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槍
」 玩具槍 搶劫 新北 台中 陳建寧玩具是槍2/網購「玩具」被逮非首例 男淘寶千元買「鋼筆式拉桿」吃官司
日前有男子在社群網站上發文指出,自己在知名電商上以約300元的價格購買中國近期不少博主測評的「穿雲箭」、射鞭炮神器,未料卻在領貨後遭到10多名便衣刑警團團包圍,更因此被帶回偵訊送辦,讓他發文抱怨指出至今還是不懂為何只是買了「玩具」就被逮,然而該名買了「玩具」就被逮的男子卻也不是第一例。翻開過往判決,北市曾有一名黃姓男子在淘寶上發現「按鈕式鋼筆拉桿式火柴槍、滅蠅槍、鹽槍、不鏽鋼工藝禮品收藏品」,讓他感覺很有趣,便花下約1129元訂購,事後卻被大批員警搜索,查扣鋼筆槍與8顆鉛彈,經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後,被檢察官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未經許可運送鋼筆槍與私運管制物品起訴。對此,黃男也喊冤強調,當初購買的網頁上,並未有資訊顯示可以發射子彈,僅指出可拿來打火柴、砸砲,因此他以為是玩具槍才會購買入手,自己僅有將工作用的喜得釘裝入發射過,後續發現卡住後也就未再使用,並未有任何犯罪意圖。不過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該鋼筆槍的購買頁面中,儘管沒有可發射子彈之字樣,但商品分類為「玩具類型:彈弓」,且黃男若知道鋼筆槍可發射子彈,就不會隨意裝入喜得釘,導致鋼筆槍卡死,採信黃男主張以為是玩具槍之證詞,判其無罪。該名網友因持有穿雲箭「被逮」並非首起,也有買家同樣因持有穿雲箭而遭到警方搜索。(圖/翻攝自Dcard)此次有民眾於知名電商平台上購買「穿雲箭」,因其構造幾乎與鋼筆槍無異,而遭到便衣刑警團團包圍一事,也並非首例,同樣有其他買家因購買類似產品因而被搜索帶回,也有民眾私下改造具殺傷力的武器而被警方鎖定逮捕。而雲林縣地檢署也曾指揮台中刑警大隊與雲林縣斗南分局偵辦槍砲案件,鎖定一名58歲的陳姓鐵工師傅,其運用自身專業,以鐵工廠掩護槍砲彈藥工廠,將登山杖的柺杖頭拆卸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槍械,其外觀特徵看起來與一般登山杖無誤,並將板機擊發處藏在柺杖頭的握把處;同時還有神似鋼珠筆的鋼筆槍,只需往伸縮按鈕按下便可擊發,宛若電影007之情節,因而遭雲林地檢署聲押獲准。有網友指出穿雲箭的結構與鋼筆槍的結構幾乎相同,不難發現為何原PO會遭警方搜索。(圖/翻攝自新浪網)而新北市泰山地區也曾有一名經營鐵工廠的劉姓小開,同樣利用鐵工廠作為掩護,進行槍枝改造,警方上門攻堅後果然搜出10餘把長短槍與子彈等工具,其中更不乏「鋼筆槍」,其構造外觀幾乎與此次「穿雲箭」幾乎無異。對此,警政署回應指出,近期各警察機關陸續查獲大陸進口商品「穿雲箭」,該商品經鑑定後屬於「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槍砲;而刑事局也表示,先前曾有穿雲箭送驗後,經鑑定確認可以擊發火藥與彈丸,彈丸單位機動能達20焦耳/平方公分,足以穿入人體皮肉層標準,確定具有殺傷力,因此民眾只要持有就會遭到送辦,提醒民眾小心觸法。
逆向賓士搜出假槍、毒品 傳副駕落跑了!肇事男「坐遺體旁」淡定抽菸
新竹市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今(16日)下午驚傳重大車禍!1輛白色賓士車不明原因逆向衝撞機車及行人,接著撞上位於道路中央的交通號誌桿,造成1名70多歲婦人被卡在車輛和號誌桿中間,當場死亡,另有6人受傷。警消獲報派遣7車23人趕往救援,將傷者送醫治療,詳細事發經過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新竹市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今(16日)下午驚傳重大車禍。(圖/翻攝自新竹大小事臉書)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肇事賓士車原本沿著延平路直行,行經虎林國中前突然逆向衝到對向車道;前方的機車騎士見狀,連忙往側邊閃避,幸運躲過一劫;然而後方的機車反應不及,當場被賓士車撞飛;騎機車行經該路段的71歲婦人同樣來不及閃避,直接被撞到分隔島前的號誌桿上,被夾在車子和電桿中間。新竹市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今(16日)下午驚傳重大車禍,副駕駛疑似落跑。(圖/翻攝自新竹大小事臉書)消防局獲報趕往現場搶救,發現71歲婦人當場死亡,另有6人受傷,分別是4歲、5歲及8歲的孩童,立即將5名傷者送醫治療,其餘2人輕傷自行返家。據悉,車禍發生第一時間,賓士車的副駕駛疑似逃離現場,警方目前正在循線追查中,詳細案發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另一方面,賓士車駕駛酒測值為0,車上被警方搜出1把玩具槍和毒品,誇張的是,他在案發後淡定坐在路旁抽菸,身旁還有尚未移開的死者遺體及槍枝,彷彿置身事外。警方初步調查,該槍枝是道具槍,毒品部分則為喪屍菸彈,其餘細節都還有待調查。
彰化木瓜園傳槍響!父不滿被狗追與兒持空氣槍掃射 1晚2度報復
彰化縣環山路1處木瓜園24日凌晨2時許驚傳槍響聲,1對黃姓父子頭戴安全帽並持瓦斯槍及左輪手槍,掃射木瓜園及黑狗後離去,原因竟是爸爸騎機車載女兒行經時遭黑狗追逐狂吠,讓他不滿,憤而攜帶兒子深夜闖入木瓜園報復,警方循線追查,已通知父子到案說明,訊後分別函送地檢及少年法庭偵辦。據了解,黃父載女兒騎機車行經139縣道時,被許姓木瓜農飼養的小黑狗追逐吠叫,使他挾怨報復,23日晚間與兒子頭戴安全並持瓦斯槍及左輪手槍前往木瓜園,隨即開槍瘋狂掃射黑狗洩憤,嚇得黑狗四處逃竄狂吠,許姓木瓜農曾試圖喝止,但看見槍枝後害怕無助。許姓木瓜農表示,黃姓父子犯行後欲離去前,又朝他種的木瓜連開數槍,未料24日凌晨2時許2人又返回此處,甚至持空氣槍射擊,陣陣槍響聲也嚇壞不少附近居民。警方說明,彰化警分局24日凌晨2時51分獲報,環山路疑似聽見槍響,員警循線追查後,鎖定黃姓父子並通知到案說明,還在其住處查扣2支空氣槍、1支瓦斯槍及1支火藥式左輪玩具槍等證物,全案訊後,依《恐嚇罪》函送黃父至彰化地檢署偵辦,其兒則移送少年法庭。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殺警奪槍劫530萬 「判刑5天槍決」創最速紀錄
今年3月27日,詹姓男子因不堪負債壓力,持玩具槍於桃園市龜山區搶劫銀行,遭警方壓制後崩潰大哭。提到銀行搶案,每每都會說起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案」。李師科案是台灣史上第一起「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案件,也因為他,金融機構強制要求所有人進入前必須脫下安全帽和口罩。據了解,李師科是山東省昌樂縣人,抗戰期間在張天佐部隊打游擊戰,後編入國軍,輾轉來到台灣,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車及開計程車為生。李師科喜歡小孩,常跟鄰居的小孩一同玩耍,當他看到國家銀行千千萬萬的鈔票放給特權、成為呆帳時,發現他犧牲青春捍衛的國家,竟如此對待老百姓,遂興起搶銀行念頭。李師科在40年前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1980年1月,李師科在台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警員李勝源,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0萬餘元後逃逸。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遭誣告後慘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遭逮捕後,李師科供稱,因為他「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在偵訊時,李師科則表示,「因為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所以犯下此案。1982年5月21日,李師科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被捕後在最短時間內被判刑、槍決的紀錄。李師科搶銀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警逼供認罪顏面盡失。
海軍陸戰隊遺失手槍竟用「玩具槍」以假亂真 指揮官、營長被判休職6月
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遺失手槍,指揮官上校潘東昇為了隱瞞實情,默許營長中校林家葳和4位連長共同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以假亂真,企圖掩飾丟槍疏失,被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認為,林、潘身為主管,卻怠於執行職務,案發後未立即依規定逐級回報,反而文過飾非、魚目混珠,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30日各判兩人休職6個月,可上訴。監察委員王美玉、賴鼎銘和郭文東調查得知,潘東昇發現第2營遺失1把45手槍,得知並確認槍枝短少後,並未按照規定於獲悉起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而是隱匿丟槍責任,默許營長、連長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由林家葳挑選其中一把,偽充真槍混儲於械庫中,再由所屬連長偽刻槍枝序號,偽充真槍放入械庫中,企圖掩飾丟槍。監委並表示,在新任營長交接點交時就發現槍枝有異,向潘東昇反映,反被斥責,因此僅在交接清冊註記槍枝有異,潘東昇所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通報或報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國軍械彈爆材管理指導要綱及海軍械彈爆材管理相關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委強調,潘東昇及林家葳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為整飭官箴,並杜絕僥倖,確有予以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認定,依相關事證認定,林家葳、潘東昇兩人有向上級報告的義務卻違反規定,未於獲悉案況立即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林、潘兩人怠於執行職務,致所屬人員未依據械彈管理要綱相關規定領用、保管及登記、歸還槍枝,致使45手槍遺失,有監督查核之違失。經衡酌兩人犯後皆坦承犯行,兼衡其等家庭狀況及因本案受有職務上處分暨《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各款所定事項等一切情狀等,經整體評價結果,認應各處以「休職,期間六月」之懲戒處分為適當。回顧這起丟槍事件始末,2022年3月間,當時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負責辦理111年第一梯次新式教召任務,並自2月7日起到3月4日止。海軍教準部規劃於2月24日到營區視察預檢新式教召整備情形,因此值星連長指派鄭姓、盧姓兩名士官前往聯合械庫提領該次預檢陳列各式武器,包含兩把45手槍。其中鄭姓士官提領一把手槍後,將槍枝送到另一教召場地給綜管科長及彈藥官測試手槍與槍套是否吻合,測試完後後,鄭姓士官竟疏未注意,遺失這把手槍,直到教召結束的3月4日,吳姓士官長清點槍枝時,才發現遺失了45手槍一把,於是層層通報到上級林姓中校營長處,但林姓營長並未依照《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只要求屬下4名連長在營區內仔細搜尋。3月20日,新訓中心的潘姓上校指揮官,因聽聞營區發生槍枝短少一事,才在指揮部質問林姓營長,林姓營長才向指揮官報告;但指揮官也沒有依規定通報。最後林姓營長與4名連長共同集資,在生存遊戲商店購買4把仿真槍,以及購買電動刻磨機與砂輪頭,接著眾人選定一把仿真槍,在新訓中心某處,先將假的空氣槍滑套上標語磨除,再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之字樣於假槍上,假冒真槍,繳回聯合械庫。
交往7年結婚…人妻2年後才知「軍人尪是冒牌貨」 慘被騙走208萬
看似電影情節,卻是真實事件!中國四川省自貢市一名女子,發現戀愛7年、結婚2年多的丈夫竟是「冒牌貨」,還騙走錢財,氣得她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據《紅星新聞》報導,李女2014年5月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現役軍人」陳男,雙方見面後互留聯絡方式,逐步發展成情侶關係,交往期間陳男以各種理由討錢。她看對方長相老實,因此深信不疑,陳男同年9月謊稱靠關係,改姓為「唐」,辦理了轉業手續,隨後回到自貢。李女在2021年11月結婚,從未懷疑過丈夫的身分,直到2023年6月準備搬家,在收拾東西時意外發現,丈夫家中竟藏著各類軍官證件和軍官服飾,由此可見其假冒軍人的事實。女子被騙走45萬多人民幣。(圖/翻攝自紅星新聞)經過一番天人交戰,李女今年2月選擇報警,警方立案偵查,唐男因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在4月23日被逮捕歸案,員警並在其住所查獲大量仿軍用服裝、偽造的軍用證件,以及模擬玩具槍2支。經調查,唐男自2014年起化名「陳男」,透過網路製作、購買各類軍官證件、服飾,並以編造的某現役部隊軍官身分示人,從認識李女以來,先後60多次向對方索要財物共計459753.9元人民幣(約208萬新台幣)。而現實中,唐男只有國中學歷,是一名臨時水電工,過去曾有一段婚姻。因為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唐男本月5日被移送檢察機關,目前該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1天2次衝撞總統府 咆哮男被搜出「48公分刀、瓦斯槍」…不服裁罰抗告下場曝
台北市一名廖姓男子去年11月開車衝撞總統府,警方將其逮捕後在車上起出瓦斯槍及西瓜刀,進一步追查發現,廖男已在同日凌晨2點多先駕駛另輛車衝進凱道管制區,1天內兩度衝撞總統府。後續廖男不服遭依《社維法》裁罰5000元,提出抗告但遭法院駁回。檢警調查發現,廖男於2023年11月12日凌晨2點多,先駕車衝撞凱達格蘭大道管制區,卻在衝破圍籬後停下,令眾人一頭霧水;上午10點多再駕駛白色休旅車,先繞行一大圈再瞄準總統府直衝,並在左右急轉後撞上鋼製花台,駐門口憲兵立即戒備與通報警方。下車後繼續咆哮的廖男,被員警查獲車內有刀長48公分、刀鋒長36公分的西瓜刀,與1把外型與真槍相仿的瓦斯槍。廖男偵訊時聲稱感受到台灣很多家庭不完整,想引起工作人員注意、要前總統蔡英文替女性發聲。一審法官依《社維法》中「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之器械」,裁罰廖男5000元,廖男不服抗告。儘管廖男宣稱西瓜刀是母親生意切水果用、槍是玩具槍沒順手丟,二審法官仍駁回其抗告。二審法官指出,廖男2次衝撞總統府,且先後2次均試圖駕車衝撞管制區,其2次不理性舉動,主觀上有公共場所施強暴脅迫以危害公共秩序意圖,廖男雖有訴求,但沒攜槍帶刀衝撞總統府的必要,駁回抗告,維持原裁罰原判。
朋友欠50萬不還竟害他被擄走 毒鴛鴦使美人計押人討債還直播
新北市21日發生擄人案件,29歲侯姓男子不滿高姓友人積欠他50萬元債務不還,竟將高男的29歲李姓好友約出,要他代高男還債,期間更直播李男慘叫聲,想藉此逼高男出面,三峽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22日凌晨在桃園逮捕侯男與其同夥,並救出李男,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侯、高和李為舊識,高和李則相識多年、感情深厚,但高欠侯50萬元後失聯,侯男多次聯絡都未獲回應,他一氣之下竟決定擄走李男,想藉此逼高出面。21日清晨7時許,侯透過一名綽號「BAE」的傳播妹將李男約往樹林一家汽車旅館內,李男不疑有他獨自駕車前往,沒想到剛進房就遭侯男及綽號「阿昱」的同夥控制。2名惡煞持玩具槍暴敲李男頭部,侯男甚至拿著李男手機撥給其友人,直播李男遭毆聲響,要求友人拿出新臺幣50萬元代償債務,友人立刻用手機定位李男位置,但趕到現場時雙方已轉移陣地,於是在22日清晨4時向三峽員警報案。三峽警分局北大派出所獲報後展開調查,所長徐秉宏立刻率隊前往查緝,但侯男等人一直轉移陣地,警方最終發現他們落腳桃園,警方則前往查緝,趁侯男與其老婆方女下樓,準備駕駛被害人車輛時上前逮人,同時在車上起獲犯案用的玩具槍一把、K他命及時下最流行的三級毒品哈密瓜錠等證物,並救出被囚禁的李男。李男被救出時全身是傷,頭部有鈍挫傷合併腦震盪,雙手、雙膝及胸部、背部、小腿等處都嚴重鈍挫傷、慘不忍睹,他供稱侯男強押他是為了逼高男還錢,侯男則否認犯行,表示李男是配合自己演戲,想騙高男把錢交出來後平分,警方則將侯與方女依刑法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確切案情仍須釐清。
醉男帶槍搭北捷炫耀「我覺得帥」 下場慘了…遭開罰1萬恐吃官司
今(22日)上午有男子持槍進台北捷運江子翠站,朝站務人員咆哮,雙方爆發口角。警方獲報後到場,確認是BB槍,男子則辯稱是因為覺得很帥,才把槍插在腰際,並無恐嚇意圖,不過已經引起民眾恐慌,將被裁處1萬元罰鍰,還可能吃上官司。據悉,41歲王男是粗工,今天早上6時許結束工作後,和同事喝了幾杯藥酒,並將之前購買的玩具槍插在腰間,進入江子翠捷運站,引來其他民眾注意,並報告站務人員。站務人員上前關心時,王男激動把槍掏出大喊:「這玩具槍啦!」雙方爆發口角衝突,不久警方也獲報抵達現場,經查該手槍為玩具BB槍,王男認為員警大驚小怪,更稱帶槍是因為「我覺得帥」,雖然沒有揮舞或恐嚇行為,仍被帶回偵辦。警方將王男帶回派出所,並進行酒測,結果為0.26mg/l,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將依法移請新北地院裁處。此外,江翠所已立刻通報線上巡邏警力,加強轄區內捷運站體安全維護工作,以防止危安事件發生。對此,台北捷運發出聲明,提到將依大捷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操作」,對王男裁處1萬元罰鍰,若其行為涉有違反公共危險罪,也將依法提告。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男擦撞石墩被帶到銀行洽談 竟亮槍稱「我要搶劫」
42歲詹姓男子疑似財務問題,今年3月27日騎機車試圖衝撞桃園龜山林口1間銀行,疑似緊張不慎擦撞到石墩,銀行經理帶他進入分行洽談室留個資時,詹男竟亮槍稱「我要搶劫」,警方迅速將其逮捕。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恐嚇取財起訴。檢方調查,詹男3月27日早上,騎機車試圖衝撞該銀行,但因緊張不慎擦撞到門口石墩及玻璃,後來銀行經理帶他到洽談室留下個資,詹男竟基於恐嚇取財犯意,稱「我要搶劫」,並亮出腰間玩具槍。詹男當時看到大批警力到場時,還試圖拿筆自傷,不過快速就被壓制逮捕,並起出沒有殺傷力的玩具槍。檢方偵結,依恐嚇取財起訴。
沒錢繳野馬租金!男才持槍搶車被逮 他竟在租車公司前潑酒精自焚
一名37歲的連姓男子長期向租車公司承租一台野馬GT,卻疑似因繳不出租金而被租車公司收走,其在17日徒步前往新北市五股區一處租車公司保管場,持玩具槍將該輛野馬搶走,並貼上改色車膜;不過連男日前才被捕交保,竟在22日下午帶著酒精和打火機前往租車公司理論,隨後直接引火自焚,所幸被保全及時發現滅火,造成連男左手臂灼傷,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據了解,連姓男子疑似長期向租車公司租借一台野馬GT,卻因付不出租金而遭到租車公司將車輛拖回保管,連男疑似不滿車輛被拖回保管,竟先是在17日持2把玩具槍作為武器,前往汽車保管場恐嚇管理員,強行將車子搶走。而連男在得手後還將車膜改色,以此規避警方追緝,一路往林口、泰山方向逃逸,警方也隨即攔截圍捕,最終於北市信義景勤二號公園附近將連男逮捕案,並將之送往蘆洲分局偵訊。未料連男才剛交保沒多久,其22日竟拿著2瓶酒精與打火機,前往位在北市瑞光路上的租車公司理論,連男竟當場將酒精往身上潑灑,並以打火機點火自焚,所幸被保全及時以滅火器撲滅,經初步包紮後無生命危險。內湖分局也對此表示,連男的行為已涉犯公共危險縱火罪嫌。全案後續將依公共危險縱火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幫友喬債被「剁雙掌丟河」、丟包醫院 兇殘惡煞被判7年6月
南投曾男因債務糾紛對柯男懷恨在心, 2023年5月深夜,夥同7人開車追撞柯搭乘車輛,持玩具槍押人,曾持刀怒劈1刀剁下柯右掌、再劈2刀又剁左掌,同夥發現柯慘遭剁掉雙掌,怕他生命危險,緊急包紮載到醫院丟包,斷掌等丟棄溪流。一審、二審均認定曾動私刑砍人雙掌,手段兇殘,依重傷害罪判7年6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曾與柯的友人因網路賭博而引發200萬元債務糾紛,對柯出面協過程不滿,在他車子安裝衛星定位追蹤器,得知他2023年5月5日返回南投埔里,找來7人要教訓他。曾等8人隔天凌晨4時許,在埔里鎮牛眠橋頭開車追撞柯搭乘車子,趁柯與友人下車查看時,分持木棒、辣椒水、玩具槍等器械攻擊、恫嚇押走柯。曾等人將柯帶到某處空地談判,見柯酒醉意識不清,曾氣憤大罵,並手持長達31公分的剁刀,一刀劈砍下柯的右掌,再劈2刀剁下左掌,柯雙掌慘遭截肢,血流如注。同夥驚見柯雙掌遭剁,擔心鬧出人命,將柯緊急包紮止血後,送到中榮埔里分院急診室前丟包。曾等人將玩具槍及柯被剁雙掌,丟到附近溪流離開,事後,警方循線查扣剁刀等物,但未尋獲雙掌。曾男等人到案坦犯行,但辯稱剁刀是現場拾獲,但同夥多人作證,在談判時就見兇刀,法官認定剁刀是曾攜帶到場犯案。一審法官認定,曾僅因債務糾紛,聚眾逞凶,情緒失控動用私刑,以剁刀砍斷柯的雙掌,並將雙掌丟棄,阻斷手術縫合修補機會,毀他雙手,致終身無法回復,手段殘忍凶暴,依重傷害罪判6年7月;其他7人各依妨害自由罪判5月至6月不等,得易科罰金。檢方及曾家屬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以曾等犯後自白,已與柯和解,曾賠償700萬元、其他7人各賠償10萬元,經柯具狀撤回告訴,並當庭表示原諒,法官審酌原審量刑無違誤,判決駁回,可上訴。
怪男當街咆哮持槍!警封街圍捕搜扣12把空氣槍 逮捕時自稱槍是女友
台南一起怪異事件在台南市北區公園路994巷發生,25日上午11時許,警方接獲報案指1名男子當街持有長槍並咆哮,造成鄰近居民恐慌,警方隨即展開封街圍捕行動,最終在一處租屋處逮捕潘姓男子,並於其家中搜獲12把空氣槍。據了解,50多歲的潘男剛搬到北區公園路994巷的一棟套房公寓,平時對玩具槍情有獨鍾,25日搬家時,潘男用布包裹其中1把長槍,但在將其帶進屋內時,在馬路邊停下來講電話時裹布不慎掉落,露出槍身,引起鄰近居民的恐慌報案。警方查獲12把長短槍都是空氣槍。(圖/翻攝畫面)警方出動20名警力進行封街圍捕,最終在潘男的租屋處將其逮捕,並在屋內查獲12把空氣槍,包括瓦斯槍、BB槍和玩具槍。潘男在警局與警方交談時,表現得毫不在意,並將收藏的槍枝稱為「女朋友」,警方進一步查出潘男早前曾因槍砲罪嫌遭移送台南地檢署,警方查驗槍枝時發現,其中1把短槍具有穿透力,將送刑事局進一步鑑定,全案將依《槍砲罪》嫌與《妨害秩序罪》的恐嚇公共危險進行偵辦。警方呼籲,民眾不要因追求好奇、興趣,而有改造槍枝、子彈等違反法律行為,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勇於向警方檢舉,警民共同打擊槍枝犯罪,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
刑事局破地下槍械工廠 外送員自學改槍「假送餐真領零件」GG了
北市1名38歲張姓外送員涉嫌在自家開設兵工廠改造槍枝,刑事局偵二大隊日前接獲線報,指稱有不法份子以外送員為掩護,從事槍枝改造,警方深入追查發現他上網自學,陸續改造出成品,日前搜索張男住處,查獲4支改造槍枝,將他逮捕。全案依法偵辦。警方表示,日前接獲線報,指稱張男以外送員為掩護,設立地下改造槍械工廠,從事非法槍彈改造,警方遂組成專案小組,長期監控蒐證。經查,張男曾在鐵工廠任職對車床機械加工有一定知識,他竟異想天開從網路自學改槍知識,並陸續購入車床、鑽床等機械加工設備,並網購玩具槍及槍枝金屬零件改槍,甚至以當外送員送餐為藉口,領取槍枝零件。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上月29日到張男北投區住處將他逮捕,起獲非制式手槍、子彈、手槍零件、車床、鑽床、砂輪機、研磨機等證物,全案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裁定張男10萬元交保候傳。據了解,張男擔任外送員期間,1年卻只賺2萬塊,相當詭異。而警方從張男住處搜出的4支改造手槍,其中2把經鑑識可擊發有殺傷力,由於張男辯稱改槍是自己的興趣,否認有販售牟利,警方正深入追查槍枝來源及流向。
台南老牌玩具店「假槍改真槍」 暗號「遙控車」!警逮老闆等7人
台南1間超過30年老牌玩具店接受客製「假槍改真槍」,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去年接獲情資,指出老闆廖男以每把約4萬到20萬元不等販售改造槍枝,檢警去年分3波搜索,帶回廖男等7人,在店內查獲貫通槍管、撞針、改造子彈等贓證物。廖男辯稱,改造槍枝是「自己用」,訊後被依6萬元交保,檢方近日依《槍砲罪》起訴。警方表示,去年3月間在南投縣查獲47歲梅姓男子持有1把改造手槍,梅男落網後供稱,透過穆男介紹向台南廖男購買槍身零件。警方遂組專案小組循線追查。初步調查,廖男利用經營玩具槍模型店掩人耳目,經熟人介紹接受客製化改造具殺傷力的模擬槍給買家,貫通槍管的槍支零件一包價格4萬多元,改造手槍一把4萬元、改造霰彈槍是一把20萬元價格。為製造斷點躲避警方查緝,廖男將槍身與槍管分開交付,以「遙控車」、「瓦斯」作為槍枝代號進行交易,為了拓展客源,甚至還有「售後服務」,強調後續如有擊發問題,可免費維修。檢警去年底前往台南搜索,帶回老闆廖男,現場查扣9厘米改造子彈6發、貫通槍管4支、撞針4支等槍支主要組成零件,廖男辯稱,該批零件都是自己留著用的,沒有販售。訊問被移送法辦,檢方命廖男以6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以5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台南地檢署近日偵結,將廖男等7人依《槍砲罪》起訴。
包腿男空地射擊嚇壞民眾 淡水警10分鐘攔人逮2「生存遊戲玩家」
新北市淡水區14日下午驚傳亮槍案件,38歲顏性男子和25歲陳性男子在崁頂五路279巷旁的空地試槍射擊,聲響嚇壞附近民眾,淡水警方獲報後動員大批警力圍捕,在案發地點1公里外攔下2人,確認他們是生存遊戲玩家,茶或的2長4短玩具槍均無殺傷力,詢後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據了解,嚴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分別在淡水與台北市士林區,2人愛好生存遊戲,並於14日下午2時許相約在崁頂路一處空地試槍,嚴男攜帶1長3短、陳男則是攜帶1長1短抵達現場,開槍聲響嚇壞附近民眾並立刻報警。淡水警方獲報後出動12名警力攔截圍捕,10分鐘後在案發現場1公里外,於淡海輕軌台北海洋大學前攔下2男,並查扣2長4短共6把槍枝,並將他們帶回水碓派出所調查。警方調查後確認6把槍枝都是玩具槍,經檢驗發現均未具殺傷力,陳男和嚴男則坦言不知道不能試槍,訊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第63條1項2款「無正當理由鳴槍者」、第65條1項3款「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移請士林地檢署裁處。嚴男和陳男為生存遊戲玩家,2人聲稱不知道不能試槍,訊後被依違反社維法送辦。(圖/翻攝畫面)
我要搶劫!男持玩具槍闖銀行 遭壓制竟「崩潰大哭」秒自首
桃園市龜山區1間銀行於27日上午9時半遭歹徒持槍闖入行搶,不少民眾受到驚嚇,行員趕快報警,員警火速到場後了解狀況,結果竟變成心理諮商,因為男子突情緒崩潰,還開始大哭,原來他無力償還10幾萬元的債務,才動歪腦筋搶銀行。經警方調查,歹徒持有的槍械僅是玩具槍,至於詳細案發經過則正在釐清,全案將依強盜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此案發生在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1間銀行,上午9時半44歲的詹姓男子騎著機車到銀行門口,當時男子衝進銀行大喊「我要搶劫」,隨後便進入櫃台掏出暗藏的玩具BB槍威脅行員,嚇壞所有人,行員則先按照流程安撫他,並趁隙按下櫃台警鈴通報,行員在過程中仔細一看,發現男子那把根本就是玩具BB槍,並沒有殺傷力。警方獲報後火速到場,詹男當時情緒不穩,過程中一度想拿筆傷害自己,甚至還開始大哭,並喊「我受不了了!!我要自首。」隨後多名警力將人壓制並逮捕,帶回所內。對此,龜山分局大華派出所副所長林宜冠表示,當時員警隨即進行勸說並壓制逮捕,目前已經將嫌犯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現場無人傷亡亦無任何財損,全案依強盜罪移送桃園地檢偵辦。44歲的詹男是名廚師,但因為日前欠債十幾萬,無力償還身心靈承受不住,才想到要來搶劫,但現在不但沒得手,還得面臨刑責。
持假槍中捷趴趴走 黃守達批中市府放任乘客曝險
台中捷運2月29日晚間發生一起乘客亮槍恐嚇事件,儘管當時下車後旋遭捷運警察制伏,仍引起民眾對捷運安全憂慮。對此,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第4屆第3次臨時會時,多位議員關心台中捷運車廂亮槍事件安全精進作為。而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質詢時攤開資料質疑,當時在行進車廂內,嫌犯突然亮出玩具槍枝揮舞,已引發乘客恐慌。好不容易嫌犯在豐樂公園下車,中捷卻放任嫌犯於6分鐘後再度登上列車前往烏日站,期間毫無有效制止「如入無人之境」。黃守達表示,根據中捷的「犯罪事件處理程序」,發生重大爭議現場,視狀況需隔離,避免乘客進入。而從監視影像可以發現,當天中捷既無阻止外面的旅客進入月台,也沒有阻止嫌犯進入車廂。讓乘客再度置於與嫌犯同處密閉空間的風險之中,顯然中捷在執行標準程序上非常有問題。黃守達感嘆,2023年歷經吊臂事件後,中捷已於同年10月完成全線設置月台緊急停車按鈕,該按鈕在列車進站前或出站列車未完全離開月台區狀況下,可阻止列車進出站「這次根本沒用上」。幸好這次只是虛驚一場,但中捷必須引以為鑑。對此,市長盧秀燕備詢時強調,雖然是假槍,但仍要用最嚴格的標準檢討改進,該次因警察介入而沒有造成事故,然寧願從嚴也不要從寬,讓民眾安心。未來若發現人員在車站持有危險器械,列車將過站不停,防止該名旅客再次搭車,直到警方排除狀況,才會恢復列車正常運轉。中捷公司則說明,此事件也已納入2024年度第1季演練計畫,內部每年也會定期交流基本防身及旅客行為異常情境的處置方式,以提升旅客安全防護措施。
好膽麥走!板橋男不爽遭拖吊竟拿「玩具槍」嚇警 狼狽竄逃仍遭逮
新北市板橋區39歲張姓男子昨(12)日下午開著愛車行經華江一路與華江九路口時,因一時尿急而貪圖方便的將車輛違停於一旁,正巧被一旁執行違停的員警給依法拖吊,卻引發張男不滿,張男見狀連忙跳上車試圖加速油門逃離,發現車輛無法移動竟憤恨不平地拿出球棒捶打拖吊車,警方連忙上前制止卻又慘遭張男持空氣槍恐嚇,並趁隙駛離,最終仍遭警方尾隨逮補,全案將依法舉發,後續訊後也將鬧事的張男移送偵辦。事發當時,張男開著愛車行經華江一路口時,一時尿急便直接將馬路當他家在停,違停於紅線上影響用路安全,碰巧一旁員警正執行違停勤務,於是連忙上前依法執行拖吊,張男上完廁所後發現愛車慘遭吊走,氣呼呼的上前理論,甚至直接跳上車打算將愛車駛離。張男發現車輛慘遭困住,不顧拖吊程序已完成,氣的直接下車拿球棒捶打拖吊車,讓員警相當無奈,只好好言相勸,張男卻越想越不爽,還誇張地掏出空氣槍試圖恐嚇員警,員警無奈之下只好眼睜睜的看著張男開著車輛駛離,並火速通報通報支援警力到場。警方火速以尾隨跟車的方式,於半小時內於社區大樓地下室將該名男子查緝到案,並於現場查扣球棒1支、西瓜刀1把及空氣槍1支,訊後依妨害公務及恐嚇罪嫌移請新北檢偵辦。此外,張嫌駕駛之車輛係懸掛註銷車牌,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製單告發,處新臺幣5400元罰鍰。分局長陳保緒呼籲,為建立友善的交通環境,警察將持續加強取締執法的強度,也請民眾配合警方執法,違規停車除了可能收到罰單與拖吊罰款外,如導致其他用路人發生交通事故,違停駕駛也需負擔刑事及相應的賠償責任,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貪圖一時方便以身試法,共同守護道路環境,也守護自己的荷包。
男不滿超商上廁所車被拖吊 他當街亮槍逼放車
新北市板橋區發生一起違規停車被拖吊,被拖吊的駕駛居然亮槍恐嚇的情況,原來是這名男駕駛不滿只是去超商上個廁所,將車暫時停在紅線上卻被警方拖吊,他先是拿出球棒又當街亮槍,警方擔心危及路人,當下先讓嫌犯離開,但立刻呼叫支援將人逮捕歸案。男子連輔助輪都沒拆就急著開車離開。(圖/三立新聞網)男子發現車輛被拖吊,氣得上前理論,甚至拿出球棒狂敲猛砸,要求業者趕緊停車,當下有目擊民眾急喊,「快點幫他打110啦」,只是男子違規在先,員警怎麼可能放他走,沒想到男駕駛下一秒居然亮槍恐嚇。《三立新聞網》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12日下午,地點位在新北市板橋江子翠重劃區,住宅大樓旁畫有不少紅線,只要一接獲檢舉,拖吊業者就會立即到場,當時,張姓男子不滿明明已經準備要離開,對方還執意要拖吊,才會氣得亮槍恐嚇。警方事後循線來到一處住宅大樓逮人,當場查扣玩具槍、球棒等證物。(圖/三立新聞網)男子亮槍的行徑讓一旁民眾全看傻眼,員警也趕緊呼叫警力支援,就怕一不小心擦槍走火,員警只好先讓男子離開,只見他當下連輔助輪都沒拆,車輛就像穿著溜冰鞋跑給拖吊車追。警方事後也循線來到一處住宅大樓逮捕駕駛,一查還發現嫌犯居然懸掛註銷車牌上路,而她當時所量的槍其實是把玩具槍,除此之外,球棒等證物全屋內發現,這名男駕駛為了1700元拖吊費當街亮槍恐嚇,除了得吃上妨害公務、恐嚇等罪嫌,還得多花錢繳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