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住宅罪
」 侵入住宅罪 侵入住宅 房東 前女友 闖空門
政風棄養2/抓姦闖民宅長官4年不知 前夫喊7字害她曝光
得獎廉政主管竟私刑正義!北市府資訊局政風室主任吳佳璘2021年為抓姦闖入小三的美甲工作室遭起訴妨害自由,檢察官批評,犯罪偵查機關搜索須經法院審核,吳佳璘沒權限仍僭越公權力蒐證。這件案子因小三撤告而判決公訴不受理,吳佳璘「逃過一劫」,北市府政風處與廉政署都不知她因刑案遭訴,直到今年10月,吳佳璘前夫被控違反保護令的判決公開兩人吵架的影片勘驗譯文,出現「臺北市政風主任」7字,她的特殊身分才曝光。政風人員升遷調派均由廉政署統籌辦理。(圖/報系資料照) 吳佳璘2021年3月底發現謝銘龍手機內有曖昧簡訊,經常無故外出且行蹤不明,委託徵信社調查發現,謝銘龍跟一名吳姓女子約會,也會在吳姓女子的板橋住家兼美甲工作室長時間逗留。 2021年12月6日傍晚5點多,吳佳璘前往美甲工作室抓姦,不顧吳姓小三下逐客令,徵信社翁姓、康姓、吳姓員工堵在門口,鄭姓員工見到吳佳璘被謝銘龍推出門外,以保護委託人為由,也進入工作室,雙方發生推擠,有監視器拍下全程。 雙方後來前往附近超商談判,吳佳璘的律師打出離婚及賠款協議書,內容包括謝銘龍與吳姓小三多次發生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謝銘龍應將結婚及子女滿月酒收下的金飾以及105萬元在2022年2月25日前返還吳佳璘,返還當日辦理離婚登記,並將吳佳璘名下汽車移轉登記給謝銘龍。 協議書還有一條「棄告條款」,要求謝銘龍與小三放棄對吳佳璘及徵信社的蒐證提出刑事及民事告訴,若違約須賠償200萬元,謝銘龍與小三當場簽署協議書以及本票。 但事發幾天後,謝銘龍寄存證信函和律師函要求撤銷兩份協議書,主張吳佳璘以不雅照威脅簽約,否則要上網公開讓他們身敗名裂,謝銘龍與吳姓小三在2021年12月22日前往板橋分局,提告吳佳璘抓姦蒐證涉犯侵入住宅、超商簽協議書的過程涉嫌妨害自由。 新北地檢署調查,一行人前往超商途中,謝銘龍與小三是自由行動,吳佳璘與徵信社人員沒做任何限制或作勢施暴,並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有強制或恐嚇犯罪的嫌疑,因此「強逼簽約」部分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 但新北檢認定吳佳璘涉犯侵入住宅罪,起訴指出,犯罪偵查機關追訴犯罪,如果沒事先向法院請票就搜索,會觸犯違法搜索罪,在這種情況下,私人基於蒐證目的侵入他人住宅,當然也不具有正當性。 檢察官認為,吳佳璘犯案動機雖是蒐集侵害配偶權的證據,仍無權取代公權力,更無法要求被害人配合與容忍,何況吳佳璘委託的徵信社員工並非執法人員,沒有執行搜索的權限,「其反社會常軌之行為,具有違法性無疑。」 新北檢2023年8月起訴吳佳璘與4名徵信業者,審理期間調解成立,吳姓小三撤告,新北地院2024年4月判決公訴不受理。 吳佳璘與謝銘龍、吳姓小三後續仍有多起訴訟,包括離婚、給付違約金、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打了好幾年官司,她的職業從未因為法院判決書上網公開而曝光,直到今年10月,吳佳璘指控謝銘龍違反保護令的一審判決公布,「台北市資訊局政風室主任」的官位才露餡。 判決中寫出吳佳璘與謝銘龍衝突過程的對話譯文,雙方先為了小孩生病需要吃藥卻沒帶健保卡、藥單而鬧得不愉快,接著謝銘龍提醒讓小孩戴手錶,吳佳璘卻不理人走掉,謝銘龍跟在後面說:「可不可以麻煩你手錶讓他戴著?你這樣很丟臉好不好,『臺北市政風主任』,不是什麼事都順你的意好不好,我已經跟你講過囉,然後錢呢?車子賣掉的錢什麼時候給我?」 諷刺的是,這段影片其實是吳佳璘蒐證謝銘龍違反保護令而拍下的影片,卻因為謝銘龍喊出政風主任,害她特殊身分曝光。吳佳璘(前排右三)涉案起訴,長官4年多都不知情。(圖/翻攝台北市政府資訊局官網) 律師丁昱仁分析,當事人的身份或職業在司法機關對於案件判斷上沒有重要性或關聯性,通常不會詢問,比較會發生在刑事被告量刑、民事精神慰撫金衡量、子女撫養費這些案件中,需要衡量當事人身份、職業或收入,但也只需大致說明即可,譬如在公家機關任職或公務員即可。 丁昱仁指出,本案是因為所提出影音證據中剛好有提到任職機關及職稱,因此如果不願曝光,在訴訟過程中應該提早就要有敏感度,因為只要提出這項證據,就有可能被法官寫在判決內,而判決通常都會公開下,造成曝光結果;另外也要考量此項證據是否具關鍵影響力,如果並非關鍵,又提早有敏感度意識到曝光風險,則在利害權衡取捨下應該不要提出較好,以避免遭揭露。 吳佳璘回應本刊,她在婚變事件中是受害者,侵入住宅案已經和解了,不曉得媒體為何關切;她的人事由廉政署統一調派,擔心新聞報導影響往後升遷,她認為沒有必要將家務事跟所有人說。 吳佳璘說,政風人員分兩類,一類是財經政風,一類是刑事刑法政風,她並非法律背景出身,只知道尋求管道保護自己,當時她以為美甲工作室是可以隨意進出的公共場所,找合法徵信業者跟著去,觸法的部分,已在第一時間付出誠意,自己該做什麼就做什麼,但對方該付出的代價,也用司法解決。 廉政署表示,政風人員的獎懲權責,原則上由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核定;如涉及一次記一大過以上之懲處,則應報法務部核定;根據了解,台北市資訊局政風室主任若需懲處,應由北市府政風處核定。截稿前,政風處尚未對此回應。
不滿刪清潔隊預算!鄉代遭11人闖宅圍毆 兒子也被踹傷、球棒砸爛玻璃機車
雲林縣褒忠鄉民代表林一民今年4月14日晚間遭人闖入住處圍毆,連上前阻擋的兒子也被踹傷,另有人持球棒砸毀住家玻璃及重型機車。檢警查出,陳姓男子不滿林刪減清潔隊預算,分別找來11人作案,全案今天偵結,檢察官依妨害秩序、傷害、侵入住宅及毀損等罪嫌起訴,並強調目前尚無積極證據顯示案件涉及選舉恐嚇或脅迫。檢警調查,陳姓男子(49歲)因不滿鄉民代表林一民,在代表會刪減褒忠鄉清潔隊預算,4月14日晚間10時許,他前往林男住處理論,並聯繫周姓、陳姓友人到場,兩人再找其他人前往,另有一名周姓男子聞訊後自行趕到現場助陣。檢方指出,陳男等人未經林一民同意,陸續闖入住處,陳男仗著人多勢眾,徒手毆打林一民,造成林男左臉、胸壁及右手挫傷;林男兒子上前阻擋,也遭人以腳踹傷,導致頭部、左臉及右手挫傷。此外,林姓、王姓及張姓3名男子持球棒砸毀林家玻璃及重型機車,現場一片狼藉;另有一名陳姓男子持球棒下車助勢,但遭警方噴灑辣椒水制止,未實際參與施暴。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當場逮捕陳姓主嫌,後續再拘提其他涉案人到案,並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案情。由於案件發生在選舉年,外界一度質疑是否涉及選舉暴力,雲林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周甫學指揮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全案偵查終結,檢方依各人涉案情節,將陳姓主嫌依在公眾得出入場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傷害及侵入住宅等罪嫌起訴;另3人涉攜帶兇器聚集施暴、毀損及侵入住宅等罪嫌遭起訴,1人涉攜帶兇器在場助勢及侵入住宅等罪嫌遭起訴,其餘6人則依侵入住宅罪嫌起訴。鄉代會主席陳良俊事後曾出面譴責暴力,強調民意代表有權審核、刪減預算,落實監督鄉政職責,不應因此遭受暴力對待,並呼籲檢警嚴辦,杜絕暴力介入公共事務。至於是否涉及選舉恐嚇或脅迫,檢方表示,經調查後,尚無積極證據足以認定本案與選舉有關,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循合法途徑解決,不得以暴力方式私力救濟。
桃園25歲女遭尾隨奪命!凶嫌殺人縱火 涉重罪收押2個月
桃園市八德區25歲盧姓女子11日在租屋套房內遇害,涉嫌尾隨女子的林姓男子遭警方逮捕後,雖坦承殺人及縱火,卻始終無法交代進入住宅的原因。法院審理發現,林男進屋後曾出現多項具有一定精密程度的竊盜預備行為,與其辯解存在疑點,加上他先前才因恐嚇案件遭起訴,法官認定有逃亡、滅證及反覆犯罪之虞,12日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這起命案發生在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集合住宅。11日上午,警消獲報趕往處理火警,進入其中一間套房後,發現25歲盧姓女子身受重傷,立即將她送醫搶救,但仍在當天上午10時許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隨後接獲八德分局通報,展開相關偵查作業。檢察長張春暉得知案情後,指派檢察官王俊蓉指揮八德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循線發現林姓男子涉嫌尾隨盧女,進一步將他鎖定為涉案對象,並逮捕到案。檢察官也在11日下午前往案發地點勘驗,同時進行遺體相驗及家屬筆錄製作,釐清女子遇害經過。林男落網後,案件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檢察官12日訊問後,認為他涉嫌刑法第332條第1項、第2項所規定的強盜而故意殺人、放火,以及第173條公共危險罪、第306條侵入住宅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符合羈押要件,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林男對檢方所指控的犯行並非全部承認。他在法院訊問時,坦承殺害盧女,也承認放火燒毀現供他人使用的住宅,但否認涉及準強盜的加重強盜殺人罪嫌。對於為何進入案發住宅,他也無法提出明確說明,成為法官審酌羈押必要性的重要因素。法院指出,林男進入住宅後,出現多項典型的竊盜預備行為,而且相關行為具有一定程度的精密性,並非意識不清者通常會有的表現。儘管林男否認準強盜結合殺人的犯罪嫌疑,但從目前掌握的事證來看,仍足以認定他涉嫌加重強盜殺人罪的嫌疑重大。至於進入住宅的真正動機,以及相關犯行的完整過程,仍有待檢察官繼續調查。除了犯罪嫌疑重大,法院也將林男的前案情況列入考量。法官指出,林男因恐嚇案件甫遭檢察官起訴,如今又涉嫌殺人、放火等重大犯罪,存在反覆實施犯罪的可能性;而本案涉及罪名的最重本刑為死刑,亦有逃亡及湮滅證據的風險,因此不能排除羈押的必要。綜合案情、涉犯罪名及相關風險,法官認為,為確保後續偵查與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同時維護社會治安,有必要限制林男的人身自由,最終裁定自12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林男若不服裁定,可於收到裁定後10日內依法提出抗告。另一方面,桃園地檢署表示,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介入協助,由分會派員聯繫盧女家屬,提供關懷及相關保護服務。未來隨著案件進入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也將持續協助家屬,保障犯罪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權益。
黃金獵犬遇闖空門小偷不吠還「3度叼玩具邀玩」 屋主遠端看傻眼
美國加州日前發生一起令人會心一笑的闖空門事件,聖地牙哥一戶民宅遭陌生男子闖入,屋主(Dante Rowley)原以為家中飼養的黃金獵犬會本能發出吠叫示警,沒想到牠竟把偷竊現行犯當成新玩伴,不僅全程搖尾歡迎,還連續3次把玩具叼給對方邀玩。事後警方將嫌犯當場逮捕,羅利看了監視器則感到無奈又好笑。根據外媒《NBC News》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聖地牙哥雪曼海茨(Sherman Heights)社區,案發當時,屋主羅利與家人正巧外出,突然接獲居家監控設備通知,透過手機即時連線家中監視器,看到一名陌生男子從屋外梯子爬上2樓,再從窗戶闖入。男子進屋後表現極為自在,不僅脫下鞋子與上衣,還直接打開冰箱享用優格、火雞肉與起司,甚至在客房沙發上睡起午覺,前後逗留長達約半小時。相較於家中物品損失,羅利與家人更擔心家中飼養的兩隻愛犬,分別是一隻長毛臘腸狗與重達90磅(約40.8公斤)的黃金獵犬「納什」(Nash)。但羅利從監視器中,看到納什完全沒有警覺心,看到陌生人反而熱情上前招呼,甚至頻頻主動叼起玩具邀對方一起玩耍;即使對方忙著吃東西,納什依然堅持不懈地遞上不同玩具,讓他看了哭笑不得。羅利與家人迅速報案,警方獲報抵達現場時,納什甚至還叼著玩具跑到門口,而闖入的男子發現房子被警方包圍後,原本企圖從1樓浴室窗戶逃跑,隨即在後院遭警方包圍並當場逮捕。警方調查指出,該名嫌犯已被指控侵入住宅罪,且本身還涉有多起其他案件的通緝令。屋主事後抱持寬容態度,希望該名男子能獲得相關心理或生活上的協助。雖然這起闖空門驚魂記最後化險為夷且無人受傷,但納什出乎意料的「熱情招待」已成為羅利一家人難忘的趣事;羅利開玩笑表示,雖然很慶幸愛犬平安無事,但對於納什完全歸零的看家本領,恐怕得讓牠暫時「好好反省」一下了。
惡狼居服員!性侵弱勢女兒、襲胸聽障母親還狡辯:「幫她冰敷胸部」
高雄一名陳姓惡狼居服員,被派遣照顧中風癱瘓丁姓男子,見其女兒智障、妻子聽障,竟然三度性侵案主女兒,強行揉捏丁妻雙乳,猥褻達20分鐘,高雄地院審理時,他竟辯稱幫對方「冰敷胸部」,但法官不採信,依強制性交、對身體殘障之人強制猥褻等罪,重判徒刑八年十個月,可上訴。陳男於2022年被派遣到高雄市三民區某民宅,照顧中風癱瘓的丁姓男子,這家人全部都是殘障人士,兒子重度智障、女兒輕度智障、媽媽重度聽障,陳男見有機可乘,竟然性侵丁男的女兒三次,前兩次分別在2023年7、8月間,先是強行撫摸幼女胸部、指侵下體,第二次則按壓女孩頭部,強迫口交。第三次是在丁男已經被送到安養中心,陳姓惡狼還藉口歸還鑰匙,上門姦淫智障女孩,這次強制性交得逞;此外,他私下複製鑰匙,潛入丁家,意圖再度犯案,嚇得小女兒奪門逃離住處求救。更離譜的是,這個惡狼居服員,連聽障的母親也不放過。2023年8月,他趁丁妻身體不舒服,躺在床上,竟強壓上去,將鹹豬手伸進內衣裡面揉捏雙乳,並用陽具隔著衣服磨蹭,猥褻丁妻約20分鐘。陳男的惡行,一直到丁父被送到安養院,女兒才敢告訴他人,全案因而曝光,她表示,擔心父親沒人照顧,更怕陳男對癱瘓的父親不利,才一直隱忍。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審理,對於猥褻丁妻的指控,他辯稱:「見對方身體不舒服,拿冰塊幫忙冰敷胸口,絕對沒有襲胸」。雖然陳男否認性侵、強制猥褻等惡行,但丁家女兒的堂姐曾在他東窗事發後,致電陳男興師問罪,並錄下他坦承犯行的關鍵對話,此外,陳男也曾在長照機構主管陪同下,到丁家下跪道歉,因此法官對其辯詞,並不採信。法官痛斥陳男利用職務之便,對弱勢家庭的殘障家屬性侵、強制猥褻,事後還反咬對方誣陷,態度相當惡劣,審酌其惡行重大,嚴重傷害被害人身心,因此依三次強制性交罪、一次對身體障礙之人強制猥褻罪,以及侵入住宅罪,合併判處陳男徒刑八年十個月,可上訴。
持水果刀闖社區停車場 男辯「找朋友」卻說不出房號被逮
新北市板橋區龍泉街某社區27日驚傳持刀闖入案,33歲葉姓男子趁住戶開啟停車場閘門時,企圖潛入地下室,所幸社區宋姓總幹事機警發現異狀,第一時間上前攔阻並報警,葉男被趕來的警方逮補,並在其身上搜出水果刀,全案依侵入住宅和恐嚇等罪送辦。27日上午9時許,葉男在社區停車場門口徘徊,趁宋男操作閘門供住戶通行之際,尾隨進入地下室。宋男察覺對方生面孔,立即上前盤問身分。葉男神色慌張,起初自稱是住戶,被識破後又改口要找朋友,卻始終交代不出具體房號。對峙過程中,宋男敏銳察覺葉男口袋中露出一截水果刀刀柄,驚覺情況不對,立即撥打110求援,海山分局新海派出所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面對警方盤查,葉男一開始仍拒不配合,甚至不願交出兇器,直到警員厲聲喝令,他才從口袋掏出水果刀。被逮時,葉男對於闖入動機與攜帶刀械的目的閉口不談。警方訊後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威脅,依恐嚇罪及侵入住宅罪嫌,將葉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超冤政三代1/恐怖前夫誹謗他外遇瑜珈女神遭訴 陳立夫之孫怒還原真相
「瑜珈女神」夏米雅憑藉姣好外型、精緻臉蛋以及優雅的空中姿態吸引13萬粉絲,卻在2024年6月被前夫韓傑儀誹謗外遇國民黨大老陳立夫孫子、財團法人立夫醫藥研究文教基金會董事陳紹誠,陳不滿抹黑、憤而提告,韓傑儀現已遭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陳紹誠也決定還原真相,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陳紹誠出身國學與中醫世家,祖父陳立夫曾任教育部長和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長,陳紹誠則先後進入美國普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就學,後又到湖南中醫藥大學進修中醫博士,更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2024年卻因韓傑儀誹謗其介入夏米雅的婚姻而再次成為媒體焦點。陳紹誠回憶,韓傑儀與夏米雅在2020年離婚,他與夏在2023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起初雙方互動不多,是其協會當年10月協辦音樂會,而夏米雅在慈善團體「雪愛天使團」擔任召集人,夏米雅詢問是否能送25張票給育幼院孩童入場欣賞,自己欣然應允,雙方這才展開聯繫,並因此看過夏身分證,確認配偶欄為空。同年12月8日,陳紹誠與朋友相約逛基隆夜市,並約住基隆的夏米雅同行,陳還與友人一同送夏米雅回家,卻被住在夏家對面的韓傑儀發現並拍照,韓將照片傳給夏米雅,強調自己是「順手拍的」,還聲稱「很開心有人送妳回家」,卻在幾天後找上陳紹誠住處,警告陳要他離夏米雅遠一點。陳紹誠回憶,同年12月11日,韓傑儀突然登門,聲稱其為夏米雅的老闆兼丈夫,並拿出多張照片、結婚證和身分證試圖證明2人間的夫妻關係,以及還有共同居住事實,如陳紹誠不與夏保持距離,他則將找媒體破壞其名聲,讓其離開台灣。而在韓傑儀拿出的照片中,還有陳紹誠幾天前才送給夏米雅的中藥,陳將韓傑儀打發走後「越想越不對勁」,詢問夏是否還與韓同住,夏則嚴正否認,稱雙方僅有經紀約關係,私底下毫無互動,調閱其住家監視器才發現韓會趁她不在家實偷偷潛入其住處,夏米雅則立即向韓傑儀提告侵入住宅並提起為期兩年的保護令,雙方就此鬧翻。「但夏米雅是韓的搖錢樹,韓這才不甘心,一直使用各種手段想從她身上再榨出最後價值。」陳紹誠說,韓傑儀與多位訴訟方都有糾紛,前後被判賠2、3000萬,常年來都靠夏米雅經紀人身分分潤以維持生計,夏申請保護令後,韓動作頻頻,同年12月還帶警察上門聲稱要「抓姦」,夏不堪其擾,致電警局詢問為何要帶受保護令限制的加害人來被害人家,警方這才意識到不對而離開。「瑜珈女神」夏米雅外型姣好、臉蛋甜美,在臉書上吸引13萬粉絲,卻險些被前夫害得社會性死亡。(圖/固力狗提供)而夏米雅在忍無可忍下,還拜託陳紹誠拔掉自己名下、借給韓傑儀駕駛的車輛車牌,原意是讓積欠約10萬罰單的韓傑儀不得再上路,韓傑儀卻懷恨在心,2024年6月向媒體指控陳紹誠介入自己與夏米雅的婚姻,還捏造夏米雅是陳紹誠與前女友Wendy間的第三者,試圖營造被害人形象,雙方也對簿公堂。陳紹誠說,他與Wendy分手後,才與夏米雅有較多接觸,韓傑儀先後曾告夏米雅背信、竊盜、2次違反著作權法、業務侵佔、2次妨礙電腦使用、2次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全都不起訴,還曾告他與夏米雅妨害配偶權,並求償500萬元,因他繳不起訴訟費用還「降價」至100萬,最終法院也駁回其訴求。「因為他惹到我了。」陳紹誠說,他也控告韓傑儀侵入住宅、恐嚇、妨害名譽和誣告等罪,侵入住宅,韓被依妨害自由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40天,檢方並於日前以加重誹謗罪起訴韓傑儀,他這才選擇將事實公諸於眾,希望大眾能看清韓傑儀真面目,別再有人被他欺騙。陳紹誠曾與藝人丁春誠、陳紹誠、高以翔組成「時尚F4」,近年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卻因遭誹謗而再次成為大眾焦點。(圖/翻攝陳紹誠臉書)韓傑儀回應,陳紹誠的控訴純粹是誣告事件,認為陳明知事實卻故意以周刊為證據提告,而陳有親戚在司法界當高官,案件原先不起訴,卻在他提再議後被起訴,加上周刊記者做偽證,後續則將傳喚該記者作為證人。至於夏米雅控訴部分,韓傑儀表示,當初夏米雅身無分文來台,他在夏身上花了5、6000萬元,出唱片等宣傳都由自己支付,「難道她要向法官證明,自己帶幾千萬來台灣嗎」,且2人假離婚後仍一同生活,與正常人再一起相處無異,後續則會持續採取法律行動。
山西「寵物狗咬人」引發1死3傷!飼主率眾上門打砸遭反殺 死者妻:後悔不該砸窗
今年1月,在中國山西省長治市曾發生一起由「寵物狗咬人」引發的血案。本案源於鄰里間因為一隻咬人的寵物狗所引發的衝突,最終卻造成1死3傷的悲劇,兒子被咬的被告人申某還在飼主郭某率眾上門打砸時持刀反擊,最終造成郭某死亡,被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本案今日(13)上午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省理,引起中國媒體的關注。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發生在今年1月30日(正月初二)。當日,被告人申某的兒子與朋友外出時,被鄰居郭家栓在路邊的狗咬傷,申某兒子情急之下將狗摔死。事件發生後,申某兒子將此事告訴母親,申某妻子決定報警要求協商處理,申某兒子也在派出所等待鄰居郭家人到場,但郭家始終並未配合前往派出所。當日晚間7點許,郭家的女主人趙女士帶著2人闖到申家「理論」,期間砸破了申家的玻璃、踹開了大門,與在家的申某及其妻女發生爭吵。接著,郭家的男主人郭某也帶著2名女兒進入申家,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混亂中,申某從窗台上拿起一把剔骨刀胡亂揮刺,造成郭家4人被刺傷,郭某則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事後的鑑定報告則指出,郭某身上有9處刀傷,由於左股動脈離斷大出血,最終失血性休克死亡。對此,被告申某一方堅稱事發時面臨郭家多人強行闖入和毆打,申某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申某的女兒回憶,當時郭家破門而入,鄰居曾試圖勸架,但隨後郭某也進入申家,雙方隨即發生扭打。她表示,父親在打鬥中頭部鼻骨受傷。目前,申某的律師將為其作無罪辯護。受害者郭某的妻子趙女士則透露,被摔死的是一隻2歲的土狗。對於為何不去派出所處理,她解釋稱:「打死一條小土狗,家門開著說一聲就行,還需要去警局?」她坦言當晚本只想去申家「砸兩塊玻璃出出氣就走」,丈夫郭某最初並不想追究。然而,郭某隨後進入申家即遇害,「我和孩子去拉他的時候,我胳膊也被扎了一刀,孩子也被捅了」。趙女士事後才自責地表示,當初不該去砸玻璃,或許就不會發生慘案,並想知道這件事情「何以至此」。據悉,申、郭兩家人本是住在前後院的鄰居,雙方都表示案發前並無矛盾。但在事件發生後,申某被當地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郭家3人則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以另案被提起公訴。這起案件在今日進行一審,《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本案並未當庭作出判決,庭上雙方爭議焦點為申某行為是否足以構成「正當防衛」,檢方堅持主張申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導致1人死亡,屬於防衛過當。申某律師則告訴媒體,事發當時現場環境混亂且黑暗,申某在情急中並未意識到自己抓到的是一把刀,胡亂揮刺下造成傷亡。對於正當防衛的辯詞,趙女士仍向媒體表示不認同。她主張自己僅是砸破了對方家的玻璃,而丈夫則是上門理論,「我老公被捅了這麼多刀,怎麼對方還成了正當防衛?」又對自己強闖申家的行為辯解,「我砸了玻璃,該我賠償的賠償,不至於把我老公捅死吧?」認為對方也要負責。這起案件引起中國網友關注,不過網友基本一面倒的留言力挺申家,「這是入室打砸遭到反殺,不是什麼上門理論!」、「這都不是正當防衛,就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當防衛了。」、「妻賢夫貨少,論有個好老婆的重要性。」、「申某一家從頭到為都是受害者吧,希望法律成有一個公平的審判。」對於郭某妻子趙女士事後才「後悔」不該砸玻璃的行為,網友也譏諷表示:「典型無理還要鬧三分的潑婦。」、「你不能只有在打不過人家的時候才表示後悔。」
漢光演習教召赴國小校園紮營! 3男闖校長室偷走糖果餅乾遭起訴
許姓、邱姓、江姓男子今年7月11日參加漢光演習補實缺員動員教召,被任務分配到新北市林口區嘉寶國小紮營,竟趁晚上闖入校長室翻箱倒櫃,見室內感應器啟動後3人欲逃離現場,還偷走桌上果盤的糖果餅乾,被新北地檢署依加重竊盜罪起訴。檢方調查,許姓3人今年7月5日起至18日止參加漢光演習補實缺員動員教召,隸屬陸軍機械化步兵269旅。11日演習時,3人的部隊因任務在晚間5時許進駐嘉寶國小4樓視聽教室,許、江兩人卻在晚間6時許跑到3樓校長室「探險」,發現校長室窗戶沒上鎖,就手賤伸手打開校長室大門。約莫1小時後,許、江兩人帶著邱一起跑回校長室,3人悄悄闖入校長室翻箱倒櫃,看到室內的感應監視器因此啟動後跑走,邱和江卻在離開前順走校長室桌上糖果盤的糖果餅乾,全程被透過手機APP監看監視器的校長目睹並通報軍方。檢方認為,許等3人所為犯加重竊盜、侵入住宅罪,以想像競合犯從重論以加重竊盜罪起訴。
男子潛入女子家中施麻醉後抽血!他稱「靠緊張感解壓」 僅判2年惹爭議
深夜獨居、陌生男子闖入、麻醉布料掩口鼻、手臂留有針眼!大陸江蘇揚州發生一起離奇案件:一名男子凌晨潛入陌生女子家中,先以含麻醉劑的黑布使其昏迷,再進行靜脈抽血。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他供稱這樣做只是「通過緊張感來緩解壓力」。法院最終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二審維持原判,判決一出隨即引起量刑尺度爭議。根據《紅星新聞》與《胡侃社會百態》報導,事件追溯至2023年12月31日晚。女子俞某在家休息,其丈夫外出。2024年1月1日凌晨2時許,李某某推門入室,徑直走到二樓臥室,見俞某熟睡,便以浸過七氟烷與異氟烷的黑布捂住其口鼻,使其短暫昏迷後進行靜脈抽血。俞某朦朧間醒來時,發現床邊有壓脈帶,手臂隱隱作痛,並留有針眼與血跡,醫師檢查確認為抽血痕跡。李某某隨後未能順利脫身。俞某丈夫恰巧返家撞見,情急之下以水壺砸向李某某,他才倉皇逃離。警方介入後,鑑定報告證實黑布中含有麻醉成分,與受害人陳述一致。鄰居則表示,事後不少住戶趕緊加裝監控,憂心「不知何時自己家也會被闖入」。李某某到案後承認主要事實,但辯稱動機是「通過緊張感緩解壓力」。判決書顯示,他並非初犯,過去曾因盜竊、強姦、非法侵入住宅多次入獄,亦曾因侵犯隱私遭行政拘留。2024年一審法院認為,其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考量前科累累且造成被害人身體損傷,依法從重處罰;但其如實供述,酌情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李某某提起上訴,否認麻醉與抽血行為,但揚州中院二審認為,受害人陳述、醫師診斷、現場物證與鑑定報告已形成完整證據鏈,足以證實犯罪事實,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結果引發社會熱議。不少網友質疑量刑過輕,認為施用麻醉與抽血應屬故意傷害,且李某某有多次前科,僅判兩年難以震懾。亦有人憂心其再犯風險,指出「懂麻醉、會抽血、又能潛入民宅,未來可能更危險」。另有聲音呼籲,對此類高危累犯,除法律制裁外,更應加強刑滿釋放後的監管。當地法律專家指出,此案暴露出「犯罪危險性」與「量刑結果」間的落差。法院判決符合法條,但如何兼顧法律適用與社會安全感,仍是司法實務必須正視的課題。揚州中院二審駁回男子上訴,維持有期徒刑兩年原判。(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陌生女「持門禁磁扣」進屋久坐兩小時 國中生回家傻眼見她秒逃
台北市民生社區5日發生一起離奇的住宅侵入案件,一名國中生放學返家時,驚見一名陌生女子坐在客廳,雙方對視數秒後,女子突然起身逃離現場,男學生試圖攔阻但未能成功。令人費解的是,事後清點財物並未發現任何遺失。根據《中時新聞》的報導,警方調查發現,該女子身穿白衣,當天上午11時持大樓門禁磁扣堂而皇之進入社區,搭電梯直達14樓,並不知以何種方式開啟住戶房門,在屋內停留約兩小時,直到男學生返家才匆忙離開。學生父母返家後立即報警,並確認全家人均不認識該名女子,鄰居也表示從未見過她。大樓管委會事後張貼公告,提醒住戶防範陌生人進入。警方循監視器影像鎖定嫌疑人,查出該女子沒有前科且並非社區居民。由於學生家人曾遺失鑰匙,警方懷疑女子可能是拾獲鑰匙後入侵,但她如何掌握住址仍有待釐清。律師劉韋廷指出,該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警方已掌握嫌疑人身分,正深入追查入侵動機及相關細節。此案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質疑背後內情不單純,有人揣測女子與屋主可能有特殊關係,也有人直言應先向爸爸求證,「怎麼看都覺得是小X宣示主權」、「應該不是掉了鑰匙,而是被偷,否則他怎麼知道開你家的門」、「我第一個想到的也是爸爸」、「有磁扣就算了,家中鑰匙那來的?除了家人給的想不出第二個可能啊」、「問男主人也許會有答案」。
陌生男偷住她家5天還換掉門鎖! 下場曝光
北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雖然不認識女子小美(化名),卻在他人指使下,趁著小美不在家,擅自找來鎖匠將她家大門的門鎖換掉,還偷偷在裡面住了5天。案經法院審理,依強制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書顯示,阿明在2024年7月某天上午,前往小美住處,並指示一名不知情鎖匠,幫他更換小美住處的門鎖,還居住在小美家長達5日。後來,小美趕緊至警局報案,警方也通知阿明到案說明。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由於阿明在警詢及偵查時均坦承不諱,並有監視器錄影拍攝畫面翻拍照片、現場照片等證明,認定阿明有犯罪事實,且阿明與小美並不認識,卻依某男子的指示犯案,顯然缺乏尊重他人之居住權益,嚴重侵害告訴人及其家屬住居隱私及安穩,應予非難。法官指出,阿明所為,係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以及同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宅罪,由於阿明同時觸犯上開犯行,屬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之規定從一重論以強制罪。而阿明雖坦承犯行,但迄未與小美達成和解,法官參酌其犯罪之手段、目的、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寧危害程度、小美所受損害之情節、被告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罪判處阿明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女房東也提告了!反控遭樋口夫婦「打碎牙齒」怒轟:實在太野蠻
位於高雄市鼓山區青海路的「樋口飯糰」由一對台日夫妻經營,但夫妻倆卻因店租問題,先前曾多次與邵姓女房東爆發衝突,怎料事隔2個月後,雙方於本月16日再次發生爭執,3人甚至一路鬧到街頭,直到警方獲報到場,才平息紛爭。對此,樋口夫婦昨(18日)正式提告後,邵姓女房東今(19日)也出手反告了,控訴這對夫妻「太野蠻」害得她牙齒被打碎。據了解,該對台日夫妻今年4月因不滿邵姓女房東要調漲租金,在爭吵不休的情況下,決定將飯糰店遷移至高雄捷運左營站內,預計7月6日正式營運。原本以為爭議已落幕,怎料本月16日晚間9時許,雙方又因「押金能否抵扣租金」一事再度槓上,邵姓女房東還當街喊救命,控訴自己遭到飯糰店老闆毆打,夫妻倆則是指控邵女擅闖住處破壞家具,附近住戶聽聞爭吵聲隨即報案,驚動警方到場處理。飯糰店夫婦昨天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正式按鈴提告,控訴邵姓女房東涉犯恐嚇罪、毀損罪、強制罪及侵入住宅罪等罪名。遭到提告後,邵姓女房東今天也前往高雄地檢署,反告老闆樋口傷害罪,指控自己的牙齒遭打碎,需花10萬元植牙,怒轟樋口夫婦太野蠻,「實在沒辦法跟這樣野蠻的人相處一處。」甚至當場向夫妻倆放狠話,「你死定了!」
高雄樋口飯糰吵不完!台日夫妻反擊了「出手怒告女房東」犯這4罪
位於高雄市鼓山區青海路的「樋口飯糰」由一對台日夫妻經營,但夫妻倆卻因店租問題,先前曾多次與邵姓女房東爆發衝突,怎料事隔2個月後,雙方於本月16日再次發生爭執,3人甚至一路鬧到街頭,直到警方獲報到場,才平息紛爭。對此,飯糰店夫婦今(18日)也正式提告了。據了解,該對台日夫妻今年4月因不滿邵姓女房東要調漲租金,在爭吵不休的情況下,決定將飯糰店遷移至高雄捷運左營站內,預計7月6日正式營運。原本以為風波已落幕,怎料本月16日晚間9時許,雙方又因「押金能否抵扣租金」一事再度槓上,邵姓女房東還當街喊救命,控訴自己遭到飯糰店老闆毆打,夫妻倆則是指控邵女擅闖住處破壞家具,附近住戶見狀隨即報案,驚動警方到場處理。對此,邵女指控,飯糰店夫婦不但不繳租金,老闆「樋口」還暴力相向,害她輕微腦震盪,揚言要告他傷害傷害;而飯糰店夫婦今天也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正式按鈴提告,控訴邵姓女房東涉犯恐嚇罪、毀損罪、強制罪及侵入住宅罪等罪名。
好奇?凌晨闖女大生宿舍掀被 大馬生求緩刑遭打臉
馬來西亞籍男大學生去年10月凌晨闖入女大學生的套房,還掀其棉被,女大生驚醒報警。男大生強調沒有不良意圖,辯稱「一時好奇」,希望求處緩刑,南投地方法院認為,凌晨是一般人熟睡時段,造成被害人極大驚嚇,考量他無前科,依侵入住宅罪判拘役30日。判決書指出,24歲馬來西亞籍男大學生在外租屋居住,與受害女大學生住同一層樓,去年10月9日凌晨4時許,男子趁女學生套房的門鎖故障闖入,發現女學生已熟睡,竟伸手掀開女學生蓋在身上的棉被,嚇醒熟睡中的女大生。被害女大學生驚醒,看見床邊的陌生男子,立刻開燈大喊「你是誰?」並叫醒同寢的女同學報警,男大生見狀倉皇逃離。男大生到案說,他有意與受害女子和解,不過遭對方拒絕,強調自己沒有不良意圖,真的只是一時好奇,他深感後悔,希望求處緩刑。法官認為,男大生凌晨時段擅闖他人住所,還掀棉被,行為時是一般人熟睡時段,對被害人造成極大驚嚇與心理壓力,侵害被害人居住安全與心理安寧程度非輕,審酌他坦承犯行,且無犯罪前科,有意和解遭拒,綜合考量認為男大生不宜緩刑,依侵入住宅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起口角結怨!火爆男駕車「撞飛女鄰居」 見人爬起竟再倒車狠撞
台中市神岡區18日凌晨1時許發生一起衝突糾紛,1名25歲許姓男子疑和鄰居52歲林姓女子起口角結怨,未料許男竟駕車在對方家門口埋伏,見到許女走出後竟駕車衝撞她,甚至倒車2度撞擊,造成林女骨折且全身多處擦挫傷,經送醫治後所幸已無生命危險,警方則依法將許男移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據了解,許男駕車停在林女家門外埋伏,看見她從走出後竟開車擊落她,眼看她還能自行起身,許男仍不放過竟倒車還加速再度衝撞,豈料林男下車後又朝林女猛踹2腳,這才返回車上逃離現場,造成林女股骨骨折且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表示,神岡派出所18日凌晨1時許獲報,神岡區成功路有民眾蓄意開車撞人,警方到場後迅速將受傷的林女送醫搶救,所幸已無生命危險,經調查林女疑與鄰居許男曾因口角糾紛結怨,他才懷恨在心犯行,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並成功將他查緝到案,全案訊後許男將依涉犯《殺人未遂罪》、《傷害罪》、《侵入住宅罪》及《毀損罪》移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幫男友報名護膚體驗反吃醋 暴怒酒醉女友「扒光美容師衣服」砸店洩憤
台南一名侯姓女子先前幫男友報名護膚體驗課程,但在得知男友獨自前往美容院後卻醋意大發,在2023年9月喝醉後衝進該美容院大肆破壞,甚至強行扒光美容師蘇姓女子的衣物羞辱對方。後續該案由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法院認為侯女行為惡劣,依傷害罪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每日2000元折算。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美容師蘇女擁有多張專業證書,其所開設的美容院提供多項服務,並標榜使用進口產品。侯女原先為男友報名兩堂護膚課程,第一堂課兩人一同上課,後續兩人皆對課程內容感到滿意。但在得知男友獨自前往第二堂課時,侯女瞬間醋勁大發。案發當天,侯女疑似酒醉,清晨來到蘇女的美容院,手持酒瓶砸毀玻璃門後闖入,接著以麥克風架砸毀店內設備,包括保養品展示櫃、材料推車、立燈、電視及廁所,造成嚴重財物損害。侯女闖入後還對蘇女施暴,拳打腳踢、拉扯其頭髮,甚至強行脫去蘇女的衣物,使其僅剩內衣褲,以此羞辱對方。侯女期間還不斷出言恐嚇,導致蘇女身心受創,長期生活在恐懼之中。事發後,蘇女隨即報警,警方介入調查後,依傷害、毀損、強制及侵入住宅罪將侯女送辦。法院審理時發現,侯女過去曾因 傷害、侵入住宅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名遭判刑,累犯紀錄明確,且事後未曾與蘇女和解,也未展現悔意,法院因此加重刑度,依傷害罪判處侯女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每日2000元折算。
趁屋主未留意…陌生男從「後陽台、浴室窗戶」入侵室內3次 警追緝中
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一處住宅,3月內已連續遭到陌生男子闖入3次,嫌犯疑趁屋主未留意時,由未上鎖的後陽台及浴室窗戶侵入室內,屋主發現後拍攝到嫌犯身影,立即報警處理,警方表示目前已掌握犯嫌身份,正積極追緝中。據了解,44歲鄭姓屋主於本月2日及13日下午分別察覺家中異狀,其中13日下午1時許,更當場在3樓浴室拍到男子闖入身影,鄭姓屋主隨即表示欲報警,該男子遂從後陽台窗戶跳窗逃逸,所幸未造成財物損失。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所長廖廷浩指出,警方已同步派遣鑑識人員前往屋內蒐證,並利用警政資料系統比對相關跡證,經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鎖定犯嫌身份,全力追緝,待嫌犯到案後將依侵入住宅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藥房內鬥1/百年藥房負責人情婦位如地下董娘 為爭數億家產闖空門遭逮
嘉義市某間百年藥房近期傳出家族醜聞,84歲負責人楊男花名遠播,在有家室的情況下結交小30多歲的情婦小花(化名),小花更看上楊男的錢財,將魔爪伸入藥局事業,在4年前獨子和張姓媳婦接下經營的重任後處處刁難,甚至聯合獨子的3位姐姐對其施壓,並闖空門進入楊家遭到逮捕,種種行徑讓楊家親友忍無可忍,決定出面曝光小花惡行並取回公道。據了解,該藥房在當地可謂遠近馳名,楊男育有3女一子,兒子和孫子都克紹箕裘成為藥師,三代同堂執業更一度成為鄉里佳話,還積累下數億家產,而楊男已屆耄耋之年,仍在外拈花惹草、處處留情,除小花外還有2名情婦,當中又以小花行徑最為囂張。楊男與小花交往時間至少有20年之久,對外聲稱「特助」或「乾女兒」,到哪都如影隨形,包括各種交際應酬場面,到後期小花更覬覦楊男的事業起了歪心,地位更猶如「地下董娘」,插手藥局金流及人事經營。楊男元配及3位女兒不忍家族事業受到外人侵害,更擔心家產恐遭「五鬼搬運」、默默轉移,於4年前拜託獨子與張姓媳婦回來一同經營藥局,希望能將主導權拿回自己人手上,並導正家族的歪風。小花透過楊男二女兒和三女兒聯繫上長女的兒子,由他接應後闖入楊家。(圖/民眾提供)楊家獨子剛回到家族事業的前幾年,都只是從旁協助經營,未有關鍵性話語權,公司財務及人事聘用等權力仍在楊男手上,再加上小花不斷吹耳邊風,直到2024年5月,獨子不再隱忍,向父親表示小花的存在恐影響到公司營運,父子也為此產生爭執,最終在兒子的堅持下,才逐漸拿回藥局掌控權。小花見局勢逐漸對她不利,開始施展她拿手的離間大法,對楊男的三位女兒居中挑撥,聲稱楊男年事已高,多年來的辛苦打拚出如今的事業,但在身體病痛時,獨子皆不聞不問,現在竟跳出來討經營權,假意是要為楊男出一口氣,實則是企圖利用至親製造家庭內亂。楊家親友透露,小花1月20日聲稱關心楊男狀況,透過其二女兒和三女兒誘騙外甥,找來長女兒子來開鎖,打開廚房的逃生門擅闖住家,直到警鈴大響後,張女以為是小偷,隨即通報警方到場處理,這才發現闖空門的竟是楊男情婦。楊家親友對小花找來同夥闖空門一事氣憤不已,立刻報警且不排除提告。(圖/民眾提供)「沒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反倒看見人性的醜陋。」該名親友氣憤地說,楊家人如今不時就要看到小花來家裡吵鬧,現在更名目張膽來宣示主權,對其闖空門一事感到不解,認為挑釁成分佔大多數。楊家親友認為小花身為情婦,根本沒有資格進到屋內,目前已針對小花找來同夥私闖民宅一事,赴警局做筆錄且不排除提出侵入住宅罪告訴,也盼法官還楊家人一個公道。記者致電給楊男,由其女兒接起,面對婚內找情婦等相關問題,楊女僅稱「為什麼我們要回答這些問題」,其餘則不願多談,詢問記者名字和單位後就掛斷電話。
死刑犯黃麟凱今晚槍決「是否執行器捐」? 衛福部這樣說
死囚黃麟凱2013年10月犯下姦殺前女友、並連帶殺害前女友母親的母女雙屍命案,事後被依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名起訴,案經諸審,黃男全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在2017年在最高法院判刑定讞,但始終並未進行槍決伏法。直到今(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終於簽署黃麟凱死刑執行令,預定於晚間9時進行槍決。由於黃麟凱將被處死,也讓死囚是否能執行器捐的討論再度浮上檯面,不過衛福部指出,根據2015、2020年的兩階段修法,已經完全禁絕「死囚器捐」行為。2013年10月,黃麟凱因為交往期間盜領王姓前女友存款,加上2人分手情變,最終犯下姦殺前女友、並連帶殺害前女友母親的母女雙屍命案。案經諸審,黃男全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在2017年在最高法院判刑定讞,直至今晚9點終於執行槍決。據《中天新聞網》報導,由於黃麟凱將被國家槍決,有關於死囚遺體器官「能否器捐」再度浮上檯面。不過衛服部指出,針對死刑犯是否能捐贈器官的議題,台灣從2015年起便將「器官移植作業準則」修正,禁止使用死囚器官,不過在「執行死刑規則」仍保留器官移植的相關法規;2020年,法務部配合新版「監獄行刑法」實施,已將相關條文徹底刪除。衛福部強調,國際人權國家早已禁止「死囚器捐」的作法,即便死刑犯自願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也不得採用,以免違背人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