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
」 詐騙 罰單 繳費 催繳 投資
還沒都更就受害1/北市指標大案新隆社區28戶收紅單 住自己家被罰還限期搬家
堪稱北市基地最大、戶數最多、都更史上總銷逾500億元案量指標大案的中正區新隆社區,5年多前三圓建設取得該案實施者,迄今計畫內容還在審核、召開公聽會等階段中;未料,CTWANT接到住戶反映,竟多達28戶遭市府通知須於今(2026)年2月底前繳交罰金且須搬家,逼得民眾得去提訴願、打行政訴訟,向監察院陳情,捍衛自身財產與居住權。鄰近中正紀念堂、占地近4千坪的新隆社區,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寧波東街、金華街之間,共有550戶、分為12棟,每棟地上12層樓、地下1層,一樓店舖79間,知名美食「寧波排骨大王」就在其中。居民在十幾年前發現是海砂屋後,於2017年、2018年開始推動都更、向建設公司揮手招商,2020年7月選出三圓建設為實施者後,已取得約490戶區分所有權人、占全體私地主542戶(另有三個為政府公部門單位)之90.41%簽署「事業計畫同意書」,約10%的住戶未簽同意書。CTWANT調查,新隆社區經北市府審查確認鑑定海砂屋之後,已為北市府列管200多個海砂屋社區之一,在新隆社區的都更案還未真正進入拆除、重建之前,期間,陸陸續續有居民收到市府通知須遷離;住戶也依規定申請展延,豈料,民眾如今趕到竟有「次數」「差別待遇」之疑受到不公平對等的不合理待遇。北市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記者反映,部分居民還正與建商確認都更權變比例,卻遭市府寄發裁罰紅單並限期不得使用住家。(圖/李蕙璇攝)新隆社區住戶告訴記者說,根據鄰居之間的交流,去年11月在整個550戶的社區中,僅約有28戶(包括店鋪)收到北市府的催繳函、罰款紅單,以未依公告停止使用期限停止使用,依規定可依三階段裁罰,第一階段裁罰1萬元,並限於收到文後次日起3個月內停止使用,等於是催逼住戶搬家、停止營業。住戶說,這28戶包括有簽署給三圓建設同意合建都更、未簽都更同意書屋主等,「現在新隆社區展開都更都還沒有通過審查確定之前,整個550戶住戶超過九成的民眾都還住著,如今市府說是依規定,急著催少數住戶搬家,很明顯不是擔心海砂屋居住的安危性,而這些規定不符民眾期待與需要,有明顯侵害民眾財產與居住權益。」據了解,從新隆社區今年一月公布繳交管理費的資料來看,整體共550戶中,扣除公部門財產等,有483戶續繳管理費,免繳45戶,未繳21戶;而記者實際走訪社區,多數一樓店鋪已停止營業,二樓以上住家部分,則仍有住戶居住;居民也反映部分屋主隔間做出租套房等,該社區除了原有老住戶之外,已有許多投資客、新住戶進駐。根據CTWANT調查,被列管海砂屋社區居民可以申請展延二次為限;而「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且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也就是說,明明新隆社區已超過85%住戶同意都更且已委託三圓建設向市府提出計畫審查,而「未同意都更」選擇權變者,還在與建商確認比例之前,竟不能同等繼續享有申請展延的無限次數,「難道北市府是欲藉此逼迫我們簽建商給的同意書嗎?民眾不能有自主決定權?」住戶說,這根本不是關乎海砂屋居住安全的議題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指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台北10年來「流失27萬人口」 改當新北、桃園人
近年來房價高漲,大台北地區人口板塊出現轉移。住商機構根據內政部統計,台北市2016~2025年的十年之間,淨遷出人口高達27.1 萬人,已接近整個大安區人口;反觀鄰近的新北、桃園市,分別淨遷入 9.6 萬、19.1萬人。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襄理賴志昶指出,台北市除高房價推擠年輕族群之外,還有外縣市捷運機能逐漸健,以及近年來TPASS通勤月票等政策助攻,讓「脫北者」人口日漸增加。根據統計,台北市近十年人口流動呈現明顯震盪,在疫情前台北市每年約遷出2萬餘人,至疫情期間則出現大量遷徙,最高峰出現在2021年,當年度淨遷出人口高達7.6萬人,至2022年則稍微放緩,並於2023年出現人口短暫回流 3.5 萬人,但2024 年起北市人口再次轉為負成長,於2025 年淨遷出人口更擴大至 4.4萬人。住商不動產北市區協理錢思明分析,觀察台北市人口歷年變化,於疫情期間因邊境管制,導致不少市民因滯留海外2年未入境而遭到除籍,隨著之後國門大開,湧現出一波「復籍潮」,但僅是曇花一現,於近年來受高房價所累,市民脫北情況加劇,致使十年來總計流失27.1萬人,象徵台北市移出一整個大安區(約 28 萬人)的人口規模另值得注意的是,桃園市十年來淨遷入高達 19.1萬人,新北市亦有約9.7萬人的淨遷入表現,兩都合計淨遷入近29萬人,幾乎等同於台北市十年來流失人口的缺口。賴志昶補充,新北市與桃園市能吸納脫北人口,關鍵在於房價,其中前者部分行政區房價僅約北市一半,後者房價甚至僅約北市的三分之一,加上2023年起TPASS通勤月票上路,以及新北、桃園捷運交通機能逐漸完善,大幅降低跨縣市通勤成本,吸引不少買不起北市的年輕首購族群,願意以「時間換取空間」,移居外縣市再通勤進北市上班。賴志昶提醒,台北市雖擁全台最豐富資源,但「台北居大不易」,已成人口結構性問題,若北市仍無法解決居住負擔過重的現實問題,人口沿著交通往外縣市移動的趨勢將勢不可擋,而長期人口流失,將實質影響首都稅收,更令其競爭力與未來性下滑,將是未來市府執政不可忽視的一大警訊。北部三都近十年淨遷出人數。(圖/住商機構提供)收到催繳公文別慌!「租補」溢領破2.1萬件 國土署曝解方怎樣做才能救國旅? 網曝致命關鍵:不然不用談「台積電vs.三星」差距有多大? 韓媒分析:已超過10倍
成魔之路2/張文日常兩大開銷曝光 殺人魔鄭捷是他偶像
釀成4死11傷慘案的張文被不少檢警認為是鄭捷2.0,而張文就是把鄭捷當成偶像,鉅細靡遺的重複瀏覽鄭捷犯案過程,最後也成魔走上不歸路。幾乎足不出戶的張文,平時的消遣習慣僅剩打線上遊戲,或是偶爾瀏覽色情網站,透過購買充氣娃娃等情趣用品的抒發慾望,這兩項幾乎成為張文最大的生活開銷,他在遊戲平台上單筆充值費用就高達1.7萬餘元。張文犯案計畫周密,多次前往場勘再將機車燒毀,平時生活疑似仰賴網路遊戲與色情網站紓壓。(圖/翻攝畫面)警方清查張文的金流紀錄發現,張文在2024年3月間開始大量密集於網路購物平台上購買刀械、煙霧彈與生存遊戲裝備。而張文平時的收入來源,除其先前擔任保全之存款外,全靠母親不定時不定額的匯款,張母2023年3月至2025年10月間,就匯出82萬餘元資助張文維持日常生活。若張文妥善運用母親每月金援款項,常理判斷生活不會如此拮据,但據悉,張文除2024年3月間開始密集購入作案工具,甚至花費4.8萬元直接向貿易商購買整箱煙霧彈外,平時最大的開銷除固定支出房租外,就是在知名遊戲平台「Steam」上儲值,一次單筆儲值金額就高達1.7萬餘元。而除遊戲平台儲值的大筆開銷外,張文平時也會瀏覽特定色情網站,並購入充氣玩偶與情趣用品等紓解性慾,遊戲網站與情趣用品幾乎成為張文的主要大筆支出。據悉,張文相當仰賴網路功能,其曾多次搜索鄭捷隨機殺人案相關細節,對於鄭捷案件不但瞭若指掌,甚至深入研究到鉅細靡遺,他逐步拆解所有過程,以此擬定自己的犯案計畫書。但張文12月19日犯案墜樓身亡後,其帳戶卻僅存39元,平時吃穿用度更是相當節省精簡,從警方已調閱出的監視器畫面可以發現,儘管張文心思細膩,犯案時多次變裝,甚至記得鞋子也要換,以此提高警方追緝難度,但其日常生活外出,卻幾乎都是同一件外套與同一套衣物─黑色短袖、黑色短褲、黑色鴨舌帽。而張文的吃食也是相當簡單,其犯案前的「最後一餐」,僅是超商的一瓶25元豆漿,平時覓食也多以超商為主。張文名下曾有2支門號,其中一支中華電信的門號於去年10月底就已經停話,便未再使用;另一支遠傳門號,更是全部拿來上網連接平板使用,少數不多的通聯記錄還全是客服廣告等電話,張文所有的遠傳門號更是一度欠費2000多元,最後還是靠母親發現寄到家中的催繳通知,將欠費全數繳清,張文才能得以繼續使用。張文平時幾乎不與人接觸,通聯更僅剩客服與廣告來電,案發時穿著灰色雨衣、拉著裝有自製汽油彈行李箱前往北車犯案。(圖/翻攝畫面)案發後,警方持續清查張文的朋友交際圈發現,張文平時的消費紀錄多以網購為主,盡量不與人接觸,過程中也避免與店員交談;而其更是幾乎未有知心友人,近年來也未有交過女友等跡象,他與父母斷聯後更是幾乎未再與任何人接觸,造成警方數度釐清張文動機時遇到重重困難,讓警方只能呼籲民眾,若有知悉張文犯罪工具、交往情形、薪資財務、酬庸等相關資訊,請撥打北市警局檢舉專線02-23817263或110報案專線。◎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社工詐社工2/汽車買賣淪權利車非首例! 刑事局破三環幫誘買車害揹債
曾任職於家扶基金會、宜蘭縣社會處的李姓資深社工,遭控以高額投資價差為餌,向周遭同事要求信貸投資房屋買賣與汽車租賃,保證一切衍生費用無論是信貸本金、利息、稅率甚至是罰單,全數由他負責,不料李男僅付三分之一的貸款就避不見面,而同事貸款買下的中古車更是幾乎淪為另類「權利車」,找不到實際租賃人員,被害人卻狂收罰單與催繳通知,讓被害人氣得路上找車,直接將車輛開走報廢,刑事局也曾偵辦過類似詐騙案例。警方掌握相關權利車全來自「承益融資公司」,由40歲的吳姓三環幫幹部統一調度指揮。(圖/翻攝畫面)刑事警察局今年初偵辦新竹縣竹東鎮三環幫槍擊案時,發現作案與接應車輛均來自新竹縣芎林鄉「承益資融公司」,循線追查後鎖定該間融資公司與4間貸款代辦公司、1間車行密切合作,進而發現承益資融等假借代辦貸款與虛構債務整合取得民眾土地與車輛,若被害人無不動產可抵押,便以被害人信用不佳需貸款購買車輛「累積信用」,再以權利讓渡方式取得車輛,並將被害人車輛抵押放款,導致被害人僅能獲得少量資金,更因此背上巨額貸款,總計財損粗估8千萬元。據了解,警方鎖定竹東三環幫槍擊案中的涉案車輛均為權利車外,也掌握該權利車均來自「承益資融公司」,鎖定承益與其他5間公司合作甚密,由40歲三環幫幹部吳姓男子統一調度指揮,成立行銷公司、代辦貸款公司、車行與融資公司等,從招攬、過戶、放貸等全數包辦,主打「快速放款」、「債務整合」吸引需要資金民眾上門。據悉,被害人上門後,若可提供不動產作為擔保,吳姓犯嫌等即將被害人介紹至旗下的融資公司,透過高額手續費、縮短還款期限等資訊落差,或以可向金融機構借款名義,誘騙被害人抵押借款,要被害人簽下極易違約之合約,導致被害人因違約背負鉅額違約金與債務。若被害人無法提供擔保品,便以信用不佳為由,要被害人貸款購車以此「增加信用」,介紹「假購車貸款方案」,讓被害人申請買車貸款,雙方所談之金額往往高於車輛價值,待貸款成功後融資公司順利取得貸款後,隨即要求被害人將車輛「權利讓渡」給融資公司擔保借款,過程中更收取高額代辦費、手續費、開辦費與保管費等,導致民眾僅可獲得少量資金,還因此背上巨額債務,每位被害人因此均背上2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之貸款。而吳男所指揮的旗下公司,為避免權利車被當事人發現直接開走,也為讓三環幫內可以自由使用權利車,或是作為出租與調度使用,將大批權利車藏在新竹山區內,百輛權利車甚至在短短一天內就可完全調度遷移。警方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代辦公司進行攻堅。(圖/翻攝畫面)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後,同步搜索6間公司、1處幫派據點、2處權利車藏匿地及多名幹部住處,拘提吳男等18人到案,查扣汽車234輛(其中232輛為權利車、市值1億元)、新臺幣180萬9,427元、手機47支、存摺23本、自然人憑證31張、K盤4組、球棒4支、帳冊7本、隨身碟16個、汽車鑰匙66支、鑽戒1個、勞力士手錶1支及相關貸款文件數批等證物。全案詢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將吳男等人解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聲押吳男在內等10主要公司幹部、店長與資深業務。
社工詐社工1/至少8人受害!誘同事信貸投資害揹百萬債務 服務個案也淪人頭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宜蘭縣一名李姓資深社工向周遭同事以「要不要賺錢,不會讓你出到一毛錢」為由,要求同事信貸投資房屋買賣與汽車租賃,「保證穩賺不賠」,無論是信貸本金、利息、稅率甚至是罰單,一切衍生費用全數由他負責,未料李男僅付三分之一的貸款後,隨即延遲還款,害同事負債百萬,甚至疑似要服務個案辦信貸借錢,並以對方名義開設人頭公司,粗估至少有8人受害,總財損金額上看約1000萬餘元。據了解,現年約40多歲的李姓社工,擁有高考社工師資格,曾任職於家扶基金會、世界展望會與宜蘭縣社會處約聘社工,由於其任職已久,累積不少人脈與口碑,加上其平時出入均以名車代步,讓不少同事都堅信其家境豐厚。然而李男卻在2023年間被指控,先詢問周遭同事「要不要賺錢」,李男出示自己所開設的房地產與汽車租賃公司,要同事向信貸借錢給他購買房地產,以此賺取中間價差。李男向同事強調,「不用拿錢」、投資項目更是「一毛錢都不用花」,讓同事基於過往共事的信任下,決定參與李男所稱的「投資」。李男見狀便立即要同事申請信貸,希望能貸出80至100萬元的款項,以此讓他投資房屋,買高賣高從中賺取差價,並保證每年能拿回2.4萬元的紅利,更重要的是,過程中一切衍生的費用,如信貸本金利息等「全都他繳」。一名A姓社工聽信李男所言,因剛出社會向銀行申辦僅核貸23萬餘元的款項,李男透過日常相處得知A男名下有一台機車,要A男「加碼」將機車拿去貸款,再因此獲得15萬元的「投資房屋」款項。A男拿出對話紀錄表示,李男要他背一台車,仲介業務要他超貸買車,承諾會繳清信貸、稅務等一切費用,最後不但未繳款項還上演失蹤秀。(圖/當事人提供)而僅僅是「投資房屋」還不夠,李男向A姓社工表示,自己平常除投資房地產外,也經營汽車租賃等相關事務,名下也有一間租賃公司,拿出一名業務聯絡資料,要A男與該名業務聯絡購買「中古車」,並指定購買車款,同時要求A男「超貸」,「能貸越多越好」,指導他們「問就說,家裡要用」。A男依約買下中古車,背上近60萬餘元的債務,李男便要A男將車子的所有權交給他,由他進行管理租賃,強調一切費用如燃料稅、罰單、停車費等衍生費用全數由他負責,讓A男不用擔心,且在租賃過程也會審慎查核每位租賃駕駛人,租賃駕駛人須有「良民證」才可租賃,確保車輛不會受到損害,承諾給予一筆5千至1萬元不等的「過戶車主費用」,每年還可獲得1.2萬元的分紅。A男拿出罰單表示,李姓社工原先的承諾全數跳票,不但一直收到催繳通知電話,也狂收罰單,造成不少困擾。(圖/林冠吟攝)隨著時間的推移,A男發現信貸款項竟不斷寄出催繳通知單,詢問李男,李男卻表示自己手頭緊,要A男體諒先「幫忙繳一下」,只是這「幫忙繳一下」李男便再也沒有繳過任何款項,就連所有汽車貸款、罰單、停車費用等催繳通知單也如雪片般飛來,讓A男氣得質疑李男,李男卻開始失聯,讓他這才驚覺受詐,並因此發現李男幾乎瞄準周邊同事行騙,就連李男的長官也都是他的行騙目標,粗估至少有8人受害,每人均因此背上150萬元不等債務,總財損金額上看1000萬餘元。而讓A男吃驚的是,李男當初為取得他們信任,出示自己擔任負責人的裝潢公司與汽車租賃公司,2間公司均開始頻繁更換負責人姓名,其中裝潢公司的負責人竟一度被換成李男曾經服務過的個案,再因此發現該名個案也疑似揹上近百萬元的債務,讓他痛斥相當離譜。如今他們也自組群組聯絡交換資訊,並一狀將李男告上法院,「現在只希望他能將本金還回來。」。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斷頭解套術1/限貸令釀解約潮不爽賠15% 律師教4招「無痛解套」
政府自去年下半年起掐緊房貸水龍頭,民眾因「限貸令」卡死難交屋的災情越來越多,很可能房子沒買到,還要支付一大筆違約金。現在律師界也衍生出「斷頭商機」,專為走上斷頭台的無辜民眾尋找「免死金牌」,從預售屋買賣契約中找漏洞,再與建商談判,協議免解約金或向建商分期還款。根據《591新建案》統計七都預售案解約量變化,發現今年1~9月解約數達1930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8.4%。其中台中及台南解約數量皆是去年同期的1.4倍及1.5倍,台北市則是增幅89.1%、桃園市78.2%。《591新建案》總編輯李忠哲觀察,除了適逢交屋潮高峰,解約數相對較多,也有些民眾確實因房貸卡關選擇解約,尤其是持有多戶且財務槓桿太高的族群,一旦貸款成數等條件不如預期,又不願或無法拿出更多現金補足自備款,就會選擇認賠殺出,使得整體解約數較去年直線上升。推估準備斷頭的、還在協商中的,數量難以估計。一位新北謝小姐就即將成為斷頭戶之一。她於2023年底為年邁母親買進總價約2,000萬元預售屋,原代銷表示可貸款8成;孰料,去年9月央行宣布第2屋貸款只能貸5成,讓名下已有房貸的她頓時傻眼,自備款整整比原先規劃多出600萬元,此時建商也向她催繳總價5%、100萬元的交屋款,她積極籌錢也籌不足700萬元。「我們事務所(客戶)也被斷了好幾顆頭!」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吳奕綸就直言,目前市場上房貸孤兒確實很多,因銀行核貸金額與簽訂合約時預期的貸款成數有落差,又無法短時間籌措到足夠的資金,被迫走上解約。吳奕綸原專攻智慧財產類的訴訟案件,因越來越多購屋人找他求援,現在也幫被限貸令打到、無法順利交屋的民眾,想辦法與建商協商。(圖/吳奕綸提供)吳奕綸表示,違約金通常訂為不超過總價的15%,以已繳金額為上限。以總價1000萬元來說,違約金最多可達150萬元;若總價2000萬元,最多可能賠上300萬元,「若碰上踩很硬的建商,很可能民眾沒買到房,還要賠付高額違約金,真的會欲哭無淚。」他因此幫購屋人歸納出4個「無痛」解套方法,以此有機會可主張無須支付違約金解約。第一是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第18點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差額在30%內,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超過30%,賣方同意依原承諾貸款之利率計算利息,得以7年以上償還期限,由買方按月分期攤還,或是解除契約。」吳奕綸表示,因政策改變導致貸款出問題,過去在法院已有判決先例,此屬於「雙方都無法預見、也不是誰的錯」的情況,建商以「個人信用瑕疵」向買方收取違約金實屬不合理。第二種解套方式,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24點,檢查建商有無違約情事,買方得解除契約。吳奕綸舉例,像是檢查賣方有無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規定,以建材或工期違約,提出解除契約,甚至建商還可能需賠付買方違約金。第三種解套法,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6點第3項,主張面積誤差解約。吳奕綸表示,若確認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誤差超過3%,買方可主張以此解除契約。要是建商置之不理,第四種解套法為主張建物瑕疵,吳奕綸表示,建商若有違法二工,或不動產說明書登載不實,例如未記載漏水、嫌惡設施,購屋人可先向建商進行協商,再依民法第252條主張減免違約金及主張物之瑕疵解約,或減少價金等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建商透露,曾碰到不少在銀行貸款不順利的民眾,回過頭從驗屋或契約上找問題,以拖延交屋時間或協商免違約金解約。(圖/黃耀徵攝)不過這樣的做法,看在建商眼裡可能不是滋味,認為就是來「找麻煩的」。對此,吳奕綸無奈表示,購屋人、建商其實都是限貸令政策下被波及的無辜者,不過若站在案件委託人角度,也僅能以「挑契約問題」的權宜方法來協助客戶無痛解約。至於未來打算買預售屋的民眾,吳奕綸建議在「解除條約」上應做更詳細的解釋,目前常見解除條款看似保護買方,但實際上存在多個爭議點,像是未約定貸款期限及貸款成數定義、種類不明等,所以在條文上須留意約定貸款期限、貸款為成交總價的貸款成數,且不包括信用貸款或保證人貸款,避免日後爭議。
長榮空姐抱病執勤猝逝!告別式當日仍收到內勤「催繳假單」 家屬氣炸
長榮航空一名34歲孫姓空服員日前執行從米蘭飛返台灣勤務,未料工作期間感到身體不適,多次向座艙長反應仍無獲得回應,返台16天後於本月10日離世,引發外界關注。14日上午,家屬於台中東海殯儀館低調為孫姓空服員舉行告別式,儀式不對外開放。然而在家屬籌備告別式期間,竟收到長榮航空一名科員傳訊給死者手機,要求她「盡速繳交家顧假證明」,令家屬震驚又憤怒。孫姓空服員於10日晚間不幸猝逝,事件曝光後,外界質疑當班座艙長未即時關心或協助該名組員,導致悲劇發生。座艙長對此發布7點聲明自清。不過,孫姓空服員胞姊在14日告別式前受訪時指出,事件延燒至今,座艙長從13日起就已讀不回,更痛斥對方先前的聲明「非常虛偽、沒有任何誠意」,強調「連其他同事都不認同」。孫姓空服員胞姊也透露,雖然長榮航空公司的高層表態將出席致意,但截至她受訪時為止,長榮都未主動與家屬聯繫,「沒有任何正式窗口,全都是我們自己去找人。」另據事後資訊,告別式當日上午9時許,長榮航空有2、3人到場致意,但關鍵人物座艙長並未現身。據《TVBS新聞網》獨家報導,根據長榮系統內部對話紀錄,顯示長榮航空一名內勤科員似乎不知道孫姓空服員過世消息,竟在家屬籌備告別式期間傳訊至孫姓空服員手機,內容寫道:「學姊好,想請問學姊是否有繳交9/27的家顧假證明?若尚未繳交,請盡速繳交,謝謝。因作業所需,麻煩學姊拍照給我,謝謝學姊」。家屬看到訊息後回應:「你沒看新聞嗎?看來你們公司內部真的需要檢討。」之後更是上傳孫姓空姐的死亡證明,寫下:「按照妳的盡速繳交,我交了,我們不急,妳慢慢來。」而這張截圖流出後,再度引發網友撻伐。不過對於該份對話紀錄的真假,長榮航空並未提出回應。
宜蘭女欠稅「六位數」拒繳慘了 哈雷遭查封法拍
林姓女子因積欠勞健保及綜合所得稅約46萬逾元未繳清,上月30日遭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祭出鐵腕,查封其排氣量1200c.c哈雷紅牌重機,並移置保管,若後續未清償稅務,重機恐依程序遭法拍。據了解,林女在台北經營一間餐飲店,收入頗豐經濟上並無困難,有繳清稅務之能力,今年2月申請分期繳納稅務,卻未依約如期繳付分期款項,後續催繳態度消極。宜蘭分署會同羅東稽徵所上月30日前往林女五結鄉住處,於附近找到其重機,當場查封移置保管,後續若不積極處理,恐強制執行法拍程序。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面對公法債務,及時清償欠款或主動辦理分期,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財產遭強制執行。
結婚19年!33K妻扛23K房貸 70K尪給2千:沒繳什麼「成天喊沒錢」
一名結婚19年的人妻抱怨,自己換新工作後,每月薪水實領約3萬3000元,卻要獨自負擔2萬3000元房貸、5000元孝親費和全家早餐費,幾乎所剩無幾。相比之下,丈夫每月收入至少5萬1000元,加班後更常超過7萬元,卻只偶爾給她2、3000元生活費,還嫌她「沒在繳什麼錢的人,成天喊沒錢」,讓她傻眼。這名人妻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抱怨,自己先前工作月薪約4萬5000元,轉換新職後,實領薪水降至3萬3000元左右,但須獨自負擔2萬3000元房貸,外加回娘家吃飯一個月給母親5000元,還有一家4口的早餐費。夫妻倆雖有協議,若她生活入不敷出時可向男方求援,但實際情況卻並不如預期。原PO表示,丈夫平時負責水電、瓦斯、電話和網路費,收入雖穩定且靠每月加班6至7天,常讓月薪超過7萬元,但每次她開口要生活費,男方通常只給2、3000元,還一臉「給得很多」的樣子,甚至向她抱怨「給小孩吃那麼多食物幹嘛?隨便吃、有吃就好」。原PO無奈指出,自己最近兩個月常感到手頭拮据,卻被丈夫反嗆,「沒在繳什麼錢的人,成天喊沒錢?」一席話讓她後來忍不住回嗆,「你現在住的房子,不都是我在繳的錢嗎?」沒想到丈夫竟回,「有嗎?」再度讓她心寒。原PO坦言,她不喜歡為了錢爭吵,但夫妻倆對家計分工的爭議已讓她「瀕臨暴走、吵架邊緣」,且孩子已出社會工作,也會貼補部分家用,但丈夫卻批評她不該花孩子給的錢,讓她更加無奈,「請問你不給我錢?我用小孩給的錢,你也要有意見?」貼文引發網友熱議,大家紛紛建議「不要繳房貸 讓銀行打電話給他催繳」、「不要回媽媽家吃飯,早晚餐讓他自己買,房貸跟他拿」、「還不放生,不用活得這麼累」、「開一個帳戶,每個月兩個人都往裡面存2萬元或多少錢,當共同帳戶支出」、「跟他討論,妳現在薪水比之前少了1萬2000元,請他每個月固定給妳一個數」。這篇貼文最近也被轉貼至臉書粉專「靠北婚姻」,有人則直言「自私的男人」、「小氣到爆,妳竟然可忍19年,早該逃離」、「當伸手牌真的很沒尊嚴,尤其是遇上這種拿錢還一堆廢話的另一半」、「一開始就要講好兩個人負責的錢,要有共同基金,而不是一人在付出,搞到最後為錢吵架」。
隋棠欠11萬管理費!本人揭原因「喊捐百萬」 她狠酸:老哏情勒法
女星隋棠屢次捲入鄰里糾紛,近期又遭社區管委會指控積欠11萬多元管理費。對此,隋棠今天(22日)澄清,社區頂樓長期漏水,管委會卻置之不理,她自掏腰包50萬元修繕,事後求償無果,只能以「管理費抵銷」作為消極抗議,並承諾捐出100萬元,希望外界把焦點放在弱勢族群。對此,知名網紅陳沂直言這是「老哏情勒法」。《鏡週刊》報導,社區管委會今年7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隋棠補繳逾11萬元管理費,並表示已多次寄送存證信函催繳。法院審理時發現,相關文件送達地址填寫為大樓8樓,由管理員代收,並非隋棠戶籍地,也無法證明她本人或同居家屬確實收件,程序上存在瑕疵,加上管委會至8月仍未補件,最終駁回聲請。針對相關爭議,隋棠今天發文澄清,社區頂樓長期漏水,管委會卻置之不理,導致多戶住戶受損,自家裝潢與家具更屢次毀損,只好自掏腰包50萬元修繕,事後依規定向管委會求償,無奈雙方多次溝通無果,她才會以「管理費抵銷」作為消極抗議。隋棠表示,她為新聞資源被浪費感到抱歉,將捐出100萬元給公益團體,希望外界把焦點放在弱勢族群身上。對此,陳沂在臉書發表看法,首先頂樓漏水修繕本來就是管委會的義務,隋棠自己花錢去修在法律上叫「無因管理」,意即當事人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卻逕自幫忙處理,「隋棠修完可以跟管委會要錢,管委會不給,應該做的是上法院得到確定判決,再來抵銷。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前,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妳說抵銷就抵銷的!」陳沂更直言,隋棠先前被鄰居投訴孩子奔跑製造噪音,竟回應對方「妳就早點起囉」,如今又跟管委會鬧翻,完全就是惡鄰居行徑,「而且她發聲明最後還不忘用公益捐款這種老哏情勒法,企圖覆蓋一張慈善卡結束這個回合。捐款歸捐款,妳管理費還是要繳。有錢捐款,沒錢繳管理費嗎?」
隋棠爆欠11萬豪宅管理費遭告上法院 本人曬證據:不要扭曲事實
女星隋棠2022年以8,250萬元購入台北大直豪宅,與老公Tony及3名子女搬入,原本期待展開新生活,卻在入住3年間屢次捲入鄰里糾紛。繼噪音爭議後,近期又遭社區管委會指控積欠11萬3,967元管理費,並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此,隋棠也回應了。隋棠發文回應,強調「事出必有因」。(圖/翻攝自隋棠臉書)根據《鏡週刊》報導,今年7月社區管委會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隋棠補繳逾11萬元管理費,並表示已多次寄送存證信函催繳。惟法院審理時發現,相關文件送達地址填寫為大樓8樓,由管理員代收,並非隋棠戶籍地,也無法證明她本人或同居家屬確實收件,程序上存有瑕疵。管委會至8月仍未補件,最終聲請遭駁回。隋棠指出,因長期溝通無效,只能選擇以「管理費抵銷」作為消極抗議。(圖/翻攝自隋棠臉書)對此,隋棠今(22)日也發文回應,強調「事出必有因」。她表示,社區多年來存在頂樓平台漏水問題,導致多戶住戶受損,自家更因漏水已遭殃三年,裝潢與家具屢次毀損。雖多次向管委會反映,卻遭敷衍置之不理,最後只能自行修繕並花費近五十萬元,再依規定向管委會求償。隋棠指出,因長期溝通無效,只能選擇以「管理費抵銷」作為消極抗議。她強調手邊有相關書面往來紀錄,並指控管委會不僅企圖扭曲事實,「我之前已多次致函管委會,手邊都留有信函紀錄,期盼管委會不要扭曲事實企圖欺瞞網民公眾、詆毀我的名譽。」隋棠說明,之前甚至有委員曾揚言要「利用媒體傷害名譽」,遭她的法律顧問當場駁斥,「其中某位委員致電我的法律顧問討論時,口氣蠻橫並揚言放話利用媒體傷我名譽,當場遭到我們駁斥並告知其法律責任,他才馬上改口只是玩笑話」。她表示,管委會其實還積欠住戶許多賠償金額,相較之下,她以管理費抵銷的數目「只是九牛一毛」。隋棠同時強調,自己訴求的是住戶的基本權益與社區正義,並為新聞資源被浪費感到抱歉。隋棠最後承諾,將捐出100萬元予「新巨輪街賣者協會」及「世界和平會」,希望大眾能把焦點放在社會議題與弱勢族群上,「期盼大家一起關注社會議題、弱勢族群,而不是像這樣去造成社會更多的衝突對立,並期盼通過此事件讓大家明白,我一直以來想要爭取的只是我們這些社區住戶的基本權益和正義。」
Email通知交通違規罰單是詐騙! 網曝辨識假網站方法:個資亂打也生出罰金
為防範詐騙案頻傳,交通部監理機關自8月12日起,已全面停用電子郵件通知交通違規。由於冒名的詐騙郵件多用「請於24小時內繳清」等字眼威脅,並聲稱駕照會扣點或累計滯納金,容易引起民眾緊張誤認。網友們也紛紛在網路上回報收過的郵件內容,甚至發現在假的網站上,隨便輸入身分資料就能生成罰單。近期詐騙集團頻繁冒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機關」或「交通部公路局」等名義,寄送偽造的「交通違規催繳罰單」電子郵件,並引導民眾點擊假網址進行詐騙。交通部公路局因此多次強調,監理機關不會用電子郵件催繳罰單,「只要民眾收到任何催繳罰單的電子郵件絕對是詐騙,請民眾皆不要點選開啟,以免受騙。」而監理機關自8月12日起,已宣布「全面停止使用電子郵件通知交通違規未繳罰鍰」等相關資訊,目的在於降低民眾誤觸釣魚郵件風險,避免受騙上當。民眾若確認收到詐騙訊息,可透過以下方式防堵: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上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通報,亦可直接於電子郵件系統內檢舉並封鎖來源,以避免更多人受害。近日也有許多民眾在社群平台發文透露詐騙集團的漏洞,像是隨便打一組身分證字號及車牌號碼,都會生成出一張「假的罰單」;而正確的監理站網址一定有「gov開頭,tw結尾」字眼,且是要求填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驗證碼,並不需要輸入車牌號碼。各縣市監理站強調,民眾如欲查詢相關罰鍰或監理資訊,可透過以下管道辦理:下載「監理服務APP」或於「監理服務網」查詢違規、燃料費、記點記次及各項監理訊息;前往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輸入身分證字號與生日,即可查詢是否有罰單;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231-035或洽各地監理所站及六都交通事件裁決機關查證。正確的監理服務網官網。(圖/監理服務網)
千萬別點!詐團寄電子郵件催繳罰單 桃園監理站:已停止使用郵件通知
詐騙集團手法再升級,近日有民眾收到假冒「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機關」的電子郵件,通知民眾「積欠交通違規罰鍰」或「尚欠強制險違規罰鍰」,還要求在期限內點擊指定連結繳費。桃園監理站提醒,這些都是詐騙訊息,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桃園監理站表示,自114年8月12日起,監理機關已全面停止使用電子郵件通知民眾繳納交通罰鍰等相關資訊,目的在於避免民眾不小心點入釣魚郵件,避免受騙上當。桃園監理站指出,如果民眾想查詢相關罰鍰或監理資訊,可下載「監理服務APP」,或到「監理服務網」查詢違規、燃料費、記點記次等監理資訊;另外也能到4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輸入身分證字號和生日查詢,或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231-035,以及洽詢各地監理所站及6都交通事件裁決機關查證。至於收到詐騙郵件的民眾,除了可以直接在電子郵件系統檢舉並封鎖來源,也能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到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通報,避免更多人受騙。桃園監理站提醒,監理機關不會以電子郵件要求民眾繳納罰鍰,請大家務必做到「不點擊、不轉帳、先查證」,共同防堵詐騙行為。
水電費紙本帳單也出現詐騙? 事實查核中心回應了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昨(11)日指出,近日網路流傳一段影片,標題寫著「台電、自來水公司聯手警告:新型帳單詐騙已讓上百家庭破產」,內容更直指「偽冒公營事業實體帳單」的新型詐騙手法已經出現。對此,事實查核中心進行查證後澄清,目前165反詐騙專線、台電及自來水公司均未接獲此類型詐騙案件。事實查核中心表示,相關影片內容顯示,近期有「偽冒公營事業實體帳單」的新型詐騙手法,詐團獲取用戶姓名及地址後,複製台電與水公司帳單的紙質、公司標誌、排版方式,並附上假的QR Code,讓民眾誤將錢轉給詐團,且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統計,這類假冒紙本帳單詐騙的手法在近半年內呈現爆炸性增長,並非個案。對此,事實查核中心強調,經檢視165全民防騙官網、臉書粉絲專頁並向165反詐騙專線求證,目前為止165並未受理過網傳「台電、水公司假紙本帳單詐騙」相關案件,更沒有「半年來此類案件呈爆炸性增長」的情況發生。事實查核中心提到,台電公司表示,過去曾有數種電費詐騙型態,像是假冒台電「電子帳單」名義釣魚、發送附上繳費連結的催繳簡訊、電話方式詐騙等,但目前並未聽聞有用戶遭網傳「偽冒紙本電費帳單」手法詐騙的案例。台電說明,電費提醒簡訊自2024年起已由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台發送,不會提供任何引導連結,若是提供任何網址連結的催繳簡訊,都是詐騙訊息;電子郵件方面,只要發現有「遮電號、無地址、壓縮檔」,就是詐騙釣魚信件;雖然台電確實可能透過電話方式(包括電話語音及人員致電)提醒繳費,但電話語音內容播放完畢就會結束通話,不會轉接客服人員;若由台電人員致電提醒繳費,並不會要求核對民眾身分證字號,也不會將電話轉接警察機構或提供匯款帳號。事實查核中心指出,台灣自來水公司副總經理兼發言人武經文表明,目前各區管理處均未接獲用戶針對「假紙本水費帳單詐騙」的相關投訴或反應,但水公司會持續注意是否出現此型態的詐騙案件;值得注意的是,過去確實有詐團假借自來水公司名義發送簡訊,簡訊附上不明短網址連結,藉此詐騙用戶信用卡資料及錢財,「真正的水費催繳簡訊裡並不會提供短網址連結,如用戶接獲任何可疑簡訊或電話,請務必提高警覺。」事實查核中心也提醒,上傳網傳影片的YouTube帳號,並非政府警政或資安相關部門,也非新聞媒體,其上傳的內容包括各種治安、資安及健康提醒,但都未附上具體消息來源,且影片的封面圖片、剪輯方式、敘述口吻的相似性及重複性極高,合理懷疑是內容農場影片捏造虛構的詐騙情境,試圖引起民眾恐慌情緒。
房客每月忘繳租逼房東狂催 他授2招解決:不必擔心漏繳
有房東抱怨,他每月都要催繳租金,房客才會記得繳房租,但房客則解釋自己很忙,且最後都有匯款,不理解為何房東還要囉嗦。對此,專家提供2個解方,包括房客在手機行事曆設定提醒功能,或使用銀行的預約轉帳功能,短期內可不必再擔心發生類似問題。「喬王的投資理財筆記」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他之前在某個房東在網上發文抱怨,他每個月都要催繳租金,房客才會記得繳房租,讓他感到心累,但房客解釋自己很忙,且最後也有匯款,因此不理解房東為何要囉嗦,言語間也似乎沒有坦露太多歉意。針對這種情況,「喬王的投資理財筆記」提供兩個簡單解法。第一,房東可請房客在手機行事曆設定提醒功能,避免忘記繳費;第二,房客可使用銀行的預約轉帳功能,事先設定每月轉帳日期與金額,只要帳戶內餘額足夠,就能固定轉帳至少一年,完全不必再擔心漏繳。「喬王的投資理財筆記」進一步指出,若房客在租約期內經常遲繳租金或理由一堆,房東在租約到期後可自行選擇是否續約,但這類房客往往在管理上還會出現其他狀況,會讓房東更加頭痛,「繳租是房客的責任,而每個月催繳並不是房東的義務。」「喬王的投資理財筆記」最後提醒,好的租賃關係應該建立在互信與責任感上,當房客準時繳租、房東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雙方各自履行承諾,才是長久合作最輕鬆的方式。
小心!交通罰單催繳郵件是詐騙 600餘假網站遭下架
詐騙集團頻繁冒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機關或交通部公路局等名義,寄送偽造的「交通違規催繳罰單」電子郵件,引導民眾點假網址詐騙,公路局通報下架逾600個假冒網站。交通部長陳世凱提醒,民眾如收到任何交通違規罰單催繳電子郵件,皆是詐騙,監理機關已全面停止以電子郵件通知交通違規未繳罰鍰。 陳世凱表示,監理站不會用Email催繳罰單,所以只要收到任何罰單催繳的電子郵件,絕對是詐騙,民眾若想查詢是否有未繳罰單,請透過「監理服務APP」、監理服務網,或電洽六都裁決機關及監理所,有疑慮就打165,讓政府來幫你。陳世凱指出,公路局已通報下架逾600個假冒網站,但詐騙集團仍持續變換手法,以電子郵件寄送詐騙內容,誘騙點擊假網址後,引導民眾填寫信用卡與個人資料,導致信用卡遭盜刷、身分遭到冒用,千萬要小心別上當受騙。公路局表示,查詢交通違規未繳,民眾可透過下載監理服務APP、至監理服務網查詢或洽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0800-231-035免費電話或各監理所站查詢相關違規資料;若是六都地方政府管轄之交通違規,則可以洽六都裁決中心(處)查詢;如有疑慮也可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諮詢,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受騙。監理機關已全面停止以電子郵件通知交通違規未繳罰鍰。(圖/交通部提供)
宜蘭最豪菜販開賓士賣菜!欠稅3萬愛車險查封 急掏錢繳清
宜蘭市1名菜販平日開黑色賓士E200到市場擺攤,被其他攤商戲稱是「最豪菜販」,沒想到因積欠3萬多元稅款,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盯上,透過「路邊停車即時通報系統」掌握行蹤,員警與稅務人員準備查封車輛,菜販獲報後連菜都不賣了,連忙趕緊繳清稅款保住豪車。據了解,賓士登記在1名黎姓女子名下,因欠繳房屋稅、牌照稅等3萬餘元未繳納,經宜蘭縣財政稅務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雖多次催繳但都無人理會,分署人員透過路邊停車即時通報系統,發現賓士車停放在宜蘭火車站附近光復路的停車格。事發當時,正在市場賣菜的駕駛得知愛車被貼查封單,趕緊衝到現場,還不忘喊自己只是「車主的友人」,不過不能沒有車子,一口氣掏錢繳清積欠稅款,才讓愛車繼續留在身邊。宜蘭分署提醒,民眾務必誠實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應積極面對,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強制措施。有稅務專家建議,民眾繳不出稅款除了可申請分期,政府也應加強即時提醒,例如以簡訊或App通知「繳納期限」與「即將移送強制執行」的風險,而不是等到欠稅人看到車輛被貼上查封單才驚覺嚴重性。專家說,只欠了3萬多元車輛就差點被查封,對攤販來說影響生活甚鉅,也容易引起民眾「小題大做」的觀感,政府應在執行效率與社會觀感間取得平衡,才能避免民怨。
年輕男2年無照駕駛22次 罰單欠40萬不繳!土地被查封他才繳清
花蓮縣壽豐鄉一名21歲蘇姓男子,從111年11月起至113年8月止,無照駕駛多達22次,欠了40萬罰單未繳,被移送執行,經人員到現場查封不動產後,蘇男才乖乖繳清罰鍰。花蓮分署表示,蘇男自111年11月起的2年內,竟無照駕駛重型機車、小客車等高達22次,猶如不定時炸彈,案經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2項規定連續裁處罰鍰,因逾期未繳而移送執行。花蓮分署自112年12月起陸續受理蘇男裁罰案件,因其名下無所得及存款,為保全公法債權,花蓮分署立即就其壽豐鄉2筆土地,函請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花蓮分署指出,經多次催繳,至戶籍地查訪等,蘇男均置之不理,期間雖曾致電表達會到分署辦理分期繳納,惟始終未履行承諾。為督促其履行義務,花蓮分署於114年3月間派員赴現場查封土地,張貼封條,蘇男始驚覺土地將遭拍賣,已於日前繳清罰鍰。無照駕駛事件頻傳,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與家庭破碎。花蓮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該分署將持續就無照駕駛裁罰案件強力執行。
擅設圍籬擋住出入口 花蓮地主遭判刑
花蓮1名近50歲黃姓男子去年7月透過法院拍賣購入吉安鄉福興一街6筆道路用地,要求住戶購地碰壁後,竟設置圍籬影響民眾出入,鄉公所接獲陳情3度開罰且催繳未果,最後強制拆除圍籬,檢調主動偵辦並起訴黃男,全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依強制罪判處8月徒刑,可上訴。福興一街6筆土地是都市計畫道路用地,黃男去年7月趁還未被鄉公所徵收時,透過法拍以32萬餘元購得,要求道路旁6戶住戶需各付60萬元購回遭拒後,同年8月竟委託工人安裝圍籬,只留下60公分、約1名成人可通行的空間供居民進出,住戶為此向鄉公所陳情。鄉公所去年8月、今年1月及3月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對黃男共裁罰30萬元,同時要求恢復原狀,對方卻逾期未拆除也沒有繳納罰鍰,公所最後依規定移送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並在今年5月強制拆除圍籬;花蓮檢調主動偵辦並在3月依強制罪嫌起訴黃男。花蓮分署收到鄉公所6萬元及12萬元強制執行案件後,因催繳未果,先是扣押黃男存款,再依規定查封名下6筆道路用地及台東3筆土地,黃男不願土地遭查封,6月底雖已主動繳清18萬元,但仍難逃法律制裁。全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黃男坦承設置圍籬卻否認強制犯行,他稱自己是土地所有人,有權利設置圍籬,且有留消防通道供人出入,不過法官認為黃男為圖私利罔顧他人於道路用地自由通行的權利,加上黃男2011年曾率眾圍住他人工廠大門犯強制罪,遭苗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50日,最後依強制罪判處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