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通過
」 立法院 民進黨 行政院 賴清德 國民黨立委
藍白請監院彈劾卓榮泰提案通過 黃國昌:將對賴清德提彈劾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和王鴻薇今(18)日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具名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卓榮泰。黃國昌表示,賴清德在憲政下面的法律責任,民眾黨團會正式在院會提出彈劾案,藉由全院委員會的審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範得非常清楚,被彈劾人、也就是賴清德必須要列席說明。「潘孟安今天不來躲得掉,等到立法院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賴清德進行彈劾時,賴清德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必須要來列席說明」。對於潘孟安以憲政慣例為由不出席,司委會國民黨籍召委翁曉玲表示,「本席強烈譴責潘孟安的行為。」民主政治基本原則,權力需要受到監督,國家最高領導人也是行政體系最高中樞,一切需向國會負責,不容有模糊空間。就算秘書長不到,副秘書長也應到,潘沒出席嚴重失職瀆職,傷害國會民主、藐視國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8)日開會,會中處理臨時提案,內容提到依我國歷來大法官解釋之見解,《憲法》第三十七條有關總統公布法律需經行政院院長副署之規定,係對總統權力的制衡,然而賴清德總統、卓榮泰院長卻扭曲《憲法》第三十七條之憲政意義,對於國會三讀通過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總統拒絕公布,行政院院長拒絕副署,創下憲政史上嚴重惡例。臨時提案指出,若行政權可恣意推翻國會三讀通過之法律,僭越司法權隨意認定法律是否違憲,權力分立原則將蕩然無存,無異於綠色獨裁體制,為捍衛民主憲政,爰建請做成決議,對賴清德總統、卓榮泰院長毀憲亂政作為,提出最嚴厲之譴責,並要求賴清德總統、卓榮泰院長對於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應依憲法副署、依法公布,另針對卓榮泰院長拒絕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之失職行為,由提案委員具名移請監察院彈劾卓榮泰院長。黃國昌發言時表示,中華民國憲政史上,從來沒有一部法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後,甚至在經過覆議程序,被立法院否決覆議維持原決議以後,而總統可以不公布法律、行政院長可以不副署的,從來沒有過。黃國昌指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寫得非常的清楚,法律案經過行政院提覆議,立法院決議維持原決議的時候,行政院必須接受,白紙黑字沒有任何模糊的空間,甚至去年12月25日,總統府祕書長潘孟安列席的司法法制委員會備質詢時回覆,總統會公布,如果不副署、不公布,會造成憲政危機,言猶在耳。黃國昌續指,去年「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以後,行政院主張違憲,但是在憲法法庭沒有做任何裁決以前,這個法律還是有效的,「這是民主憲政的ABC啊。有上過公民課的高中生都知道」。黃國昌指出,正因為該法律即使聲請釋憲,但它還是有效的法律,所以行政院送到本院明年的總預算,是按照行政院所主張新版的財劃法,他們所主張違憲的新版財劃法、也就是本院去年三讀通過、經過覆議被維持的財劃法所編的預算。行政院自己也很清楚,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有效生效的法律,行政機關就必須要遵守,這是依法行政的ABC,不是主張違憲就可以不執行。黃國昌痛批,現在是變本加厲到,行政權主觀認為三讀通過的法律違憲,總統可以不公布。什麼時候中華民國的憲法給總統、行政院長如此大的權力,大到踐踏國會的立法權?大到自己扮演大法官的角色?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集於一人之身,集於賴清德之身。很多評論說現在實質等同戒嚴,也有人說賴清德終於宣告登基了。黃國昌表示,賴清德在憲政下面的法律責任,民眾黨團會正式在院會提出彈劾案,藉由全院委員會的審查,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範得非常清楚,被彈劾人、也就是賴清德必須要列席說明。潘孟安今天不來躲得掉,等到立法院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賴清德進行彈劾時,賴清德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必須要來列席說明。「我們再來看看,到時候總統會不會又主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違憲?」黃國昌說,他不要事先預斷,到時候再看,這個總統要違憲違法、自居太上皇到什麼程度。黃國昌指出,但本天提案內容是針對卓榮泰,卓榮泰依照法律、依照憲法,沒有不副署的空間,副署是義務,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對在野黨即使有再多不滿、有再多批判,這一條憲政紅線,柯建銘都不敢跨過去。結果卓榮泰,竟然濫用憲法37條規定,副署權是行政院院長在節制總統的權力,什麼時候變成他拿來對抗立法院的權力?他跟立法院彼此之間的對抗,增修條文覆議程序寫得非常的清楚。黃國昌表示,面對賴清德跟卓榮泰毀憲亂政的行為,「我們在立法院,在野黨或許沒有足夠的票數可以讓它成立,但是在憲政史上,開大門走大路應該遵循的憲政程序,我們還是要進行」。
質疑停砍年金程序有欠妥當 陳其邁:改革不應走回頭路
立法院會昨(12)日三讀修正通過停砍公教年金法案,引發議論。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今(13)日指出,年金改革不應走回頭路,若未凝聚社會共識快速修法,程序上有欠妥當。陳其邁今早出席「2025大寮紅豆花田季」開幕儀式,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年金改革不應該走回頭路,在討論年金改革過程裡面,能夠有社會共識比較重要,像過去總統蔡英文在推動年金改革時辦了非常多的公聽會、說明會,還有年金改革相關的會議,來凝聚社會共識。陳其邁提到,因為年金制度會牽涉到職業別的公平性,更重要的也牽涉到世代正義跟財政永續,所以如果年金改革都沒有充分討論,社會也沒有共識,這麼快速的來做修法,程序上有欠妥當,應該是要有更多的社會討論,這樣比較好。
停砍公教年金三讀!賴清德示警:退撫基金恐提早3年破產 財政缺口將加重全民負擔
立法院今(12日)今天經表決,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提前停止退休所得替代率調降年度,自2024年1月1日以後,逐年下降所得替代率的部分不適用之,即停砍公務人員年金。對此,總統賴清德強調年金改革不能走回頭路,批評在野黨修法恐讓退撫基金提前破產、加重全民財政負擔,呼籲為世代公平與國家財務永續,重新審議相關法案。賴清德表示,年金改革絕對不能、也不該走回頭路。他回顧,2013年前總統馬英九曾形容年金制度如同「即將掉落斷崖的火車」,強調不能坐視不管;2016年前總統蔡英文上任後,歷經兩年多的折衝與協調,才完成年金改革,為軍公教退撫基金奠定「世代不破產、延長基金壽命」的基礎。他指出,2020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更達成22年來首次平衡預算,政府也因此得以加強國防、投資科技、推動建設、擴充教育與社會福利,並帶動近年台灣經濟發展成果。然而,立法院今日通過的反改革修法,停止調降所得替代率,將使全民付出極為沉痛的代價。賴清德引述銓敘部試算指出,若依在野黨版本修法,退撫基金恐將提早3至4年破產;若政府為維持基金運作,勢必再額外撥補數千億元,進一步擴大財政缺口,加重政府負擔,最終仍須由全民買單,未來赤字只會不斷增加,難以被社會接受。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未來公教人員年金回溯至113年不再逐年調降。(圖/周志龍攝)他提及今日與民進黨51位立委舉辦便當會,並感謝他們捍衛人民的權利。賴清德說,政黨政治本來就是要彼此競爭,但是國家只有一個,在野黨通過的種種法案,已經嚴重影響到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國家財政穩健,更強烈傷害了全民公平的權利。他強調,公務員與教師是支撐台灣的重要中堅力量,政府理解並感謝公教朋友的體諒,但財務永續是對所有世代、全體國人及國家的承諾,歷經多年討論與數百場會議,不能因一次倉促、未經完整財務試算的修法而前功盡棄。他呼籲在野黨團透過合法程序重新審議法案,並表示政府將持續努力,為台灣打造一個可延續、公平、正義的年金制度,為下一代共同承擔責任。
清潔隊員送32元電鍋被判刑 法務部:修法後「有機會回溯」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法務部次長徐錫祥今(3)日在答詢時表示,法務部將修改《貪污治罪條例》,若是極輕微的案件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的期刑,若法案修正通過的話,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回溯,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此案可以上訴到高等法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民進黨立委李坤城關注北市清潔員轉送電鍋給拾荒婦人案,詢問法務部《貪污治罪條例》修法進度。對此,徐錫祥表示,現在在行政院審查中。李坤城再問,法務部所提的重點內容有哪些?徐錫祥說,肅貪是法務部堅持的立場,所以當然會非常謹慎;遇到情輕法重的時候,法務部試著把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修改成,如果是極輕微的案子,應該可以減刑或免除期刑,如果符合相關的條件的話,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法院也可以因為個案免除其刑的判決,對於情輕法重的情況之下使用。李坤城說,如果修正案通過的話,是否可以回溯到這位清潔隊員?徐錫祥表示,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使用,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所以上訴的話就有可能,此案可以上溯到高等法院。
財劃法修法預算遭砍 謝國樑:節流到腸子都斷了
財劃法修正通過後,基隆市原先預估可增加73億元,結果因中央補助核定減少,市府目標編列300億元歲出,須刪減40億元降至260億元,基隆市長謝國樑17日表示,「節流已經節到腸子都截斷了,已經是勒緊褲帶」。謝國樑17日於議會答詢時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後,原本以為基隆市會增加新台幣73億元,從去年的歲入254億元,增加至327億元,市府原先目標編列明年300億元歲出,還可還債20億元,如今須降至約260億元,市府努力刪減40億元預算,有點欲哭無淚,正透過主計處與行政院磋商。謝國樑再指,新竹市因修法後增加營業稅收,而基隆市境內有大筆關稅收入,但稅收並未透過財劃法撥到基隆市政府,若關稅能比照營業稅,將部分稅收撥給港口所在的城市,會對基隆市有很大幫助,市府也將前往立法院與立委溝通。謝國樑表示,市府多管齊下,另外透過捷運聯合開發案,及改變都市計畫增加一些稅收,「只能再嘆口氣,開源會盡量努力」。至於節流部分,謝國樑說,「我們已經節到腸子都截斷了,我不知道怎麼解釋,真的是勒緊褲帶在過日子」,修正想做的事,大家都看得到基隆市的困境,盼能共同解決。
美濃大峽谷案延燒 又一地主收押
高雄美濃大峽谷盜採案持續延燒,專案小組懷疑背後恐涉黑金集團不法利益,17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再拘提1名呂姓男地主到案,橋頭地檢署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據悉,呂男為高市議員朱信強前特助石麗君的多年友人,同為美濃區農地的地主,但與石麗君位於成功段470、470之1號的農地位置不同,檢方正擴大調查中。美濃大峽谷盜採案,橋頭地檢署掌握相關情資,前天拘提呂姓地主到案,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聲請羈押禁見,法院18日晚間7時許裁准。檢方將持續調查是否還有相關涉案人,嚴密追查幕後金主與操縱者等犯罪組織,讓不法者無利可圖、無法再犯。據悉,呂男與石麗君是認識多年的朋友,2人皆為美濃區農地的地主,但呂男名下的農地,與石麗君名下土地屬不同位置,不過2人皆將農地出租給已遭收押禁見的王國正,且事後又被人發現有盜採後回填廢棄物的痕跡,檢方懷疑幕後有特定操盤手,正持續向上追溯。環境部今年5月預告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加重非法棄置廢棄物刑責。根據草案,刑期從原本5年提高至7年,併科罰金最高達1500萬元。若棄置於農地或環境敏感區,刑責從原本1至5年,提高到3至10年,罰金從15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還將同步追繳不法所得,並提前假扣押機制,以及要求公司負責人、控制公司或大股東應負廢棄物清理、環境改善的連帶責任,防止企業脫產規避法律責任。環境部長彭啟明昨指出,《廢清法》修正案本周與《資源循環推動法》草案一起送入行政院,盼能作為優先法案推動,最快10月送入立法院審議。兩個草案修正通過後,透過源頭管制、重罰,更能保護環境。
國健署核定8項加熱菸合法上市 董氏基金會點名監察院介入:還全民公道
國健署7月宣布「有條件通過」2家加熱菸業者、14個品項,今初步核定1家業者的8品項菸草柱、3款組合元件,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將在10月11日生效,可合法上市,而第2家則在法制程序中。董氏基金會直批,加熱、加味菸違法闖關茲事體大,現在是監察院發揮功能的時候了。菲○○○公司的8品項菸草柱、3款組合元件今通過上市前文件核定。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表示,這是經過嚴謹評估才核定。上市後,中央、地方將合作稽查,禁止賣給孕婦、兒少,也要求業者定期委託公正第三方,提交上市後監視、管制報告。同時她提醒,任何形式的菸品都對健康有害,政府有提供多元的戒菸協助,希望國人善加利用,早日擺脫煙癮。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後,國健署不僅在2年內遲遲未能公告菸品禁止使用的添加物列表,反而於近日通過「加味」加熱菸,包括含有花香藍莓口味或薄荷口味加熱菸,不僅公然違背《菸害防制法》第10條立法目的、更無視立法院於修法期間要求、國健署長答應應全面禁止「所有」加味菸的承諾,明顯已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0條的規定。林清麗直言,國健署10日才向媒體說,近日將核發許可的傳言是「不實傳言」,今天就確定通過,如果是合法行為,為何要用欺騙的手段。加熱、加味菸違法闖關茲事體大,現在是監察院發揮功能的時候了,應還全民一個公道。◎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普發1萬元即將上路!詐團蠢蠢欲動 刑事局曝3手法提醒民眾小心上當
《韌性特別條例》已三讀修正通過,政府將編列特別預算執行「普發現金」措施,儘管警方目前尚未接獲有民眾報案遭「普發現金1萬元」名義詐騙,不過警方已在7月12日接獲檢舉假冒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發送「普發現金1萬元」之釣魚簡訊,除由刑事局通報將網站停止解析外,更立即循線查獲發送簡訊的假基地臺設備。為維護政府之公信力及防範詐騙集團濫用此美意結合詐騙手法施詐,刑事局尤其提醒民眾注意下列3種手法:一、 假檢警詐騙:以郵局通知有人冒領「普發1萬元」為開場,隨即將電話轉接至假警察或檢察官,聲稱被害人涉及洗錢或重大刑案,進而要求交付提款卡、存摺、OTP簡訊密碼,甚至以面交方式繳交大額現金。過程中,歹徒刻意宣稱偵查不公開,阻斷被害人向他人查證之機會。二、 騙取金融帳戶詐騙:假稱協助「普發1萬元」登記或代領,要求被害人寄送提款卡與密碼,或借用帳戶進行金流操作。此舉使帳戶淪為詐團人頭帳戶或洗錢工具,受害人不僅蒙受財損,更可能被列為警示帳戶,衍生信用與法律責任風險。三、釣魚簡訊(惡意連結)詐騙:詐騙集團常假冒政府機構名義發送簡訊或連結,以「普發現金1萬元」、「立即登記」等字眼誘導民眾點擊,藉機竊取個資與金融資訊。刑事局強調政府不會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取登入,亦不會要求至ATM或網銀操作轉帳,民眾應牢記不點擊、不填輸、不匯款、不轉傳,一切以官方資訊為準。刑事局已結合各警察機關組成打擊「普發現金1萬元」詐欺專案小組,主動蒐報相關詐騙簡訊、社群媒體帳號、廣告、偽冒網站等資訊,或於接獲民眾報案時,立即通報將涉詐門號停(斷)話、涉詐帳號停權、網站停止解析,阻斷涉詐資訊傳遞,並指派專責隊立案溯源偵辦,將相關犯嫌查緝到案,以達嚇阻效果。刑事局也會依政府官方公開資訊,持續於165打詐儀錶板、165 LINE官方帳號、165臉書粉絲專頁、刑事局IG與YT官方帳號等,加強推播最新詐騙案例、宣導影片,強化民眾識詐能力。刑事局再次提醒民眾隨時查閱「165打詐儀錶板」的案例故事,並且於發現「普發現金1萬元」詐欺資訊時,主動向數位發展部「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或「165打詐儀錶板」點擊報案或檢舉進行通報,或撥打「165專線」檢舉,共同阻斷詐騙來源,守護財產安全。
10月普發1萬機會大增 總統賴清德公告「韌性特別條例」
賴清德總統今(5)公告立法院8月29日三讀修正通過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6條及第9條條文」,經費上限從新台幣5450億元增加為5700億元,其中備受關注的普發現金1萬元,依法應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行政院預計下周提出特別預算案,若立法院審議順利,民眾可望在10月領到普發現金1萬元。總統府今天公布總統令,公告「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修正第6條及第9條條文」。第6條明定,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5700億元,得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列特別預算;其預算編製與執行不受預算法第23條、第62條及第63條規定之限制。韌性特別條例第9條規定,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12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其中攸關普發現金部分,應於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行政院應於本條例生效後1個月內,將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總統令也公告「貨物稅條例修正第12條之5條文」,新購排氣量2000cc以下小客車可減免5萬元貨物稅,再加汰舊換新最高可減10萬元。
將一律適用勞退新制 「攬才專法」修正案三讀要把外國人才留下來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將延長「數位游牧」簽證停留期間,也放寬了申請永久居留規定,進一步提高勞動與社會權益保障,希望增加誘因,找來人才並把人留下來。行政院5月29日通過修正「攬才專法」草案,納入數位遊牧簽證延長至 2 年,並放寬世界大學排名前1,500 名的畢業生,免具備工作經驗就可申請來台,並調降租稅優惠門檻,也鬆綁申請永久居留及社會保障條件,全案送至立法院審議後,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案,將待總統公布後正式實施。「攬才專法」修正案上路後,有望增加外國人才長駐台灣誘因,圖為新內閣合影。(圖/劉耿豪攝)主管這部法律的國發會官員介紹,過去規定世界前500名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者,不需受2年工作經驗束縛,三讀條文則將適用對象擴大到世界排名前1,500名大學都適用。此外,三讀條文也規定,原本外國專業人才在台灣從事專業工作,除了其他要件符合外,還要合法連續居留5年,才能申請永久居留,但該法提供折抵優待,如果在台取得博士學位者,可以縮短3年、在台取得碩士學位者縮短2年、在台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者縮短1年,但以最高學歷採計之,不得加在一起折抵。另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如果在台灣之外具備博士學位者縮短2年、台灣之外具備碩士學位者縮短1年,二者不得合併。官員也說,這次修法放寬申請永久居留規定,未來年所得新台幣600萬元以上,並具一定條件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居留1年後,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值得一提的是,為優化台灣攬才與留才環境,三讀條文規定,外國專業人才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就可適用「勞退新制」,且進一步取得永久居留許可者,得適用「就業保險」;此外,經許可永久居留且符合居住滿10年等條件者,得使用部分身心障礙照顧服務及長照服務,希望增加人才長住誘因。
海巡預算三讀過關 管碧玲:我們不必賒帳了
立法院會今(29)日三讀修正通過韌性特別條例部分條文,海委會主委在臉書發文指出,下午立法院三讀追加預算,整理最精確的數字是:海委會主管部分追加了14億9342萬預算!其中14億641萬是海巡署的預算。並說,「請海巡署長通知船廠:我們不必賒帳了!」。管碧玲指出,上午她主持主管會報時,特別交代副主委兼署長張忠龍,請他立即通知兩家造船廠,「我們不必賒帳了」。並指示,已經驗收完畢的船,可以加速籌劃交船典禮,交船後依序辦理遠航訓練。政治紛擾暫時翻過一頁,加速向前推進。日前管碧玲在臉書貼出積欠台船及中信的款項細節,支付給台船「花蓮艦」的尾款,會短缺4757萬元(應支付契約價金3億6400萬),另一艘2000噸級遠洋巡護船下水款,也會短缺3億210萬4千元(全額5億);而中信「蘇澳艦」會短缺全部價金3億6885萬9千餘元。管碧玲日前也表示,海巡的預算命運多舛,浮上檯面的是未來海巡「科技轉型」亟需的「國土防衛韌性特別預算」,它的必要性與急迫性我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誠心祈禱不要再陷入絕境!管也說,除此之外,海巡其實還非常希望能有機會爭取追加預算,來補回今年度被刪減的預算,因為,海巡已經陷入要賒帳的窘境了!在7月底、8月初先後走訪台船與中信造船,親自向董事長與總經理說明情況,請求船廠短暫體諒賒帳,甚至形容海巡署陷入「賒帳窘境」。
枯等「詐蘿蔔」2/不起重賞「東風」難掀無間道 辦案人員:製造更多被害者
立法院去年7月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並由總統公布施行,其中規定,對防制詐欺有功人員及檢舉人可獲得獎勵,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實施細則。只不過,內政部在去年底公告「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草案,並送交行政院審核,但政院至今沒有進一步動作,遭外界質疑是否在擺爛,未積極提供第一線辦案人員打擊詐騙集團的工具。內政部去年12月19日已在部務會報中,修正通過了警政署擬定的「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草案,內容規定若民眾在詐團被查獲前檢舉,使嫌犯遭判刑三年以上,即可獲頒至少五十萬元獎金,最高更可達一千萬元,以鼓勵公私協力,共同打擊詐騙,還規劃在114年度實施第一年先由內政部編列獎金預算,後續由內政部及法務部分別編列預算。不過,這項草案送行政院核定,之後就如石沈大海,未見行政院會列入討論。一名辦案人士表示,司法實務上,雖有《證人保護法》提供法律保障,但犯罪集團的成員或是周遭親近者普遍都會擔心走漏風聲,若沒有高額獎金,誰都不願意鋌而走險,擔心自己成為被報復的對象。缺乏足夠的經濟誘因,難以促使內部成員提供關鍵線索,也因此,最常看到被警方查獲的,只是最末端的車手,破獲機房與直搗詐團的指揮核心的案例相對少,他認為近期不少重大案件,若能有更強的誘因鼓勵內部舉報,其實都有機會向上溯源、橫向擴大偵辦,逮捕更多共犯,政府拖延檢舉獎金發放,等於間接助長詐團,製造更多被害者。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查獲詐團車手時,發現附近另一輛詐團的監控汽車,警方強力攔阻嫌犯駕駛的汽車脫困,先擊碎車窗再噴灑辣椒水,順利控制嫌犯。(圖/報系資料照)「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辦案人士形容詐騙集團的生態說,詐騙集團本質上是利益聚合體,成員流動性極高,轉換陣營是常態,機房地點也隨之頻繁更換。這種因利而聚的結構,雖使其內部因金錢分配不均而時有內鬨,但真正向司法機關檢舉的案例卻不多,因為「從事詐騙的人非常現實。即使內鬥後想檢舉對方,也常因顧慮未來仍有合作可能,或擔心遭到報復而作罷。」這種複雜的競合關係,成為檢警單位偵辦案件時的一大挑戰。一位協助辦案的知情人士表示,詐騙集團的機動性與警覺性極高,經常在檢警方收網前就轉移陣地;或是有詐騙集團因利益衝突而向警方檢舉對手,但就在檢警布線時,詐團雙方卻又達成和解,常常使得計畫功虧一簣,讓佈線的辦案人員備感挫折。這位人士說,近期不少重大案件,若能有更強的誘因鼓勵內部舉報,其實都有機會向上溯源、橫向擴大偵辦,逮捕更多共犯,單純依賴集團的內部矛盾,打擊犯罪的效果相當有限,難以瓦解整個犯罪網絡。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理事長許良源指出,獎金是檢舉詐騙集團的有效誘因,該協會今年成立後,為加強全民反詐意識及警方辦詐查詐專業能力,除規劃在全台各鄉鎮舉辦電影放映會,邀請民眾觀賞增強防詐識詐免疫力外,也陸續拜會警大校長楊源明與警專校長方仰寧,希望從辦案源頭培訓專業的反詐警察隊。另外為鼓勵民眾一起打詐,刑事警察局今年4月也展開「百斬計畫獎五萬」專案,提供2500元到5萬元的檢舉獎金,鼓勵全民抓車手,但詐團的不法所得動輒數千、甚至數億元,僅提供檢舉人幾萬元的獎金,確實不足以撼動詐團的核心。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理事長許良源(前排左5)表示,提供檢舉獎金可望大幅度打擊詐騙集團,當民眾感受到詐騙犯罪下降,最大的受益者還是執政黨。(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對此,「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或許是解法,但草案目前仍躺在行政院,但許良源認為,行政院應不至故意拖延該辦法的核定與實施進度,因為提供檢舉獎金可望大幅度打擊詐騙集團,當民眾感受到詐騙犯罪下降,最大的受益者還是執政黨。他呼籲,政府應該加快腳步,盡速核定詐欺犯罪檢舉人獎勵辦法並公布發放金額及標準,相信對打擊詐欺犯罪會有一定的效果。CTWant詢問行政院對此事的回應,行政院表示,日前草案已經回到內政部重行盤整中。
無糖飲料免貨物稅三讀通過 張智倫:盯廠商確實降價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今(5)日表示,《貨物稅條例》今天三讀修法通過了,明定無糖飲料將免徵貨物稅,希望帶動飲料市場轉型,降低肥胖率,也讓民眾喝得更健康。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其中包裝無糖飲料免課徵貨物稅,另加設附帶決議,要財政部、消保機關追蹤業者,究竟有沒有將無糖飲料享有的減稅利益,回饋給消費者。財政部官員介紹,目前包裝無糖飲料被歸類為「其他飲料」項下,課徵15%貨物稅,這次《貨物稅條例》第8條修正條文中,新增了「飲料品無添加糖者」免徵貨物稅,未來財政部會依照進口及產製完稅價格級距,完整揭露飲料品課徵貨物稅及營業稅稅額。其實財政部長莊翠雲過去初審時就強調,貨物稅本來就有引導消費者消費行為的功能,如果以健康等因素,希望可以以免徵貨物稅方式引導消費,並確實把減徵貨物稅回饋在價格上,讓消費者更有選無糖飲料的誘因,財政部表示尊重。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圖)認為貨物稅調降能帶動無糖包裝飲料降價,有效讓民眾喝得更健康。(圖/劉耿豪攝)提案修法者之一的張智倫則說,全台超過三分之一的人患有代謝症候群,糖尿病人口突破250萬,這已經是國家健康危機,自己與具醫師背景的同黨籍立委陳菁徽研究後,共同提出《貨物稅條例》修法並通過,儘管預估稅損年達新台幣15億元,仍希望帶動飲料市場轉型,鼓勵民眾喝得更健康。張智倫強調,無糖飲料成本下降,必須讓民眾享受得到紅利,所以立法院可不是修法就沒事,也通過了附帶決議,要求財政部及相關把關部門,追蹤業者是否將減稅利益回饋給消費者。值得一提的是,當日《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在家電方面也有異動,由於考量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已是家庭生活必需品,且貨物稅收歷年大多低於1億元,三讀後未來將分別從電視機與錄影機13%、電唱機與錄音機10%全面降成0%免徵貨物稅,也希望透過降價以減輕民眾的購買負擔。張智倫重申,這些減稅措施都一定要真正反映在價格上,造福廣大國人,因此會持續關注,確保修法目的真正落實,幫助民眾買到更便宜的無糖飲料與家電。
修《農保法》加碼災損保費補助 張啓楷籲農友快加保:避免天災血本無歸
立法委員張啓楷5日表示,當日三讀修正通過的《農業保險法》放寬了天然災害保險保費的補助門檻,並放寬施行後第6年起補助比率六成的天花板,一律以75%為補助上限,呼籲農民多多參加,避免颱風等天災血本無歸。全球氣候異常日數增加,考慮農業經營常受天災影響,透過農業保險分散風險以保障農民所得有其必要。立法院會5日三讀修正通過《農業保險法》,把2021年上路現行的第10條規定中「主管機關得對要保人投保農業保險之保險費予以補助:其補助比率,得依保險標的及險種而定,於本法施行後5年內,以75%為上限;施行後第6年起,以60%為上限,但屬強制保險者,不在此限。」予以放寬。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圖)呼籲農友把握補助儘速投保農保作物天然災害險。(圖/黃鵬杰攝)農業部官員說,原本施行後第6年起補助比率最多六成,修法把天花板解放,維持75%為上限的門檻;同時增訂補助比率由農業部通盤考量農業發展,必需定期檢討與調整。此外,三讀條文為保持彈性,刪除了「施行後第6年起,不得低於60%」等文字,統一將補助上限維持在75%,改為「其補助比率,得依保險標的及險種而定,以75%為上限前項補助比率,但屬強制投保者,不在此限」,也同時授權主管機關有調整空間,增訂「補助比率由主管機關考量農業發展需要定期檢討、調整」等文字。張啓楷對此指出,修法後農民只要付出4分之1保費,其餘4分之3政府將協助處理,希望提高當前農業保險中自願保險者覆蓋率,不然目前覆蓋率僅6.17%實在太少。他呼籲,修法後農民能多多參與農保,尤其近期颱風等天災帶來農損,除了政府現金補助外,投保農保者還能額外領回保險金,雙重保障。
職場霸凌1/高雄輪船傳霸凌 派身障員工推鐵柵欄
近來職場霸凌問題受到社會重視,立法院在朝野一致支持下,在6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明確定義職場霸凌,完善申訴處理機制、追究霸凌者的行政責任,更明定主管若霸凌下屬,最高罰新台幣100萬元。不過,CTWant接獲投訴,高雄市政府所屬的高雄市輪船竟發生霸凌身障員工情事,不僅調派患小兒麻痺而行動不便的員工推鐵門,總經理李虎辰還因此在會議中指該身障員工「來混日子」。高雄市輪船公司為高雄市政府轄下公營企業,原隸屬市府車船管理處,在2005年改制為市府旗下公營事業,負責高雄市所有公共渡輪、觀光遊輪的業務,目前該公司董事長由市府交通局長張淑娟兼任。由於該公司為公營事業,比一般民營企業1%的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標準更高,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須雇用3%的身心障礙者,也就是說,有百餘位員工的輪船公司依法須雇用3名以上身心障礙者。患有小兒麻痺的歐小姐說,高雄市輪船公司收票員是她人生第一份正職工作,她很珍惜,也很怕遭到秋後算帳被解職。(圖/甯其遠攝)59歲的歐小姐罹患小兒麻痺,右腿無法出力。她在去年11月透過社福團體媒介,應徵高雄市輪船公司收票人員,同時負責計算登船人數,以掌握安全乘載上限,雖然工作時必須站立,但在沒有旅客或船隻離港後,就可以坐下休息,對於行動不便的她來說仍可勝任,也順利通過考核,在今年1月成為公司正式員工。不過,今年5月25日,歐小姐收到指示,要求她從原本工作的鼓山輪渡站,輪調到旗津渡輪站。但是,旗津站的出入口設有鐵製柵欄,收票人員必須在旅客上下船作業結束前後,以人力推動方式橫向開、關柵門,而這扇配備金屬滾輪的鐵柵欄非常重,一般人推動已相當吃力,枉論身障者。她說,「我腳不方便,手又沒力,我怕我做不來呀。」歐小姐向上反映沒有結果,她只好尋求輪船公司工會協助,直接向董事長張淑娟反映後,才取消這項命令。「我好擔心,很怕會沒有工作。」歐小姐說,因為身體有障礙,加上家境不好,又沒唸過什麼書,過去只做過產品包裝等臨時工,輪船公司是她人生第一份正職工作,她很珍惜,也願意接受公司其它的調派,但真的沒辦法依指示到旗津站上班。歐小姐憂心地說,當初公司是以「精簡人力、活化現有人員」的名義,要求她輪調到旗津站,公司收回調派指令後,李虎辰還在會議中批評她「什麼都不會,就是來混日子的」,她很擔心未來公司會因而認定她不適任,將她解聘。高雄市輪船公司為市府公營事業,負責高雄市所有公共渡輪、觀光遊輪業務。圖為該公司去年推出「名偵探柯南」聯名海上巴士,營運首週就有近5000人次搭乘。(圖/翻攝自輪船股份有限公司臉書)三山脊損重建協會總幹事楊德明認為,讓身障者、尤其是腿部不方便的身障者以人力推動大型鐵門,不僅無法有效完成工作,甚至可能跌倒受傷;而且因為渡輪碼頭會有機車密集出入,出入管制人員必須迅速移動,讓身障人士從事該項工作將會有危險性。他建議,這樣的工作場域可以申請「職務再設計」,以旗津渡輪站為例,應考慮設置搖控的電動門,以方便身障員工作業。高雄市輪船公司總經理李虎辰表示,這是一場誤會,甚至是子虛烏有、斷章取義的指控,對於調派身障員工推鐵門一事,他解釋說,公司共有3名身障人士的員額,曾考慮讓歐小姐與其他身障員工一樣輪派工作,但僅在研議階段,經她表達意見後已不再議。他說,檢討這個事件,是溝通上的不足所造成,原本類似的調動考慮,應該是由幹部通知並詢問員工意見,不應由排班人員傳話,至致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李虎辰說,他並沒有、也不會對身障人士有歧視、霸凌的言行,當時的講話是指出,有其它員工質疑歐小姐的行為被認為「混日子」,卻遭曲解是他指控員工打混,網路上也出現匿名文章指控他。李說,自己出身軍旅,對於「符合規定」的要求比較高,上任後有意改正輪船公司過去所有的「慣例」,或許引發基層的反彈,自己才會被針對。他說,未來會多一點溝通,逐步把公司營運導向正軌。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 莊瑞雄批「各位不入流政治家」:很可悲的一天
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各位實在很不入流的政治家」,今天是很可悲的一天,國民黨跟民眾黨你們全部都錯了,不要以為定了一個重刑就可以杜絕,光只有刑法的重刑不足以來保障我們的幼童,不要這樣倉促立法。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各位實在很不入流的政治家」,今天是很可悲的一天,國民黨跟民眾黨你們全部都錯了,現在已經進入到286條,虐殺兒童、處以極刑,沒有任何一個政黨、立委反對,在委員會一路修法,自己就說,這個條文要就放在刑法第22章殺人罪章裡,偏偏要放在23章傷害罪章,你們的講法是說不管什麼罪章、只要有死刑就好。莊瑞雄指出,現在進入到加重結果犯了,結果藍白還在討論大家有共識的條文,他必須警告各位,去年討論時就已經說過兒少法加重其刑2分之1,你們就一定要講說7歲以下,自己從去年講說如果發生8歲、9歲怎麼辦?重新修法嗎?莊瑞雄吼道,不要以為定了一個重刑就可以杜絕,光只有刑法的重刑不足以來保障我們的幼童,現在你們講說保護兒童零容忍,零容忍有很多,零容忍不是死刑欸,酒駕、性騷擾、經濟犯罪也講零容忍,那國民黨有多少人要兩次死刑了?這樣好嗎?莊瑞雄說,不要這樣倉促立法,虐殺兒童本來就要判重刑,「愷愷案給我來審,那麼慘絕人寰,我照樣可以判到死刑,沒有問題啊」,但現在問題來了,現在全部都動用死刑,很擔心把這麼大的權力、武器交給國家,「嚇死人了我告訴你」,每個法官都判的不一樣。「不是有人死掉一定判死刑欸,不一定欸,要看行為人是誰欸」,莊瑞雄表示,如果未滿14歲沒有刑罰,超過80歲又必須要去減重其刑,林思銘會不知道嗎?吳宗憲會不知道嗎?這些人進到立法院法學素質降低太多了。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 虐殺7歲以下幼童最重處死刑
「剴剴」案發生後,社會大眾對於提高虐童刑責的呼聲不斷。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法院會今天上午先確定議程草案,在藍白支持下通過民眾黨立院黨團版本,將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二案。經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後,刑法第272之一條照協商內容通過;由於刑法第286條草案有包括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廖偉翔、民眾黨團等在內多達數十多個版本,藍白共同提出再修正動議版本,經表決後以60同意、45不同意,通過藍白再修正動議版本,反對者全為民進黨立委。這次修法新增「虐殺嬰幼兒罪」,明定對未滿7歲幼童犯下殺人罪的刑責。三讀條文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下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未遂犯罰之。預備以凌虐方式殺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傷害罪部分,三讀條文明定,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意圖營利而施以凌虐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三讀條文也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未滿7歲之人,意圖營利而施以凌虐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在廣泛討論時表示,「剴剴可以好好的睡了」,今天刑法的修訂,是要多一條「虐殺嬰幼兒罪」,針對殺害未滿7歲的嬰幼兒,有獨立成罪的保護必要,因為當嬰幼兒被施暴者虐待,完全沒辦法抵抗,更沒辦法幫自己說話,「孩子你放心,我們幫你說話,幫你爭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虐待行為侵害人性尊嚴,這比一槍斃命、一刀斃命更可惡,保母把剴剴虐待到不成人型,「這是人幹的事情嗎?」吳宗憲說,虐殺兒童先前易被判定為過失致死,因此他們認為有單獨成立條文之必要,最後吳連喊3次「虐殺嬰幼兒,罪該萬死」。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他們不是在懲罰所有父母,也不是要製造寒蟬效應,而是要嚇阻那些已經失去人性、甚至以虐童為手段發洩情緒、牟取利益的人,讓這些人知道,虐童可能就是死刑,不會有退路!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國民黨立委今天在議場表演這麼激情,但在剴剴案發生後卻一路冷血無情,虐殺嬰幼兒當然人神共憤,但保護兒少除修法重罰外,負責任的從政者應當從制度下手,讓制度不再失靈,才能從根本遏止悲劇發生。吳表示,案發後,是台北市長蔣萬安、新北市長侯友宜、互踢皮球;是國民黨立委護航時任兒福聯盟董事王育敏。「所以先包庇,一路消費,再民粹修法,就是藍白假關心兒少的惡劣作為。」
「剴剴條款」與黨團立場不同? 邱議瑩致歉:二讀失誤按下「同意」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1條,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在二讀表決時,民進黨立委除邱議瑩外全數投下「不贊成票」,對此,邱議瑩表示,自己因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深感抱歉。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該案今中午進行二讀表決時,邱議瑩竟「逆風」按下贊成,因與黨團立場不同,也引發外界關注。對此,邱議瑩表示,今天在「刑法」第286條修正草案二讀表決中,她因為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與民進黨團立場不符,造成社會大眾與關心此案者的誤解,深感抱歉,特此鄭重說明與致歉。邱議瑩指出,她始終堅持對兒童保護應以制度改革為優先,並審慎面對極刑議題。三讀表決時,她依據立場未參與贊成投票,盼社會大眾能理解此次錯誤非本意,也絕非價值立場的轉變。邱議瑩強調,再次向所有關心「剴剴案」與兒少人權的朋友致上最深歉意,未來她將以更嚴謹的態度面對每一次表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錯誤。
剴剴條款過關 白營指:綠營舉牌「支持」卻二讀投反對、三讀不投票
「剴剴」案發生後,社會大眾對於提高虐童刑責的呼聲不斷。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新增刑法第272之一條修正案,增訂「虐殺嬰幼兒罪」,對於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並修正通過第286條,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以凌虐方式傷害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此,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表示,民進黨急著舉牌「支持」,但二讀卻投反對,三讀不投票則是害怕留下紀錄,被認證民進黨反對兒虐犯最重處死刑。立法院今日召開院會,處理《刑法》第272條之1及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再修正動議版」。三讀條文明定,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下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未遂犯罰之。預備以凌虐方式殺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貼出二讀表決紀錄表示,兩張截圖是民進黨二讀時投反對(紅色),三讀不投票是因為害怕留下公報紀錄,被歷史白紙黑字認證「民進黨反對兒虐犯最重處死刑」。(圖/取自許甫臉書)該案在立法院會進行二讀表決,結果為出席委員105人,贊成60、反對45,贊成者多數通過;三讀時民進黨立委則全部沒有投票,表決結果為,出席委員59人,贊成59、反對0,贊成者多數,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宣告通過。對此,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則貼出一段影片,內容是民進黨全體立委手舉「支持增訂《虐殺兒童罪》可處死刑」牌子,站在議場中央。許甫指出,虐待、殺害兒童最重死刑三讀通過,民主進步黨全體不願意投票支持,但就在三讀通過後的下一秒,這些人急著排隊舉牌拍宣傳照喊「支持」,這種尺度,真的大開眼界。許甫貼出二讀表決紀錄表示,兩張截圖是民進黨二讀時投反對(紅色),三讀不投票是因為害怕留下公報紀錄,被歷史白紙黑字認證「民進黨反對兒虐犯最重處死刑」。
「博愛座」掰了!立院三讀改名「優先席」 適用對象不限老弱婦孺
「博愛座」正式走入歷史!博愛座讓座爭議頻傳,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適用對象拿掉「老弱婦孺」,修正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過去《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以及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火車、高鐵、捷運、公車等,應設置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比例不低於總座位數的15%。為避免民眾因為「老弱婦孺」而強制讓座引發爭議,朝野立委紛紛提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月23日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並於今日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刪除原先規定的「老弱婦孺」對象。三讀條文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以及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另外,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統一全國一致性標示。並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議「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請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共同宣導,並輔以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眾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