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剝削條...
」 未成年 兒少性剝削 偷拍 未成年少女 黃子佼
創意私房翻版!「5F自拍」涉上傳兒少性影像 3人遭聲押獲准
號稱有上萬部素人自拍、成人影片的「5F自拍」網站,遭橋頭地檢署查出涉嫌非法上傳多部兒少性影像,宛如「創意私房」翻版,衛福部曾多次要求下架300多件違法影片,但網站卻持續上傳,檢警日前搜索、拘提網站負責人李男、主管吳男、廣告商賴男等人,依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聲押3人獲准,並強制關閉網站。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許亞文去年偵辦多起兒少性影像外流案時,溯源發現「5F自拍」網站上有多部未成年兒少性影像、成人偷拍外流片,宛如「創意私房」翻版,甚至衛福部保護司性影像處理中心已多次通知網站下架高達300多部非法影片,但負責人李男不理命令,仍持續上傳。據了解,李男請工程師利用爬蟲程式,在網路大量下載未經同意的成人、兒少性影像,重製後上傳到「5F自拍」網站,標題使用「外流」、「學生妹」等吸引點閱,賺取廣告收益,同時招攬廠商投放色情、博弈類廣告,或要求觀眾加入付費會員,看更多不法影片。上周檢方發動搜索,前往該網站位在台北市大安區的辦公室,拘提李、吳、賴等人到案,現場查扣現金85萬餘元,另有4萬餘顆泰達幣及帳戶550萬餘元。檢方指出,該網站每月瀏覽者達134萬人次,不法未成年影片近百件,為避免外流,目前網站已強制關閉,至於被害人數與嫌犯獲利有待釐清,擴大偵辦中。檢方認定李、吳、賴3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之虞,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嫌,聲押禁見獲准。
女兒遭偷拍天道盟父怒了 對方家長頭部被砸見血
新北市某私立高職近日傳出校園偷拍,受害高二謝姓女同學如廁時,疑遭同年級陳姓男同學偷拍,憤而通報教官,警方介入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移送新北少年法庭,並進行校安通報。據了解,謝父有天道盟背景,校方上月16日通報雙方家長到校協談,不料過程卻爆發衝突,謝父不滿女兒受委屈,持咖啡杯架朝陳父猛砸,造成其頭部擦挫傷。陳父自知理虧雖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新北地院簡易庭裁處。而教育局也對外聲明,事發當下立即通報校安機制,陪同報案啟動調查程序及輔導機制。雙方家長協議後為避免受害人與行爲學生接觸,陳姓男同學自自6月13日起請假未到校,期末評量安排至獨立考場進行。教育局已要求學校務必配合警方調查、並依性平相關規定審慎處理學校調查程序;同時提供相關學生的心理輔導及必要支持,持續追蹤學生身心與學習穩定情形,確保學生權益及校園安全。
惡狼助理猥褻民代年幼外孫女 他還拍裸照上傳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罪起訴
莊姓男子擔任某民意代表助理多年,卻利用接送民代2名外孫女的機會伸魔爪性交、猥褻,還拍裸露照片上傳,加上癖好下載少女性影像,被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的虛擬專用網路發現,通報台灣警方逮捕莊嫌,嘉義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罪起訴莊男,並請從重量刑。年約5旬莊男在網路上自稱單身,長期擔任民代的助理,頗得民代的信任,根據嘉義地檢署發布起訴書指出,莊男為2名被害人外婆僱用助理,於2016年至2018年間,涉嫌利用陪伴接送老闆大外孫女的機會,分別帶至租屋處、汽車旅館等處進行性交、猥褻及拍攝被害人裸露畫面共12次,另架攝影機在租屋等處攝錄被害人裸露畫面或自慰性影像,計4次。起訴書指出,之後莊男將目標轉移至老闆當時僅3、4歲的小外孫女,於2021年、2022年間某日,在租屋處攝錄穿著內褲被害人持按摩棒放在下體部位的性影像,並拍攝裸露畫面上傳至網路。嘉檢指出,莊男還會利用手機或電腦上網,搜尋並下載未成年少女性影像,並將下載影像存放在隨身碟,直到日前台灣警方接到美方通報,指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虛擬專用網路有多張可疑的不雅照片,刑事局報請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今年2月25日會同當地警方持搜索票至莊男住處搜索,扣得手機2支、電腦主機1台、記憶卡2張及銀色隨身碟1個。目前莊男已被羈押,檢方認為,莊男身為照顧姐妹的長輩,並獲2名被害人父母、外婆信賴,竟為滿足一己慾望,罔顧2姊妹心理人格發展的健全性及心靈感受,涉犯對未成年少女性交、猥褻、拍攝性影像等犯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罪嫌起訴,並請從重量刑,以資懲儆。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惡狼1天8度潛入小學廁所偷拍4童 他認了!法官竟判無罪
施姓男子一天內8度潛入台南市某國小廁所,偷拍4名學童如廁時的私密部位影像,經警方逮獲坦承犯行後,被台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罪嫌起訴。不料,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時,卻以施男與被害兒少之間並無性互動,也沒有藉權勢脅迫,不構成性剝削罪要件,僅觸犯《刑法》妨害祕密罪,但因被害兒少沒有提告,判處施男無罪。南檢表示,將研議上訴。判決指出,施男2023年7月31日上午騎機車前往台南市某國小,站在校園附近,只要看到有學童上廁所,即伺機持手機前往攝錄對方裸露下半身上廁所的影像。當天從上午8點至下午1點,施男共偷拍1名女童及其他3名身分不詳的兒童或少年脫褲子上廁所時,露出臀部、下體等私密部位影像得逞;直到女童發現遭人偷拍告知老師,校方報警循線將他逮獲。偵訊時,施男坦承不諱,檢方依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項「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提起公訴。不過,台南地院卻認為,施男所拍的影像,並非女童或其他3名不詳兒童或少年,與施男互動時的性活動過程,也不是在性活動中受到性剝削,並不符合性剝削罪構成要件,僅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無故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法院強調,鑑於此罪為告訴乃論,但因被害兒少都沒有提出告訴,加上檢方也沒有提出施男有其他涉犯性剝削罪的事證,因此應該判處無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案續燒!網悲憶「拉出暗網裡的人」是她:直到今天誰還記得?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性騷醜聞後,檢方展開追查時,意外查獲他不僅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更持有多達上千部的「未成年少女」性影像,一審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判處8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眼見黃子佼案逐漸明朗,就有網友淚憶起「她」,直呼是她「拉出暗網裡的人」。台灣XREX虛擬貨幣交易所首席區塊鏈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曾協助警方破獲88會館郭哲敏洗錢案及黃子佼兒少性剝削案,怎料「創意私房」搜查行動仍在進行之際,陳梅慧卻突然遇上車禍意外不幸身故。死訊曝光後,外界紛紛質疑,她恐因「損害他人利益」才遭到追撞報復,新竹地檢署於去年12月16日宣布偵結,「排除故意製造車禍可能」,並依《過失致死罪》對肇事駕駛起訴。近日,黃子佼再度二審開庭,網友也憶起陳梅慧案,直言好幾個月過去了,黃子佼還在耍花招,真正的犯罪者至今依然逍遙法外,「直到今天,誰還記得這個被害死的查案者?就憑著善良與強大的能力,被害怕她的惡人從世界上抹去了。」網友提及,陳梅慧憑著優秀的調查能力,追著線索將那些片源、涉案群體及其他購買者,像牽粽子般將他們全部從暗網裡面拉出來,「光這一點,就不知道多少大咖暗中想做掉她,要怎麼不陰謀論?」相關話題再次掀起討論。
Fans17未成年性影片分潤「九一拆帳」獲利豐 爆料公社幹部多人涉案
網路成人影音平台「Fans17」爆出涉嫌供人下載瀏覽未成年性私密影片,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遭檢方搜索。檢警初估,平台內至少有上萬部影片與未成年有關,受害少女逾百人,幾乎是「創意私房」翻版。如今傳出,該網站採第三方支付方式收費,且上傳違法影片者可與「Fans17」平台方「九一拆帳」,分潤相當可觀,也難怪爆料公社至少有6人涉入此案。據了解,「FANS 17」網站由蔡氏兄弟、葉姓男子擔任負責人,同時他們也是「爆料公社」的法人代表,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則擔任網站監察人。橋頭地檢署接獲線報,發現有逾萬部未成年不雅片被放上網路供會員付費瀏覽、下載,於是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調查發現,Fans17平台與《創意私房》同樣採會員分級制,提供拍片者上傳影片。且平台採第三方支付方式收費,入會者至少先需支付250元,要下載影片還需另繳費用,平台方則與上傳、發布影片者拆帳,因此吸收部分網紅成為「內容創作者」,被查獲前會員數已破萬人。橋頭地檢署偵辦此案,搜索後帶回「Fans17」董事長蔡孟翰、董事蔡信宏、葉昌圳及阮姓、蘇姓女員工、本名陳玟理的網紅「小哥哥艾理」以及上傳影像的蔡姓現役軍人,其中6人聲押獲准,「小哥哥艾理」因涉案程度不高,各交保20萬元候傳。值得注意的是,遭羈押眾人中,多數與知名網路平台《爆料公社》有牽連。檢警指出,爆料公社原為臉書社團,後來登記為公司法人,資本額4200萬元。葉昌圳為負責人、蔡信宏曾掛名董事,葉及蔡姓兄弟3人為工作夥伴,同時參與Fans17運作,由葉擔任工程師,負責Fans17網站架構組建,蔡姓兄弟則主導營運資金籌措。蘇姓女員工則為「爆料公社」管理員。事發後,「爆料公社」緊急發聲,強調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但爆料公社屬於不收費網站,而「Fans17」不僅對會員分級收費,還有與上傳影片者販售費用「九一拆帳」,暴利可觀,疑似因此導致不少人鋌而走險
小哥哥艾理涉「Fans17」未成年私密片! 他首發聲「本人不可能違法」
網紅小哥哥艾理常找正妹拍片,上傳到由自己擔任監察人的「FANS 17」網站,該網站被高雄橋頭地檢署調查疑似有未成年少女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檢察官複訊後,認為「FANS 17」的蔡姓負責人兄弟等6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小哥哥艾理則以20萬元交保。小哥哥艾理先是火速在限動發聲,強調自己沒做傷天害理的事、沒違法,稍早再度發出正式聲明,表示絕無涉案,但也不會洩漏偵查細節,以免增加調查難度。小哥哥艾理發出正式聲明。(圖/翻攝自小哥哥艾理IG)小哥哥艾理16日晚間發出正式聲明,共有4點。他先是解釋開設的「FANS17」頻道只有與「已成年對象」的談話性訪問節目,自己絕無涉入散布未成年人偷拍性影像等犯行。接著提到「偵查不公開原則」,雖然犯罪嫌疑人不受此限制,但他仍不想提及詳細內容,以及其他涉嫌人的細節,不想徒增串證之疑慮。另外,小哥哥艾理也提及之後被傳訊時,會向檢察官如實陳述,但也希望各界以及媒體勿誇大、訛傳,以免損害他的名譽。最後他再次強調「本人未涉本案,有關本案之偵查內容,恕難洩漏,以免增加檢方偵查困難度」。據了解,高雄警方日前與橋頭地檢署一同破獲涉及多部未成年兒少影片的成人平台「Fans17」,怎料名單中驚見臉書知名社團「爆料公社」葉姓負責人、以及擔任監察人的情色網紅「小哥哥艾理」,引發粉絲關注。目前除了小哥哥艾理以及另一名路姓退役軍人,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以外。其餘6人均被檢方依涉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獲准。CTWANT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小哥哥艾理捲FANS17未成年影像風波 火速澄清:本人不可能違法
知名網紅小哥哥艾理因與年輕漂亮女性合作拍攝情色話題影片而廣為人知。不過近日橋頭地檢署調查,由他擔任監察人的「FANS 17」網路平台內部存有多達上萬部疑似未成年少女的影像,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及妨害風化罪。對此,小哥哥艾理在限動發聲澄清「我本人不可能做什麼違法的事,謝謝大家指教」。小哥哥艾理火速澄清FANS17風波。(圖/翻攝自IG/avis__0207)艾理在限動中表示「首先很抱歉佔據大家版面,記者也真的很會下標題,明明就是平台有其他創作者發未成年的影片,到底跟我有什麼關係?艾理創作的影片絕對都是合法的,我本人更不可能做什麼違法的事,也呼籲大家不要做違法、傷天害理的事,謝謝大家指教」,他也在限時動態截圖分享檢警查獲的6500萬現金,表示「以為前公司都沒賺錢,看新聞才知道原來有這麼多」。據了解,「FANS 17」由蔡姓兄弟檔負責經營,小哥哥艾理擔任平台監察人,該網站會員數據估計已突破萬人。檢警接獲線報指稱,該平台部分影片中疑似出現未成年女性,隨即對公司進行搜索,發現網站內確有部分受騙或被脅迫拍攝的未成年影片。目前檢方正清查具體受害人數,並檢視網站內上萬支影片。調查過程中,蔡姓兄弟檔等6人因涉嫌重大且可能串供、滅證或逃亡,已被檢方聲押獲准。而小哥哥艾理則因擔任平台監察人以20萬元交保,另一名路姓共犯以10萬元交保。目前檢方已關閉網站,持續追查案件及其他相關涉案人員。
創意私房翻版?檢查「Fans17」驚見軍警涉案 爆料公社負責人遭收押
知名Youtuber「小哥哥艾理」先前找來染毒女子上節目,與路人親密配對,引發軒然大波,如今又爆出涉嫌找未成年少女拍攝清涼、性感影片,再上傳到「Fans17」網站供會員觀看,宛如「創意私房」翻版。檢警日前發動搜索,初步查出確實有未成年少女受害,且「爆料公社」負責人、軍警也涉案。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辦Fans17及「爆料公社」網站負責人蔡姓兄弟、葉姓男子、阮姓及蘇姓員工及綽號「小哥哥艾理」之陳姓網紅、現役軍人蔡男、退役警官路男等人,涉嫌以網站供人下載瀏覽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檢察官於11日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新台幣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檢警查扣現金。(圖/橋頭地檢署提供)經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鍾葦怡、陳俐吟、林世勛、陳韻庭、洪若純訊問後,認被告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陳男及路男經檢察官諭知各具保20萬元及10萬元;橋院裁定6名被告羈押禁見。為防止兒少被害者持續擴大,檢察官要求即時關閉涉案網站,封網擴大清查中。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對於網路性暴力之防制至為重視,為遏止網路未成年性影像不法等取得之惡行,要求對於兒少性剝削及侵害隱私性影像等相關案件絕對依法嚴辦,以維護民眾隱私之權利及保護兒少身心健康發展之安全。檢察長呼籲,立法院已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增訂重製、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刑,對於無故下載、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FANS 17爆供兒少性影像!網紅「小哥哥艾里」20萬交保 負責人兄弟收押
成人平台「FANS 17」擁上萬支影片,其中竟有多部未成年性影片。檢方認負責人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於擔任監察人的網紅小哥哥艾里則以20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指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辦某「FANS 17」網站負責人蔡姓兄弟、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等人,涉嫌以網站供人下載瀏覽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橋頭地檢署表示,檢方於11日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訊問後,認負責人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小哥哥艾里、路姓共犯諭知各具保20萬元及10萬元。橋頭地方法院後續裁定,蔡姓兄弟等6人羈押禁見,為防止兒少被害者持續擴大,要求即時關閉涉案網站,封網擴大清查中。檢察長張春暉強調,對於網路性暴力之防制至為重視,為遏止網路未成年性影像不法等取得之惡行,要求對於兒少性剝削及侵害隱私性影像等相關案件絕對依法嚴辦,以維護民眾隱私之權利及保護兒少身心健康發展之安全。他呼籲,立法院已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增訂重製、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刑,對於無故下載、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拍未成年少案女重判 對8歲男童性侵卻獲緩刑!律師:明顯失衡
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引發全台關注未成年人拍攝性影像的問題。剛滿18歲的鄭姓男子,引誘未滿18歲的小女友視訊裸聊,並保證不會拍攝錄影,卻偷偷拍攝對方裸露及撫摸胸部的影片,事後少女得知報警究辦。由於鄭男坦承犯行,經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將他重判3年8個月。可上訴。不過,與鄭男案相差5天宣判的黃姓男子,在不違反未滿9歲鄰居男童的意願下,持手機拍攝男童的性器官,還對他手淫及口交,台南地院比較修法前的兒少性剝削條例及《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罪後,依較重的後者判刑1年8月,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有民眾不解,為何對未成人偷拍比性交嚴重?律師羅瑞昌分析,男童案適用法條為《刑法》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少女案則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款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兩案審理法官考量被告犯行情輕法重,都引用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但因兩被告犯行的法定刑度明顯失衡,才會出現判決結果如此大的差異。判決指出,鄭男與少女原是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2月鄭男剛滿18歲後的某日,鄭男在台南市住處透過網路與遠在彰化的少女視訊裸聊,還向對方保證不會拍攝影片;不料,鄭男卻利用少女裸露上半身之際,在對方不知情且未經同意下,以手機拍攝少女裸露及撫摸胸部的性影片。少女得知後訴請警方偵辦,檢方也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法官認為,兒童及少年被人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性影像時,如果處於不知被拍攝的狀態,導致無法對被拍攝行為表達反對的意思,實已剝奪兒童及少年是否同意被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影像的選擇自由,符合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款的構成要件。至於黃男與未滿9歲男童為鄰居,竟然利用男童到他家玩電腦遊戲的機會,在未違反對方意願下,先對男童打手槍,再持手機拍攝男童生殖器的特寫照片1張,之後還對男童口交,被台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拍攝兒童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提起公訴。法官考量黃男未違反男童意願,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意,加上又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15萬元,最後宣告緩刑。據了解,藝人黃子佼被台北地檢署偵查發現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今年4月檢方依涉犯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處分緩起訴2年、繳庫120萬元及1份悔過書,引發社會議論,高檢署認為此案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命北檢續行偵查後,5月17日北檢宣布改為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提起公訴。★《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新北補習班主任「偷拍女學生」遭拘提 無保請回2天後墜樓
新北市中和區19日發生一起墜樓命案,一名41歲的某補習班負責人兼班主任蘇姓男子涉嫌偷拍女學生,於17日遭檢警拘提,犯罪事證明確,然而兩天後卻傳出墜樓的消息。據了解,自從黃子佼被檢方發現於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一部未成年少女私密影像後,並且個人硬碟中有上百部女性裸體、性交的影像,且其中有7片的女主角尚未成年,引起外界譁然。黃子佼也坦承這些影像是自己從有台版N號房之稱的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得。事後檢警也溯源追查「創意私房」論壇觸犯兒少性剝削條例一案,全面清查曾上傳偷拍兒少性愛、如廁及裙底風光的會員,包括產製該類影片、付費購買兒少犯罪影片者,都在檢警本次掃蕩鎖定對象。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蘇姓補習班負責人於17日遭檢警拘提,被證實為創意私房論壇的付費會員,並購買過偷拍如廁及裙底風光的犯罪影片。檢警查扣其住處及補習班的電腦、筆電、手機和硬碟,意外發現針孔偷拍器材,初步檢視畫面內容後,發現蘇男身為補習班負責人,竟在補習班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學生如廁,影像數量達上百部,估計至少有數十名未成年少女受害。警方隨即趕赴蘇男經營的補習班進行清查,果然在女廁查獲針孔偷拍器材。由於蘇男涉嫌在補習班及其他地點偷拍女子如廁,罪證確鑿,檢方為防止其繼續危害未成年學生及女性,緊急提出聲押,然而法官認為犯罪地點在新北市,非台中地檢署管轄,裁定無保請回,不料兩天後蘇男於19日11時41分墜樓身亡。◎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婦幼隊進學校教防身術 告訴孩子「私密部位不能拍」避免數位性暴力
暑假到來,孩子們的安全問題也是家長的最大煩惱,新北市婦幼隊於15到17日,在錦和高中舉辦防身術學習營,藉由教授孩童柔道及防身術技能的過程,灌輸網路交友陷阱、避免拍攝自己身體的私密部位上傳網路的觀念,營造暑期快樂又安全的環境。婦幼隊表示,「數位性暴力」犯罪問題已是全國矚目焦點,且立法院甫於7月12日通過兒少性剝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嚴懲持有兒少性影像者,最重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新臺幣100萬以下罰金,由此可見阻絕兒少遭受數位性暴力的工作刻不容緩。而新北警婦幼隊為讓孩童在暑假歡樂的時光能不忘吸收新知,尤其是數位性暴力相關知識,於今年青春專案期間特別規劃在7月15日至7月17日,連續三天的上午攜手錦和高中在該校的樂活館舉辦防身術學習營,藉由教授孩童柔道及防身術技能的過程,灌輸網路交友陷阱、避免拍攝自己身體的私密部位上傳網路的觀念。警方也藉機強調身體自主權,且學習如何保護自己,由於參加活動的學童都有家長陪同,員警也利用機會,向在場家長宣導目前常見的詐騙方式、手法,請每位家長協助教導,營造警察、學校及父母共同關注網路安全、防詐及拒絕性影像的學習環境。婦幼隊表示,數位性暴力的危害不亞於實體暴力,而其造成的創傷知情更是難以想像,因此,新北警婦幼隊會持續結合所有網絡單位竭盡所能站在第一線保護每位孩童不再遭受性剝削的痛苦,更希望讓孩子們都能平安健康的成長。
持未成年不雅片!黃子佼開庭「翻供不認罪」態度大變原因曝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片,遭檢方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黃子佼在偵查過程中原先坦承犯罪,獲得檢方緩起訴。不過,台北地院昨(15日)首度開庭審理,傳出黃子佼態度大轉彎「改口否認犯罪」。黃子佼去年捲入性騷醜聞後,檢方在搜索其住處時,意外查獲他不僅是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的情色影片,事件曝光後點燃外界怒火,而由於黃子佼「認罪」,今年4月獲得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條件是須向國庫繳納120萬元的處分金,並寫至少1200字悔過書。當時黃子佼也虛心認錯,還在臉書發文致歉,「檢方已對外界發布結案報告,公告我所面對的處罰,我也在上個月偵查庭上虛心認錯與反省,並向檢察官承諾,永不再犯!該有的自省、檢討、自責,數個月以來,至今一直沒有停歇,也對周遭關切的人保證,我不會再犯。」該案經送交高檢署後,高檢署以偵查不完備為由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今年5月偵結,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黃子佼起訴。台北地院昨(15日)首度開庭審理,庭訊將近2小時才結束,不過如今卻傳出,黃子佼一改以往態度否認犯罪,甚至質疑檢方起訴的證據不足,合議庭認為尚有繼續查明的必要,因此諭知8月12日下午4時再度開庭續審。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子佼之所以翻供,是因他主張早在《兒少性剝削條例》第53-1條的第39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於2023年1月10日修正前,自己就已持有兒少性影片,且並未重置或散布,依「不溯及既往原則」應用舊法審理,以舊法之規定並不構成犯罪要件。
二次元風波2/「iWIN事件」風波未平 犯防學者:可借鑑日本成熟經驗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年初以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通知網路平台下架虛擬創作內容,並報請警方立案通知相關人士,引發網友熱議。對此,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表示,衛福部函釋內容不夠具體,應深入討論法條細目或相關配套措施,樂見政府機關邀集產業團體、出版業者以及專家學者們共同討論、協商,期在創作自由及兒少權益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衛福部4月份與立委、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協調後,5月已發文函釋3點判斷原則,其中一點為「有關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的色情圖畫、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相關爭議原讓外界認為已告一段落,如今卻有網友轉貼新聞而成為被告,再度引發軒然大波。銘傳大學王伯頎副教授認為,衛福部對虛擬兒少性影像處理原則的函釋內容不夠具體,應再深入討論法條細目或相關配套措施。(圖/王伯頎提供)王伯頎指出,「iWIN事件」大方向立意良善,而衛福部在5月函釋的3點判斷原則,內容仍嫌不夠具體,且主觀認定的成分頗高,主管的公家單位在相關議題上恐須擴大討論,並遵循「比例原則」才能夠服眾、共好。王伯頎說,對於平台、業者們須負管理責任的部分,我國公部門目前傾向於立法管制,但歐美各國有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認定,主要在於是否有涉及真人受害,非真人的影像創作並未主動管制。王伯頎表示,他對於政府單位重視兒少性剝削的問題表示肯定,除了加強推動相關從業者「自律與防護」之外,建議公部門可以在此基礎上,借鑑二次元產業、法律規範成熟的日本作為範本,在保護國家幼苗的同時,還能夠保障創作者的權益,減少社會爭議以及官民糾紛。衛福部強調,未來仍將依函釋內容處理兒少性影像等相關問題,違反者將依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處理。(圖/報系資料照)兒少權益主管機關、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則表示,衛福部5月14日就已函釋,未來「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的色情圖畫、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將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兒少不宜觀看者,將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如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等;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則將依刑法第235條散播猥褻物品罪加以處理。
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無業男竟能北部買房? 他偷拍3800女私密片開「台版N號房」海撈千萬
36歲廖姓男子,自2017年起在台北捷運站、百貨公司、高中校園等地,以暗藏在背包裡的Gopro運動攝影機偷拍女性裙底,甚至包含多名未成年女孩,之後將偷拍影片後製標明價碼上網販售,7年來受害者多達3792人。檢警2023年12月發動搜索,拘提廖男到案,高雄地檢署5月2日偵結,依販賣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罪、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廖姓男子。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廖姓男子自2017年起,便在台北市區的捷運站、百貨公司、高中等處,將Gopro攝像頭藏在背包中,隨機尋找不知情女子或高中職女學生,用低角度尾隨偷拍受害女性裙底,包括大腿內側、大腿根部及裙底內褲等隱私影像,後再將偷拍影像進行後製、分類及打上浮水印,在LINE群組以每片新台幣200元至500元不等價格販售。2023年2月下旬起,廖男轉往通訊軟體「Telegram」經營,甚至將不雅影像編號、分類作成目錄,方便買家瀏覽選購。買家須先儲值價值約新台幣2000餘元的泰達幣(USDT)加入會員,再提供2000點「看片金」選購。因廖男出售偷拍影片前,會提供女子「正面照」取信賣家,有群組內的會員發現,許多影片拍攝對象竟然是未成年少女,因良心不安向警方檢舉,廖男經營多年的「私房」生意才會因此曝光。高雄地檢署2023年12月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並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廖姓男子位於台北士林區及桃園市桃園區的居處等處所執行搜索,查扣電腦、硬碟後,發現多達數百個分類好的「偷拍資料夾」,群組會員更多達300多人,後續拘提廖姓男子到案,訊後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調追查,遭廖男偷拍的被害人數竟高達3792人,自2019年起算不法獲利高達1千多萬元,原先無業的廖男還因此能在北部買房。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廖姓男子的犯罪所得,包含其名下不動產1戶、金融帳戶存款162萬餘元及各類有價證券1萬4千餘股。高雄地檢署5月2日宣告本案偵結,依販賣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罪、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廖男。
「虛擬兒少性影像管理」持續炎上!衛福部與ACG協會協商 最終3共識曝
今年2月有民眾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檢舉日本成人遊戲含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爭議。立委蔡易餘、黃捷和沈伯洋今天召集衛福部、法務部及ACG相關代表協會討論,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表示,會中達成3項共識,將盡快以函釋方式告知中央、地方及相關團體。蔡易餘則在臉書上表示,2月延燒至今的「動漫圈炎上iWIN事件」,今日總算順利落幕。蔡易餘今天發文表示,他和黃捷、沈伯洋一同召集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相關代表協會討論,為了避免法令解釋模糊,使二次元創作受限,會議中達成3點共識,將請台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代為發函請衛福部,對這些共識為法令解釋,讓未來繪師們創作時,不需要再自我審查、處處受限,確保虛擬創作自由。李麗芬受訪說明,今天會中達成3項共識,大家都認為兒少保護非常重要,只要是對兒少產生傷害,都應該全力支持兒少保護的工作,因此第一項共識是針對真人的兒少性影像,或是真人被畫成色情圖畫,或是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都要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第二則是動漫部分,包含二次元創作在內,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未來衛福部若接獲申訴,將交由法務部,由檢察官依《刑法》第235條處理。第三,除了前兩項之外,不適宜兒少觀賞的內容,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規定,業者應進行分級防護措施。李麗芬說,希望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針對兒少性影像的管理,虛擬仍包括在內。」李麗芬說,如果是「硬蕊」內容,涉及《刑法》就會移請檢警處理。衛福部會盡快以函釋方式,讓中央各部會、地方政府及相關公學會和民團,讓各界了解兒少虛擬性影像相關的規範。《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黃子佼案引修法聲浪 綠委逆風:勿把績效放在易受理的色情影像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演藝界瘋狂撻伐並要求提高法律相關罰則,朝野立委也紛紛提出相關修法案。民進黨立委蔡易餘9日「逆風」表示,如要推動相關修法,首要應釐清法條中對「人」的定義,以免未來發生為了方便與績效,處罰到創造虛擬人物的畫師。「說一句和今天輿論完全逆風的看法」,蔡易餘表示,近期兒少保護相關爭議下,如果衛福部打算啟動《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法》修法,加重第39條的「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那應該優先迅速確認《兒少法》中兒童及少年條文中的「人」是屬於真人,不包括無人格存在的虛擬人物。蔡易餘呼籲衛福部,應加強對於真實兒童的保護措施,避免其在任何外力之下被拍攝或描繪其性影象;但不要把績效成績寄望在無實際受害人、但方便受理檢舉之虛擬色情影像。蔡易餘說,有部分藝人在這事件上聲援,希望大家「避免對黃子佼獵巫」,但很矛盾的是,當虛擬動漫的畫師因虛擬兒少色情被指摘犯罪時,對於畫師被政府機構指為「兒少犯罪」的犯人,社會對這些畫師接下來的「更生問題」卻遠低於黃子佼。他嘆說,這種價值實在錯亂,「這種脫序的價值觀,衛福部不要再助長了!」
黃子佼醜聞纏身 衛福部深夜發聲明:未來不會合作
藝人黃子佼在兒童節前夕被爆出是偷拍論壇高級會員,曾購買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過去他曾受邀至疾管署、國健署分享日本腦炎防範、宣導爸爸手冊,日前被衛福部批評為「性剝削共犯」。衛福部深夜緊急發出聲明,強調對兒少性剝削零容忍,目前並未與黃子佼先生有任何合作計畫,未來也不會合作。對於未來是否會將黃子佼列入衛福部「拒絕往來戶」?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6日午間表示,沒辦法給一個答案,這非常兩難。站在教育立場,當然希望大家都有重新學習機會、不再犯,能浪子回頭,但若是要合作,就會擔心有負面消息,現在黃子佼已有負面消息。張秀鴛表示,重點是這些藝人要能站出來,呼籲這是犯法的、對孩子不好的示範,這樣的精神,衛福部尊重,也認為很勇敢,希望他不要再犯錯。公眾人物更要被放大檢視,她希望所有朋友平平安安、潔身自好。不過,衛福部6日深夜緊急發出聲明,表示黃子佼持未成年不雅影片,經檢警偵辦確認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衛福部對兒少性剝削零容忍,尤其是司法已認定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行為者,絕不會與之有業務上的合作關係,堅定捍衛兒少權益。對於張秀鴛回應「這件事很兩難」一事,衛福部表示,相關論述未盡周延,致引起各界的批評,特此致歉。另也強調,目前並未與黃子佼先生有任何合作計畫,未來也不會合作,同時也呼籲各界拒絕「兒少性影像」,給孩子ㄧ個沒有染黃的快樂童年。