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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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補助加碼 陳見賢推競選政見「營養金每胎多1萬」
少子化壓力持續升高,打造「敢生、願養」的環境,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新竹縣長參選人、副縣長陳見賢今(5)日宣布推出守護孩子成長的新政策,提出「新生兒補助加碼」,全面提高營養金補助金額,每胎多1萬元、最高可達新台幣10萬元,盼減輕年輕家庭育兒負擔,成為父母最有力的後盾。陳見賢表示,新竹縣近年持續加強校園軟硬體建設、擴充公立幼兒園名額,整體教育資源逐步提升。從人口結構來看,新竹縣平均年齡約41歲,其中竹北市更年輕為37.6歲,是全國少數人口相對年輕的城市之一。然而,少子化趨勢仍難避免,去年全縣出生人數為2855人,雖在全國屬於前段班,但仍呈逐年下降趨勢。少子化影響家庭結構,也牽動未來勞動力與經濟發展,因此必須積極的回應。因此,陳見賢提出競選政見「新生兒補助加碼」,規劃第一胎補助2萬元、第二胎3萬元、第三胎6萬元、第四胎以上10萬元;若為雙胞胎補助5萬元、三胞胎以上補助10萬元,若同時符合多項條件,將以金額較高者計算。希望透過提高新生兒營養金補助,實質降低家庭在孩子出生初期的照顧成本,讓家長能更安心迎接新生命。除了補助政策外,陳見賢也強調,未來將持續擴充公托、公幼與準公共托育量能,並同步強化早期療育、親職支持與兒少保護網絡,從出生、托育到學齡教育建立完整支持體系。他表示,孩子是城市的未來,政府必須成為家庭最可靠的後盾,打造安全、友善的育兒與學習環境,讓新竹縣真正成為「願生、樂養」的宜居城市。
陳見賢提兒少政策藍圖 聚焦減壓托育、早療升級與教育資源均衡
新竹縣長參選人、副縣長陳見賢26日提出兒少政策藍圖,聚焦青年與育兒家庭需求,強調「投資孩子,就是投資城市競爭力」,並以數據分析為基礎,提出減壓托育、早療強化與教育資源均衡等具體方向。陳見賢指出,新竹縣目前約有9萬名15歲以下學童。面對少子化趨勢與雙薪家庭普遍現況,家長同時承受時間與照顧壓力,首要目標是「減壓」。未來將研議提升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額度,持續擴充公共托育、公立幼兒園及準公共托育量能,減少家長排隊壓力,同時推動課後照顧延長補助,降低晚間接送與安置負擔。在早期療育方面,陳見賢表示,0至6歲為兒童發展關鍵期,未來將提升早療篩檢密度與專業人力配置,縮短等候時間,並整合親職支持與兒少保護網絡,建立跨局處合作機制,使高風險家庭及早被發現、及早介入。教育政策則以縮短城鄉差距為主軸,規劃將特色教育資源導入偏鄉學校,包括科技課程、藝術教育與跨域實作課程,同時導入智慧輔助教學系統,透過數據分析掌握學生學習狀況,協助補強學習落差。因應近年詐騙案件年輕化趨勢,也將加強校園網路安全與反詐騙教育,結合警政與數位專業資源,提升學生防詐意識。此外,陳見賢提出建置「科技藝術學習雲」平台,整合藝文資源數位化,培養學生美感與創造力;針對弱勢學生,規劃「就近升學扶助計畫」,提供課輔與升學銜接輔導,避免家庭經濟條件影響教育發展。陳見賢表示,新竹縣的發展不僅體現在產業與科技實力,更關鍵在於下一代能否在安全、友善且具支持系統的環境中成長。未來將透過完善托育、教育與家庭支持政策,營造讓青年安心成家、願意生養的環境。
松信寶味2/北市上班族難追垃圾車 滿志剛談構想:定點垃圾收集、資源回收站
國民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參選人滿志剛過去曾擔任幕僚20年,深知市民生活的大小困擾。從親身參與都市更新到與居民溝通協調,他認為民代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解決民眾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問題」。針對台北市上班族最頭痛的垃圾收運問題,他提出新穎構想:在空地設置垃圾收集站與資源回收站,採取「回收退錢、垃圾付費」的方式,讓上班族無論多晚,都能方便處理垃圾。已擔任20年幕僚的滿志剛強調,服務民眾最重要的就是有耐心,即便是在路上偶遇時,也要認真傾聽民眾反映問題。(圖/周志龍攝)滿志剛指出,他自大四到研究所期間就擔任市府幕僚,在前總統馬英九時任台北市長時期,參與副市長葉金川的市長初選,後來經介紹進入議員吳志剛團隊,一待便是20年。 之所以會擔任幕僚,滿志剛直言,自己大學主修公共行政、研究所研讀兩岸關係,早早確立對公共事務的興趣,立下從政、為民服務的心願。而他認為,從政初期的唯一途徑就是擔任幕僚,累積經驗、一步步學習。這20年來的歷練,也讓他對選民服務及地方事務有更深刻的理解,也成為他再度投入初選的重要因素。 滿志剛強調,服務民眾最重要的是「聽得懂對方在說什麼」,並且要有耐心。許多選民是在路上偶遇時,才把長久累積的問題一次說出來,身為民代必須願意傾聽、理解,才能提供協助。 談及幕僚期間印象深刻的案件,滿志剛回顧,自己曾協助推動台北市首件自辦都更案,位於中正區,歷時13年才完成。過程中陪伴居民面對法規、溝通與協調難題,累積豐富經驗,最後甚至撰寫成參考書籍,記錄從規劃、申請到執行的各個細節,包含政府審核關卡、地方居民協調、資源整合方式,以及如何面對突發問題的解決方案。 針對松信區市政構想,滿志剛坦言,若讓市議員去談兩岸關係、做立委的事情,自己覺得有些不切實際,應該做的是要如何把北市居民的生活福祉顧好。松義區是非常商業的一個選區,80%的朋友都在上班,就會有下班時間難追垃圾車的問題,因此可以設置垃圾收集器以及資源回收器。丟資源回收可以退錢、丟垃圾需要付錢,這樣對上班族來說,無論多晚都可以將垃圾處理掉。剴剴案判決日前出爐,滿志剛表示,身為兩寶爸,兒少保護及校園安全也是他未來努力的重點。(圖/本刊攝影組) 另外,身為兩寶爸的滿志剛對近期「剴剴案」的判決也非常有感,他表示,自己對校園安全與孩子的學習環境非常重視,因此未來也希望能協助台北市打造更安全、資源更完善的教育環境。
李雅英捐款爆爭議!郁方怒轟「濫用韓國人愛心」:我要下架兒福
韓籍啦啦隊女神李雅英日前向兒童福利聯盟捐出29萬元善款,卻因該機構正捲入「剴剴案」相關爭議,引發大批網友不滿與質疑。長期關注兒少權益議題的藝人郁方隨後公開發聲,直言「不要亂捐錢」,同時也肯定李雅英願意為台灣付出的善意。事件延燒後,兒福聯盟透過官方粉絲專頁留言說明捐款收支狀況,卻遭郁方回嗆「離開我的FB」。郁方於9日晚間再度在臉書發文,坦言自己選擇站出來發聲,是因內心對官僚語言與腐敗權力長期累積的憤怒。她指出,兒福聯盟聲稱已為剴剴付出許多,甚至提及「連500元的屍袋錢都支付」,此說法讓她作嘔、難以接受,也深深刺痛無數家長心中最柔軟的一塊。她表示,正是兒福的作為,迫使許多原本沉默的平凡民眾站出來,替最弱勢的剴剴發聲。對於李雅英捐款一事,郁方質疑「是誰建議她選擇這個團體?」同時氣喊「李雅英捐款,這都是一次對兒福團體最好的洗白和宣傳。 想得美!憑什麼!繼續濫用台灣人和韓國人的愛心?」郁方也進一步指控,剴剴案中的社工陳尚潔未善盡職責,明知孩童身上多處傷勢,卻未即時介入,甚至在庭上表示不清楚自身責任。她痛批,剴剴在遭遇長期虐待時,明明有被救出的可能,卻因制度失靈而錯失時機,「她明明看到剴剴被拔掉三顆牙齒,額頭凹陷全身骨折加瘀青,一天只吃一餐用廚餘打成的食物泥,遭到各種無法想像的虐待,明明她一伸手就可以把剴剴救出來,卻視而不見。不救的原因是不是因為怕被發現剴剴全身傷被虐待,卻沒有作為,會被起訴瀆職?」痛批「如果劉姓保母住地獄第18層,陳尚潔就是住第19層。」她強調,自己無意參與選舉,也不打算進入任何體制內組織,站出來的唯一目的,「我是要下架兒福!」她呼籲外界可在社群平台搜尋「justice for Kai Kai」,了解此案來龍去脈,並持續關注兒少保護議題,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強化兒少保護、落實憲法精神 行政院院會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務部今(29)日表示,為擴大保護性侵害犯罪未成年人被害人之訴訟權利、兼顧法秩序安定性;同時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並考量社會變遷需求,通盤檢討偽造文書罪章及保安處分章,法務部多次召開刑法研修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擬具《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至為重視,召開多次審查會議,聽取各機關意見及凝聚跨部會共識,於今日院會討論通過,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指出,相關修正重點如下,增訂延長兒少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追訴權時效(刑法第80條第3項修正條文)及從新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2項修正條文)鑑於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於案發時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充分理解法律上之權利,故追訴權時效應有特別規定。修正條文明定於被害人滿20歲以前不算入追訴權期間,並配合修正刑法施行法,就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之情形,亦適用新法規定,以充分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法務部續指,增訂刑中監護制度,刪除感化教育及強制工作規定(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及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5修正條文)。為強化社會安全網,增訂「刑中監護」制度,賦予檢察官得視個案情形,於假釋期間對受處分人施以監護,確保其獲得及時治療與必要保護。配合此新制,明定修法前已裁定監護但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之適用原則,以利制度順利銜接與落實。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刪除刑法感化教育與強制工作相關規定,感化教育另由專法加以規範,使兒少處遇機制更符合法治與人權保障原則。刪除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及修正偽(變)造公文書罪刑度(刑法第211條修正條文)。法務部說,考量特種文書之重要性並不亞於一般公私文書,殊無適用較低刑度處罰之必要,爰刪除刑法第212條規定,回歸適用一般公私文書之規定。又為避免個案情輕法重,刪除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法定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下限規定,以利法院妥適量刑。修正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並指明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範圍內,始成立犯罪,故配合上開判決意旨修正,以衡平言論自由與公權力之行使。修正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之要件及刑度(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及第313條第1項修正條文,並增訂第313條之1),法務部說明,鑑於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深偽技術等特定犯罪手段犯本章之罪者,侵害人民之名譽及信用甚鉅,新增加重處罰規定,以遏止是類犯罪。另提高公然侮辱、誹謗等罪之罰金刑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及罪責相當原則。法務部強調,本次修法攸關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被害人之訴訟權利、社會安全網之健全,及回應憲法判決意旨,以維護人民權益。將持續配合後續法案審議作業,期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21歲女遭拘禁900多天致死 虎媽、龜縮父均起訴
台中市大甲區一名21歲陳姓女子2025年9月25日被發現陳屍房內,全身枯瘦發黑、脫皮,模樣悽慘。檢警調查發現,她被50歲詹姓母親長期囚禁,前後長達2年7個月、900多天,最後被活活餓死。台中地檢署調查後今(20)日偵查終結,依私行拘禁7日以上且施以凌虐致死等罪嫌起訴詹母,另依幫助加重私行拘禁罪嫌起訴陳姓父親。據悉,詹母自2022年、女兒高二時,就強迫她休學在家,之後就沒有回到學校唸書,長達3年嚴格管控,不允許她外出,僅提供如菜粥等勉強維生的少量食物,並以電線綑綁房門方式拘禁在一樓房間內,後來更限縮要求只能住在房間浴室裡。而陳父明知此事,卻為了躲避夫妻爭吵,未採取有效遏止手段。直到案發當天上午,詹女將遺體搬出要開始清理浴室,陳父才發現女兒早已死亡,隨即趕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起初詢問時,夫妻2人說法反覆,經勘驗現場,才發現詹女4天前送餐時就發現女兒沒有回應,卻置之不理,任由女兒因長期飢餓、營養不良導致多重器官衰竭;女兒被發現時身體發黑、脫皮,身高150公分、僅剩30公斤。檢方表示,全案經檢察官密集傳喚包含被害人親屬等多名證人,並調取相關通聯、健保就醫、兒少保護、家庭暴力通報紀錄及死者求學生活照片等資料後,偵結認定詹母涉犯私行拘禁7日以上且施以凌虐致死罪嫌、家庭暴力罪,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續羈押禁見;另依幫助加重私行拘禁罪嫌起訴陳父。檢方強調,子女並非父母的私有財產,任何以教養或管教之名,實施限制人身自由、隔絕對外接觸或施以身心凌虐的行為,均為法律所不容,呼籲如發現疑似家庭暴力情事應即時通報。《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澳洲社群帳號大掃除!青少年禁令滿月 470萬帳號一夕消失
澳洲自2025年12月正式施行全球首創的「16歲以下社群媒體禁令」,至今已滿一個月,執行成效首次曝光。根據澳洲電子安全專責機構(eSafety)16日公布的數據,目前已有約470萬個未成年用戶帳號遭社群平台移除或限制存取。總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讚揚政策已產生實質效果,「全世界正在看,這是澳洲的驕傲。」為執行青少年禁令,社群平台移除470萬個帳號,涉及多達10家主流平台。根據《美聯社》等外媒報導,這項禁令適用於包括Facebook、Instagram、Threads、YouTube、TikTok、Snapchat、Reddit、Twitch與Kick等十大主流社群平台,規定業者必須採取合理措施阻止16歲以下使用者創建或使用帳號。違反規定者將面臨最高4950萬澳幣(約新台幣10.5億元)罰款。社群龍頭Meta已主動配合,在禁令生效前後共移除超過55萬個未成年帳號。儘管數據亮眼,eSafety專員朱莉英曼葛蘭特(Julie Inman Grant)表示,目前尚無法宣布「完全合規」,部分青少年仍能透過修改年齡或借用成人資訊繞過限制。Reddit則對禁令提出挑戰,已採取法律行動對抗政府規範。對此,澳洲監管單位強調將全力辯護,捍衛兒童網路安全。澳洲通訊部長安妮卡威爾斯(Anika Wells)指出,「我們面對的是全球最強大科技公司,如今證明這是做得到的。澳洲父母終於能放心,孩子可以回歸真正的童年。」數據顯示,470萬個被移除帳號遠超原估人數。考量澳洲約有250萬名8至15歲青少年,相當於每人平均擁有1.8個以上社群帳號,也凸顯青少年高度依賴數位平台的現況。該禁令雖受到家長與兒童安全團體廣泛支持,亦引發部分青少年與網路自由倡議者質疑,認為此舉可能壓縮偏鄉或身心障礙者的社群參與空間。部分青少年表示,他們依然能順利登入YouTube或Reddit,質疑監管成效。澳洲模式已引起多國關注。法國、馬來西亞、印尼等政府公開表態考慮跟進,丹麥與英國亦已啟動政策研擬。艾班尼斯強調,儘管政策爭議不小,但其實際成果證明這是保護下一代的重要一步。eSafety也預告,將於今年3月推出針對AI虛擬助理與聊天機器人的限制條例,持續推進數位兒少保護機制。艾班尼斯表示,470萬帳號遭停用顯示政策成效,強調「這是澳洲的驕傲」。(圖/翻攝自X,@AP)
少年夢想與獅共舞卻命喪獅口!遊客當場嚇傻全拍下 園方不考慮安樂死
巴西若昂佩索阿(João Pessoa)市一座動物園上週日(11月30日)發生悲劇,一名19歲男子強行闖入獅子欄舍,遭母獅當場撕咬致死。目擊民眾與監視器畫面記錄下整起事件,場面駭人。死者據稱生前患有嚴重精神健康問題,還妄圖成為「馴獅師」,多次試圖進入同一動物園,並曾因非法闖入其他場所而有多達16次被捕紀錄。死者為19歲的格森.德梅洛.馬查多,生前有精神健康問題,曾多次試圖接近野生動物。(圖/翻攝自X,@CPreparado)根據英國《太陽報》(The Sun)與美國《People》報導,死者為19歲的格森.德梅洛.馬查多(Gerson de Melo Machado),當天他翻越約六公尺高的圍牆後,攀上一棵樹進入動物欄舍。畫面中可見他正從樹上滑下時,母獅「莉奧娜」(Leona)立刻衝上前將他拉下,接著在樹叢間發生激烈拉扯。多名遊客驚聲尖叫,但無人能阻止。據稱馬查多生前長期生活在寄養體系,並患有嚴重精神健康問題,生前多次試圖進入同一動物園,並曾因非法闖入其他場所而有多達16次被捕紀錄,其中10次發生在他仍是未成年時。他也曾企圖偷渡至非洲,躲進客機起落架艙內,妄圖成為「馴獅師」。一名長期關懷馬查多的兒少保護社工薇若妮卡.奧利維拉(Veronica Oliveira)證實,馬查多來自極度貧困的背景,缺乏家庭支持,其母親亦患有精神疾病。她痛心表示:「他曾說過要飛往非洲照顧獅子,當機場人員發現他藏身飛機起落架時,我感謝上天阻止了一場更大的悲劇。」園方事後表示,母獅莉奧娜在事件發生後「受到驚嚇,處於壓力狀態」,但強調不會對牠進行安樂死,並已安排獸醫持續觀察牠的行為與健康狀況。園區目前暫時關閉,尚未宣布重新開放日期。園方表示,該獅舍符合巴西聯邦政府自然資源與環境機構(IBAMA)訂定的建築與安全標準,圍欄高度超過最低規範,強調整起事件屬於「個案闖入」,並承諾將配合調查、加強安全管理措施。肇事母獅「莉奧娜」事後出現驚嚇與壓力反應,但園方表示不會對牠進行安樂死。(圖/翻攝自X, @nypost)
台中忠誠福德祠深夜大火!竟是2名兒少玩火惹禍 廟燒成廢墟
台中市西區忠誠福德祠26日晚間驚傳火警,整間土地公廟幾乎被燒到精光,消防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14輛消防車、30名消防人員前往搶救,火勢於晚間10點51分完全撲滅。所幸無人傷亡,但廟內神像、倉庫雜物、紅燈籠全數焚毀,燒毀面積約10平方公尺,損失慘重。廟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肇禍者竟是就讀機構的兩名男童,其中一名已滿12歲,將依法函送少年法庭。廟方主委童來成表示,福德祠自民國87年建立以來,一直是地方信仰中心,此次火災對社區影響重大,原本希望了解原因,卻沒想到是孩童蓄意縱火。監視畫面顯示,兩名孩子在廟內玩火,發現火勢蔓延後便逃離現場。事件也引發社區強烈關注,當地里長趙瑞豐與多名志工均表示不解,質疑機構管理疏失:深夜10點多,兩名孩童竟能擅自外出,且大門疑似未妥善管制。更令人不滿的是,當廟方與警方要求機構負責人及監護人到場做筆錄時,對方態度消極,多次以「沒有發言權,要問社會局」回覆。警方指出,10歲男童依規定已通知教育局,另一名已滿12歲男童則依法函送少年法庭調查。台中市社會局表示,兩名孩子是其他縣市安置在台中私立機構的兒少保護個案,事件發生後,社工及機構人員全程陪同製作筆錄,並將檢討與加強安置兒少的法律知能及安全管理。目前,廟方尚未決定是否對機構提出民事求償,但強調將先處理火災後續事宜。此事件不僅造成地方信仰中心重大損失,也凸顯安置兒少管理與夜間監護的重要性,社會各界呼籲機構需加強防範措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黃子佼二審判1年半、緩刑4年! 高院判決理由曝光
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後,黃子佼於11月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已和被害人全數和解。高等法院於今(11月25日)宣判撤銷原審,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合議庭指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網路論壇(下稱創意私房)會員後,竟意圖損害他人利益,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之犯意,陸續購買、蒐集、下載創意私房所販售之37位兒童或少年裸露胸部、性器、接觸性器或性交行為之性影像(內含個人資料),並自112年2月17日(即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 1項增訂刑罰生效日)起,仍繼續以行動硬碟儲存上開性影像及個人資料,而無故持有之,足生損害於上開37人之隱私權。科刑部份,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坦承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但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然上開性影像,皆屬關於「性生活」之特種個人資料,且上開檔案中,包含各被害人之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生活照、社交軟體帳號、臉部特徵等個人資料,使取得該等性影像之人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被害人之身分,自屬被害人之「性生活」個人資料之一環。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定,於112年2月17日修法施行前未查獲而仍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即應處以刑事責任。被告所辯不足採信,自應依法論科。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因一己私慾,主動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自該論壇購買、下載、儲存上開性影像(含個人資料)而持有,其被害人數、影像檔案均多,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考量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暨其於本院審理時坦認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然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形,另已與37位被害人全數成立和解並賠償損失等犯後態度,兼衡其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及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此刑。合議庭表示,黃子佼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與37位被害人皆已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完畢,足認其有彌補各該被害人所受損害之真意及具體作為,37位被害人亦均同意給予被告緩刑宣告。本院合議庭因認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法宣告緩刑4年,同時為促使被告日後重視法律規範秩序,導正偏差行為,命被告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以有關兒少保護、性別平等議題者優先),並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合議庭指出,檢察官移送併辦之其他性影像部分,若干性影像無法辨別被害人身分,其餘影像中疑似之被害人均未曾到案接受警詢、偵查製作筆錄,甚且有人於警員聯繫時否認有拍攝相關性影像,因而無從確認此等部分性影像是否為其本人所拍攝及其拍攝時年齡為何,尚難就此部分對被告論以上開罪名,故應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黃子佼二審獲緩刑4年! 被害人委任律師:還有人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後續被查出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更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今天(25日)稍早二審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對此,被害人A女委任律師楊佳陵直言,判決的重點應該是讓社會意識到,只要有一次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造成一輩子的傷害,「還有被害人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一審法院認定,黃子佼自2014年起註冊為「創意私房」會員,陸續購買並持有兒少性影像,經查受害未成年人數達35人,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北檢另查出黃子佼的硬碟中有12名未成年少女遭偷拍的影像,總計586個檔案,因此追加起訴,由高院併案審理,被害者數增至47人二審結果宣布前一天(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宣稱已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今日上午改以《個人資料保護法》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並予以緩刑4年,還須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對此,本案被害人A女委任律師楊佳陵表示,法院判決對於他們與被害人來說,刑度的長短或是否會進監獄,從來不是最終目的,真正的重點是,這判決能不能讓社會意識到,只要有一次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一個兒少造成無法抹滅、一輩子的傷害,「我們希望這個案件的結束,是被害人療癒的開始,也是台灣社會對兒少保護的重新開始。」楊佳陵說到,尊重法院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的裁量,這個結果某程度也凸顯了,現在的法律對於要嚇阻數位性犯罪,可能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我們知道還有被害人,還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未來立法的修正,還有全體社會對於這個議題,我們要持續的監督,因為這個比任何單一的案件、單一的個人受到什麼樣的判決,是更重要的事情。我們感恩司法的努力,真正的正義不只在法庭裡面,更在於我們要怎麼樣為每一個孩子建立一個更安全的社會。」以下為A女透過律師楊佳陵公開的聲明全文:一、謹代被害人A女感謝各界及媒體朋友的持續關心,本所作為被害人A女的告訴代理人,在此說明,我們已在司法程序中,為當事人爭取到現階段所能達成的最佳權益與正義。二、我們要特別感謝民、刑事法官們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展現了高度的同理心與耐心,不僅依法保護了被害人的隱私,更給予了被害人充分陳述的空間與尊重。這份來自司法的温暖,是支持被害人走下去的重要力量。三、基於對當事人的保護及保密義務,我們無法透露案件細節。四、對於黃子佼先生在聲明稿所言「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我們認為這個聲明相當關鍵。這句話不僅揭示了數位性暴力犯罪的結構性根源,更應成為他深切反省的起點。我們期盼他能將此認知轉化為未來彌補過錯、防止再犯的具體行動。五、然而,正義的道路尚未走完。黃先生的案件僅是冰山一角。那些最初拍攝、製作、上傳這些影像,並建立平台牟利的加害者,至今仍有許多逍遙法外。他們才是這條黑暗產業鏈的源頭。六、我們在此沉重呼籲司法與警政單位,切勿因單一案件的進展而停下腳步。請務必持續積極追查境外平台的共犯結構,讓所有加害者無所遁形,也讓每一位被害人都能獲得完整的公平正義。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保護國家的未來,讓所有孩子能在一個沒有恐懼、身心健全的環境中安心長大。
衛福部擬成立兒童家庭署 王育敏籲擴大編制提升行政量能
總統賴清德宣布,衛福部將成立「兒童及家庭署」,作為專責兒童照護的行政機構。對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17)日提到,政府推動兒少專責單位必須擴大編制、提升跨部會協調能力,並確立明確權責鏈與足夠人力預算,才能真正整合兒少業務、強化家庭支持並回應國人多年期待。王育敏表示,早在 2018 年,她便聯合多位立委組成「中央兒少專責單位推動聯盟」,提出「成立中央兒少專責單位」、「加碼兒少預算」以及「整合兒少業務」三大訴求。她指出,此次行政院終於回應國人長期期待,但制度設計的規模、定位與跨部會整合仍需要進一步強化。她提到,在未來的官署規模與編制部分,過去內政部設立兒童局時因人力編制不足,導致政策成效不彰,因此新設的兒家署應以目前社家署 159 人的編制作為最低標準,並確保「百人以上」的人力配置,以提升行政量能,才能真正面對少子化、兒少保護與家庭支持等三大挑戰。王育敏強調,兒少專責機構的定位具有特殊性,不應僅侷限於衛福部的內部架構,而是必須具備跨部會協調整合的功能。她主張該署應設為行政院下的二級機關,整合教育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明訂聯絡機制與資訊共享平台;若僅在衛福部新增單位而未強化跨部會整合,制度漏洞仍將存在。她也要求,政府正視專責機構在政策推行中與各部會的權責協作,避免兒少議題因跨域分散、責任不明而延宕。制度設計必須明訂「由上到下的責任鏈」、明確授權並持續監督,避免機構流於形式、弱化實質功能。她呼籲衛福部儘速提出《衛福部組織法》修法草案,確立「兒少家庭署」的人力與預算規模,有效落實兒少業務整合與家庭政策,回應國人多年來對專責機關的期待。
網傳繼母虐小一女童「社工嚴重失能」 苗栗縣府駁:獲報後即介入已安置
社群平台上近日流傳「苗栗縣小一女童遭繼母施虐、社工失能未處理」等指控,引發輿論強烈關注,不少網友質疑苗栗縣政府社工怠忽職守。針對網路兒虐指控,苗栗縣政府嚴正發聲澄清,指7月即已介入迅速查證,並啟動處遇相關機制,絕無「社工失能」情事,呼籲勿再散播錯假訊息以免觸法及造成兒少二度傷害。近日Threads上流傳一段爆料,指稱一名小一女童疑遭繼母虐待,全身傷痕累累,儘管學校已向社工通報,社工稱繼母「照顧情形改善」,接著每日被送回同一環境再次受虐。貼文更指,女童曾於半夜在外遊蕩後由警方尋獲,但警方將她送回繼母家時,繼母竟拒收,之後由警察帶去安置一晚,「第二天再送回去鬼地方繼續被虐。女童已經有精神解離狀況,社工有立案,但是就是拖拖拉拉失能狀態……」。對此指控,苗栗縣府隨即發聲回應,強調內容失真、誇張並與事實不符。苗栗縣府說明,該案7月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社福中心、保護社工及教育單位共同介入,並持續家訪、關懷與風險評估,社工追蹤期間雖確認家庭教養壓力較高,但並無立即危險或外界所稱之嚴重虐打情況。此次再接獲訊息後,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案家查證,社工考量家屬情緒不穩、教養方式不足,為保障兒童安全,已依法立即啟動安置措施並提供後續支持。苗栗縣府強調,「社群貼文指出案主受到嚴重虐待,與事實不符,另案主亦無深夜在外遊盪之情,是因案主與照顧者在生活照顧上議題的衝突,導致案家屬有情緒問題,後續經協調友人協助照顧一晚,並無在警局過夜的狀況。」至於網傳「社工失能」,苗栗縣府嚴正駁斥毫無根據,「本案自7月正式立案後,社工介入從未延誤,依法執行風險評估、密集訪視、家庭功能連結、親職輔導、學校合作等服務,完全不是網路所稱之消極或放任。」另外,兒少保護處遇決策,需建立在專業判斷與風險評估,不可能因片段影像或未經查證的留言就任意做出判斷。苗栗縣府強烈呼籲,社群平台出現足以辨識個案之資訊,已對兒童與家庭造成傷害,不但違反兒權法,更影響社工專業執行。民眾若持續轉傳、不實渲染或自行剪輯片段,除嚴重傷害兒少身心健康,亦可能涉及法律責任;並提醒民眾請依正確管道反映疑似兒虐情形:24小時113全國兒保專線;110警政報案。苗栗縣府強調,將持續提供本案必要保護與輔導措施,並透過跨專業團隊協助兒少獲得最適切的照顧。最後再次呼籲社會大眾停止轉傳不實資訊,拒絕網路謠言,共同守護兒少安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型男里長家務戰1/曾陷買春風波!喬天鼎控前妻家暴 幼女大面積瘀血視訊求救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里的型男里長喬天鼎,今年5月遭爆料「買春」喧騰一時,近日再度站上風口浪尖,他淚訴陳姓前妻家暴大女兒,儘管法院已於5月間核發通常保護令,要求陳女不得實施身心不法侵害,並命其完成12次親職教育輔導,但前妻又疑似施暴,大女兒還打視訊電話向他求救,讓喬天鼎質疑保護令形同廢紙。 喬天鼎和陳女在一起多年,過去一同在澳門生活經營水果買賣,2019年回台後登記結婚,婚後多年雙方發生摩擦,喬天鼎認為對方在情緒不好或起爭執時,會向他動粗,遂於2023年2月離婚。而2名女兒的扶養權則是共同持有,住在桃園的陳女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喬則為小女兒主要照顧人,協議每兩周就需讓孩子交換探視。 不料前年12月底大女兒僅因犯了小錯,就遭到母親陳女毒打,臀部及雙腿後側出現大面積瘀傷,喬天鼎發現後基於尊重其教養方式,僅口頭與陳女溝通。「一開始我也是相信,想說可能每個人教育小孩的方式不一樣,後來我發現狀況不對。」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月29日核發保護令裁定書,法院審酌喬天鼎提出的「被害人受傷照片」,認為傷勢照片所示「面積非小之明顯瘀血痕」,尚難認未逾越管教子女之必要範圍,且難以全然排除陳女再有家庭暴力行為之可能性。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鑑定陳女狀態,評估陳女可能因為情緒控制不佳,對被害人有暴力行為,要求在保護令時限內需完成親職教育輔導12次。 喬天鼎離婚後孩子扶養權與前妻共同持有,前妻為大女兒主要照顧人所以同住,不料受到暴力對待。(圖/AI生成)喬天鼎心痛表示,陳女提出抗告,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法院仍認定大女兒確實受到陳女家暴,且仍有再遭受侵害的風險,因此核發保護令是正當的,故駁回抗告。 喬透露小女兒也曾哭訴,媽媽打姊姊比打她自己還大力,最終雖然取得法院核發保護令,但這張保護令卻未能終止女兒的恐懼。喬天鼎進一步指出,前妻陳女的傷害不僅是肢體上的,更是長期的精神虐待,他發現大女兒在幼稚園的表現與他同住時「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說是非常低下,在校時課業問題一問三不知,但在他這邊時卻能完美應答,也讓他心疼在那環境下是否已對孩子成長造成影響。 更讓他痛心的是,大女兒原本通過新北市的資優鑑定,可直接越級上小學,離婚協議中也載明,未成年子女就學需尊重孩子意願,由其決定隨甲方或乙方就學,並配合變更戶籍地。但前妻卻單方面放棄這個資格,理由僅是不想讓大女兒離開她身邊,大女兒因此多讀一年大班。「大女兒很可憐,一直在被騙...他今年也想回來,他媽一樣去騙他,然後又一開始答應他,後面又不讓他回來。」喬天鼎不捨地說,陳女的管教方式讓大女兒長期處於「被迫妥協」的狀態,甚至在7月底他試圖用視訊手錶向爸爸求救後,手錶就被前妻沒收、處於沒電狀態,使得父女的溝通管道被切斷。喬天鼎懷疑,陳女現在改用言語辱罵或沒有傷勢的懲罰來逼大女兒妥協。 兒少保護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圖為北院法庭外大批聲援剴剴案的民間團體。(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無關)喬天鼎表示,大女兒最近向他求救後,他立即通報社會局。然而社工前往訪視時,是在前妻的家中進行,他認為讓受暴兒童在疑似施暴者的同一個屋簷下接受訪視,根本無法讓孩子說出真相,質疑訪視程序是否有瑕疵。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則澄清,本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接獲通報後有與案父聯繫,案父表達希望社工帶孩子去新北市案父家中訪視,然是類案件因處於監護權訴訟期間,不論去案父或案母住處都可能使兒少(案主)有所顧慮,社會局非監護權評估單位,會以兒少目前受照顧現況進行評估,也有跟案父說明;本案聯繫過程已知悉家訪當天案母不在國內,訪視當天兒少與同住的親屬互動親密自然、未見有傷勢及疑似不當照顧情事。 社會局也解釋訪視正規流程,接獲案件通報後會有集中篩派案機制,由集中派案中心進行篩派, 疑似兒少保護則由本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進行調查,初判難認有兒少保護事宜的案件,則由本市家庭服務中心關懷訪視後評估服務需求,家庭服務中心接獲派案後依規定進行訪視,訪視以能看到兒少及其現居地、兒少主要照顧者為原則,如知悉有福利、親職照顧或其他議題會評估其需求提供適切協助。 目前法院裁定書已明確要求陳女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12次,以學習適切管教方式,但陳女曾當庭反駁法官,認為自己打小孩沒有錯。喬天鼎擔心,陳女這種「不認為攻擊或打人是情緒問題」的心態下育兒,恐影響到孩子的身心發展,也期望她能以溝通代替責罵的方式,多傾聽女兒心聲以保障其在安全無憂的環境下成長。針對前夫喬天鼎所指控對女兒受虐、保護令核發後又疑似施暴等爭議,本刊多次致電喬男前妻陳女,但直至截稿為止,未做出任何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藍白封殺NCC人事案 行政院高度遺憾:影響民眾權益
針對行政院7月底提名成功的4名NCC委員,立法院今(7)日行使NCC人事同意權,藍白以多數優勢封殺,4人均獲得60票不同意、50票同意,NCC人事案不通過。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立法院今日全數否決行政院所提名人選,勢必導致NCC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仍無法正常執行職務,進一步影響民眾權益,行政院對此表達高度遺憾。李慧芝表示,NCC是法定獨立機關,行政院根據專業學識、實務經驗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613號解釋意旨,徵詢各領域人才,並於7月31日將提名人選送交立法院審議。行政院也感謝被提名人願意為國貢獻學養的初衷,以及這段時間為承擔任務的付出。李慧芝指出,NCC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等業務,例如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廣電事業董監事負責人變更、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離島有線電視費率審議、頻道內容重大違反兒少保護及公序良俗等職權,這些都必須由通傳會召開會議來執行。李慧芝說,然而去年立法院兩次修改NCC組織法後,目前的委員人數依法無法正常運作,而立法院今日全數否決行政院所提名人選,勢必導致NCC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仍無法正常執行職務,進一步影響民眾權益,行政院對此表達高度遺憾。
林延鳳揭特教生遭校方不當對待未通報 蔣萬安下令校長送懲處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5)日質詢市長蔣萬安時揭露,台北市一所特教幼兒園發生教保員在校車上不當管教特教生事件,一位具多重障礙的學童,遭校方隨車人員動手打到大腿瘀青,但校方在家長反映後,竟僅對施暴者口頭告誡,未將他與受害學童隔離,更未依規定通報,不符兒少法規定,市府也未積極督促處理。林延鳳痛批,蔣萬安宣稱要優化托嬰及功兒園,卻對校安的管理鬆散,螺絲掉一地;蔣萬安說要讓嬰兒的哭聲成為台北市的交響樂,如今學童的哭聲成了受虐恐怖片。對此,蔣萬安親自下令,即刻將校長送考核會懲處。林延鳳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10月16日,一位特教學童的家長替小孩更衣時,赫然發現他的大腿上有明顯的掌印。由於這名學童除了視障外還有多重障礙,無法言語,他的父母趕緊與家長會聯繫,希望能了解狀況。校方卻僅在隔日登入校安通報後就沒有積極作為,未主動告知與聯繫家屬,更離譜是讓加害人繼續隨車超過一週,使受害孩童情緒大受影響心生畏懼。家長直到事發10天後,才在10月27日於家長會長的陪同下看到監視器畫面,發現自己家的孩子在最後一站下車前,在車上與隨車教保員獨處期間,遭身形壯碩的教保員用力打大腿,因此造成瘀傷。家長要求校長保留監視器畫面,以利後續調查與懲處相關人員,校方卻當場表示無人能擔保影片不會遺失或損毀,家長決定報警,由警方到校製作筆錄並保存監視器畫面複本。林延鳳指出,「蔣萬安以前說,要讓嬰兒的哭聲成為台北市的交響樂;現在卻是孩童的哭聲,讓台北市變成兒童受虐的恐怖片。」蔣萬安上任後,台北市不斷發生虐兒、虐童及不當管教事件,至今超過十件,每次都說要檢討卻成為空話。該校現任校長,在2016至2018年擔任學校教務主任時,面對學校內部疑似不當管教,在事件發生前一年就收到通報,卻僅口頭交辦、並未正式啟動校安通報,也未上報校長或教育局 ,延誤半年處理,最終遭到社會局裁罰。林延鳳氣憤地說,如果校長不適任,就趕快換人,而蔣萬安面對如此離譜的校園安全事件處理過程,應該要向家長道歉。對此,蔣萬安親自下令,即刻將校長送考核會懲處。林延鳳指出,校方在事件發生隔日看過監視器畫面內容後,第一次校安通報的內容中竟指涉案人員「不詳」,也沒有依規定分開施暴者與被害人,還讓他繼續與受害學童同車,僅「口頭提醒加害者要注意行為」,遲未執行兒少保護通報,更沒有啟動調查小組,期間也不主動與家長聯繫,至今未向家長表達歉意。林延鳳說,之前她提醒蔣萬安要正視市府人員流失嚴重的問題,而蔣萬安今天向市議員的專案報告中指出,為因應缺工挑戰,將優化並擴大市府的員工托嬰及幼兒園,以打造友善職場,沒想到就爆出特教幼兒園發生傷害學童的事件。事件中,不僅校方冷處理、拖時間,也不見市府教育局積極介入,蔣市府根本是「說比做還多。」「特教學童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遇到校方的消極處理方式以及市府鬆散的管理心態,無法不讓人擔心還存在更多的黑數,也不知道到底孩子是否被長期施暴」。林延鳳說,這次事件爆發後數日,同一機構又發生老師將身心障礙學童關進廁所的不當管教事件,經其他老師舉報才被揭露。特教老師真的很辛苦,那位老師平日也很盡責,在校方與家長溝通解說後,最後雖取得家長諒解。但類似事件可能還有更多,教育局應加強督導,並嚴查這次交通車施暴事件中校方的行政程序,懲處失職人員。林延鳳說,特教學童的家長照護身心障礙的孩子已相當不易,小孩子能受教育的學校選擇又很有限,可說是雙重弱勢,或許因此在學童遭到不當管教時,被迫選擇接受校方的處置。但她認為,雖然特教工作很辛苦,卻不能是發生不當管教的藉口。尤其台北市的資源相對優渥,更應投入更多經費、人力與心力,並維持高標準的管理機制,也建請教育局檢討校長遴選與特教學校管理制度,增列「危機應變與特教管理能力」評估項,確保領導者具備專業與責任心。
為防幼兒園違法招生 議員促教育局加強取締
新北市林口區某幼兒園疑發生不當對待事件,新北市教育局稽查後,發現該幼兒園其實立案是補習班,卻標榜雙語幼兒園違法招生,議員張維倩督促教育局應加強取締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對此,教育局長張明文回應,會加強宣導,也提醒家長選擇幼兒園時一定要看立案證書、定型化契約。張維倩指出,雙語補習班看準家長希望孩子早點接受英語教育的心態,跟家長說開設的是幼兒園,但其實補習班跟幼兒園天差地遠,補習班和幼兒園在「師生比」、「師資」、「樓層與使用面積」、「設施設備」上規範都不同,幼兒園要求較高,另外補習班成立法源也不同,只要有實施教保行為,例如午餐吃飯等就屬於幼兒園規範,呼籲市府應加強取締監督。張明文表示,教育局會加強宣導,提醒家長一定要看立案證書,在簽定型化契約時也要看清楚機構究竟是幼兒園還是補習班。教育局每年都規畫定期及不定期聯合稽查,針對民眾檢舉或疑似未立案收托幼兒情形,均列為優先查察對象,並跨局處執行公共安全及兒少保護稽查。教育局補充,由於補習班從事教保行為難以認定,需蒐證與多次訪查確認是否涉及違規,加上業者常隱藏在住宅等地,呼籲民眾多加檢舉,教育局也會每年稽查近500場次,並強化高風險機構列管,提醒民眾注意是否有「設立許可證書」,機構名稱也不得含有「補習班」或類似字樣。教育局強調,將持續宣導家長慎選合法園所,並結合在地社區與警政系統建立通報網絡,杜絕非法業者,以維護幼兒安全與家長信賴。
新會期聚焦兒少、社會正義 民進黨團13大優先法案一次看
立法院新會期展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也推出13大優先法案,其中分別聚焦在4大面向,包括「社會正義」、「兒少」、「教育」、「青年」,期盼在朝野合作下,共同未下一代而戰。民進黨團在新會期確立「四大優先」立法方向,其中攸關青年、教育、兒少與社會正義的重點法案。在「青年優先」方面,將推動《青年基本法》儘速協商、三讀通過;「兒少優先」則聚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托育服務法》及《刑法》第80條修法,完善兒少保護體系。「教育優先」部分,包含《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人工智慧基本法》與《原住民族學校法》,以提升教育公平與未來競爭力;至於「社會正義優先」,則包括《社會救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及開發管理利用條例》及立委赴中管理法案。民進黨團副幹事長范雲指出,本會期黨團所推出的13大優先法案,部分有望完成三讀,也有5案被納入行政院優先推動法案,希望在新會期透過黨團立委們的努力,讓優質議題進入實質審查,並盡速三讀通過,為下一代送上希望,為下一代而戰。
特教生遭獨關教室癲癇發作亡 監院報告助家屬獲國賠近600萬
監察院今(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宜蘭特教學校一名女特教生,2021年因被導師違規單獨留置在分組教室午休,導致其癲癇發作窒息身亡,在家屬歷經刑事訴訟挫敗後,監察院憑藉深入調查所得之事證,鍥而不捨追蹤司法進程並多次函請法務部重啟偵辦,最終促成臺灣高等法院在114年8月26日國家賠償訴訟判定校方應賠償家屬合計近新臺幣600萬元。本案彰顯了監察院作為憲法賦予的人權保障機關,為弱勢民眾伸張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監察院指出,該名患有腦性麻痺及癲癇病史的女學生,因午休時會影響其他同學,遭其劉姓導師長期違規單獨留置於分組教室,2021年1月14日時,因獨處長達54分鐘,導致癲癇發作無人發現而窒息,送醫搶救後於第5日離世。監察院表示,接獲陳情後由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葉大華立案調查,揭露學校多項違失,一、長期違規單獨留置,劉姓導師和張姓教師助理員自2018年10月15日起,未經家長同意,亦未載明於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中,便每天違規單獨留置女學生於分組教室午休,違反「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亦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第3項的意旨不符。二、漠視癲癇病史,女學生的健康檢查紀錄卡及多項轉銜資料,均寫明其有癲癇大發作之病史,家長屢次在聯絡簿上交代導師「勿讓學生單獨午休」,但劉師在調查過程中卻矢口否認知悉女學生有癲癇病史,其陳述經監察委員勘驗家長聯絡簿後,認定均為卸責之辭。三、教室巡堂怠惰與通報延遲,學校長期怠於辦理教室巡堂,未即時發現導師與助理員的常態性違失。事件發生後,學校更遲滯85日,在2021年4月9日才向宜蘭縣政府完成兒少保護案件通報,嚴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1項的規定。然而,監察院指出,家屬提出的過失致死刑事告訴,宜蘭地檢署卻以劉師不知女學生有癲癇病史等理由,做出不起訴,家屬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均遭駁回;而監察院追蹤過程發現,宜蘭地檢署的偵查卷宗竟未納入家長聯絡簿等關鍵證據。監察院表示,在刑事訴訟遇挫的同時,女學生家屬轉向提起國家賠償訴訟,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力依據,高等法院二審廢棄了一審部分駁回的判決,認定學校應就其疏失負國家賠償責任,判學校需分別賠償女學生父親及母親,合計高達592萬元。監察院說,本案的國家賠償判決,正是監察院長期調查、追蹤及督促的成果,彰顯了監察院在維護人民權益、監督政府機關、實現公平正義上的關鍵角色,不僅是對呂姓學生家屬的慰藉,更是對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善盡照護責任的嚴正提醒。監察院呼籲,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及特殊教育學校,應以本案為戒,確實檢視、落實特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執行,加強校園安全巡堂機制,強化全體教職員工對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需求及危機處理的專業知能及責任意識。唯有透過制度的完善與人權觀念的深化,方能確保不再有類似憾事發生,保障每一位特教生的學習權益與生命安全。
羽球教練不當管教遭解聘!卻轉戰國小「租場私人授課」 教育處介入調查
雲林縣西螺某國中蔡姓兼任羽球教練去年因不當管教學生,遭縣政府解聘,但人本教育基金會收到檢舉,指蔡今年5月起,向西螺某國小借用活動中心開設私人課程,希望校方停止租借。今(1)日縣教育處表示會進一步調查釐清。某國小則回應租用活動中心的是家長,蔡只是陪同打球,後續將依縣府調查結果進行處置。依據某國中校事會議調查報告,蔡男長期以粗鄙言語辱罵學生,並對羽球隊學生實施多種體罰,包括掌摑學生、用球拍擊打手臂、小腿或臀部、向學生丟擲球拍、強迫學生長時間拱橋,經調查小組認定屬實,去年11月被學校解聘,今年4月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也撤銷其教練資格。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近期基金會接獲民眾檢舉,蔡男自今年5月至今,向雲林縣某國小借用學生活動中心開設私人羽球課程,校方竟同意出借,完全忽視授課人的不適任紀錄,讓學校與社區學童處於有安全疑慮的學習環境。基金會5月收到民眾檢舉後,立即致電縣教育處反映,之後並持續追蹤,但至8月20日,某國小才接到縣府公文要求3日內說明。截至8月26日晚間,民眾仍拍攝到蔡男在學校活動中心授課,若又有學生受到傷害,誰要負責?基金會呼籲,教育部國教署應立即督導雲林縣政府,責令某國小停止違規出借場地。並全面檢討校園與社區運動場地借用機制,建立教練資格審核與兒少保護制度。縣教育處處長邱孝文說,初步了解羽球場地是租給社區民眾使用,該民眾再請蔡男來打球。目前教育處持續了解學校處理情況,釐清蔡男是陪打球還是教授學生,若不符合相關規範,會作立即性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