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罰
」 罰單 撤銷 財政部 裁罰 罰鍰
恐成「反滲透法 2.0擴權版」 吳宗憲提國安法修法3大荒謬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國安法修正草案有3大荒謬之處,包括「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並指出,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 2.0」的擴權版!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吳宗憲7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只許州官「造謠」,不許百姓PO文?國安法修正草案的三大荒謬」,今天立法院質詢國安法修正草案,對於賴總統去年公開宣示:「北京當局也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這番言論算不算「錯假訊息」有沒有「危害國安」?法務部完全不正面回答,讓人更擔心這部法會變成「反滲透法 2.0」。吳宗憲指出,法務部別想用「行政罰不歸我管」、「行政罰沒有未遂犯」這種文字遊戲,晃點人民。草案明文規定:內政部要「會商」法務部,法務部責無旁貸。自己要用白話文來告訴大家,《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危險,執政黨標準有多雙標。吳宗憲提出,荒謬一,「還沒闖紅燈就開罰?」草案第4條之1寫著,只要網路上散布訊息「有危害...之虞」,就可以下架、處罰 。也就是不用等到真的發生損害,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舉例來說,就像你開車根本還沒闖紅燈,警察就把你攔下來說:「我看你這個樣子可能會闖,先開你一張罰單!」這種「預防性處罰」如果沒有明確標準,人民要如何自保?荒謬二,「總統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賴清德明確說2027年「完成」武統,引發恐慌、外資疑慮後,發現苗頭不對,才悄悄修改臉書,說是「引用資料」。請問法務部這樣是不是假訊息?總統先說會打,後來又改口、改文。如果原本講的是真的,幹嘛改?如果原本講的是錯的,那三軍統帥帶頭散布恐慌資訊,有沒有符合草案第4條之1「危害社會、經濟安定」?吳宗憲說,如果民眾PO文說錯話,能不能也說一聲:「抱歉我搞錯了、我改!」就免罰100萬元?還是只有總統改文叫「澄清」,百姓改文叫「滅證」?憲法 52 條的總統豁免權,只擋「刑事訴究」,沒擋「行政罰鍰」!既然總統帶頭觸法,敢不敢對他開出這張 100 萬罰單?吳宗憲表示,如果是在野黨立委或網紅說「明年會打仗」,早就被執政黨扣紅帽,立刻開罰、下架了。只許州官改文,不許百姓PO文,這不是雙標是什麼?荒謬三,「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就算行政罰,也要遵守「明確性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而這個草案卻連最基本的標準都沒有。「為什麼我擔心這部草案成為砍殺政敵的工具,看看數據就知道」,吳宗憲指出,法務部統計,2024大選期間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的案件,不起訴處分高達416人,近8成案件不起訴或無罪。過去用「刑罰」辦帶團赴陸的里長,大規模搜索、動用多少偵查資源,最後多數不起訴或無罪。吳宗憲表示,現在修《國安法》改用「行政罰」門檻更低,不用等判決,內政部可以直接先罰你100萬元,人民不服氣就要打官司自證清白,「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2.0』的擴權版!」最後,吳宗憲強調,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
病患家屬拍桌咆哮護理師「靠背、把警衛當私人保鑣」 判定免罰3萬元
北市一名男子阿明,不滿護理師替母親打點滴的速度過快,對護理人員咆哮長達10多分鐘,更一度氣到拍打護理站的櫃檯,遭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3萬元。阿明提出行政訴訟,一審認為阿明言詞屬一般人可忍受範圍,且不符合強暴、脅迫或恐嚇,因此獲判撤銷。台北市衛生局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認為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阿明2023年7月間在病房內,因不滿護理人員對其母親施打點滴的速度過快,與護理人員大聲爭吵10多分鐘,他一度咆哮、辱罵、拍打桌面,更大喊「你動不動就叫警衛啊,你把警衛當成是什麼啊,當成你的私人保鑣啊?」、「走了還在那邊靠背啊」、「你最囂張」、「態度夠差」等言詞,被依違反醫療法移送法院,台北市衛生局認定阿明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貶抑醫事人員專業及名譽,依法裁處罰鍰3萬元。阿明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主張當天凌晨母親因點滴速度過快而疼痛,他曾要求護理師處理但未被理會,才會到護理站找值班醫師,於是在上午8時許將此事告知護理長,當下他只是在走廊上伸展肢體時拍打到櫃檯,僅對櫃檯發洩情緒,並無違反醫療法,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一審審酌,阿明沒有說出辱罵用語,尚在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內,屬表意自由保障範圍,不構成醫療法第24條所稱的公然侮辱,而其揮動手臂亦無致傷等行為,也不符合醫療法中「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且拍打桌面只是瞬間動作,此後別無任何舉措,因此判決撤銷處分。台北市衛生局提出上訴,台北高等地方行政訴訟庭二審認為,經查核一審判決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無違誤,而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違背法令,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確定。
「無照」竟不成立?駕照早被註銷卻判無效 免罰2.4萬還倒賺300
高雄1名尤姓男子3月在新北市板橋區騎機車遭警方攔查,被認定為「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遭高雄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2萬4,000元並扣繳駕照,尤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審理後卻出現驚人逆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當年註銷其駕照的行政處分具有「重大明顯瑕疵」,屬於無效處分,最終撤銷罰單,交通局不但吞敗,還得倒貼300元訴訟費。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3月4日下午,尤男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三段,遇上海山分局警方路檢。警方表示,因發現尤男車速異常緩慢而上前攔查,並在查驗資料後發現其駕照早在2016年即遭吊銷,且2022年間仍有無照駕駛紀錄,因此依法舉發。但尤男則主張,自己先通過酒測並獲放行,隨後卻又遭盤查,質疑警方行為違法。案件真正的爭點,並非警方攔查是否合法,而是尤男的駕照是否「真的被合法註銷」。法院調查發現,尤男於2016年因「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遭吊扣駕照1個月,當時裁決書雖載明「逾期不繳照將吊銷並註銷駕照」,但這種附條件的行政處分,依法必須在條件成就後,另行作成裁決並合法送達當事人,才能發生效力。交通局當年並未重新開立裁決書,就逕行註銷尤男駕照,法院認定,這已嚴重違反行政程序,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11條所稱的「重大明顯瑕疵」,該註銷處分自始無效。換言之,尤男的駕照法律上從未被合法註銷,後續認定其「無照駕駛」自然站不住腳。法官也未採信交通局援引的其他判例,認為個案情節並不相同,最終判決撤銷原裁罰處分,並由敗訴的交通局負擔300元訴訟費,等同尤男「不但免罰,還小賺一筆」,本案仍可上訴,但已為行政機關敲響警鐘,行政程序的瑕疵,可能成為整起裁罰翻盤的致命傷。
桃園3寶神級對撞!行人闖紅燈+機車逆向搶快 雙雙撞成1秒躺平
桃園市富國路19日上午發生一起堪稱「3寶教科書級」的離奇事故,1名長髮男子不僅無視號誌、闖紅燈,甚至連旁邊的斑馬線都懶得走,逕自闖入車陣中央,豈料他才剛踏上雙黃線,就碰上另1位逆向搶快的機車騎士,兩人完美「對位」後迎面撞上,雙雙摔倒在地,全程被後方行車紀錄器清楚拍下,網友看了紛紛笑稱這是「三寶界的神仙打架」、「宇宙級夢幻聯動」。影片中可見,當時路口正停著多輛汽機車等待紅燈。隨著號誌轉綠、車輛準備啟動時,突然1名戴帽子、披著長髮的男子從車陣旁闖入馬路,還以小跑步姿態想要快速穿越。然而,他完全沒注意到左側有1輛機車正逆向跨越雙黃線加速而來,結果2人當場對撞,男子被撞得旋轉倒地,騎士也摔得人車分離,場面既驚險又充滿荒謬。影片曝光後,網友反應熱烈,留言幾乎一面倒地表示「大快人心」:「三寶遇上三寶,天注定啊」、「逆向的撞闖紅燈的,完美得分」、「兩邊都違規,這畫面看了療癒」、「斑馬線就在旁邊不走,真的活該被制裁」、「跨雙黃線超車的騎士也是三寶,今天總算遇到對手了」、「這畫面真的太夢幻」。不過也有網友提醒,雖然畫面看起來「有喜感」,但道路安全仍不容忽視,因為下一次可能就不是「搞笑對撞」,而是造成嚴重傷亡的事故。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跨越雙黃線屬於未依規定方向行駛,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而行人擅自穿越車道,也可依第78條規定,處以500元罰鍰。警方呼籲,遵守交通規則不只是避免罰款,更是保命的基本常識。
Foodpanda未替外送員投保遭罰 法院認台南市府條例「牴觸中央」 30萬免罰
外送平台富胖達(Foodpanda)因未替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與機車第三人責任險,遭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開罰30萬元。富胖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認定台南市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令,判決撤銷處分。台南市府上訴後,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台南市勞工局於2024年8月間,認定富胖達未替外送員投保強制汽車險與機車第三人責任險,依據《台南市外送平台勞動權益保障自治條例》,開出3張各10萬元罰單。富胖達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南市府上訴時主張,該自治條例經市議會通過並報行政院核定,並未牴觸憲法。市府認為,要求業者為外送員投保,是為確保勞工職災權益與職業安全衛生,屬地方制度法中自治事項範疇。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認為,保險相關法規依憲法規定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地方政府不得逕行制定。台南市訂定的自治條例未經中央授權,已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判決市府敗訴並定讞。
非洲豬瘟邊境破口遭批 農業部取消「首次非故意」免罰條款
非洲豬瘟載運、宰殺禁令解除,但病毒來源至今未明。國民黨立委李彥秀5日指出,病毒必定是境外移入,廚餘僅是「可能」的傳播途徑,邊境管理鬆散才是非洲豬瘟入侵的根本原因。農業部6日則修正相關規定,未來將取消從疫區郵寄輸入豬肉產品「首次非故意」免罰漏洞,只要違規就裁罰。李彥秀昨表示,這次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業者與民眾共體時艱,台灣再度完成不可能的任務,但下次是否還能如此幸運?從這場危機中學到什麼?才是當前應思考的重點。她指出,農業部於民國111年5月公告「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違反者最高可罰100萬元,但其中第4條規定「若收件人非輸入人或首次輸入非故意者,不予處罰」,然而,查獲疑似包裹郵件案件超過1000例,真正執行裁罰的僅9件,裁罰率不到1%,形同「網開99面」。李彥秀還說,根據衛福部食藥署民國111年公告,個人自用食品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重量6公斤以內者可免查驗,審計部報告已揭露這是重大漏洞,去年多達70萬人次依此申請免查驗,更誇張的是,申請次數第1名者1年內有294天送件,總計3002次,根本是以自用名義進行商業輸入。李彥秀批評,基層檢疫人員辛苦守護民眾餐桌安全,行政命令卻大開邊境漏洞,形同前功盡棄,呼籲政府正視制度性缺陷,強化跨部會聯防,杜絕防線再失守。藍委牛煦庭日前質詢時也提到「首次輸入非故意」的漏洞,要求農業部檢討修正。據了解,農業部本來擔心引發民怨,內部希望維持舊制,但經過研商,最後決定轉彎,昨日修正相關規定,只要收件人為輸入人違規便裁罰。
口角失控嗆「你媽要死了」台東女遭送辦 法院判免罰原因出爐
台東郭姓女子日前在某冰店與陳姓業者爆發口角,氣憤脫口嗆「你媽要死了」,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然而,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郭女僅在現場停留約2分鐘,並未造成實質騷擾,最終裁定「不罰」,可抗告。判決指出,案發於今(2025)年7月24日下午3時45分,郭女前往陳姓男子經營的冰淇淋店,兩人發生爭執,郭女過程中氣罵對方「你媽要死了」,陳男不滿報警,警方依社維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罪嫌,將郭女移送台東地院簡易庭裁定。法院表示,藉端滋擾須是行為人出於滋擾的本意,藉由特定事端擴大行為範圍,超出一般人容忍限度,造成公共安寧難以維持,才算違法。若只是短時間的言語衝突,未達社會秩序受干擾程度,則不應處罰。法官審閱監視器畫面、照片及證人陳述後認為,郭女雖口出惡言,但與店家對話僅持續約2分鐘,對話時間極短,期間也未見郭女有持續干擾營業或影響公共安寧的情況,因此並未達到「藉端滋擾」的法律要件。法院最終裁定郭女不罰,全案仍可依法抗告。您的每一份支持都至關重要。我們已開通LINE Pay、Google Pay、Apple Pay及信用卡等多種贊助方式,讓您的心意能輕鬆、安全地傳達。
颱風吹壞光電板!嘉義縣滯洪池已清光 免罰600萬元
7月間丹娜絲颱風重創南部光電場,嘉義縣數處滯洪池光電場也災情嚴重,朴子市荷苞嶼、義竹鄉新庄光電場因清除毀損光電片不力,業者元昱公司被開罰900萬元後,申請展期至9月5日清除完畢獲准,環保局6日表示,已如期清除完畢,後續600萬元免罰。丹娜絲颱風造成嘉義縣有布袋新塭、朴子荷苞嶼、義竹新庄等處光電場光電板嚴重受損,其中元昱公司屢次逾期未清除,累計被開罰900萬元,原訂8月28日前完成清除,但元昱公司申請展延至9月5日清完獲准,環境部長彭啓明於8月29日下最後通牒,9月5日若未完成清完,連同8月28日罰300萬元,總共將再開罰600萬元。嘉縣環保局及南區環管署人員6日稽查新庄光電場廢棄光電板已清除。(圖/翻攝畫面)嘉縣環保局及南區環管署人員6日前往新庄光電場稽查廢棄光電板已清除。(圖/翻攝畫面)環保局統計至8月29日仍有約3.9萬片待清除,每日派員稽查清運進度,環保局指出,6日會同南區環管署人員到場稽查,已無廢棄光電板,已清除完,600萬元免罰。環保局表示,元昱公司因大量毀損光電設施堆放路邊,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荷苞嶼滯洪池被罰2次,各100萬元、200萬元,新庄滯洪池被罰3次,各是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總計開罰900萬元,目前荷苞嶼及新庄的第1筆罰款共200萬元已繳,尚有700萬元未繳,但也不排除業者會提訴願。
被檢舉未打方向燈!他見罰單4照片太模糊去申訴 結局超傻眼
「這次實在是有點離譜了!」有位機車騎士抱怨,他在7月11日凌晨4時許遭民眾檢舉「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但罰單上的4張照片都十分模糊,且間隔時間太長,只好提出申訴,事後他收到撤銷罰單的公文,內容寫著「影像內容未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宜從寬認定,僅以1次為限」,讓他相當傻眼。這位機車騎士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以往他收到罰單,便會迅速繳錢,是因為覺得「違規就是違規」,但在最近他再次收到罰單,開單原因是「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挨罰1200元,卻讓他忍不住直呼「實在是有點離譜了!」機車騎士說到,他觀察4張在7月11日凌晨4時許被拍攝到的照片,其實都相當模糊,時間也只間隔3、4秒,但我認知的照片時間應該是間隔1秒才對,因此他立即就跑去申訴。然而,機車騎士收到撤銷免罰的公文,上面卻寫著「影像內容未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宜從寬認定,僅以1次為限,爰本處同意撤銷免罰結案……倘再發生類似本案情形,本處將依規定辦理」,使他無奈道,「檢舉人送什麼影片檢舉你都開單?」、「違規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你都認知模糊了,那是不是以後不同違規,都可以從寬認定,1次為限?」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這種照片糊成那樣都能檢舉開單也是蠻扯」、「烏龍罰單很常有,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應該對檢舉者跟製單人要有懲罰制度才對」、「換言之我們可以申訴製單的承辦人員嗎?應該給點教訓,不然他們都隨便搞」、「我也被檢舉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重點是檢舉的照片左轉方向燈還亮著」、「看原影片就知道啦,照片是員警截給你的」、「先開單告發再說,申訴是花你的時間、你的錢,我又不會痛」、「最近也收到一張罰單,狀況類似,也是檢舉達人搞的,真是累還要跑一趟監理站申訴」。
財政部放寬扣繳憑單補報規定 小額10日內自動補報免罰
財政部通盤檢討修正減罰標準及裁倍表,增訂扣繳義務人於申報相關憑單期限屆滿後10日內,自動補報或填發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補報或填發金額若在一定金額以下,可免予處罰。財政部表示,其中免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新台幣8萬元、扣繳憑單扣繳稅額8,000元、股利憑單股利或盈餘金額8萬元以下,免予處罰。逾10日期限後自動補報或填發者,及依稽徵機關通知期限內補報或填發免扣繳憑單者,補報或填發給付總額6萬元及4萬元以下,也可免予處罰。財政部表示,2024年12月31日以前給付所得,違反扣繳、申報、填發等義務,2025年1月1日尚未裁處或已裁處而尚未確定的罰鍰案件,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但修正前規定較有利扣繳義務人者,得適用修正前規定。此外,財政部也預告,個人產業創新條例規定投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的金額,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公告期60天。
車主注意!淹水導致車輛受損 定檢、汽燃費繳納可延至明年1月底
因應7月28日起受西南氣流增強影響,為台灣帶來連日大雨,截至8月4日已造成中南部災情嚴重。交通部公路局再次提醒,已公布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相關監理業務如定檢、罰鍰及汽燃費繳納等,皆展延日期至明年1月底前可至監理機關申辦。公路局表示,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已公布「0728西南氣流及竹節草颱風外圍環流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近期遭西南氣流影響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相關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明年1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公路局表示,另因水災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請民眾於明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請。公路局也提醒,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
淹水受災戶持證明 交通罰單、燃料費可延到「這時間」再繳
受西南氣流和竹節草颱風外圍環流影響,中南部連日下豪雨,不少地區都傳出災情。公路局指出,受災民眾持相關證明,「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等可延到明年1月底再繳。公路局指出,28日西南氣流及竹節草颱風外圍環流影響臺灣,造成部分地區災情嚴重,為照顧災區民眾權益,公路局公布「0728西南氣流及竹節草颱風外圍環流受災民眾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權益照顧措施」,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相關包含「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115年1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公路局表示,另因水災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請民眾於115年1月31日前提出申請。此外,公路局也提醒,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
大逆轉!好心肝診所私打疫苗遭北市重罰200萬 最法行政法院改判免罰確定
2021年新冠疫情期間,台北市好心肝診所被爆私下幫民眾打疫苗,引發各界關切,台北市衛生局裁處200萬元罰鍰,好心肝診所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敗訴,但二審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央指揮中心以其名義自行對外發布的預防接種應變措施,醫療機構縱然未予配合,不得予以裁罰,逆轉改判免罰確定。最高行政法院表示,傳防法主管機關或中央指揮中心依法律授權發布之預防接種政策或相關必要應變措施,若屬法規命令的性質,也應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始生其規範效力。中央指揮中心僅以記者會發布新聞、發函轉知合約醫療院所或在網頁上公告等方式發布,欠缺法規命令的生效要件,不生其規範效力,好心肝診所所為接種行為即使有未配合辦理的情形,也不構成違反傳防法規定的情事,不得依規定裁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認為,好心肝診所在2021年6月4日已替相關醫事人員和員工接種疫苗,同年6月7日至8日仍向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領取covid-19公費疫苗,卻未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替醫事人員、防疫人員、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接種,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依法裁罰200萬元罰鍰,但最高行政法院撤銷。
新竹縣遠東新埔廠氣爆2死19傷 王婉諭揭:經年累月的錯誤人禍
新竹縣府近年爆出多起涉貪案,新竹地檢署17日偵結起訴勞工處長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涉嫌收受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許姓公關顧問賄賂,當遠化面臨勞檢等違法裁罰時放水免罰。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昨(17)日表示,縣府2位高官每年收受遠東公司提供高額百貨禮券、放水勞檢,十年間已有6位員工在該廠房失去性命,每次違法勞檢結果,到新竹縣府手上都不了了之,新竹縣府短短兩年內有4起貪汙案,到底背後還有多少政商勾結、貪污腐敗的利益結構?王婉諭表示,今年二月,新竹縣遠東新埔廠發生嚴重氣爆,2位勞工當場身亡、19人受傷,很多人問:「怎麼會這樣?」自己那時也心想,這是疏失、意外嗎?直到看到檢察官正式起訴後,我才知道這根本不是單純的意外,而是一場經年累月、被制度默許的貪污犯罪、錯誤人禍。王婉諭指出,起訴書揭露真相,新竹縣政府的兩位高官勞工處處長和副處長,自2020年起,每年春節前後,陸續收受遠東公司提供高額百貨禮券,作為對他們「協助處理案件」的回報。王婉諭列舉,2022年,遠東因違法加班遭承辦人裁罰,處長親自簽字「不處分」;2023年,類似的違法事件發生,罰單發出來後,他們要求承辦撤回結案;其他案件,像仟崧家園、芊馨園護理之家,也在類似情況下「免罰處理」。原本該罰的、該改的、該保護的勞工,全被這兩個人簽個字就「撤案」了。王婉諭說,遠東新埔化纖廠本就惡名昭彰,自2015年以來,他們遭勞動部裁罰43次,累計罰鍰881萬元,十年間已有6位工人在這座廠房失去生命,但幾乎每一次,這些違法的勞檢結果,到新竹縣政府的手上都「不了了之」。王婉諭指出,這些工安事故中,原本可以提前發現的危險,都被一一放過了。就是因為勞工處的高官們,早就習慣收下那一疊疊禮券,像是在過年收紅包一樣自然。但這在中國國民黨完全執政的新竹縣,卻是常態。王婉諭說,豐邑發生天坑案,背後揪出楊文科縣長、工務處長涉貪;新埔氣爆案,揪出勞工處長涉貪。不過短短兩年內,新竹縣政府就有四起貪污案。到底背後還有多少政商勾結、貪污腐敗的利益結構?王婉諭表示,這已不是哪位官員的問題,而是整個縣府的文化出了問題。人民的權益,永遠比不上官員放入口袋的利益。新竹縣府,值得更好、更乾淨的政治環境,迫切需要改變的時刻,真的到了。
涉收賄當企業門神!新竹縣勞工處「正副處長」遭起訴
前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正、副處長劉家滿與林東山遭控於2023年至2024年間,多次在應執行勞檢裁罰時,因長期收受對方禮券,而改以不罰或低罰;另,劉甚至擔任養護中心與護理之家股東,在該中心違反勞基法與勞保投保不實應裁罰時,非法庇護予以不罰,新竹地檢署17日偵結全案,將劉、林及行賄的企業公關與安養中心負責人等4人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檢方調查,2023年3月間,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1名員工經由縣民信箱向新竹縣政府勞工處申訴「違法超時加班」、「交接班未給加班費」。時勞工處承辦人勞動條件檢查發現,該員每日提前30分鐘以上到廠交接班,且公司確有要求提前到班,卻未支付加班費之情事。承辦人於是函告遠東公司違反勞基法,遠東回應稱提前到班屬員工個人因素,非主管指示,但承辦人仍認定違法,因此擬罰鍰5萬元,並擬公告處分。但劉與林明知事實確鑿,依法應處罰,卻因原任遠東新埔廠公關室許姓副理、後任公關室顧問的許員自2020年起,每年農曆春節前都會在勞工處送遠東百貨禮券每次5000元,劉共收3萬元、林收2萬5000元,劉與林因此退回處分書。承辦人才被迫重新簽辦不予裁罰函件,非法方式庇護遠東公司,致遠東公司免受5萬元罰鍰。另,申訴人見申訴未獲勞工處妥處後,又於2024年4月再度申訴遠東公司「交接班時數未併入加班費」,承辦人再查後仍確認違法,依規定擬處罰10萬元,但劉因繼續收受禮券,再次退回處分書,庇護遠東公司再次免罰得利10萬元。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在2024年4月至遠東新埔廠執行外籍移工專案檢查,查獲遠東公司違反勞基法移送新竹縣政府處理,但劉僅裁罰部分違規,免除部分罰鍰,致遠東公司免罰得利5萬元。此外,檢方還發現,職安署曾因仟崧家園違反勞基法、芊馨園護理之家勞保投保不實等違法情事,但劉為2家安養、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且持續收受公司分紅,不法庇護2家公司免於遭裁罰6萬及26萬餘元。起訴書指出,劉與林均為新竹縣勞工處高階主管,本應恪遵公務員法令,卻違背職務上之行為,逐年收受遠東公司公關人員遠東百貨禮券,而放水裁罰案,並將應罰案件改為免罰,此舉已淪為遠東公司門神,致使弱勢勞工申訴無門。另,劉家滿更為仟崧家園及芊馨園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長期享受高額分紅,遂於執行勞檢裁罰時,一人分飾二角、內神通外鬼,假借處長之職權,直接或間接施壓裁罰案件承辦人,又在背後捉刀,提供業者脫免裁罰的不正方法,且於犯後均就行收賄部分,一再飾詞否認等一切情狀,量處適當之刑。
一種車兩樣情1/出勤救援反挨4張罰單 拖吊車遭類比貨車過磅引業者不滿
汽機車行駛不幸故障時,需要呼叫「救援拖吊車」幫助,將事故車輛拖走進廠維修;或者,如路段發生車禍,在警方釐清事故、傷者送至醫院後,救援拖吊車將前往現場進行後續「清場」動作,以避免道路阻塞。然而,拖吊車業者卻揭露,其實每次上路的心情都是膽戰心驚,只因一旦途經過磅路段,就必定賠上大筆罰金。拖吊業者劉先生上月5號剛收新鮮罰單,一張就要新台幣1萬2千元,可一次拖車也才幾千塊,辛苦賺的錢不僅掏空還得倒貼。原來,救援拖吊車自2004年突然開始需要過地磅,超過總重量就要罰款新台幣1萬1千元,每超過一公斤再加1千元。本在國道及省道都需過磅,但因車子在國道過地磅時總是大排長龍,甚至會影響到外車道,因此2019年起取消,出現了高公局及公路局兩種不同型態:高速公路不需過磅,而省道仍需過磅。拖吊車業者抱怨,明明是用於救援事故的專業車輛,卻仍須依規定過磅,上月甚至收到一張高達1萬2千元的罰單,讓業者直呼不合理,質疑制度對救援車輛並不公平。(圖/黃耀徵攝)拖吊車車身本就很重,加上吊桿、纜繩、油壓機構等設備,重量已幾乎滿載,只要加上被拖吊的車子一定會超重,因此出勤總是會收穫一張罰單。拖吊業者徐先生以朋友的車子舉例,總重15公噸的拖吊車原本可以拖起大貨車,但加上吊桿等設備,檢驗後的重量已經達到13公噸多,這樣一來,依照規定只能拖不到2公噸的小客車,他打趣「看來只能載2台摩托車才算合法」。明志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黃道益解釋,拖吊車在作業時,會將後車斗傾斜,以前高後低型態將後車用「翹翹板」的方式翹起來,如果車斗結構不夠堅固,就很可能會斷掉,因此許多拖吊車會將底板加厚,重量也因此增加。徐先生喊冤,拖吊車明明都是通過正規檢驗,也是為配合道路救援才派車,設下須過磅的規範等同變相刁難,就算有正當理由向警員解釋,卻只得到「先開單,後續有問題再去申訴」的回覆,簡直是浪費民眾時間及公共資源。而拖吊車罰單問題至今已十多年時間,只因業者沒有正規工會,向相關單位反映也一直沒有得到回饋,業者也因此領過上千張罰單。中華民國柴油車運輸總會理事長許宗玄選擇擔起重任、收受陳情,他告訴CTwant記者,曾經有業者向他反映,出勤一次拿過4次罰單,警員還將車牌記下通知路途所經地磅站,給同事做個業績,也讓拖吊車業主無法再忍受這不合情理的規定。拖吊車在作業時需以後車斗將事故車輛翹起,因此車身本體必須具備一定重量,才能穩定支撐吊掛力道,避免造成車斗斷裂。(示意圖/報系資料照)許宗玄表示,拖吊車屬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七類所定義的特種車,行車執照登記的也是特種車輛,但交通部公路局卻未依法規認定,自創「特種貨車」種類,並按照「貨車」過磅方式,將所拖車輛以「貨物」來算,合併稱重。拖吊業者自3年前開始與交通部溝通,卻頻頻遭踢皮球,甚至有交通部官員敷衍稱「叫警察不要開單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了」,拖吊車業者日前憤而號召包圍交通部,進行為期4天抗議活動,呼籲交通部應全面豁免過磅、明確特種車規範、撤銷過往不法罰單並且追究失職官員責任。許玄宗向CTwant記者透露,此次抗議活動共有170多位業者報名參加,北中南都有,就可以看出此不合理規定早已引起群情激憤,「他們是學者,但我們才是專家」,許宗玄喊話交通部傾聽業者聲音,了解拖吊車所遇困境。立委林俊憲指出,根據交通部公路局訂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拖吊車本就屬於「特種車」範疇,與一般貨車性質不同。由於拖吊車需具備一定車體重量,才能支撐被拖吊車輛,確保拖吊作業安全,因此不應以貨車標準要求其過磅,交通部公路局應正視拖吊車的特殊任務屬性,依「特種車」類別,賦予其合理的免過磅權益。對此,交通部4日晚間發公文宣布,即日起將比照國道作法,拖吊車於執行拖吊任務過程中,免予過磅;相關拖吊任務已遭舉發尚未裁決案件,可依程序申訴,將依照免過磅原則,依具體事實予以免罰。
性騷者「性平教育抵罰鍰」?衛福部出面駁斥傳聞 強調將追溯造謠者法律責任
近期有媒體報導,衛福部研議性騷者可用「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引發爭議。衛福部長邱泰源上午強調,「絕無此事,純屬謠言」,且不排除對造謠者提告;衛福部下午再度重申,研議性騷擾抵罰為「不實謠言」,絕無此政策。據《聯合報》報導,衛福部近期研議以「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遭質疑此舉是輕放性騷者、無視被害人傷痛。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昨(8)澄清,衛福部從來沒有研議,也沒有共識、沒有形成政策、也沒有時間表,這不是推動性騷擾防治的主題。衛福部長邱泰源今日上午也厲聲強調,「絕無此事、純屬謠言」,衛福部將發表嚴正聲明,不排除對造謠者追溯法律責任。衛福部下午發布聲明,重申衛福部立場,有關媒體報導性騷擾行為人接受輔導教育後,經考試通過即可免罰鍰一事,屬「不實謠言」,嚴正澄清沒有此抵罰政策。4月16日性暴力防治實務論壇與會者,針對該議題有討論並交流意見,但當天各界並未達成共識與具體建議。性騷者教育免罰鍰?衛福部:不實謠言 追溯造謠者法律責任。(圖/報系資料照)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規定,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經調查成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衛福部重申,為強化性騷擾防治,衛福部透過充實經費及人力、聯繫會議,輔導、強化各地方政府落實性騷法各項業務執行,包括行政裁罰,以建立友善、有效及可信賴之性騷擾防治制度,保障被害人權益。
傳性騷者教育考試通過免罰鍰 邱泰源斥:不排除追究造謠者
近日流傳衛福部研議性騷擾者可以「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引發爭議。衛福部長邱泰源今(9)日被問及此事,表示「絕無此事,純屬謠言」,並強調衛福部將發表嚴正的聲明,不排除對造謠者追溯法律責任。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昨天受媒體聯訪表示,衛福部從來沒有研議,且沒有共識、沒有形成政策、也沒有時間表,這不是現在推動性騷擾防治的主題。她並表示,這是四月中旬的論壇,當時會中,有專家學者提出討論主題針對性騷擾者,接受一定時數輔導教育通過考試觀念正確,免依第27條予以罰鍰,但僅是學者專家實務工作的看法,會中並沒有形成共識。邱泰源今日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前受訪,被問及是否有「性騷者教育後免罰」一事,他堅決表示「絕無此事、純屬謠言」,接著指出,衛福部將發表嚴正的聲明,不排除對造謠者追溯法律責任。
10年以上老機車「少做1事」不寄通知直接罰 最重註銷牌照!7月上路
隨著國內交通工具的普及,機車已成為許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有效的管理減少機車排放的廢氣,讓民眾每天都能夠呼吸到新鮮的空氣。基隆市環保局規劃今年度針對未定檢機車的加強處分力道,特別是10年以上未定檢的老舊機車,今年起將加強管理,7月開始依空污法進行處分,包含牌照註銷等措施。環保局表示,機車在滿5年後需每年進行一次排氣定期檢驗,而去年基隆市有超過三萬輛機車未按規定進行排氣定檢,造成有許多車輛排放的廢氣高於排放標準進而影響基隆市的空氣品質。為此規劃今年度將加強未定檢處分力道,特別是針對10年以上未完成排氣定檢的機車,不再另行寄發逾期未定檢通知提醒車主,將依據空污法執行處分,嚴重者將執行牌照註銷,車輛無法再上路使用,預計將在今年度7月開始執行。環保局提醒,如果市民的機車已經不再使用或無法使用,建議儘速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報廢或失竊登記,也可以透過「廢車回收一站通」進行車體回收報廢手續,以免因未定檢而遭受處罰。此外,為了方便車主掌握定檢時間,環保局提供「機車定檢e通知服務」,您可以透過基隆市環保局官網或至30間排氣定檢站掃描QR code加入此服務,屆時將自動收到提醒通知,避免因疏忽而忘記定檢。環保局局長馬仲豪特別呼籲,請所有機車車主養成定期保養與按時定檢的習慣,不僅能避免罰款,也能共同維護基隆市的空氣品質,讓我們的城市更加乾淨、宜居。一起為基隆的美好環境努力!
出國旅遊小心!「買1物」返台罰1.5萬、海關直接沒收 新制6/1上路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2024年海關共查獲433件進口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涉及27.1萬件仿冒品,旅客違規攜入案件有12件。對此,財政部關務署將針對《海關緝私條例》進行修訂,取消私運仿冒品的「小額免罰」機制,未來若是私運仿冒品,不論金額一律開罰,新制將於今年6月正式上路。根據現行的《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民眾出國購買名牌包、手錶、3C商品等仿冒品時,未申報且價值未超過新台幣5000元,通常只是遭海關沒收,不會被處以罰鍰。但若是依法向海關申報,被查出為仿冒品,則必須處以貨價3倍以下罰鍰並沒入貨物。而這情況導致申報者反而可能受罰,未申報的私運者卻可能因價值低而免罰,有點像是變相鼓勵私運行為。對此,財政部關務署決定修訂《海關緝私案件免處罰標準》,並新增條文,擴大將仿冒品、山寨貨納入無論價值高低均不得小額免罰的範圍。因此,若是未來旅客若是購買假名牌包包、手錶、3C產品等仿冒品,即使價格未超過5000元,仍將被沒收,並處以最高1.5萬元罰鍰。另外,海關查獲旅客攜帶侵權商品時,通常會先扣下貨物,並移送偵辦是否需負相關刑事責任。關務署強調,此次修正案旨在統一處罰標準,強化邊境管制,避免法律適用不一致,並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時勿購買仿冒品,以免觸法受罰。修正草案將對外預告至4月28日,並於6月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