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動能
」 玩具槍 績效
隱形冠軍被扼殺2/玩具槍淪警察績效提款機 業者點名這兩人是禍首
針對玩具槍產業被僵硬的法令困住,寸步難行,「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總幹事張柏勳點名前警政署保安組長范織坤,刻意拿不合理的規定扼殺該產業生機,甚至放任地方警局查緝明顯不可能有殺傷力的玩具槍,只為賺績效;而前經濟部長郭智輝,則被批判,壓根瞧不起這「區區」幾十億美金的「小產業」。張柏勳指出,政府裡好官員,照顧產業的也有,例如前經濟部長王美花就很關心玩具槍產業,在她與前內政部長徐國勇努力下,部份不合理的法令、行政命令解禁。兩位部長聯名發佈的公告指出:「本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查禁之模擬槍,指類似真槍之外型、構造、材質,且具下列各款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之一,並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但藉由壓縮氣體、壓縮二氧化碳、機械彈簧、電池或其組合所釋出之動能,以推進彈丸,不具打擊彈殼底部功能之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且不具殺傷力之氣體動力式遊戲用槍,不在此限。」這紙解釋槍砲管制條例的行政命令,給空氣槍製造廠商帶來一線生機,可惜!沒多久范織坤(現任花蓮縣警察局長)出任警政署保安組副組長,他找了一個民間機構,擬出限制玩具槍使用金屬材質的研究案,建議以後玩具槍不得使用鐵或含鐵合金材質,如果要使用金屬材質,必須給合格的實驗室先行驗證。張柏勳質疑,此建議「恐為特定行業(材料實驗室)創造商機的嫌疑」。幸好警政署還有不少官員頭腦還算清醒,大力反對,使這個荒謬的提議沒有實現。張柏勳說,空氣槍不是模擬槍,打通槍管就可以發射,它沒有擊鎚、撞針,構造與發射火藥子彈的真槍完全不一樣,就算外表材質都是金屬,完全比照真槍,也無法做成「改造槍」。更何況,空氣槍的動能是空氣或瓦斯,如果單發彈丸的動能強,發射不了幾發鋼珠彈就沒氣了,若要射擊多發彈丸,又要動能強大,除非攜帶超大氣瓶或空壓機,問題是,有人搞暴力犯罪會把自己弄得這麼累嗎?事實上,世界各國計算子彈殺傷力,都是以子彈發射的動能「焦耳」作為計算單位,唯獨台灣用「焦耳/平方」計算,那是以「每平方公分的子彈動能」作為計算單位,警政署堅持,即使是空氣槍,若發射子彈動能超過20「焦耳/平方」即觸犯槍砲罪;按照這個規定,夜市射擊BB彈的空氣鎗的三倍動能,就可能觸犯槍砲罪。因為20「焦耳/平方」太容易觸犯了,前一陣子不少賣家透過電商平台進口大陸玩具槍「天空法警」,那是一種可以發射軟塑膠子彈的左輪槍,「理論上」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武器,問題是,其槍管直徑跟筷子差不多,沒有相對應子彈可以發射;張柏勳指控,范織坤升任保安組組長之後,鼓勵各縣市警局取締玩具槍,藉此衝績效,結果移送到地檢署,大多數不起訴,卻讓無辜玩具商與持有的玩家飽受官司之苦。前經濟部長郭智輝遭爆料嫌玩具槍產業「太小」,在業者拜會時表現不屑一顧。(圖/報系資料照)另一個被玩具槍業者抱怨的官員,就是前經濟部長郭智輝。張柏勳透露,郭任內該協會曾透過執政黨某立委拜會,但部長態度冷淡,業者簡報不到一分鐘,郭智輝就說:「背景資料我們自己會查,你不用提供了」,就在眾人面面相覷,感到尷尬的時候,部長又發話:「這個業務是警政署主管,經濟部幫不上忙」。業者再三懇求部長跨部會協調,就像當年的王美花部長一樣,沒想到郭智輝不屑的說:「你們規模太小了」,還說風涼話:「要不然你們到國外設一個專區,把零件運去那裡組裝」,接著轉頭與立委談南部光電場的問題;張柏勳不滿表示,難道在郭大部長眼中,只有幾百億、上千億的綠電產業才值得他關注。針對業者的抱怨,警政署指出,內政部113年6月13日修正公告「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及材質」,其中槍砲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係鑑於國內製造之模擬槍及遊戲用槍,在槍枝樣式、尺寸及材質上均極度仿真,為避免遭流用或組裝成改造槍枝,爰增訂「材質」規範。因低動能遊戲用槍,係藉由壓縮氣體、機械彈簧、電池或前述組合所釋出動能以推進彈頭,並非「火藥式槍枝」之結構,其材質規範未對國內遊戲用槍業者產品設計製造產生影響,且未限制廠商產品製造之原料,商業競爭條件未有不利。另「天空法警」、「穿雲箭」及「微型槍砲」均經本署刑事警察局鑑驗認定,屬「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砲」,非該協會所稱「不具殺傷力」;多數案件經移送、檢察官起訴後,雖因被告無主觀犯意經法院判決無罪,惟所查扣「穿雲箭」及「微型槍砲」因具有殺傷力,均依規定予以沒入、銷毀。
隱形冠軍被扼殺1/台灣空氣槍商機快垮了! 530億商機拱手讓對岸
很少人知道,台灣製造的低動能空氣槍,佔全球六成,是「世界隱形冠軍」;而產值至少八至九倍的「高動能空氣槍」,因為政府嚴令不得生產、外銷,只能拱手讓給中國大陸,如今中國廠商想搶「低動能」這一塊,讓台灣廠商備受威脅,多次向政府陳情,卻因為「槍枝」帶來的有色眼光,一直無法獲得重視。台灣空氣槍做工精細,堪比工藝品,收藏價值高,大陸遠遠比不上。(圖/林慶祥攝)「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總幹事張柏勳指出,台灣的法令很奇怪,工廠可以製造真槍的「主要零件」,這些槍械零組件只要到台中潭子工業區走一圈,就可以湊齊,組合成各式各樣的長短槍,但你一定買不到,因為政府管制很嚴,只能「報備外銷」。玩具槍部份,廠商可以製造「模擬槍」,但必須申請,而且只能外銷,空氣槍分成「低動能」與「高動能」兩種,低動能可以在國內販售,也可以外銷,弔詭的是,高動能空氣槍完全禁止製造,即使跟真槍零件一樣管制,只做外銷也不被允許。張柏勳指出,台灣製造的「低動能空氣槍」佔全球市場的60%,是世界隱形冠軍;但這部分其實賺不多,因為全球產值也不過60到70億元台幣,而全球空氣槍市場(含高動能)產值約20億元美金(600億元台幣),也就是說,高動能空氣槍產值約530億元台幣,但這塊大餅,台灣廠商只能乾瞪眼,因為政府不允許製造。高動能空氣槍幾乎是中國大陸的天下,張柏勳指出,中共對自己國內的玩具槍管得很嚴厲,但出口外銷卻百無禁忌,過去中國外銷世界各國的高動能玩具槍,幾乎都是製造真槍實彈的兵工廠另闢生產線製造,但這幾年,大陸民間開始有廠商也生產低動能空氣槍,跟台灣人搶國際市場。張柏勳指出,台灣製造商的強項是作工精細,製造成品接近工藝品,有收藏價值,如今面臨大陸低價搶攻市場,如果政府不開放高動能玩具槍市場,恐怕台灣「世界隱形冠軍」的寶座岌岌可危,若法令能鬆綁,憑藉台灣人的工藝水平,高端市場大陸根本沒得比。因此,玩具槍業界一直呼籲政府,是否可以比造真槍零件或模擬槍,國內禁止,但准許製造外銷。張柏勳指出,警政署一直在說,模擬槍打通槍管就可以製成有殺傷力的改造槍,這麼危險都可以做外銷,高動能空氣槍為何不行?治安顧慮在於管制是否落實,而不是禁止製造外銷,否則,台灣那麼多製造真槍零件的廠商,也沒聽過零件外流,被組裝成「台製真槍」。此外,國內也有高動能空氣槍的需求,例如,農業部「林業保護署」就曾經購買一批高動能空氣槍。張柏勳指出,有一年,新竹六福村野生動物園因颱風侵襲,造成兩隻「埃及聖鹮」逃出牢籠,結果在山野繁殖成一萬多隻,此鳥的糞便非常毒,它們棲息過的地方,會讓其他鳥類死光光,可是,用散彈槍頂多殺一兩隻,卻會讓埃及聖鹮一哄而散,最好的方式還是用高動能空氣槍,一隻一隻的「暗殺」。為此需求,林業保護署招標,採購一批高動能空氣槍,結果沒有台灣廠商競標,最後讓大陸貨得標,這時農業部才知道,台灣廠商不被允許製造。張柏勳說,面對害鳥侵襲造成的農損,高動能空氣槍驅逐的效果不錯,可以打小動物,卻不會對人體造成致命傷。低動能空氣槍只有發射動能只有2焦耳,准許在國內銷售。(圖/林慶祥攝)張柏勳進一步解釋,低動能空氣槍發射子彈的「動能」約2到5焦耳,高動能空氣槍按照歐盟標準,手槍是7.5焦耳以上,長槍是15焦耳,而火藥發射子彈的真槍,一定超過400焦耳,約50倍,換句話說,空氣槍只能用來打小動物,無法殺死人。玩具槍協會認為,為了治安顧慮管制高動能玩具槍,業者絕對支持政府作法,國內若有需求,可以專案申請,接受警方監督;但全面禁止製造外銷,根本沒道理,更何況面對大陸業者搶佔市場,政府何不解禁,放手讓台灣製造商到全球「拼經濟」。
誘捕玩具槍2/電商平台成績效肥羊? 刑事局認了:不鼓勵釣魚執法
電商平台熱銷「天空法警」、「幽靈法警」、「穿雲箭」等玩具槍、微型槍砲造成許多買家誤觸法網面臨起訴,引發爭議,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警方並非所有模擬槍或外型看似有殺傷力的都抓,警政署有嚴格且一致的標準。他強調,刑事局並沒有針對這三款玩具槍砲列入專案查緝,是否取締,必須個案認定,而且,刑事局並不鼓勵地方同仁在網路上「釣魚執法」,就算抓了,也不列入績效計算。偵查科科長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並不鼓勵網路釣魚執法,取締玩具槍不列入績效。(圖/王嘉華提供)刑事局偵查科科長王嘉華強調:「警政署保防組有一套嚴謹、一致性的標準與規定。」他進一步指出,按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所謂「模擬槍」係指外型、構造、材質與真槍類似,且具有火藥式擊發裝置,足以改造成具有殺傷力者,如果不具備擊發裝置,且不具殺傷力的低動能遊戲用槍,不在查禁範疇。依據《槍砲罪》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槍砲彈藥殺傷力的認定基準,必須彈丸擊發後單位面積動能達每平方公分20焦耳以上,這個標準非常明確,警政署自2024年修改槍砲罪公告後,就沒有更改過,更從未「放寬槍砲罪取締標準」,好讓基層多查獲些非法槍械。大陸玩具「穿雲箭」比較麻煩,曾有人改裝後發射鋼珠,破壞汽車。(圖/報系資料照)此外,王嘉華指出,「穿雲箭」比較特殊,因為這款玩具如果裝填火藥,以鋼珠發射,會有殺傷力,過去已經發生過有民眾持穿雲箭發射鋼珠,毀損汽車的案例,若朝人體射擊,一定會受傷的。但儘管如此,持有這三款玩具,是否會觸法,也必須個案認定。王嘉華強調,你買來改裝,讓這「玩具」有了殺傷力,且超過20焦耳的法律規定,當然就是觸法,警察肯定是要抓的。那麼,模擬槍還能買嗎?買了會不會莫名其妙犯法?王嘉華強調,世界各國對模擬槍的管制法令都不一樣,在大陸合法的,在台灣不一定通得過鑑驗,到底哪一種模擬槍經改造後,會成為具有殺傷力的武器,不能一概而論,需依鑑識單位實際鑑驗結果而定,若經鑑定,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俱殺傷力,就是管制品。至於地方警局大肆以「釣魚執法」方式,上網購買玩具槍,去掉外包裝、說明書與軟殼子彈,直接將槍體移送給檢察官,被抨擊「入人於罪」;王嘉華表示,刑事局不鼓勵「網路辦案」,原因很簡單,買賣玩具槍的人,欠缺主觀犯意,移送地檢署,也一半以上不起訴,甚至因為偵辦微型槍砲等三款玩具引發爭議,刑事局已經決定,這三類玩具槍砲,不列入查緝改造槍械的績效考核裡,避免影響整體槍砲查緝數據研析。至於法界人士批評警方,未經大力宣導,使多數民眾週知,就以「釣魚執法」方式查扣玩具槍砲,導致多數被移送的嫌犯壓根不曉得自己觸法,王嘉華表示,警政署有注意到這個問題,除了加強宣傳,取締策略改為聚焦在「溯源」,查緝進口及販售來源,並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強化邊境查驗,同時會同相關部會,督促電商平台落實下架措施,從源頭有效阻斷違法商品流入市場,而不是抓一些沒有主觀犯意的買家與玩家。
台灣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 監察院點名捷豹、樺山兩大源頭
國內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以進口「模擬槍枝」改造為大宗,且查獲甚多JP(捷豹)及FS(樺山)兩廠牌的改造槍枝,非法槍彈之管制是否須再加強管理,實有深入調查必要等情案;監察院(19日)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機關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彈改造問題。監察院指出,由於國內改造槍枝及子彈氾濫,以進口「低動能」改造為大宗,2021年及2022年進口達4萬9079枝、17萬6107枝。而子彈部分以「彈殼」或「空包彈」進口均未管制,更易於改造成具殺傷力之子彈。且109年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前,JP(捷豹)及FS(樺山)等易於改造的模擬槍枝,因不必報備,致查獲甚多該兩廠牌之改造槍枝。監察院多次函詢發現,相關主管單位尚無有效之具體因應措施,近來媒體又屢見查獲非法制式槍彈,非法槍彈的管制是否須再加強管理等情一案,經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議於19日決議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機關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彈改造問題,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蔡崇義、陳景峻調查發現,我國2005年以前未管制模擬槍,模擬槍是可合法持有,2005年至2020年僅管制具「打擊底火」模擬槍,至2020年開始管制具「火藥式擊發機構裝置」模擬槍,從此槍枝管制範圍擴大,並從我國管制槍枝改造的立法歷程,見到近年查獲非法槍枝中,非制式槍枝多由「模擬槍」或土造槍枝等改造而來,且「模擬槍」改造之槍枝在非制式槍枝亦都維持相當高占比,顯示「模擬槍」取得、改造仍較制式槍枝容易且穩定,對於治安維持危害甚深。蔡崇義、陳景峻認為,目前對「模擬槍」無論係來源管制或製造、持有的監督,主管機關雖尚能依治安現況保持滾動式修正相關法規,然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前持有未報備,而無法追蹤列管的模擬槍枝,內政部仍須謹慎持續全面檢肅,以維護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蔡崇義、陳景峻點出國內模擬槍擴大管制後,警察機關卻陸續查獲由金屬遊戲用槍改造為火藥動力式槍枝案件,並造成多起傷亡,此類低動能槍枝雖非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管制進口物品,但進口後若為不法分子取得、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對社會治安仍造成衝擊,因此各部會主管機關仍需持續合作依分工管理計畫保持高度警覺,強化各項審查機制。邊境管制亦仍需財政部關務署及各邊境警察機關(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及各港務警察總隊)協力配合落實將槍枝改造源頭圍堵於邊境關口。另外,蔡崇義、陳景峻也注意到,關於媒體報導國外進口「空包彈」恐已成為近年改造子彈犯案新寵,且由內政部提供查獲非法子彈數據發現,近年由空包彈改造子彈已較制式子彈比率有上昇情況,但因「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表」未將「彈殼」或「空包彈」列入主要組成零件管制,其考量理由係因彈殼目前並非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規範的管制品,且主管機關亦於2023年訂定加強空包彈輸入審查規定,期能從源頭及流向強化使用管理,惟因空包彈等仍屬容易取得及改造的特性,主管機關仍應嚴肅正視空包彈、廢彈殼改造成非法子彈議題,研處妥適因應方式。
全國非法槍枝大掃蕩 苗警查獲1地下工廠9非法槍枝
苗栗縣警局執行全國肅槍專案,刑警大隊、苗栗、竹南及頭份分局等單位從本月12日開始連2周同步行動,共查獲6件7人涉嫌違反槍砲條例;掃蕩銅鑼改造槍械場所1處,緝獲非法槍枝9枝。另外,頭份分局及刑警大隊偵破槍擊殺人案,緝捕黃嫌等16人到案。苗栗縣警局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修正案於6月10日公布施行,修法重點為納管「操作槍」;因「操作槍」可藉由實體店面或網路輕易購得,且容易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槍枝,進而成為歹徒最常用的犯罪工具,顯已產生管制漏洞。這次修法並未涉及低動能遊戲用槍,不影響玩具槍業者及玩家權益,另為尊重及維護原住民傳統文化、保障其合法及安全使用自製獵槍,也將自製獵槍所需主要組成零件及彈藥,納入除罪範圍,並由專責單位輔導,以提升安全性。
擔心淪警察「績效提款機」 玩具槍業者集結立院要求修法
近年警方查緝犯罪時,發現改造槍枝激增,且不少改自操作槍、玩具槍者殺傷力日益駭人,開始積極推動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早對該案進行審查時,一群玩具槍業者及遊戲玩家集結,舉牌抗議「合法生存拒被警察當績效」等。對此,警政署表示「送驗違法才算績效」,絕不會妨害合法業者生計。今上午9時許,「中華民國玩具槍協會」率眾抵立法院群賢樓大門,幾十人各個手舉「合法玩具槍拒當員警績效提款機」、「合法玩具非法入罪」等標語,表達業者們對修法若通過的不滿、擔憂,不少人發言時雖情緒稍激動,但全程仍和平落幕。(圖/黃威彬攝)對此,警政署強調,本次修法並不包含生存遊戲玩家常使用的空氣槍(低動能遊戲用槍),且查獲非法槍械的統計及獎金核定等,均需依法鑑定殺傷力(現行為20焦耳),才能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地檢署。此外,修法目的旨在維護治安,防止改造槍枝氾濫,用意不在打擊正當的玩具槍業者生計及權益。(圖/黃威彬攝)據悉,近年警方查獲的改造槍枝,不少確實是由玩具槍或操作槍(構造擬真,與真槍僅差在無撞針、槍管為實心無法擊發)改造,且殺傷力、精準度等愈來愈精良,因此警方才研議請立院修法,另外,也將修改過往分為「制式或非制式」等條文,將所有具殺傷力的槍砲一概視之,規範出相同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