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條款
」 保密條款 詐騙 陳幸妤 趙建銘 投資
海鯤號最後大考來了!10月下旬深潛 年底交艦拚過關
國造潛艦「海鯤號」距離交艦還有最後幾道關卡!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台船,2208)董事長陳政宏透露,海鯤號歷經20多次浮航與淺水潛航,並已完成操雷射擊驗證,預計10月下半月展開深水潛航測試。不過,除了跨夜耐航等剩餘科目必須過關,後續還需取得海軍同意,完成驗收、缺失改善及交艦準備。台船雖持續以年底前交艦為目標,但陳政宏強調,真正完成海試的時間點,將以向立法院提出報告為重要指標。陳政宏日前接受公共電視《尖鋒對話》主持人彭志宇訪問,節目於10日播出。他在訪談中說明海鯤號的最新進展,指出這艘由台船自行設計、建造的首艘國造潛艦,目前已陸續完成多項海上測試,接下來將進入更具挑戰性的深水潛航階段,預估一至兩週內啟動。海鯤號先前已進行超過20次浮航及淺水潛航,並完成操雷射擊,驗證戰鬥系統在水下執行偵測搜索、射擊參數解算、武器發射及魚雷導引控制等作戰程序的能力。儘管相關測試已有進展,海鯤號仍須完成深水潛航、跨夜耐航等最後幾項科目,才能確認海試是否全部過關。外界關注海鯤號何時能宣告完成海測,陳政宏表示,立法院已要求台船在所有測試通過後提出報告,因此目前尚未完成海試的情況下,無法直接宣布結束。他指出,等到台船正式向立法院報告,外界就會知道測試已全部完成,交艦時程也將更加明朗。然而,完成海試並不代表潛艦可以立即交付海軍。陳政宏解釋,後續還須獲得海軍同意,並處理驗收文件、設備整理、缺失調整及必要行政程序,連艦體清潔、相關布置和交艦典禮都需要時間安排。台船內部估計,這些工作約需一個月,因此能否趕上年底前交艦,除了取決於深水潛航等測試是否順利,也與後續驗收及整備進度有關。待相關程序完成、交艦日期確定後,才會正式對外公告。對於海鯤號從設計到建造的過程,陳政宏坦言,台灣面臨的條件與部分國家不同。有些國家可以採用國外先進造船廠的設計圖與建造技術,並獲得原廠協助,但海鯤號必須由台船自行投入研發與建造,過程中遭遇不少挑戰。尤其海鯤號是首艦,建造計畫受到國際關注,全球能提供相關材料與零組件的廠商原本就不多,加上大陸方面阻撓,讓設備採購更加困難。即使完成建造,也必須經過反覆檢驗與測試,才能逐步確認潛艦各項系統的可靠性。陳政宏表示,海鯤號從計畫推動到首艦建造,前後約花費10年,以首次自行研製潛艦而言,他認為進度已算相當快。至於外界流傳的各種建造問題,他強調,實際作業並未遭遇無法解決的困難,但因台船受到保密條款限制,無法對個別傳聞證實或否認。他進一步指出,潛艦屬於高度敏感的軍事裝備,各國對設計、建造及測試資訊通常相當保密,涉及性能的相關數據,往往要到最後才由軍方決定是否公布。即使公開數據,其可靠程度及可能存在的模糊空間,也需要另外看待,因此台船不會隨外界傳聞逐一回應。另外,談到船舶驗收制度,陳政宏也說明造船業常見的「減價驗收」方式。他指出,部分船舶若出現輕微瑕疵,但修正需要耗費很長時間,買賣雙方可以透過協商,以減少驗收金額的方式處理。台船高層補充,這類情況通常涉及個別設備或材料未完全符合契約規範,但前提是不影響船舶主要功能及航行安全,才可能採取減價驗收。不過,相關說明僅是對造船業一般作法的解釋,並未證實海鯤號將以相同方式交艦。隨著海鯤號即將進入深水潛航階段,最後幾項海上測試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後續驗收及交艦安排。陳政宏表示,台船仍朝年底前交艦的目標推進,但確切日期必須等測試完成、向立法院報告並辦妥相關程序後,才能進一步確定。
性平調查惹議2/性平調查變「全校找狼師」? 律師、全教總齊喊不妥
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針對C姓男師展開的性平案調查,引發爭議。對此,律師鄭懿瀛指出,本案程序合法,但調查過程相當弔詭,尤其是發問卷的作法,十分可議。他強調,性平調查沒有司法偵查的嚴謹,但其後果卻可以斷送一個教師的職業生涯,處理過程不得不謹慎;「全教總」則指出,這個制度立意良好,就怕權力者濫用。為C師抱不平的學生,憑記憶拼湊出「釣魚問卷」的內容。(圖/讀者提供)曾擔任逢甲大學性平委員的律師鄭懿瀛指出,「性平教育平等法」規定,當校園內爭議的性平案件發生時,校方必須立刻組成調查小組,是否適用該法?必須在一定時日內完成調查;從本案資料來看,台中市賴厝國小的處理,在形式上是合法的,問題是過程相當弔詭。鄭懿瀛強調,性平案調查過程,必須約談行為人、被害人與證人,而且不得重複,甚至性平委員討論案情、約談,都得是「閉門會議」,且所有委員與當事人必須簽下保密條款,防止該案調查到最後,發現行為人無辜,卻清白受損。而該校卻用「釣魚式問卷」,而且指涉對象呼之欲出,這個作法非常爭議。鄭懿瀛解釋,性平案的調查是何等重要、慎秘之事,怎麼能用公開問卷?依照規定,調查期間,行為人、被害人的人別資料,都必須嚴密保護的。他反問:「如果問卷內容與本案沒有因果關係,恐指涉無辜的行為人,引發外界胡亂猜疑,這對行為人(老師)或被害人(學生)都是嚴重的傷害。反之,若問卷內容與案情有關,結果涉及行為人,可做為證據,發問卷豈不是洩秘,搞得大家都知道校內有性平案,然後誰誰誰騷擾學生?誰誰誰被騷擾等傳言滿天非,對於當事人更是二次傷害。」律師鄭懿瀛指出,本案程序沒有違法,但釣魚問卷相當爭議,有洩密之嫌。(圖/鄭懿瀛提供)鄭懿瀛強調,性平調查員沒有司法調查權,無法監聽、搜索,只能約談,調查過程一定沒有司法或刑事調查的嚴謹,可是,其結果最嚴重會斷送一個老師的職業生涯,不得不謹慎啊!事實上,過去校園性騷事件頻傳,但因為「師師相護」,弱勢的學生得不到保護,鄭懿瀛舉例,台中某國小松姓棒球教練猥褻小球員上百次,可見「性別教育平等法」對揪出狼師是有一定的功能,就怕操作不當,成為校長剷除異己的工具。事實上,針對此性平案,校內不少老師傳出「陰謀論」,認為這是校長趙祝凌在報復C師;原來,在校長與該校另一位陳姓老師的官司中,C出庭供出對校長不利的證詞。該事件起因於去年校長被認為「減課表」黑箱作業,與陳姓老師發生肢體衝突,混亂中,陳師搶到一張減課表,他攥著文件,右手高舉,而校長抓住陳右手,另一隻手勾住陳師;目擊者:「校長突然癱倒在地,然後使出『奪命剪刀腳』夾住陳老師大腿,制止他離開會場」。此案校長被依傷害、強制罪起訴,陳師傷害罪不起訴。針對校園性平制度,「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何耿旭則表示,不少老師因性平案件被整得相當悽慘,但他仍肯定性平制度存在的必要,畢竟,誰也無法杜絕狼師隱藏在校園騷擾學生的可能,因此,發現有問題的狼師,必須依法通報、展開調查,絕不能包庇那些傷害弱勢學生的教職員。不過,整個制度操作起來,校長權力過大,「猶如撿到槍」可以整肅異己,這個立意良好的制度,恐被權力者濫用,因為在制度上,個別教師與可決定調查員人選、掌握家長會與行政體系的校長,兩者之間權力不對等,換句話說,若校方不謹慎運作性平會,恐怕會造成更多校園紛爭。校方對本案尚無回應。
台北洲際酒店「試住員」抽獎公布 滿滿網紅、藍勾勾遭疑黑箱
台北洲際酒店落腳大巨蛋,10月準備開幕,日前舉辦80位試住員的抽獎活動,中獎名單公布後卻遭到網友質疑怎麼都是網紅,認為疑似是黑箱作業。對此台北洲際酒店回應,社群影響力與後續曝光並不是此次活動的抽選條件。主打重新認識一座城市,放眼望去台北市景觀一覽無遺,台北洲際酒店落腳大巨蛋預計10月正式開幕,日前放出福利,宣布抽出80位試住員搶先入住體驗。中秋假期前一天幸運兒終於公開,名單公布明明是一樁喜事,卻沒想到底下留言大逆風,因為數名粉絲、破萬網紅紛紛留言中獎喜悅,更有人發文向臺北洲際致謝,但卻連名字都錯寫成「濟州」,更正後依舊錯誤,讓不少網友質疑被抽中的人都是藍勾勾,過程是否有黑箱作業。不少網友質疑被抽中的人都是藍勾勾,過程是否有黑箱作業。民眾:「真的假的?我有抽耶,好吧,期待他們開箱。」民眾:「他應該要全部都是隨機的,他如果要(宣傳)的話,網紅那些要區分開來,他不應該是包含在抽獎名單裡面,他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做公關行銷。」民眾說明對於「試住員」抽獎過程看法。民眾:「確實希望公開一點,畢竟很多人可能很渴望就是自己中獎。」抽獎過程打上問號,且公布的圖文名單僅有姓名沒有其他資訊,手機號碼與電子郵件只在影片中一閃而過,沒仔細看根本就不知道,讓不少同名同姓的民眾實在好失望,更有網友發現網紅留言疑似已悄悄被刪除。針對質疑,台北洲際酒店僅發文表示獲選者於試住期間皆須簽署保密條款,社群影響力及後續曝光並非本次活動的抽選條件,並指出10月還會有另一波活動,但記者後續追問相關單位沒有回應。台北洲際酒店僅發文表示獲選者於試住期間皆須簽署保密條款,社群影響力及後續曝光並非本次活動的抽選條件。產業觀察分析師劉人豪:「通常一般的品牌其實都會有一些的全程錄影錄音來去做一些自保,不然因為大家其實這樣的一個抹黑其實對品牌都會受到影響。」五星級飯店落腳臺北,bonus抽獎活動卻出狀況,後續如何安撫民眾,酒店恐怕得要盡快構思,別還沒開幕,公關危機先來報到。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列車故障冒白煙!他怒「5折學生票變原價」 台鐵道歉了. 想出國!他問「預算2萬能去哪?」 網大推2地:去過還想去. 5、6月18張發票大獎「無人領」!消費明細曝光 這天後全充公
保險陷阱2/霸王條款藏乙式車險 抓嘸肇事者、刻意撞車都能拒賠
車主購買最普遍的乙式、丙式車體險,除了無辜遭遇毒駕、酒駕撞擊受損,保險公司不理賠,甚至,就連停在路邊莫名其妙被撞,保險公司也不理賠,其理由是「不明原因」,也就是找不到肇事者,保險公司沒有求償對象,乾脆把風險轉嫁消費者,甚至連找得到肇事者,保險公司也會以「非善意第三者」為由拒絕理賠,除非車主打官司才可能獲得應有的賠償。各種車體險比較:不明原因與遭人惡意破壞,乙、丙式拒絕理賠,其條文違反保險法。(圖/讀者提供)乙式車體保險,理賠範圍涵蓋車對車、車對物的碰撞,「丙式」僅限於行駛中車對車碰撞理賠。按理講,若車子停在路邊,莫名其妙被其他車輛撞擊,而車主肇事逃逸,附近也無監視器,也屬於「車對車」的碰撞,可是,保險契約裡有一條「不明原因條款」可以拒絕理賠。幾乎全台灣所有產物保險公司的乙式車體險,都有一條「不保事項」:「停放中遭不明車輛或物體碰撞、刮損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上述所稱「不明原因」係指無法確認可歸責之對象者,而「不明車輛」係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無法提供肇事車輛之車主或車籍資料,但經憲警或本公司查證事故屬實者不在此限。」「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會」C姓前會長指出,保險公司擺明了,只要警察抓不到肇事者,公司就不願意理賠,這等於把求償的責任與風險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此條款違反保險法第54-1條「約定無效」之規定:「免除或減輕保險人(即保險公司)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甚至,有時候連找得到肇事者,保險公司也要賴!去年3月30日,彰化市某咖啡廳停車場,某車主因有部豐田汽車違規停放,堵住通道,導致他的車出不去,此人竟然衝撞這部豐田,而他當場「路怒症」發作,在硬生生撞開一條通道後,居然還倒車猛撞亂停的豐田出氣,導致豐田波及旁邊停得好好的特斯拉,最後揚長而去。完全無辜的特斯拉車主,向保險公司求償,這次,因為監視器有拍到,警方很快抓到肇事者,但不曉得是肇事者耍賴,還是其他緣故,保險公司竟然拒絕理賠,原因跟拒絕理賠酒駕、毒駕受害者一樣:「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不予理賠」。C表示,有了「非善意第三者」與「不明原因(車輛)」兩個霸王條款,保險公司只要向肇事者求償不順利,就可以不理賠,反正,保險公司做生意是要「包贏的」,誰叫你消費者當初簽保單時沒有看清楚。後來特斯拉車主找上「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會」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訴,該會強硬表示,既然找得到車主,不應因為肇事者是刻意撞擊,就以「非善意第三者」拒絕理賠,不排除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最後,保險公司妥協了,全額理賠。因為該公司知道若告上法院,敗訴機率很高,且若霸王條款因此事件被廣為人知,肯定得不償失,但條件是車主必須簽下保密條款;C表示,好幾起保險公司利用上述兩則「霸王條款」拒絕理賠的案子,最後都因為保險公司怕鬧上法院,私下和解,顯然,業者自知理虧。
許淑華質疑蔣萬安「10分鐘就離席」 北市社會局回應:後續將再開會研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日前在市政總質詢時,針對10歲女童安置案件檢討會提出質疑,指台北市長蔣萬安9月4日出席會議時間僅約10分鐘,但蔣萬安回應自己約待了1小時,雙方說法出現落差。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相關會議涉及個案隱私,並說明目前已彙整專家學者意見,後續將再次召開會議研討精進措施。許淑華質詢時關切蔣萬安實際參與檢討會議的時間,並對市長答詢內容提出質疑。社會局對此說明,9月4日會議由教育、警政、社政及外部合作夥伴等相關單位參與,並向專家學者說明案件服務過程及相關情況。針對外界關切檢討會議進度,社會局表示,目前已彙整專家學者提出的建議,後續還會再次召開會議進行研討,因此並非刻意延後處理。由於該場會議涉及兒少個案資訊,相關內容依法須受到保護,外界對於會議細節的理解可能有所差異。社會局指出,市府目前已提出多項制度精進方向,包括研議將「類家內成員」納入SDM安全評估、建置「短期家庭式庇護處所」,以及透過外部專業複核與跨網絡檢視,強化兒少保護的第二道防線。此外,市府也規畫充實兒少安置照顧人力、調整薪資及獎勵機制,以擴大服務量能。至於兒少安置機構人力及薪資調整,由於涉及委外相關計畫,社會局表示將另行安排會議討論。針對女童目前狀況,社會局表示,兒少已獲妥善安置及照顧,市府持續關心後續身心情形,希望讓孩子能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生活。市府也在避免個案遭識別的前提下,盡可能對外說明服務過程。社會局補充,相關團隊在8個月期間持續進行訪視、聯繫及服務,累計達714次。對於議員及外界提出的相關質疑,社會局表示,希望討論能建立在完整資訊及保護個案隱私的基礎上,也盼外界理解第一線社工在兒少保護工作中的服務過程與專業判斷。許淑華知道社會局說法後表示,一個檢討會議,憑甚麼要與會人員簽保密條款,更何況市長就真的只來十分鐘,社會局罔顧事實的說法,是幫蔣萬安提油救火。
爆女童案檢討會「蔣萬安僅待10分鐘」!社會局回應後 許淑華:提油救火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4)日於議會質詢時,針對北市兒少保護重大缺失對市長蔣萬安提出強烈質疑。許淑華指出,針對10歲女童長達240天未獲安置一案,市府於9月4日召開兒虐案件檢討會議,蔣萬安雖稱自己「前一個小時都在現場」,實際上卻是致詞後約10分鐘即離席,後續會議皆由副市長林奕華主持。許淑華表示,社會局提供的會議紀錄,總結竟只有三句話,完全沒提到制度問題與責任歸屬,且市府對外宣稱推出「四大精進方案」,蔣萬安在質詢時卻只能說出3項,相關內容只是將既有的SDM評估、覆核機制與家庭式庇護處所「換個名字重新包裝」,而第一線社工人力缺額、待遇提升幅度及補足時程等問題,蔣只不斷推給社會局。許淑華說,審計處先前指出北市有303件未完成調查的兒少案件,市府雖稱在一個月內結案268件,但當她要調閱開結案時間紀錄時,卻被以「沒有相關資料」回應,令人質疑是否只是為了讓帳面數字好看而趕著結案。許淑華同時引用監察院報告質疑,先前幼兒園性平案件調查耗時高達228天、受害孩童達41人,當時承辦人竟是一名從未接受過性平訓練、首次處理性平案的約聘人員,市府這是將重大案件丟給第一線基層承擔。許淑華強調,「兒少保護不是口號,市長的責任也不是一句『我請社會局說明』就能推掉」,她有兩大要求:市府必須提出女童案完整的制度面檢討報告,並清楚公開社工人力缺額、補足時程與待遇調整的具體數據。北市社會局回應,北市高度重視兒保案件,針對9月4日由蔣萬安親自召開的會議,絕無議員所指「市長僅出席十分鐘」之情事,議員指稱「檢討會議沒有結論,是刻意拖過總質詢」,更非事實。社會局也說,議員宣稱曾詢問一輪出席人員之會議狀況,亦屬不可能發生,因該會議為保密會議,非案情相關人員無從得知會議內容,不知議員說法根基從何而來。許淑華知道社會局說法後表示,一個檢討會議,憑甚麼要與會人員簽保密條款,更何況市長就真的只來十分鐘,社會局罔顧事實的說法,是幫蔣萬安提油救火。
陳水扁手機桌布放陳幸妤「母子4人照」 女兒警告:外洩比1億保密條款嚴重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近期透露已與趙建銘離婚,雙方又因3名兒子的2300萬元教育基金受到關注。日前有網友好奇詢問陳水扁,手機桌布究竟放了什麼照片,陳水扁親自揭曉答案,原來是陳幸妤參加二兒子畢業典禮時,與3名兒子的「母子4人合照」,還透露女兒特別交代,照片若外洩「比一億保密條款還嚴重」。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標註陳水扁,直接留言「想看你的桌布」。陳水扁27日親自現身回覆:「阿扁手機桌面謎題揭曉:原來是女兒參加二兒子畢業典禮的母子4人合照,女兒有跟爸爸說,如果外洩,比一億保密條款還嚴重!」陳水扁公布答案後,「母子4人」立即成為網友討論焦點。有人留言:「所以是母+3子,很難想像沒有爸爸的畢業典禮」、「外洩可能真的會變扁」、「最慘的可能不是一億,是阿扁88手機被沒收,沒得玩脆」、「重點是『母子4人』」、「萬一外洩,絕不是錢可以解決的問題喔。」手機桌布話題受到注意,也與陳幸妤近日談及前夫趙建銘手機桌布有關。外傳趙建銘手機主畫面仍放著一名已婚許姓護理師的照片,陳幸妤面對相關話題時則回應:「就像你放林志玲在主畫面一樣」,並未進一步延伸評論。除了手機桌布,陳幸妤與趙建銘之間3名兒子的教育基金如何處理,也是近期受到關注的話題。陳幸妤日前透露,趙建銘已經聯絡兒子討論還款事宜,涉及金額合計約2300萬元。依照陳幸妤的說法,小兒子原本涉及700萬元,趙建銘表示將還800萬元;二兒子原為715萬元,同樣表示要轉800萬元。至於大兒子的部分,趙建銘則提出多給20萬元,或是給880萬元、890萬元等不同數字。對於趙建銘提出的金額,陳幸妤表示:「這樣好像不太對,老二、老三拿比較多,反正他就隨心所欲,對數字很沒有精確到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趙建銘稱3兒都支持他!陳幸妤大度「回這句」 律師大讚:友善父母的楷模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離婚後持續隔空交鋒。趙建銘25日公開受訪,針對離婚、孩子教育基金及相關爭議作出回應,強調3個兒子「還是支持我的」,並表示將把2300萬元教育基金交由孩子自行保管運用。陳幸妤得知後則表示,「那很好啊,我也不希望他們父子搞僵。」這段回應也引起律師王至德關注。王至德在個人社群粉專發文表示,夫妻離婚後若持續對外發表意見,雙方可能只會繼續互相傷害。他認為,陳幸妤聽到趙建銘稱孩子支持自己後,第一時間並未要求孩子選邊站,反而表示不希望父子關係惡化,大讚她是「友善父母的楷模」。針對近期爭議,趙建銘25日在麻豆新樓診所外受訪時表示,自己原本沒有離婚打算,雙方原訂6月12日辦理離婚,陳幸妤一度希望提前至4月或5月。他並稱,既然婚姻已經結束,希望彼此都能放下,也感謝3個孩子這段時間給予支持。雙方爭議焦點之一則是2300萬元教育基金。趙建銘表示,將把這筆教育基金全數交由孩子自行保管及運用,實際交給孩子的資金只會更多、不會更少。他也否認虧待孩子,稱大兒子與二兒子在美國買車的費用由他支付,3個兒子也都有信用卡附卡可以使用。陳幸妤則對教育基金提出不同說法,質疑相關投資的本金、投資報酬率及購買標的交代不清,認為若投資產生獲利,相關報酬也應一併返還孩子。對於離婚原因,雙方說法同樣存在落差。陳幸妤表示,趙建銘出獄後對她冷淡長達2年,並封鎖聯絡管道,自己是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下才決定公開發聲。她也指趙建銘公開談論6000萬元貸款及房產細節,已涉及雙方離婚協議中的保密內容,表示將蒐集證據後採取法律行動。趙建銘則表示,雖然貸款登記在陳幸妤名下,但除了頭期款之外,房貸均由他繳納,並稱離婚前依要求將貸款全數清償。他也回應與許芊芊的關係,坦言過去曾對許芊芊有好感,但對方在他出獄時已經結婚,並否認此事是雙方離婚的導火線。對此,王至德認為陳幸妤講的是實話,「她比許芊芊愛趙建銘,被冷暴力兩年還被律師看穿還愛趙建銘,跟已經嫁給別人的許芊芊比起來,陳幸妤肯定比較愛的,不愛,也不會這麼氣。」同時他也建議,兩人既有保密條款,持續公開談論婚姻及財務細節可能涉及法律風險,雙方最好停止隔空交鋒。
趙建銘稱「婚都離了放過我」 陳幸妤反擊:但凡對我好一分都不會離婚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離婚風波持續延燒。趙建銘今(25)日上午首度現身回應相關爭議,強調離婚一事「是我被逼的」,並希望雙方好聚好散。陳幸妤隨後接受媒體訪問,聽到相關說法後無奈回應,「好啦,沒關係啦,就是他被逼啦,聽他講話我會中風」,雙方再度隔空交鋒。趙建銘上午8時許受訪時表示,兩人離婚並非由他主動提出,並談及診所財務問題,聲稱診所後期貸款均由他全數還清,希望雙方既然已經離婚,就放過自己也放過別人,並向陳幸妤喊話「好聚好散啦」,不要踩低別人、捧高自己。陳幸妤稍後進入診所前接受訪問,被問及趙建銘聲稱自己被迫離婚,以及診所店面6000萬元貸款均由他償還的說法時表示,相關問題已經涉及離婚協議書內容,當中的金流相當複雜,並非短時間內可以完整說明。陳幸妤表示,如果將相關明細全部攤開,可能需要花費數小時才能看完,並指趙建銘談到的內容已涉及離婚協議中的保密條款,依協議可能涉及1億元的違約金。她同時否認趙建銘的說法,強調「他講的也不是事實」。對於趙建銘希望兩人「好聚好散」,陳幸妤則反問,「他搞成這樣要怎麼好聚好散?」她表示,如果趙建銘剛出獄時「但凡對我好一分,多講幾句,我都不可能想要離婚」,透露自己並非一開始就決定結束婚姻。陳幸妤也提到,當初已經決定離婚並諮詢律師時,律師甚至曾對她表示,「我覺得你對趙建銘還有愛」。她當時則回應,「但我喜歡的那個人,已經不是現在這個人了」。此外,針對趙建銘坦承曾追求許芊芊一事,陳幸妤情緒明顯激動,質疑對方既然已經承認追求過許芊芊,卻又宣稱是她逼迫離婚,「那到底誰逼誰啊」。她並表示,自己曾經遭受長達2年的冷暴力,因此才會希望結束這段婚姻。陳幸妤表示,自己並非想採取「毀滅性」作法,而是已經走投無路。她聲稱,當時如果不透過親友,就沒有其他管道能與趙建銘溝通,因為雙方原本可以聯絡的管道都遭到封鎖。她進一步表示,趙建銘曾要求她自己檢討做錯什麼,讓她花了3年思考相關問題。即使曾透過孩子轉達自己肩膀疼痛的情況,也被對方認為是在「情緒勒索」,因此後來不敢再透過孩子傳達事情。
趙建銘亮保密條款! 陳幸妤反控「要賠我1億」:誰會隨身攜帶離婚協議書?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婚姻生變,引發各界熱烈討論。趙建銘昨晚(20日)自越南返台,抵達高雄小港機場時,向媒體展示離婚協議書影本,並指著第8條內容,明示雙方婚姻期間相關隱私應保守秘密,否則須賠償1億元。對此,陳幸妤今早(21日)受訪時就狠酸,「我沒隨身攜帶(離婚協議書),誰會隨身攜帶,都出國去玩了。」對於趙建銘在機場被媒體包圍,並拿出離婚協議書一事,陳幸妤笑道,有看見記者狼狽奔跑,但看不清楚畫面,雖然有想過他會公開,但趙建銘影印的有點草率,下面還沒有簽名,「他現在就是打定主意,覺得我沒有任何可以跟你們講的證據,或是要用這個堵住我的嘴,讓我不能講。」由於親近扁家的知情人士曾透露,陳幸妤與趙建銘的離婚協議書,正式簽字的條款共有6條,但趙建銘所提出版本中,保密協議卻是第8條。對此,陳幸妤回應,是6條還是8條,她並不知道,要再回去看,「我沒隨身攜帶離婚協議書阿,誰會隨身攜帶,都出國去玩了。」陳幸妤說,反正有保密條款那1條,她有問過律師,趙建銘嗅出協議書的內容,已經觸犯保密條款,而那張紙裡面寫的任何字,就是協議書本身,包括1億這2個字,也都是協議的內容,就不能隨意公開,昨天建銘直接亮出來,「我去提告的話,他應該要賠我1億。」陳幸妤也直言,「如果他告我,我也告他,其實也算是扯平,就看法官認定誰違反比較多。」
趙建銘秀「1億保密條款」 律師:陳幸妤4招可讓對方拿不到錢還倒賠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日前公開談及與前夫趙建銘的婚姻、資產等爭議,引發各界熱烈討論。趙建銘昨晚(20日)自越南返台,向媒體展示離婚協議書第8條內容,明指雙方婚姻期間相關隱私應保守秘密,否則須賠償1億元。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如果他是陳幸妤的委任律師,有辦法讓趙建銘拿不到賠償,反而還要吐錢。楊律師於臉書帳號撰文道,假如趙建銘真的要陳幸妤賠償1億元違約金,其實勝算很高,但假設他是陳幸妤的律師,他會藉由以下招式來反擊、維護權益。楊律師提到,首先離婚協議的第8條規定,有些事應保守秘密,這代表有些可以說、有些不能說,而什麼是「個人生活的相關隱私」、「職業的相關隱私」?協議書上並未明確定義,也意味著「不確定哪些可以說,不確定哪些不能說」,因此依民法總則的法理,如果是「不確定」的意思,就表示無效,所以第8條無效。楊律師直言,即使第8條為有效,由於內容及定義「不確定」,所以不能確定陳幸妤說出的哪些內容算是違約。楊律師指出,如果第8條有效且確定違約,而陳幸妤說的都是事實,加上趙建銘壯年期間都在坐牢,扣掉6000萬診所及兒子2500萬教育金,這輩子從沒賺到1億元,足證1億元違約金實在過高,因此可以先依民法第252條請法院減少違約金。楊律師認為,陳幸妤並沒有全部違約,因為第8條應保守的秘密很多,而「個人生活的隱私」只提到一小部分,況且陳幸妤說得很模糊,很多是記者、鄉民自己查出來的;「職業的穩私」也提得很少,「協議期間的細節」更是根本沒提,故陳幸妤已履行絕大部分的保密義務,就算有違約,也只違反一小部分保密義務,所以能依民法第251條再減少違約金,「東扣西扣後就沒剩多少啦!」楊律師表示,假設近15年扶養孩子的費用共1500萬,陳幸妤可以請求趙建銘返還750萬,再追回2300萬元教育基金及利息,並撤銷6000萬的房屋贈與,而這與趙建銘要求的金額相抵銷後,陳幸妤絕對還有剩,「所以結論是趙建銘拿不到半毛錢,反而要再吐錢。」
趙建銘亮出離婚協議「保密條款」 律師分析4點:賠1億沒那麼容易
前總統陳水扁的愛女陳幸妤,在50歲生日當天(8月12日)於前夫趙建銘診所的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表示2人已經離婚,掀起外界熱議。趙建銘昨晚(20日)從越南飛回高雄小港機場時,向媒體公布離婚協議書,暗指陳幸妤違反第8條保密條款,須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對此,律師林智群列出4點分析,認為陳幸妤的Google評論恐怕「有點危險」。林智群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趙建銘在機場剛下飛機,就對媒體狂發聲明書,要大家看離婚協議第8條,裡面的關鍵字是「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而這個其實是類似結果犯的概念,就是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還不夠,還要有侵害產生,才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林智群提到,至於陳幸妤的Google評論,以及後來受訪所說的話,是否導致趙建銘隱私權受侵害?他認為有點危險,特別是Google 評論,談及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看起來已經成立「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要件,而這樣有沒有讓趙建銘因此「隱私權」受到損害?還是要看許芊芊的事情、醫術等算不算個人隱私範圍。林智群直言,就算是成立違約,趙建銘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法院還是有酌減權,不可能真的判賠1億元,「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林智群指出,趙建銘選擇把離婚協議發給眾人,原先大家都不知道有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現在都知道了,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
趙建銘返台秀離婚協議「1億保密條款」 律師傻眼:你是不是也要賠?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婚姻生變,引發外界熱議。趙建銘17日清晨搭機前往越南胡志明市,昨晚(20日)返抵高雄小港機場時,僅對現場媒體表示「我不能說話」,並掏出一疊離婚協議書影本發送,並要求大家注意第8條內容,明指雙方婚姻期間相關隱私應保守秘密,若違反須賠償1億元。對此,律師劉韋廷就質疑,「你公布了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自己是不是也要賠1億元?」根據趙建銘展示的離婚協議書,陳幸妤為甲方,趙建銘則是乙方,雙方同意離婚並約定「雙方無意繼續婚姻關係,合意離婚,並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而第8條更明載「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該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一億元。」針對此案,律師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趙建銘把這一條拿出來,意思很明顯,就是在告訴外界:「我為什麼都沒有講話?因為我們有保密協議。」甚至也可能是在提醒陳幸妤,繼續將婚姻的事情拿出來講,是不是已違反離婚協議?但趙建銘現在為了證明對方有保密義務,直接把「保密條款本身」完整拿給媒體看,「那這份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算不算『協議期間的細節』?如果算的話,那把第8條公布給媒體的人,是不是自己也可能踩到這條線?」 劉韋廷指出,這變成一個很有意思的法律問題,如果拿保密條款出來指控別人不保密,結果為了證明有保密條款,自己先把保密條款公開,法律上當然不能因此直接說趙建銘一定要賠1億元,還得進一步看整份離婚協議如何解釋,加上第8條後面還有一個重要條件「必須因為違反約定,導致任一方或親屬的隱私受到侵害」,所以單純公布「有這個條款」,跟公布婚姻生活、財產、子女、感情等具體內容,法院將來怎麼認定,未必相同。劉韋廷說,即使真的構成違約,約定要賠償1億元,也不代表法院最後一定會判1億元,違約金如果過高,法院仍有可能依法酌減。劉韋廷認為,保密條款不是只拘束陳幸妤一個人,它上面寫的是「雙方」,若要拿這張離婚協議書要求對方遵守,第8條的每一個字,趙建銘自己恐怕也得一起遵守,否則最後的問題可能就是「你說她違反保密協議,那你把保密協議拿給全台灣看的時候,你自己有沒有違反?」而這個狀況,才會是這張離婚協議書曝光之後,最值得討論的法律問題。
陳幸妤喊話趙家「搞錯敵人」!認了想挽回趙建銘 真正原因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婚變風波延燒多日,陳幸妤20日再度受訪,卻一改外界認為她要與前夫徹底撕破臉的印象,強調自己從沒想過要把趙建銘「搞死」,兩人雖然絕無復合可能,但對方始終是孩子的爸爸,她真正想「挽回」的是趙建銘與孩子之間的距離。她甚至直言趙家可能找錯敵人,因為真正恨趙建銘的人並不在扁家,近期接連出現一些連她都不知道的爆料,更讓她懷疑背後「還有別人要搞他」。《三立新聞網》報導,陳幸妤與趙建銘去年結束婚姻,兩人原本沒有對外公開離婚消息,直到近期因孩子教育基金等問題爆發爭議,這段婚姻的現況才正式曝光。趙建銘日前則與獄友前往越南旅遊,20日即將返台,即使人在國外,圍繞夫妻倆的各種爭議仍持續延燒。陳幸妤先前透露,前婆婆簡水綿已透過孫子表示,等趙建銘從越南回來後,會處理3名孩子2300萬元教育基金問題。原本得知此事後,她一度認為最在意的孩子權益有機會獲得處理,整場風波也可以逐漸告一段落。沒想到事情並未就此平息。網路上隨後出現一名自稱趙建銘友人的「王醫師」發文反擊,質疑陳幸妤近期對外所說的內容都是單方面說法,外界沒有看到相關資料及證據,也傳出趙家希望雙方從此各自過好自己的生活。這些聲音再次讓原本有意停止談論婚變的陳幸妤受到影響。談到趙建銘為何在婚姻後期與妻子、孩子及岳家逐漸疏遠,陳幸妤提到身心科醫師胡學錦所談的「恩情反轉」概念。她認為,趙建銘或許曾因這段婚姻獲得一些資源或好處,但在經歷司法案件、入獄服刑及出獄後,可能逐漸認為自己付出的代價與承受的痛苦,已經不足以被過去得到的一切抵銷,心理因而產生巨大轉變。陳幸妤認為,這種心態可能讓趙建銘開始想與妻子甚至岳家徹底切割。也因此,她現在真正想知道的是,當一個人對太太、孩子及整個家庭產生如此強烈的心理轉折後,究竟還有沒有辦法讓他「拉回來一點」。這番話也讓外界解讀,陳幸妤是否仍然放不下趙建銘,甚至對這段婚姻還抱有復合期待。她對此明確劃清界線,表示兩人當然不可能復婚,也不可能再恢復過去的夫妻關係。她口中的「挽回」,真正指的是趙建銘與孩子之間的親子關係。陳幸妤表示,無論兩名大人最後發生什麼事情,趙建銘仍是3名孩子的爸爸,這個身分不會因為離婚而消失,因此她仍希望他能重新拉近與孩子之間的距離。陳幸妤也因此認為,趙家可能一直找錯了真正應該防備的對象。她表示,如果趙家把她或娘家當成敵人,其實是「想錯敵人了」,因為站在扁家的立場,趙建銘不是一個非得徹底擊垮的人,反而仍是希望能夠拉回來的人。她強調,真正恨趙建銘的人並不在扁家。至少對她而言,即使夫妻緣分已經走到終點,趙建銘仍然與孩子有無法切斷的關係,因此她希望的不是讓前夫身敗名裂,而是讓他重新負起父親應有的責任。目前3名孩子也仍然與趙建銘保持聯繫,和趙家的阿公、阿嬤同樣沒有斷絕往來。對於網路上一度出現孩子可能因父母離婚而改姓陳的說法,陳幸妤也予以否認。她表示,「爸爸就是爸爸」,父母婚姻結束不代表孩子也必須和父親切斷關係。她希望趙建銘未來能多關心孩子、增加彼此互動,也能在生活中實際照顧他們,讓父子關係不要因為大人之間的恩怨愈走愈遠。面對外界認為她近期不斷公開婚姻內幕,就是想把趙建銘逼到絕境,陳幸妤則直接表示,「我沒想搞死他」。她也強調,自己現在不想繼續談,不是因為受到所謂保密條款限制,而是真的希望事情能逐漸停下來。然而近期社群平台又陸續出現其他與趙建銘有關的爆料,也讓陳幸妤開始察覺,消息來源可能不只有自己。其中,趙建銘診所近期被質疑進行PRP治療時所使用的醫療離心機是否符合相關醫療法規,引發另一波討論。由於爭議時間點正好與夫妻婚變風波重疊,外界也可能聯想到是否又是陳幸妤提供消息。陳幸妤對此明確否認,表示自己甚至連離心機究竟是什麼都看不懂,更不可能特地跑去拍攝設備,再把照片提供給外界爆料。既然連她都不知道的事情仍接連被挖出,也讓她開始懷疑,背後可能另有其他人正在針對趙建銘。她坦言,這幾天持續觀察社群上的訊息後,愈來愈覺得「還有別人要搞趙建銘」。也因此,她才會再次提醒趙家,不要看到所有負面消息就認定來源一定是她或扁家,真正對趙建銘抱持敵意的人,可能根本另有其人。另一方面,隨著離婚風波連續多日成為新聞焦點,陳幸妤自己也開始對大量報導感到無奈。她透露,身邊已有朋友直接向她反映,這些新聞「已經有點看膩了」,甚至叫她不要再繼續講。陳幸妤認為,網路演算法不斷推播相同事件,也使相關內容一再出現在大眾眼前,進一步讓部分民眾質疑她是否占用了太多媒體資源及公共版面。她因此反過來向媒體喊話,希望新聞報導能更加平衡,不必再把所有焦點集中在她與趙建銘的婚變。她甚至直接建議媒體,與其每天持續追問自己的離婚事件,不如多關注毒油、國防等真正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議題,希望這場延燒多日的家庭風波能逐漸降溫。至於「鍘美案藝術節」相關活動中,有網友提出要復刻她昔日歸寧宴辦桌的構想,陳幸妤則以自己忙著看診為由,沒有針對此事進一步回應。
綠營批明知疫苗採購困境仍放話 蔣萬安反擊:合約逾三分之二被塗黑
慈濟基金會疫情期間委託採購BNT疫苗,卻遭涉嫌詐取高達10.6億元佣金,相關爭議持續延燒。綠營近日質疑,台北市長蔣萬安擔任立委期間曾參與秘密會議,了解政府採購疫苗面臨的進度與困難,卻仍對外批評政府。蔣萬安今(10)日反擊,當時秘密會議中看到的採購合約超過三分之二內容遭塗黑,後續更傳出合約封存30年,強調這些都是客觀事實,要求民進黨「不要再來洗地」。蔣萬安今日出席東新國小校舍改建二期動工活動,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疫情期間立法院為監督政府疫苗採購情況,曾多次要求行政部門召開秘密會議,但一開始並未獲得正面回應。蔣萬安指出,他當時持續主張應召開秘密會議,並認為即使受到合約及相關法律規範限制,仍可在不揭露關鍵機密資訊的情況下,讓立法院了解疫苗採購內容,落實國會監督。他表示,立法院環衛委員會後來召開秘密會議,但現場看到的疫苗採購合約有超過三分之二內容遭到塗黑。進一步檢視後,他認為相關保密條款仍存在例外規定,因此當場要求衛福部提供更完整資訊,但行政部門並未依其要求全面公開。蔣萬安進一步表示,後來疫苗採購合約又傳出封存30年的爭議,因此他認為,民進黨如今不應透過不同說法重新詮釋當年的疫苗採購過程,更不能藉此改變民眾對疫情期間相關政策的記憶。針對慈濟遭詐騙案引發的政治攻防,蔣萬安批評,從過去疫苗採購爭議到近期中聯油品事件,他看到的都是政府面對爭議時未能充分說明。他並再次主張,疫情期間民間團體之所以投入疫苗採購,與當時政府的疫苗政策及取得情況有關。蔣萬安也將話題延伸至近期中聯油品事件,質疑衛福部及行政院曾參與涉及「20%」標準的相關會議,國營事業台糖發現油品檢驗異常後的通報問題同樣受到外界關注。他強調,無論是當年的疫苗採購或現在的問題油品事件,政府都有責任將決策過程及相關資訊向社會交代清楚,並批評民進黨面對爭議時「硬拗、說謊、包庇、護航特定業者」。
慈濟基金會買BNT遭詐10.6億!內部信曝光 還原疫苗採購過程
慈濟基金會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採購BNT疫苗,近日爆出遭詐騙新台幣10.6億元,引發外界對資金流向及財務管理的關注。對此,慈濟近日發給志工的內部信曝光,強調當時採購疫苗是基於救人的初心,相關款項「每一分錢」都來自全球慈濟人及各界善心人士捐出的十方善款,採購程序始終嚴謹,並經董事會認可。慈濟表示,當時疫苗採購的單價及總額,均控制在當時公開資訊的合理範圍內,相關財務報告也經KPMG會計師事務所查核認證,並通過衛福部委託第三方進行的查核。慈濟指出,目前案件已進入公訴程序,基金會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採取積極法律行動,依法請求賠償、追回受託公司不當所得,盼守護社會大眾捐出的愛心與善款。慈濟內部信全文親愛的法親家人、各位志工菩薩:有關2021年本會委託採購BNT疫苗之代理商(鈺達公司)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涉嫌詐欺,遭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之案件。得知此消息後,本會亦深感震驚,法親家人與社會大眾也非常關切與疑惑。為了讓大家安心,並能以最平穩、明晰的心念向身邊的會眾說明,本會特此向大家說明當時的採購因緣與救人心念。一、依法維護:守護十方大眾的善款權益慈濟採購疫苗的每一分錢,都是來自全球慈濟人與無數善心大德無私付出的十方善款,本會以「主動與積極」的行動,確保善款的嚴謹運用與守護十方大眾、志工的權益。此事既經司法機關調查起訴,本會已委託專業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郭瑜芳律師,積極協助處理後續法律事宜,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我們誠摯感謝司法單位的用心偵辦。如今案件提起公訴,本會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積極的法律行動,依法請求賠償,追回受託公司的不當所得,守護社會大眾的愛心與善款。二、回歸初心:救人要緊的急迫時空回首2021年5月,台灣面臨新冠疫情急遽升溫的巨大考驗,百業衝擊、大眾惶恐,疫苗更是「一劑難求」,慈濟基於「救人、搶救生命」的悲心決定採購疫苗。在政府的支持下,本會與台積電、鴻海/永齡基金會三方合作,共同捐購1500萬劑(本會捐購500萬劑)BNT疫苗,全數捐贈全民施打,慈濟並提供靜思堂作為施打場域。當時的採購背景:疫情嚴峻與疫苗採購困難:2021年正值COVID-19疫情嚴峻之際,當時世界各國都發生疫苗缺貨、人心惶惶,各家採購疫苗簽署「保密條款」,無法得知台積電與鴻海實際購買價。當時疫苗在台灣普遍報價每劑42美金以上。為爭取黃金時間,本會採購條件要求「必須與台積電、鴻海同時間交貨」,鈺達報價為每劑41美金(含疫苗、冷鏈及服務費),總價2.05億美金。嚴格的契約保障:為了守護十方善款,本會在合約中明定鈺達公司必須「如期、如質、如數」交貨且「不能追加預算」,最終慈濟也確實如期收到500萬劑疫苗,並全數捐由政府統籌安排施打。財務公開透明:雖當時時空極為複雜,但本會的採購程序始終嚴謹,並經董事會認可,單價與總額皆控制在當時公開資訊的合理範圍內,財報亦經KPMG會計師事務所認證,並經衛福部委托第三方查核通過。三、莫忘足跡:大愛無私的全球共疫之道回顧2021年,我們共同走過嚴峻的疫情與疫苗取得困難,讓500萬劑疫苗幫助許多青年與受施打者的健康和平安,特別是台灣的法親家人們在疫情期間上山下海、汗水淋漓的付出,協助廠商打包口罩與防疫物資,為社區防護與生活安頓,提供了11萬2千多箱「安心生活箱」與「健康蔬果箱」,並結合計程車隊配送,幫助許多家庭包括中低收入戶的溫飽與運輸業者的生計;發起「青年線上伴學趣」,提供筆記型電腦與網路,陪伴2,000多位學童線上學習。在疫情的三年間,台灣與全球慈濟人更以跨宗教、跨五大洲的人道情懷援助98個國家地區的防疫物資,逾5,227萬件;並為44個國家地區進行經濟紓困,逾2,172萬人次受惠。全球受疫情影響民眾的健康與生計安穩是我們最大的安慰。請各位法親家人安心,當面對會眾或外界的關心詢問時,我們可以讓大眾了解慈濟「守護生命、依法維護善款」的決心。
院長性侵羅生門2/醫美名醫幹這事不起訴 律師稱黑道大哥認識我惹議
中部知名醫美整形診所已婚的L姓院長,被控與美少女高中生辛蒂(化名)交往數年後,涉嫌家暴、逼墮胎,甚至在一次激烈爭吵後,性侵辛蒂;事後,L找了一位知名律師,對辛蒂嗆道:「只要打聽我X律師,哪個黑道大哥不認識我」!逼迫她拿錢、簽保密協定,但她事後越想越不甘願,因此性侵案即使不起訴、再議被駁回,她還是聲請准許自訴,要到法院與L輸贏。辛蒂被L院長帶到汽車旅館拘禁,確認她有服下墮胎藥,沒想到她藥物過敏,痛到昏倒,冷血的L竟然將她「丟包」在林新醫院急診室,最後,辛蒂還是得動手術才能處理掉L的骨肉。這起事件發生後,辛蒂雖然在經濟上必須依賴L,兩人還在一起,但感情降至冰點,她懷疑L另結新歡,於是跟監L,結果親眼見到他帶著別的女生進汽車旅館。辛蒂說,當小三已經很沒自尊了,又被劈腿,這段感情讓她心灰意冷,於是主動提分手。但L是那種他可以甩別人,但不容許女人不要他的「霸道院長」,雙方發生激烈爭吵,L用很多貶低辛蒂的詞彙羞辱她,還嗆道:「沒有我,妳他媽的什麼都不是」!而好幾次吵到最後,表面斯文、有禮的院長,竟然揮拳動粗。辛蒂遭L院長呼巴掌,臉上瘀青,她表示自從被逼墮胎後,L像是變了個人,會對她施暴。(圖/讀者提供)辛蒂說,L第一次家暴,發生在辛蒂手術後的第二天,那次她被嚇傻了,根本不知道怎麼反應。還有一次,因為辛蒂接了一個平面模特兒的拍攝工作,L不准自己的女人拋頭露面,為此又打了她一頓。當女方主動提分手那次,L死命掐著辛蒂的脖子,然後呼巴掌,接著,他竟然將辛蒂拖到廁所要做愛,辛蒂拒絕、也出手阻擋,奈何體型、力氣都不敵身材高大的L,再加上被打怕了,於是L性侵得逞;事後,L的解釋是:「打那一炮是為了挽回兩人的感情」。當下辛蒂奪門而逃,跑去找一個社會上認識的姐姐求助,隔天,辛蒂在姐姐陪同下報警。接到傳票,L也慌了!委任台中市知名度相當高的某律師,與辛蒂談和解。一開始,對方出價一百萬,但辛蒂在姐姐的斡旋下,和解金額增加到280萬,辛蒂說:「他們談判過程,我感覺自己像是商品,被討價還價,我實在不願意接受,因為,以他對我的傷害之深,跟他的經濟能力,至少應該賠個一千萬才夠!」但是,這位知名律師恐嚇道:「只要打聽我X律師,哪個黑道大哥不認識我」,這樣的言詞,對辛蒂來說,的確會產生威嚇作用;於是,她簽下和解書,接受保密條款。而這起性侵案,檢方不起訴,事情原本應該落幕,但因為L嗆道:「我一個醫師,小三、小四、小五很正常…我男生頂多道德上瑕疵,公開之後,妳名聲也毀了,看誰要妳…」。就為了這些瞧不起人的話,辛蒂聲請再議,被駁回後,繼續委任律師提出「聲請准許自訴」,她想到法庭跟L輸贏。這起性侵案,因各說各話,猶如羅生門。辛蒂委任律師表示,L能獲得不起訴,係因為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雖可確認被告與告訴人曾有婚外情及性關係,但就強迫墮胎、強制、強制性交及恐嚇等指控,因通訊紀錄、監視器畫面、醫師及證人證述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認定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不起訴。不過,告訴人質疑,檢方過度著重對其不利證據,卻未完整綜合驗傷報告、精神科診斷、錄音及雙方互動等證據的整體關聯性,也未深入調查相關矛盾與疑點,對部分證據採信標準前後不一,逕以「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作成不起訴,致使多項重要事證未獲充分評價,引發外界對偵查是否周延的質疑。對此,L院長委任律師代為回應,強調所謂的性侵案,都已經不起訴,再議也駁回,基本上是確定了,至於辛蒂提告傷害、教唆墮胎等案,也都不起訴,司法已經還L院長公道了,當事人希望一切「到此為止」。至於辛蒂指控律師嗆黑道,律師解釋,是辛蒂先表示她認識某江湖大佬的孫子,如何如何,他才勸小女生說:「這位大佬是我的結拜兄弟」,而辛蒂又嗆說要找徵信社蒐證,他好心勸說,很多徵信社有黑道背景,最好不要碰,免得被黑吃黑,言談之中有提到他因為工作關係認識很多大哥級人物,若完整聽完整個對話,就知道他不是在恐嚇、威脅。
愛爾麗退費有「放棄提告條款」? 律師教1招自保:直接劃掉再簽名
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近日爆出偷拍風波,全台多間分店也陸續出現退費潮。不過,有民眾申請退費時發現,客服處理單中竟出現「放棄民事、刑事訴訟權」等條款。對此,同樣也是消費者的律師林則方提醒,若文件中有出現相關內容,「直接劃掉再簽名就好」。律師林則方日前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也是愛爾麗的消費者,而且已經順利完成退費,雖然自己購買的療程不需要脫衣服,「但未經同意偷拍就是靠杯加違法」,因此她決定不再繼續使用後續課程。林則方也分享退費時應注意的2大重點,第1個建議民眾先以書面方式,例如用LINE訊息提出退費申請,通常就會有專人聯繫處理;至於退費理由,「我的原因就是很簡單的寫,由於近期事件,本人的隱私權及肖像權受損,無法再信任貴分店,所以也不會再去使用後續的課程」。林則方說明,第2點則是最重要的部分,若文件中出現「拋棄其他民事、刑事之請求權」或「保密條款」等內容,千萬不要直接簽名,只要看到這類條款,可以直接在文字上劃線刪除,並在劃掉的地方旁邊簽名即可。林則方提醒,不同分店提供的文件內容不太一樣,因此消費者務必要仔細閱讀內容,必要時也能先拍照詢問專業人士。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也分享自身退費經驗。有消費者詢問,自己到南京分店申請退費時,櫃台人員表示如果劃掉「特別約定」就不能退費,讓她相當傻眼,詢問「請問要直接找消保官嗎」。對此,林則方回應,退費本來就不代表不能提告,自己與不少網友都曾劃掉條款後順利退費,若對方執意不退費,「那就去消保吧,沒有她說的這回事」。另外,也有網友質疑,刑事告訴權本來就不能事先放棄,為何文件還會出現相關條款。林則方也回答,「對啊,但他們就要這樣寫,但反正就不要簽,總好過後面在那邊吵」。
王俐人4年婚姻爆告終!傳去年底簽字離婚 她無奈回:有再跟大家說
49歲資深女星王俐人近來因性感短影音與直播再度翻紅,沒想到婚姻與債務風波也接連被翻出。她與小7歲演員林琮軒2021年結婚,近來卻傳出兩人婚姻早已在去年底畫下句點,甚至簽下保密條款,對外統一稱「婚姻仍在」。對此,王俐人回應時語氣無奈,表示「如果有這回事,有我再跟大家說」,也忍不住崩潰反問:「到底是誰爆料?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爆料?」據《鏡週刊》報導,有知情人士透露,王俐人與林琮軒其實早已於去年底辦妥離婚手續,只是雙方選擇低調不公開,甚至簽下保密條款,主要是擔心婚變消息曝光後,會影響彼此在演藝圈的工作,因此對外仍以「分居」或「婚姻尚在」說法回應。外界盛傳,兩人感情走向破裂,與沉重經濟壓力脫不了關係。疫情期間演藝工作大受影響,王俐人投資經營的私廚餐廳也遭重創,雖然她一度努力轉型外送便當,林琮軒也曾入股力挺,希望夫妻一起共度難關,但餐廳最終仍難逃收攤命運。更讓王俐人壓力加劇的是,她後來因借名給朋友開餐廳,無端背上債務,傳出負債金額高達上千萬元。面對龐大經濟壓力,林琮軒選擇前往對岸拍戲賺錢,夫妻也因此長期聚少離多,在債務、距離與現實壓力交錯下,感情逐漸消磨。針對婚變傳聞,王俐人向《TVBS新聞網》回應時顯得相當無奈。她表示,最近一連登上新聞版面,讓她忍不住質疑到底是誰在爆料,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爆料,「大家都在編故事,不知道是什麼樣的人去爆料不重要的事,是什麼心態……」對於是否已離婚,她則保留表示,如果真有這回事,自己會再跟大家說。除了婚姻狀態受到關注,王俐人為了償還千萬債務,也積極開拓收入來源。她近期二度登上SWAG直播,並開放會員訂閱,還曾喊話「金主爸爸」支持。外傳她會員訂閱人數已突破4000人,每月收入至少90萬元,不過王俐人澄清,平台抽成很高,她實際看後台數字,每月大約是50萬元。至於SWAG直播收入,外界也好奇她是否因此大賺一筆。據悉,王俐人日前登上SWAG時僅拿一般通告費,單場收入約數萬元。不過因話題度高,SWAG方面有意開出更高價碼再度合作,目前仍在洽談中。離婚傳聞延燒之際,林琮軒近況也被起底。據了解,他已於去年與台灣經紀公司「民視鳳凰藝能」解約,正式將事業重心轉往對岸發展,試圖展開新的工作與生活。王俐人則在背債、餐廳收攤、婚變傳聞等低潮後,靠著社群短影音、會員訂閱與直播重新打開聲量。
遭洪誠陽指控詐騙 張淳淳發7點聲明反擊「協調要付4500萬」
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指稱自己於民國96年間在對方邀約下投資房地產,投入金額高達數千萬元,最終幾乎血本無歸。對此,張淳淳今(20日)中午透過臉書發表7點聲明反駁,強調雙方糾紛早已進入調解程序,並指出投資案早在民國103年即完成結算,金額為新台幣220萬元(含本金及投資收益),雙方當時亦已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約定保密條款。55歲前「憲憲家族」成員洪誠陽,出面指控女星張淳淳涉嫌詐騙。(圖/洪誠陽提供)張淳淳表示,結案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在外散布不利言論,為此她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她進一步指出,首次調解庭洪誠陽未出席,第二次到場後卻開口要求新台幣4500萬元,才願意解決爭議,否則將召開記者會對外爆料,相關金額與洪誠陽對外說法存在極大落差。針對洪誠陽提出的524萬元匯款資料,張淳淳也駁斥,相關金額並非她應負擔的債務或責任。她最後強調,在上述事實明確的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其「詐騙」,已嚴重侵害名譽,後續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她坦言,此事對自身造成極大壓力與身心影響,為求平息紛爭、恢復生活平靜,已於民國105年支付500萬元給洪誠陽,但強調該筆款項「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張淳淳正式聲明:針對洪誠陽先生近日對本人所為之相關指控,特此說明如下:一、本案係洪誠陽主動邀請本人協助其進行房地產投資,並由其提供新台幣50萬元資金,該筆資金已經法院公證(97年度北院民公君字第000041號),雙方均於公證文件上簽名確認。二、投資結果已結算為新台幣220萬元(包含本金及投資收益)。本人已開立支票完成給付,惟洪誠陽自行表示其將支票放置於書中而未及時兌現,導致該票據逾期成為銀行不予兌現之票據。基於誠信原則,本人於得知後已立即重新補開支票供其提領,已完全履行給付義務。三、雙方已於民國103年正式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由雙方親自簽名及蓋手印確認,同時簽署保密條款,約定:(一)雙方所有合作關係正式終止(二)未來互不再追究任何相關爭議(三)不得對外散布任何足以毀損對方名譽之言論該協議已具體終結雙方所有爭議。四、然於結案協議簽署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對外散布本人「詐騙」等不實言論,已嚴重影響本人名譽。為求依法釐清事實,本人於民國104年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案號:104年度司北調字第248號),調解情形如下:(一)第一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3月27日 下午3時50分結果:洪誠陽未到場(二)第二次調解時間:民國104年5月11日 上午10時50分結果:洪誠陽到場,並於調解過程中提出,須由本人支付新台幣45,000,000元方願意解決爭議,否則拒絕協商,並表示將召開記者會另於該次調解中,亦涉及其對外(包含社群平台如臉書)所提及之金額與實際向本人要求之金額顯有落差,顯示其主張並不一致。五、本人曾歷經重大疾病,身心承受極大壓力。在持續聽聞外界相關不實言論後,導致身體免疫力顯著下降。基於健康考量、希望平靜生活,並念及雙方過去情誼,本人於民國105年再次支付新台幣500萬元予洪誠陽,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六、洪誠陽另提出民國97年5月9日陽信銀行匯款新台幣5,240,000元予第三人之資料,並主張本人應負責該筆款項。惟該匯款:(一)並非本人所為(二)亦非雙方合作或結算範圍內之款項(三)與本案法律關係無關(四)對方迄今未提出任何合理說明或證據證明其關聯性七、在上述事實明確存在之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本人「詐騙」,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相關法律責任本人將依法追究。本人尊重司法程序,並相信事實與證據終將還原真相,社會自有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