而消防部門認定起火原因,應該是衣物靜電引燃汽油。陳男失去勞動能力,全家人的生活只能靠他年邁父母的微薄收入維持。事後陳男向加油站提告,經法院審理,加油站屬危險品經營企業,工作人員放任隱患發展,過錯程度高於陳男,一審判定須承擔80%責任,業者賠償人民幣24.5萬元(約新台幣110萬元)。業者不服判決上訴後,遭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全案維持原判確定。有專家表示,即使非乾燥冬季,陰雨天衣物摩擦仍可能產生靜電,若不小心沾染汽油務必第一時間清洗處理。
熱門劇變賣酒密碼!業者狂蹭連角色畫面都用 法院判賠2353萬
大陸熱門電視劇《狂飆》2023年播出後爆紅,劇中「高啟強」等角色跟著打開知名度,沒想到竟有酒商趁勢推出「狂飆」系列酒品,從酒瓶、外箱到宣傳廣告,都想辦法讓商品與電視劇扯上關係,甚至連劇中畫面、角色名稱都拿來用,導致部分消費者誤以為是官方聯名商品。這波搭熱門陸劇順風車的生意最後踢到鐵板,法院認定已構成不正當競爭,判兩家涉案公司停止相關行為、消除影響,並共同賠償5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53萬元)。《狂飆》故事圍繞刑警安欣與原本是魚販、後來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高啟強,描寫兩人橫跨20多年的正邪較量。電視劇播出後迅速累積人氣,除了高啟強等角色受到關注,「狂飆」這個劇名也跟著廣為人知。然而,握有《狂飆》全球智慧財產權的出品方之一,後來發現市面上冒出多款「狂飆」酒品,仔細追查後卻發現,這些酒根本沒有取得電視劇官方授權。法院調查發現,涉及這批酒品的一家管理公司及一家酒業公司,都是在《狂飆》熱播期間成立,之後找來一家啤酒公司代工,生產多款「狂飆」系列酒品上市販售。更引人注意的是,業者並非只有把酒取名叫「狂飆」。包括酒瓶、瓶貼、瓶蓋及外包裝箱,都把經過特殊設計的「狂飆」兩字放在顯眼位置,而且字體看起來與《狂飆》電視劇片頭使用的字樣高度相似。涉案酒業公司甚至直接把「狂飆」拿去登記成公司的名稱之一。商品推出後,業者又在線上直播、銷售及線下招商活動中,使用《狂飆》的劇中畫面,連「高啟強」等角色名稱都成了宣傳素材。從酒名、包裝字體一路到角色和電視劇畫面,整套行銷方式不斷把商品與《狂飆》綁在一起,也因此讓部分消費者以為這些酒可能是官方推出的聯名商品,或至少已經取得劇組及版權方同意,但事實並非如此。《狂飆》權利方認為,相關公司沒有取得授權,卻利用電視劇已經累積的人氣替酒品打廣告、做生意,因此決定提告;至於替業者實際生產酒品的啤酒公司,也因為沒有仔細確認相關名稱及設計能不能使用,一併被追究責任。不過,這場官司還碰到另一個問題。「狂飆」原本就是中文常見詞彙,如果其他商品剛好也使用這兩個字,難道全部都算違法?法院認為,關鍵不能只看「狂飆」兩字本身,而是要看電視劇爆紅後,這個名稱是不是已經讓大眾一看到就能聯想到《狂飆》這部作品。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狂飆》播出後已有相當知名度,劇名也逐漸與這部電視劇形成明確連結。換句話說,現在消費者看到「狂飆」時,很可能直接想到這部熱門陸劇,因此劇名已具有辨識作品來源的功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受到法律保護,法院認定業者違法,也不是因為酒瓶上單純出現「狂飆」兩個字。真正的問題在於,相關公司選在電視劇熱播期間成立,接著推出同名酒品;產品使用的字體又與電視劇片頭相似,之後甚至把「狂飆」放進公司名稱,宣傳時再搭配劇中畫面及高啟強等角色。這些做法全部加在一起後,法院認為業者明顯是在利用《狂飆》已經累積的人氣替自己的酒品增加曝光,也足以讓消費者誤以為商品與電視劇官方存在聯名、授權或合作關係,因此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就連負責代工的啤酒公司也得付出代價,法院認為,身為專業酒類製造業者,在接受委託生產商品時,本來就應該確認產品使用的名稱及相關設計是否涉及他人權利,但該公司沒有做好查核,因此也必須承擔部分責任。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一審最後判決,負責經營及銷售「狂飆酒」的兩家公司必須停止相關行為、消除影響,並共同賠償5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53萬元);替兩家公司生產酒品的啤酒公司,則須對其中5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5萬元)負連帶賠償責任。業者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二審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5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353萬元)的賠償結果也因此確定。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孩子改姓就不付撫養費」男名下有新房卻拒不履行 法院:拘留!
中國大陸近日一宗離婚後子女扶養費執行案件引發關注。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近日展開2026年第4次集中執行行動,其中一名男子離婚後長期拒絕支付孩子扶養費,面對法院執行時更聲稱「現在沒工作」,還以孩子改姓為由拒絕履行義務,然而法院調查後發現其名下竟有一間新購置的房產,最終被司法拘留。綜合陸媒報導,根據法院公布的案件資料,王男與李女原為夫妻,兩人育有一名兒子,孩子原本跟隨父親姓王。夫妻離婚後,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雙方協商後,孩子也改姓李。離婚後,男方一直沒有依約支付孩子扶養費,李女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審理期間,王男主張,雙方當初離婚時曾達成協議,約定孩子改姓後,他是否支付扶養費可依自己的意願決定,因此不應被強制要求支付。法院審查後認為,這份協議確實是雙方當時的真實意思表示,但後來李女的工作及收入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成長與生活保障,法院認定王男仍應依原先標準支付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為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王男仍拒絕履行,聲稱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無力支付扶養費,甚至再次拿「孩子改姓」作為拒付理由。然而,法院展開財產調查後發現,雖然王男帳戶內沒有可供執行的存款,名下卻有一處新購置的商品房。法院隨即傳喚王男到庭,要求其履行相關義務,但他仍拒絕支付,因此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直到看到手銬,王男才終於改變態度,當場支付人民幣3萬元扶養費,並與李女就後續扶養費支付方式達成協議。法院考量他已認識錯誤並積極履行義務,符合提前解除拘留的條件,最終依法解除拘留。法院也提醒,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不能因子女改姓或個人經濟狀況等理由,任意拒絕履行法律義務。
窗戶明明鎖不了!母留3歲兒獨睡5樓跑去喝酒 3小時後悲劇發生
大陸河南省一名母親深夜將3歲兒子哄睡後,沒有安排其他成年人照顧,便把孩子獨自留在5樓房間,反鎖房門後與朋友外出喝酒、吃飯。當時房內窗戶無法上鎖,母親也知道存在安全疑慮,未料她離開約3小時後,男童竟從5樓窗台墜落,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案件近日隨判決書公開受到關注,法院最終依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這名母親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綜合《中國新聞網》引述《封面新聞》及《大皖新聞》報導,大陸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河南省固始縣這起案件判決。事發於2025年10月6日晚間11時許,王姓女子當時先哄3歲兒子王姓男童入睡,隨後將他單獨留在5樓房間的床上。根據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問題不只在於王女深夜離家。她當時已知道房間的窗戶無法上鎖,存在幼童可能接近窗邊的安全隱患,卻沒有委託其他親友或成年人代為照看兒子,仍選擇把房門反鎖後離開。離開房間後,王女與一名朋友前往固始縣某間酒吧喝酒,喝完酒後又轉往當地一家飯店用餐。整段期間,年僅3歲的兒子都被獨自留在5樓房內。到了10月7日凌晨2時許,意外發生。男童來到5樓窗台附近後從高處墜下,事後雖經搶救,仍因傷勢過重死亡。從母親晚間11時許離開,到孩子凌晨2時許墜樓,前後僅約3個小時。司法鑑定中心事後針對男童死因進行鑑定,認定其死亡符合高處墜落造成的多發性創傷,其中主要傷勢為嚴重閉合性胸部、腹部及骨盆損傷。案發後,警方透過電話傳喚王女到案。她接獲通知後前往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相關犯罪事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王女對檢方指控的事實、罪名以及量刑建議均未提出異議,也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院開庭審理期間同樣沒有翻供或否認。不過,辯方對王女當晚離家的動機及整起悲劇如何發生提出不同角度的說法。律師主張,王女將熟睡兒子留在房內並短暫鎖門外出,原本的想法是保護已經入睡的孩子,而不是故意把男童置於危險之中,因此認為案件本質仍是一場家庭意外悲劇。辯方也指出,男童在深夜醒來後,最終從窗戶墜落死亡,是多個低機率偶發因素同時出現所造成;房間窗戶的安全問題則被形容為具有結構性及隱蔽性的缺陷。量刑方面,辯護律師進一步提出,王女接獲警方通知後到案並如實供述,具有自首情節,之後也自願認罪認罰;此外,她已取得死亡男童父親的諒解,本身沒有犯罪前科,屬於初犯、偶犯,因此請求法院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固始縣人民法院審理後,仍認定王女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從判決內容來看,這起案件的關鍵並非王女是否有傷害兒子的故意,而是她明知3歲幼童缺乏自行避險能力,房間窗戶又無法上鎖,仍未安排其他人照顧便將孩子獨留5樓房內。即使王女事後認罪、獲得孩子父親諒解,辯方也以家庭意外、初犯及自首等理由爭取從輕處理,仍無法免除這場墜樓悲劇所衍生的刑事責任。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殺妻「水煮分裝」藏6年!一顆頭顱DNA揭真相 廚師尪免死判無期
大陸貴州一名女子離奇失蹤6年,家人苦尋多年始終沒有放棄,最後竟靠一顆早在失蹤同年就被發現的無名頭顱,揭開丈夫殺妻、分屍再假冒死者傳訊的駭人真相。警方透過DNA確認死者身分後,將矛頭指向與她共同經營餐館的張姓丈夫,張男到案後坦承掐死妻子,並利用自己擔任廚師的條件,將遺體肢解後以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分批棄置。案件一審結果近日出爐,檢方原建議死刑緩期2年執行,死者家屬更要求死刑立即執行,但法院考量案件源自家庭內部矛盾,以及張男有坦白、認罪悔罪等情節,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家屬無法接受,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綜合《澎湃新聞》及《華商報》和《大風新聞》,死者黃女1981年出生於貴州省習水縣,國中畢業後從事小生意。哥哥黃先生形容,妹妹個性要強、能吃苦,脾氣也比較急。黃女曾有過一段婚姻,約在2010年前後因感情不合離婚,之後經人介紹認識1975年出生的張男,兩人2012年結婚並育有2名女兒。夫妻婚後共同經營小餐館,張男在內場掌廚,黃女負責外場。家人眼中,兩人平時相處並非一直惡劣,只是個性較強勢的黃女偶爾會與丈夫爭吵。案發前餐館生意不佳,黃女也為此感到焦慮,沒想到2019年1月間,她突然從所有親友的生活中消失。當時正值寒假,2名女兒住在黃先生家。1月20日,黃先生打電話給妹妹卻一直沒人接,直到晚上11時左右才收到訊息,內容稱自己累了、要休息;21日凌晨1時許,黃女的朋友圈又留下準備離家出走的訊息。黃先生起初以為夫妻只是發生爭執,於是向妹夫詢問,張男聲稱黃女沒有再到餐館,後來更告訴家屬,妻子是因為「婚外情」才離家。接下來約10天,黃女的手機仍斷斷續續回覆家人,每隔幾天出現一則文字訊息,之後才完全斷訊,也正是這些看似證明黃女仍然平安的訊息,6年後反而成為破綻。警方後續調查發現,黃女平常與人聊天習慣傳送語音訊息,但從2019年1月21日至2月25日,她的帳號卻一反常態,只剩文字訊息。事實上,1月21日以後,警方已查不到任何人真正與黃女本人取得聯繫。黃女父母及哥哥當年曾四處尋人,也到派出所報案。由於黃女失聯前正為餐館生意煩惱,家人一度安慰自己,她可能只是情緒不好,離開幾天後就會回家。然而日子一天天過去,黃女始終沒有現身,張男對妻子失蹤也未顯得特別積極,後來甚至將夫妻共同經營的餐館轉讓,離開當地做生意。家屬卻沒有因此放棄。多年來,他們持續追查黃女下落,也留意無名遺體相關訊息,希望警方能進一步調查。真正讓這起失蹤案翻轉成命案的關鍵,直到2025年才出現。2025年3月20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黃女遭「非法拘禁」立案偵查,並採集黃女父母的血液樣本送驗建檔。10天後,DNA資料庫出現比對結果,一條沉睡近6年的線索終於與黃女失蹤案連在一起。原來早在2019年3月18日,貴陽市某處山區就曾發現一顆無名女性頭顱,只是多年來始終無法確認身分。2025年3月30日,DNA分型結果顯示,這顆頭顱與黃女父母符合三聯體親緣關係,確認死者就是家人尋找6年的黃女。司法鑑定及專家會診資料顯示,頭顱是在死亡後遭銳器分離;綜合頸部受力、顳骨岩部出血,以及腦組織瘀血腫脹等情況,死因無法排除頸部遭外力作用後造成機械性窒息。死者身分確認後,警方重新回頭檢視6年前的所有細節。除了黃女1月21日後再也沒有真正與任何人聯繫,警方還發現,她失聯前最後待在身邊的人就是張男;夫妻餐館距離頭顱發現地點不遠,黃女微信帳戶內的款項也全部轉給張男。多項線索逐漸集中到丈夫身上。2025年9月2日,警方傳喚張男到案。在警方掌握的證據面前,他終於承認黃女並非自行離家,而是早已死在自己手中。依張男供述,夫妻婚後性生活並不和諧。2019年1月19日晚間,兩人發生性行為期間,黃女出言嘲諷他的性能力,還聲稱先前懷孕後流產的孩子不是他的。張男表示,自己因此想起長期累積的不滿,認為妻子背叛婚姻,在憤怒之下失去理智,掐住黃女頸部,最終造成她死亡。殺妻後,張男沒有報警,也沒有投案,而是開始想辦法讓妻子的「死亡」變成「失蹤」。他先把黃女衣物全部丟進垃圾桶,隔天再處理遺體。由於自己經營餐館又擔任廚師,張男將妻子遺體肢解,接著採取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將遺體分批棄置;頭顱則另外丟進山區。沒想到這顆頭顱後來被人發現,並在6年後透過DNA找到姓名,反而成為整起命案最重要的突破口。為了替自己爭取時間,張男還拿走妻子的手機,冒充黃女繼續與娘家聯絡,故意傳出「離家出走」等訊息應付家人。當年讓黃家一度相信女兒仍然活著的文字,事後證實都是丈夫刻意製造的假象。隨著案件偵破,張男過去的犯罪紀錄也曝光。警方調查發現,他2001年曾因搶劫罪、搶奪罪被判刑11年,2008年刑滿出獄,數年後才與黃女結婚。然而張男承認造成妻子死亡,不代表他接受檢方對殺人犯行的全部指控。案件進入審理後,他辯稱自己並非故意殺害黃女,並表示願意負擔部分民事賠償,只是沒有實際賠償能力。張男辯護人則從死因及殺人故意切入,主張故意殺人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黃女確切死因仍有疑問,無法認定張男存在殺人的主觀故意及客觀行為,因此認為案件只能以故意毀壞屍體罪論處。辯方另聲稱黃女存在「重大過錯」,並以張男真誠悔罪為由,要求從輕處罰。檢方及死者家屬的立場則完全不同。貴陽市檢察院認定張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建議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黃女家屬一方認為,張男殺妻後還分屍、棄屍,再冒用死者身分欺騙家人長達多年,情節極為惡劣,因此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6年8月25日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最終沒有接受張男僅涉及毀壞屍體的抗辯。法院認定,張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黃女死亡後遭分屍、棄屍,是為了掩蓋殺人犯罪事實而進行的事後滅證,不能將整起案件單獨評價為故意毀壞屍體。不過,法院雖認定張男犯罪情節惡劣,量刑時仍考量案件是由家庭內部矛盾引發,加上張男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認罪及悔罪等情節,因此予以酌情從輕處罰,最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部分,法院指出,黃女家屬雖未提出證據證明各項損失的具體金額,但張男犯罪行為確實造成相應經濟損失,因此酌情判賠人民幣10萬元。「如果不是警方透過DNA比對,確認妹妹的遺體,他可能永遠逍遙法外。」黃先生對一審結果難以接受。他認為,張男殺妻後不僅沒有自首,還設法處理、棄置遺體,甚至假冒妹妹持續傳訊,讓父母與家人在6年間不斷尋找一個早已遇害的人。對黃家而言,張男並不是犯案後主動認罪,而是在無名頭顱經DNA確認身分、警方重新追查並傳喚到案後,才承認殺妻及分屍棄屍。黃先生與父母因此不接受無期徒刑的量刑結果,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希望案件進入後續程序,重新檢視張男應負的刑責。
協助友人肢解烹屍!台男在陸坐牢3年 回台受審免再關
南投縣一名簡姓男子,曾在中國廣東省協助友人肢解、烹煮屍體,遭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已入監服刑後出獄,回到台灣後,南投地院依共同犯損壞屍體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2年,但考量到他已經坐過牢,已將刑期執行完畢,因此不須再關。判決書顯示,簡男與黃男是朋友關係,黃男在2008年9月間於中國廣東某農莊內綁架一名男子,並命令另外2人將該男子殺害,而黃男為了毀屍滅跡,就請簡男幫忙處理屍體,簡男同意後,於某租屋處內將屍體肢解、烹煮、絞碎。簡男後續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確認,並於2021年7月執行完畢。簡男回台後,台灣司法機關依法追訴,案經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考量到簡男已服刑3年,已具有懲戒效用,無再予執行必要,且簡男已坦承犯行、經濟狀況貧困、無業,最終依共同犯損壞屍體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並免其刑之全部執行。全案可上訴。
儲值1000元竟「到帳2641兆」!陸男發現狂花25萬 遭法院判不當得利
大陸湖南一名李姓男子2025年在上海某科技公司儲值1000元(人民幣,單位下同),沒想到卻因平台人員操作失誤,誤撥2641兆9933億8374萬5792元,李男發現後不但沒有通報,反而還拿來購買平台服務,共使用超過25萬元,業者發現錯誤後追回剩餘款項並提告。日前大陸法院判定,李男為不當得利,須返還25萬2281.31元。綜合陸媒報導,湖南省一名李姓男子因經營網路商店需要行銷推廣,於是多次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購買相關服務。2025年9月27日,李男儲值1000元替平台帳戶充值,沒想到該科技公司工作人員在完成1000元充值後,因操作失誤,將另一名用戶的充值帳號ID作為充值金額,再次存入李男的平台帳戶。這筆錯誤充值,讓李男的帳戶出現2641兆9933億8374萬5792元的餘額,雖然這只是平台上的虛擬交易數字,但因為可以按照1比1的充值金額購買服務,李男便將帳戶內的金額拿來消費。直到2025年10月17日,公司發現錯誤,隨即凍結李男帳戶,並將帳戶內剩餘的2641兆9933億8348萬4096元扣回,同時終止李男已購買但尚未完成的部分服務,扣回相關費用9400多元。隨後,業者透過微信發函要求李男返還錯誤充值所造成的損失,但李男並未理會,業者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寧鄉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這筆錯誤充值在平台上屬於虛擬數字,但其具有與人民幣相同的消費價值,而錯誤充值行為發生後,李男一直使用該充值金額消費,藉此獲得不當利益。經法院核算,扣除李男原本自行充值的1000元,他實際使用的充值金額為25萬2281.31元,而科技公司也因此受到相應損失,最終法院判決李男須返還25萬2281.31元不當得利,目前該案已經生效。
婚宴17道主菜竟有10道被換掉!新人傻眼提告 法院判飯店需「精神賠償」
大陸安徽近日發生一對新人歡喜辦婚禮,不料婚宴上的17道主菜竟被飯店擅自搞錯10道,氣得新人對飯店提告。法院針對這起婚宴服務合約糾紛案作出二審宣判,認定飯店未依約提供對應等級餐點已構成違約,且婚禮具備不可重現的特殊精神價值,判業者需退還餐費差額人民幣10800元(約新台幣48600元),並要求精神賠償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500元),全案定讞。根據陸媒《人民法院報》報導,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調查,王姓與李姓新人數個月前與當地某飯店簽訂婚宴合約,預訂高檔的A套餐並全額付清。然而婚禮當天,飯店因內部人員疏失,擅自「降等」提供價位較低的B套餐。直到婚宴結束後,多位親友反映菜色與原訂標準不符,新人才驚覺包含「廣式蔥油鮭魚」被替換成「蒸多寶魚」、「蒜蓉蒸鮑魚」變成「蒸扇貝」等高達10道主菜遭替換。事後新人與飯店多次協商賠償無果,只好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飯店退還餐費差額人民幣27000元(約新台幣121500元)、加倍返還定金,以及精神賠償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500元)。庭審中,業者坦承疏失但強調非故意詐欺,主張儀式已順利完成且屬服務合約糾紛,拒絕加倍返還定金與賠償精神損失。法院審理後指出,飯店未經同意擅自降低菜色標準,未全面履行合約義務,違約事實明確。法院考量各桌價差與服務瑕疵程度,酌情判決飯店按每桌人民幣400元(約新台幣1800元)標準退還餐費,共計退還人民幣10800元(約新台幣48600元);至加倍返還定金部分,因合約已實際履行完畢,依法不予支持。針對精神賠償部分,法官特別依大陸民法典規定說明,婚禮儀式具備唯一性與不可複製性,飯店的疏失直接導致新人留下一生無法補救的情感遺憾,嚴重侵害當事人在專屬場景下的特殊精神利益,符合精神損害賠償法定要件,故裁定飯店須支付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500元)精神賠償。飯店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裁定駁回,全案定讞。
31歲女結婚41天後丈夫車禍亡 她沒領證獲判百萬補償!婆婆怒上訴
大陸山西省朔州市近期發生一起與婚約有關的財產糾紛案,一名31歲張姓女子與32歲余姓男子在舉辦婚禮41天後,男方不幸因車禍身亡,留下逾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780萬元)遺產。由於兩人尚未辦理結婚登記,女方向男方家屬爭取財產分配遭拒,雙方因而爆發多起官司,甚至一度傳出男方親友深夜闖入婚房砸毀婚紗照等激烈衝突,全案經當地法院審理後做出最新判決。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朔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財產糾紛案,一名32歲余姓男子與31歲張姓女子結婚41天後,因車禍逝世,余母提起「返還彩禮與贈與」訴訟,主張雙方只有辦婚禮但未領證,張女應退還包含聘金、改口費及飾品費用等合計約人民幣49.7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的錢。然而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女方在男方車禍住院期間盡到照顧義務,並以妻子身分全程參與告別式與傳統喪葬儀式,雙方已建立緊密的共同生活關係,且婚姻終止源於男方意外身亡而非女方過錯,因此判決女方完全勝訴,無需返還這筆費用。張女則提起「共有物分割」訴訟,她主張同居期間的共同生活開銷、房產首期款及男方證券帳戶收益等,向余母索求逾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0萬元)。法院審理指出,由於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無法適用夫妻共同財產制,且女方不具備法定近親屬身分,依法無權直接分割死亡賠償金與遺產。不過,法官考量女方在男方生前與身後付出真摯情感並盡力照顧,若完全忽視其貢獻有違公平與公序良俗原則,最終裁定余母須支付女方約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78萬元)的經濟補償金。另一起涉及「遺產繼承」的訴訟,余母指控女方在男方過世後,私自從男方帳戶提領約人民幣7.5萬元(約新台幣33.7萬元)現金。張女雖辯稱該筆款項用於墊付男方在北京救治及辦理後事的龐大開銷,但法院認定女方並非法定繼承人,無權直接處分男方名下遺產,因此將案由變更為不當得利,判決女方須將該筆錢全數歸還給余母,惟無須支付額外利息。法院裁定結果公布後,雙方當事人對判決結果均有異議。余母對於免除張女返還彩禮以及須給付給她補償金的判決表示不服,已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而張女也對被判返還不當得利的部分,提出異議並堅持上訴。隨著雙方相繼採取法律行動,這場圍繞著情理法衝突的龐大遺產爭奪戰,短期內恐怕仍難以平息。
兄長癌逝留遺囑「財產全給弟弟」 妻兒沒份怒告!反遭揭冷血行徑
大陸廣西一起家族爭產糾紛,判決結果意外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柳州一名男子阿武(化名)在重病期間立下遺囑,將名下的住房及店面產權全數交由小他10歲的阿文(化名)繼承,導致其妻阿美與2名兒子分毫未得。遺囑曝光後,阿美與兒子憤而向法院提起訴訟,控訴遺囑是在阿武意識不清且遭脅迫下簽署,叔嫂之間因而展開一場長達數年的法律拉鋸戰。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遺囑人阿武於重病確診癌症後立下遺囑,並於1年後離世,但他逝世後家人卻因為他的遺產鬧上法院。阿美及兩名兒子在法庭見到阿武的遺囑影片與書證時大感震驚,強調對此完全不知情,質疑先生當時的心智狀況並控訴小叔阿文脅迫立遺囑。然而,弟弟阿文則反駁指出,大嫂阿美在哥哥確診癌症僅1個月後便提出離婚嘗試保全財產,兩名姪子態度也非常冷漠、未盡照顧義務,致使哥哥心灰意冷,才決定將資產全數留給全程照料他的弟弟。此案經法院一審審理後,法官對遺囑內容進行了部分調整,阿美和2個兒子還是能拿到部分財產,但雙方均對判決結果感到不滿並提出上訴。上訴期間,阿文主張曾為兄長墊付高達人民幣70萬元(約新台幣331萬元)醫療費,並申請調取大嫂未盡扶養義務之證據,惟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該申請不符法定調取要件,且墊付費用缺乏充分有效憑證,於2026年4月30日判決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二審宣判後雙方仍不服判決,相繼向高級法院申請再審。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於2026年6月23日正式出具民事裁定書,再度駁回兩造之再審申請。儘管司法程序已歷經三審定讞,雙方懸殊的立場依舊無法達成和解,法律爭端持續升溫。面對屢遭駁回的訴訟結果,阿美表態將持續尋求法律救濟,並計畫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阿文同樣態度堅決,表明將「奉陪到底」。
男好心借屋給姪女上學!6年後弟弟翻臉不還 「偷賣房」下場曝
大陸河南鄭州市一名陳姓男子6年前出於好心,將名下房產暫時過戶給其弟,讓姪女能辦理小學入學手續,並約定她升上國中後返還;不料陳男弟弟事後拒絕還房,甚至在訴訟期間與一女串通,以遠低於市價金額「偷賣房」。近期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才是房產的所有人,因此買賣合約無效,判令第三人必須將房產過戶回陳男名下。根據陸媒《大河報》報導,回顧案情,陳姓男子於2018年為協助姪女順利入學,與弟弟簽署《借房協議》,約定房屋僅供辦理入學使用,待孩子2024年升入國中後半年內無償歸還。當時為配合相關流程,雙方另簽訂名義上的《贈與合約》完成過戶。然而,在姪女升上國中後,陳男多次催促返還房產,其弟卻百般拖延,甚至私下將房屋辦理抵押借款。哥哥忍無可忍於2025年5月提告,未料弟弟竟在訴訟期間,將房產以僅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90萬元)低價出售給一名劉姓女子。陳男得知後緊急追加劉女為被告,要求確認產權並主張買賣無效。開庭時,陳男弟弟辯稱當初屬合法贈與且已過撤銷時效,劉女則自稱善意第三人。不過,陳男提出了購房發票、稅費單據及長期出租協議,證實自己始終持有鑰匙並實際管理該房。調查後更發現,劉女曾與陳男弟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買賣款項轉帳是用於償還弟弟的個人抵押債務,加上交易價格嚴重偏離市場行情,連兄弟倆的母親也出庭作證劉女早已知情。經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指出,雙方當初簽署的《贈與合約》僅為配合行政過戶的形式手續,陳男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其弟未經同意私自出售房屋屬於無權處分。另一方面,劉女與弟弟關係密切,且交易金額明顯低於市價,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善意受讓人」要件,兩人行為屬於惡意串通損害他人權益,因此判定該房屋買賣合約無效,劉女須於15日內協助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男狠殺母子原地隱匿20年!「賭自己命大」退休才被抓 警靠1物破懸案
大陸一宗懸宕逾20年的雙屍命案,近日終於畫下句點。2004年北京延慶39歲女子李虹與15歲兒子在家中遇害,現場僅留下一枚極為微小的血指紋,案件長年陷入膠著。直到2022年,隨著指紋辨識技術升級,警方才重新找到突破口,最終鎖定劉姓嫌犯。劉男今年7月9日遭執行死刑,讓塵封22年的命案宣告落幕。陸媒《檢察日報》報導,案件發生於2004年11月。當時李虹失聯多日,弟弟李偉察覺不對勁,找來開鎖師傅前往查看,卻發現房門從屋內反鎖,外部鎖芯也沒有異常,隨即報警。警方破門後,在屋內發現兩具高度腐敗的遺體,分別位於兩間臥室角落,經法醫確認死者為李虹及其15歲兒子,推測死亡時間約在案發前4、5天。根據現場留下的拖拽血跡、凌亂腳印及帶血磨刀棒等跡證,顯示案發過程相當慘烈。然而,警方當時未找到目擊者,也沒有其他能直接指向凶手身分的物證。就在調查陷入困境之際,鑑識人員在客廳走廊的電燈開關上發現一枚幾乎肉眼難以辨識的指紋。經鑑定,這是一枚「潛血指紋」,必須透過化學試劑及特殊光源才能顯現。警方立即完成採集並輸入指紋資料庫比對,但受限於當時技術,始終找不到匹配對象,這枚指紋也成為案件唯一的重要線索。20年間,隨著刑事鑑識技術快速發展,指紋辨識系統持續升級,連模糊及殘缺指紋的辨識能力也大幅提高。2022年,警方重新比對這枚沉寂多年的血指紋,系統終於發出警示,初步顯示與一名涉賭人員劉某的指紋吻合。為確認身分,警方召集多名指紋鑑定專家進行反覆比對,最終確認兩枚指紋確實屬於同一人。經過進一步調查及追蹤,警方於2024年4月鎖定劉某行蹤並將其逮捕。令人意外的是,劉某案發後並未逃往外地,而是一直留在當地,正常工作、生活,甚至直到退休都未被列為重大嫌疑人。警方逮捕他時,他正在延慶遊玩,面對警方仍相當平靜。劉某到案後供述,案發前曾因工程轉包糾紛與李虹丈夫張某結怨。2004年初,張某承包一項總價30萬元的雨水方溝工程,之後轉包給劉某,但劉某因工程品質問題取得的款項低於預期,多次討款未果,提告也未獲支持,因此心生怨恨。同年11月,劉某偶然發現李虹一家搬到自己居住的小區,又從張某公司員工口中得知即將發放年終獎,推測張家可能存有大量現金,於是萌生行竊念頭。案發當天凌晨,劉某攀爬防護窗從4樓陽台進入張家,原本企圖偷取財物,卻被尚未入睡的李虹發現。劉某持磨刀棒攻擊李虹,驚醒的兒子出房查看後遭追殺。事後劉某分別以棉被、枕巾遮蓋母子遺體,再沿原路逃離,只留下反鎖的房門及現場唯一血指紋。據劉某供述,他當時認為逃跑反而容易引起警方注意,因此選擇繼續留在當地,賭自己「命大」能躲過追查,最終仍難逃法網。司法程序方面,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後,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2024年12月26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某死刑。劉某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法院2025年9月30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15日依法核准死刑。7月9日,劉某遭執行死刑,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這起沉寂22年的命案正式落幕。
結婚8年養3女全非親生!妻堅持「司法鑑定」結果出爐 丈夫怒告了
大陸一名在浙江寧波工作的韋姓男子,與何姓妻子結婚8年,婚後陸續養育3名女兒,大女兒如今8歲,另外兩名則是2025年出生的雙胞胎,今年7月剛滿1歲。韋男多年來一直將3個孩子視如己出,直到妻子近年頻繁出現異常行為,加上他今年偶然看到「養育多年才發現孩子並非親生」的相關新聞,才決定進行DNA親子鑑定。沒想到前後多次檢驗均得到相同結果,3名女兒竟全部與他沒有血緣關係。就連妻子堅持要求的司法鑑定,最終也再次證實這項結果。韋男得知後直言「很氣憤,也很無奈」。綜合陸媒《封面新聞》、FM93交通廣播等報導,韋男與何女於2017年相戀並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共養育3名女兒。大女兒目前8歲,兩名小女兒則是一對雙胞胎,2025年出生後,今年7月才剛過完1歲生日。原本韋男一直認為3個孩子都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家庭關係卻從2024年開始逐漸出現裂痕。韋男表示,他當時開始注意到何女的生活方式愈來愈反常。妻子經常以找工作、與朋友見面等不同理由外出,有時甚至很晚才回家,他還曾親眼撞見何女與一名陌生男子一同行動。接二連三的情況讓他逐漸對妻子的行蹤產生疑問。讓韋男更加起疑的是,何女後來還將家中的監視器拆掉,就連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也遭移除。在韋男看來,妻子這些舉動似乎有意不讓自己的外出行程留下紀錄,也使夫妻之間原本就已經出現的信任問題更加嚴重。另一方面,韋男也察覺何女對3名孩子的照顧態度有所不同。大女兒一直由何女帶在身邊生活,但雙胞胎出生、坐完月子後不久,就被送回老家交由韋男的母親照顧。依韋男說法,何女此後很少主動詢問兩名小女兒的生活情況,也不太過問日常照顧問題,讓他認為妻子對孩子的反應與自己預期中的母親角色存在很大落差。雖然當時已察覺不少疑點,韋男仍沒有立即選擇結束婚姻。尤其何女懷上雙胞胎後,他考量家庭以及即將出生的孩子,希望兩人還有重新修補關係的可能,因此選擇繼續包容,試圖維持完整家庭。真正讓韋男下定決心確認孩子身世的契機,出現在今年4月。當時他在網路上看到多起丈夫撫養孩子多年後,才透過親子鑑定發現彼此沒有血緣關係的新聞。類似案例讓他聯想到妻子從2024年以來的一連串異常舉動,心中的疑慮也因此再度擴大。為了弄清楚真相,韋男先後取得3名女兒的檢體,送往廣州一家相關鑑定機構進行個人親子鑑定。然而第一次看到檢驗結果時,他幾乎無法相信,因為報告顯示孩子與自己不存在生物學上的親子關係。擔心可能是檢體或其他環節出錯,韋男之後又更換樣本重新送驗,希望透過反覆確認排除誤差。結果無論如何重新檢測,答案始終沒有改變。前後共取得4份相關鑑定報告,均顯示3名女兒與他不存在血緣關係。對韋男而言,這項結果不只是夫妻感情問題,更直接推翻了他8年來對家庭關係的認知。尤其大女兒已經8歲,雙胞胎出生後也一直由家人共同照顧,突然得知3名孩子可能全都不是自己親生,讓他受到極大衝擊。韋男隨後拿著鑑定結果與何女談判,但何女並不承認私人機構所做的親子鑑定,堅持3個孩子就是丈夫親生,並表示自己只接受透過法院程序完成的司法鑑定。夫妻雙方至此已難以繼續溝通,婚姻關係也正式走向破裂。為了透過法律程序確認血緣關係,韋男向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由法院統一安排司法親子鑑定,希望取得具有司法程序基礎的正式結果。據韋男說法,即使到了司法鑑定現場,何女依然沒有改變說法,仍一口咬定3名女兒就是他的親生孩子。妻子的態度一度讓韋男更加難以理解,也使他只能等待最終檢驗結果。直到8月6日,法院委託進行的司法鑑定正式出爐,結果與韋男先前取得的私人鑑定一致,再次確認大女兒以及一對雙胞胎女兒,全部與韋男不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換句話說,從他自行送驗到法院介入後重新檢驗,多次鑑定最終都得到相同答案。面對這項結果,韋男受訪時坦言自己「很氣憤,也很無奈」。不過他表示,目前並沒有想要報復妻子,相較於自己的遭遇,他更加心疼多年來一起付出的家中老人,以及3個完全無辜的孩子。尤其兩名雙胞胎女兒出生後不久,就主要由韋男母親在老家協助照顧,老人投入大量時間及心力;大女兒也已經8歲,對家庭成員具有長期情感依附。如今血緣真相突然被揭開,韋男認為真正承受衝擊的並不只有自己,家中長輩及孩子同樣可能受到影響。隨著司法鑑定結果確認,韋男也決定透過法院一次處理婚姻及相關責任問題。目前他已提出離婚及侵權責任糾紛訴訟,並準備在庭審中提出3項主要要求。第一項是解除與何女維持8年的婚姻關係。韋男認為,在3名女兒均經司法鑑定確認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後,雙方婚姻已經沒有繼續維持的可能,因此希望依法結束夫妻關係。第二項則涉及多年撫養孩子所支出的費用。韋男主張,自己是在一直相信3個孩子都是親生女兒的情況下負擔養育責任,因此準備要求何女返還多年來投入的相關支出,包括日常生活費、奶粉費、教育費以及其他撫育成本。第三項則是精神損害賠償。韋男認為,整起事件對他的婚姻、家庭認知及精神狀態造成重大衝擊,因此將在庭審中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相關主張。至於上述要求是否全部獲得法院支持,以及最終可能認定的返還或賠償金額,仍須等待司法程序進一步判定。目前案件預計不久後開庭。媒體也曾試圖聯繫何女,希望取得她對法院司法鑑定結果、丈夫提出的指控及訴訟內容的回應,但其電話目前已無法接通,因此除了她先前曾否認私人鑑定、堅稱孩子為韋男親生之外,暫時沒有取得女方對最新司法鑑定結果的進一步說法。
陪伴8年竟非親孫?兒子車禍亡「祖父母求驗DNA」 生母1反應陷僵局
中國大陸廣西省1對7旬夫妻在兒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後,意外發現相伴多年的8歲孫子疑似非親生,於是將兒媳及孫子告上法庭,要求確認已故兒子與孩子不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並追討多年撫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相關費用。不過,案件經一、二審審理後,法院均未支持2名老人的訴求,目前家屬已提出再審申請。綜合陸媒報導,陸芳明夫婦的兒子陸曉東於2024年5月因交通事故去世。妹妹陸雨晴表示,哥哥生前與黃姓妻子及8歲兒子小海(化名)一家3口長期與父母同住,孩子從出生起主要由爺爺奶奶照顧,生活起居、衣食住行等多由2名老人負責。然而,陸曉東過世後,家人注意到黃女的一些舉動與過往不同,開始對小海的血緣產生疑問。陸雨晴稱,嫂子曾要求取得撫恤金,才同意讓小海參加父親的火化儀式,且未依當地習俗讓孩子為父親捧骨灰盒、守靈。其後黃女帶走孩子,並中斷他與祖父母的聯繫,更讓家人產生疑慮。家屬隨後私下取得小海的頭髮及指甲送驗。鑑定結果顯示,陸芳明夫婦與孩子不存在生物學祖孫關係。為進一步確認陸曉東與小海是否存在親子關係,陸家於2024年10月申請調取交警部門保存的陸曉東搶救期間血液樣本,再由另1家鑑定機構進行檢測,結果同樣排除陸曉東為小海生物學父親的可能。陸雨晴表示,父母得知結果後難以接受,曾多次嘗試聯繫黃女協商,但始終未獲回應。2025年1月,2名老人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陸曉東與小海不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並要求黃女及小海返還8年撫養費共19.5萬元、支付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返還已領取的12萬元喪葬費等。面對指控,黃女否認存在欺瞞行為,並表示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及戶口簿均記載陸曉東為孩子父親,足以證明小海是婚生子。她同時稱,孩子的生活、教育及醫療支出均由自己與父母負擔,陸芳明夫婦並未實際支付撫養費。對於重新進行親子鑑定的要求,黃女也未同意配合。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海出生於陸曉東與黃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生醫學證明及戶籍資料均載明陸曉東為父親,且陸曉東生前從未否認父子關係,因此法律上已形成合法有效的父子關係。此外,法院認為陸家先前取得的DNA鑑定存在程序瑕疵,包括鑑定時未成年人監護人未到場確認鑑定事項,以及未完整履行身分核驗等程序,因此無法確認鑑定意見的真實性及合法性,相關結果不予採信。法院同時指出,依《民法典》第1073條,對親子關係存在異議且有正當理由者,父或母可向法院提起確認或否認親子關係訴訟。涉及未成年人親子關係的案件,應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並依法限定提出相關鑑定請求的主體。至此,本案陷入特殊僵局。孩子生父陸曉東已經死亡,而母親又拒絕配合重新鑑定;陸芳明夫婦雖希望透過DNA確認血緣關係,卻被法院認定不具備相應訴權。一、二審法院最終均未支持2名老人的訴訟請求。目前,陸雨晴表示,家屬提出的再審申請已經立案,後續結果仍有待法院進一步審理。
45歲狠母溺斃6歲兒詐領500萬保險金 大兒子驚吐:媽想害死我
越南峴港近期傳出一起駭人聽聞的詐領保險金案件,一名45歲婦人蘇氏蒂娜(Tô Thị Ty Na)為謀取高額保險理賠,竟狠心殺害年僅6歲的親生兒子,並偽造溺水意外現場,向兩家保險公司詐領逾41億越南盾(約新台幣505萬元)。峴港市人民法院於6日進行一審宣判,認定蘇氏蒂娜犯下謀殺罪與保險詐欺罪,判處無期徒刑。綜合越媒報導,檢方調查指出,被告蘇氏蒂娜曾於2008年因竊盜罪入獄,出獄後與一名男子結婚並育有4名子女,但其丈夫於2020年過世後,被告因缺乏穩定收入,便心生歹念,決定利用子女投保謀利;她陸續為4名子女購買了7份壽險保單,每年繳納保費逾1億越南盾(約新台幣12.3萬元),且受益人皆填寫為自己。這起冷血謀殺案之所以曝光,全因被告小姑的警覺與舉報。2023年1月2日晚間,被告將監控鏡頭轉向牆壁後,在浴室將幼子殺害並偽造溺水現場,事後還替死者更衣吹髮、躺回房間假裝睡覺。次日小姑發現諸多疑點,除了察覺監視器遭人移動過,更提及被告另一名子女於2021年也在家中浴室頭部浸入水桶溺斃,當時被告已領走逾20億越南盾(約新台幣246萬元)理賠,兩起事件過於巧合,因而向警方報案。法醫經檢驗與現場勘查後發現,死者身高124公分,而現場水桶高度僅63公分,依當時發現的姿勢,孩童根本不可能自行溺斃;且死者體表留有多處外力創傷,法醫鑑定結論明確指出其死亡係遭外力所致,加上事發當時家中僅有被告與死者兩人,讓被告的意外說詞不攻自破。另外,檢警調閱資料得知,遇害的幼子更被單獨投保了2份保單。在調查期間,警方更從蘇氏蒂娜的大兒子口中得知,他就讀國中時有被母親帶到公墓,當時被母親從背後勒住脖子,並使用硬物攻擊頭部,在他奮力掙脫才逃過一劫。不過,大兒子透露,此後母親仍多次毆打自己,讓他確定母親隨時都想害死自己,但都很僥倖活下來。儘管被告在庭審過程中矢口否認犯罪,甚至以「時間太久記不清」企圖推卸責任,但法院認為證據確鑿,最終裁定罪名成立並判處蘇氏蒂娜無期徒刑。此外,針對2021年另一名子女同樣在浴室溺斃並已理賠的疑案,檢方也要求警方另案深入調查,以釐清被告是否涉及更多罪行,確保法網恢恢而不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