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安置
」 社工 虐童 保母 衛福部 兒福聯盟
許淑華質疑蔣萬安「10分鐘就離席」 北市社會局回應:後續將再開會研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日前在市政總質詢時,針對10歲女童安置案件檢討會提出質疑,指台北市長蔣萬安9月4日出席會議時間僅約10分鐘,但蔣萬安回應自己約待了1小時,雙方說法出現落差。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相關會議涉及個案隱私,並說明目前已彙整專家學者意見,後續將再次召開會議研討精進措施。許淑華質詢時關切蔣萬安實際參與檢討會議的時間,並對市長答詢內容提出質疑。社會局對此說明,9月4日會議由教育、警政、社政及外部合作夥伴等相關單位參與,並向專家學者說明案件服務過程及相關情況。針對外界關切檢討會議進度,社會局表示,目前已彙整專家學者提出的建議,後續還會再次召開會議進行研討,因此並非刻意延後處理。由於該場會議涉及兒少個案資訊,相關內容依法須受到保護,外界對於會議細節的理解可能有所差異。社會局指出,市府目前已提出多項制度精進方向,包括研議將「類家內成員」納入SDM安全評估、建置「短期家庭式庇護處所」,以及透過外部專業複核與跨網絡檢視,強化兒少保護的第二道防線。此外,市府也規畫充實兒少安置照顧人力、調整薪資及獎勵機制,以擴大服務量能。至於兒少安置機構人力及薪資調整,由於涉及委外相關計畫,社會局表示將另行安排會議討論。針對女童目前狀況,社會局表示,兒少已獲妥善安置及照顧,市府持續關心後續身心情形,希望讓孩子能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生活。市府也在避免個案遭識別的前提下,盡可能對外說明服務過程。社會局補充,相關團隊在8個月期間持續進行訪視、聯繫及服務,累計達714次。對於議員及外界提出的相關質疑,社會局表示,希望討論能建立在完整資訊及保護個案隱私的基礎上,也盼外界理解第一線社工在兒少保護工作中的服務過程與專業判斷。許淑華知道社會局說法後表示,一個檢討會議,憑甚麼要與會人員簽保密條款,更何況市長就真的只來十分鐘,社會局罔顧事實的說法,是幫蔣萬安提油救火。
台中39校曾用毒油「中一中淪陷」 市府突擊查中聯:初判巴西黃豆釀禍
中聯油脂日前通報大豆沙拉油苯駢芘(BaP)自主檢驗超標,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今(5日)二度前往中聯稽查,由局長曾梓展帶隊偕同食品安全專家學者對原料、製程、品管及通報流程等資料查核。針對外界質疑中聯延遲通報,台中市政府表示,中聯身為國內指標油脂供應商,卻在品管出現致癌物超標的嚴重瑕疵,若確有延遲通報情事,將依法重懲。曾梓展說明,今日稽查初步判定與中央專家學者會議看法一致,不排除問題可能出在巴西黃豆原料,疑與含水量較高,或烘烤過程受到污染有關,仍待進一步確認。此外,針對外界質疑中聯延遲通報的部分,市府同步檢視業者從接獲下游通知、進行複驗到通報的整體過程及時間,將再與中央進一步討論釐清,若有延遲通報情形,將依法裁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說明,今日主要針對原料來源、製程流程、批號管理、檢驗紀錄及自主品管等資料進行了解,同時查看廠區相關作業環境,要求業者持續釐清可能風險並提出後續改善作為,以強化源頭管理。食安處表示,台中市下游業者已全部下架問題油品;除源頭工廠查核外,市府也持續追查問題油品流向,並查核賣場、市場、夜市及食品業者,截至今日已累計查核552家,涉案油品均已完成下架,各業者均已先行停用並陸續通報。截至今日,社會局轄管曾使用案內油品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新增2處、累計9處,另有3家老人福利機構、2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1家兒少安置機構曾使用案內油品。全市醫院及長照、精神照護等機構也已完成回報,除1家產後護理之家委外月子餐業者曾使用相關油品外,其餘均未使用案內問題油品。教育局表示,團膳業者部分維持3家曾使用案內油品,均已通知並停止使用。中市府持續稽查問題油品。(圖/台中市政府)另一方面,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亦積極清查,目前有39所學校及1所教育機構受波及,教育局除立即要求封存下架外,今日公布受波及學校名單,並宣布校園全面停用相關油品,並啟動專案稽查,確保校園食品安全。教育局指出,經全面清查轄內學校午餐及幼兒園供餐情形,截至今日計有39所學校及1所實驗教育機構曾使用問題油品。教育局已於第一時間要求相關團膳業者及學校立即停止使用問題油品,並通知全面下架、清點庫存,不得再使用,以降低任何可能風險。為落實資訊公開、回應社會及家長關切,教育局今天同步公布曾使用問題油品的學校及實驗教育機構名單,提供家長完整資訊,揭露查核結果,讓資訊公開透明。此外,為進一步確保學生及幼兒飲食安全,教育局宣布自即日起,台中市轄內所有高中以下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全面暫緩使用福懋、福壽、泰山及中聯等品牌所有油品,後續將俟確認產品安全無虞後,再檢討恢復使用時程。在此期間,各校將全面改採其他符合食品安全規範且來源明確的油品供餐,確保學生用餐品質不受影響。教育局強調,即日起至新學期開學後,教育局將啟動校園午餐用油專案稽查,赴團膳業者及學校辦理現場督導及盤點,全面查核油品品牌、來源、進貨憑證、庫存管理及供餐作業流程,並要求團膳業者及學校落實自主管理制度,嚴格把關校園用油安全,杜絕任何食安疑慮。守護學生健康沒有任何妥協空間,未來將持續配合調查進度,滾動檢討各項管理措施,並即時向社會及家長公布最新資訊。台中市截至7月5日共有39所學校(8所高中、7所國中、24所國小)及1所實驗教育機構曾使用受影響批號油品,名單如下:衛道中學、東大附中、台中一中、台中高工、新民高中、宜寧中學、華盛頓高中、啟明學校、居仁國中、漢口國中、雙十國中、大德國中、三光國中、立人國中、中山國中、東大附小、重慶國小、益民國小、宜欣國小、永隆國小、力行國小、內埔國小、中和國小、大林國小、新社區東興國小、協成國小、大南國小、福民國小、大勇國小、鹿峰國小、華盛頓小學、大安國小、文武國小、海墘國小、六寶國小、公明國小、陽明國小、汝鎏國小、三光國小、今日蒙特梭利實驗教育機構。
記住剴剴2/無血緣親子關係難合法! 學者籲放寬收養門檻長期追蹤
原本為杜絕販嬰、人口買賣而設下的收出養制度,如今卻卡住善心家庭動彈不得。原因竟是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血緣關係不得指定收養,所有案件都須回到媒合機制統籌發派;然而,當孩子與照顧者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時,法律仍要求「打散」重新「配對」是否合理?會不會造成另一個剴剴悲劇?已引發話題。剴剴案曾掀起外界對兒少安置機制的討論,也讓小樂養父母憂心,若孩子被迫重新進入媒合體系後的潛在風險。(圖CTWANT攝影組)新北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個月後,便由周桑(化名)、周太(化名)接手照顧,從奶粉、換尿布、就醫到上學,夫妻倆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小樂甚至在學校以「家」為題的畫作中,將周桑、周太夫婦畫進自己的家庭成員裡。儘管實際上早已成為彼此生命中的家人,夫妻倆至今卻仍無法正式收養小樂。原來是《兒少權法》修正後規定,無血緣關係的收出養,不得私下尋找、指定對象,必須透過合法媒合機構安排;立法初衷,是為杜絕私下交易、人口販運以及兒童商品化等問題,但對小樂一家而言,是道殘忍的「法律」圍牆。換句話說,若已有長期照顧的優質家庭想收養小樂,仍必須回到收出養媒合機制,由雙方分別進入程序,養父母僅能提出孩子年齡、性別等期待條件;在無法指定對象的原則下,小樂與養父母未必能互相配對成功,甚至可能各自媒合到不同家庭。「如果他送去媒合,最後不是我們怎麼辦?如果發生像剴剴一樣的事情怎麼辦?」談起收養,小樂的養父母有道不盡的心酸與無奈。中國文化大學社福系教授王順民認為,收養制度討論重點應是如何建立完整評估機制,確認依附關係與家庭適任性。(圖/周志龍攝)對此,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順民認為,制度討論的重點,不該停留在「能不能指定收養」,而應回到「如何證明孩子與照顧者之間,已建立穩定且良好的依附關係」,以及「這個家庭是否值得被託付孩子」。王順民強調,社會應逐步對「長期照顧」與「指定收養」去標籤化,建立一套完整評估機制,去確認「孩子交由這個家庭照顧,是安全且適合的」。例如可透過中立第三方委員會介入審查,並強化評估工具設計,納入重複觀察、交叉訪談與長期追蹤等機制,而非僅依靠一次性的面談或評估結果做判斷。王順民也曾提及,收出養制度改革,不應停留在「准」或「不准」的行政思維,反該重新思考如何建立更多元的照顧家庭機制;現行制度修正雖著重於操作層面,但往往忽略家庭動力、情感連結與社會文化環境的影響,「收出養改革不是技術問題,而是一場價值重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呼籲衛福部,正視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家庭的收養問題。(圖CTWANT攝影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表示,現行制度其實已有「寄養轉收養」機制,某種程度上已承認持續照顧者具有優先性;而若家庭雖不具寄養資格,卻同樣存在穩定的照顧事實,為何不能納入類似思考?她認為,《兒少權法》應正視這類長期共同生活的照顧型態,透過地方主管機關專業評估,並搭配媒合機構共同確認照顧事實,避免讓孩子被迫重新回到媒合體系。李彥秀指出,未來可透過法院收養認可、社工訪視與後續追蹤等機制,也可用就學、醫療、戶政紀錄等方式確認照顧事實,但重點仍是法律必須先承認「既存穩定依附關係」是兒少最佳利益的核心要素,並建立完整審查機制,讓已形成穩定依附關係的家庭,有機會被制度看見,而非被擋在門外;她呼籲衛生福利部,正視該類家庭的困境。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提高獎勵沒用 北市寄養家庭數量仍減少
為穩固寄養家庭量能,台北市社會局2023年調高寄養家庭獎勵金,但台北市審計處審計報告指出,經統計北市2022至去年合格寄養家庭戶數及空床數,分別從2022年底120戶、16床,至去年8月減至78戶、6床,同時寄養家庭照顧者也呈現高齡化趨勢。社會局14日回應,除了會提供寄養家庭喘息服務,也有實務訓練以減少壓力,藉此提高留任意願。審計報告指出,社會局為加強寄養家庭服務品質及獎勵服務辛勞,2023年6月修正「台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管理自治條例」,於第11條增訂寄養家庭退場機制,也修法提升寄養家庭獎勵金,從5000至9000元提高為優等2萬、甲等1萬元,每年對有特殊貢獻或表現良好新進寄養家庭會額外給予5000元獎勵金。審計處查核發現,寄養家庭量能仍呈現遞減及高齡化趨勢,據統計合格寄養家庭戶數及空床數,分別從2022年底120戶、16床,至去年8月底減至78戶、6床,減幅達35%及62.5%。因受到寄養父母高齡化陸續退休,或近年民眾晚婚、晚育延後投入寄養服務時間,以及自2023年6月起親職功能不佳寄養家庭已依規定退場等因素影響,截至去年8月底止,55歲以上未滿65歲及65歲以上寄養家庭數分別為44戶及13戶,占總戶數56.41%及16.67%,較2022年底占比53.33%及14.17%,已分別增加3.08及2.5個百分點。此外,截至去年8月底,北市16家兒少安置機構及6家團體家庭,員工流動率超過30%者計有6家,占整體22家的27.27%,雖較2023年員工流動率超過30%的9家已減少至3家,但有3家員工流動率仍高達50%以上,或已分別連續2年及3年逾30%。社會局回應,為減緩寄養家庭流失,除持續積極招募外,也提供家庭親職諮商、喘息服務,以穩定寄養家庭照顧量能,此外自去年起調整公辦民營兒少安置處所社工人員及專業人員薪資幅度,並將持續邀請專家提供實務訓練,減少照顧者照護壓力,提升留任意願。
嘆學校資源斷鏈 立委籲衛福部及教育部檢討兒少安置機制
立法委員林月琴與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地方安置機構代表、學校教師代表今(5)日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衛福部及教育部應全面檢討各縣市學校輔導教育資源的分配與運用,保障安置機構兒少的就學權益,並應規劃支持機制與配套措施,以提供機構與學校等第一線工作者足夠資源與實質協助。林月琴指出,跨轄安置兒少的就學障礙,是多年來民間團體不斷提出的問題,卻從來沒有受到行政部門足夠的重視。在他與部會溝通的過程中,反映了兩個無奈的問題:其一、欠缺充分資訊,資源規劃難具體落實,在與部會索取資料的過程中,發現教育部並沒有掌握跨轄安置兒少的就學統計數據,把問題丟給地方聯繫會議;而衛福部的業務統計,也缺乏相對應的資訊產出。林月琴說,第二點是制度性支持不足,多方協作淪為空談,目前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置輔導教師實施要點」第六點規定,只明文補助「公立機構兒少」就讀學校,即便多次要求應增加補助「私立機構兒少」就讀學校,以保障所有安置兒少的就學權益,主管機關卻始終不願修改。近期教育部的回文中,更端出新修的《學生輔導法》,將增補人力的權限授予地方,中央則是被動等待申請,繼續無視機構實際面臨的問題。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理事長徐瑜表示,安置機構具有區域集中性,孩子們都會被安排到機構所在學區的學校,導致某些小學、國中承擔遠超出其規模應有的安置生比例。這是長期以來的制度盲點,因為安置機構不會移動,孩子就只能進入地區內的學區學校,但這些學校從來沒有因為「承接了更多來自國家的孩子」而獲得額外支援,只能靠校方和社區自身撐住。他認為,這不只是資源不足,更是「制度沒有考量到這些孩子」。修緣育幼院院長李宗益鎮指出,在協助安置兒少就學過程中,面臨的幾個挑戰,包括孩子在校常被「消極處理」。孩子行為適應困難時,學校常要求機構「帶回」,彷彿教育責任全由機構承擔。第二,部分學校在未與機構或第三方討論的情況下,逕自決定讓孩子「在家自學一週」,不僅缺乏程序正義,更剝奪孩子受教權。這不是支持,而是懲罰。第三,入學安排幾乎全靠機構單打獨鬥。雖有法規保障,但實務中,學校常以資源不足或非本地學生為由婉拒。戶籍與學籍的不一致,更讓孩子被排除在特定學習資源外,限制了他們的發展機會。林月琴與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安置機構代表及教師代表呼籲教育部及衛福部,主動調查並提供校方足夠的輔導與教育資源,主動調查所有家外替代照顧系統兒少就學情形,掌握各校接收安置兒少數據,並提供安置量較大之學校必要資源。此外,亦應建立學校與機構合作的支持機制,提供包含資源、人力與政策獎勵合作獎勵方案,鼓勵學校與安置機構積極合作,並提供彈性人力、特教專業與心理支持,強化地方學校的承接能量,重建多方合作支援網絡。
放養的孩子1/「無視7成民意反對」父母懲戒權被刪 家長怒斥「未成年犯法,請罰政院!」
行政院11月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無視去年民調7成家長的反對,引來全國30個家長團體怒批政府侵權,專家告訴CTWANT記者,政府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除去家長懲戒權又無配套措施,形同「放養」孩子,許多家長Po文痛斥「學校老師不敢教、家裡父母不能教,以後未成年人犯法,請處罰行政院!」現行《民法》第1085條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行政院在11月28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的「懲戒」二字刪除,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此次修法引發家長反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簡稱「全家盟」)在12月4日聯合來自全台17縣市的30個家長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修法。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此次修法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根本是矯枉過正、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國教盟曾在2023年3月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3470份),結果顯示,高達70.4%的家長反對修法,89.5%的家長並認為政府應加強家庭教育資源投入。「這些數據顯示家長也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目前修法缺乏支持與配套措施。」王瀚陽說。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認為,「懲戒不是暴力!現行民法第1085條所保障的懲戒權,是家長在合理範圍內履行教育責任的重要基石,修法不應偏廢家庭教育的完整性,建議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而非全面刪除。」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雖然兒虐通報案件持續增加,但只有刪除懲戒權,並不會有所幫助。《兒童權利公約》希望簽約國禁止體罰,但是也要求簽約國要有各種配套措施來幫助父母,更重要的是國家政策應該建立在對於自己國情有足夠了解的基礎上。「但這次修法並未見台灣家長管教的統計數據做支持,只拿虐童的家長作為參照,實在是以偏概全!」多數家長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政府並未增加相關的家庭資源,也缺乏親職教育。(圖/報系資料照)對這次修法,法務部指出是參考《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及相關一般性意見,符合日本及南韓近年來的相關修正,接軌國際潮流。周明湧抨擊只學半套,他以日本舉例,「日本於1994年簽署《兒童權利公約》,便在中央成立『兒童家庭廳』、在地方依據人口數設立『兒童相談所』,給足兒少安置機構經費,官方、民間一起協力合作。」周明湧說,少子化讓日本民間機構安置的孩子減少,多出來的專業人力便與官方的兒童相談所合作,進行在地的家庭支持,類似家務指導員、親職喘息服務、育兒指導員、安親等,充分支持弱勢家庭的實際執行面,投入實際人力支持。反觀台灣,2013年兒童局併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之下的一個組織,層級調降後使得兒少權益邊緣化,兒少事務多頭馬車分散在教育部、衛福部等單位,缺乏統一調度與管理,更別說兒少預算少得可憐。王瀚陽指出,教育部對家庭教育支持長期不足,家庭教育每年僅3億元預算,占總預算不到0.1%。「政府倡導正向管教,但未提供實質支持,如果未來進一步削弱家長的管教權,將使家庭親職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周明湧認為應設立一個中央統籌機構,例如兒童家庭署;其次是要增加兒少預算。「政府如果真把少子化當作國安危機,應該要增加政府實質支持家庭和兒童的預算,依據兒童所在地的人口與家庭數,編列能夠進入家庭的服務的人事費與方案費用。」周明湧說,如果資源不走入家庭,永遠都只是有錢有閒的家庭能夠前往辦理講座、親子育兒課程的家庭教育中心,對於減少兒虐的幫助是薄弱的。「不去解決問題,反而削弱家長的管教權,我想未來少子化將更嚴重,因為養一個孩子的成本與代價都太高了!」
揭育幼院長期虐待孩童還餵餿水 立委:上下交相賊集體隱瞞
立法委員林月琴委員、沈伯洋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27日舉行記者會,揭露花蓮「禪光育幼院」多年來發生多起對兒童不當對待事件,有過動傾向的孩童遭受綑綁後曬太陽、限制上廁所,經林月琴辦公室調查,該案非個案,甚至長年有多位、多起孩童遭受毆打、提供住宿環境惡劣、未經孩童允許任意搜查私人物品等不當對待。CTWANT日前揭露「花蓮縣某兒少安置機構」涉不當對待案,經林月琴國會辦公室調查後發現,禪光育幼院院方管教人員認為孩童有過動傾向,將孩童綑綁超過4個小時甚至限制上廁所等不當對待行為,顯然處置作法不當。林月琴指出,禪光育幼院事件也凸顯政府長年對安置兒童、安置機構重視度不足問題,也讓人質疑目前機制也無法防範是否有上下交相賊狀況。林月琴指出,該機構在今年七月剛經過改選,但令人訝異是,過去十多年來多起兒虐事件、評鑑丙等等問題,卻無法撼動該院人事安排與調動,現任董事長林賢達是現任執行長許淑媛丈夫,現任執行長許淑媛過去就有孩童檢舉不當對待行為。此外,常務董事釋見禪為創辦人釋心性的女兒,過去也曾擔任過董事長、院長,但經調查在2021年曾經違反《兒少法》而被裁處,依法應該調離現職,卻屢次回院查看,造成院生心生恐懼;另外,釋見禪的兒子江俊彬也曾經是該院院長。檢視歷任院長、董事長,發現禪光育幼院儼然成為一個家族事業,而不是專業經營,若發生不當對待事件可能造成彼此隱藏、掩蓋事實行為。「機構長年的照顧文化難以撼動。」林月琴憂心表示,比單一個案蓄意虐待更可怕的事情是,不當對待的行為,長官做、工作人員跟著做,並不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就是虐待。安置機構文化是共有的、學習的、約定俗成的,若長期主導機構運作的主管都會出現這樣的行為,怎麼想像這個機構的照顧文化形成的 照顧策略?林月琴指出,未來必須研議針對孩童不當對待的揭弊者條款,目前現行規範可能也是造成該案長年累積、惡化主因:第一、現行的責任通報制度,只要對案件知情而沒有第一時間通報,未來就可能會成為裁罰的對象;所以若要不被裁罰,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讓案件爆發,結果就是從生活輔導員、院長、執行長、社工、局處到縣政府大家一起隱瞞。第二、關於社福考核中強調轄內安置,可能造成為了轄內安置而轄內安置,而無法考量機構好壞、孩童權益,導致陷孩童更不利狀況,呼籲衛福部必須重新檢視轄內安置必要性。沈伯洋表示,花蓮縣政府作為地方主管機關,負有監督與查核轄內兒少安置機構的責任,必須確保機構的照顧品質,並對不當對待案件進行調查與裁罰。然而,針對此案的調查進度與裁罰結果尚未明確,且至今未見公告相關資訊,甚至又爆出第二次的不當對待狀況,質疑花蓮縣政府是否介入太慢,為何沒有於第一時間確保行為人遠離機構。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院方將兒童綁在輪椅上,甚至將其推到籃球場曝曬太陽,甚至在中午用餐期間餵給院生疑似餿水糊狀物,才事隔半月,又有院生被懷疑偷竊,而遭到育幼院教保組長用膠帶綑綁手腳,並要求罰站於 裡面有垃圾的黑色資源回收桶。經調查,發現該院不只虐童頻傳,還有院生自3歲進入育幼院後,長期遭受毆打,也發生前院長釋見禪拿木頭椅或塑膠椅子向院生丟,有怨言或打抱不平或逃跑的院生,則可能被隔離、孤立、霸凌,甚至直接被安排住在廢棄舊院舍。安置盟理事長徐瑜表示,在這個案件裡面看到,部分兒少過去曾經試圖向他人求助,但都一無所獲,一個十來歲的孩子,向身邊的人求助時但卻沒有獲得任何回應,久而久之他也許會認為沒有人願意幫助他是「正常的」,很多時候是他們以為世界放棄他們;而這個社會也常常認為,一定是這些孩子做錯了什麼,大人才會這樣對待他們,有時候甚至是他們自己也這樣相信。安置盟過去就曾倡議,需要有家外安置兒少的獨立監察制度,多一個機制來確保兒少的權益。
變調避風港2/虐童疑雲推稱「體驗教育」 專家斥:荒謬推託
花蓮一家素負盛名的兒少安置機構傳出疑似虐童事件,院方現任負責人在案發時還宣稱,綁院童是一種「體驗教育」,並且獲得其簽字同意。特教學者不解地說,鄰近的日本為保護兒童,不僅刪除了「懲戒權」,肢體懲罰更是多數國家禁用,安置機構的管教相當落後;律師紀岳良更直斥,安置機構的管理者需要高度的耐心與專業度,若說9歲小孩自願簽下同意書,院方就可以免責為所欲為,分明就是荒謬推託之詞。 花蓮一名9歲男童遭綑綁坐在輪椅上,專家直言這就是虐童,於法絕對不容。(圖/讀者提供)不願具名的台師大特教系兼任教授表示,日本《民法》本來允許親權人為了落實監護教育,對孩子施加懲戒權利,但懲戒權的範圍必須限定在由監護人執行、也要符合社會通念,後來為避免爭議和保護兒童,日本現在已經刪除「懲戒權」;更別說肢體懲罰,那可是大多數國家禁忌,各教養機構的觀念務必與時俱進,不該再用落後的老式打罵教育管教院生。台師大公民教育與領導活動副教授林佳範也說,一般團體的紀律與管教,無論育幼院或學校,必須先訂定明確規範,管教上務「講理」,絕對不能用「講力」,避免傷害學生,其實也是保護師長自己。花蓮這家安置機構的現任院長巧巧表示,前任院長琪琪經常「溜班」,每次都在院內「扮白臉」,其實是因為琪琪沒有跟院生相處太久,根本很難想像幾名常規差的院生真的不好帶。她還抱怨說,當初就是在花蓮縣政府媒合下,找來這名「專業社工」來整頓岌岌可危的院務,但是琪琪真的很難溝通,甚至常常未經監護社工允許,就帶著幾名運動過度而喊肌肉痠痛的院生去抽「血小板」與注射「高濃度葡萄胺」,爭議行徑迭生,因此於董事會決議解職。爆發虐童疑雲的安置機構創立近半世紀,現況收容了20多名未成年院生,竟連續被縣府評鑑丙等。(圖/讀者提供)她說,沒想到其後琪琪突然以5月時的管教案,四處張揚,自己管教不當,任何調查與進一步懲處,只要基於事實,都會坦然接受。琪琪針對上述指控表示,幾名院生因為運動過度而肌肉酸痛,她是諮詢完醫師才帶院生就醫,而且有社工簽認,相關醫療行為都經過正規掛號程序,並由合格醫師全程處置,並沒有違法處置,至於個人出勤問題,她強調自己沒有愧對職守。針對治療本案院生的慈濟醫院麻醉科醫師楊曜臨澄清說,就醫的院生有幾名是運動員,過度運動就會肌肉痠痛,他安排施打「高濃度葡萄糖水」和「抽取血小板進行PRP自體增生」療法。這是運動傷害常見的補救醫療措施。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黃舒儀表示,此案涉及未成年人個資,不便對外界發表意見,但已經處理中,對於該安置機構連年評鑑丙等,縣府也已經派員輔導與巡查,新任院長暫未符合停職要件。
企業員工親手組裝單車 助弱勢兒少圓環島夢想
美國生技大廠安進致力於實踐ESG價值,積極參與公益慈善及社區關懷,台灣安進在總經理韋立格(Daniel Villegas)帶領下,與總部保持緊密聯繫,積極響應社會需求。安進基金會關注花蓮地震救援工作,捐款新臺幣 250 萬元,並啟動捐款配對計畫,讓來自世界各地的同仁都能為台灣災後重建盡心力。台灣安進全體同仁親手打造自行車捐贈兒少安置機構,與自行車領導品牌捷安特(GIANT)合作,同仁以溫暖雙手打造象徵自由、希望和活力的自行車,過關斬將獲取零組件,親手組裝自行車捐贈兒少安置機構,幫助孩子們單車環島圓夢。台灣安進將具有祝福和紀念意義的自行車,獻給桃園及雲林的兒少安置機構,韋立格率領導團隊親自送上愛心至兩家兒少安置機構「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灣國際兒童村」及「雲林縣私立長愛家園育幼院」,期許帶來溫暖鼓勵,激勵孩子勇敢前進,築夢踏實。位於桃園的台灣國際兒童村致力輔導孩子走出困境,積極安排各類活動,培養孩子自立能力、生活技能,和人際互動關係。白般若村長樂見各界對孩子的付出與關懷,他表示:「感謝台灣安進發起關愛行動捐贈愛心自行車,今年暑假,我們將帶領孩子們單車環遊中彰投六天五夜,盼帶來新的視野和體驗。」長愛家園育幼院吳文輝院長表示:「長愛家園透過每年寒暑假的活動規劃,助孩童發揮潛能,培養興趣。單車環島活動已成為長愛家園的年度傳統,陪伴孩童們探索寶島的美。感謝台灣安進餽贈同仁親自組裝的自行車,將陪伴孩童們兩週單車環島之旅,活出精彩人生。台灣安進透過單車獻愛,盼能鼓勵孩子腳踏實地,勇敢自信踏出生命步伐。這次活動不僅增進台灣安進同仁情誼與團隊信任,更在付出中感受愛的能量,推動善的循環。
孩子消失中1/台灣兒童1人只值2元? 專家批「政府預算過低,出事就推給民間」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透過台北市社會局、兒童福利聯盟安置,卻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引發社會譁然,讓台灣民眾想起14年前,13歲的曹小妹向外求助,卻因南投縣、台中縣社工單位互踢皮球,最後還是被媽媽逼著一起燒炭身亡的悲劇事件。這樣令人心碎的兒虐事件一再發生,專家怒批,政府總把責任推給民間,卻不願面對「預算過低」的關鍵問題,「台灣每賺100元的GDP,花在每一位孩子身上僅有2元,是日、韓等OECD國家的1/3,對兒少照護支出嚴重不足,連帶引發一連串的社福問題。」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兒少預算區分為發展、福利、健康、教育、保護與其他等6項。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36個會員國在福利與教育2大項目的平均總支出約占總政府支出12%,而根據審計部2019年研究,台灣僅占7.48%。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上街頭抗爭,認為政府漠視社工權益,在低薪、案量龐大的狀態下,社工保護孩童,但誰來保護社工?(圖/報系資料照)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若以兒少支出項目占GDP百分比來比較,OECD國家平均近6%,台灣2019年僅為1.18%,直到2023年才提升近2%。「換句話說,台灣政府每賺100元的GDP,只肯花在您孩子身上2元不到!」周明湧說,政府投資不足,低薪讓公私立社福單位都面臨人手不足的問題,「台灣第一線社工的案量非常龐大,每位社工平均服務25個家庭,包含家人在內,等於1人要面對將近50個人,但一個月的上班日只有22天的人(扣除假日),如何服務25個家庭?」「無論是現在的剴剴兒虐案、或是14年前的曹小妹人球案,檢討到最後,根本問題還是一樣!都是社工人員不足引發的結果。」有20多年社工經驗的周明湧指出,「但14年了,問題卻依舊一樣,政府還是把責任推給民間,卻沒有從根本預算上去改革。」周明湧以社工必看實務書的《積極性家庭維繫服務》一書為例,書中指出美國1位社工在6個月內只服務2個家庭。「社工可以有充裕的時間陪伴這些高風險家庭,可能陪著父母接孩子放學,或到父親公司了解工作狀況,這樣有溫度的方式,讓這個家庭的危險因子慢慢下降,再評估家庭各項危機因素是否解除,是否長出能力面對生活,如果皆是則結案,社工再去服務下一個脆弱家庭。」再以兒少安置為例,實踐大學曾在2018年進行相關研討會,東京大學野口啟示教授分享日本政府對於安置機構的重視,每一位孩子可獲得台幣1萬2000元左右安置費(生活食宿教育等),再加上專業服務費6萬9000元台幣(機構提供專業服務所需人事薪資、輔導與方案費用),簡言之,日本一個孩子的整體安置費是一個月7萬1000元。周明湧說,台灣政府給民間育幼院只有安置費,依據各地方政府財政從1萬6800~2萬3000元不等,沒有專業服務費,所以被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委員直接指出我國給予的經費遠遠不足。近年安置費才稍微增加到2萬~2萬6000元,其實仍是杯水車薪,依據兒少權法規定,這些孩子的服務都是法定服務,應該由政府全額買單。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理事長徐瑜認為,以剴剴案為例,可以發現照顧系統本身存在風險。「若是社工人力充足,可以增加訪視次數,或許可以及早發現,但社會也需要增加互動,以提高風險被發現的機會。」徐瑜說,「家」本來就是一個封閉環境,很多兒虐都發生在家中,以剴剴案為例,其實鄰居曾發現異樣,可惜卻未及時通報,未來若能有更多鄰里、民眾協助「打開家門」,就能幫助更多受苦的孩童。
孩子消失中2/新生兒死亡率創15年新高 保母照顧致死重傷「每年都有」
剴剴虐童事件曝光後,已經面臨嚴重少子化的台灣社會,究竟是如何照養兒少?CTWANT記者調查,2023年新生兒13萬5571人,較前一年少3415人,再創新低,不幸的是,台灣新生兒死亡率竟連3年上升,2022年千分之2.8,創下15年來新高,兒虐致死案件年年發生。「一個醫療衛生都在進步的台灣,怎麼嬰兒與新生兒的死亡率反而很高?而且偏鄉縣市最高?可見是醫療分配不均。」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告訴CTWANT記者,社福系統分工「過度專業」,產生漏接的灰色地帶。另一位專家則指出,社會普遍輕忽兒少照顧者的風險。衛福部統計,2022年台灣嬰兒死亡率千分之4.4,為近14年來新高;新生兒死亡率千分之2.8,創下15年來最高,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中排名末段班。婦產科醫師出身的衛福部長薛瑞元認為有3大原因,包含染色體異常、早產、意外,其中意外又以趴睡造成寶寶窒息或猝死為大宗。「衛福部歸因於高齡生育和人工生育,但統計學卻打臉。」周明湧說,根據衛福部107年度衛生福利統計動向,105-106年及107-108年度嬰兒死亡率排名前3者皆為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且縣市間嬰兒死亡率最高與最低之差距由3.57倍增加為4.87倍。新生兒死亡率部分,105-106年度排名前3者分別為花蓮縣、屏東縣、高雄市,107-108年度則是花蓮縣、澎湖縣、屏東縣,縣市間最高與最低之差距由4.89倍上升至5.44倍。剴剴案爆發後,兒福聯盟連辦2次道歉記者會以平息社會大眾怒火,此事件也凸顯社福系統多頭馬車的問題。(圖/記者方萬民攝)周明湧指出,偏鄉新生兒死亡率顯然偏高,「這幾年私醫制度盛行,如果將生育率依據地區分別統計,很多偏鄉地方並沒有少子化,但是他們卻遇到缺乏醫生的問題。」薛瑞元透露,未來將會推動「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將強化兒科醫師訓練機制、讓早產兒又急又重的問題可就近得到照顧,並增加聯合評估與早期療育的量能。除了新生兒、嬰兒死亡率上升,兒虐致死案也不斷發生。2015年高雄,保母杜苡彤與男友高嘉華虐死1歲10個月男童;2018年台北,保母覃燕屏摔死6個月大男童;2019年高雄,保母徐若語虐打羅姓幼童致死;2020年基隆,保母劉庭妌虐死2歲9個月陳姓男童;2022年台中,保母蔡琪婷虐死1歲女嬰。根據2021年朝陽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施品竹的研究論文《司法案件中居家保母與嬰幼兒事故傷害之分析》,2011年至2020年5月28日居家保母與嬰幼兒事故傷害之108筆案件進行分析,共有109位受害者與 118 位被告,其中有69位受傷、40位死亡。為什麼會發生?分析保母虐童案的判決書,原因主要是不耐孩童吵鬧、難帶,因此以暴力攻擊或虐待來宣洩怒氣。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理事長徐瑜認為,社會普遍輕忽照顧者的風險,總認為「有愛就可以勝任」,而忽略其專業價值,也缺乏給予照顧者實質資源的支持。以剴剴案為例,原生家庭無力照顧剴剴,因此由新北市社會局轉介給兒福聯盟媒合收養家庭,在等待過程中暫時安置於劉姓保母家,除了收出養媒合單位(兒福聯盟)社工需定期訪視,針對劉姓保母,台北市社會局居托中心也有一套既有的訪視制度。立委林月琴受訪時指出,剴剴去(112)年9月被送到保母家,兒福聯盟與最了解保母的居托中心之間完全沒有任何聯繫,從頭到尾兩邊都不互相溝通,訪視方式也大不相同,所以沒有辦法第一時間發現問題。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認為,每當發生兒虐事件,政府總把責任推給民間機構,事實上,想從根本解決問題必須從源頭改革起。(圖/記者劉耿豪攝)周明湧認為目前社福系統過度專業分工,所以責任難以歸屬。「如果今天政府委託兒福聯盟承辦收出養,從出養社工、收養社工、安置社工(可以說是機構、寄養家庭、保姆督導的社工)都由兒盟承辦,一條龍的服務比較能自行把關。但是這次兒盟是信任居托中心給的名單,因為不是自己管理的保姆,當保姆說不方便探視的時候,兒盟礙於合作與信任也不好說什麼。自然這個灰色地帶成了最後一根稻草。」另外,目前針對保母等照顧者也無心理評估機制。臺北市立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翁士恆說,「為什麼保母的人性會消失?這是很值得探討的問題,如果能建立一套問卷,定期評估這些保母的心理狀態,或許也能提早預防悲劇,不過這也需要足夠的預算支持。」
兒虐案揭「社會安全破網」疑慮 專家呼籲制定兩法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透過台北市社會局、兒童福利聯盟安置,卻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社會譁然要求究責。台灣公益聯盟今(26日)舉辦「保母管不住,社會安全大破網」座談會。台灣公益聯盟創辦人、前立委鄭龍水表示,應盡速建立社會安全法與社會服務人員保障法,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理事長徐瑜認為,許多人過度輕忽照顧者的專業,認為有愛心就可勝任,事實上保母、保育員這類照顧者需要更多實質性支持,否則萬一被照顧者的狀況較多、或較難照顧時,若是保母身心狀況有問題,就很容易出現剴剴這樣的案件,尤其「家」是一個封閉的環境,如何增加社會大眾敏感度,例如鄰居感覺有異就會通報,都是未來需要加強的地方。臺北市立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翁士恆認為,什麼樣的背景與經驗,讓剴剴案的劉姓保母失去人性,是值得審思、研究的議題,也希望未來能增加保母的心理評估。翁士恆認為此案的社工上銬畫面令人憂傷,因為在社工工作中,信任關係非常重要,在此案中,難道她信任劉姓保母就代表失職?應該增加更多配套措施,讓更多人能夠及時察覺劉姓保母施虐,而不是由社工一人承擔所有責任。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歸咎社會安全破網的原因,政府過低的兒少預算是其中關鍵,每當出現兒虐事件,政府總是將責任推給民間,卻沒有承擔改革的責任,以剴剴案為例,也要求社工要增加訪視次數,但一位社工大約要照顧25個家庭,服務40~50個人,要如何再增加訪視次數?周明湧建議增加兒少預算才能從源頭解決問題。鄭龍水認為,2050年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銀髮海嘯下孩子的身影更顯稀落,當孩子都留不住了,高喊鼓勵生育的口號更顯空洞,若是政府再不作出具體的改革,不即時補上社會安全的破網,整個社會恐怕付出「動搖國本」的代價。
涉嫌包庇饒慶齡父親所屬兒少機構 監院彈劾台東社會處長
監察院26日公布監委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對台東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淑蘭的調查報告,揭露陳涉嫌包庇台東縣某兒少收容機構,在發生性侵案後未檢視機構人員是否適任,以致後續又發生嚴重猥褻案,甚至在案發後先行通知該機構;監委指出,陳淑蘭不僅包庇該機構,台東縣長饒慶齡的父親為該機構的基金會董事,卻還協助該機構與縣府簽訂契約,經監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委調查指出,位在台東的A機構2020年發生甲男遭性侵事件,監察院糾正台東縣政府後,陳淑蘭理應加強監督力道,但她卻未依法完整審認機構工作人員是否適任,以致A機構於2023年3月又發生更為嚴重的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案件。監委指出,陳淑蘭在接獲甲男事件通報案,理應依規定指定專業人員處理或成立危機評估處遇小組,並於確認兒少無重大風險後才聯繫機構,提醒A機構避免再次施暴,但陳第一時刻竟先通知A機構所屬基金會,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保密規定,未善盡「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監督管理」之責,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讓A機構申辦衛福部團體家庭實驗計畫草草結束。調查報告揭露,饒慶齡父親擔任董事A機構所屬基金會董事,陳淑蘭卻協助其與縣府簽訂機構安置輔導契約書,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補助限制的規定;監委調查認為,陳淑蘭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因此一致通過彈劾。
剴剴之死/1個月內!教育部將「查核兒福聯盟」 最重廢止設立
立委郭昱晴今(21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詢問兒福聯盟主管機關之一的教育部,會如何處置剴剴案。對此,教育部次長林騰蛟直言,確實有檢討空間,將和衛福部在1個月內對兒福聯盟進行專案查核。根據法規,主管機關得予糾正,屆期不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林騰蛟今(21日)到立法院教文會進行落實特教法的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中提到,針對剴剴這起重大社會案件,涉及違反兒少法令的規定,教育部和衛福部將會在1個月內對兒福聯盟進行專案查核。根據《財團法人法》規定,主管機關得予糾正,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衛福部方面,則提出「實務面」、「制度面」及「法制面」三面向作為。實務面,加強地方社政主管機關角色,包含對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及媒合機構之監督,並建立地方政府複訪機制;完善媒合機構服務品質內控與督導機制,訪視報告應交督導審視並報地方主管機關、研商機構社工訪視頻率,並建立訪視應注意事項列表;強化保母督導管理機制,對於照顧家外安置兒童之居家托育人員,規範嚴謹之資格條件、教育訓練及訪視頻率、檢視篩選機制妥適性、強化教育訓練及完善督導考核機制,並研議較優薪資待遇;增進專業人員兒虐敏感度、辨識能力及專業知能。制度面,應由地方政府評估出養必要性及安排出養前之安置照顧服務;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強化保母全日托監督機制;出養兒少適用委託安置流程,相關經費由地方政府支應,如有不足,中央予以協助;加強社衛政合作,針對脆弱家庭未滿3歲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造冊予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幼兒專責醫師,關注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檢討重大案件處理機制,以個案為中心之原則思考問題,非以機關內部分工思考。法制面,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整合兒少保護與脆弱家庭通報機制,落實分級分類派案,儘速提供訪視、評估與服務;強化地方政府在收出養服務流程之權責與角色,對收養家庭提供支持服務,並強化兒少安置服務資源管理;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強化托育服務機構之管理、不當對待案件之處理機制、負責人及托育人員消極資格審查,及提高違法之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之處罰強度。
剴剴之死/虐童案震驚社會!衛福部檢討會議最新8大結論 雙北市府、兒盟10日內交報告
男嬰剴剴因外婆無力照顧、經安置後卻遭劉姓保母姐妹虐待致死,社工未能及時訪視、發現異狀,引起外界質疑,衛福部今(15)日邀集雙北市府、兒童福利聯盟和專家學者召開重大兒虐案檢討會議,歷經3個多小時會議,初步提出8大作為。社家署指出,會議要求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及兒童福利聯盟於10日內再提供檢討報告;另外,已由政府安置之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為其指定專責醫師。針對上述案件召開檢討會議,提出精進了以下8點精進作為。一、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進行評估,倘家長自行洽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機構應通知居住地地方政府,並由該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二、針對出養前之兒少安置,請縣市政府依委託安置程序,運用轄內安置資源提供協助,並支應相關費用,倘地方經費不足,中央將予以協助。三、倘地方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應適用「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並由社家署研擬強化相關訓練。四、強化跨網絡之橫向聯繫,落實一主責多協力。保護個案由保護單位主責,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主責。涉及跨縣市分工,如有爭議,由中央協助釐清。五、強化兒少保護、兒少照顧專業人員之兒少發展與兒虐辨識知能,今年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分區調訓,並納入常態性教育訓練。六、肯定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對於已由政府安置之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為其指定專責醫師。七、對於被安置兒少及提供全日托保母,本部將儘速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八、請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及兒童福利聯盟於10日內提供檢討報告。衛福部表示,此事件對相關專業人員造成衝擊,也影響民眾對專業之信任,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積極落實相關措施,重建民眾與專業人員間之互信。◎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剴剴之死/女社工須要上手銬? 社工工會質疑警方、兒福聯盟
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認證的劉姓保母姐妹虐死,兒福聯盟的主責社工、陳姓女子,涉嫌偽造訪視紀錄,遭台北地檢署以30萬元交保。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2024年3月12日晚間發布聲明,質疑警方對陳女上手銬違反比例原則,也批評兒福聯盟把責任都推到基層社工身上。北市社工工會4點聲明指出:一、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二、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本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三、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之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此回應更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四、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然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今晚本案社工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工出走潮,本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之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之對策。
剴剴之死/社工上銬…網嘆「社工集體創傷日」!作家怒:燒女巫? 工會喊話兒盟:別讓1人擔
1歲男童剴剴疑遭劉姓保母虐死案,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負責此案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質疑包庇,昨(12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移送,複訊後30萬元交保,哭著離開。畫面曝光後,社工作家阿九嘆,「我以為我們已經很進步了,但卻還是跟中世紀一樣燒女巫。」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也發布聲明稿,要兒盟董事長別把所有責任都由社工一人承擔。粉專《台灣社工資訊交流團》昨(12日)沉重發文,「113.03.12 社工集體創傷日。」貼文一出引發討論,大家紛紛留言「第一線擔負起一個人的生命,出事了第一個被檢討」、「同為第一線社工,看到社工戴上手銬新聞,我都想哭了」。身為社工的作家阿九在粉專《阿九的狗屁倒灶》痛心地說,「我以為我們已經很進步了,但卻還是跟中世紀一樣燒女巫。最近的虐嬰案,主責社工被上銬,甚至流出她過往的求學歷程、正面新聞以及日常照片。等一下,直接施虐的保母不去問責,把砲口對準社工?未審先判,一堆人斬釘截鐵的說造假紀錄,等下,我不知道各位都參與偵查流程,還是社工已經認罪了?」阿九認為,發生社會事件,究責只是個過程,重點還是在未來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提高訪視頻率、注意案量是否超負荷,聘僱足夠的社工來減輕案量,提供更高品質的監督與服務,燒掉一個女巫,不能夠解決問題,「何況,你確定這個女巫應該燒?施虐的人是誰?兇手才是真的做了慘絕人寰的事情,而社工呢?原來痛下毒手的人是社工,放火並添加木材的人,你們真的燒對人了嗎?」阿九直言,自己並不是在幫任何人,任何社福單位脫罪,事件已經在調查中,會相信司法,等待最後的結果,「我痛心的是,社工先被媒體以及輿論定罪,如此被當成女巫,以及隨著之來,肯定有更多人擔心『成為女巫』,變成下一具燃燒殆盡的焦黑屍體,滿懷擔憂地離開本來勞動條件就不怎麼好的社工崗位。」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發出4點聲明如下:一、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二、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本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三、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之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此回應更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四、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然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今晚本案社工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工出走潮,本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之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之對策。《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兒少團體聲援士林法官姜麗香 籲司法院勿抹滅她救援兒少功勞
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被指包庇某兒少安置機構的林姓前主任猥褻少年案,出具認知有誤且對林有利的法官意見書,遭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日前將姜重判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兒少團體上午齊聚司法院等處,聲援姜麗香,並向總統府、司法院遞交陳情書。兒少團體指出,很多認識姜麗香的人大嘆「不可能」、「難以置信」、「我們認識的姜法官不是這樣的人」,強調案件的是非曲直自有懲戒法院審理,但是希望將姜麗香的為人,為爭取兒童、少年權益的奮鬥過程公諸於世,希望大眾認識這位為兒少權益,苦心婆心救孩子的姜媽媽。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創辦人、秘書長洪錦芳指出,姜麗香在本案就算有疏忽,也不能抹滅她是守護逆境少年權益的正派法官,因此全台兒少安置機構的院長、重要的少年服務單位的主管、督導、社工才會自主發起參與並聲援她。洪表示深知姜的處事為人,無不以少年權益為重,造就他們翻轉人生,難以計數,難能可貴,所以也連署聲援。已退休的刑事局前鑑識中心主任程曉桂指出,初識姜麗香是因一起命案,她為了瞭解其中的鑑識問題,親自到辦公室一起討論。這件案子一審在姜麗香用心、耐心的辨析證據,審酌呂被控殺害女友是冤獄,判呂無罪,但高院、最高法院卻做出呂有罪判決,幸好透過新的DNA技術平冤,也證明當初姜的認真與用心,姜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如今的結果的確令人遺憾,也是國家損失。聲援姜麗香的團體包括: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基督教聖道兒少福利基金會、台灣潤群協會、台北市盼望拹會、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台北市基督教勵友中心、中華民國更生少年關懷協會、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還有律師代表及退休法官、前法警長、前書記官等團體及個人。
長照住宿機構補助上調至12萬 估12.5萬人受惠
為緩解中重度失能者經濟負荷,衛福部宣布今年7月起擴大住宿機構補助,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住民,每人每年補助額度從6萬元提高至12萬元,預估12.5萬人符合資格,預計7月1日起受理申請。近期各界關心入住機構的經濟負擔沉重,衛福部經通盤檢討後,針對住民補助進行滾動式調整。112年度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或失智養護床)及兒少安置等機構,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之住民,每人每年補助額度從6萬元增加為最高12萬元。衛福部長期照護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本補助不設排富規定,整體估計約12.5萬人符合申請條件,但由於中低收入失能老人補助、身心障礙補助可擇優申請,約須扣除5.75萬人,實際適用本次擴大補助方案約為6.8萬人。衛福部說明,經地方政府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或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予以一次性補助12萬元;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1萬元。另為保障既有住民權益,如於111年12月31日前已入住機構,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且累計住滿180天者,當年度仍予6萬元補助;如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者,就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5000元。
南北2法官涉助猥褻少年的狼社工 懲戒法院重判免除法官職務
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被指包庇某兒少安置機構的林姓前主任猥褻少年案,出具認知有誤且對林有利的法官意見書,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則因姜麗香的告知而知悉林涉案後與對方不當接觸,懲戒法院今天審結姜、侯兩法官懲戒案,將姜及侯各重判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還可上訴。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被指不當接觸涉案的林姓安置機構主任,懲戒法院重判免職。(圖/翻攝網路)本案源起某少年在2019年至2020年在安置期間遭林男強制猥褻、性騷擾及傷害恐嚇,少年告知伯父及社工後,被林男知悉,林逼迫少年寫澄清書,少年不從遂遭林嫌毆打,期間雖大喊救命,竟無人理會,少年伯父將此情告知保護官,保護官告知姜麗香案情。姜麗香隨即透過侯弘偉取得洪姓保護官的聯繫方式,並委託洪先行協助訪視少年,洪訪視後並不相信少年說詞,但另名保護官及社工協助下訪視少年,並製作輔導紀錄陳送姜麗香,也主動傳訊告知見少年身上有傷,但姜麗香並未公平審酌所取得之資訊,擬具決行意見及法官意見書,表示個人不贊成通報。侯弘偉法官在2020年8月25日知悉本案後,陸續與林男傳遞訊息,或予以寬慰,或附和林的律師意見,其自林男接收無論是辯論意旨狀或某安置機構簡報資訊,均已直接觸及刑事案件之事實核心攻防,形同給予法律諮詢意見,顯失法官應謹守之交友分際。全案經媒體批露後,引發喧然大波。監察院介入調查後,認為姜麗香、侯弘偉、洪姓前主任保護官等3人,均有違失,因此分別對3人提出彈劾。其中姜麗香、侯弘偉涉案部分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今天作出判決。侯另將保護官通報內容雷同之訊息告知林男,侯另涉洩密罪部分,已遭檢察官以涉嫌洩密簽分他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